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爆卦]代理教師敘薪規定是什麼?優點缺點精華區懶人包

雖然這篇代理教師敘薪規定鄉民發文沒有被收入到精華區:在代理教師敘薪規定這個話題中,我們另外找到其它相關的精選爆讚文章

在 代理教師敘薪規定產品中有7篇Facebook貼文,粉絲數超過26萬的網紅黃捷 高雄市議員,也在其Facebook貼文中提到, #盤點過去兩年教育議題 這次的教育部門質詢,我把之前會期就向前市府爭取的「英語兩班三組延伸二至七年級」、「代理教師給足一年聘期」、「兩歲專班學區化」、「校外團體入校教學規範」繼續提出,為高雄的教育環境向市府爭取更多資源。 #英語兩班三組延伸國小 英語兩班三組教學,經過我三個會期的爭取,從原本...

  • 代理教師敘薪規定 在 黃捷 高雄市議員 Facebook 的精選貼文

    2020-10-14 19:14: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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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盤點過去兩年教育議題
    這次的教育部門質詢,我把之前會期就向前市府爭取的「英語兩班三組延伸二至七年級」、「代理教師給足一年聘期」、「兩歲專班學區化」、「校外團體入校教學規範」繼續提出,為高雄的教育環境向市府爭取更多資源。
     
     
    #英語兩班三組延伸國小
    英語兩班三組教學,經過我三個會期的爭取,從原本僅有國教署補助實施的四所國中,增加了本市自辦的九所﹐共計十三所國中,並於本學期開始實施。
     
    不過,對於英語能力的培養,其實國小就是關鍵,所以我這會期繼續爭取把兩班三組計畫延伸至國小,台北、宜蘭的孩子都能透過兩班三組的計畫,而在英語領域獲得進步,高雄的孩子也不能缺席。而局長也爽快允諾,會對兩班三組向下延伸做規劃。
     
     
    #代理教師聘期只有十個半月
    代理教師的聘期無法給足一年,一直是高雄代理教師心頭最糾結的一塊。根據教育部先前給地方政府的函示,代理教師也應給足一年聘期,但高雄的狀況卻是一市兩制,有「教育部專案補助」的才有完整一年,「本市自行出錢」的代理教師則只有10.5個月。
     
    這些「長期代理教師」,本來就大多是各校的懸缺,也就是少子化下,學校不開的正式教師缺額,因為怕超額,所以才不開缺。而代理教師也是持有合格教師證,透過招考才錄取的教師,在學校做的事情和正式教師無異。但除了無法提敘晉級,亦未納入公保及公教退撫之外,更被這種10.5個月的縮減聘期,變相剋扣薪資待遇,實在說不過去。
     
    我要求身為雇主的教育局應該給滿一年的聘期,局長也允諾,目前都是用專案的方式處理,只要各校上簽,都會從寬給滿聘期。但這種方式畢竟還是治標不治本,我也會繼續提案修改高雄市代理教師聘任補充規定,爭取代理教師應有的權益。
     
     
    #兩歲專班學區化
    今年三四月陸續招生的公幼兩歲專班,是高雄市第一次試辦「鄰近入學會有較優先的排序」,但這裡的「鄰近入學」,卻是以「國小學區」作為篩選標準。
     
    我在上會期就提出,這種做法造成許多國小學區內沒有兩歲專班的家庭十分困擾,既無法就近入學,就算跨區就讀其他學校,也因順位太後面而無法如願就讀想要的幼兒園。當初我就提出,如果要以「學區」來做為鄰近入學的比序,應該要制定所謂的「幼兒園學區」,而不是用國小學區來充數,當時教育局也允諾會陸續修正。
     
    但這會期,我再拋出這個議題,教育局卻是以「取消鄰近入學」比序的方式來處理兩歲專班,也就是說原本試辦的「學區」,變成回歸以往的滿額抽籤。我也提醒教育局,如果是這樣處理,選擇幼兒園上可能會過度集中,也失去了本來讓孩子能鄰近入學的美意,教育局則是回覆我,目前高雄市的公幼中籤率有七成以上,不會有這個問題。這部分我也會繼續跟教育局討論,明年的兩歲專班一定要有更好的方式來處理。
     
