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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0-09-27 14: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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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劉伯溫的「謀臣」悲劇:一廂情願想做帝王師|知史百家

    歷史春秋網

    智謀文化的早熟和發達,是中國一個特有的現象。在這種文化的催生下,中國人特別崇拜智慧人物。而在智慧人物的系列中,有兩大偶像,一個是三國時期的諸葛亮,另一個就是元明之際的劉伯溫。歷代人們給這兩位附會了很多神異的傳說,傳說中,他們不僅神機妙算,而且還能呼風喚雨。魯迅在《中國小說史略》中批評神化諸葛亮的《三國演義》時說,孔明先生被描寫得不大像一個正常人了,「多智而近妖」,而劉伯溫也被後世的許多傳說扭曲得厲害,即使不「近妖」,也是「多智而近怪」。

    歷史上真實的劉伯溫究竟是一個怎樣的人呢?

    神異傳說之外的劉伯溫

    劉基,字伯溫。元武宗至大四年(1311年)生,他的家鄉青田縣南田山武陽村(今屬浙江文成),按元朝當時的行政區劃,屬於江浙行省的處州路。

    江浙地區向為人文淵藪,劉伯溫的家鄉武陽村雖然是個偏僻的小山村,距青田縣城有150多里之遙,但讀書的風氣不衰。劉基的曾祖還曾在宋朝為官,傳到劉基父親這一代,雖非顯第,但無疑是一個中國傳統農村典型的小門小戶的讀書家庭。在這種背景下,劉伯溫從小受到了良好的儒家傳統教育。《明史》上說,劉伯溫「幼穎異」,特別聰明,他的老師即對其父親說,劉伯溫不是池中物,長大後必然光宗耀祖。《明史》還記載,「基博通經史,於書無不窺,尤精象緯之學」。所謂象緯之學,就是通過觀察天象和占卜來預測人事的一套神秘的學問。在科學不發達的古代,這種學問有其存在的合理性,如果輔之於縝密的思維和明晰的判斷,其所謂預測往往也有應驗的時候,這就更給這門學問披上了奇異的面紗。

    《明史》的這兩點記載非常重要,因為它基本勾畫出了劉伯溫的兩條人生軌跡:一個是深受傳統儒家教育,作為「儒者」的劉伯溫;一個是搖鵝毛扇,作為「謀臣」的劉伯溫。兩者不可偏廢,毋寧說前者還更為重要,但可惜經過野史和民間的渲染,也許還包括劉伯溫後人有意無意的「改造」,作為「謀臣」的劉伯溫「壓倒」了作為「儒者」的劉伯溫。於是乎,本來是一個不無悲劇色彩的傳統知識分子,在各種離奇怪誕的傳說中,成為一個滑稽多智的怪物,差不多等於是江湖術士之流了。

    作為儒者的劉伯溫,照例要重走前輩讀書人循環往復的那條道路。至順四年(1333年),23歲的劉伯溫參加元王朝的科舉考試,考中進士。值得一提的是,按照元朝的制度,年滿25歲的成年男子才能應考,據當代學者楊訥考證,劉伯溫虛報年齡為26歲,終於矇混過關。不過,只要是憑真才實學,在舊時,這倒是讀書人的一段佳話。

    元順帝至元二年(1336年),已中進士的劉伯溫正式踏入仕途,到江西瑞州路的高安縣任縣丞。所謂縣丞,就是縣令的屬官,官階還不夠「七品芝麻官」,屬於正八品,略相當於今日之副縣長。

    官階低倒沒有什麼,按照元朝制度,名列第三甲的進士就只能授予正八品,一個有才華的年輕人,終究是抑制不住的,問題的關鍵在於,劉伯溫運氣差了一點,他此刻所置身的,完完全全是一個衰世。

