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爆卦]依據食品良好衛生規範準則為有效是什麼?優點缺點精華區懶人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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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 依據食品良好衛生規範準則為有效產品中有4篇Facebook貼文,粉絲數超過6,619的網紅陳薇仲 基隆市議員,也在其Facebook貼文中提到, 【衛生局與環保局業務報告|萊豬檢驗與環境把關】 昨天(11/3)是衛生局與環保局的業務報告,我主要針對萊豬檢驗人力與心理衛生的人力資源與衛生局討論。 而針對環保局有非常多的議題,主要是討論本市旭川河的水環境造成白鷺鷥等鳥類的棲地消失的問題,還有偏遠山區遭偷倒垃圾的預防機制、溫室氣體管制的車輛汰換政...

  • 依據食品良好衛生規範準則為有效 在 陳薇仲 基隆市議員 Facebook 的最讚貼文

    2020-11-04 22:52: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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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衛生局與環保局業務報告|萊豬檢驗與環境把關】
    昨天(11/3)是衛生局與環保局的業務報告,我主要針對萊豬檢驗人力與心理衛生的人力資源與衛生局討論。

    而針對環保局有非常多的議題,主要是討論本市旭川河的水環境造成白鷺鷥等鳥類的棲地消失的問題,還有偏遠山區遭偷倒垃圾的預防機制、溫室氣體管制的車輛汰換政策、多元性別友善公廁改善、滅鼠藥只是治標卻增加了補助預算,還有能源政策與協和電廠填海造陸的明確監督來討論。

    除了多元性別友善公廁與後續才會提供資料的溫管車輛汰換,聽到局長問A答B的答覆,我真的是蠻生氣的😡😡😡——問A地的生態補償,局長答有叫清潔隊員去B地清鳥糞...🙄。而問不肖營建廠亂丟營建廢棄物的預防機制答說會在臉書宣傳(不肖廠商不遵守法律了還會看臉書喔...🤷‍♀️)。

    但是我不會因為局長不好好答覆就停止監督,環境議題非常非常重要,也是我關心的重中之重,這種答詢方式反而激發我的鬥志😤,會更用力來追蹤!!

    #衛生局業務報告
    🖥影音:https://vod.kmc.gov.tw/k_video/video/1091103DR_0.mp4
    🐷因應萊豬進口的檢驗及稽查
    衛生局業務報告中提到因應萊豬進口對策的「嚴格要求清楚標示」、「加強查緝與檢驗」、「充分資訊揭露」,預計要針對市售肉製產品加強快篩、抽驗及標示稽查,以及針對如直接供應飲食場所、業者、學校等不同場域特性進行不同介入措施。但我們比較2020年和2021年的衛生局預算,在食品藥物管理及衛生檢驗相關預算項目裡面,並沒有看到因應加強查緝檢驗的明顯預算及人力提升。

    因此我詢問衛生局這些因應萊豬進口的加強措施,其強度、人力、預算是否到位?另外,本市自治條例(不得驗出乙型受體素)與中央行政命令可能有所出入的部分,相關查緝檢驗標準如何裁量?
     
    衛生局回覆➡️ 局長表示針對中央來文,會將議會的意見反映給中央,作為政策考量的依據。檢驗量能的部分,僅有7區衛生所配置的7位稽查員,且各式各樣稽查都要做,因為人力、預算有限,無法執行3、400件地的抽驗,但快篩試劑因為快速、簡單而可行,不過要達到處罰的話仍要抽驗,因此會利用資源配置的方式解決問題,希望能在明年達到目標。
     
    ❤️心理衛生、社區個案訪視相關業務
    接著延續上一次定期會關注的議題,由於衛福部3月的時候在立法院報告時提到,社區關訪員的角色吃重但人力太少、負擔太重,目前全台灣平均一位關訪員要負責近400位個案,但理想的狀態應該是1:25或1:30。因此向衛生局詢問明年度規劃中,心理衛生社工、社區關訪員及公共衛生護理人員的人力配置狀況。
     
    衛生局回覆➡️ 局長未明確答覆數據,科長會後有回覆心理衛生社工從今年6位到明年會增加到3位,而社區關訪員的人數還要再確認,表示雖然人少但服務案量是很多的。
     
    🍱學校食品安全把關
    針對校園食品安全的維護,業務報告中有提到稽查及輔導學校團膳業者,抽驗的檢驗結果也都符合標準。但我們有發現學校團膳業者被衛生局開出限改單後,又發生食安事件,那麼我們的查驗或是限改單真的有效或符合現況嗎?是否有更積極的改善措施來守護學生安全?
     
