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爆卦]便衣警察薪水是什麼?優點缺點精華區懶人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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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 便衣警察薪水產品中有4篇Facebook貼文,粉絲數超過4萬的網紅名為變態的神父,也在其Facebook貼文中提到, #神父的鹽 「其次,刻意操作省籍對立剝削意識.他認為228事件是『中國高官、逼台灣民』的省籍對立剝削.他表示,1947年228事件爆發,當年國民黨接收台灣,外省人壟斷了所有的權位.果若外省人壟斷所有權位,他的父親怎能有此機會擔任官派首長?」 「陳建仁的這場演講,刻意偽裝家族是228事件受難者...

  • 便衣警察薪水 在 名為變態的神父 Facebook 的最佳解答

    2020-07-27 22:12: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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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神父的鹽
     
    「其次,刻意操作省籍對立剝削意識.他認為228事件是『中國高官、逼台灣民』的省籍對立剝削.他表示,1947年228事件爆發,當年國民黨接收台灣,外省人壟斷了所有的權位.果若外省人壟斷所有權位,他的父親怎能有此機會擔任官派首長?」
     
    「陳建仁的這場演講,刻意偽裝家族是228事件受難者、操作省籍對立剝削意識、隱滿家族豐厚成長背景,以及誇張了威權時代國民政府為反共、護國、保台所造成的過失,而刻意不論政府在二戰以後戮力建設台灣,免於中共統治的功勞.這場謬誤不實的演講,不但扭曲了228事件及威權時代的真相,也彰顯一個知識分子袒護當權者的墮落,更著實豎立蔡政府的新威權.」
     
    這什麼墮落文章?提及事實叫做操弄族群對立?要戰陳建仁祖宗八代就算了,順道扭曲二二八真相?
     
    二二八本來就跟省籍衝突脫不了關係,國民政府來台就是實行殖民統治,「中國高官、逼台灣民」、「外省人壟斷所有權位」,這本來就是事實,說是實行殖民統治,怎麼會讓本省人位居高位?就算讓本省人當官,其動機為何?難道不是效法清廷以番制番,來個以台制台?這不就是過往外來獨裁皇權對於本土居民的高壓手段?不就是為了靖綏所以採取的統治方法?如同中國共產黨在人大安插的台灣省代表,藉以加強殖民統治與侵略他人的正當性?
     
    難道說,港人林鄭擔任特首,就等於「中國政府沒有排斥香港人,重用香港人?」林鄭鎮壓反送中運動,是站在香港的人角度著想,還是站在中共的立場?林鄭的自主性有多少?能代表香港人嗎?她是當作樣板宣傳,還是讓香港人自己當家作主?我們可以用林鄭來合理化中共對香港的暴政嗎?可以用香港本土警察攻擊香港民眾,說明他的行動是自願的?他們樂意這麼做?可否將真兇中國政府下的明明白白的指令,扮演的角色徹底去除?香港人自己殺死自己?說中國政府制定的國安法是為了「護國、保港」?
     
    如果不行,怎麼會拿陳建仁的父親當過官派首長,所以沒有「中國高官,逼台灣民」,沒有「追究台灣人民的政治忠誠,剝奪他們參與公職的權利?」
     
    真敢摸著覽趴說,二二八「外省人沒有壟斷權位?」、「沒有中國高官逼台灣民」? 
     
    不如這麼說,要是陳的父親有所抵抗,或者說,拒絕擔任,違背黨國意志,會有什麼樣的下場?
     
    本土人士擔任國民黨的官,就不會面臨到黨國的壓迫? 
     
    難道要效法李敖的說法,因為有少數外省人被毆擊,所以變成「臺灣從光復 以後,從日本人手裏,我們中國重新把它拿回來以後所發生的一個政府和人民之間的一個嚴重的衝突」、「台灣人殺外省人」、「軍人並不知道誰該殺誰不該殺,有一些臺灣的人,張三跟李四的不對,張三就鼓動軍隊去殺李四,所以嚴格的說起來,最後的殺來殺去的局面是臺灣人殺臺灣人」、「台灣人自己殺死自己」?
     
    這是部分替代整體的謬誤.
     
    按照李敖的說法,外省人被殺了十天,死了數萬,但警備總部紀載的的外省人死亡人數為52人,然後李敖說本省人死亡數字是炒作,所以把受害者的數字驟減,被波及的人數誇大,所以整體就變成「元凶是台灣皇民日本兵」?
     
    這種被害者當成加害者,加害者變成被害人,國民黨無罪,蔣介石鎮壓暴民的黨國史觀,不就跟陳儀的記者會和黨國報紙專門強調外省人傷亡,遮蓋自己暴行無異?
     
    迫害外省人的又是誰?不分本省外省一齊鎮壓的始作俑者又是誰?不就是外來殖民政權嗎?警備總部之下的忠義服務隊,在台灣實行反間工作,專門燒毀外省人商店、毆打外省人,利用黑道流氓在各地製造混亂、燒殺擄掠,製造派兵的藉口,這怎麼不提?所以忠義服務隊利用黑道或吸收台灣學生,滲透台灣民間,可以說成是讓本省人當官,「外省人沒有壟斷權位」?因為忠義服務隊隊長許德輝是本省人?林頂立這個「半山」是軍統裡的本省人?
     
    誰收買他們的?誰指揮他們的?誰下達命令讓他們去殺害手無寸鐵的學生?
     
    「柯遠芬引導監察委員兼監察院特派臺灣監察使楊亮功到圓山陸軍倉庫前面廣場,指遍倒在廣場上的數百具屍體說:這些就是昨晚進攻這個倉庫,被國軍擊斃的奸匪暴徒.楊亮功無言.後來楊亮功對他的跟隨人透露:倉庫附近並沒有戰鬥過的跡象,死者都是十八、九歲的中學生,又沒有攜帶武器……這數百名十八、九歲的中學生,就是昨晚在市內各派出所維持治安,而機槍步槍齊響以前,被憲警,林頂立的『行動隊』和許德輝的『忠義服務隊』所拘捕、押到圓山倉庫前面廣場,被國軍擊斃的.」
     
    誰使百姓為了自保互相舉報?誰用利益誘惑他們讓他們互相殘殺?
     
    警備總部接收了西本願寺,以「整理情報」、「收集情報」之名,進行逮捕、監禁、拷問之實,結果把外省人歐陽可亮給捉進去,稱他為「34號」.
     
    「一種叫做『跪鐵鍊』的拷問,是教犯人坐上鐵鍊,讓鐵鍊的凹凸不平,叫人疼痛不已.還有一種『踏木桿』,教人跨坐到一根削尖的木材上,然後由二個人用力從肩膀下壓,屁股嵌入木桿,痛的連尿都會閃出來.也有人陰莖被通電流,因而喪失生殖能力。聽說在詢問室的隔壁,一些被判死判的囚犯還被用來練習空手道呢.甚至曾經謠傳,死去的人的鬼魂經常出現.」
     
    「他們說我和台灣共產黨的林樑材同謀造反,無論如何,都不能教我心服口服.我抵死抗辯.於是,他們從另一個角度詰問我:『不然,你清楚地交代你的經歷.』」
     
    「我父親是外交官,我在北京出生,到國外留學過一段時間.回國後,任教於各大學」.
     
    歐陽可亮在獄中,和其他獄友相識,旁邊有一人和他搭話,
     
    「我叫王育霖,是建國中學的老師,也擔任『民報』的法律顧問。我有個弟弟在台南.如果你可以離開這裡的話,能不能請你告訴他,我最後被關在西本願寺的事.」
     
    「沒問題,我叫歐陽可亮.我們大概沒救了吧?不過,像你說的,我也要拜託你,如果是你離開這裡的話,請把我的事情轉告大同的林挺生.」
     
    「林挺生,他是早我一年的高中學長.」
     
    「我不記得王育霖到西本願寺是十四日或十五日,不過確定是比我晚進去的.他什麼時候死的,我也不知道.到我離開西本願寺的三月底為止,他應該都還活著的.」
     
    歐陽可亮不久就被釋放,他的太太向上海的吳元黎告急,吳元黎再向南京的父親吳鼎昌求援.吳鼎昌便直接打電話給陳儀,要求他「不要殺歐陽可亮.」
     
    但是其他同在獄中的人,可就沒那麼幸運.
     
    歐陽可亮出獄了以後,又被姚虎臣勒索,即是當初關押他的警備總部第二處處長,他身兼三個職位,訓練總隊長和綠島集中營主任,專門懲戒流氓,本身的行為卻跟流氓沒兩樣-甚至比流氓還惡劣,他把放出去的人又捉了回來,向他們勒索贖金.
     
