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爆卦]何謂國際智慧財產組織是什麼?優點缺點精華區懶人包

雖然這篇何謂國際智慧財產組織鄉民發文沒有被收入到精華區:在何謂國際智慧財產組織這個話題中,我們另外找到其它相關的精選爆讚文章

在 何謂國際智慧財產組織產品中有5篇Facebook貼文,粉絲數超過17萬的網紅肯腦濕的人生相談室,也在其Facebook貼文中提到, 我這應該有高中生⋯吧? 2019考生超強企劃篇──學測公民搞不懂這些 不要進考場!PART 1 *考前不到3天,周老師今年特地邀請內湖高中公民大家庭合力撰寫,包含姜淑慎老師、沈倩伃老師、劉炳勛老師和新秀郭益恩實習老師,感謝眾老師一起發想「微翻轉」學測公民素材,服用時 #建議翻查課本或自己整理...

  • 何謂國際智慧財產組織 在 肯腦濕的人生相談室 Facebook 的最佳解答

    2020-01-14 18:03: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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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這應該有高中生⋯吧?

    2019考生超強企劃篇──學測公民搞不懂這些 不要進考場!PART 1

    *考前不到3天,周老師今年特地邀請內湖高中公民大家庭合力撰寫,包含姜淑慎老師、沈倩伃老師、劉炳勛老師和新秀郭益恩實習老師,感謝眾老師一起發想「微翻轉」學測公民素材,服用時 #建議翻查課本或自己整理好幾個月的複習筆記!

    *考生莫急莫慌,只要掌握課本重要概念(尤其是歷年常考理論或專有名詞的觀念),只要概念清楚,怎麼變化都不用怕!以下老師將針對特定時事題提出重要觀念之提問,目的是讓你檢視自己到底是否摸熟觀念。

    #歡迎分享做功德
    #分享一次多猜對一題
    #不是說好一起學測就上?

    ▋ 時事一:2020大選剛落幕,幾家歡樂幾家愁,但人民投下那一票,真的知道自己在投什麼嗎?

    【#立委選舉快問快答】
    1.我國區域立委、不分區立委和原住民立委的選制分別是?
    2.單一選區相對多數決到底有何特性和問題?(超愛考,還搞不懂?)
    3.為什麼自2008年起,我國區域立委73席幾乎被兩大黨包下?
    4.政黨票能吃嗎?為什麼小黨們都在搶2%、3%、5%?
    5.選制改革吵很久,你瞭解為什麼有人支持改成聯立制?為什麼有人主張增加不分區立委席次/立委總席次呢?

    #去搞懂不然不要找老師討論!
    #我國公職人員選舉也要一併區辨!

    來看看→關鍵評論網(2019)。什麼是「不分區立委」?先從你該知道的「政黨票」談起。參考網址:https://www.thenewslens.com/article/127470

    1. 從亡國感看「民主政治」

    從香港反佔中到我國總統大選持續熱炒的「亡國感」,讓國人在選前思考理想生活的價值排序:要人民有錢?還是民主自由?那麼,你就須要溫習民主政治與非民主政治的分野,何者才是民主政治的必要條件?民主政治又包含哪些基本原則呢?

    2. 行政、立法分立的我國政府體制

    2020總統大選,蔡英文總統獲得史上最高票817萬票,而所屬政黨民進黨在不分區立委的政黨票僅獲481萬(33.98%),你知道背後的原因嗎?沒關係,現在的你最需要思考的是:當總統候選人和國會多數黨分屬不同陣營/政黨時,未來四年會發生什麼事?在內閣制、總統制國家會發生這種現象嗎?為什麼?
    #關鍵字:分裂投票、內閣制行政立法合一

    3. 延伸探討:不斷取得國際矚目的英國大選

    歷經數年,英國脫歐的肥皂劇終於要落幕,雖然有《2011年定期國會法》可防止政局動盪,但你知道英國2015年、2017年、2019年都曾改選國會?