    衛生局回覆➡️ 局長未答覆。會後科長補充,依照食品良好衛生規範準則稽查業者、抽驗,若稽查有缺失,在複查改善後,又發生食物不潔事件,會透過列管、提高稽查次數監督業者。

    #環保局業務報告
    🖥影音:https://vod.kmc.gov.tw/k_video/video/1091103DR_1.mp4
    🐦前瞻水環境工程檢討
    不久前「台灣河溪網」的專家學者們和洪申翰委員一起在國會召開記者會,將「旭川河水質改善現地處理工程」列入下屆「爛蘋果警告」名單中,原因是此案補償方案更為補植不利原有族群棲息的樹種,使城市整體水環境自然棲地減少,恐違反「全國水環境改善計畫」應恢復河川生命力、維護生態多樣性的計畫精神。其實在此之前,我已經多次在議會發言提醒。

    我們引以為傲的水環境工程,卻被專業者評為嚴重違反水環境計畫精神,目前還有多個工程正在進行,請問市府要如何改善?如何改善補償規劃並在未來計畫、施工中落實生態檢核及其結果?
     
    環保局回覆➡️ 局長表示感謝團體召開記者會,如果團體明年有來基隆可以和環保局對話,知道環保局做的努力。此案後續造成鳥掉落西定河事件,市府有檢討,也有針對田寮河邊鳥類移居的樹木派人每天洗刷鳥糞。局長甚至表示,田寮河掉落的三隻幼鳥,同仁也帶回去照顧,「養到都好了也不跟我們說再見拍拍翅膀就走了」。
     
    👀非法棄置垃圾問題:電眼盤點架設
    針對非法棄置廢棄物的問題,很感謝環保局同仁今年執行了349次的路段巡查,也藉由破袋蒐證、比對監視器,破獲多起案件。我認為預防機制的建立刻不容緩,偷倒垃圾的棄置熱點多半位於人煙較少的山區發生(例如:自強、七安產業道路),警察局較難進行巡邏,監視器也可能因為線路問題而較難裝設。且僅依靠產業道路出入口監視器,可能無法精確掌握可疑車輛,今年8、9月就有利用家用廂型車棄置事業廢棄物的案例。我認為應針對棄置熱點,加裝移動式電眼,除了能精確掌握犯罪證據,也較能有效嚇阻非法棄置行為。
     
    不過目前移動式電眼只有4支,只能架設在「非常頻繁」被偷倒垃圾的地點,我建議環保局和警察局合作,針對歷年查獲的棄置熱點,要求土地所有人做好阻絕措施,而針對無法裝設監視器的地區,應合作規劃添購、架設移動式電眼。
     
    環保局回覆➡️ 局長表示,若一直譴責偷倒問題,偷倒事件就會減少,所以環保局都高調和各單位辦巡查,並透過新聞、FB,讓所有人知道基隆市很重視偷倒事件也會重罰,以達嚇阻作用。
     
    🛵溫室氣體管制推動策略:汰換柴油車、二行程機車以及推廣電動機車進度
    根據「基隆市各局處溫室氣體管制推動策略」的分年目標,去年和今年的目標,二行程機車分別要淘汰1,058輛和700輛。柴油車的汰換目標為兩年各50輛、共100輛,推廣電動機車的目標規劃,則是去年目標是600輛,今年的目標是900輛。但在這次環保局的業務報告中,沒有辦法看出今年柴油車、二行程機車的淘汰率及數量,以及電動機車的推廣成效,因此我詢問環保局,今年是否有達成目標,以及如何來加強跟民眾宣傳推廣?
     
