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爆卦]使用執照工程造價是什麼?優點缺點精華區懶人包

雖然這篇使用執照工程造價鄉民發文沒有被收入到精華區:在使用執照工程造價這個話題中,我們另外找到其它相關的精選爆讚文章

在 使用執照工程造價產品中有22篇Facebook貼文,粉絲數超過5,773的網紅林彥甫 新竹市議員,也在其Facebook貼文中提到, 市府核給建商容積獎勵,卻未落實綠建築的監管和維護,如何達成節能減碳? 因應中央政府 2025 年能源轉型及日前提出的 2050 碳中和政策,我在本次定期會質詢本市節能減碳相關施政,並建請市府擬定〈新竹市綠建築自治條例〉草案,以確保本市綠建築的推廣、監督、管理和維護。 多數人對於「綠建築」或許...

  • 使用執照工程造價 在 林彥甫 新竹市議員 Facebook 的最佳貼文

    2021-07-27 20:15:12
    有 44 人按讚

    市府核給建商容積獎勵,卻未落實綠建築的監管和維護,如何達成節能減碳?
     
    因應中央政府 2025 年能源轉型及日前提出的 2050 碳中和政策,我在本次定期會質詢本市節能減碳相關施政,並建請市府擬定〈新竹市綠建築自治條例〉草案,以確保本市綠建築的推廣、監督、管理和維護。
     
    多數人對於「綠建築」或許耳熟能詳,你知道綠建築標章可以換建築容積獎勵嗎?
     
    中央和地方目前都有設置綠建築獎勵容積辦法,〈新竹市都市更新建築容積獎勵核算標準〉第 10 條規定:取得鑽石級之綠建築標章,獎勵法定容積 10%。取得黃金級之綠建築標章,獎勵法定容積 8%。取得銀級之綠建築標章,獎勵法定容積 6%。

    此外,該標準中亦有規定建商必須保證於使用執照核發後二年內取得綠建築標章,且申請使用執照時,應提供申請綠建築之容積獎勵乘以銷售淨利之保證金。
     
    從都發處提供給我的資料來看,新竹市近十年來申請並審核通過之綠建築容積獎勵的建築物總共只有七筆,其中有兩筆雖取得綠建築候選證書(也就是預計會蓋綠建築),也獲得容積獎勵核定,但至今仍未取得綠建築標章;有一筆則是綠建築標章效期將於今年八月失效。
     
    此外,國泰建設自民國 105 年取得「國泰禾」的綠建築候選證書至今將近 5 年,且建案也已於去年五月交屋,卻遲遲仍未取得綠建築標章,而其綠建築候選證書甚至即將於今年底失效。
     
    適度的獎勵機制能提供建商蓋綠建築的誘因,但只依靠獎勵而未確實監督建商於期限內取得標章,並要求建商落實維護管理制度,一旦綠建築標章過了 5 年效期,在缺乏監督和強制延續標章精神的情況下,綠建築恐怕後繼無力失去核心價值。
     
    我認為市府應參考其他縣市綠建築自治條例來加強本市的相關規定。

    目前有制定綠建築自治條例的縣市為:臺北市( 2014 年制定)、高雄市( 2012 年制定)、屏東縣( 2015 年制定)。此外,臺南市、臺中市、桃園市、金門縣都有制定低碳綠化相關的自治條例,內容也包含綠建築相關的規範措施。
     
    以〈臺北市綠建築自治條例〉為例:第 4 條針對公有新建建築物的總造價工程金額,制定需取得的綠建築標章等級。第 5 條針對非公有新建建築物依法定容積或增加之樓地板面積數量,制定應取得的綠建築標章等級。第 9 條則闡明起造人應提列綠建築維護費用,並撥入公寓大廈公共基金。
     
    我質詢時要求市府回覆以下問題:

    1️⃣ 對於本市申請綠建築容積獎勵之建築物,除了保證金制度外,市府相關的監督管理機制為何?對於獲得獎勵之建築物,是否有要求申請單位維護其綠建築標章?
     