     
    #校外團體入校教學規範
    過去彩虹愛家協會曾假借說故事名義,到教室講課偷渡宗教言論,甚至灌輸反同、反性別平等觀念,所以我也特別提醒局長,有關於校外團體入校教學,一定要符合相關規範。
     
    過去曾有家長想要了解彩虹愛家入校教學的教材,卻被協會用法律途徑逼退,不但被禁止看光碟、禁止拍攝翻拍課本、就連學校對彩虹愛家教材的內容都不清楚。家長把孩子送到學校的目的就是要學習,但該團體卻連教材都不敢提供給家長、學校查閱,實在荒謬!
     
    因此我也要求,教育局必須依照教育部《校外人士協助高級中學以下學校教學或活動注意事項》,除了教材與上課教案必須經由課發會審核外,也要將彩虹愛家等校外團體的教材對外公開,提供家長與學生查閱,跟堂教師也須核對志工上課教材是否相同,避免偷渡教材,保障學生的受教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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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代理教師敘薪規定 在 楊華美 花蓮縣議員 Facebook 的最佳解答

    2020-02-26 20:00:20
    有 299 人按讚

    🥳【正式公告:兼任行政職代理教師 總算能夠補足全年聘期薪資了!】
     
    🤔🤔上任之後地方上資深的老師跟我討論花蓮師資流動的問題,也有家長陳情,擔心孩子雖然很適應現在的老師,但是因為老師是代理的身份,下學期不見得會留在原校。民眾提出的問題,讓我開始進一步去了解代理老師在花蓮教育現況中的角色與處境。而為了 #維護學生受教權以及提升教學和行政工作的穩定與品質,我認為,我們一定要 #確保代理教師的權益。因此,在去年的兩次定期會議中,我先後 #建請縣府改善代理教師薪資結構,得到很多民眾的支持迴響。
     
    📰📰在農曆年前看到縣府發布新聞稿,表示從2020年起,將核給兼任行政職務的代理老師全學年聘期,他們過去一年只領10個月薪水,現在可領到12個月的薪資。大家不要被當時的新聞標題誤導了,這不是給兼行政職代理教師的紅包:寒暑假學校的正式教學活動停止,然而校務行政卻沒有中斷,因此補足 #兼行政職代理教師全年的薪資是縣府作為雇主起碼應該做到的。
     
    📜📜然而,年後陸續收到對於縣府代理教師新聞內容的詢問,因為截至二月中卻都尚無看到相關正式函文或公告。趕在延期的開學前, #縣府正式發布「花蓮縣縣立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兼任代課及代理教師聘任補充規定 第五點及第七點修正規定」,明確地列出 #修正兼任行政職務的代理教師聘期延長為全年給薪,於109年1月1日開始生效。
     
    📊📊大家可能不清楚花蓮代理老師對我們地方教育的重要性:根據教育處統計,花蓮縣108學年度,國中、國小、幼教、特教、體中,總共有2503名老師,其中有1786位正式老師、717位代理教師,代理老師佔了28.65%,也就是在花蓮縣, 每3.5位老師當中就有一名是代理老師。對照全國而言,根據立法院108年6月12日法治研析報導,全國的教師約20萬人,其中代理教師約2萬人,換句話說,全國國中小每10位教師中,就有1名代理教師。顯見 #花蓮縣的基礎教育大量依賴代理老師來支撐。但根據全國教師工會總聯合會於2019年5月13日公布各縣市「善待代理教師評比結果」,花蓮縣在當時是被評為不及格的五縣之一。
     
    🍎🍎補足兼行政職的代理老師的聘期與薪資,是一個好的開始。期待未來花蓮縣府能參考財力同樣列為第五級的連江縣、嘉義縣、屏東縣和澎湖縣,#逐步補足全花蓮縣的代理教師全年薪資,穩定師資、讓人才留住花蓮,才能讓我們的教育真正地向下紮根。
     