    環保局回覆➡️ 會後會提供相關數據
     
    👶友善公廁改善:男廁加裝尿布台
    接著,我針對「性別平等」和「友善育兒環境」推動業務來向環保局詢問建議(乍聽之下好像與環保局業務無關,但其實環保局大有可為!)。育兒是家長雙方共有的責任,我們的公共設施也要避免落入刻板印象的分工設計。現在許多爸爸、生理男性照顧者,有在公共空間幫小朋友換尿布的需求,但在部分公廁中,尿布台只設置在女廁,或位於女廁的親子廁所中,讓他們無法友善的使用。(也有部分設置無障礙廁所中,會擔心造成佔用)

    我在這次會期提案,希望市府可以針對本市的列管的845座公廁,來盤點尿布台設置狀況與設置位置,並建議市府在整建、新設公廁時,將男廁、女廁都設置尿布台,或是將尿布台設置位置是否友善不同性別照顧者使用考量納入設計。而環保局所負責「辦理改善公廁推動計畫」以及「辦理優質公廁及美質環境推動計畫」正式可以來配合的,目前,包含環保局在內的多個單位正在整建24座公廁。除了符合衛生及環保標準外,希望也能夠將性別平等及友善育兒的面向加入。除了讓來到基隆的觀光客們對基隆留下好的印象、有更好的體驗外,更是打造友善育兒環境及性別平等城市的重要一環。
     
    環保局回覆➡️ 局長回覆,目前設有公廁輔導團,會納入這個意見做改善,因為尿布台的確一般只會裝在單側,可能忽略或遺忘兩邊都會需要。加裝的費用,會透過檢討會請環保署同意納入補助。

    🐭家鼠防治:應以防鼠工作為優先
    關於家鼠防除工作,我多次提醒,治本之道應以「防鼠」為優先,並逐步減少發放鼠藥和黏鼠板等「滅鼠」的治標工作。從環保局的業務報告中以及明年度預算中,都可以看出,環保局對於家鼠防除、面對漢他病毒疫情,仍著重鼠藥、黏鼠板等「滅鼠」工作,之前局長曾經跟我說相關預算會逐年下降,但今年卻多編列4萬元購買滅鼠藥和黏鼠板,不減反增。
    針對目前的「滅鼠」工作,我有幾點質疑,首先,很多研究指出滅鼠藥及黏鼠板的功效不彰,我們是否仍要繼續花費大量公帑來購買?再來,目前的滅鼠藥多為抗凝血劑,其實是慢性毒,對寵物、流浪動物、野生動物和人類都有可能造成影響。最後,其實鼠藥、黏鼠板非常容易購得,若公部門還以補助的方式加強,可能會造成過度使用的問題。
    因此,我希望環保局可以參考疾管署提示的原則,面對漢他病毒疫情以防鼠工作為優先,並評估減少滅鼠藥、黏鼠板使用與預算的可能性。
     
    環保局回覆➡️ 局長表示滅鼠藥及黏鼠板預算增加是因為沒有庫存,因為這次臨時發生的漢他病毒事件吃掉庫存,而環保局必須要有固定量以緊急應變。

    ⚡️能源轉型政策
    在聯合國永續發展目標(SDGs)中,能源永續是重要的指標,基隆自詡為國際都市,在永續發展目標上也應該要跟上國際趨勢。能源轉型在地方層級的作為,不應只有裝設太陽能板或是把責任都丟給協和電廠,其實節電也是能源轉型中的重點,而我們市府的每個局處都有可以一起來協助整體能源轉型的業務範疇。因此,我針對前次臨時會提案環保局的回覆詢問,關於「再生能源培力工作坊」的執行狀況,以及工作坊及民眾參與規劃,明年是否有延續的計畫和預算?在推動社區合作模式上我們有怎麼樣的想像和規劃?

    最後,我也再次詢問,關於協和電廠填海造陸案市府的立場與意見,除了在二階環評第一次公聽會上局長有提到幾點比較原則性的意見外,在海岸環境保護的原則下,針對台電填海造陸將使用的大量土方的內容及相關安全標準,以及築堤後可能會造成海流改變,恐造成局部海岸積沙、海洋垃圾累積等海岸及環境影響,環保局是否有相關的監督因應作為?

