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ultratimes ()
看板car
標題[討論] 警方取締地點超過警示牌1km
時間Wed Oct 20 14:12:47 2021
昨日開國道時
在該地點有注意到警察取締
https://goo.gl/maps/D5QhCk9QhctqWDaj9 這邊是國3-304K 剛好旁邊有里程牌
於是我就很好奇,最近的取締警示牌在哪
https://goo.gl/maps/p3KdGbYucdKvT53Q7 這個位置是國3-305.6K
然後去看交通法規
道交條例7-2
九、行車速度超過規定之最高速限或低於規定之最低速限。
對於前項第九款之違規行為,採用固定或非固定式科學儀器取得證據資料證明者,於一般
道路應於一百公尺至三百公尺間,於高速公路、快速公路應於三百公尺至一千公尺間,明
顯標示之;其定點當場攔截製單舉發者,亦同。
但是啊,這個警告牌明顯已經距離1.6K了啊
我後來有用行車紀錄器畫面反覆看了幾次
確認中間沒有其他的取締牌了
難道警察不設警告牌,然後只抓超速以外的項目嗎?
不過另一項容易被抓的安全距離,也需要車速作為佐證,應該也需要吧
雖然我當下車速約108左右 且行駛外車道 且前車距離都快100米了
應該沒有違規
但還是很好奇警察真的設這個警告牌真的會按照距離嗎?
雖然前面有告示牌沒錯
但是法規是500~1000M,但這個牌子明顯已經距離1.6K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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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kutkin : 就去申訴 10/20 14:46
推 lizard30923 : 我比較好奇的是,這項法規規定的是「拍照的地點」 10/20 14:51
→ lizard30923 : 還是「被拍的地點」 10/20 14:52
→ lizard30923 : 如果是被拍的地點的話現在的測速可以打非常遠 10/20 14:53
→ ultratimes : 應該是被拍地點 10/20 15:05
推 chungj : 申訴警察一定拿的出警示牌照片給你看的 10/20 15:06
→ ultratimes : 該處是彎道,再遠也不可能拍到彎道後 10/20 15:06
→ chungj : 這應該是出勤前SOP了 10/20 15:06
→ kenny888 : 拍安全帶吧 10/20 15:17
推 oh5566oh5566: 有記錄器就申訴 整段傳過去就好 10/20 15:26
→ oh5566oh5566: 舊的法規沒明確說是執法地點還是被拍的地點 10/20 15:26
→ oh5566oh5566: 新的沒公開不確定 不過目前大部分警察都會讓兩個都 10/20 15:27
→ oh5566oh5566: 在範圍內 實際上如果有爭議申訴可能要看法官 10/20 15:27
推 Melofans : 警政署有函示,是指被拍到的地點離牌子要在300-1公 10/20 15:34
→ Melofans : 里內唷 10/20 15:34
推 HJSEE : 應該是天橋拍的!! 10/20 15:39
→ sorkayi : 現在警察要擺攤都要先拍照證明有擺了 10/20 15:41
推 terrylove12 : 平路我有看過移動式的警告牌.. 10/20 16:00
→ terrylove12 : 用兩圈魔鬼氈固定在電桿,然後警察躲在不遠處的電箱 10/20 16:01
→ terrylove12 : 後面拍 10/20 16:01
→ terrylove12 : 高速應該是不太會這樣 10/20 16:02
→ foreverwhat : 笑死 你各位有遇過擺攤證明是事後生的嗎? 10/20 16:04
→ foreverwhat : 我還真遇過 不知道算不算偽照文書 10/20 16:04
→ foreverwhat : 但監理站跟申訴過 就懶得追了 10/20 16:05
推 kutkin : "警示牌與科學儀器的距離" 10/20 16:14
→ kutkin : 機車時速92公里吃罰單 法官以警告牌距測速器太遠判 10/20 16:15
→ kutkin : 撤罰 10/20 16:15
→ kutkin : 測速告示牌離太遠 超速判免罰 10/20 16:19
→ kutkin : 警拍照測速離警告牌逾300公尺 他告贏免罰1600元 10/20 16:21
→ kutkin : 所以現在都照車屁股了 才不會有爭議 10/20 16:22
→ kutkin : 車 相機 告示牌 10/20 16:23
→ kutkin : 以前是 照相機 車 300M 告示牌 10/20 16:23
→ kutkin : 我舉例是一般道路 概念能理解就好 10/20 16:24
→ rainbow321 : 申訴啊 我看起來像是警察嗎 10/20 17:42
推 godplayboy : 歡迎來到台灣 我們這邊就是只會取締超速 10/20 18:27
→ ultratimes : 原文的1.6km是牌子和可能被拍的距離喔 10/20 19:04
→ ultratimes : 如果算到天橋那距離更遠 10/20 19:04
→ SWICHBR : 說知道告示牌事後生的那位大大,有什麼卦嗎?有證 10/20 20:18
→ SWICHBR : 證據可以給大家看看,不然這樣講感覺蠻不負責任的 10/20 20:18
噓 autoppp : 很多鴿子程度比8+9還差。更多法規都不求甚解。 10/20 21:53
噓 wuliou : 你不是都主張不要超速就好了嗎 10/20 23:46
推 kutkin : u大你扯遠了,就是算儀器跟告示 10/21 00:12
→ kutkin : 什麼可能被拍都不重要 10/21 00:12
→ woodchildfly: 說鴿子程度比89差也太誇張了。現在沒有國立大學的 10/21 00:22
→ woodchildfly: 水準很難考上吧 10/21 00:23
→ woodchildfly: 人家競競業業工作被你這台灣鯛講的跟低能一樣笑死 10/21 00:25
→ woodchildfly: 人家工作就是這樣,不然整天都拍不到一張看看會不 10/21 00:26
→ woodchildfly: 會被長官電到飛起來 10/21 00:26
推 leaveleft : 43樓就是實例啊!素質比警察好 10/21 02:22
噓 facebookig : auto大路上被打不要報案喔! 10/21 04:09
推 kutkin : 警專生很多都在亂解釋法令 10/21 09: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