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爆卦]以危險方式在道路上駕駛機車是什麼?優點缺點精華區懶人包

雖然這篇以危險方式在道路上駕駛機車鄉民發文沒有被收入到精華區:在以危險方式在道路上駕駛機車這個話題中,我們另外找到其它相關的精選爆讚文章

在 以危險方式在道路上駕駛機車產品中有55篇Facebook貼文,粉絲數超過0的網紅,也在其Facebook貼文中提到, 各種騎機車時會遇到的恐怖狀況,你遇過哪一種嗎?🤣 不管是行人爆走族還是橫行馬路的汽機車駕駛,都是違反交通安全的危險行為唷! 以下是~阿妙ㄉ交通安全小提醒 📍 行人穿越馬路請走行穿線,並遵守號誌及注意周遭路況 📍 超速是危險駕駛行為!駕駛汽機車都要確實遵守道路速限喔! 📍 汽車請勿蛇行,或以其他危...

 同時也有4部Youtube影片,追蹤數超過179的網紅台南市議員林易瑩,也在其Youtube影片中提到,02:05 #品格教育可能是宗教入校破口? 今日市議員林易瑩針對國小校園晨光時間志工入校教導品格教育的課程內容提出疑慮,根據中央品格教育網內容指出,品格教育具體推動內容結合了三好校園、靜思語、彩虹品格教育、弟子規及讀經教育等,其中三好校園的前身為1998年星雲大師與時任國民黨副總統連戰共同推動的三好...

  • 以危險方式在道路上駕駛機車 在 Facebook 的最佳貼文

    2021-08-26 19:39: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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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各種騎機車時會遇到的恐怖狀況,你遇過哪一種嗎?🤣

    不管是行人爆走族還是橫行馬路的汽機車駕駛,都是違反交通安全的危險行為唷!

    以下是~阿妙ㄉ交通安全小提醒
    📍 行人穿越馬路請走行穿線,並遵守號誌及注意周遭路況
    📍 超速是危險駕駛行為!駕駛汽機車都要確實遵守道路速限喔!
    📍 汽車請勿蛇行,或以其他危險方式駕車
    大家都要好好遵守路口安全宣導才能平安回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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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以危險方式在道路上駕駛機車 在 余筱菁 客家好妹仔 Facebook 的最佳解答

    2021-08-23 12:24: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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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昨日我行徑東興路與興隆路口,遭到大卡車後方逼車,並且卡車危險變換車道,在超車後又插入前方轎車前空隙的小空隙,我便記下車號向六家派出所,後轉高鐵派出所檢舉,感謝楊所長積極協助,保障新交通安全。

    依據道路交通安全管理條例,第 43 條
    汽車駕駛人,駕駛汽車有下列情形之一者,處新臺幣一萬二千元以上三萬元以下罰鍰,並當場禁止其駕駛:
    三、任意以迫近他車、驟然變換車道或其他不當方式,迫使他車讓道。

    也建議大家安裝行車記錄器(我感覺我騎機車好像也該裝了…),遇到逼車勇於檢舉,也謝謝高鐵警局同仁認真查辦,努力維護新竹縣的安全!!

  • 以危險方式在道路上駕駛機車 在 Facebook 的精選貼文

    2021-06-19 19:35: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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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1年6月19日午後,臺北市萬華區峨眉街和昆明街口,西門町裡已有45年歷史(1976.1.5啟用)的峨眉立體停車場正在進行外牆彩繪工程。(葉芝伶 攝)

    坐落在臺北市萬華區峨眉街和昆明街口,西門町裡已有45年歷史的峨眉立體停車場,目前正在進行外牆彩繪工程;臺北市停車管理工程處營運科長羅至浩表示,峨眉立體停車場的外牆彩繪計畫為廠商(正好停)投標時的構想,其目的乃為了賦予停車場新風貌。

    臺北市政府將峨眉立體停車場自2021年5月1日零時起至2024年4月30日24時止,委託「正好停股份有限公司」經營管理。(收費標準:小型車收費方式為星期一至星期五10時至22時每小時收費新臺幣50元,22時至翌日10時每小時收費新臺幣10元;星期六至星期日及政府行政機關放假之紀念日與民俗節10時至24時每小時收費新臺幣60元,24時至翌日10時每小時收費新臺幣10元。機車收費方式為計次每次新臺幣20元,隔日另計。)

