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爆卦]何謂重大手術是什麼?優點缺點精華區懶人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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何謂重大手術 在 Sunny Instagram 的最佳解答

2021-02-03 19:25:16

我是外向者,但需要很多安靜的時間。 - 2015年塵爆的到來,在我的生命中寫下重大的歷史痕跡。 這樣的足跡,不單單來自肉體上的不同,更多的是住在裡面的靈魂。 - 我們都嚮往著能夠在健康的家庭環境中長大, 而大多數的人並沒有足夠的運氣能夠在呱呱落地的那一刻就擁有。 我們從父母身上學習何謂愛人與被愛; ...

  • 何謂重大手術 在 Facebook 的最讚貼文

    2021-02-17 11:21: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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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心碎症候群」

    《透過身體表現出悲傷是很常見的。這種身體反應可能包括(但不限於)頭痛、肌肉酸痛、月經失調、疲勞、胸痛、喉嚨或胸口緊迫、腹痛、呼吸急促、虛弱,以及對刺激過度敏感。》(來源:網路文章)

    #痛失珍貴的妳
    過年前三天,我失去了這世界上最疼愛我的三阿姨,從小到大我一直暱稱她為胖阿姨,在同事眼中Annabel豐腴愛笑打扮貴氣,工作強悍魄力十足,在家人眼中小玲阿姨熱血無私又帶點迷糊的可愛性格,不計得失為所有在她生命中出現的人奉獻她的全部。

    #終於懂了何謂心痛而死
    我不理解為什麼這世間會有這麼好的人,如果不是胖阿姨的栽培,就沒有現在的我,而我的悲傷也具體的反應在生理反應上,哭泣帶來的後腦劇痛,前幾日必須依靠止痛藥消除疼痛才能入睡,起床之後先吃一包肌肉鬆弛劑才覺得身體是自己的。
    血管劇烈收縮的脹痛感讓我差點站不住,接著是牙齦痛、胸悶、腹痛、明明不餓卻不停的往嘴裏塞零食,肚子脹的難受只想大口呼吸,彷佛前幾天躺在台大病床上的胖阿姨那般急速喘氣到最後一刻。
    我們沒有想到明明只是不舒服急診而已,明明都排好了放療日期,明明房間未拆封的新衣服仍在原地,而我們都再也等不到胖阿姨了。

    #能不能不要完美
    胖阿姨是我的第一座人生標竿,她的頭腦極好又上進,即便13年前發現自己大腸癌四期轉肝,仍一邊維持著科技業的高壓工作,一邊進行治療同時又拿了一個清華大學工業工程碩士學位,隔兩年大腸癌病情反覆再度復發也沒有擊倒她,一路努力直到十年期的重大傷病卡順利取消。
    脫離病人身分的當天,胖阿姨打電話告訴我「人要比癌兇」,三陰乳癌算什麼,她轉肝末期都可以歸零重來,當時做了三次化療都沒有效果的我只想膜拜胖阿姨,只要沾到一點點這股霸氣,彷彿我也會成功。

    #為什麼這個世界要有癌症
    就在胖阿姨重大傷病卡順利取消後幾個月,例行追蹤看到胰臟有陰影,有癌王之稱的胰臟癌沒有被阿姨的霸氣嚇跑,當時陪她去榮總門診,榮總醫生當著我們的面不客氣的說:「這刀誰敢開呀?能不能出手術房都不知道!」
    堅強的胖阿姨走出診間依然冷靜地下樓停車繳費,接著在車上又和公司同事開了兩個越洋電話會議,我坐在副駕駛位置上頭痛欲裂,仍必須保持臉上平靜不能打擾阿姨開會,幸而當時找到台大胰臟權威田醫師願意接手這危險的刀,也順利進行後面的療程,雖然二年多的時間對我們來說仍然太短,但是阿姨已經很努力很努力了,拼命的樣子讓人心疼,在病床上等待打止痛嗎啡的前一天仍然在處理公事,成為胖阿姨的員工和同事都是非常幸福的,有這樣負責任的主管工作到人生的最後一天,希望胖阿姨下輩子投胎成白富美,越紈絝嬌氣越好,來享富享樂不要再有一丁點的辛苦,因為我真的很捨不得!