    和歐陽可亮一同被姚邀請的,還有林挺生、林子畏,林子畏是「全民日報」的社長,批評陳儀被威脅,於是將全民日報頂讓給林頂立.
     
    「你們都是台灣有名的大企業家-」 
     
    姚虎臣說, 
     
    「和你們比起來,我不過是一介武夫.台灣呢,比我想像的還難治理,而且物價又貴.只靠陸軍少將的薪水,不容易生活的喲.」
     
    「所以,要和你們打個商量,」、「能不能請你們各別寫張借據給我?」
     
    我們四人互相看來看去.

    「借據?是說我們向姚處長借了什麼東西嗎?」林挺生問,
     
    「沒錯,中國的作風是以黃金幾兩計算的.物價波動這麼厲害,金錢是會貶值的.」
     
    於是被關押出來的人們,又紛紛被勒索黃金,簽下借據,可謂將一條牛剝兩層皮,歐陽可亮被迫要繳交一百兩黃金,其他人兩百兩.
     
    「這話真是欺人太甚.不正面向我們勒索,變成是我們償還向他告貸的債務,真是狡滑」
     
    書中如此形容,
     
    在這個勒索完成後,姚心滿意足地找來樂隊唱戲,聲音太大,驚動了隔壁的台灣仕紳劉明,他不認識姚虎城,卻認識歐陽等人,他不知道他們正被這群「阿山兵」綁架著.
     
    「像這樣咚鏘吵雜,一點也不像你們的樣子.隔壁的人根本無法談事情.我正在招待教育廳長許壽裳,討論成功大學昇格登記的重要事情.你們能不能安靜一點,拜託!」
     
    姚虎臣聽了,勃然大怒,他跑去隔壁討面子,對著劉明吼「劉明,你知道有天,不知道有地嗎?知不知道我是誰?警總第二處處長姚虎臣,就是我.」
     
    「聽好,明早十點之前,來中山堂給我謝罪,否則,給我小心你們兩人的狗命!」
     
    最後,劉只好找歐陽、林幫忙說情,諷刺的是,這兩人也是被威脅的對象.
     
    姚在中山堂羞辱了劉一番,稱看在歐陽、林的面子上,饒他一命.
     
    「然而劉明並不就此平安無事.沒多久,不知因何罪名,他被警總逮捕,判了十年徒刑.此事報紙也曾刊登過,相信還有人記得吧?他一日不少地在砂石場整整服刑十年.
     
    教育廳長許壽裳更可憐,竟被暗殺了.」
     
    姚虎臣就是典型「中國高官、逼台灣民」、「外省人壟斷所有權位」的代表,他囂張跋扈的嘴臉,連同為外省人的教育廳長許壽裳都不放在眼裡,連歐陽可亮都能加以威脅,至於同為他眼中羔羊的人們,顯然也有差別待遇,至少在西本願寺被關押的本省人,不一定等得到打給陳儀的一通電話.
     
    所以,若要將當時被迫服從的人們,或者被當作工具,有利用價值的本省人,為了自保而屈從,服務於外省權貴的仕紳階級,反而當作一種證明,稱陳建仁的父親擔任官派首長,所以「當年國民政府不但沒有排斥曾在日本時代總督府任職的台灣人反而更加重用」,而把數百數千被殺台灣菁英當作不存在,這是去語境的謬誤,陳建仁的父親當然很幸運,他能生存下去,不代表國民政府屠殺壓迫,實行階級剝削的事情不存在.
     
    接著將責任轉嫁到陳建仁身上,說他「操作省籍對立剝削意識、隱滿家族豐厚成長背景」,以及「誇張了威權時代國民政府為反共、護國、保台所造成的過失」、「而刻意不論政府在二戰以後戮力建設台灣,免於中共統治的功勞.」
     
    這種就是黨國文宣看太多,才會產生的去語境的謬誤,維護真兇,合理化暴行的見解.
     
    只有白癡才會在香港人被中國鎮壓以後,說香港人講中共的暴行是誇張中共的過失,故意不提中共建設香港的功勞.
     
    簡單直白問一句,你會在看到被害者被強暴以後,要他提起加害人曾經多愛自己?為他做了多少事?
     
    噁心透頂.
     
    這篇墮落的文章透露出許多謬誤,實在讓人難以吐槽,居然會有媒體刊登這種謬論,並且指稱他人犯了謬誤,所以都是假的,並合理化自己的謬論為真,簡直是謬論謬論,謬誤學家的謬誤.
     
    「他父親只會講台語,不會講國語(普通話)…」,說陳的家族經商,是漢語化家庭,陳的父親不會中文,怎麼當官?
     
    這依然是個謬誤,陳說的是語言,不是文字,外省族群來台灣,來自中國各省,就不是使用同一種語言了,蔣介石的母語也不是北京話,就連蔣介石帶來的官兵,也不少聽得懂台語,陳所敘述的原文是,
     
    「陳建仁也提到,1945年起,父親陳新安擔任官派的旗山鎮長,有一天鎮長辦公室突然遭許多軍人闖入,配槍軍人還將刺刀對準陳新安,要求『搬出去!』但陳新安只會說台語,不會說普通話,因此以台語反問『什麼叫「出去」?』不料對方回嗆『我槍斃你!』一度引發緊張對峙,所幸後來找上軍方長官溝通,才順利化解僵局.」
     
    聽得懂不代表會說,會說不一定說的很流利,會聽不一定聽得懂全部,說陳的父親是漢語化家庭,不會中文怎麼當官,這就是訴諸純潔的謬誤,北京話不等於中文,漢語化家庭不一定會說北京話,至於陳父所當的土官,實際上是為了統治者方便統治台民,那顯然會台語的實用性大於北京話.
     
    我們看看歐陽可亮所敘述的另一個情境,
     
    「學生當中有人對軍隊明白表示不滿,和他們起了衝突而被毆打.我連忙趕去道歉,教訓學生,平息軍隊的怒氣.那種情況之下,不這樣做,就無法救那些學生.另外有些學生不知事情原委,看到軍人打開倉庫拿米,大叫:『阿山兵搶我們的米』
     
    從福州調來的二十五師獨立旅團,有不少士兵聽懂台灣話.就在學生大聲喊叫的時候,一個士兵突然拔出手搶,當場射殺那名學生.那種殘酷的景象,至今仍在我腦中揮之不去.」
     
    就可以知道,當時使用的語言情境,十分複雜,如同姚虎臣聽不懂台灣話,身邊卻有可以當翻譯的軍官,他依此跑去問責仕紳,陳父如果做官,應也有類似會北京話的同僚,而陳所稱「找上軍方長官溝通」應也是凸顯這個語言衝突的實際情境.
     
    而如果不會中文,就不能當官,這不就是「外省人壟斷權位」的最佳例證?依此邏輯,台灣人不會中文,當不了官,那多數權位不就由會中文的外省人擔當?
     
    簡直通篇自打臉.
     
    說國民政府重用日本時代總督府任職的台灣人,不曾排斥,不如說,日本時代總督府任職的台灣人,被殺死、冤枉關押的有多少?當官存活跟被殺的比例為何?
     
    光講幾個例子,當到臺灣省行政長官公署教育處副處長的宋斐如被拖去大直槍殺,依據歐陽可亮所述,
     
    「台灣大學文學院院長林茂生也是在大直被槍殺.淡水中學的校長、副校長、教務主任、體育老師等多人,也都被載到大直槍斃.花蓮出身的國大代表張七郎,他的台北住宅遭受襲擊,全家遇害.蔣渭川被便衣收押時,利用機會從後門逃走,可是,他女兒卻當場被射殺身亡。此外,遭受毒手的人數,難以估計.在三月十三日這一天被逮捕的人當中,大概只有我倖免於死吧.」
     
    所以這個「重用」到底怎麼個重用法?這些當官、不當官的,是如何死的?怎麼會用「國民黨重用台人」、「陳建仁父親當過官派首長」一筆畫帶過去?
     
    被迫害過的人當不了官?當官的一定不會被迫害?這又是一個簡單邏輯,光講文中的蔣渭川,國民政府派武裝警察攻擊宅邸,謂「我們奉命要來槍斃你」其女蔣巧雲當場慘死,兒子松平則重傷,此後一年蔣渭川逃逸,直到丘念臺向政府作保,蔣渭川方才出來.
     
