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爆卦]依勞工職業災害保險及保護法規定 職業災害保險之保險效力自 何時 開始 起算 至離職當日停止是什麼?優點缺點精華區懶人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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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 依勞工職業災害保險及保護法規定產品中有19篇Facebook貼文,粉絲數超過4萬的網紅創業圓夢 Start-up Hub,也在其Facebook貼文中提到, 🙋‍♂️想要開設工作室自己接案的阿昌想問:「如果是一人工作室,勞健保該如何處理呢?」 👩‍🏫小編說明書: 近年來有越來越多創業朋友是因為經營品牌、網站或影片頻道等,收入逐漸穩定後選擇成立自己的小型公司或工作室。不過有關勞健保的規定常常讓創業者感到困惑,今天就讓小編來介紹老闆跟員工都要了解的兩大保險...

依勞工職業災害保險及保護法規定 在 故事 StoryStudio Instagram 的最讚貼文

2021-08-03 15:24:23

【老闆.....我想下班.....!】 2014 年 6 月,一名四十多歲於媒體公關業工作的女性,下班後在公司突然昏倒,診療後才發現是腦中風,搶救一個多月後還是不幸病逝醫院。沒有不良嗜好也不曾受重大外傷的她,卻無預警地撒手人寰,留下傷痛的家人與朋友。 然而,一切真的都是無預警的嗎? 後來,經家...

依勞工職業災害保險及保護法規定 在 Workforce 勞動力量 Instagram 的最佳解答

2021-07-11 08:50:47

#Workforce勞動力量新上架 嗨嗨大家,今天要送上熱騰騰的新文章🔥立法院在今(110)年4月23日三讀通過了「勞工職業災害保險及保護法」,未來職業災害保險將從勞工保險中脫離,並且只要是登記有案的事業單位所聘用的員工,不論僱用人數皆為強制納保對象,換句話說,未來可能只要有聘僱至少一名員工,還都得...

依勞工職業災害保險及保護法規定 在 Workforce 勞動力量 Instagram 的最佳解答

2021-07-11 08:50:48

#workforce勞動力量跟著時事跑 嗨嗨大家,昨天人資圈都在傳一則有關於「通勤災害」的判決,由於法官在寫判決書時疑似有出現「戰南北」的用字😂,而且就連司法院的粉絲專頁都特別撰文加入戰局,因此我們也來分享一下這則特別的判決給讀者們吧~ 🏍️有關通勤災害的認定爭議 由於這則判決是有關於上下班途中...

  • 依勞工職業災害保險及保護法規定 在 創業圓夢 Start-up Hub Facebook 的精選貼文

    2021-08-13 15:30: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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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想要開設工作室自己接案的阿昌想問:「如果是一人工作室,勞健保該如何處理呢?」

    👩‍🏫小編說明書:
    近年來有越來越多創業朋友是因為經營品牌、網站或影片頻道等,收入逐漸穩定後選擇成立自己的小型公司或工作室。不過有關勞健保的規定常常讓創業者感到困惑,今天就讓小編來介紹老闆跟員工都要了解的兩大保險!

    💡首先是 #勞工保險,勞保的投保依照「營業規模」大小,可區分如下:
    ✅僅有負責人、沒有員工
    依照勞保局規定,此種狀況是「不能」成立投保單位的;而負責人的勞保可選擇保在工會或繳納國民年金。如果之前工作已累積15年以上勞保年資,會建議投保於職業工會,在退休時可以領取較優渥的退休金。另外老闆也能自行提繳退休金喔!上限是薪資的6%,存在個人專戶中,年滿60歲就可以向勞保局請領新制勞工退休金。

    ✅有員工1~4人
    在這個階段,可以自行選擇是否成立投保單位。假如選擇成立投保單位,就可以直接幫負責人及員工加保;如果不成立投保單位,則有2種投保方式:
    (1)負責人跟員工都透過工會加保勞保
    (2)員工透過工會加保,負責人以「勞工」身份在別間公司投保
    另外要注意的是,若沒有成立勞保投保單位,則需要另外單獨成立「就業保險及勞退」投保單位,協助員工參加就業保險以及提撥6%的勞退金。

    ✅有員工5人以上
    若員工人數達5人以上,則一定要成立投保單位。成立投保單位後,員工都必須加保;負責人的部分則一樣可以選擇在自己公司加保,或是用勞工身份在其他公司加保囉!

    💡另一項是 #國民健康保險,健保的部分,不論有無雇用員工,都必須成立健保單位進行投保!而負責人的 #健保級距 以公司聘用人數5人為分水嶺,未超過5人者,負責人投保最低級距是$34,800;員工5人以上的話,負責人投保的最低級距則為$45,800。

    🔥新制預告:今年4/30公布的《勞工職業災害保險及保護法》,將自明(111)年5/1施行,只要有設立公司行號或立案的事業,負責人皆須為受僱員工投保職業災害保險喔!

