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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 代書不還權狀產品中有27篇Facebook貼文,粉絲數超過0的網紅,也在其Facebook貼文中提到, 阿富律師常常在諮詢的時候看到很多民眾在買房的時候開開心心,結果很快就夢醒了,漏水、海砂、凶宅、權利瑕疵.....,半生的積蓄就這樣卡在那裡,真的是欲哭無淚。 「其實,很多買房糾紛都是可以事先預防的....」阿富律師時常語重心長的跟我說。 就譬如說,房屋的瑕疵可以透過驗屋事先得知,權利的瑕疵可以在...
同時也有6部Youtube影片,追蹤數超過1,590的網紅陳泰源-房仲/主持人/歌手/作家/演講師,也在其Youtube影片中提到,210409三立iNEWS 房地合一稅2.0版7月上路 投資客急脫手 預售市場影響大 三立原影→https://youtu.be/9PL3ShMI11A 權狀買賣合約書看仔細再簽名,搶在7月1號房地合一稅2.0上路前,投資客急脫手。 記者/吳雅婷、劉家偉 採訪報導……↓ 投資客張小姐:「房子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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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書不還權狀 在 陳泰源-房仲/主持人/歌手/作家/演講師 Youtube 的精選貼文
2021-04-10 13:46:26210409三立iNEWS 房地合一稅2.0版7月上路 投資客急脫手 預售市場影響大
三立原影→https://youtu.be/9PL3ShMI11A
權狀買賣合約書看仔細再簽名,搶在7月1號房地合一稅2.0上路前,投資客急脫手。
記者/吳雅婷、劉家偉 採訪報導……↓
投資客張小姐:「房子已經持有2年,7/1稅制上路後,賣掉稅賦就會變35%,我等於還要再持有3年,才有辦法是20%的稅賦,我還要多繳3年的本金+利息,負擔對我來說太大。」
就怕被課重稅,投資客抓緊期限辦過戶,因為房地合一稅新制回溯到2016年,假設2019年6月取得的房產,持有到今年7月後才賣出,扣除相關成本,獲利100萬元,新制持有2年多屬於短期持有得課35%的稅,稅金35萬元,但若趕在7月前脫手,按照舊制稅金只要20%,等於足足省下15萬元。
代書/林怡:「我本來案件1天簽2~3件,現在1天都要簽5~6間,忙到我的秘書每天都要加班。」
過戶件數暴增,代書得靠加班才能消化,以這家地政事務所來說,原本單月平均400件,上個月衝破581件,成長45%,政府祭重稅打炒房,專家分析,對預售屋影響最大。
房仲業者/陳泰源 表示:「因為5年內,你要被課的獲利,至少35%以上甚至是45%,問題是坊間銀行給你的寬限期普遍就是1年,也就是說未來的4年,你每一個月都要本利攤還。」
預售市場趕在新制上路前倒貨,部分投資客讓價出脫,政府打炒房,買方、賣方各有盤算。
陳泰源youtube→https://youtu.be/UgDIEf4QSvo
部落格→https://taiyuanchen1223.blogspot.com/2021/04/210409inews-207.html -
代書不還權狀 在 陳泰源-房仲/主持人/歌手/作家/演講師 Youtube 的最讚貼文
2020-10-20 18:49:48201019中天HOT新聞開箱 實價登錄爆有假?民控建商分單簽約高價灌水 專家揭背後「不能說的秘密」
中天原址→https://youtu.be/UGM7DaFvFGE