    蔣渭川在吳國楨擔任台灣省政府主席後,被聘為民政廳長,甚至當到內政部次長,吳國楨,外省人,以公開大膽地與蔣經國激烈爭執而著稱,他是親美派,蔣介石任命吳國楨,「以利用吳國楨『民主先生』的形象,全力爭取美援」,吳國楨擔任臺灣省主席期間,致力於推動台灣地方自治、農業改革,允許某些地方官員職位由普選產生,可以看出二二八屠殺後,外省統治集團內有其他派別對台灣人有不一樣的態度,事實上,屠殺完後,蔣隨即派白崇禧來台「宣慰」,然後嘉獎屠夫彭孟緝,這也是獨裁者的雙面手法,也意味著他們害怕台人再次反抗,一群外省集團要以單純的鎮壓來治理台灣,或者在政治上完全隔離台灣人,那是不可行的,因為這是台灣人的島,島上都是台灣人,而且還要看外國的臉色,必然要有其他分化、懷柔的手段,而這些手段不會是擦拭血跡的白布-全世界都知道,二二八屠殺是不義恐怖統治,就連統治者自己也知道,他們心裡有鬼,他們畏罪,害怕暴行被揭穿,公諸於世.
     
    吳國楨作為實質建設台灣的人物之一,不久就被控以貪汙批鬥下台,吳公開批評政府「一黨統治」,指出臺灣當時政治的六大問題:一黨專政、軍隊政戰部門、特務問題、人權問題、言論自由與思想控制.吳在美國雜誌用英文發表《在台灣你們的錢被用來建立一個警察國家》的文章,「在台灣每年的預算中,美國人提供了30-40億美元,用來創造一個極權國家」、「國民黨之經費,非由黨員之捐助,乃係政府,即國民之負擔,這種國庫通黨庫做法,除共產集權國家外,實為今古所無.」
     
    曾有作家劉宜良欲寫「吳國楨傳」,卻被蔣經國下令國防部情報局局汪希苓指派台灣黑道刺殺,此即著名的「江南案」.
     
    所以我們可以知道,這個壟斷所有權位的外省統治集團,為了確保自己的獨裁統治,連外省人也不放過,至今仍有人把被他們驅逐出去的人所做的事,當作獨裁統治的建樹,說什麼「二戰以後戮力建設台灣,免於中共統治的功勞」二二八是「威權時代國民政府為反共、護國、保台所造成的過失」,這種諂媚威權統治的言語,企圖將暴行除罪化,堪稱知識分子的恥辱.
     
    事實上,沒有這個外來殖民政權,台灣也有本事能獨立建國,台灣本身經日治時代的洗禮,早有超越中國本土的進步和現代化,以及自己治理自己的台籍菁英,掌握經濟的仕紳階級,是蔣介石敗逃到台灣,壟斷所有權位的外省統治集團使一切都變了調.
     
    當時美國亦可以扶植其他本土勢力,或者是讓較為開明的如吳國楨之流掌權,這都能避免蔣介石一干外省統治集團荼毒台灣的現況,而他們留下的迷思,依然在統治某些人的腦袋,企圖搬弄是非.
     
    到底是台灣確保了外省族群以及外省統治集團的生存,還是他們在「反共、護國、保台」?是台灣保護他們還是他們保護台灣?平心而論,你突然闖入別人花園將草木踐踏殆盡,這會是「保護」嗎?將國共爭端帶到台灣,用反共之名屠殺台灣人,樹立權威,這叫「反共」還是「毀台」呢?
     
    然後「護國」是護哪個國?鬥爭的是哪些「國民」?哪些人被劃定於該國之外慘遭殺害?
     
    「陳建仁竟然附和台大獨派教師陳翠蓮的 『中國高官,逼台灣民』的主張」
     
    如今看來,實在可笑,中國人反台獨,滯台中國人亦反台獨,從1945年至今,當真沒學到一點東西,一點教訓,一點懺悔,自外於台灣之外?
     
    我只看到,當初姚虎臣囂張跋扈的嘴臉,到現在還浮現在進步的台灣社會.
     
    壟斷所有權位的外省統治集團,把反抗的人殺光了,留下了「順民」,強迫他們服從自己,為其所用,否則便死,現在,「順民」的後代不願服從了,開始述說真相,就開始批鬥他,說他的祖輩也拿了黨國的好處,怎麼能不服從,說黨國的壞話?
     
    好像當過奴隸,就必須當一輩子-連連子子孫孫都必須當下去,世世代代陪他們一起說謊.
     
    一旦提及事實,就說他在操弄族群對立.
     
    「日本人投降撤出台灣後,滿懷期望的臺灣人原本認為應該有更多自治與參政的機會,但是在台灣政治方面,行政長官陳儀本人不僅集行政、立法、司法三權於一身,還身兼軍事大權,權力之大較過去的日本總督有過之無不及,而政府的中高級職位幾乎由外省人壟斷.行政長官陳儀以下九個處的十八位正副處長之中,只有一位副處長是自大陸返台的臺籍人士(即宋斐如,歿於二二八事件)十七位縣市長中,僅有四位臺籍人士,且均為自重慶返台的「半山仔」,並不受台灣人歡迎.根據1946年11月由長官公署發表的統計,簡任及簡任待遇級官員,臺籍僅占0.82%;薦任及薦任待遇級官員,臺籍僅占6.63%,而且在極少數的薦任、簡任級臺籍人士當中,大陸返臺的半山就占據裡面的70%.」
     
    最後我們要問的是,到底誰在操弄省籍對立?
     
    恐怕不是陳建仁,而這些1947年至今,仍然揮之不去的威權遺緒,只要有人提及228,他們便跳針228是人們取之不竭的提款機.
     
    至於他們是什麼?恐怕是獨裁者的殺人硬幣.
     
    獨裁者每殺一個人,就投一枚硬幣,這些硬幣會大聲歌頌獨裁者的美好,並強調他們殺人如何合理,台灣人如何不知感恩,嚷嚷著扭曲真相去扭曲真相.
     
    就像硬幣上那一抹微笑一樣,他們凝視著那一毫釐的慈悲,而歡愉.
     
    他們在萬人塚裡尋找一枚完整的指節骨,盛讚獨裁者的溫柔,在那些堆疊的屍首的後代裡,尋找數不盡的邪惡,用以憎恨,brothe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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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便衣警察薪水 在 蔡依橙的閱讀筆記 Facebook 的最佳解答

    2019-11-21 10:34:59
    有 2,542 人按讚


    還認為中國沒有酷刑,很開放的朋友,可以轉這篇給他看。
     
    還認為中國不會無故關押讓人消失的朋友,可以轉這篇給他看。
     
    這是之前無故失蹤 15 天的 Simon Cheng 鄭文傑,他是英國駐香港領事館的雇員,目前的消息是他為香港居民,曾到過臺灣政大讀國際關係,現在沒了工作,並必須重新尋找居留地。
     
    因為他畢竟是英國雇員,所以之後有機會獲釋,但造成了英國震怒,叫來中國大使罵了一頓,表達嚴重抗議。目前外交情勢仍在緊張中。
     
    鄭文傑的英文聲明,有人翻成中文,這中文內容可以看到,即使你是英國政府雇員,都一樣被刑求與虐待,幾乎喪失求生意志。
     
    過程中也聽到很多周邊其他的示威者的狀況,沒有特殊背景的,大概凶多吉少了。
     
    這還是 8 月的事情,可想而知,有多少香港年輕人在折磨中失去了生命。

    一位希望匿名的好友無償翻譯了鄭文傑的英文聲明稿七項要點之後的細節說明,讀下來驚心動魄。

    朋友說可以轉,我就轉了,這位英文程度極好的朋友客氣地說:「這是鄉民無償翻譯,一定有錯誤的地方,比方說中國警政公安系統的文書程序或官銜什麼一定不夠準確,有疑義還是要以鄭本人的英文聲明為準。」

    英文聲明原文鏈結:https://pse.is/MCP6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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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聲明開頭七項要點之後的說明:

    鄭本人支持泛民運動,曾參與今年的抗爭,包括在佐敦道維護連儂牆海報,但未參與任何非法活動,也未有不法行為。

    英國駐港總領事館指示雇員蒐集與抗爭有關的情報,以評估發出旅遊警示時機,以及英國公民是否參與抗爭。情蒐的目標包括Telegram群組、連登討論區,以及媒體報導,也包括接近示威群體,打探他們的目標。

    鄭認識某些參與抗爭的中國人,有些人曾在港被捕,隨後交保獲釋。鄭也曾組織讀書會,主題是與中國社會及香港有關的社會科學議題,參與者有港人也有中國人,背景是政府、金融、法界與文學界人士。

    八月八日鄭因公前往深圳,工作結束後曾接受按摩,並與在港獲釋中國友人的家人會面,準備替友人轉交生活費及官司費用。鄭已聽說港人入境中國時會被檢查手機,因此與女友和家人約定會定時聯絡報平安。