    1976年1月5日,臺灣第一座立體停車場「峨眉立體停車場」在西門町車滿為患聲中正式啟用,這座停車場有地上六層(停汽車)及地下一層(停機車),採用電腦計時收費,可以同時容納665輛汽車及450輛機車,當時它的啟用,使得臺北市西門鬧區的停車問題獲得極大的改善。不過你知道嗎?在半世紀以前,峨眉立體停車場的前身是一間由臺北市政府經營的戲院,名為「兒童戲院」,顧名思義,就是為了兒童而設立的戲院。

    1963年5月28日上午9時30分,歷時3年5個月、耗資新臺幣785萬元籌建的兒童戲院正式開幕,位於臺北市峨眉街81號(昆明街口)的這座四層鋼筋水泥建築佔地395坪,可容納1,343位觀眾,和一般戲院不同的是,它特別強調「為兒童服務」的概念,除了選映富有教育意義的故事片,還會播放知識片、卡通娛樂片和新聞紀錄片等;此外,為了因應多元化的需求,兒童戲院的舞台設計亦極富變化性,不但便於進行音樂、舞蹈、戲劇等藝術表演,各類會議配備也一應俱全,可提供給場地設備不足的國民學校舉辦大型會議和畢業典禮。

    而為了讓小朋友能舒適地觀賞影片,兒童戲院還裝置了當時最新型的冷氣機,具備自動開關、安全控制之功能,除了可以透過冷氣調節,讓戲院內部維持涼爽的溫度,其空調系統還可以將污濁的空氣經由舞台底部及出口導出,待過濾清潔後,再導回到冷氣室,周而復始地讓戲院裡的空氣常保清淨。

    兒童戲院的票價制定如下:團體優待票價區分為普通、二輪、首映三種,普通團體票每人1元,二輪團體票每人2元,首映團體票每人3元,個人票價則比照甲級或乙級戲院收費;其收費標準乃以戲院經營時的最低成本要求為考量,若有盈餘則全數作為發展兒童教育及增進兒童福利之用。

    原本臺北市政府規劃讓兒童戲院在平日白天放映兒童電影,平日夜間及假日作為市內國民學校的表演及遊藝場所,不過由於兒童電影的片源不足,後來只得依照一般國片院線排片,但每周仍有一天供國民學校作活動演出之用,也有不少成人組成的劇團在裡頭表演過。後來,因為西門町嚴重缺乏停車空間,臺北市政府遂決定在兒童戲院所在地興建可停放大量車輛的立體停車場。

    於是,兒童戲院在1973年11月1日停業,結束其短短十年的歷史,並於1975年6月25日動工改建為峨眉立體停車場,耗資新臺幣一億餘元,由臺北市政府新建工程處承建,在1976年1月4日完工,並於當天下午2時移交給臺北市警察局接管。

    1976年1月5日上午7時,位於臺北市西門町的臺灣首座立體停車場「峨眉立體停車場」正式開放供民眾使用;其總面積為20,362平方公尺,地上6層、地下1層;地下室為機車停車場,可停放機車450輛,一樓至頂樓(屋頂)為汽車停車場,共可停放大客車5輛及小客車660輛;停車場之使用與收費設備,全部採用電腦控制。

    不過,這座立體停車場的進出通道是併在一起的,並不十分理想,因為停車場採單螺旋上下雖然在施工上比較簡便,但是容易造成進出場的車輛相對行駛而生意外,而當時歐美國家的立體停車場之進出車道大都採雙螺旋設計,讓進出場的車子不易產生對撞的危險。

    最後,讓我們來看一段拍攝於1976年1月4日,峨眉立體停車場啟用前夕的新聞畫面:
    https://youtu.be/jvOtA_HTGJU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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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附錄】

    1963年5月28日中央社一篇關於兒童戲院開幕的新聞報導:

    台灣省主席黃杰為「兒童戲院」揭幕剪綵
    望眼欲穿 兒童戲院終於開幕

    經過三年又五個月的漫長等待,台北兒童戲院終於在今天上午9點30分開幕。

    坐落在台北市峨眉街81號的嶄新兒童戲院佔地395坪,總共可以容納1,343位觀眾,由台灣省政府主席黃杰親臨揭幕。這座四層樓的鋼筋水泥建築已投注了784萬8千餘元,但還有一些影音設備仍將於日後繼續添置。

    兒童戲院與一般戲院所不同的是,它強調「為兒童服務」的概念。籌備處主任蔡桔來說,市政府在這座戲院開幕後,除將選映富有教育意義的故事片,還會播放知識片、卡通娛樂片和新聞紀錄片等等。而為因應多元化的需求,兒童戲院的舞台設計也極富變化性,舞台長寬各19.4公尺,深10.7公尺,總面積224.08平方公尺,不但可以表演舞蹈,各類會議配備也一應俱全。未來為適應音樂演奏會的需要,計劃還要再闢建音樂室、演奏室。