【Q房價居高不下,有可能是建商下的黑手嗎?就有一個案例是,有屋主查詢實價登錄,發現房價被建商灌水,連帶週邊行情也高出一成,甚至有建商打著"知名景點週邊"順勢墊高房價,還有所謂的"折讓單",這其中到底手法是怎麼回事?】
答:所謂的折讓單指的是「私契」也就是建商與買家私下折讓價金的協議。但買家當下或許有聽沒有懂就傻傻簽名下去。最後拿出去實價登錄、貸款的金額,還是是當初簽訂的買賣契約價(公契價)。
因此,這是一種規避刑法『使公務人員登載不實』、遊走法律灰色地帶的手法。 通常建商會打定買家不敢也不想檢舉,因為買家一旦簽下去,也變成『共犯』。另外,登錄價格比實際買的價格高,好處之一就是讓買家可以貸更多錢出來,買房更輕鬆,好處二是有利於之後的賣房,因為之後接手的買家會誤以為屋主的當時的成本就是那麼高。
【Q我們如果遇到這樣的建商,我們該如何自保?以免間接成了共犯,還可能因此觸法,請專家來提醒我們】
答:由於現在已經修法將實價登錄的責任歸屬,由過去的代書變成現在的買賣雙方,但民眾往往還是會委由代書去登錄,因為很多人不知道怎麼登錄,同時也為了省事(反正過戶都已經交由代書了,登錄也請代書一併服務吧!)所以往往簽約到交屋之後,只顧著權狀名字是否已經過戶?卻忽略了代書登錄的金額。
尤其是預售屋,建商委託代銷賣屋幾乎都是由「建商找的代書」來處理過戶,所以最後登錄的金額,往往要等實價登錄揭露之後才會看見。
如果不希望自己誤觸刑法,也不想成為炒房的共犯,要求做『雙代書制』,買家自己也委外聘請信任的代書,協同建商的代書一起把關。 並在交屋時跟代書再三確認實價登錄的金額是否為真正的買賣價。甚至可以要求先給買家看過,才能將資料拿去登錄。這樣就萬無一失了。
【Q一樣是"灌水"爭議,日前立委高嘉瑜在內政委員會上,就曾向內政部長徐國勇質詢有關"實坪制"議題,喊話要建商針對"公設比"進行檢討,舉例新竹建案,廣告打著73坪,實際僅36坪多,幾乎灌水五成,這個部分,民眾又該怎麼樣把關?以免自己花大錢買公設成冤大頭】
有房產同業舉例的很好,你買鳳梨,你跟老闆說,鳳梨皮、頭、尾我又不吃,老闆不應該計價,我想老闆應該也不能接受。就如同雖然你住在室內,但你能必須要經由大門、大廳、電梯、走廊才能抵達,怎麼能說那些都不計價呢?
還有就是台灣的消防法規比較嚴格,連帶影響拉高公設比,比如八樓雙梯(大樓設計超過八樓以上,逃生梯就要設置兩個)以及十一樓以上要設置排煙室,高層建築物高度超過60公尺、約14~15層樓以上建築物,就得要設置消防用中繼水箱,這些通通為了民眾的居住安全而設計的。
不過,公設也確實造成資訊不透明,有些建商甚至會在公設灌水,一般民眾又如何知道?所以實坪制這個大方向是對的,但可以想見若推動,衝擊力道也不小,有一國多制的問題。 另外,現在台北市區平均市價60~70萬元的電梯大樓,一旦採用實坪制計價,總價不變的前提下,除以變少的主附建物坪數,屆時每一棟大樓單價動輒百萬元起跳,短期勢必影響民眾買房的意願。
陳泰源youtube→https://youtu.be/2_G7USAjfEM
部落格→https://taiyuanchen1223.blogspot.com/2020/10/201019hot.html -
代書不還權狀 在 陳泰源-房仲/主持人/歌手/作家/演講師 Youtube 的精選貼文
2018-09-06 13:37:09180904三立 省仲介費因小失大 揭惡代書話術陷阱
影片網址→https://youtu.be/1mxh0dEGgL4
士林地檢大門外,藝人薔薔和他的父親一起集結被害屋主大聲抗議,會這麼生氣,全是因為想賣房賺錢,卻沒料到遇上詐騙集團。
記者 彭柏勳 採訪報導……↓
會這麼生氣不是沒有原因,原來雙方一開始談好價錢,但買方和沈代書不斷說服屋主,不要簽履約保證,可以省下手續費,儘管屋主一度遲疑,但最後還是落入圈套。
