[爆卦]保險法107條修正條文是什麼?優點缺點精華區懶人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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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 保險法107條修正條文產品中有14篇Facebook貼文,粉絲數超過767的網紅政經八百,也在其Facebook貼文中提到, #八百回合經濟談 〔 #從保險看普悠瑪事故 #兩年後到底改變了什麼? 〕  連假第一天發生了太魯閣事故,台鐵太魯閣號 408車次 2 日於花蓮清水隧道出軌,死傷嚴重。  即使這次意外起因目前為工程車掉落而造成的,但不禁讓人回想起 2018 年的普悠瑪事故,到底在這兩年內,政府做了什麼改變?...

保險法107條修正條文 在 政經八百 Instagram 的最佳貼文

2021-04-04 15:40:32

#八百回合經濟談 〔 #從保險看普悠瑪號事故 #兩年後到底改變了什麼? 〕  連假第一天發生了太魯閣號事故,台鐵太魯閣號 408車次 2 日於花蓮清水隧道出軌,死傷嚴重。  即使這次意外起因目前為工程車掉落而造成的,但不禁讓人回想起 2018 年的普悠瑪號事故,到底在這兩年內,政府做了什麼...

  • 保險法107條修正條文 在 政經八百 Facebook 的最佳貼文

    2021-04-04 20:59: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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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八百回合經濟談
    〔 #從保險看普悠瑪事故 #兩年後到底改變了什麼? 〕
    
    連假第一天發生了太魯閣事故,台鐵太魯閣號 408車次 2 日於花蓮清水隧道出軌,死傷嚴重。
    
    即使這次意外起因目前為工程車掉落而造成的,但不禁讓人回想起 2018 年的普悠瑪事故,到底在這兩年內,政府做了什麼改變?
    
    因此今天政經八百將帶領壯士從「保險」角度去看這兩年內的差異。
    
    
    ▌普悠瑪事故
    
    2018 年 10 月 21 日,臺鐵 6432 次列車新馬站內正線出軌事故,簡稱 1021 普悠瑪事故。事故全車共有 366 人, 18 人死亡, 215 人輕重傷。
    
    其中卑南國中五名學生,搭乘普悠瑪出國參加交流團,沒想到卻遇到翻車事故,事前委託旅行社,每人都投保旅行平安險。
    
    事故發生之後身亡,受限於保險法規定,領不到旅平險的身故保險金,只能加計利息退還保險費, 1 人只獲賠 170 元。
    
    
    ▌為什麼旅平險的身故保險金一人只能領到 170 元?
    
    針對「未滿 15 歲的未成年人無法領取旅平險的身故保險金」爭議,普悠瑪翻車事件造成其中 5 名 15 歲以下孩童身亡。
    
    依照 2010 年保險法第 107 條修正,規定「被保險人滿 15 歲前死亡者,保險人得加計利息退還所繳保險費,或返還投資型保險專設帳簿之帳戶價值」。
    
    這個意思是 170 元是當初保費和保費利息的總和,並非獲得身故保險金。
    
    
    ▌為什麼保險法有這樣的限制?
    
    為了防範一些狼心父母,可能為了身故保險金,而圖謀不軌,殺害孩童詐領保險金,而設下這樣的法規限制。
    
    只是有這樣道德風險的家長實為少數,反而讓真正需要幫助的家庭得不到幫助。
    
    這些孩童受限於保險法規定,雖然說仍有政策性保險、學生保險,也就是說 15 歲以下孩童若是學生,已投保的學生保險仍有死亡 100 萬元保障。
    
    但是投保旅平險、意外險或壽險,意外死亡後都無法領取到身故保險金。
    
    也就是說不管發生什麼意外而生故,旅平險、意外險、壽險都不理賠身故保險金給孩童。
    
    
    ▌保險法漏洞
    
    其實除了 2018 普悠瑪翻車意外,過去的復興空難、台南維冠大樓等, 15 歲以下的孩童都沒有獲得足夠的賠償,甚至連喪葬費用都沒有。
    
    2018 年的普悠瑪事件讓學者和政府開始思考保險法的漏洞,此爭議帶來的無奈及消費者的誤解,使許多立委提案主張修正保險法第 107 條、思考到底能做什麼,讓孩童也可以獲得足夠的賠償。
    