    為了使小朋友享受舒適的觀影經驗,兒童戲院還裝置了最新型的冷氣機,能自動開關、安全控制。透過冷氣調節,就算在酷夏,戲院內的氣溫還是可以整日保持在72℉(22.2°C)。這套空調系統還可以將汙濁的空氣經由舞台底及出口導出,待過濾清潔後,再回到冷氣室,週而復始,讓院內空氣能常保清潔。

    兒童戲院初步擬定,團體優待票價區分為普通、二輪、首映三種,普通團體票每人1元,二輪團體票每人2元,首映團體票每人3元;個人票價則比照甲級或乙級戲院收費。收費標準是以戲院經營時的最低成本要求為考量,如果有盈餘,則將全部用來做為發展兒童教育與增進兒童福利之用。

    目前兒童戲院是一個兼具教育與營業性質的機構,儘管在籌建過程中曾因為「能否定位成純粹的教育性質機構」而大費周章,所幸總算塵埃落定,唯一尚待解決的困擾就是「免徵娛樂稅,以減低兒童負擔」的問題,至今仍未獲得稅捐機關同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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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976年1月5日《聯合報》第6版:

    峨嵋街立體停車場
    今天上午正式啟用
    附近道路兩旁禁止停車
    警方籲駕駛人注意標誌

    【台北訊】國內首座台北市峨嵋街立體停車場,今天上午七時正式開放使用。

    該立體停車場係由台北市政府新建工程處承建,去年六月二十五日動工,昨天全部完工,並於下午二時移交給市警察局接管。

    警察局說,該停車場總面積為二萬零三百六十二平方公尺,地上六層,地下一層,地下室為機車停車場,可停放機車四百五十輛,一層至屋項部分為汽車停車場,共可停放大客車五輛,小客車六百六十輛。

    警方表示,停車場之使用與收費設備,將全部採用電腦控制,但因該項裝備尚未全部完成,短期內仍靄靠人工來收費。現僱用六十三名管理員。

    立體停車場兼主任袁增印,昨天呼籲各型車輛駕駛人,在駕車至停車場附近道路時,特別注意交通標誌,因附近道路均禁止停放車輛,一旦違規,警方為保持道路暢通,將立即把車拖離,而且還要告發車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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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976年1月6日《聯合報》第6版:

    峨嵋街立體停車場 有些缺點亟待改進
    進出口欠理想 造成交通阻塞
    車子靠邊停放 進出秩序凌亂

    【本報記者 陳正光】台北市政府投資興建的第一座立體停車場昨日正式啟用,在第一天使用時就發現了一些缺點,必須設法改進。

    這座建築費高達一億餘元的立體停車場只有一個進口,開在西寧南路五十巷內,尖峰時間車輛大批擁到時,勢將發生阻滯現象。

    根據目前的作業情形,一輛汽車在進入停車場時,先在進口處暫停開發單據,整個過程,需要三十秒,而估計在星期假日電影開場或散場時,可能會有二百輛汽車同時抵達,那麼,每輛車需時三十秒,就會形成擺長龍等候進場的狀態,加以西寧南路五十巷的路段很矩,等候進場的車子擺長龍,必然會延長到兩端的西寧南路和昆明街,造成交通的阻滯。

    汽車進入停車場很窄的進口,要立即作九十度右轉彎上坡,而且上坡的通路不寬,因此,車子在進場時很容易碰到進口處的欄桿,甚至於和下坡出場的車子相撞,昨天上午,一輛車號省一-五三五○號的轎車,在進口處就因轉彎而尾部碰到欄桿,這種現象,反映出進口處的設計不好,必需趕快改善,要將進口處移動並加寬,並且把上坡的引道延長。

    停車場內部的停車規劃,目前是車子靠兩邊停放,中間是進出場的通道,在車子少的時候車輛進出秩序當然不會有問題,但是,進出的車輛擁擠時,秩序就會凌亂,因為車子在轉入旁邊停放時,必然要佔用了中間的通道,那麼,進出的車輛都要停下來等候,也會造成阻滯,停車位置如何作進一步的規劃改善,有待研究。

    這座立體停車場的進出通道併在一起,並不十分理想,因為停車場採單螺旋上下雖然在施工上比較簡便,但是容易造成進出場的車輛相對行駛而生意外,歐美國家的一些停車場,進出場的通道是採雙螺旋的設計,進場的車子就不會和出場的車子發生對撞的危險。

