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爆卦]侵害著作權新聞是什麼?優點缺點精華區懶人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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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 侵害著作權新聞產品中有110篇Facebook貼文,粉絲數超過2萬的網紅CNEWS 匯流新聞網,也在其Facebook貼文中提到, 智慧財產及商業法院審理終結,主張蒙志成未侵害學生的著作權,駁回學生之訴,此案還可上訴。 . #座談會 #成功大學 #抄襲 . #CNEWS匯流新聞網 按個讚!分享好文章! ★更多新聞看這裡:https://cnews.com.tw...

 同時也有2部Youtube影片,追蹤數超過15萬的網紅黃國昌,也在其Youtube影片中提到,1. 老舊的核一、核二廠被評為世界上最危險電廠之一,石門、金山、萬里地區,一到假日即飽受塞車痛苦。去年6月北海岸降下超大豪雨,造成山崩、淹水、橋梁斷裂及聯外主要道路中斷等災情。當時的行政院林全院長終於允諾規劃闢建疏散道路,以保障北海岸地區人民生命、財產安全。然而,主管機關原能會卻召開閉門會議,認定為...

侵害著作權新聞 在 1分鐘法律教室 Instagram 的最佳貼文

2021-08-18 20:30:10

今天(2021年6月15日),台北地院就吳青峰與哈里坤的狂歡有限公司(下面簡稱哈里坤公司)所涉及的刑事案件進行宣判,判決結果自然人及法人都無罪。北院的新聞稿已經上線,以下來談談這個判決。 1️⃣檢察官起訴的事實 2008年8月開始,吳青峰與林暐哲音樂社有限公司簽訂「詞曲版權授權合約」,合約期限從...

侵害著作權新聞 在 瑩真律師 Instagram 的最讚貼文

2021-02-22 16:47:07

社群網站上常會看到網友或是youtuber翻唱別人的歌,有新曲也有舊歌,而翻唱通常會涉及著作權法律問題,有點複雜,以下簡單地告訴大家怎樣才不會犯法!😁 先談什麼是一首歌的著作,像是最近被許多歌手翻唱的《刻在我心底的名字》,這首歌曲本身包含了詞、曲,共有兩個「音樂著作」,由盧廣仲所演唱的版本經過錄製...

  • 侵害著作權新聞 在 CNEWS 匯流新聞網 Facebook 的最佳解答

    2021-09-14 09:31: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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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智慧財產及商業法院審理終結,主張蒙志成未侵害學生的著作權,駁回學生之訴,此案還可上訴。
    .
    #座談會 #成功大學 #抄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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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侵害著作權新聞 在 河西羊的健聲房 Facebook 的最佳解答

    2021-09-02 07:30: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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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可惜問錯人了

    “刻在我心底的名字“的抄襲風波,昨天看到新聞有網友去問Reality的原唱的Richard Sanderson有無抄襲的問題?

    Richard Sanderson的回答是:“....,apart from 2 lines of the chorus where there is a little ressemblance , I cannot say there is any plagiarism, it’s a very nice song.”

    大意是”副歌有兩句有相似,我不能說有抄襲,這是首好歌。“

    想說著作權是“不告不理”,所以原唱發話了,那也就不構成著作權上的侵權行為。

    等一下,但問題是Reality的作曲家是Vladimir Cosma!

    你嘛問錯人了吧!^_^|||

    倒是好奇心起來,到底這“抄襲”在著作權法中要怎麼看!所以,做了點小研究。

    “抄襲”兩字並不是著作權法中的法律用語,在台灣用的是“重製”,在音樂創作方面出現在第91條第1項的:“擅自以重製之方法侵害他人之著作財產權者。”比較大的問題是“重製”兩字要如何認定,“重製”時必然會做些修改,這就引發了一個爭議,有改過就沒有完全像,此時若從寬認定,對原著作權人不利;反之,從嚴認定又對新著作人不利。

    這方面台灣的判例不多,所以有個2017年的文章用美國的“取樣”概念,來做為判案中的認定:

    ““2003年的Newton v. Diamond案中,第九巡迴上訴法院認可「微量取用」(de minimis use)原則,認為在有數十秒的取樣情形時,當一般聽眾不認為是挪用,即構成微量取用,並無實質近似,且若未取樣原曲之重要部分,亦不構成抄襲。