    因此許多立委開始在立院推行專案,希望能修改 107 條法源,填補保險法漏洞,在合理規範下抑制道德風險發生並彌補受難者家庭的遺憾。
    
    
    ▌ 2020修正法案
    
    2020 年 5 月 22 日立法院三讀通過修正保險法部分條文,以未滿十五歲之未成年人為被保險人訂立之人壽保險契約,除喪葬費用之給付外,其餘死亡給付之約定於被保險人滿十五歲時始生效力。
    
    前項喪葬費用之保險金額,不得超過遺產及贈與稅法第十七條有關遺產稅喪葬費扣除額之一半。
    
    增訂未滿十五歲之被保險人身故,可限額給付喪葬費用,為「遺產喪葬費用」扣除額的一半。
    
    根據現行遺產稅喪葬費用扣除額 123 萬元計算,未滿 15 歲被保險人的喪葬費用給付以 61.5 萬元為限。
    
    此爭議應由法條之瑕疵審慎修正,孩童發生意外後才得以獲得保障,消費者也須了解規範,以避免資訊不對稱。
    
    
    ▌結語
    
    兩次台鐵的事故相隔兩年,政府在保險法上是有做出改變, 15 歲以下的孩童的保障,確實比以前多更多了。
    
    希望這次的罹難者,可以得到應得補償,祈禱那些家庭,可以回到正常的生活,也感謝奔波的救難隊,在連假期間仍盡力搜救。

  • 保險法107條修正條文 在 Phew!好險網 Facebook 的最佳解答

    2020-07-09 14:28: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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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兒童保單也是7月上路的保險重大改革之一
    保險法17條歷年來已經修了24次
    彭金隆認為
    這本來是一個核保上複雜又涉及多元考量的專業問題
    卻想用法律採一刀切的簡便方法去解決
    當然會吵不完

    看更多新聞:https://bit.ly/2DfovGH

    #兒童保單 #彭金龍 #保險法

  • 保險法107條修正條文 在 劉北元的保險世界 Facebook 的精選貼文

    2020-06-10 11:26:24
    有 179 人按讚

    保險法有關兒童保單的修正,總統預計在今天(10日)公告,金管會在昨天也公布了相關銷售的措施,趕快來了解。

    因應這一波兒童保單搶購熱潮,據媒體報導保險局公布了幾項措施,因為金管會目前還未公告相關新聞稿,僅以媒體的內容來說明:

    第一、 原本6月12日就要停售的商品,可以賣到6月30日

    第二、 所有死亡給付的金額都要計入,但退還保費給要保人的保單,可以不計入61萬5千元,不過退還給「受益人」的保單還是要計入。

    第三、 若超過限額還要增加保障額度,只要家長簽署聲明書,表達知道若是發生事故只能返還保險費就可以投保。

    保險法這一次修正了第107條,原本未滿15歲小孩的保險,如果有死亡給付的,在滿15歲後才會生效,在那之前若發生事故,則是退還保費。

    現在新的法律規定,將兒童保險定性為喪葬費用性質的保險,保險的死亡給付,未滿15歲的小孩不能超過遺產及贈與稅法喪葬費用扣除額的一半,目前就是61萬5千元。

    現在大家都趕在修法前投保兒童保單,因為想替小孩規劃儲蓄性質較高的保險商品,未來是比較困難的,成本也會變高。

    7月1日以後,兒童壽險保單要符合死亡保障門檻,16歲以下的保額必需是保價金的190%,現行保單一定要修改,儲蓄功能會下降,保障功能會提升,但是兒童保單又有61萬5千元的保障上限,而且所有保單的死亡給付要合計,反推回來,兒童保單的保價金不可能太高,也就是說,兒童保單的儲蓄功能將大打折扣。

    現行即將停售的保單,因為沒有受到死亡保障門檻的限制,死亡給付部分在滿15歲後才生效,在那之前,保險公司並不承擔死亡給付,一但發生事故也是返還保費,想規劃高儲蓄功能的保單並不困難,因此,在修法前引發搶購熱潮。

    【#劉北元雜誌專欄】保險法有關兒童保險的條文又修正了,如何分享這個訊息給客戶,為小孩投保適當的保險呢?下面的文章,絕對不能錯過。

    https://www.commonhealth.com.tw/article/article.action?nid=816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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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兒童保險
    #保險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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