沈代書阿莎力花了幾百萬頭期款,甚至還以貸款為由取走房屋權狀,卻私底下將房子過戶,再拿去抵押貸款。
房仲業者 陳泰源 表示:「很多人就是說,因為我買房子已經花了這麼多錢了,能省則省,可是因為妳為了想要能省則省,相對的無形中,沒事就沒事啦!一出事都是很大的事情啦!」
其實一般買賣房子都要簽訂履約保證書,一定要透過銀行或是履保公司監督,費用是總房價的萬分之6,買賣雙方將錢存進專戶,直到交屋完成後,把專戶結清,並支付給賣家,就能夠保障雙方權益。
房屋買賣合約陷阱多,民眾簽約前最好多留意合約內容,上網了解代書背景,同時簽訂履約保證書,這樣對買賣雙方比較有保障。
部落格網址→http://taiyuanchen1223.blogspot.com/2018/09/180904.html
代書不還權狀 在 Facebook 的最佳解答
阿富律師常常在諮詢的時候看到很多民眾在買房的時候開開心心,結果很快就夢醒了,漏水、海砂、凶宅、權利瑕疵.....,半生的積蓄就這樣卡在那裡,真的是欲哭無淚。
「其實,很多買房糾紛都是可以事先預防的....」阿富律師時常語重心長的跟我說。
就譬如說,房屋的瑕疵可以透過驗屋事先得知,權利的瑕疵可以在律師見證之下完善訂立買賣契約跟審核,而契約的執行,也可以透過履約保證的制度來確保雙方的權利義務。
想想看,買房子那麼大一件事,卻不找律師把關及專業技師檢驗,真的是令人匪夷所思。
還記得之前看過一個案例,一個代書拿到客戶的印鑑證明及權狀之後,輾轉將房屋盜賣掉,而且還同時騙了很多個客戶。
有些民眾則是遇到不肖的仲介業者,舌燦蓮花的把破屋說成豪宅,結果一堆說好的景觀、公設,居然不是被擋住就是無限期整修中。
可是,密密麻麻的房屋契約書,一般民眾哪有辦法一條條仔細審閱,就算認真看完,也不見得看懂,看懂也不見得看看細,看細也不見得看周全,總不能為了買間房,就去修個法律學分班吧!
該怎麼辦呢?
雖說糾紛越多律師生意不就越好,但當醫師有醫德,當律師當然也有律師的使命感囉!
「我要成立一個平台,讓大家在買賣房屋時,可以直接在上面自行搓合,不用透過仲介,而且由我們提供買賣過程所需的資源與支援。屋主刊登之後,只要有人想買,透過我們的平台就可找到專門的技師驗屋、專業的律師見證、值得信賴的履約保證單位,這樣一來,不但省去了仲介費,還可以安心成交,不用擔心被詐騙。而且屋主免刊登費~~」
阿富律師每次說到這件事,就特別的意氣風發,彷彿看到了他心中的理想國。
跟著他一路創業的我,雖然苦也吃過,但樂子也沒少過,每當他有個新點子,總能看到他改變世界的決心。
這個平台有個好記的名字,叫做「屋屋網」,已經上線一段時間了~
而最近阿富律師為了達成他的宏願,決定再創立一個Line社群提供給大家討論的平台,如果有任何買賣房屋的問題都可以在社群裡提出,阿富律師很樂意將對於買賣房屋的相關法律常識傾囊相授😊
我把連結都放在下面,有需要的朋友可以加入喔~
屋屋網官網連結:
https://www.55house.com.tw/
Line社群討論連結:
https://ppt.cc/fJ4box
代書不還權狀 在 郭莉芳 X 理財講堂 Facebook 的最佳貼文
《媽媽百日》
前兩天,半副武裝回一趟嘉義,兩天一夜快閃。
因為,媽媽百日的拜拜,不能錯過。
時間過得好快,100天了!
#成長陰影
兩天的行程其實就在跑戶政、地政單位跟代書洽談代辦的過程中,匆匆而過。再加上爸爸不知道把土地權狀給藏到哪裡去,讓弟弟跟我分別從一樓翻到三樓而未果,只好再帶著老人家本人去辦些程序。
媽媽倒下這些年,爸爸明顯瘦了、老了、記性也差了;媽媽走後,爸爸身子就更單薄、記憶更不靠譜了。
但,爸爸並沒有忘記,女兒回家,要給我吃點好料。
所以他前一天去了魚塭好久,讓我回家見不到人,
原來就去大水溝裏徒手抓鱉了!