    鄭自深圳福田火車站搭高鐵返回香港,在西九龍高鐵車站被攔下後送往西九龍車站警局,香港西九龍火車站(中國)警局的制服公安說,鄭被攔下是因為高層指示,公安說不知道原因和詳情。制服公安態度還算客氣,也沒有強取手機密碼解鎖。

    接著鄭被用高鐵送到深圳福田警局交給便衣公安,他後來才知道這些是國安特務,特務態度粗暴。偵訊開始前先拍嫌犯照片、捺指紋、被留下所有生化資訊(血液尿液等),公安此時尚未取得手機密碼。偵訊期間被綁上老虎凳無法動彈,鄭被逼問英國在香港「暴動」中的角色、他本人在其中的角色,以及他跟參與「暴動」的中國人的關係。偵訊者說,他在香港的「反中反黨」言行可在中國被關,因為香港是中國的一部份。

    偵訊一整天後再移往羅湖警局,或許是為了讓拘留時間再延長24小時,或許可以無限期一直這樣在各地公安移來移去讓他無限期被拘留。從此時開始到獲釋為止都不准鄭戴眼鏡,他一直頭昏眼花。

    特務在移監警車上放Beyond 的「大地」,制服公安說他是從國安局被移送過來,高層指示要控他「武裝叛亂及暴動刑事罪」。

    在羅湖警局所有入監程序再來一次,偵訊室裡有十人,一半是便衣(特務),一半是制服公安,鄭再次拒絕提供手機解鎖密碼。國安特務讓便衣公安主導問話,指控他「召妓」,如果態度配合可以減輕罪名,如果只是行政拘留不會留下刑事犯罪紀錄,否則就要面對無限期刑事拘留和重大刑事罪名指控,特務也會嚴刑伺候。他別無選擇只好認罪。

    偵訊期間,即使被捕超過24小時仍不准與家人聯絡,公安特務說會把他的案子用公文送交國際刑警組織Interpol,再由Interpol 轉告港警,港警才會寄通知信給鄭家人,但是港警忙著處理香港狀況,所以不知道什麼時候港警才能收到通知。(鄭獲釋後跟家人確認,家人完全沒有收到任何官方通知)
    因為行政拘留不需要經過法院正常審理程序,所以不准鄭尋求律師協助。

    鄭認罪後特務放心離開偵訊室,鄭被送回牢房等候「行政處罰裁定」文件,文件怎麼寫完全由警察決定。

    在拘留室裡有其他嫌犯向他打探如何透過從軍方式取得美國護照,鄭警覺這些是臥底特務,所以打哈哈應付過去,臥底很快就由制服警衛帶走。

    制服公安拿著「裁罰文件」要他簽名畫押,但文件上故意把拘留的時間(開始和中止日期)留白,雖然文件上寫的是十五天的行政拘留,但起始和中止日留白,就可以讓公安和特務任意解釋他的拘留時期。公安說這項決定來自非常高層,是「局長」的層級。

    接下來鄭被送進羅湖拘留中心,第一次被上手銬腳鐐,遭裸體檢查和穿囚服。特務可能尚未告知公安他的特殊身分,第一天他被送進有十幾個其他犯人的囚室,其他人可以買水果點心,只有鄭不行。因鄭不准與家人聯絡,其他嫌犯懷疑他是因政治問題被捕,還有人記下鄭在港住家電話,願意出去以後幫他向家人傳口信:說他因香港事件被捕,叫家人千萬不要來中國。

    後來鄭又被以涉「政治罪」名義帶出問話,問同樣的問題,回拘留室後其他嫌犯都知道他是政治犯,不敢再跟他交談。從進羅湖拘留中心第二天起,鄭都遭單獨監禁,行政拘留嫌犯本來有每週跟家人會面或用電話聯絡至少一次,每天放風兩小時的福利和權利,但鄭通通不適用。

    此後鄭每天都被長時間問訊,無從得知確定的獲釋日期,更不知道所謂的十五天拘留期過後是否真的會獲釋。

    特務在拘留所官員面前強迫他交出手機密碼,硬扯住他的頭髮好讓手機用人臉解鎖,還說懷疑他是英國間諜和特務。在特務施暴之後,鄭交出手機密碼。拘留中心官員也被特務動粗嚇到,特務要求拘留中心官員把他用手銬銬在老虎凳上,官員雖有遲疑但仍然照辦。

    在拘留中心每天被特務帶走偵訊,拘留中心主管每天在他被問話之前和之後,都叫醫生替他進行全身檢查。拘留中心的一般公安和負責偵訊的特務分屬不同系統,特務在拘留中心以外地方問話動用私刑較不受監督,假如是在拘留中心以外地點受傷,拘留所主管所負責任也較輕。

    被特務帶出拘留中心偵訊時,鄭被上手銬腳鐐,頭戴頭套所以呼吸困難,經常頭昏有窒息感。坐上無標誌的廂型車前要把囚衣反穿以隱藏他的身份,上車後則被要求躺在後座,避免車外人看到他。車行三、四十分鐘後抵達不知名地點,經過草地、上樓梯,進入一個小房間。鄭聽到有人移動家具的聲音,猜想是刑具,鄭說不必刑求他會配合所有認罪,特務說不是刑求,是「訓練」。

    鄭被上手銬腳鐐後吊掛在X 形鐵支架上,整個人大字撐開連續數小時,雙手高舉血液無法流至手臂,非常痛苦。有時被要求做「壓力測試」,例如長時間蹲下或做「椅子式」。只要做不到要求就會被特務用尖棍打。特務還會專戳身體最脆弱或發抖的部位如膝蓋。鄭全程都被蒙眼戴頭套。

    酷刑偵訊休息時間可以進食,但仍戴著手銬腳鐐和蒙眼,休息時間是政治洗腦時間。比如中國目前不適合施行全面民主,多數人民未受良好教育,治國需要高度專業技術,只能由精選的少數才能者執行。賦權大眾的自由派民主制度是顛倒是非的民粹主義。偵訊者舉哥白尼提太陽中心論遭羅馬教會迫害的歷史例子,展現菁英心態。

    酷刑繼續:長時間站立(手銬腳鐐蒙眼頭套),不准動也不准睡著,否則要被罰唱中國國歌。用剝奪睡眠進行非體罰式酷刑。在接受這種刑罰時,鄭一個字也不准說,國安特務表示,鄭必須先說「報告長官」徵求許可才能發言,否則會被掌摑,或用不明工具拍擊臉部,可能是尖棍。

    其中一名偵訊者操類似香港口音,指控他怎麼膽敢當英國間諜監視中國,連糞土都不如。另一人操北方漢語口音,自稱隸屬特務當局,因為英國使領館被視為間諜組織,而鄭身為英國領事館職員,自然也是間諜組織一部份。鄭被問到是否認識英國國內情報處和國外情報處人員,英國駐港領事館的建築配置,職員證件的樣子。

    偵訊者對問答式偵訊法感到不滿,要求鄭主動認罪,最主要是要他配合所謂英國涉入香港抗爭的指控,要他承認英國政府提供金錢、物資和裝備給港人,要他承認曾經主導、參與或煽動暴力示威,要他承認使用自英國政府領取的薪水替在港被捕的中國示威者付保釋金。

    鄭發現這些指控非常嚴重,一旦認罪可能遭中國關押數十年甚至被判無期徒刑,因此無論特務施何種酷刑均堅不認罪。

    第一週特務發現鄭的腳踝、大腿和手腕、膝蓋都有嚴重瘀傷,下令他回拘留中心時不得告知醫生真相,要說他是自己在拘留中心外滑倒。拘留所醫生有紀錄他的傷勢。接下來鄭有幾天無法行走,特務暫停體罰改打心理戰,第二週仍單獨監禁,三天無人聞問。鄭在這幾天中靠靜坐、祈禱(忍不住哭泣)、唱歌來打發時間並保持冷靜。

    特務拿跌打損傷軟膏來替他治傷,希望瘀傷和傷口趕快消失。

    後面幾天他被帶到「集體調查中心」,公安在此申請房間進行偵訊。在中心內他獲准拿下遮眼布,鄭看到特務在填寫偵訊室的申請表格,還在他的檔案上寫著「機密」字樣。

    鄭在這裡看到十名同遭偵訊的年輕「嫌犯」,他們全都上了手銬,穿著橘色囚服。鄭走過走廊時,聽到有人在偵訊室裡大喊,「把手舉高點,你們示威的時候不是高舉雙手揮舞旗子嗎?」鄭猜想他們正在對香港示威者施以酷刑。