  • 何謂重大手術 在 越燒越健 Sunny李慧珠 Facebook 的最佳貼文

    2021-02-03 14:51: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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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是外向者,但需要很多安靜的時間。
    -
    2015年塵爆的到來,在我的生命中寫下重大的歷史痕跡。
    這樣的足跡,不單單來自肉體上的不同,更多的是住在裡面的靈魂。
    -
    我們都嚮往著能夠在健康的家庭環境中長大,
    而大多數的人並沒有足夠的運氣能夠在呱呱落地的那一刻就擁有。
    我們從父母身上學習何謂愛人與被愛;
    我們渴望從父母身上得到認同與肯定,用盡一切努力。
    -
    爆炸此刻,等待我的不只有無數的手術和漫長的復健,
    更多的是一個不健全的靈魂,不得不面對這一場巨大的衝擊突如其來出現在生命裡,而身邊愛你的家人同樣無法給足你勇氣與愛來支撐這一切磨難。
    -
    在ICU被隔離的每一個夜晚;
    在與死神拔河的每一場手術;
    在每一次苟延殘喘地恢復心跳後,
    唯一支撐我繼續努力的動力,是「回家」。
    但最後等到的,卻是無窮無盡的爭吵、怒罵,還有暴力。
    -
    曾經我困在一個玻璃娃娃的軀殼裡,動彈不得;
    於是復健、於是開刀、於是訓練。
    在不停反反覆覆的過程中,讓自己的軀殼逐漸強壯,
    只願不再重回那一張小小的ICU病床上。
    -
    但靈魂呢?能不能夠也可以靠努力、很努力,就變強壯?
    -
    2017年,在密集的治療與復健過後,我再度將自己丟回社會,卻同時樹立起一層層的防護網,孤獨又冷漠。
    一年半後,離開百貨業那一天,主管和同事對我說著相同的話 :「妳好神秘。」
    如今回過頭看著當時的自己,我想這是在無數次的撕心肺裂後,學會保護自己不再輕易受傷的最佳方式。
    -
    後來在每一個安靜的時空裡,練習大量閱讀並開始不停地自我對話。
    於是再一次又一次的寧靜中,反覆抽絲剝繭著種種過往,
    直到了解自己、認識自己,並覺察自我。
    -
    最後我們終於明白愛人與被愛從來就不容易;
    終於學會慢慢去擁抱他人的脆弱與無助;
    終於可以包容與溫柔對待曾經傷害你最深也愛你最用力的親人;
    終於放下曾經在腦中揮之不去的創傷;
    終於,放過了自己。
    -
    我是外向者,但一個人的安靜帶給我很大的力量,
    它使我內心平靜不至被外在的紛紛擾擾輕易迷失自我。

  • 何謂重大手術 在 台灣回憶探險團 Facebook 的最佳貼文

    2016-01-03 14:56: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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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們的文化資產,撐得到人民普遍文化素養復甦的那一天嗎?