😂😂😂
於是,當我在廚房看到桶子裡的兩隻大鱉,
真是有嚇到!
爸爸說:你帶回台北給孩子吃?
我說,不了不了,我又不會弄,
爸爸說:那我現在燉給妳吃?
我說,不了不了,你留著,看是要送誰吧!等等要去辦事情,沒空了。
#吃鱉的少女時代
爸爸之所有這樣的執著,
我知道,即使他的腦子逐漸忘記一些事,
但是在他心中在乎的事,還是沒有忘,
我依然是當年那個上個國中後,就有了近視眼,
爸爸不知道哪裡聽來的民間偏方,
硬是說鱉血對視力有幫助,硬是要我喝下去!
然後,再燉補鱉身,讓青春期的我吃下肚。
不吃還不行,沒辦法!我爸超專制!
那鱉血,捏著鼻子、閉上眼睛,我就是得喝下去那半碗多的現流血液,
#鱉血
所以,也算是一種成長陰影。
對了,爸爸還會捕捉毒蛇、浸泡一大甕的藥酒,一泡多年,一甕又一甕….
然後,少女時代的我,因為成長在漁村,
冬日海風料峭,爸爸每天晚上都會倒一小杯蛇藥酒,
強迫我喝下肚,據說可以暖身。
爸爸捕抓的毒蛇以雨傘節居多、百步蛇居次,響尾蛇跟青竹絲第三,
從小我就看著這些蛇兒們在大玻璃甕裡,搖曳身子想要出逃,
但在一大堆中藥材裡實在很難活動,
再加上一瓶又一瓶的陳高倒進去,
蛇兒們也就慢慢地醉臥倒了……
#喝蛇酒的青春歲月
我的童年與成長背景非常有趣,這些都是育成現在的我獨特的養分,
從小,我就特立獨行,因為海邊長大的鄉下孩子哪有不黑嚕嚕的?
我就是那個曬不黑的,所以被學姊排擠、學妹討厭,
再加上鄉下地方重男輕女,偏偏我又看不慣,
所以如果有男生欺負女生,我會幫女同學打回去,
如果有人欺負年紀比我小的表阿姨、小表舅,
我就去找他們理論,要他們小心點,別惹到我!
#任性做自己
打到後來,男生都知道不要惹我比較好。
正因為沒在怕,也不在乎別人討厭我、不喜歡我,
所以一直活的很自在,
連高中聯考、大學聯考都絲毫沒感受到壓力,
還為了可以到外地聯考可以穿新衣服、搭遊覽車去玩,
感到很興奮呢!
寫了這麼多,
其實是要謝謝爸爸,
從小把我當掌上明珠,接受我的蠻橫霸道,
還努力用他的方式愛我,奉上各種他認為對我身體好的野味。
有好些年,我的富貴手嚴重,他聽來果子狸油具有神效,
還打了很多電話給當兵同梯的叔叔伯伯們,看住山線的那些朋友是否有機會捕獵果子狸…….
是的,我的爸爸就是這樣可愛,
即使現在記性差了,腦子糊了,
我還是他心裡面那個還沒長大的寶貝女兒,
謝謝爸爸!
我記憶裡所追尋的,永遠是爸爸那個厚實的背,
每次騎野狼125或是比雅久,我就這樣抱住爸爸的背,
不管去哪裡,都有無限的安全感!
也謝謝弟弟,
願意待在老家,幫我看顧著爸爸!