    絕大多數原因和脫歐密不可分,但你需要知道間接民主(代議政治)與直接民主(公民投票)的互動關係,並瞭解英國下議院「單一選區相對多數決制」選舉制度的問題與影響。
    #108學測地理混公民已考過相關概念

    ▋ 時事二:不管是假訊息,還是資訊戰,世界的自由國度正遭遇巨大風險,你又該如何思考自由及其界限?

    1. 跨冊整合考題:107指考公民已將「衛生紙之亂」的時事改寫為一則社會、政治、法律和經濟之連鎖題組;108學測也有一題組考假訊息、媒體素養及政府作為,你應該注意的是:

    1-1 言論、新聞自由及其限制?

    當然要讀一讀《憲法》第23條,瞭解內涵中的公益原則、比例原則和法律保留原則。究竟當政府要限制人權時,須以何種原因、手段和途徑才能加以限制?
    快搜尋→ 憲法第23條

    1-2 媒體近用權

    考了多次,大家怎麼還是超不熟?引述大法官釋憲文:「以廣播及電視方式表達意見,屬於憲法第十一條所保障言論自由之範圍。為保障此項自由,國家應對電波頻率之使用為公平合理之分配,對於人民平等『接近使用傳播媒體』之權利,亦應在兼顧傳播媒體編輯自由原則下,予以尊重,並均應以法律定之。」
    快搜尋→ 釋字第 364 號

    大法官著眼於 #人民 ,所謂媒體近用權是指在人人皆可發表或主張意見的自由下,享有接近與使用媒體的權利。那麼「媒體接近權」與「媒體使用權」的差異是什麼?

    1-3 各國因應假訊息及資訊戰攻擊

    因應假訊息的傳播,各國紛紛立法增訂罰則取締散播不實訊息者,如法國通過《反資訊操縱法》規定社群媒體平臺應公開揭露背後投放廣告推廣政治內容的廣告主,並授權法國高等視聽委員會可將意圖影響選舉的「境外勢力」的電視頻道下架。

    咦?這和我國剛通過不久的《反滲透法》,是否為立意相似的法律?雖然很新,但各國已早ㄧ布運作,有空還是要瞭解一下!

    來看看→中央社(2019)。反滲透法三讀 接受滲透競選最重關5年罰千萬【法條全文】。參考網址:https://www.cna.com.tw/amp/news/firstnews/201912315003.aspx

    事實上,我國公部門和民間組織早就成立「打假」組織,包含即時新聞澄清專區、台灣事實查核中心等。你一定得知道「媒體識讀/素養」教育的迫切性,否則再多的防堵措施終究阻擾不了排山倒海的假訊息。

    ▋ 時事三:17歲瑞典少女桑柏格,掀起全球最大的氣候示威,連臺北都有學生參與「為氣候罷課」!

    1. 社會運動與公民不服從

    1-1 像是這樣的「為氣候罷課」全球示威,在台灣罷課的學生,是在進行「社會運動」還是「公民不服從」呢?還記得它們的定義與差別是什麼嗎?

    1-2 桑柏格為氣候發聲、走上街頭,引起全球效應。面對政府公權力不當行使,或是想要表達某些訴求,在現有體制內有哪些程序可以進行?
    #關鍵字:請願、遊說、公投、集會遊行

    台灣常被指稱「民主亂象」充斥,究竟民主所帶來的多元聲音是好是壞?一起來看近幾年我國首次將公民不服從納入判決的太陽花學運。

    來看看→關鍵評論網(2017)。為何法官會判太陽花學運無罪?讓我們先來複習一下何謂「公民不服從」。參考網址:https://www.thenewslens.com/article/64966

    2. 綠色經濟

    2-1 碳足跡
    在談環保議題,一定要提到綠色經濟概念!桑柏格乘坐零碳排放的帆船前往紐約出席聯合國氣候行動峰會,她聲稱此象徵性舉動正是為了減少碳足跡,卻引發更多質疑。你能區辨碳排放、碳交易與碳足跡等觀念嗎?