    這座立體停車場已經完成啟用了,許多因先天條件不良而造成的缺點,固然一時不容易改善,但是人為的不良設施,就必需趕快改進,才能避免意外之發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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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最後,分享一篇關於峨眉立體停車場興建的臺北市政府建設局的歷史檔案:
    (註:臺北市政府建設局於2007年9月11日更名為台北市政府產業發展局)

    問:醞釀已久的峨眉街、昆明街口兒童戲院公共收費立體停車場,日久未見實施,茲悉已預定六十三年一月興工,希望能準時興工,并妥為控制進度,俾能早觀厥成,尤盼明訂辦法,廣為吸收民責利用市區公園綠地及圖環廣場等空聞大量興建地下停車場(或地下市場),以便停放車輛(或容納攤販)及改善市區交通,並加強防空設施。高樓底層或地下室停車場並盼嚴格清查及妥為管制利用,俾能確實用於停車,兼收改善交通之效。

    答:利用兒童戲院土地籌建公共收費立體停車場案已辦妥變更都市計畫,現在積極趕辦土地收同及地上物拆遷等工作,並加緊與有關單位協調,俾能按照預定進度於六十三年一月開工。

    卹本局正在調查可資利用之廣場、公園綠地、規畫興建平面、立體或地下停車場,並經擬訂鼓勵民閒投資興建停車場辦法,以吸收民資大量興建停車場。

    卹對高層建築物應備停車場地已定期會同有關單位嚴格清查以防止塗更用途。

  • 以危險方式在道路上駕駛機車 在 台南市議員林易瑩 Youtube 的最讚貼文

    2020-05-28 18:41:56

    02:05
    #品格教育可能是宗教入校破口?
    今日市議員林易瑩針對國小校園晨光時間志工入校教導品格教育的課程內容提出疑慮,根據中央品格教育網內容指出,品格教育具體推動內容結合了三好校園、靜思語、彩虹品格教育、弟子規及讀經教育等,其中三好校園的前身為1998年星雲大師與時任國民黨副總統連戰共同推動的三好運動,其他項目亦帶有強烈宗教色彩,若循此教學內容所言,難保成為志工入校傳教的破口。
     
    市議員林易瑩再三強調,此次質詢非針對特定宗教,而是教育基本法明確指出教育本應中立,不得為特定宗教宣傳,林易瑩更要求教育局應隨時掌握現況,以預防心態嚴謹審查所有志工團體入校使用的教材,保障學童的受教權。
     
    06:25
    #強制講習,勞權教育超前部署
    對今年台南勞檢員正職員工比例在市政團隊和勞工局的努力下即將提升一事,我予以肯定,但台南勞權現狀仍有不少待改進的部分,從去年勞檢清冊,可知仍有許多雇主因不同原因被多次開罰。因此,我提議市長和勞工局在台南勞權教育部分超前部署,比照現行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的道安講習模式,訂定地方自治條例,強制台南雇主於違反勞基法等相關法規時除現有裁罰外必須另參與勞權講習,這樣的做法除使中小企業和新創產業雇主可獲得完整的勞基法基本認知,避免再犯外,更可讓知法犯法的大企業付出額外的時間成本,相較於目前動輒重罰兩萬的勞基法,更能對其達成警戒目的。
     
    依照目前地方制度法,勞資關係及工商輔導本為地方自治事項,且台北和台中都對此有比中央更嚴格的自治條例,在已有前例的情形下,我要求市政府研議於地方自治法規中,在不變動現行勞基法罰則前提下,增加強制勞權教育的可能性。
     
    11:05
    #社會住宅,越蓋越多還越少?
    興建社會住宅部分,台南市政府都發局於2019年11月22日「台南市社會住宅包租代管第二期計畫記者會」指出公辦都更部分將可提供210戶的社會住宅,但根據2020年5月20日報導,台南市公辦都更完成招商簽約可提供戶數為180戶。黃偉哲市長表示,會在今年內達成210戶的目標,並努力爭取更多的興建戶數。都發局長指出,180戶社會住宅僅是第一期的部分,將在暑假前後開始第二期招商,預期總戶數可以超過210戶,並在3年內完成興建。我再三強調社會住宅的滾動式檢討,總是越滾越少、越滾越慢,台南在社會住宅議題上本就發展較慢,請都發局加緊腳步,迎頭趕上其他城市,另外滾動式檢討應該是隨時現下狀況做策進,而不是當成果未達期許就將未來尚未發生的事物納入現下的政績。
     