    參考資料:
    108年第一次定期會 總質詢Part 1
    https://reurl.cc/6gp0bb
    花蓮代理教師聘期遭評不合格 議員楊華美要求改善
    https://reurl.cc/XNxZR
    縣政總質詢二輪 議員把握時間問政
    https://reurl.cc/5zX9v
    第19屆第2次定期會縣政總質詢Part 1
    https://reurl.cc/W4e189
    新春大紅包 花蓮代理教師改採學歷敘薪
    https://reurl.cc/rlzRny

  • 代理教師敘薪規定 在 柯志恩 Facebook 的最佳解答

    2019-03-11 15:34:38
    有 1,009 人按讚

    對教育部長的質詢

    今教委會我質詢潘文忠部長四個問題,有關政院將教師法修法列為優先法案,但院版推出後,民進黨立院黨團卻一天內急踩剎車,豈非打臉自己?院版將行政列為教師義務、授權中央訂定寒暑假到校日數、大專教師限期未升等資遣等內容是否原先教育部的主張?為何教師團體表示院版和當初討論的不一樣,是誰硬推?優先法案撞得鼻青臉腫,還引發家長校長和教師團體之間的對立,請問決策的專業何在?

    其次,104年9月22日政府廢止了高級中學法施行細則,造成目前私立高中職教師每週教學節數由各校自訂,致使公私立高中職老師授課基本鐘點不一致,且有些私校老師須配合招生、值班等工作都視為老師的「義務」,不給補休,也沒有津貼,甚至年終還被扣減獎金,不僅同工不同酬,更是私校老師的無奈。我建議部長應將私立高中職基本授課鐘點比照公立學校,以符合同工同酬之原則。

    再者,潘部長去年4月因卡管請辭,但他2016年11月承諾,106學年將以年薪聘僱代理老師。當時潘部長表示如代理教師實質工作一年,寒暑假都到校幫忙等,學校就該給足全年薪資,不應剝削。然而,去年9月全教總調查發現,各縣市政府聘任代理老師,大都未給一年薪資,多數只領10或11個月。代理教師不能晉級提敘,也沒有考績獎金,有時還要"被斷炊",教育不該苛扣老師,希望部長這次回任能兌現之前所開的支票。

    最近又爆發新南向產學專班剝削學生的事件,遠見雜誌三月號也對教育新南向做了深入報導(在此分享新聞連結)。上會期我質詢「變調的教育新南向、恐讓台灣蒙羞」,教育部的回應都是「如發現違法必究責並扣減招生名額及補助款」,很多檢舉資料,教育部也都表示「查無不法」,但所謂「查無不法」是否合情合理呢?又是否鑽法令漏洞?還是教育部調查能力太差或刻意掩護?不能一竿子打翻船,確實有些學校認真辦理,但不少學校確實有仲介涉入、剝削學生、教學品質不佳等諸多問題,而從坊間的廣告,國際產學專班被濫用成為引進廉價外勞的後門,這是不爭的事實。之前我揭發醒吾科大,學校出面澄清,顧及該校形象和師生,我不願再開記者會反擊。有網友留言要我向醒吾道歉,我想說應該是醒吾要向學生道歉。近日我爭取七位學生轉學成功,感謝德明科大給予這些外籍生更好的求學環境,為台灣高教留下良好口碑。為了導正教育新南向,我要求部長應徹底檢討,並訂出國際產學專班的評鑑與退場機制,同時鬆綁此政策的轉學規定,勿再營私舞弊,反而壞了台灣高教的名聲!

    🔸相關新聞:
    100個印尼生申請產學專班 竟用同一張畢業證書混過關
    https://www.gvm.com.tw/article.html?id=56236
    教育新南向政策變調 從四贏變全輸?
    https://www.gvm.com.tw/article.html?id=56202
    這樣不違法嗎!柯志恩再爆新南向「黑工」爭議:新竹縣工業會傳單,寫了這些「好處」
    https://www.storm.mg/article/1042540
    👉政治以外的志恩:https://www.instagram.com/prof.kochihen/
    👉用心質詢的志恩:https://reurl.cc/z6Zx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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