    2-2 綠色GDP
    經濟發展常被視為環境保護的對立面,為了讓環境的破壞與污染看起來「更有感」,透過綠色GDP的計算,就可以看出環境資源在經濟發展中犧牲多少!
    #學測大考點,不能錯過!

    2-3 剛剛提到的聯合國氣候行動峰會,正是簽署《巴黎協定》這一重要氣候協議之處,只是除了桑柏格以外,川普也有大動作,宣布美國正式退出《巴黎協定》!還記得過去全球為了碳排放與溫室氣體排放簽訂了哪些相關文件嗎?

    來看看→關鍵評論網(2019)。川普讓美國正式退出巴黎氣候協定,可能帶來哪些衝擊?參考網址:https://www.thenewslens.com/article/126998

    #敬請尊重智慧財產權
    #教育用途請註明出處 #禁止未經授權之商業用途

  • 何謂國際智慧財產組織 在 焦糖哥哥-陳嘉行 Facebook 的精選貼文

    2019-09-23 16:51: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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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到台北市勞動局申請勞檢momo親子台,市府系統顯示9/20會登錄結果,而當天我發現公布時間改為10/11,不曉得延期三週是不是正常的作業程序?

    鏡週刊獨家報導後,媒體問這件事陳景怡都指派下屬鄭豐展回應,如預期避重就輕或推給我的前經紀公司,但我在媒體上聚焦提問momo親子台簽約的哥哥姐姐——上面有momo台的大章及陳景怡本人的小章。

    【他們與momo台簽的是勞動契約,為何沒有受到勞基法的規範及保障?】

    我曉得中華民國教育中向來不教人民『何謂勞權』,所以我跟很多人及現在的哥哥姐姐一樣完全不曉得自己原來擁有這麼多權益及保障,往往被資方宰制只能忍氣吞聲、委屈求全。

    【momo親子台與哥哥姐姐的經紀約就是勞動契約】

    前陣子鬧上新聞的《外送熊貓》的外送員,僱主同樣用《派遣關係》規避法律責任——沒有勞健保的外送員得穿梭在大小車陣中使命必達。

    🍎延伸閱讀:https://tw.appledaily.com/new/realtime/20190919/1633798/

    法律因社會結構改變得適時與時俱進,《零工經濟》誕生了新的工作種類及舊的工作型態也跟著轉變,這些行業工作內容就得放進『勞動基準法』檢驗,才能保障勞方及約束僱主不能違法或遊走灰色地帶。

    回到momo親子台與哥哥姐姐的經紀約如何實質認定為工作簽約?

    《從屬關係》是勞動契約的重要概念跟最大特色,所謂「從屬關係」,勞動法學理上認為包括:人格上從屬性、經濟上從屬性及組織上從屬性。

    現在我們來檢驗momo親子台與簽約哥姐的從屬關係。

    所謂『人格上從屬性』,是指:

    一、負有勞務給付義務之一方(就是勞工這一方),基於明示、默示或依勞動的本質,在相當期間內,對自己的習作時間不能自行支配。

    白話說,人格上之從屬性是勞動者自行決定的自由權的“一種壓抑”,同時勞務給付內容的詳細細節亦非自始確定,勞務給付的具體詳細內容不是由勞務提供者(妳員工)決定,而是由勞務受領者(你老闆)決定之。

    進一步解釋,就是你們應徵或海選進到一個職場領域時,你們並不會具體清楚勞動環境及條件,就像我們不會知道當哥哥姐姐八年,一集還是只有2000元台幣(含稅)。

    但當我們想議價時,陳景怡就能拿合約超譯法律逼迫或同樣用合約冷凍封殺哥姐。
    (就是要你們回家吃自己)