    社會住宅包租代管部分,由台南市政府提供資料中顯示,第二期包住代管計畫截至109年3月31日共媒合146件、達成率約12.1%,我能理解在武漢肺炎疫情影響下,業者在開發新房源及媒合房客勢必更加困難,但達成率不佳仍舊是現實狀況,都發局應審慎思考策進方法。都發局長表示,第二期包租代管媒合數量截至今日已有242件,會再繼續努力讓媒合數量提升。
    過去我在業務部門報告及總質詢皆多次提起社會住宅相關議題,希望台南市政府可以將好的政策持續推廣、普及,落實居住正義,也感謝在基層共同努力的夥伴,期待未來可以看見更好的達成率。台南的社會住宅或許是剛開車、開慢車,但只要目標不變,終究可以抵達終點,大家一起努力。
     
    17:35
    #消防員勸募住警器也要算評核?
    針對住警器預算,在108年消防局共編列100萬元以及中央補助暨地方自籌29萬6000元購置5115顆住警器;109年消防局無編列任何預算,中央補助暨地方自籌21萬6千元購置857顆住警器,消防局長指出,目前住警器裝設率已達百分之七十幾,裝設次序第一優先的部分也幾乎完成,由於在庫存還有民間捐贈的2萬6千顆住警器,因此尚不需要編列預算購置。
     
    我非常感謝民間團體捐贈物資、協助市府推動市政所需,我也曾在疫情期間媒合民間力量捐贈C級防護衣予消防局,然而根據「台南市政府消防局109年度防火宣導執行計畫」,消防局將勸募住警器做為消防人員業務評核標準。民間團體的付出我深表感謝,但不該以要求或記功嘉獎的方式促使基層消防夥伴必須負擔勸募的業務。消防局長指出,該份評核表是在過去裝設率較低的時空背景下訂立,目前已經沒有需求,會在總質詢後迅速將該部分廢止。
     
    此外針對住警器裝設部分,我認為消防局在裝設住警器過程中最常接觸的三大族群,過去多由其他局處如民政局、社會局等辦理相關業務及清冊製作,消防局相對不熟悉,民眾也較為陌生,消防員登門輔導裝設住警器被當成詐騙集團或因恐懼拒絕裝設者時有所聞。希望其他局處可以更主動協助消防局,訂立明確執行計畫、建立制度,避免因各區域消防同仁與當地里長或區公所熟識程度不一,造成裝設情況出現區域差異。
     
    透過區公所社會課通報需求、里辦公處開放民眾申請回家自行裝設、里長里幹事陪同消防員到府安裝、社會局社工與消防員聯合到府併行訪視三大族群業務等方式,在不過度增加基層業務的前提下促進各局處的互助協力,形成良性循環,才讓台南市政府的市政推動更加順暢。
     
    27:34
    #公園違停怎麼辦?
    目前台南公園綠地中常有駕駛或違停汽機車之情事發生,儘管公園管理上有負責巡查之人員,但無法24小時都在原地守候,因此常需要倚賴民眾通報或檢舉,來協助取締。
     
    我接獲陳情,陳情人以清楚拍到機車及行為人的照片向工務局檢舉,但卻獲得工務局以「《臺南市公園綠地管理自治條例》內規定違停的罰則對象是行為人,而照片只拍到機車,難以認定機車持有者是否等同行為人。」為由拒絕開罰;但就去年的開罰記錄來看,只要檢舉人提供拍攝到機車的照片就可開罰,並未要求將行為人入鏡,這樣的結果,很明顯有標準不一的狀況,因此我要求工務局對此情形徹查檢討,讓檢舉成案的標準一致,同時也應檢討台南各公園周遭的停車空間,並加強對公園內違停和駕駛的取締,把公園還給使用公園運動、休憩的市民。
     
    34:43
    #T-bike站點怎麼架?
    上述公園違停外,其實台南的人行道也面臨著同樣的問題,汽車、機車、攤商違停嚴重,民眾無法安心行走在人行道上,常必須冒著危險走至車道外,造成諸多不便及意外險象環生。另外,人行道數量不足也是一項困擾台南很久的大問題,這兩個問題也間接導致T-bike站點的架設無法普及,因為公共自行車站點依規定須設站於公有土地,其中最為常見的公有土地便是人行道,自行車站體的設置要求最少要長度22米、寬度3.5米以上,若人行道長寬不足,便會影響到設站,同時,越少的人行道也就代表越沒有空間可供公共自行車設站,那我們的站數當然也就長不起來了。
     