    作為一個少數民族政權,元王朝最大的問題就是迷信武力,不尚文治,故以馬上得天下,仍然「以馬上治之」,加上元朝對漢民族的猜忌,因此始終沒有建立一整套行之有效的制度。到了元朝末代皇帝元順帝的時候,元王朝的統治機器更加遲鈍和衰朽。大凡衰世,都具備兩個重要表徵:其一就是吏治大壞,單靠一兩個志士仁人已無法改良,上層階級貪圖享樂,文恬武嬉,空前的社會危機迫在眉睫,他們卻有意無意視而不見,徬彿「清歌於漏舟之中,痛飲於焚屋之內」;其二,在草野中已經萌動著很多不安定的因素。元順帝當政時期,自然災害不斷,而吏治不良。

    飽讀詩書,從書齋昂昂然走出的劉伯溫,儒家知識分子那種「修身齊家治國平天下」的抱負幾乎與生俱來,但他在江西做了五年的小官,最後只能抑鬱求退。按照史書的記載,他在江西,「政嚴而有惠愛,小民自以為得慈父」,想來頗有政績,但「豪右數欲陷之」,意思是地方上的豪強貴族處處和他作對,最後只好離去,於1340年回到家鄉。江西短暫的五年仕宦經歷,並未使劉伯溫對元政權完全失望,這之後,他又謀到了一個江浙儒學副提舉的官職,這是負責地方教育事務的一個崗位,僅比縣丞的正八品高一等,屬於從七品。志大才高的劉基對此當然也無法滿意,好歹幹到至正十二年(1352年),他辭職了。辭職的理由是身體不好,後人於此有所爭論,不過不論劉伯溫當時是否真在患病,他對元政權的灰心,卻是越來越明顯地表露了出來。這從他辭職後所著的那本名著《郁離子》中即可看出。

    「儒者」與「謀臣」的悲劇

    元至正十九年十一月,朱元璋的部隊攻佔了浙江處州(今浙江麗水),因為在故鄉的聲望,劉伯溫和另外三個當地著名知識分子—葉琛、宋濂、章溢,一起被朱的兵士送到應天(今南京)去見朱元璋。《明史》記載了這四人與朱元璋見面的場景:「太祖勞基等曰:『我為天下屈四先生,今天下紛紛,何時定乎?』」朱元璋表現出了禮賢下士的態度,向他們請教如何統一和安定天下,章溢回答說:「天道無常,惟德是輔,惟不嗜殺人者能一之耳。」意思是只要朱元璋保民安民,就能收拾人心,完成霸業。


    劉伯溫從此開始了為朱元璋充當謀臣的人生新路。

    作為深受儒家文化洗禮的劉伯溫,這麼快就倒向一個傳統觀念中的「亂臣賊子」,其中當然有多層因素的作用。史籍中流傳一個「西湖望雲」的故事,說劉伯溫早在投朱之前就發現金陵(即南京)有所謂「天子氣」,所以決心「輔之」。這無疑是無稽之談。劉伯溫之投效朱元璋,首先自然緣於對元政權的失望;其次,此時朱元璋的一些作為契合劉伯溫的期待—朱元璋部隊的軍紀相對較好,朱元璋本人比較能夠禮賢下士,朱元璋表現出了強烈的統一天下的願望,這些都是他區別於其他群雄,而對劉基這樣知識分子具備吸引力的地方。除此之外,還有兩點非常重要:一是朱元璋打出了民族牌,以驅除異族政權為號召;二是此時的朱元璋已經意識到,要想統一天下,一味的大破壞是不行的,還必須著手於建設,而要進行建設的工作,又必須依靠縉紳階層,儘可能維護他們的利益。

    早在劉伯溫辭官隱居期間,他就在《郁離子》中說,要「稽考先王之典,商度救時之政,明法度,肄禮樂,以待王者之興」。而此時的朱元璋,頗有一些「明法度,肄禮樂」的氣象,他成為劉伯溫心目中正在興起的「王者」,不是一種很自然的事情嗎?