    環保局回覆➡️ 局長表示業務轉移後,目前仍持續努力做低碳永續家園的業務,在社區或學校持續推動。協和電廠海岸的部分,確定工法後就擬定相關管制策略,來針對海岸汙染進行管制。

  • 依據食品良好衛生規範準則為有效 在 時代力量 New Power Party Facebook 的最佳貼文

    2019-07-26 12:07: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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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線上訂餐正夯,食安規範跟上了嗎?🍴
     
    正在上班的大家,準備訂餐了嗎?
    無論是天氣太熱不想走出去,還是工作太忙抽不出時間,最近越來越多上班族(包括時力同仁)開始App叫 #餐飲外送,真的是快速又方便。
     
    因應這個潮流, #行政院消保會 日前首度抽查與 #線上外送平台 合作的26家餐廳,檢驗廚房食材及廚房衛生管理。
     
    抽驗結果發現,蔬菜20件中有2件農藥殘留超標;廚房衛生有20家不符合標準,甚至有6家餐聽使用已過有效期限的食材、10家餐廳的食材與地面接觸。
     
    首先,這26家原本就有店面對外營業的餐廳,其實無論有沒有與平台合作,都屬於食安稽查的對象。所以真正的關鍵是 #如何加強餐飲業的整體稽查,來督促改善不合格率偏高的問題。
     
    食藥署今年度啟動「108年度人氣美食餐廳稽查專案」,我們認為,面對上班族飲食習慣改變的趨勢,應該特別注重 #熱點稽查,包括「辦公密集區」和「外送合作商家」都列入,更加確保大量上班外食族的飲食安全。
     
    其次,因應餐飲外送的潮流,一旦吃出問題,到底是誰該負責?
     
    有媒體報導,日前曾發生消費者食物中毒後,餐廳和外送平台都說對方該負責,導致後續處理仍求償無門的狀況。因此,外送平台和餐飲業者之間,應有明確的 #定型化契約,以釐清問題究竟出在 #製作過程 還是 #運送過程,食安責任才能明確歸屬。
     
    針對這點,我們肯定食藥署從今年四月開始,將外送平台全面納管的努力。《食品良好衛生規範準則》第七條,確實有對載運食品的運輸車輛訂有原則性規範,但找不到現行各家業者的 #外送保溫袋 所設置的參考標準,恐將使得定型化契約缺乏參考依據。
     
    然而,台灣夏季中午時間氣溫普遍高達40度、又常有午後雷陣雨,生鮮食品如生魚片、丼飯在運送過程中,外送業者難保食品在潮濕、悶熱的環境下不變質,加上生鮮產品原先就易帶有金黃葡萄球菌、大腸桿菌,若溫度升高、包裝受到擠壓接觸到空氣,或是配送時間的不確定性,都有可能讓細菌滋生。
     
    面對這個便利的飲食新趨勢及外送新商機,希望餐廳及平台都能加強把關,主管機關在稽查之餘,也提供明確的運送標準,使責任歸屬更為明確。讓辛苦的上班族們,安心享用中午寶貴的慰藉。
     