    我要求市府,末端運輸網路的規劃要盡快完成,行人的路權當然也不能忽視,透過人行道跟公共自行車站的建設以及違規取締,才是快速建置完善大眾運輸系統的捷徑。
     
    38:41
    #永康親子館咧?
    永康的新生兒數量,近幾年都是台南市行政區裡數一數二多的,卻一直無法設立在地的親子館,在上次我的總質詢當中,市長也提到目前的方向之一,是針對現有閒置空間進行盤點,從中尋找適合的場地,而我在這次大會期間也督請財稅局盤點永康地區的低度利用空間,我們若有閒置的空間,就應該要有效率的運用。
     
    在總質詢當中,我也質詢社會局長,目前永康設立親子館的規劃進度到哪裡了,局長提到在未來可能會朝向搭配社會住宅新建的空間,規劃設立親子館。我理解目前永康寸土寸金,在找尋適合設立親子館場地的方向上,不管是搭配新建社會住宅,還是閒置空間再利用,都希望市府可以加緊腳步找到適合的空間進行規劃,讓永康的小朋友能夠早日擁有自己的親子館。
     
    40:11
    #無障礙廁所空間有障礙!
    永康探索公園內的無障礙廁所長久沒有維護,廁所內堆積雜物、欄杆鏽蝕嚴重,根本幾乎無法供身障者使用,且緊急按鈕離馬桶過遠,若如廁發生意外,身障者也難以觸碰求援,我認為這些缺失如果是台南各地區公園的常態,那是對身障者的需求極不尊重,因此要求工務局針對全台南所有無障礙廁所進行盤點,務必將失修的設備改善,讓身障者的生理需求也能受到保障。
     
    41:30
    #祥合公園景觀做半套!?
    公七公園在今年二月風光地啟用,但近期有民眾和我反映,公園周遭的排水渠道環境仍然處於未完工狀態,今天在總質詢確認該區的負責單位為水利局,我希望市府盡快解決,應將公園裡進入排水渠道的入口圍籬設置齊全,以免有民眾或孩子誤入發生事故;接下來是登革熱好發的季節,未完成的疏濬工程導致水流阻塞易孳生蚊蟲,應盡速處理,莫讓渠道環境成為病媒蚊繁衍的溫床。水利局長則承諾,會責請相關廠商進行改善。
     
    42:57
    #公車站整修,公車停不停要說啦!
    我接獲民眾陳情,近日永康區內因為有道路工程施作導致公車暫停靠站的狀況,民眾早起出門工作才發現公車不會經過,必須步行到下一站才可以搭乘,並且該路公車行經奇美及成大醫院是許多需要看診的長輩時常搭乘的路線,公車管理處卻沒有在站牌有任何標示告訴大家暫停停靠的預計時間,也沒有任何臨時停靠站的設置,造成許多民眾的生活受影響。
     
    我一直希望台南能夠逐步培養民眾搭乘大眾運輸工具的觀念,但倘若政府不將大眾運輸的品質提升,我們如何讓市民產生對大眾運輸的信賴感,我相信許多人都有因為公車誤點或班次過少造成時間安排延誤的經驗,這也是我一直提出要檢討的問題,希望交通局好好努力。
     
    45:08
    #工策會,若亂來不違法?
    工策會長年爭議不斷,我已經在之前的會期中指出工策會的諸多疑問,但至今仍沒有改善的跡象。於是,我於今日質詢時提出幾個疑問,針對工策會成員是否為公務員及兼職是否違法一事,詢問南市府人事處、法制處及政風處,並得到三個局處回應,表明工策會並非市府法定機關,因此也不具有公務員身分,在該情況下若兼職經營其他生意,無違法問題。
     
    這樣的狀況非常荒謬,工策會請領市府數千萬經費補助,其成員卻不像公務員受法規規範,若利用職務之便經營自己的事業也無法可罰、完全無法監督,這些結果的出現都係因於:目前台南沒有針對工策會的法源依據,對此我也一再要求市府,盡快完善工策會的相關法源,同時也要納入日落條款,讓工策會業務逐步回歸經發局。若經發局因為業務回歸而導致工作量增加無法負擔,也應該盡快研擬增加員額編制,以補齊空缺。請黃市長拿出道德勇氣,解決工策會長年爭議!

