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什麼這篇侵占遺失物 民事賠償鄉民發文收入到精華區:因為在侵占遺失物 民事賠償這個討論話題中,有許多相關的文章在討論,這篇最有參考價值!作者cathysnake (張蛇)看板PttLifeLaw標題[刑事] 侵占遺失物能求精神賠償嗎時間...
事實經過:
我朋友在六月底晚上約十一點左右,在路上發現散落地上的鈔票,
約撿到一萬元左右,在現場等了半個小時後,
未見失主返回,想說時間很晚就先回家了..
事後未拿到警察局報案,大概在七月二十號左右,接獲警察電話,
失主已經提告..
其實也不是不還,不然當時怎會在路口監視器下等了半小時.
錢也都放在另一個包包未動.
警察是希望私下和解,昨天打給失主,她一提要精神賠償,
我朋友就掛電話了...
這應該是告訴乃論罪吧 侵占遺失物
問題:
1.她可以要求精神賠償嗎?這是改告民事責任嗎?
2.如果沒有和她和解,會影響判決嗎?
3.法條上是寫罰金五百,折合新台幣是一千五百嗎?
這樣是不是就會留案底?
4.爬文有看到無因管理,有點不懂此意思,能適用嗎?效果是什麼?
今天要去警察局作筆錄,煩請各位大大解惑 謝謝!
先感謝各位幫 小妹 解惑或提出建議,如內容尚有不足,盼請提出需補充之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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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rom: 1.168.61.186
結果放著就忘了 她不知道會那麼嚴重 大家都念過她了 只想快點結束這事
當然不是拿來供著 蠢就蠢在知道事情的人都忘了那筆錢的存在 以為她拿去了。
※ 編輯: cathysnake 來自: 123.204.251.147 (07/28 14:10)
會一直跑法院嗎? 失主可以轉告民事之類的嗎 雖然她說算了 花錢消災吧
請問ericre大大 那不和解的話 就是被科罰金而已?$1500?緩起訴? 失主能上訴嗎?
因為她真的沒有要吃掉錢的意思 所以故意繞到監視器下等
本來只撿到六七千 她在那裏等的時候 風又把其他錢吹出來 連發票和明細表也撿
都是有個沒概念的白痴朋友跟她說 妳拿給警察說不定被吃案 妳留著等失主找妳
(真白癡 失主還是要透過警察阿 只是確定能還給失主 但惹了一身腥)
※ 編輯: cathysnake 來自: 123.204.251.147 (07/28 14:49)
※ 編輯: cathysnake 來自: 123.204.251.147 (07/28 15:29)
突然有點疑惑 告訴乃論不能和解吧?那警察說的和解是什麼意思?
請問接下來是這兩種可能性嗎?
1.和解→檢察官緩起訴(還能上訴嗎?)→結束
2.不和解→檢察官判罰金(失主上訴 一直跑法院?)→結束
※ 編輯: cathysnake 來自: 123.204.251.147 (07/28 15:5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