    二、其次,人格上從屬性的重要特徵在於——指示命令權。

    所謂指示命令有三種不同意義:

    1、在委任關係中固然亦有指示情形,但其指示只有參考性意義,原則上受任人應獨立為委任人之利益為『思考地服從』。

    2、在承攬關係中指示之意義亦復不同,指示甚至成為『責任之關鍵』(民法第189 條)。

    3、然而在勞動契約命令指示關係則已經發展成為一種『規範形式』(我們的勞基法稱為工作規則),其內容包括極廣,舉凡企業管理規則,勞動力之通盤調配,工作職場規則、工時、工作地點、工作方法、程序⋯⋯皆包括在內。

    人格從屬性除指示服從關係外,尚擴及秩序上的『懲戒權問題』,由於此項懲戒權的存在,雇主對受僱人之意向等內心活動過程均能達成某種程度之干涉與強制,此點乃人格上從屬性“效果最強之處”,也是“最根本所在”。

    這超好理解的,大家看momo親子台先是寄了存證信函想恐嚇我不能叫焦糖哥哥(焦糖也不行),然後又透過風傳媒不敢具名的放話(陳景怡是有多心虛?),最後又委任百萬律師團「萬國法律事務所」及「協合國際法律事務所」和我打商標戰及告我。
    你們試想momo親子台的哥哥姐姐怕都怕死了,只能任由台長陳景怡壓迫宰制。
    或反問,如果是你們不會怕這種財大氣粗心胸狹隘的資方嗎?

    何謂『經濟上之從屬性』,是指:

    一、受僱人完全被納入雇主經濟組織與生產結構之內。經濟上從屬性重點在受僱人並不是為自己的營業勞動,而是從屬於他人,為該他人的目的而勞動,因此與經濟上不獨立性顯然有“同一意義”。

    這也是馬克思在《資本論》中批判的資方佔有生產工具,工人工作越多越久卻越貧窮,他們生產的產品不屬於自己並與工人對立,於是就產生工人的異化。

    momo親子台是媒體平台,也就是陳景怡所獨佔的生產工具。

    何謂『組織上從屬性』:

    即納入雇主生產組織體系,並與同僚間居於分工合作狀態——就是哥哥姐姐所組成的momo家族。

    結論:

    惟人格從屬性、經濟從屬性及組織從屬性僅係勞工的特徵而已,並非表示勞工須要兼而有之,三者之中,若僅有一種或兩種從屬性已達「相當」之程度即可。

    基於上述勞基法對僱傭關係的實質認定,所以我很期待勞動局延期三週的勞檢報告——如果這樣momo親子台還能完全合法,對哥哥姐姐有監督義務,而主持人還有忠誠義務,但momo台卻能把哥姐當派遣工使喚不須負擔勞健保及基本薪資。
    這樣對資方、財團無疑是天大的好消息!

    🌶️再補充一點重要的法律見解:

    『若就契約類型之判斷區分上仍有困難,則基於勞工保護之立場以及資方對於勞務屬性不明之不利益風險較有能力予以調整之考量,原則上應認定係屬勞動契約關係,以資解決。』

    我已經離開momo親子台六年了,我今天站出來挑戰陳景怡,單純只是為了爭取現在的哥哥姐姐及未來抱著夢想憧憬參與海選的青少年,他們應該有的權利保障,更重要的是免於被台長陳景怡驚嚇脅迫的恐懼。

    所以我謙卑地呼籲富邦集團的長官,千萬不要只聽陳景怡的片面之詞,這一切的問題她才是始作俑者。
    你們都是銀行系統專業,派一組人到內部調查一定能水落石出,尤其陳景怡要求要離開的人及新人得簽的文件,裡面一堆違反法律的,只要揭露出來傷害的是富邦集團的企業形象。