  • 以危險方式在道路上駕駛機車 在 阿爸去哪裡 Youtube 的最佳貼文

    2020-04-18 12:00:17

    在台灣的的中低價電動自行車、電動輔助自行車
    絕大多數零件都是從大陸來的,畢竟那邊市場蓬勃
    在台灣有很多組裝廠和使用台灣製造的鋰電池
    在電池安全上可以放心,有許多產品險跟測試認證

    另外鋰電池老闆說壽命約三到五年
    有提供兩年保固,電池一顆14000
    電池不便宜哦,跟一般摩托車三年保養費用應該差不多吧

    這幾年小型電動車越來越普及了
    不只是外籍勞工朋友會去買來騎乘,很多台灣人也有了新選擇
    既不用電動機車的高額購車費用,也不用駕照、不用稅金
    不過還是要戴好安全帽並遵守交通規則
    在台灣也有很多人抱怨常遇騎這種車的人成為馬路三寶
    我是覺得不論交通工具的種類,總是會有不守規矩的人
    開開心心出門,平平安安回家🤞

    ---------------------------------------------------------------------------------------------

    車型:JY-166S 電動自行車
    馬達功率:800W
    爬坡度:約18%
    續航力:約30~35KM(載重與坡度皆有差異)
    剎車:前後鼓煞
    最高時速:依照法規,電動自行車最高速限為25km/h
    輪胎尺寸:3.00-10
    車重:40公斤(不含電池)
    電池:有量科技鋰電池 52V13Ah 通過CNS檢驗 工研院STOBA防爆專利 防水等級IP-68

    --------------------------------------------------------------------------------------------
    交通管理處罰條例條文

    第 69 條
    慢車種類及名稱如下:
    一、自行車:
    (一)腳踏自行車。
    (二)電動輔助自行車:指經型式審驗合格,以人力為主、電力為輔,最
    大行駛速率在每小時二十五公里以下,且車重在四十公斤以下之二
    輪車輛。
    (三)電動自行車:指經型式審驗合格,以電力為主,最大行駛速率在每
    小時二十五公里以下,且車重不含電池在四十公斤以下或車重含電
    池在六十公斤以下之二輪車輛。
    二、其他慢車:
    (一)人力行駛車輛:指客、貨車、手拉(推)貨車等。包含以人力為主
    、電力為輔,最大行駛速率在每小時二十五公里以下,且行駛於指
    定路段之慢車。
    (二)獸力行駛車輛:指牛車、馬車等。
    其他慢車未依規定向直轄市、縣(市)政府辦理登記,領取證照即行駛道
    路者,處所有人新臺幣三百元罰鍰,並禁止其通行。
    前項其他慢車登記、發給證照、規格、指定行駛路段、時間及其他管理事
    項之辦法,由直轄市、縣(市)政府定之。

    第 72 條
    慢車未經核准,擅自變更裝置,或不依規定保持煞車、鈴號、燈光及反光
    裝置等安全設備之良好與完整者,處慢車所有人新臺幣一百八十元罰鍰,
    並責令限期安裝或改正。
    電動自行車於道路行駛或使用,擅自增、減、變更電子控制裝置或原有規
    格,處電動自行車所有人新臺幣一千八百元以上五千四百元以下罰鍰,並
    責令改正。

    第 72-1 條
    電動自行車於道路行駛或使用,行駛速率超過型式審驗合格允許之最大行
    駛速率每小時二十五公里者,處電動自行車駕駛人新臺幣九百元以上一千
    八百元以下罰鍰。

    第 73 條
    慢車駕駛人,有下列情形之一者,處新臺幣三百元以上六百元以下罰鍰:
    一、不在劃設之慢車道通行,或無正當理由在未劃設慢車道之道路不靠右
    側路邊行駛。
    二、不在規定之地區路線或時間內行駛。
    三、不依規定轉彎、超車、停車或通過交岔路口。
    四、在道路上爭先、爭道或其他危險方式駕車。
    五、在夜間行車未開啟燈光。
    六、行進間以手持方式使用行動電話、電腦或其他相類功能裝置進行撥接
    、通話、數據通訊或其他有礙駕駛安全之行為。
    慢車駕駛人,駕駛慢車經測試檢定酒精濃度超過規定標準者,處新臺幣六
    百元以上一千二百元以下罰鍰。
    慢車駕駛人拒絕接受前項測試之檢定者,處新臺幣二千四百元罰鍰。
    電動自行車駕駛人未依規定戴安全帽者,處駕駛人新臺幣三百元罰鍰。

    第 76 條
    慢車駕駛人,載運客、貨有下列情形之一者,處新臺幣三百元以上六百元
    以下罰鍰:
    一、乘坐人數超過規定數額。
    二、裝載貨物超過規定重量或超出車身一定限制。
    三、裝載容易滲漏、飛散、有惡臭氣味及危險性貨物不嚴密封固或不為適
    當之裝置。
    四、裝載禽、畜重疊或倒置。
    五、裝載貨物不捆紮結實。
    六、上、下乘客或裝卸貨物不緊靠路邊妨礙交通。
    七、牽引其他車輛或攀附車輛隨行。
    腳踏自行車及電動輔助自行車駕駛人附載幼童有下列情形之一者,處新臺
    幣三百元以上六百元以下罰鍰:
    一、駕駛人未滿十八歲。
    二、附載之幼童年齡或體重超過規定。
    三、不依規定使用合格之兒童座椅、腳踏自行車或電動輔助自行車。
    四、未依規定附載幼童。
    前項附載幼童之腳踏自行車、電動輔助自行車應遵行事項及兒童座椅之檢
    驗方式,由交通部定之。