    2️⃣ 建案「國泰禾」於民國 105 年申請並審核通過綠建築容積獎勵,然而完工後長達 1 年多的時間未取得綠建築標章?是否有確實督促建商依規取得標章?如最後該建築物於候選證書失效前都未能取得綠建築標章,市府預計如何裁處?

    3️⃣ 為加速節能減碳,落實綠建築的推廣、監督、管理和維護,市府是否同意著手擬定《新竹市綠建築自治條例》草案,並於下次定期會送進議會審議?
     
    然而,市府給我的回文僅有短短以下幾行:

    1. 內政部已訂有《綠建築標章申請審核認可及使用作業要點》。
    2. 已由本府公共工程主辦單位依行政院「工程採購契約範本」規定,將綠建築優先納入履約事項。
    3. 將持續滾動檢討推動成效,再通盤納入全市建築執照檢核事項。
     
    防疫情間各局處忙碌可以理解,但是針對議員認真準備的質詢卻草草回覆,實在令人失望。
     
    新竹市政府致力於達成「科技綠色城市」的目標,不論是 2015 年公布的《新竹市綠色城市政策白皮書》,以及 2019 年制定的《溫室氣體管制執行方案核定本》,都有提及本市執行低碳和綠化的相關內容。
     
    不過雖然有擬定綠建築、節能減碳相關的講習培訓活動,卻仍然停留在最低限度的推廣層次,市府既然期許新竹市成為「科技綠色城市」,何不一次做到位制定綠建築自治條例,「監督」和「延續」綠建築標章的精神?
     
    我會持續跟市府溝通,希望能盡早完成〈新竹市綠建築自治條例〉的制定,促進本市綠建築的推廣、監督、管理和維護,讓綠建築確實能達到節能減碳的成效,而非建商取得獎勵容積的途徑而已。
     
    #第5次定期會書面質詢
    #綠建築 #節能減碳 #碳中和
     
    參考資料:
    新竹市都市更新建築容積獎勵核算標準
    https://ssur.cc/diCA8c

    臺北市綠建築自治條例
    https://ssur.cc/RZ3pjx

    臺北市綠建築保證金及維護費用管理辦法
    https://ssur.cc/FKrWME

    《新竹市綠色城市政策白皮書》
    https://ssur.cc/Suf8fQ

    行政院環境保護署:《新竹市溫室氣體管制執行方案核定本》
    https://ssur.cc/Z7FaBU

    環境資訊中心:蓋綠建築換容獎? 都更條例修法 建築學者批「造孽」
    https://ssur.cc/oQXeb3

    政大大學報:處心積「綠」 台灣綠建築制度待完善
    https://ssur.cc/QDy8pV

  • 使用執照工程造價 在 報時光UDNtime Facebook 的最佳解答

    2021-04-06 19:55:59
    有 828 人按讚

    【1983年台北市忠孝市場】
     
    在台北市大安區復興南路一段上曾有座戶外的忠孝市場
    後為配合道路工程及市場整頓
    市府決議待萬象大樓完工後
    輔導這些流動攤販遷至大樓內營業
     
    但搬遷過程並不如計畫中的順利
    當時有些業者因稅金過高等原因未遷入室內營運
    引發已經接受輔導的攤販業主不滿
    加上進駐大樓內營業後,市場買氣反而不及室外的流動攤販
    雙方因而出現矛盾,經過一段你來我往的抗議陳情後
    市府最終在1983年拆除這些忠孝攤販
    這座曾陪伴許多人的市場也正式走入歷史
     