    但2005年時,聯邦第六巡迴上訴法院在Bridgeport Music, Inc. v. Dimension Films案中,對微量取用的情形提出「明確性規則」(bright- line rule),認為必須要取得授權方得取樣;

    而美國最高法院則在1994年的Campbell v. Acuff-Rose案中,認為雖有擷取他曲旋律,但整體曲風不同時,採取轉化性原則,認為構成合理使用。””
    (李祖劭, 2017.03, 流行音樂“取樣”之著作權概念, https://stli.iii.org.tw/article-detail.aspx?no=67&tp=5&d=7744)

    另外,有個概念是常被大家所誤解的,就是並沒有“故意”,但能不能有“意外”,“意外”會不會算是侵權。

    情境上還真可能“意外”相似,兩個人都會撞臉了,詞曲創作也難免會。但這就形成認定上的困難,新著作者即是有“借鏡”,但一口咬定我沒聽過,法律上對被告會有無罪推定,原告必須證明被告有罪。但用在著作權法上這一點又怪怪的,因為也只能就相似這塊,與創作的時間先後來舉證,但這無法證明“故意”。

    那怎麼辦呢?

    這時會有個“接觸”的概念:

    “”所謂「接觸」,不限於以直接證據證明行為人有實際閱讀之事實,凡依社會通常情況判斷,行為人應有「合理的機會」或「合理的可能性」閱讀或聽聞著作人的著作,即足以構成接觸。“”(東華大學智財權專區, http://ipr.ndhu.edu.tw/index.php?option=com_content&view=article&id=104:2010-05-20-08-47-28&catid=39:2010-05-13-08-23-13)

    所以,只要證明合理機會與合理的可能即可。

    不過,即使真的很像,也可能認定成“平行的獨立創作”,這點在著作權的第10條所規範。

    “”如果不同的作者間,偶然地創作出相同或相類似的著作,二個著作將各自擁有獨立的著作權,彼此間不會構成著作權的侵害,也不會產生所謂的「抄襲」情形。”“(智慧查找案例-全國法規資料庫, https://law.moj.gov.tw/SmartSearch/Theme.aspx?T=08&O=1.4)

    寫到這,如果你還有在看,我真要佩服了,也很高興您願意花力氣去理解,邏輯有些龐雜,到最後出現這個“平行的獨立創作”,又把前面因“相似”而存在“重製”疑慮的假設推翻,這著作權法搞的你我好亂。

    這最後還是要法院認證的,原則上“不告不理”,所以若原創作者不提告,那什麼事都沒有。而現在社會上討論的“抄襲”,其實也並不全然是“著作權法”上的觀念,而是社會的某種“正義”標準,自然會有“魔人”化的傾向。

    寫了不少東西,算是個個人的習慣吧!要不是儘可能的不關心,一旦關心起來,最後就會儘可能認真的探討一下,比較合情合理的想法。

    #真要寫的合乎著作權法的要求寫起來就不太好讀
    #一堆引用出處說明呀

  • 侵害著作權新聞 在 司法劉聲機x法律老司機 Facebook 的最佳解答

    2021-08-31 11:11:58
    有 2 人按讚

    ǫᴜᴏᴛᴇ​
    七法的搜尋引擎(lawsnote)部分引用的資料,疑似直接連結到法源,且有的資料來源,可能直接「Copy」法源內容,已涉嫌侵害法源的「編輯著作權」。警方除了查扣七法涉嫌侵權的資料,並將郭榮彥等公司負責人及主管帶往警局製作筆錄。​

    ━━━━━━━━━━━━━━━━━━━━━━━━​

    《#著作權法》第9條​
    下列各款不得為著作權之標的︰​
     一、憲法、法律、命令或公文。​
     二、中央或地方機關就前款著作作成之翻譯物或編輯物。​
     三、標語及通用之符號、名詞、公式、數表、表格、簿冊或時曆。​
     四、單純為傳達事實之新聞報導所作成之語文著作。​
     五、依法令舉行之各類考試試題及其備用試題。​
    前項第一款所稱公文,包括公務員於職務上草擬之文告、講稿、新聞稿及其他文書。​