    鄭在這裡的偵訊室被指「避重就輕」,暗示他選擇對輕罪(召妓)罪名認罪,避開重罪(武裝叛變及暴動)。

    鄭被問到為何示威者武力升級和勇武派勢力擴大,鄭說是港人對721元朗白衣人攻擊事件的自衛手段。偵訊者火大,聲稱根本無需花錢雇黑幫攻擊示威者,還說暴徒和中國愛國者理應、而且一定會自發性地越過邊界攻擊示威者。

    新來的特務用普通話罵鄭是「祖國叛徒」,並引用毛理論「人民民主專政」說,當局留意到鄭是所謂泛民主派,但鄭應知中國以民主方式統治多數中國人民,但因鄭是「國家公敵」,才會用威權手段對付他。特務還保證鄭必定會不在十五天後獲釋,他至少還會再被控以「顛覆」罪名,還說可以用個人前途打包票,鄭一定會繼續被關押。

    特務顯然認為,鄭沒有在酷刑下崩潰的原因就是相信自己可在十五天後獲釋。鄭聞言後喪失生存意志,表示若十五天還繼續被關將會自殺。特務說鄭身為任務失敗的間諜本來就該自殺。

    此後鄭在拘留室裡食不下嚥。另一特務再說,假如鄭態度配合,十五天後仍有「重生」(獲釋)機會,條件是提供更多有關抗爭與英國政府關連的情報。鄭堅持只是抗爭邊緣者,且未參與暴力抗爭。特務回說,「有些東西比暴力更可怕」,因為鄭的背景,當局認為鄭有潛力和政治野心,不可能只是邊緣抗爭者,暗示鄭可能是抗爭幕後主謀和英國傀儡。鄭二度崩潰大哭,強調只想返港跟女友和家人團聚,還向特務下跪求饒。

    鄭被帶出偵訊室時,看到一名年輕女孩正接受入監程序(手銬、囚服、體檢)。負責鄭案的特務故意說,女孩不過是另一個參與抗爭被捕的人渣,問鄭是否認識女孩,鄭否認。

    鄭在移送回拘留中心的無標誌囚車上再被蒙眼,特務要求鄭坦誠說明港人對中國感想。鄭問是否會被送到新疆「集中營」,因為在集中營內至少可運動,或者做有意義的事如種樹等,好過在單人牢房裡浪費時間。特務發火說,「集中營是納粹政權底下才有的」,鄭改口說是從央視那裡得知有關新疆再教育和訓練中心的消息,特務閉嘴。

    這是鄭最後一次被帶出拘留中心問話,自被捕的第十一天起(這是他獲釋後的推算,大約是國際媒體開始報導他失蹤的時間點),他都是在拘留中心裡被偵訊,偵訊者的態度也較溫和。進入訊偵室前就有醫生檢查身體,還說這是最後一次偵訊。偵訊室裡只有一名新的便衣公安,偵訊時間也非常短,公安強調他被拘留純粹是因為他在中國「召妓」,鄭在香港的言行中國公安無權管轄,所以跟他們無關。鄭感到疑惑,這跟他打從被捕的第一天起聽到的說法完全不同。

    公安屢次強調,高層領導要看鄭的態度來決定是否在十五天後放人,並拿出兩種「裁決文件」,一份是原本的十五日行政拘留,另一份則是兩年的再教育。公安說,警方有最終權力決定他是否會繼續被關兩年,鄭獲釋後才明白,中國公安有不受法院監督即可片面抓人接受強制兩年「再教育」的權力。

    公安問鄭第一個問題,是否要通知家人,鄭答要,公安拿出兩年再教育文件叫他簽字,鄭理解公安正暗中威脅他,所以改口答不用通知家人。公安說鄭答得好,這才是正確「態度」。問第二個問題:為什麼不用通知家人?因為你覺得丟臉嗎?鄭答「對」。第三個問題:你是否被嚴刑逼供?鄭答「沒有」。第四個問題:公安對待你好嗎?鄭答「很好」。第五個問題:為什麼不找律師?「太丟臉了不敢請律師。」接著公安打開攝影機要他錄認罪自白。

    先前打過照面的公安進來,拿著七份「裁決文件」要他簽名,有些日期依舊留白,鄭展現「合作態度」全部簽字畫押。鄭被要求把囚犯名牌掛在胸前,為「召妓」錄製自白和道歉聲明。鄭被要求在鏡頭前唸兩份預備好的文件,一份是關於召妓,另一份是關於「背叛祖國」。所有文件、書面聲明、認罪影片都完成後,公安表示滿意,並說因為他態度配合,所以會依原定計畫於被捕十五天後獲釋,這也是最後一次偵訊。這是鄭第一次聽到明確的拘留期限,篤定自己可以獲釋,因此向公安鞠躬致謝。鄭頭一晚可以安穩入睡。

    到了第十三或第十四天,全新的特務又來對他進行新一輪偵訊,這次維持了四十八小時,是最久的一次,偵訊室裡有三名偵訊者,另五名官員在隔壁房待命。不過官員偵訊態度也是他被捕期間最溫和的一次。帶頭的偵訊者玩白警手段,試圖用鄭的家鄉話客語和他交談,還說自己曾在鄭老家工作三年,認識鄭在中國的親戚和雙親。鄭察覺這是暗地威脅他在中國家人的安危。官員還說把鄭視為老鄉,曾替他在高層前面求情等等,試圖讓鄭以為他是獲釋的最後希望,又說高層認為鄭的合作態度還不夠,最多只是五五打平,意指他還是可能繼續被關。特務再度希望從鄭身上挖到更多情報。負責紀錄的較低階偵訊者說,當局已經刪除了他手機上的所有社交軟體,並已把手機上的所有資料備份,包括內容較敏感的工作郵件在內。

    公安印出所有英國領事館指示鄭蒐集抗爭情報的郵件,還有參與情蒐的人員電郵名單,鄭被要求拍下把這些文件「自願」交給公安的畫面,還威脅他不得透露此事,否則會被英國政府控告「洩露機密內部情報」。

    公安要求鄭詳述參加抗爭的內情,還要他解釋勇武派與和理非的差別,問他在Telegram頻道裡的勇武派是否具英國軍事背景。公安拿出許多照片要他指認,要他寫下被指認者的姓名、政治傾向、是否屬和理非或勇武派,最後再簽字畫押。中國當局認為和理非與勇武派沒有差別,因為他們互相協調且拒不割席,因此全都有罪。

    公安明白表示有大批香港抗爭者被捕後已送進中國拘留,因此他們可以蒐集和比對來自不同來源和被捕者的情報。公安拿出照片問鄭是否曾去過佐敦道連儂牆現場,照片非取自鄭的手機,鄭懷疑中國一直派人在香港蒐證。

    公安追問鄭和赴港參加抗爭的中國人關係。最終目的是要把英國的金援、鄭本人和他的中國友人串在一起,這名中國友人已於八月十一日被送回中國拘留,下落不明。

    中國寫好的腳本是:英國是香港抗爭的幕後外國勢力之一,抗爭並非無大台而是有組織的,鄭本人是主謀之一,受英國指使去煽動港人示威,還是勇武派核心人物,跟反中國政府的自由派中國人合作,要在中國發動「顏色革命」。鄭擔心當局會繼續控他顛覆、武裝叛變與暴動、間諜、叛國等罪名。

    特務還問鄭跟知名「反中」政治人物的關係,這些人包括彭定康、周永康與梁天琦,中國知道鄭曾在倫敦和梁天琦碰面,還說一名台灣籍的LSE講師曾介紹梁天琦給鄭認識並一起喝下午茶,國安問這名台籍學者是否打算在台提供梁工作機會,讓梁不必返港受審。不論鄭怎麼澄清,特務堅持要鄭以書面自白畫押,指台灣學者是支持梁繼續從事港台分裂運動的台灣間諜。

    特務還問鄭是否有其他假身份,在中國期間是否曾在政府機關外拍照。鄭獲釋後得知李孟居案,懷疑李是因為在深圳與香港邊界拍攝武警集結畫面才被捕。

    制服公安進來把召妓相關罪名的文件、書面和錄影認罪自白、道歉聲明再做一遍。國安特務則是把跟「背叛祖國」罪名有關的文件與道歉、自白聲明和影片再做一次,還要鄭錄下唱中國國歌的畫面,再把影片用手機寄給高層。特務後來說高層對鄭表現滿意,所以猜想他可以如期獲釋。

    特務最後警告說,鄭應謹記親人在中國含辛茹苦把他撫養長大(中國知道鄭的父母是在1970年代文革引發大饑荒後逃出中國,鄭本人在英屬香港出生),還說鄭應照顧中國的老家和祖產。鄭知道這又是當局對他在中國家人和財產的威脅。特務明言,假如鄭獲釋後接受媒體訪問,公開講出任何「召妓」罪名以外的事,他就會被再次在香港被捕並送回中國,這是對他個人安全的明確威脅。國安特務暗示,鄭已經是媒體焦點,雖然他得以獲釋,但磨難才剛剛開始而已。 特務也第一次洩露中國黨媒裡的特定人名,特務聲稱原本無意使出抹黑手段,但邪惡的外媒讓他們別無選擇只能這麼故。