    🔥有關勞健保你可能還想問:
    要如何成立勞保單位?如何申請勞健保? ➡ https://taiwangov.com/bkdtl
    我已經有勞保了,還需要參加就業保險嗎? ➡ https://taiwangov.com/KAexz
    同時具有兩種以上工作者,應以何種身分參加勞健保?➡ https://taiwangov.com/VdjFj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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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創業圓夢指南值得你分享
    📌 創業可找 #新創圓夢網 #創業問與答
    ☎️ 勞保局專線:02-23961266#2454、健保諮詢專線:0800-030-598
    🔥 經濟部商業司一站式線上申請作業-成立投保單位:https://taiwangov.com/WzXS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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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依勞工職業災害保險及保護法規定 在 故事:寫給所有人的歷史 Facebook 的最讚貼文

    2021-05-20 20:00:03
    有 605 人按讚

    【老闆.....我想下班.....!】
    2014 年 6 月,一名四十多歲於媒體公關業工作的女性,下班後在公司突然昏倒,診療後才發現是腦中風,搶救一個多月後還是不幸病逝醫院。沒有不良嗜好也不曾受重大外傷的她,卻無預警地撒手人寰,留下傷痛的家人與朋友。
     
    然而,一切真的都是 #無預警的嗎?
     
    後來,經家人向機關檢舉,並調查她的電腦與手機等通聯記錄後,才發現裏面充滿了下班時間甚至是深夜才傳送的訊息與來電紀錄,公司也提不出相關缺勤證明下,經過勞保局認定,成了國內第一起雇主「透過通訊軟體下達工作指令」而致員工過勞死的案例。
     
    可能有人會說,媒體公關業就是要隨時 on call(待命)啊,錯過訊息或電話很可能就會讓工作丟了,然而保住工作的代價,卻是拿命來換,是否真的值得呢?
     
    生活在高工時的臺灣,職業工作者或即將畢業的學生,最在意的勞動議題多半是「工資」、「工時」或「員工福利」,但對職業災害的保障卻常被忽略甚至是敬陪末座。過去臺灣雖有職災補償制度,但制度存在各種缺失,又分散在各部法令之中,不諳法律的勞工們,在求助無門下只得忍耐,最終往往演變成過勞的災難。
     
    可能會讓你很驚訝的是,臺灣的職業病補償率僅僅只有丹麥的 1%,比起周邊的日本、韓國,也是遠遠不及。然而依據法律規定,被判定為過勞死後的補償金其實已經遠高於一般情況。換句話說,即使法律保障業主不得使勞工過度工作,勞工實際上能獲得的幫助仍是遠遠不足。
     
    在今年 4 月 23 日,政府終於通過《勞工職災保險及保護法》,為「#職災補償」設立專法。然而,臺灣勞工的權益仍有許多需要努力的地方,期盼未來能朝更完整的方向修正。
     
    近日因疫情,許多公司行號包含各級學校逐漸改為遠端工作,但 Work From Home(遠距辦公)的工作型態,更容易使得上下班的界線變得模糊。提醒大家在「遠距」之餘,也要注意身體安全,勤洗手,口罩也要戴好,大家一起在線上群聚吧!
     
    #故事慢新聞
    #因礦災而催生的勞基法故事請看:https://bit.ly/3hCEII7

  • 依勞工職業災害保險及保護法規定 在 律師談吉他 Facebook 的最佳貼文

    2021-05-15 20:00:00
    有 78 人按讚

    【勞工們!職業災害單獨立法!】

    行政院3月25日時通過「勞工職業災害保險及保護法(下稱職災保險法)」,將規定在勞工保險條例當中的「職業災害」拉出來單獨立法,這將會關係到眾勞工們的重要權益,拉出來單獨立法後對勞工們有什麼影響呢?

    🎸全面強制納保,通通給我保起來!
    過去在勞工保險條例當中只有規定五人以上的事業或產業等的雇主才強制納保,但職災保險法規定,現在無論規模大小,只要有人的公司,都要幫員工保職業災害保險,且從到職首日就要保!
    🎸投保金資upup、給付保障upup
    過去投保薪資下限是11100、上限是45800;這次草案當中的上限改為最低薪資24000、上限是72800。主要的影響族群是薪資最低限以及最高限的人,最低限的人在最嚴重失能給付可以比以前多領77萬(共144萬)、死亡給付則是多領58萬(共108萬);最高限的人在最嚴重失能給付比以前多領162萬(共436萬)、死亡給付則是多領121萬(共327萬)。而傷病給付則對大家都保障都有提升,從過往第一年薪資7成、第二年薪資5成,改成兩年都是7成。
    🎸若雇主沒有幫你保職業災害保險、你也沒有其他社會保險,那怎麼辦?
    依照草案的第81條,還是可以跟勞動部勞工保險局申請失能補助或死亡補助,不會沒錢可拿。
    🎸遺屬年金改為依照平均投保薪資50%
    因為過去的計算公式以薪資計算,若年資較低者,只能請領基本保障金額,現今則一律改為依照投保薪資50%。讓年資較低者發生遺憾的職業災害時,遺屬可以領到比過去多的保險金。
    🎸我只是個臨時工,也可以保職業災害保險嗎?
    可以可以,草案當中說明,即便只是臨時且短暫雇用勞工,仍然有工作安全保障的需求,所以也可以請雇主幫你保職業災害保險!政府也有打算針對這些短暫受雇的勞工提供簡便加保措施(比如:便利商店ibon等等就可加保,台灣便利商店真強大~)
    🎸啊如果我是雇主,不就很雖?賠很大?
    草案若通過之後,每個員工要多付的錢大約是一罐保特瓶可樂到一杯seven大熱拿不等(25元-55元左右啦)。

    勞工一直都是台灣社會當中很重要的支柱,勞工保險問題也無所不在,這次令人難過至極的0402太魯閣號事件也會牽涉到日後職業災害賠償的問題,希望勞工可以因為這次草案通過後權益更受保障,也希望受太魯閣號事件影響的所有人,逝者安息、生者平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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