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iambld (等待~)
看板Tech_Job
標題[請益] 保密協定
時間Wed Nov 20 00:18:48 2013
這兩天公司要我們簽訂一份保密協定,主要可分成兩部分,
分別是在職期間與離職以後:
其中在職期間不可洩漏公司機密,基於職業道德這點我覺得OK,
但是離職以後兩年內不能從事相關工作,否則必須罰五十萬!!
這點實在讓我簽不下去,想請問版上的先進,公司有權強迫我
們簽訂這樣的合約嗎?因為真的簽下去的話應該就具有法律效力
了。
懇請版上先進給點意見。感謝萬分~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11.252.184.65
推 smart1988:每間公司都會簽這個東西 而且好像還有法律條文背書 11/20 00:19
→ wumingxian:第2點很有爭議,除非公司補貼你兩年的全額薪資 11/20 00:19
→ smart1988:但這的保密協定原則上對理級以上比較適用 基層員工掌握 11/20 00:20
→ wumingxian:除非有等價對等,不然公司沒權剝奪你的工作權 11/20 00:20
→ smart1988:不了多少技術 公司才不會去理你去了哪家公司 11/20 00:20
→ asablue7788:基於第二條,將來離職前更不要透露下一站到哪 11/20 00:26
→ wumingxian:有興趣就去查"競業禁止"的法院相關判決吧 11/20 00:31
→ wumingxian:不管什麼職等,只要你簽約了公司都有權告你,先不論將 11/20 00:32
推 JOPEN11:我也記得禁業條款是前公司需要補貼一定時間內的薪水 11/20 00:33
→ wumingxian:來判決是否成立,光奔波法院這點就會讓你吃足苦頭。 11/20 00:33
推 iloveov:你不是大咖 這規定基本上是空談 11/20 01:50
推 alamabarry:平凡小老百姓~簽了都會有嚇阻作用~~沒人喜歡上法院 11/20 01:58
→ alamabarry:我猜以後會有公司變相簽約~~本薪變兩萬 11/20 01:59
→ alamabarry:剩下就是簽競業金 還有獎金~~還可以省勞保 跟加班費 11/20 02:00
推 liteon:你覺得怎麼釐清"相關工作"的界線 XD 11/20 03:02
推 liteon:如果你是蘭奇,簽這個就要很小心了 11/20 03:05
→ iambld:相關工作的部分是有寫出幾樣我們的產品群的名字,查了幾個 11/20 07:55
→ iambld:關鍵字確實公司要有一些補償金才對 11/20 07:55
→ iambld:感謝以上大大們的意見,我再跟幾位同事討論討論 11/20 07:56
推 yudofu:叫公司預付你兩年薪水 否則除非公司能證明你在新公司用的技 11/20 08:41
→ yudofu:術是從舊公司發展來的,根本就告不了你 都是嚇唬用的 11/20 08:41
→ yudofu:甚至叫新公司給你掛一個不相干的title兩年,能拿你怎麼樣? 11/20 08:42
推 caseyy:第二條,簽了公司就可以提民事訴訟告你。至於結果就不重要 11/20 09:05
→ caseyy:樓上錯很大,民事訴訟沒有什麼告不了的。 11/20 09:07
推 caseyy:搭配二審定讞文章參考 11/20 09:21
推 darote:沒有簽約金哪來的這種契約 11/20 10:01
推 whisly:才50萬,我公司叫我簽的是200萬基本賠償..示影響無限上綱 11/20 10:15
→ csii5566:請問若是違法事項需不需要保密? 11/20 10:31
推 kimuralin:你就不要讓他們知道去哪就好啦 = = 11/20 10:54
推 liskenny:所以我離職的理由都是想休息一陣子 11/20 11:23
→ sworddragon:要有對價關係,要你禁止從事相關工作兩年,就要給你補 11/20 12:51
→ sworddragon:償這兩年無法從事相關工作的損失 11/20 12:51
推 swatch3484:好便宜喔才50萬 公司光是要請個律師告你可能都不止了 11/20 12:58
→ swatch3484:所以除非你真的是公司主要技術要職 11/20 13:01
推 caseyy:樓上,若是公司有法律顧問。處理一個案子才五萬... 11/20 13:02
推 luke72:我前公司叫我們簽的是終身不得從事相關產業 只能賣雞排... 11/20 14:46
推 sirlers:所以樓上就離職了嗎? XD 11/20 17:43
推 liteon:結果因為生產雞排實屬製程工程師,還是被...(ry 11/20 20:46
→ arcanite:好像是所謂競業禁止條款 我們也有這東西 11/20 21:29
→ arcanite:立法精神是不希望出走員工拿了技術自己開公司競爭吧 11/20 21:30
→ arcanite:當然會不會被公司無限上綱告你下一份工作就不知道了… 11/20 21:31
→ chucklee:如果法官覺得合約的限制顯示公平 整份合約會被作廢 11/20 21:53
→ chucklee:因為公司大都是用定型契約給每個員工簽 告輸的代價也不小 11/20 21:54
→ chucklee:而且公司要負舉證責任 外加真判賠也不見得那麼多 11/20 21:58
→ chucklee:對基層員工來說 基本上就是簽來嚇嚇你的 11/20 21:59
→ twinmick:這真的會被告..但是告不告的贏不是重點,重點就是你光跑 11/20 22:14
→ twinmick:法院就飽了..人家公司有專人處理,除非你孤家寡人沒牽掛 11/20 22:15
→ cosy:第2點違反勞基法無效 11/20 22:19
→ Sunofgod:第2點之前不是有個臺GG被挖去三爽被告 不過好像跟這無關? 11/20 22:35
→ Sunofgod:但是是類似的事情就是 11/20 22:36
推 catcatdog:第二點無效 因為公司並無給你同等的對價利益 11/20 23:32
推 Focus788:有關專利的東西 通常都會有 11/20 23:53
→ zhi5566:這是用來防君子跟主管們的 大公司的確是要法務啊 但是他也 11/21 00:24
→ zhi5566:是花錢請他們 你只是小樓樓 公司搞不好連你去哪都不想知道 11/21 00:26
→ zhi5566:不要以為養律師很便宜 諮詢一個法律問題 半小時 就好幾千 11/21 00:28
→ alex6324:請問不簽的話 公司有說會怎樣嗎? 11/21 10:22
→ iambld:我們有些人目前先採取不合作 人資的主管好像明天要來說明 11/21 12:33
→ iambld:了 再看看他們要怎麼講 11/21 12:33
推 Sunofgod:人資來說明還不就唬唬不懂法律的人 11/21 15:54
→ iloveov:放心啦 你不夠大隻,公司的法務部會那麼閒跑去告你 11/22 02:24
→ iloveov:好歹也要像台積梁sir,或htc的總字輩才有可能 11/22 02:25
→ canallchen:嚇唬人用 長官還會對離職員工發存證信函 不過沒下文 11/24 09:21
→ canallchen:要離職就說回家休息或繼承家業 不明說 可避免這些瑣事 11/24 09: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