    接下來自稱中國港澳辦官員現身,問鄭對自由與民主的看法,再堅稱西方民主不適用中國的說詞,說教長達數小時,要求鄭選邊站替中國工作,希望鄭獲釋後仍是朋友。其中一名自稱姓王的官員還寫下電話,說會交給拘留中心官員,在鄭獲釋時交給他(並沒有)。王先生暗示說因為他們在港澳辦工作,所以很有機會在香港見到鄭。鄭懷疑港澳辦企圖逼他擔任中國間諜,否則就會被再送中。

    直到八月二十四日凌晨,鄭才被送回單人牢房休息數小時,其後鄭再被帶回拘留中心會見拘留中心高層制服公安,鄭被要求在有裝潢的房間裡,坐在軟椅上再次依腳本內容錄製自白影片,意圖讓外界認為鄭在良好環境裡受到人道待遇。鄭總共錄了好幾次影片,官員從中挑選最滿意的一支,再指示鄭寫信「申請提早獲釋」,理由是「避開香港入境港口人潮」。寫完後官員立刻交還鄭的手機、背袋、私人物品、衣物和眼鏡。八月二十四日清晨五點半,鄭被帶出拘留中心大門。七名便衣及蒙面特務和兩台深圳電動計程車等在門外,鄭上車後約三十分鐘抵達羅湖港停車場,又有十名制服和便衣公安在場等候,有人持攝影機拍攝釋放過程。鄭在大批公安陪同下步行通關,其他旅客都大吃一驚,公安在鄭走上通往香港的橋樑時才停下腳步。

    鄭此時才得以聯給家人,他搭東鐵回到九龍,在旅館住了幾天,因為中國公安知道他的住家和宿舍地址。英國領事館官員前來探視。隨後鄭任職單位派外交車輛送他進領事館,讓鄭對英國高官進行簡報,使館安全官要鄭提防遭人跟監,尤其是戴著手環的人。

    由於鄭受到中國明確威脅不得透露被拘期間內情,英國領事館給予他幾個月的有薪假,讓他到第三地國家避難。

    鄭離港前需向港警辦理撤銷失蹤人口案,港警擺出同情態度,還說願派私家車讓鄭到指定地點辦手續免遭媒體包圍。鄭自搭計程車前往指定地點時,的確看到一名戴手環的可疑男子四處張望,男子的廂型車就停在港警的私家車後面。雖然三名港警下車出示警證,鄭仍表示寧可自行搭車到油麻地警局辦手續,港警同意。鄭在警局前下車時,又在警局大門外看到另一名戴手環的男子。鄭懷疑這兩名可疑男子為監視他的中國臥底特務,目的是警告他不得對港警透露內情,這樣港警才不會在官方文件上留下紀錄。港警在辦手續過程態度有禮,鄭只說「無法回答」失蹤後經歷,最終順利撤回失蹤人口案。

    此後鄭即離港前往第三地,開始與英國政府協調離職方案,英國政府要求他在十一月辭職,結束他在領事館兩年的工作。

    鄭目前正尋求取得居留權和工作、求學的機會,希望外界,尤其是公民社會伸出援手,讓他重拾正常生活並重返勞動市場。

  • 便衣警察薪水 在 同志人夫鄒宗翰 Facebook 的最讚貼文

    2019-11-21 06:07: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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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位希望匿名的好友無償翻譯了鄭文傑的英文聲明稿七項要點之後的細節說明,讀下來驚心動魄。

    朋友說可以轉,我就轉了,這位英文程度極好的朋友客氣地說:「這是鄉民無償翻譯,一定有錯誤的地方,比方說中國警政公安系統的文書程序或官銜什麼一定不夠準確,有疑義還是要以鄭本人的英文聲明為準。」

    英文聲明原文鏈結:https://pse.is/MCP6W

    -\-\-

    聲明開頭七項要點之後的說明:

    鄭本人支持泛民運動,曾參與今年的抗爭,包括在佐敦道維護連儂牆海報,但未參與任何非法活動,也未有不法行為。

    英國駐港總領事館指示雇員蒐集與抗爭有關的情報,以評估發出旅遊警示時機,以及英國公民是否參與抗爭。情蒐的目標包括Telegram群組、連登討論區,以及媒體報導,也包括接近示威群體,打探他們的目標。

    鄭認識某些參與抗爭的中國人,有些人曾在港被捕,隨後交保獲釋。鄭也曾組織讀書會,主題是與中國社會及香港有關的社會科學議題,參與者有港人也有中國人,背景是政府、金融、法界與文學界人士。

    八月八日鄭因公前往深圳,工作結束後曾接受按摩,並與在港獲釋中國友人的家人會面,準備替友人轉交生活費及官司費用。鄭已聽說港人入境中國時會被檢查手機,因此與女友和家人約定會定時聯絡報平安。

    鄭自深圳福田火車站搭高鐵返回香港,在西九龍高鐵車站被攔下後送往西九龍車站警局,香港西九龍火車站(中國)警局的制服公安說,鄭被攔下是因為高層指示,公安說不知道原因和詳情。制服公安態度還算客氣,也沒有強取手機密碼解鎖。

    接著鄭被用高鐵送到深圳福田警局交給便衣公安,他後來才知道這些是國安特務,特務態度粗暴。偵訊開始前先拍嫌犯照片、捺指紋、被留下所有生化資訊(血液尿液等),公安此時尚未取得手機密碼。偵訊期間被綁上老虎凳無法動彈,鄭被逼問英國在香港「暴動」中的角色、他本人在其中的角色,以及他跟參與「暴動」的中國人的關係。偵訊者說,他在香港的「反中反黨」言行可在中國被關,因為香港是中國的一部份。

    偵訊一整天後再移往羅湖警局,或許是為了讓拘留時間再延長24小時,或許可以無限期一直這樣在各地公安移來移去讓他無限期被拘留。從此時開始到獲釋為止都不准鄭戴眼鏡,他一直頭昏眼花。

    特務在移監警車上放Beyond 的「大地」,制服公安說他是從國安局被移送過來,高層指示要控他「武裝叛亂及暴動刑事罪」。

    在羅湖警局所有入監程序再來一次,偵訊室裡有十人,一半是便衣(特務),一半是制服公安,鄭再次拒絕提供手機解鎖密碼。國安特務讓便衣公安主導問話,指控他「召妓」,如果態度配合可以減輕罪名,如果只是行政拘留不會留下刑事犯罪紀錄,否則就要面對無限期刑事拘留和重大刑事罪名指控,特務也會嚴刑伺候。他別無選擇只好認罪。

    偵訊期間,即使被捕超過24小時仍不准與家人聯絡,公安特務說會把他的案子用公文送交國際刑警組織Interpol,再由Interpol 轉告港警,港警才會寄通知信給鄭家人,但是港警忙著處理香港狀況,所以不知道什麼時候港警才能收到通知。(鄭獲釋後跟家人確認,家人完全沒有收到任何官方通知)
    因為行政拘留不需要經過法院正常審理程序,所以不准鄭尋求律師協助。

    鄭認罪後特務放心離開偵訊室,鄭被送回牢房等候「行政處罰裁定」文件,文件怎麼寫完全由警察決定。

    在拘留室裡有其他嫌犯向他打探如何透過從軍方式取得美國護照,鄭警覺這些是臥底特務,所以打哈哈應付過去,臥底很快就由制服警衛帶走。

    制服公安拿著「裁罰文件」要他簽名畫押,但文件上故意把拘留的時間(開始和中止日期)留白,雖然文件上寫的是十五天的行政拘留,但起始和中止日留白,就可以讓公安和特務任意解釋他的拘留時期。公安說這項決定來自非常高層,是「局長」的層級。

    接下來鄭被送進羅湖拘留中心,第一次被上手銬腳鐐,遭裸體檢查和穿囚服。特務可能尚未告知公安他的特殊身分,第一天他被送進有十幾個其他犯人的囚室,其他人可以買水果點心,只有鄭不行。因鄭不准與家人聯絡,其他嫌犯懷疑他是因政治問題被捕,還有人記下鄭在港住家電話,願意出去以後幫他向家人傳口信:說他因香港事件被捕,叫家人千萬不要來中國。