    #條約簽了才能走或做可不是焦糖哥哥下命令的

    我要對帶著傷離開及現在感到壓迫的哥哥姐姐說:「孩子啊⋯⋯你們沒有錯,懷抱夢想當哥哥姐姐是很值得驕傲的選擇。」

    最後,我再一次提醒陳景怡台長逃避不能解決問題,妳是忘記了還是害怕想起來自己的所做所為?
    我會有方法讓妳回憶起來妳所做過的一切。

    *這篇文章內容參考自:臺灣臺北地方法院 102年度簡字第208號判決

    勞動臺北
    勞動部
    勞動人權協會
    經濟部智慧財產局
    momo親子台
    鏡週刊

  • 何謂國際智慧財產組織 在 焦糖哥哥-陳嘉行 Facebook 的精選貼文

    2019-09-23 08:00:00
    有 3,100 人按讚


    我到台北市勞動局申請勞檢momo親子台,市府系統顯示9/20會登錄結果,而當天我發現公布時間改為10/11,不曉得延期三週是不是正常的作業程序?

    鏡週刊獨家報導後,媒體問這件事陳景怡都指派下屬鄭豐展回應,如預期避重就輕或推給我的前經紀公司,但我在媒體上聚焦提問momo親子台簽約的哥哥姐姐——上面有momo台的大章及陳景怡本人的小章。

    【他們與momo台簽的是勞動契約,為何沒有受到勞基法的規範及保障?】

    我曉得中華民國教育中向來不教人民『何謂勞權』,所以我跟很多人及現在的哥哥姐姐一樣完全不曉得自己原來擁有這麼多權益及保障,往往被資方宰制只能忍氣吞聲、委屈求全。

    【momo親子台與哥哥姐姐的經紀約就是勞動契約】

    前陣子鬧上新聞的《外送熊貓》的外送員,僱主同樣用《派遣關係》規避法律責任——沒有勞健保的外送員得穿梭在大小車陣中使命必達。

    🍎延伸閱讀:https://tw.appledaily.com/new/realtime/20190919/1633798/

    法律因社會結構改變得適時與時俱進,《零工經濟》誕生了新的工作種類及舊的工作型態也跟著轉變,這些行業工作內容就得放進『勞動基準法』檢驗,才能保障勞方及約束僱主不能違法或遊走灰色地帶。

    回到momo親子台與哥哥姐姐的經紀約如何實質認定為工作簽約?

    《從屬關係》是勞動契約的重要概念跟最大特色,所謂「從屬關係」,勞動法學理上認為包括:人格上從屬性、經濟上從屬性及組織上從屬性。

    現在我們來檢驗momo親子台與簽約哥姐的從屬關係。

    所謂『人格上從屬性』,是指:

    一、負有勞務給付義務之一方(就是勞工這一方),基於明示、默示或依勞動的本質,在相當期間內,對自己的習作時間不能自行支配。

    白話說,人格上之從屬性是勞動者自行決定的自由權的“一種壓抑”,同時勞務給付內容的詳細細節亦非自始確定,勞務給付的具體詳細內容不是由勞務提供者(妳員工)決定,而是由勞務受領者(你老闆)決定之。

    進一步解釋,就是你們應徵或海選進到一個職場領域時,你們並不會具體清楚勞動環境及條件,就像我們不會知道當哥哥姐姐八年,一集還是只有2000元台幣(含稅)。

    但當我們想議價時,陳景怡就能拿合約超譯法律逼迫或同樣用合約冷凍封殺哥姐。
    (就是要你們回家吃自己)

    二、其次,人格上從屬性的重要特徵在於——指示命令權。

    所謂指示命令有三種不同意義:

    1、在委任關係中固然亦有指示情形,但其指示只有參考性意義,原則上受任人應獨立為委任人之利益為『思考地服從』。

    2、在承攬關係中指示之意義亦復不同,指示甚至成為『責任之關鍵』(民法第189 條)。

    3、然而在勞動契約命令指示關係則已經發展成為一種『規範形式』(我們的勞基法稱為工作規則),其內容包括極廣,舉凡企業管理規則,勞動力之通盤調配,工作職場規則、工時、工作地點、工作方法、程序⋯⋯皆包括在內。