    #時代力量
    #食安問題
    #讓上班族食得安心

  • 依據食品良好衛生規範準則為有效 在 吳玉琴 Facebook 的最佳貼文

    2019-05-10 17:22: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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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社環委員會安排了「長期照顧十年計畫2.0執行情形、困境及未來規劃」專題報告,我提出4點質詢。
    Q1:你知道目前有關長照機構評鑑有哪些問題嗎?
    Q2:社區整合型服務中心(A點)的問題是哪些嗎?
    Q3:有關身障日照和長照身障日照的差異是什麼?
    Q4:長照相關科系的實習卻無法幫長照產業解決留住人才!
    📌長照機構評鑑指標錯誤百出 衛福部道歉允修正
    https://www.rti.org.tw/news/view/id/2020148
    📌護理師兼個管與居服月入10萬? 衛福部將確認大數據
    https://udn.com/news/story/7266/38022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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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有關長照機構評鑑:
    依據長照服務法第39條的授權及長照機構評鑑辦法的規定,長照機構每4年評鑑1次,但新設、復業或評鑑不合格者,需於1年內接受評鑑。
    目前正在實施的長照2.0特約機構,大都被視為新設,所以衛福部去年就以標案形式委託規畫與試評,並已經有公布長照服務機構評鑑基準範本供各縣市參考,預計在今年評鑑。
    這次社區和居家評鑑在辦理說明會的時候,引起極大反彈,因為參考太多住宿機構和護理機構的評鑑指標,根本就不試用。結果修正公布之後仍有具爭議的共識基準和評核方式。
    以日照機構的安全環境設備來說,評鑑代碼C1:休憩設備設置情形。其中基準說明第二點提到「提供足夠且清潔之寢具(含床、床單、冬夏棉被、套枕頭及被套)」。
    Q1:日照機構是要提供住宿嗎?
    根據”社區式長照機構設立標準表”,日照機構僅規定「每一空間應設休憩設備,且不得設於地下樓層。」有規定要”床”嗎?為什麼評鑑的時候要評估有沒有”床”還要枕頭、棉被。
    再看C5:餐飲衛生情形。其中基準說明第一點規定,「結合餐飲供應者,其從業人員、作業場所、設施衛生管理及其品質保證制度,均應符合食品良好衛生規範準則 (HACCP 或GHP)。」
    也就是說,自己備餐者不需要符合C5第一點,只需要符合C3的廚房衛生規範。
    這個評鑑基準將造成幾個問題:
    第一, 我們上網去查了幾個縣市符合食品安全管制系統HACCP 的團膳餐廳,發現台東縣僅1家,嘉義縣3家(太保、水上、民雄),南投家6家,但都集中在(南投市、草屯、竹山),澎湖、金門、連江,完全沒有。請問以後一鄉鎮一日照,我的故鄉鹿草、南投埔里、魚池,是要叫日照機構去哪裡訂餐?且GHP根本沒有認證單位。
    第二, 當然這個規定下去,為了要符合基準,可能會逼著日照機構自行備餐。但這就會耗費更多的人力成本,也會佔據更大的廚房空間,對於社區型小型日照機構是完全不敷成本的規劃。
    還有社區式日照機構、小規模多機能和團體家屋的評鑑基準C1,休憩設備設置情形,備註說明都提到,如:使用隔簾。這根本就是不符長照機構設置標準的規定。
    團體家屋B10基準說明第二點提到「落實增加服務對象自我照顧能力之措施,確實執行並有紀錄。」說明欄:「自我照顧能力之措施:如提供服務對象最少必要之協助、鼓勵服務對象自己照顧自己,如自己吃飯、翻身、如廁等。」團屋主要照顧對象為有生活自理能力的中輕度失智症長輩,這個指標根本就不適用。
    結論:由於長照機構的評鑑只有合格及不合格,大家都很慎重看待你們提出的評鑑基準,衛福部委託規畫評鑑的單位根本必了解長照實務現場的情形,根本是所託非人,希望這個評鑑基準範本,仍有檢討的機會,特別今天講的這兩點應該刪除。次長可以承諾嗎?(已於五月十日要開會再討論)
    二、A點的問題:
    社區整合型服務中心,稱A點,是這次長照2.0的一大變革。
    在長照1.0時代,原設計整合型服務中心可以扮演照顧管理角色,是因為A點是屬於綜合型服務的提供,該機構的人力比較了解失能者需要哪種類型長照服務,怎麼提供最有效率。
    原本希望4年內佈建849個長照A,但目前全國卻已經成立2000個長照A,包括許多是沒有提供長照服務項目所謂”虛擬A”。
    如果幫忙連結長照資源,並建議照顧組合的長照A產生問題,整個長照2.0最後絕對做不好。