    後來鄭又被以涉「政治罪」名義帶出問話,問同樣的問題,回拘留室後其他嫌犯都知道他是政治犯,不敢再跟他交談。從進羅湖拘留中心第二天起,鄭都遭單獨監禁,行政拘留嫌犯本來有每週跟家人會面或用電話聯絡至少一次,每天放風兩小時的福利和權利,但鄭通通不適用。

    此後鄭每天都被長時間問訊,無從得知確定的獲釋日期,更不知道所謂的十五天拘留期過後是否真的會獲釋。

    特務在拘留所官員面前強迫他交出手機密碼,硬扯住他的頭髮好讓手機用人臉解鎖,還說懷疑他是英國間諜和特務。在特務施暴之後,鄭交出手機密碼。拘留中心官員也被特務動粗嚇到,特務要求拘留中心官員把他用手銬銬在老虎凳上,官員雖有遲疑但仍然照辦。

    在拘留中心每天被特務帶走偵訊,拘留中心主管每天在他被問話之前和之後,都叫醫生替他進行全身檢查。拘留中心的一般公安和負責偵訊的特務分屬不同系統,特務在拘留中心以外地方問話動用私刑較不受監督,假如是在拘留中心以外地點受傷,拘留所主管所負責任也較輕。

    被特務帶出拘留中心偵訊時,鄭被上手銬腳鐐,頭戴頭套所以呼吸困難,經常頭昏有窒息感。坐上無標誌的廂型車前要把囚衣反穿以隱藏他的身份,上車後則被要求躺在後座,避免車外人看到他。車行三、四十分鐘後抵達不知名地點,經過草地、上樓梯,進入一個小房間。鄭聽到有人移動家具的聲音,猜想是刑具,鄭說不必刑求他會配合所有認罪,特務說不是刑求,是「訓練」。

    鄭被上手銬腳鐐後吊掛在X 形鐵支架上,整個人大字撐開連續數小時,雙手高舉血液無法流至手臂,非常痛苦。有時被要求做「壓力測試」,例如長時間蹲下或做「椅子式」。只要做不到要求就會被特務用尖棍打。特務還會專戳身體最脆弱或發抖的部位如膝蓋。鄭全程都被蒙眼戴頭套。

    酷刑偵訊休息時間可以進食,但仍戴著手銬腳鐐和蒙眼,休息時間是政治洗腦時間。比如中國目前不適合施行全面民主,多數人民未受良好教育,治國需要高度專業技術,只能由精選的少數才能者執行。賦權大眾的自由派民主制度是顛倒是非的民粹主義。偵訊者舉哥白尼提太陽中心論遭羅馬教會迫害的歷史例子,展現菁英心態。

    酷刑繼續:長時間站立(手銬腳鐐蒙眼頭套),不准動也不准睡著,否則要被罰唱中國國歌。用剝奪睡眠進行非體罰式酷刑。在接受這種刑罰時,鄭一個字也不准說,國安特務表示,鄭必須先說「報告長官」徵求許可才能發言,否則會被掌摑,或用不明工具拍擊臉部,可能是尖棍。

    其中一名偵訊者操類似香港口音,指控他怎麼膽敢當英國間諜監視中國,連糞土都不如。另一人操北方漢語口音,自稱隸屬特務當局,因為英國使領館被視為間諜組織,而鄭身為英國領事館職員,自然也是間諜組織一部份。鄭被問到是否認識英國國內情報處和國外情報處人員,英國駐港領事館的建築配置,職員證件的樣子。

    偵訊者對問答式偵訊法感到不滿,要求鄭主動認罪,最主要是要他配合所謂英國涉入香港抗爭的指控,要他承認英國政府提供金錢、物資和裝備給港人,要他承認曾經主導、參與或煽動暴力示威,要他承認使用自英國政府領取的薪水替在港被捕的中國示威者付保釋金。

    鄭發現這些指控非常嚴重,一旦認罪可能遭中國關押數十年甚至被判無期徒刑,因此無論特務施何種酷刑均堅不認罪。

    第一週特務發現鄭的腳踝、大腿和手腕、膝蓋都有嚴重瘀傷,下令他回拘留中心時不得告知醫生真相,要說他是自己在拘留中心外滑倒。拘留所醫生有紀錄他的傷勢。接下來鄭有幾天無法行走,特務暫停體罰改打心理戰,第二週仍單獨監禁,三天無人聞問。鄭在這幾天中靠靜坐、祈禱(忍不住哭泣)、唱歌來打發時間並保持冷靜。

    特務拿跌打損傷軟膏來替他治傷,希望瘀傷和傷口趕快消失。

    後面幾天他被帶到「集體調查中心」,公安在此申請房間進行偵訊。在中心內他獲准拿下遮眼布,鄭看到特務在填寫偵訊室的申請表格,還在他的檔案上寫著「機密」字樣。

    鄭在這裡看到十名同遭偵訊的年輕「嫌犯」,他們全都上了手銬,穿著橘色囚服。鄭走過走廊時,聽到有人在偵訊室裡大喊,「把手舉高點,你們示威的時候不是高舉雙手揮舞旗子嗎?」鄭猜想他們正在對香港示威者施以酷刑。

    鄭在這裡的偵訊室被指「避重就輕」,暗示他選擇對輕罪(召妓)罪名認罪,避開重罪(武裝叛變及暴動)。

    鄭被問到為何示威者武力升級和勇武派勢力擴大,鄭說是港人對721元朗白衣人攻擊事件的自衛手段。偵訊者火大,聲稱根本無需花錢雇黑幫攻擊示威者,還說暴徒和中國愛國者理應、而且一定會自發性地越過邊界攻擊示威者。

    新來的特務用普通話罵鄭是「祖國叛徒」,並引用毛理論「人民民主專政」說,當局留意到鄭是所謂泛民主派,但鄭應知中國以民主方式統治多數中國人民,但因鄭是「國家公敵」,才會用威權手段對付他。特務還保證鄭必定會不在十五天後獲釋,他至少還會再被控以「顛覆」罪名,還說可以用個人前途打包票,鄭一定會繼續被關押。

    特務顯然認為,鄭沒有在酷刑下崩潰的原因就是相信自己可在十五天後獲釋。鄭聞言後喪失生存意志,表示若十五天還繼續被關將會自殺。特務說鄭身為任務失敗的間諜本來就該自殺。

    此後鄭在拘留室裡食不下嚥。另一特務再說,假如鄭態度配合,十五天後仍有「重生」(獲釋)機會,條件是提供更多有關抗爭與英國政府關連的情報。鄭堅持只是抗爭邊緣者,且未參與暴力抗爭。特務回說,「有些東西比暴力更可怕」,因為鄭的背景,當局認為鄭有潛力和政治野心,不可能只是邊緣抗爭者,暗示鄭可能是抗爭幕後主謀和英國傀儡。鄭二度崩潰大哭,強調只想返港跟女友和家人團聚,還向特務下跪求饒。

    鄭被帶出偵訊室時,看到一名年輕女孩正接受入監程序(手銬、囚服、體檢)。負責鄭案的特務故意說,女孩不過是另一個參與抗爭被捕的人渣,問鄭是否認識女孩,鄭否認。

    鄭在移送回拘留中心的無標誌囚車上再被蒙眼,特務要求鄭坦誠說明港人對中國感想。鄭問是否會被送到新疆「集中營」,因為在集中營內至少可運動,或者做有意義的事如種樹等,好過在單人牢房裡浪費時間。特務發火說,「集中營是納粹政權底下才有的」,鄭改口說是從央視那裡得知有關新疆再教育和訓練中心的消息,特務閉嘴。

    這是鄭最後一次被帶出拘留中心問話,自被捕的第十一天起(這是他獲釋後的推算,大約是國際媒體開始報導他失蹤的時間點),他都是在拘留中心裡被偵訊,偵訊者的態度也較溫和。進入訊偵室前就有醫生檢查身體,還說這是最後一次偵訊。偵訊室裡只有一名新的便衣公安,偵訊時間也非常短,公安強調他被拘留純粹是因為他在中國「召妓」,鄭在香港的言行中國公安無權管轄,所以跟他們無關。鄭感到疑惑,這跟他打從被捕的第一天起聽到的說法完全不同。

    公安屢次強調,高層領導要看鄭的態度來決定是否在十五天後放人,並拿出兩種「裁決文件」,一份是原本的十五日行政拘留,另一份則是兩年的再教育。公安說,警方有最終權力決定他是否會繼續被關兩年,鄭獲釋後才明白,中國公安有不受法院監督即可片面抓人接受強制兩年「再教育」的權力。