    人格從屬性除指示服從關係外,尚擴及秩序上的『懲戒權問題』,由於此項懲戒權的存在,雇主對受僱人之意向等內心活動過程均能達成某種程度之干涉與強制,此點乃人格上從屬性“效果最強之處”,也是“最根本所在”。

    這超好理解的,大家看momo親子台先是寄了存證信函想恐嚇我不能叫焦糖哥哥(焦糖也不行),然後又透過風傳媒不敢具名的放話(陳景怡是有多心虛?),最後又委任百萬律師團「萬國法律事務所」及「協合國際法律事務所」和我打商標戰及告我。
    你們試想momo親子台的哥哥姐姐怕都怕死了,只能任由台長陳景怡壓迫宰制。
    或反問,如果是你們不會怕這種財大氣粗心胸狹隘的資方嗎?

    何謂『經濟上之從屬性』,是指:

    一、受僱人完全被納入雇主經濟組織與生產結構之內。經濟上從屬性重點在受僱人並不是為自己的營業勞動,而是從屬於他人,為該他人的目的而勞動,因此與經濟上不獨立性顯然有“同一意義”。

    這也是馬克思在《資本論》中批判的資方佔有生產工具,工人工作越多越久卻越貧窮,他們生產的產品不屬於自己並與工人對立,於是就產生工人的異化。

    momo親子台是媒體平台,也就是陳景怡所獨佔的生產工具。

    何謂『組織上從屬性』:

    即納入雇主生產組織體系,並與同僚間居於分工合作狀態——就是哥哥姐姐所組成的momo家族。

    結論:

    惟人格從屬性、經濟從屬性及組織從屬性僅係勞工的特徵而已,並非表示勞工須要兼而有之,三者之中,若僅有一種或兩種從屬性已達「相當」之程度即可。

    基於上述勞基法對僱傭關係的實質認定,所以我很期待勞動局延期三週的勞檢報告——如果這樣momo親子台還能完全合法,對哥哥姐姐有監督義務,而主持人還有忠誠義務,但momo台卻能把哥姐當派遣工使喚不須負擔勞健保及基本薪資。
    這樣對資方、財團無疑是天大的好消息!

    🌶️再補充一點重要的法律見解:

    『若就契約類型之判斷區分上仍有困難,則基於勞工保護之立場以及資方對於勞務屬性不明之不利益風險較有能力予以調整之考量,原則上應認定係屬勞動契約關係,以資解決。』

    我已經離開momo親子台六年了,我今天站出來挑戰陳景怡,單純只是為了爭取現在的哥哥姐姐及未來抱著夢想憧憬參與海選的青少年,他們應該有的權利保障,更重要的是免於被台長陳景怡驚嚇脅迫的恐懼。

    所以我謙卑地呼籲富邦集團的長官,千萬不要只聽陳景怡的片面之詞,這一切的問題她才是始作俑者。
    你們都是銀行系統專業,派一組人到內部調查一定能水落石出,尤其陳景怡要求要離開的人及新人得簽的文件,裡面一堆違反法律的,只要揭露出來傷害的是富邦集團的企業形象。

    #條約簽了才能走或做可不是焦糖哥哥下命令的

    我要對帶著傷離開及現在感到壓迫的哥哥姐姐說:「孩子啊⋯⋯你們沒有錯,懷抱夢想當哥哥姐姐是很值得驕傲的選擇。」

    最後,我再一次提醒陳景怡台長逃避不能解決問題,妳是忘記了還是害怕想起來自己的所做所為?
    我會有方法讓妳回憶起來妳所做過的一切。

    *這篇文章內容參考自:臺灣臺北地方法院 102年度簡字第208號判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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