    文資法及文資主管機關面對私有資產的困境、妥協與逃避

      文化資產法三十多年來的修法過程,反映隨時代推進而變動的社會價值,包含指定登錄的有形文資類型、對不同時代空間遺存的態度等皆漸趨包容與多元,但對於私有文化資產受產權者處分的權限與文化資產公共性的扞格,從該不該被無條件指定,到具有文資身分的空間是否該開放給民眾參觀,一直是直到今日仍無法妥善凝聚社會共識的議題,而甫上線的新版臺北市文化局自行擬定的「文化資產審議委員會運作方式」,更能明顯觀察社會主流價值影響政策導向的推力,反映出官方「不做不錯」的保守心態。
      臺灣在戰後接受了由廣東軍閥與江浙財閥共生構成基礎的國民黨控制的中華民國政府,這個本質為由資本家擁護的右派政權,在數年後的國共內戰中因潰敗的經濟政策失去社會支持而全面敗逃來臺,並且源於自身對於失敗與流亡的經驗,在統治臺灣期間不遺餘力的以站在財閥本質的立場,宣傳並深化社會對於社會主義及左傾思想的恐懼,延續臺灣自日本時代以來,由資本家領導社會思潮與主流價值的風氣,將「共產就是共慘」的觀念深化於各階層的意識形態。
      在這樣的背景下,卻又相當矛盾的,因為鑒於土地與貨幣政策是造成國民黨潰逃來臺的主因,而在臺推行一連串的土地改革,以表面為公共利益的角度,使軍閥本質的極權政府有權粗暴干涉土地的分配與使用,化解過剩勞動力對政府造成的壓力及社會問題,並鞏固統治的正當性。這種從地主手中拿取土地並由政府主導分配的過程,對於後來無論是十大建設等工業廠房、公路與機場等交通設施到科技園區等公共建設,為取得用地而採取的土地徵收,提供了政府以公共利益為名,動用公權力強制處理私產的經驗。
      距今三十多年前,從中共進行文化大革命到臺灣鄉土文學運動等各種因緣際會的歷史因素,在一九八二年終於催生了中華民國政府由官方主導的文化資產保存法令,把延用自南京時期即制訂,源於處理清室文物與遏止古文物盜賣的古物保存法,提升至建築物硬體等有形文化資產的保護,這樣的轉變,其實也是中華民國政府終於認清終將長留於臺灣這塊土地,將保存物品從可動文物擴及不可動地產的象徵性法令。
      此法的精神與執行辦法,是假設政府對於文化的願景和政策,在前瞻性與執行力超越社會的平均值,透過一群學養豐厚的賢達人士(後來窄化為以建築專業為主體成員的審查委員,這是另一個議題),告訴社會何謂代表群體共同記憶與見證國家發展歷程的珍貴資產,透過公權力的指定與登錄使其永久續存,避免有價值的古蹟與歷史建築,在以工商業發展為主流的政策導向與社會氛圍中快速消逝,所以原本就是具有補救性質,與主流民意抗衡的理想性法令。
      這樣的政策看似與政府多年來倡導,反對共產主義與社會主義的價值是背道而馳的,在許多民眾的觀念中,如果政府可以派一群人跑到你家裡去說你家是古蹟不能拆,那麼人民還有什麼自由處分財產的人權可言呢?於是至今仍有許多民眾害怕財產被指定為古蹟,時有搶拆與縱火事件來阻擋政府對文資法的實行,訴求保存的民眾,也時常被產權人指為「文資流氓」,認為是干涉產權人對自身財產行使權力的阻礙。
      但其實這是極大的誤解,也反映了政府在文化資產政策推行的過程中,對於價值觀層面溝通與相互理解的缺失。將建築物視為原本只有文物做為保護對象的文化資產,其實是某種程度對於建築的「去產權化」,意即賦予文化資產身分,雖然並不會改變某棟建築的產權所有,但在文化意義上,卻是將該建築提升為全民共有的共同資產,這是在實際的土地權狀持有與精神傳承兩種不同層面的意義。
      而文資法也顧慮到在捍衛私有產權價值,從財產處分到詮釋都不願意讓渡給公眾利益觀念根深蒂固的臺灣,產權人若不願意財產受到指定的情形,因此催生了文資法第28條「... ...其屬私有者,除繼承者外,主管機關有依同樣條件優先購買之權。」及第35條「古蹟除以政府機關為管理機關者外,其所定著之土地、古蹟保存用地、保存區、其他使用用地或分區內土地,因古蹟之指定、古蹟保存用地、保存區、其他使用用地或分區之編定、劃定或變更,致其原依法可建築之基準容積受到限制部分,得等值移轉至其他地方建築使用或享有其他獎勵措施... ...」等工具,盡可能避免產權人權益受到損失的疑慮,以及因此造成的文化資產滅失。
      然而法律的理想性與社會的現實層面畢竟仍有相當差距,相較為了虛幻的科學園區和航空城、對於都市發展想像僵化的都市更新,政府實行徵收與財團圈地,毀田拆屋毫不手軟的魄力,文資法實行以來,還沒聽說過中央或地方政府,為了捍衛某座古蹟而動用優先購買權使其續存的著名案例;而容積移轉的獎勵美意,也淪為開發商大量收購古蹟歷建,草率修復以取得容積暴利的金錢遊戲。從文萌樓淪為投機客炒作物件,臺北市始終不敢開承購先例,至今仍為僵局;到迪化街的風貌保存區如工廠生產化千篇一律複製貼上式的修復風氣,皆為理想與現實落差的顯現。