    公安問鄭第一個問題,是否要通知家人,鄭答要,公安拿出兩年再教育文件叫他簽字,鄭理解公安正暗中威脅他,所以改口答不用通知家人。公安說鄭答得好,這才是正確「態度」。問第二個問題:為什麼不用通知家人?因為你覺得丟臉嗎?鄭答「對」。第三個問題:你是否被嚴刑逼供?鄭答「沒有」。第四個問題:公安對待你好嗎?鄭答「很好」。第五個問題:為什麼不找律師?「太丟臉了不敢請律師。」接著公安打開攝影機要他錄認罪自白。

    先前打過照面的公安進來,拿著七份「裁決文件」要他簽名,有些日期依舊留白,鄭展現「合作態度」全部簽字畫押。鄭被要求把囚犯名牌掛在胸前,為「召妓」錄製自白和道歉聲明。鄭被要求在鏡頭前唸兩份預備好的文件,一份是關於召妓,另一份是關於「背叛祖國」。所有文件、書面聲明、認罪影片都完成後,公安表示滿意,並說因為他態度配合,所以會依原定計畫於被捕十五天後獲釋,這也是最後一次偵訊。這是鄭第一次聽到明確的拘留期限,篤定自己可以獲釋,因此向公安鞠躬致謝。鄭頭一晚可以安穩入睡。

    到了第十三或第十四天,全新的特務又來對他進行新一輪偵訊,這次維持了四十八小時,是最久的一次,偵訊室裡有三名偵訊者,另五名官員在隔壁房待命。不過官員偵訊態度也是他被捕期間最溫和的一次。帶頭的偵訊者玩白警手段,試圖用鄭的家鄉話客語和他交談,還說自己曾在鄭老家工作三年,認識鄭在中國的親戚和雙親。鄭察覺這是暗地威脅他在中國家人的安危。官員還說把鄭視為老鄉,曾替他在高層前面求情等等,試圖讓鄭以為他是獲釋的最後希望,又說高層認為鄭的合作態度還不夠,最多只是五五打平,意指他還是可能繼續被關。特務再度希望從鄭身上挖到更多情報。負責紀錄的較低階偵訊者說,當局已經刪除了他手機上的所有社交軟體,並已把手機上的所有資料備份,包括內容較敏感的工作郵件在內。

    公安印出所有英國領事館指示鄭蒐集抗爭情報的郵件,還有參與情蒐的人員電郵名單,鄭被要求拍下把這些文件「自願」交給公安的畫面,還威脅他不得透露此事,否則會被英國政府控告「洩露機密內部情報」。

    公安要求鄭詳述參加抗爭的內情,還要他解釋勇武派與和理非的差別,問他在Telegram頻道裡的勇武派是否具英國軍事背景。公安拿出許多照片要他指認,要他寫下被指認者的姓名、政治傾向、是否屬和理非或勇武派,最後再簽字畫押。中國當局認為和理非與勇武派沒有差別,因為他們互相協調且拒不割席,因此全都有罪。

    公安明白表示有大批香港抗爭者被捕後已送進中國拘留,因此他們可以蒐集和比對來自不同來源和被捕者的情報。公安拿出照片問鄭是否曾去過佐敦道連儂牆現場,照片非取自鄭的手機,鄭懷疑中國一直派人在香港蒐證。

    公安追問鄭和赴港參加抗爭的中國人關係。最終目的是要把英國的金援、鄭本人和他的中國友人串在一起,這名中國友人已於八月十一日被送回中國拘留,下落不明。

    中國寫好的腳本是:英國是香港抗爭的幕後外國勢力之一,抗爭並非無大台而是有組織的,鄭本人是主謀之一,受英國指使去煽動港人示威,還是勇武派核心人物,跟反中國政府的自由派中國人合作,要在中國發動「顏色革命」。鄭擔心當局會繼續控他顛覆、武裝叛變與暴動、間諜、叛國等罪名。

    特務還問鄭跟知名「反中」政治人物的關係,這些人包括彭定康、周永康與梁天琦,中國知道鄭曾在倫敦和梁天琦碰面,還說一名台灣籍的LSE講師曾介紹梁天琦給鄭認識並一起喝下午茶,國安問這名台籍學者是否打算在台提供梁工作機會,讓梁不必返港受審。不論鄭怎麼澄清,特務堅持要鄭以書面自白畫押,指台灣學者是支持梁繼續從事港台分裂運動的台灣間諜。

    特務還問鄭是否有其他假身份,在中國期間是否曾在政府機關外拍照。鄭獲釋後得知李孟居案,懷疑李是因為在深圳與香港邊界拍攝武警集結畫面才被捕。

    制服公安進來把召妓相關罪名的文件、書面和錄影認罪自白、道歉聲明再做一遍。國安特務則是把跟「背叛祖國」罪名有關的文件與道歉、自白聲明和影片再做一次,還要鄭錄下唱中國國歌的畫面,再把影片用手機寄給高層。特務後來說高層對鄭表現滿意,所以猜想他可以如期獲釋。

    特務最後警告說,鄭應謹記親人在中國含辛茹苦把他撫養長大(中國知道鄭的父母是在1970年代文革引發大饑荒後逃出中國,鄭本人在英屬香港出生),還說鄭應照顧中國的老家和祖產。鄭知道這又是當局對他在中國家人和財產的威脅。特務明言,假如鄭獲釋後接受媒體訪問,公開講出任何「召妓」罪名以外的事,他就會被再次在香港被捕並送回中國,這是對他個人安全的明確威脅。國安特務暗示,鄭已經是媒體焦點,雖然他得以獲釋,但磨難才剛剛開始而已。 特務也第一次洩露中國黨媒裡的特定人名,特務聲稱原本無意使出抹黑手段,但邪惡的外媒讓他們別無選擇只能這麼故。

    接下來自稱中國港澳辦官員現身,問鄭對自由與民主的看法,再堅稱西方民主不適用中國的說詞,說教長達數小時,要求鄭選邊站替中國工作,希望鄭獲釋後仍是朋友。其中一名自稱姓王的官員還寫下電話,說會交給拘留中心官員,在鄭獲釋時交給他(並沒有)。王先生暗示說因為他們在港澳辦工作,所以很有機會在香港見到鄭。鄭懷疑港澳辦企圖逼他擔任中國間諜,否則就會被再送中。

    直到八月二十四日凌晨,鄭才被送回單人牢房休息數小時,其後鄭再被帶回拘留中心會見拘留中心高層制服公安,鄭被要求在有裝潢的房間裡,坐在軟椅上再次依腳本內容錄製自白影片,意圖讓外界認為鄭在良好環境裡受到人道待遇。鄭總共錄了好幾次影片,官員從中挑選最滿意的一支,再指示鄭寫信「申請提早獲釋」,理由是「避開香港入境港口人潮」。寫完後官員立刻交還鄭的手機、背袋、私人物品、衣物和眼鏡。八月二十四日清晨五點半,鄭被帶出拘留中心大門。七名便衣及蒙面特務和兩台深圳電動計程車等在門外,鄭上車後約三十分鐘抵達羅湖港停車場,又有十名制服和便衣公安在場等候,有人持攝影機拍攝釋放過程。鄭在大批公安陪同下步行通關,其他旅客都大吃一驚,公安在鄭走上通往香港的橋樑時才停下腳步。

    鄭此時才得以聯給家人,他搭東鐵回到九龍,在旅館住了幾天,因為中國公安知道他的住家和宿舍地址。英國領事館官員前來探視。隨後鄭任職單位派外交車輛送他進領事館,讓鄭對英國高官進行簡報,使館安全官要鄭提防遭人跟監,尤其是戴著手環的人。

    由於鄭受到中國明確威脅不得透露被拘期間內情,英國領事館給予他幾個月的有薪假,讓他到第三地國家避難。

    鄭離港前需向港警辦理撤銷失蹤人口案,港警擺出同情態度,還說願派私家車讓鄭到指定地點辦手續免遭媒體包圍。鄭自搭計程車前往指定地點時,的確看到一名戴手環的可疑男子四處張望,男子的廂型車就停在港警的私家車後面。雖然三名港警下車出示警證,鄭仍表示寧可自行搭車到油麻地警局辦手續,港警同意。鄭在警局前下車時,又在警局大門外看到另一名戴手環的男子。鄭懷疑這兩名可疑男子為監視他的中國臥底特務,目的是警告他不得對港警透露內情,這樣港警才不會在官方文件上留下紀錄。港警在辦手續過程態度有禮,鄭只說「無法回答」失蹤後經歷,最終順利撤回失蹤人口案。

    此後鄭即離港前往第三地,開始與英國政府協調離職方案,英國政府要求他在十一月辭職,結束他在領事館兩年的工作。

    鄭目前正尋求取得居留權和工作、求學的機會,希望外界,尤其是公民社會伸出援手,讓他重拾正常生活並重返勞動市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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