    #萬象大樓
    #忠孝市場
    #報時光UDNtime
     
    日期:1983/9/14
    圖說:忠孝市場
    來源:聯合報
    攝影:馮立罡
     
    歷史新聞
     
    【1980-12-16/聯合報/07版/第七版】
     
    復興南路萬象大廈地下樓 須容納固定攤販營業
    市府責成投資人優惠出售
     
    【台北訊】台北市政府昨天首長會報通過臨時提案,位於復興南路萬象大廈的地下樓,應依計畫以優惠價格標售給原在公圳邊營業的九十八個有案固定攤販遷入營業,以符市府核准民間投資興建市場,收容附近地區攤販的宗旨。 會中並決定,應由建設局迅即邀集有關單位及投資人與攤販代表共同協商,責成南華公司迅速核算攤位造價後,以優惠價格出售,如有抬價情事,市府將不發給萬象大廈的使用執照;至該地區攤販業者藉故拖延不願遷入營業者,將由市警局嚴格強制執行,否則將以自動放棄處理,由市府將攤位另行配售其他地區攤販營業。
     
    市警局在提案中指出:現有忠孝市場九十八個臨時攤販,均為市府辦理登記有案的固定攤販,其前身為安東街臨時市場,安東街拓寬及打通忠孝東路工程,使該等攤販遷公圳邊繼續營業,迄今十餘年,市府工務局為求復興南路公圳加蓋工程及拓建安和路工程順利進行,經先後召開協調會議決定:(1)為配合工程急需並顧及攤販生計,暫移安和路中間之安全島繼續營業,俟萬象大廈完成後,予以收容營業。(2)由市場管理處從速協調核算攤位造價,責成南華公司以優惠價格售予該等攤位,如該公司抬價出售,市府將不發給大樓使用執照。
     
    【台北訊】台北市市場管理處昨天下午召集復興南路萬象大樓投資人及附近攤販代表開會,決定在本月廿五日前,由雙方分別提出投資市場成本分析及攤販名冊,以決定攤位售價或租金,從速安置攤販營業。市場管理處說,萬象大樓基地原為市場預定地,由市府開放民間投資,由南華公司投資興建市場,原開放投資條件包括設置市場容納附近九十八個攤販,現十層大樓結構已經完成,其一、二樓與地下層亦準備開設市場,應按照原計畫容納攤販營業。 市場管理處收到市場投資分析資料與攤販名冊後,即會同工務局與警察局共同審核,決定合理價位以及確定應該安置的攤販名冊,進行安置工作。
     
    【1983-08-06/聯合報/03版/第三版】
     
    大家談
    接受輔導攤販鳴不平 忠孝市場業者吐苦水
    投資數億元的現代化市場面臨關閉 拆除附近攤販集中場承諾成了空話
     
    【本報訊】編輯先生:貴報五日報導,有民意代表及學者專家主張「攤販管理,地方立法即可,何苦勞師動眾」;又說「壓力手段未必能根本取締攤販,反而影響社會正常運作。」 我們是台北市忠孝市場攤位的業主,過去曾是攤販,因政府獎勵民間投資興建市場。決心整頓攤販,乃接受政府輔導,斥資數十萬元,參加興建忠孝市場:誰知道,我們遷入了市場,市場外卻仍然聚滿攤販,跟我們搶生意,環境也弄得髒亂不堪。 請問這些民意代表及學者專家,若設身處地在我們的立場,諸君還會這樣說嗎? 忠孝市場佔地一千三百餘坪,內有二百六十餘攤位,每攤位均設洗滌槽以維清潔,並備有冷凍庫、冷藏庫各一座,中央部份裝設進口之空氣簾,強力抽風調節空氣,堪稱台北市最具規模的現代化市場。計劃收容附近流動攤販及安置忠孝攤販集中場的違章攤販。 七十二年元旦,忠孝市場開幕了,市場管理處某官員一再保證,將近在咫尺的忠孝攤販集中場拆除,絕不容許再有流動攤販出現。 詎料開業迄今已逾八月餘,該批攤販仍在原地非法營業,毫無拆除跡象。致令投資數億元的現代化市場無法營業,面臨關閉。
     