    另一個大問題就是醫事人力開始提供C碼長照服務的問題。
    而A、C也產生關連性的問題。
    Q1:復健科診所抱怨找不到PT,聽說許多PT去執行長照業務了?你知道問題出在哪裡嗎?
    物治、職治和護理人員經過Level1,可以成為照顧服務員;也可以受訓成為個案管理員A;還有他自己的醫事人員證照,在長照領域一個醫事專業人力可以同時扮演三種角色身分。
    再加上,因為是部分工時長照人力,就可以在不同的單位進行執業登錄,系統上並沒有限制他可以登錄的單位。
    所以目前已經發生的問題是,某治療師上午當A,轉個案給自己下午提供C碼居家復能或居家護理的服務。
    尤有甚者,居家護理也可能在一個時段裡提供服務,但在長照2.0及健保,兩邊申請支付的問題,例如:提供居家護理和也可以申請健保鼻胃管換置的給付。
    還有,本來期待專業人力提供的是評估、擬訂計畫、與家屬及照服員都溝通與指導。現在卻變成是由醫療專業人員去直接提供服務,然後持續性申請支付。再多的政府預算都沒辦法支付單價這麼高的專業服務吧?
    請問這樣合理嗎?
    結論:C碼的亂象要徹底檢討;個管員和服務提供同一個人的問題必須被禁止。請部長承諾於三個月內檢討。
    照顧服務的提供需要督導,這是從長照1.0時代建立起來的制度,督導可以監督照顧服務品質,也可以是服務使用者與照顧服務員的溝通橋樑,這是很重要的制度設計。
    Q2:除了照顧服務以外,C碼:專業服務、D碼:交通服務、E碼:輔具服務、F碼:居家無障礙環境改善,是沒有督導的?
    缺乏督導會產生兩個結果。
    第一,A個管將服務轉出之後,CDEF碼,並沒有服務提供的回報機制,只能等申報支付的時候才看的出來。
    第二, C碼專業服務,只有執行人員自己的良心知道有沒有做,有沒有做好、做滿。
    請問這樣如何確保長照2.0的服務品質。
    結論:所以CDEF碼的督導系統,也要麻煩衛福部再進行檢討。希望在九月底前研擬出具體方向。
    三、有關身障日照和長照身障日照的差異
    身障日照機構和長照身障日照機構,兩者之間的在機構收費、民眾負擔、外籍看護聘僱與否及是否可支領生活補助,都有不同的規定,造成機構經營者的困擾,上個會期去年12月26日你有承諾,需要六個月的時間來整合。期限是六月底。我只是提醒一下部長要趕快進行討論。
    四、有關長照相關科系的實習:
    每一項服務都需要長照專業人才,也都急於培養人才、招募人才。這是一個國家重大政策,也是一個國家的重大產業,所也產業界遇到的問題,長照都會遇到。本席接下來要向衛福部與教育部質詢人才的問題。
    目前有45所大專院校設有長照科系,一年畢業生大約有5000人,畢業後留在長照產業的人數卻只有10%。這個現象,就是人力浪費。
    教育部到此為止,為了促進長照科系學生畢業後留任業界,委託國北護設立實習媒合平台,接著在104人力銀行的平台上,也設立實習機構與應屆畢業生投入長照產業的求職管道。但是,在政策面未做更基本的檢討之前,恐怕效果有限,無法幫長照產業解決留住人才。
    依據一線服務機構的分析要成為一個願意讓畢業生留下來工作的機構,本身在軟硬體與勞動條件都需要達到一定的水準;同時學校在教學與師資上亦需要達到一定的水準;並且政府所職掌的制度包括:國家級證照考試、對實習機構的鼓勵措施、對機構督導的薪資獎助、工讀生納入人力比、實習生的食宿負擔等,都應該有具體的作為;並且如何透過學校的教師、實習輔導老師、與機構的督導相互間的配合,在產學合作階段給學生與家長正確的生涯願景與觀念等都是急需著力的重點。
    Q1:請問教育部,在實習機構的選擇上,其軟硬體等環境條件是否有一套標準去認定?如果沒有怎麼能確保實習單位能夠提良好的環境?
    Q2:請問教育部,學校的教師尤其是產學合作的輔導老師,是否具備照顧服務員資格?並從事過照顧服務工作?如果沒有怎麼有辦法告訴學生這份工作所遇到狀況的實際解決方式?
    Q3: 請問教育部與衛福部,學生在取得照顧服務員資格之前,當然被界定為實習,但是去得知後便應該具有從事服務的資格,因此界定為打工。這前後身分的轉換,是否對機構有明確的指導原則?並且反應在薪資等勞動條件,與是否得以獨立作業等機構管理上?
    Q4: 請問衛福部,當學生取得照顧服務員資格後到機構去工讀,是否能夠納入機構人力比?否則哪有聘僱與提升勞動條件的誘因?
    Q5:請問教育部,實習階段,學校酌收三個學分的學分費,但是付出指導的人力卻來自於機構,並且學生在機構實習還有食宿費用的壓力,該筆學分費是否應該給付予機構作為督導的薪資補貼以及學生的食宿補貼才公平?
    結論:請教育部及衛福部於三個月內針對上述問題提出具體的檢討報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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