@圖說:爸媽的結婚照
爸爸年輕的時候真的很帥,
我也從來沒看過媽媽這麼瘦的時候欸
代書不還權狀 在 Facebook 的最佳解答
最近和W律師討論出本「一百個錯誤法律觀念」,我們目前列了以下錯誤法律觀念,如果大家有發現什麼錯誤觀念,或覺得有什麼法律觀念很重要觀念要正確,也歡迎留言,感謝。
以下是錯誤法律觀念:
契約成立一定要書面白紙黑字
保證承保,但不保證理賠
簽名無效,蓋章才有效
公司名義簽約比較有保障
公司欠錢可找負責人個人要錢
父債子要還
刑事案件可以和解就不起訴案
取得債務人所有權狀,就能享有抵押權
沒有向政府登記就沒有著作權
欠錢惡意不還要坐牢
嫁出去的女兒沒有繼承權
養子女不是親生的也沒有繼承權或只能分少一點
協議離婚雙方簽名就完成
協議離婚必須處理的議題
檢察官可以幫我討債索賠
沒工作收入無法取得子女監護權
公平法是管制物價的法律
通姦違憲後抓姦也沒用
分居二年就可以離婚
打滿三張驗傷單才能訴請離婚
是借貸或投資關係不重要
欠錢躲超過15年就沒事
過期的本票支票完全沒有用
發生碰撞才算車禍
車禍處理很簡單
車禍和解書怎麼寫?
簽約只管對方有簽名蓋章就好
試用期約定不合法
有本票支票就可以向對方討債
離婚證人不用和雙方碰面
違反定型化契約範本的契約無效
網路上文案圖片可以任意複製下載
網路上影片可以自由下載並分享
出資委託的配音可以自由使用
創作甄選的參賽作品主辦單位可以自由使用
攝影師可以自由使用模特兒照片
車禍傷人可全由保險公司出面處理
車禍肇事責任鑑定會寫責任比例
對方同意就可以和他/她發生性行為
跟蹤纏擾目前無法可管
裝修房子簽合約太麻煩
裝修品質有問題就是刑事詐欺
網路購物七天內一定可以退款
公寓大廈社區不能禁止養寵物
管委會可以拒絕住戶影印任何文件
建商拖延公設點交無法可管
產品申請專利權就不會侵害專利
商標圖案近似就是侵害商標權
漏水爭議只能上法院訴訟
租約有公證就不必上法院訴訟
房東房客可以任意提前終止租約
簽發本票支票不寫禁止背書轉讓
存證信函內容隨便寫就好
老闆可以任意付錢資遣員工
建商廣告不實消費者當然能解約
房屋實價登錄灌水沒關係
隱瞞凶宅或重大瑕疵不會有刑責
屋況說明書內容不實一定能解約
遺產可以只留給女兒
打官司的律師費可以要對方賠
遺囑自己寫一寫就有效
虛擬貨幣不能用來付錢
App使用者資料可以蒐集賣錢
開加盟店比上班領死薪水好
房屋久占別人土地就免拆
加盟契約條件加盟總部說得算
竊盜罪只有當場抓到才會成立
加入工會根本沒什麼用
網路空間的言論自由無法可管
罷工是侵害他人權益的違法行為
面試新人時絕對不能詢問前科
工作場所可以任意設置監視器
契約違約金條款不受法律限制
員工五人以下公司免保勞健保
颱風天不上班會構成曠職
不動產買賣有仲介代書就無須履保
員工自己疏失發生職災老闆可免責
職場霸凌無法可管
法律問題諮詢免費律師就好
沒收犯罪所得可以保護被害人?
擔任國民法官很輕鬆
犯罪案件媒體可以自由報導
法官的邏輯一定也和我一樣
友善父母原則可以不用理會
沒付扶養費不能探視小孩
補習班倒閉信用卡分期帳款只能乖乖繳完
假扣押有甚麼功能?
關於假扣押常被誤解的觀念
運動比賽中任何傷害都可免責
粉絲抖內的金錢不用歸還
商品直播代言人有何法律責任
打官司有證人就夠了
私人錄音不能當證據
行政訴訟都會敗訴
銀行帳戶被凍結不能解除
營業秘密保護可以包山包海
合夥作生意靠信任不用簽約
取消訂位可以要求餐廳退訂金
無罪推定原則是真的?
沒錢請律師無法打官司
糾紛鬧上法院就不用調解了
打贏官司對方就會賠我錢
#錯誤法律觀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