  • 以危險方式在道路上駕駛機車 在 高雄市議員鳳山黃捷 Youtube 的最讚貼文

    2019-04-03 20:51:23

    【2019/04/03 #15mins內政質詢】警察局、民政局

     
    #警察局 #交通警察大隊
      
    改善警察過勞問題,民主決定值班制度:
      
    警察外勤排班制度除了舊制工時彈性卻常有休息不到八小時的「追班制」,還有作息較固定的「一週一勤務」輪班制度,台北及新北市已全面實施,讓辛苦的基層員警能適當調整作息,改善過勞。
      
    高雄鳳山分局從去年十月開始試辦,然而我了解鳳山九個派出所的實施情形,僅有一個派出所實施一段班,其他八個都沒有,原因竟然是調查意願的方式「非常鴨霸!」同意改變輪班的比例門檻要高達90%以上才能實施,且採記名制,基層員警又怎麼敢違背上級旨意來投票呢?!
      
    因此,今天黃捷要求局長調查輪班制度時應 #改採相對多數決 且 #匿名調查,讓各派出所尊重民主結果來選擇輪班的方式。當場也獲得警察局長李永癸承諾答應會體恤基層員警,讓多數人認同的勞動條件能實施。
      
      
    早就取消110假報案,局長不該帶頭測試

    警政署2015年就已函文取消「受理110報案偵測」,高市警察局長卻深夜帶隊快打偵測!萬一同時段真的發生事情,局長不就佔用掉已經很緊繃的警力,只為了作秀?因此黃捷要求 #不得再發生假報案事件,讓警力用在真正需要的勤務上,局長也承諾110報案偵測不會再發生。
     
        
    員警帶頭酒駕、吸毒,警風敗壞,局長卻無積極作為?
      
    今年截止至今年三月止,已發生三起員警酒駕、三起嚴重毒品案例,黃捷要求警局正視此問題的嚴重性,實質防範警紀敗壞,而不是讓警察知法犯法,維護治安者卻帶頭破壞治安。
      
    警察局也表示非常重視風紀問題,不會放任酒駕、吸毒問題。
      
      
    要求交通大隊正確記錄交通肇事原因,才能真正降低車禍率
      
    我列舉幾項汽機車左轉時違規事項,包括「轉彎車不讓直行車先行」、「多車道左轉彎,不先駛入內車道」、「行經交岔路口未達中心,佔用來車道搶先左轉彎」及「綠燈直行時後車追撞」等,這些肇事原因,若發生在機車身上,只會被記錄為「未依規定兩段式左轉」!
      
    我要求交通大隊未來需將 #真正的機車肇事原因一併記錄,讓汽機車適用的法規邏輯一致,才能真正降低機車車禍率,檢討之後才能改成更好的交通設計,而不是歸因於「機車很危險」或是「機車沒有兩段式左轉」。
      
      
    汽機車「應讓」行人,而不只是「禮讓!」
      
    #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44條第二項 寫得很清楚,「汽車駕駛人,駕駛汽車行經行人穿越道有行人穿越時,#不暫停讓行人先行通過者,#處新臺幣一千二百元以上三千六百元以下。」但高雄仍然沒有尊重行人的習慣,黃捷要求交通大隊比照北市「讓汽機車行經斑馬線時距離行人三公尺」,還給行人安全的行走空間。
      
      
    #民政局

    黃捷要求局長曹桓榮,提早針對今年5月24日大法官釋字748號結果,讓高雄的戶政事務所跟上法制進度 ,局長回應戶政登記系統 #準備好了。
      
      
    民政局底下有一筆微薄的 #同志公民運動經費 40萬,黃捷發現其中只有17.5萬,是真正辦理同志相關業務,但剩下22.5萬卻被挪去辦理「集團結婚」,且 #沒有一對同志參加 ,民政局說「我們有開放同志參加,只是沒有同志來」。
     
    黃捷要求該筆經費要確實使用在同志相關業務,也給予建議包括「同婚釋憲元年」相關權益協助及講座,也請局長回去邀請市長和教育局長參加消弭同志污名和偏見的相關講座,讓這筆少少的經費能發揮最大效用。
      
      
    ( ´∀`)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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