      而文資法第9條「主管機關應尊重文化資產所有人之權益,並提供其專業諮詢。前項文化資產所有人對於其財產被主管機關認定為文化資產之行政處分不服時,得依法提請訴願及行政訴訟。」的意涵,也在新北市普安堂事件後,經中央文資主管機關文化部的解釋,「係指程序中適時提供當事人專業諮詢,並非意指私有文化資產的處置均應徵得所有人同意始得為之。」(文化部新聞稿102/12/19)
      然而始終沒有妥善被處理的私有產權問題,不但從未透過法令解決,如今更看到臺北市做為首善之都,文化局帶頭棄守文化資產主管機關的專業本位,將產權所有人的意見,在「收辦民眾申請書」後的第一關,就先檢查「是否為所有權人申請」,更在「提送文資審議委員會審議」後,檢視其「是否為私有建物」,並將「所有權人意願應作為保存與否重要參考」。這樣一來,在臺灣這個被催眠了幾十年,除了拼經濟什麼都可以先擱置的社會,會造成怎樣的後果可想而知。
    http://www.culture.gov.taipei/…/c…/cultureDownListAction.do…#
      其實若是產權所有人重視自己在使用的文化資產,有沒有文資法賦予的身分,根本無損於資產價值。如圖中仁愛路上這座規模極大的杜萬全宅邸(李乾朗老師攝於一九八○年代),因為使用者維護修繕得宜,即便沒有古蹟或歷史建築的身分加持,仍在市中心一坪上百萬地段的豪宅群中完好使用至今;又如師大附中西樓,早已成為一處精神象徵地標,就算不列入文資,也不會在校園開發中被動腦筋(也有一說是附中校友太多北市文資委員,太清楚審議機制的運作與後續列管是怎樣的一件麻煩事,故說服校方自己好好維護別讓文化局插手干涉)。
      然而在社會對於文化資產意識普遍尚未覺醒,才剛有少數共識正在凝聚的過程,官方文資主管機關不正是需要透過工具讓更多的資產硬體與實存空間保留,持續深化討論辯明其保存價值嗎?原本文化局在文資審議過程的職責,就是邀集委員判斷資產的價值,因為不涉及實際的產權變更,也並不需要負擔日後的修復與再利用等管理維護工作責任。但為了規避主要為產權問題的重大爭議,避免陷入「與民爭利」和「得罪民眾」的泥沼,文化局竟然把是否賦予文資價值的責任,也轉嫁為產權人的責任以其意願為「重要參考」,可說是完全棄守公權力與審議委員專業的卸責態度。一座建築有沒有文化資產價值,竟然是由產權人願不願意被保存來決定,這樣一來臺北將來還會有多少文化資產的身分被認定?
      況且文化局對於產權持有者的「尊重」,一向不僅針對私有產權而言,包括只要不是以文化專業為主要業務的公家機關及公營事業所屬資產,若在審議過程中遭到主管機關的強烈反彈,或者遭到都發等其他市府單位抗議文資的保存將會阻礙都市計畫或都市更新,文化局也時常會棄守自己的文化專業本位,「尊重」產權持有單位的意見,或者淪為主導開發部門的背書橡皮圖章,此種在實務執行早已屢見不鮮的自貶身價作為,竟然被明目張膽的寫入官方頒布的審議委員會運作方式,不啻是為了將來的指定與登錄作業敲響警鐘,也難怪洪致文教授會說「柯P引領台北文資進入真正黑暗時代!」。
    http://cwhung.blogspot.tw/2016/01/p.html
      如果臺北市文化局終於坦白所有權人的意願是文資價值的判別標準,那麼建議文化局開放目前一百五十七筆古蹟與兩百六十一筆歷史建築的所有權人與產權單位,全部都來申覆重新檢核已被公告的文化資產價值,所有權人不同意財產持續被賦予文化資產身分的案例,全部送交文資審議委員會討論是否解除撤銷其文資身分,也趁此機會建立社會對於文化資產價值的「正確」觀念。這無關行政法不溯及既往的原則,因為根本不需要修法即可實行,就像文化局公布此審議委員會的運作方式,也無視文資法超越產權人意願的立法精神,既然在這座白色力量領導的正義之城,產權持有者的權益如此重要,那麼就公平到底,不要讓任何產權人蒙受權益損失。
      評論家楊照曾說:「柯文哲最大的長處,是領悟力強,學得比別人快得多。他沒碰過的工程、規章、預算、法務,他都能一下子就學會,真的了不起。然而不幸的,他從來不知道這世界上就有無法速成學會的東西--那叫做『品味』。『品味』,知道什麼是好電影、什麼是精緻的藝術、什麼是震撼的文化表現,只能培養,而培養的第一步,是一顆謙虛的心,願意去感受,願意去被感動。」
    https://www.facebook.com/zhao.yang.37/posts/872099532888601
      加護病房的主任醫師,把城市的空間治理當作分秒必爭的手術操作,卻忽略了城市的文化反映時間的積累,是意義交相辯證產生的具體凝結,不是下軍令狀急就章趕鴨子上架的塗脂抹粉。要收前朝的爛攤子不是容易的事,但就是因為不容易,市民才選擇看似優秀的優等生當市長,如果優等生只會把問題簡化再簡化,一鼓作氣小事化無結案了事,一切都拿到自由市場的砧板上血肉模糊的稱斤論兩討價還價,交由市場機制決定文化價值,那麼我們將再也不用討論文化議題,再也不用談文化保存,因為當社會累積到可以把文化議題當作總統大選辯論議題的共識時,我們除了淘寶網買來的獸首,早已沒有什麼值得保存的資產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