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爆卦]何謂傷害罪是什麼?優點缺點精華區懶人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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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 何謂傷害罪產品中有4篇Facebook貼文,粉絲數超過2萬的網紅譚凱邦 Roy Tam,也在其Facebook貼文中提到, 【同樣襲擊政治人物 法庭待遇可以差距幾大?】 9月18日 警方選擇性檢控 藍絲法官判案偏頗 記者會精華 https://youtu.be/hFWOae9RFpw 早前,一名84歲老翁黃森球於中聯辦大樓一帶向「長毛」梁國雄施襲,以金屬製的尖鑿刺傷梁國雄右腰,最後被控 #襲擊致造成身體傷害罪...

  • 何謂傷害罪 在 譚凱邦 Roy Tam Facebook 的最讚貼文

    2020-09-18 13:03: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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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同樣襲擊政治人物 法庭待遇可以差距幾大?】
    9月18日 警方選擇性檢控 藍絲法官判案偏頗
    記者會精華 https://youtu.be/hFWOae9RFpw

    早前,一名84歲老翁黃森球於中聯辦大樓一帶向「長毛」梁國雄施襲,以金屬製的尖鑿刺傷梁國雄右腰,最後被控 #襲擊致造成身體傷害罪。案件近日提堂,裁判官鄭紀航認為黃森球「#熱愛社會」,准許他繼續保釋。

    #同屬襲擊案卻一直還押
    但大家若果記憶清晰,就會記得在去年以小刀割傷何君堯的男子董栢輝,被捕後接連遭 #企圖謀殺 、#傷人 的重罪起訴。而他被捕近一年,一直被押,無法保釋。

    #是否有差別待遇之嫌❓
    若果以常識檢視,兩案涉及的兇器或許有致命的威脅,但實際上梁國雄及何君堯所受到傷害確實難謂致命。在兩案兇器、受襲者傷勢、犯案動機均牽涉政治原因的相近條件下,很難令常人對法庭針對兩案的待遇不生出疑慮。

    #政治謀殺與熱愛社會的分別
    更重要的是,黃森球於庭上甚至揚言自己「替天行道」,「我唔用暴力用咩」,處處流露對民主派、抗爭派政治人物的侵略意圖。但裁判官鄭紀航仍然認為他對社會大眾不具威脅,甚至肯定他為「#熱愛社會」,

    到底何謂熱愛社會?如果類似等級的襲擊屬於謀殺,是否謀殺政治立場反中的人物,就算是熱愛社會?

  • 何謂傷害罪 在 周春米 立委 Facebook 的精選貼文

    2019-05-12 22:32: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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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母親節假期結束,搭晚班高鐵北上,準備面對下週繁重的法案議程,但還是要來交個週記報告;

    上週五,立法院通過「刑法部分條文」修正案,這次的修正幅度不算小,有三個重點,跟大家分享:

    第一,強化對兒童少年的保護

    這幾年,很遺憾有令人難過與憤怒的虐童事件發生,孩子是我們未來的希望,讓他們能健全的成長,是我們共同的責任;

    這次的修法,我們將刑法妨害兒少身心健全發育罪完整的修正,包括對凌虐加以定義、保護範圍提高到未滿18歲、規定因而致死、致重傷加重刑度的特別規定。之後,虐童致死的情況,最高可以處以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無期徒刑,和殺人罪的刑度幾乎相當。

    第二,重罪發生死亡結果,無追訴權時效

    追訴權時效是指當犯罪發生後,國家在多久的時間內,可以追究犯罪責任的期限。過去,像殺人這種重罪,時效是30年。但人命關天,為了有效追訴犯罪,這次修法我們把犯下最重本刑為死刑、無期徒刑或10年以上有期徒刑之罪,而且發生死亡結果的情形,取消追訴權時效。像是殺人、虐童致死、傷害致死這些重罪,只要發生死亡結果,無論兇手逃亡多久,國家都可以追訴。

    三、取消以業務加重刑度的罪名,加重過失傷害&過失致死的刑度

    過去平平都是開車,計程車或是貨車司機,肇事後的過失傷害刑責比一般人來得重。這次修法,我們把業務過失犯的罪名刪除,但同時也把一般過失傷害、過失致死的刑度調高,讓法官可以視個案情節更妥適的量刑。要請大家特別注意的是,發生車禍的過失傷害罪,原本刑度是6月以下有期徒刑,修法後改為1年以下;若是車禍發生死亡的結果,修法後刑度為五年以下;

    這次的修法雖然整體刑度提高,但目的是為了構建更安全的社會,保障兒童少年免受虐待。讓我們一起用心呵護國家的幼苗,希望這次的修法可以讓天下的媽媽們更安心,兒少更安全!

    https://www.storm.mg/article/1270492?srcid=73746f726d2e6d675f61306334356165646235656261376138_1557535670

  • 何謂傷害罪 在 元照出版 Facebook 的最讚貼文

    2018-07-25 12: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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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月旦匯豐專題🔆
    ▍肇事逃逸罪(二) | 黃榮堅、林鈺雄、王皇玉、薛智仁、張麗卿、吳耀宗等教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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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刑法第185條之4肇事逃逸罪,在構成要件的解釋上常生爭議。何謂「肇事」?「逃逸」行為須遠離至何種程度?如何判斷行為人主觀上的逃逸故意?「致人死傷」究應為犯罪構成要件或客觀處罰條件?

    ✔肇事逃逸罪與其他犯罪類型相比,最大的特色在於時常與殺人罪、傷害罪、遺棄罪、過失致死罪或過失致傷罪等罪密不可分,因此實務上對於上開各罪之間如何競合已有非常多判決,值得關切。

    ✔《肇事逃逸罪(一) 》集結多位學者針對學說觀點加以討論與評析,輔以《肇事逃逸罪(二)》以實務發展的現況論述,讓讀者在「肇事逃逸罪」議題上,全面性的掌握學術理論與實務應用。
     
    【收錄專題】
    🔺劫數難逃 │ 黃榮堅
    🔺從肇事逃逸罪看實體法與訴訟法的連動性──評最高法院八十九年度台上字第七六二二號、九十一年度台上字第一三七號刑事判決 │ 林鈺雄
    🔺2013年刑事法發展回顧:酒駕與肇逃之立法與實務判決 │ 王皇玉
    🔺變遷中的肇事逃逸罪──評最高法院一○四年度臺上字第二五七○號刑事判決 │ 薛智仁
    🔺交通犯罪之法律規範與實證分析 │ 張麗卿
    🔺從德國刑法交通事故現場不容許離開罪看我國刑法肇事逃逸罪 │ 吳耀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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