    ━━━━━━━━━━━━━━━━━━━━━━━━​
    #吳啟瑞律師 #劉雅雲律師 #翁毓琦律師 #hugowulaw​
    #law #法律 #無聊的法律 #法律新聞 #時事​
    小編會持續關心 #法搜大戰​
    -​
    ◤𝗙𝗢𝗟𝗟𝗢𝗪 𝗨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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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𝗜𝗚 ⇨ @hugowulaw​
    ▸𝗟𝗜𝗡𝗘 ⇨ @hugowulaw

  • 侵害著作權新聞 在 黃國昌 Youtube 的精選貼文

    2018-05-14 14:04:48

    1. 老舊的核一、核二廠被評為世界上最危險電廠之一,石門、金山、萬里地區,一到假日即飽受塞車痛苦。去年6月北海岸降下超大豪雨,造成山崩、淹水、橋梁斷裂及聯外主要道路中斷等災情。當時的行政院林全院長終於允諾規劃闢建疏散道路,以保障北海岸地區人民生命、財產安全。然而,主管機關原能會卻召開閉門會議,認定為無闢建疏散道路之必要。

    上週針對此事質詢,原能會謝曉星主委還在說謊卸責,今日終於坦承道歉。

    2. 核能安全成為斂財工具,原能會自2015年起連續三年核能安全委託研究報告內容大量互相抄襲,三份報告分別花費3100萬、3300萬、2350萬預算。原能會前天急忙發佈新聞稿表示「只有抄不到10頁,不算抄襲」,試圖包庇縱容。今天當場秀出「直到二百多頁都還有大量抄襲」的比對結果,直接打臉原能會。

    3. 更重要是,該報告之著作權屬於原能會,對於2016年、2017年研究報告大量抄襲,侵害政府的著作權,原能會是否依法追訴?對此,原能會主委仍在閃躲。

    附註:
    2018-5-4 行政院長能源政策專案報告
    https://goo.gl/ZgZy7q

  • 侵害著作權新聞 在 SoniaSu TV Youtube 的最佳解答

    2017-04-27 21:00:05

    ▼MORE ABOUT ME (點我看更多)♥ ♥
    【谷阿莫】3分鐘搞懂2017網紅在避重就輕之谷阿莫事件|SoniaSu TV

    延伸閱讀:
    以下取自LINE TODAY中三立新聞網
    「谷阿莫挨告侵權 北檢證實已搜索」
    此篇新聞的網友「達」的留言:
    讓佛心的律師來告訴你,谷先生你的影片不是合理使用,而是改作。 你這不是影評(評論),影評大部分是作者自己的創作(心得、感想),在少數有交代情節必要時才引用劇情;但你的影片不只是使用電影畫面,而是換個方式重新講述重點劇情,這種把別人的故事拿來改寫的行為就叫改作。但是著作權法第28條規定,改作權專屬原著作權人,除非得到原著作權人的同意,否則就是侵害著作權。 你的律師盡力了,因為侵權事實已經發生,他只能儘量幫你想一些辯解之詞,應付媒體和觀眾;不過,如果你的律師夠負責的話,你應該也知道這套說詞在法庭上會有什麼問題。大家都很期待判決結果,只希望你不是想先散布獅子鬃毛的說法,再來哭哭司法不公囉,科科。

    推薦影片:
    呱吉聊合理使用原則與谷阿莫- https://www.youtube.com/watch?v=v2e6FcL7iVw

    【超商大對決】舊金山小七和台灣小七有何不同?|SoniaSu TV:
    https://www.youtube.com/watch?v=O4bJTrYO_ug&index=20&list=PLf6BL8fGbkwmDxPxcbwo2fa8N9WtrMSdo&t=4s
    [舊金山留學]台灣人試吃15種有趣的美國糖果 | [Studying abroad in SF] Taiwanese try 15 kinds of American Candy:
    https://www.youtube.com/watch?v=9EuC_MY1icA&list=PLf6BL8fGbkwmNPs6BkeMANIfKUnWtgZG2&index=1&t=1s
    【速食店絕版飲品】在台灣麥當勞絕跡已久的奶昔竟然在舊金山麥當勞買到了?!|SoniaSu TV:
    https://www.youtube.com/watch?v=Dc2A6dxHgX0&list=PLf6BL8fGbkwl75a2uwwxGzgOYdtY_q2iI&index=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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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今天的主題是【谷阿莫】3分鐘搞懂2017網紅在避重就輕之谷阿莫事件|SoniaSu TV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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