    忠孝攤販集中場位於復興南路一段一三五巷,是本市重要街道及路口。忠孝市場位於復興南路一段一二六巷,就在附近。 市府於七月初,曾決定: 各重要街道及路口,和市場外二百公尺內不准擺設攤販。 市場外,列管有案攤販,應在指定地點營業,而凡經核配市場攤位,不願遷入經營者,應註銷其攤販證,並不得再行營業,違者嚴予取締。 市場管理處曾節後數次輔導他們選擇忠孝市場或其它公有市場內營業。但他們認為遷入市場營業,須繳納稅金及租金等費用,而佔用公有道路營業,則免繳任何費用,乃糾結地方惡勢力,請出民意代表關說,阻擾拆除,全然漠視法令,不顧政府整頓市容、交通和衛生的苦心! 攤販問題雖然由來已久,但均不若忠孝市場的問題嚴重。我們在不見天日的地下室市場,巳賠累了八個月了,迫切希望市府儘速拆除忠孝違章攤販。
     
    此外,我們還想呼籲: 一、請少數民意代表,不要漠視法令,開民主倒車。政府今後取締攤販,勿向特權、惡勢力低頭;請拿出拆除陽明山大違建的魄力來。 二、政府應實踐諾言,否則將如何取信於已經接受輔導的攤販?政府既收取我們高額的稅金,理應保障我們的合法權益。如今合法市場面臨關閉,請政府不要逼我們再度淪為流動攤販! 三、元月廿一日,我們曾向市府陳情未獲回覆,請市府即刻拆除忠孝違章攤販,不要再坐著「研究辦理」了! 忠孝市場全體業主敬上八月五日
     
    【1983-09-14/聯合報/06版/第六版】
     
    復興南路一處攤市 限今自動拆除攤架
    外傳有人收錢作「活動費」
     
    【台北訊】台北市市場管理處說,復興南路一段一百卅五巷的攤架,今天應自動拆除完畢,逾期將強制拆除,有關的流動攤販勿心存僥倖。 市場管理處說,經市民陳情改善環境衛生與市容,以及整頓交通的需要,決定將現在忠孝攤販集中場內九十餘攤流動攤販安置到市場繼續營業。 這些流動攤販可以就近承租一街之隔的忠孝市場營業,也可以在各公有市場現有四百六十五空攤中,選擇租用攤位,辦理登記手續,合法營業。 但是,據瞭解,這些流動攤販一面自立切結書,向市政府陳情「保證在民國七十三年五月卅一日以前將現佔據路面的攤架自動拆遷」,另一方面又央請民意代表出面,向市政府關說暫緩拆除。外傳,流動攤販「代表」日前還向每一流動攤販收取一萬五千元作為「活動費」。 復興南路一段一百卅五巷一帶的流動攤販,多年來破壞了附近的居住環境,也對合法營業的忠孝市場內攤商,構成威脅。 市場管理處強調,所有未依限拆除的攤架,明天起將由有關單位執行,以維護附近居民環境衛生,及合法攤商的權益。

  • 使用執照工程造價 在 The News Lens 關鍵評論網 Facebook 的精選貼文

    2020-11-14 09:27:56
    有 149 人按讚

    【美麗灣建照註明造價1億元,為何要全民賠6.29億?】

    台東美麗灣渡假村案仲裁結果上月出爐,仲裁庭判台東縣府應支付6.29億元買回美麗灣。台東反反反行動聯盟及環保團體11日赴監察院前高舉布條陳情,批評企業違法罪證確鑿,卻要由納稅人負擔龐大的國賠支出。

    地球公民基金會副執行長蔡中岳指出,美麗灣的建築使用執照,清楚註明美麗灣建築物工程造價為「1億零71萬2924元」,儘管法定造價一般低於實際造價,但也不至於是1億與6億之差。

    #台東 #美麗灣 #納稅人 環境資訊中心

你可能也想看看

搜尋相關網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