    關於劉伯溫在朱元璋打天下過程中的作用,雖然不像傳說中那樣神奇,但他和其他知識分子一起,幫助朱元璋在亂世中恢復秩序,是值得歷史肯定的。

    朱元璋統一天下,劉伯溫和其他開國功臣一樣得到了封賞,這似乎實現了他的人生抱負,但作為儒家知識分子,新朝的肇建又使劉伯溫自覺背負了一種新的使命,這就是「導君於正」,使新皇帝符合儒家的政治文化傳統。而就是在這方面,劉伯溫開始品嚐苦澀的滋味,因為在朱元璋這樣的雄主手下討生活,實在不是一件容易的事情。

    劉伯溫入明後活了七年有半,在這不算長的時間裡,他先後幾次受封,又幾次被打發回鄉。從他第一次被斥退的經歷中,可以看出「伴君」確實是一件危險係數極高的工作。當時南京從夏天到秋天一直沒有下雨,求雨也沒有效果,劉伯溫藉機指出了三條弊政:一是陣亡將士的妻子數萬人都被迫住在「寡婦營」,不許外出;二是為營建工程的工人死亡,屍體暴露不收;三是敵方頭目既然已經歸誠投降,就不適宜充軍。古人認為天象由人事決定,劉伯溫借求雨的機會進諫,使朱元璋只好同意其請,可過了十來天仍未降雨,朱元璋立即作出了「劉基還鄉為民」的處罰。但劉伯溫被免職僅三個月,朱元璋又想起了他,令他火速從家鄉赴南京,恢復了其官職。而到了洪武四年(1371年),他在得到封爵之後,再一次被賜歸。

    如果說第一次被貶,劉伯溫由於功名之心未滅還滿懷惆悵,那麼他後來的被放歸,則更像是一種自我放逐。這不僅因為明初同僚的傾軋十分激烈,不同派系之間的權力鬥爭已到白熱化的程度,更因為他對「聖意難測」有了更深的理解,對在雄主手下討生活充滿了憂懼,深知只有韜光養晦才是自我保全之道。

    然而劉伯溫到底是讀書人,儘管他感覺面前這個曾經與自己共過患難的人越來越難以捉摸,但在反覆放歸、召還的過程中還是要戰戰兢兢地盡儒者的本分。他勸朱元璋,「霜雪之後,必有陽春,今國威已立,宜少濟以寬大」,要朱元璋保存臣子的體面,不應動輒羞辱,都是非常有針對性的;他又提醒朱元璋,對遁逃北漠的元朝大將王保保不能輕敵妄進,結果也被他不幸言中了—名將徐達在追擊王保保的一戰中,幾乎全軍覆沒。

    憂讒畏譏的劉伯溫準備在家鄉終老,但善於占卜的他卻不知道,自己的命運並不在自己手中。很快,他就出事了。又使天災進一步演變成人禍,中國大地,一時飢民、流民、盜匪四起。

    死因成謎

    隱居的劉伯溫,竭力洗盡鉛華,表現得像一個不識字的老農,也不和地方官吏來往。他知道,有一雙天眼在盯著他的一舉一動。《明史》上這樣繪聲繪色地描述他的謹慎:「還隱山中,惟飲酒弈棋,口不言功。邑令求見不得,微服為野人謁基。基方濯足,令從子引入茅舍,炊黍飯令。令告曰:『某青田知縣也。』基驚起,稱民謝去,終不復見。」家鄉的父母官因為始終見不到劉伯溫,所以換上便服求見,正在洗腳的劉伯溫對上門的客人當然不好拒絕,升火做飯以待客,但當縣令以實相告時,劉伯溫馬上變色,自稱小民,便立即退避。

    如此小心的劉伯溫還是出事了。

    在浙江福建交界處有一個叫談洋的地方,此地偏僻而險要,所以成為奸人躲藏之所,劉伯溫便派兒子劉漣入朝反映這一情況,建議在此設立一個機構負責巡查,但劉漣繞過了中書省(當時明王朝政府的中樞機構),直接向皇帝奏陳,引起了執政大臣的嫉恨,他們誣陷劉伯溫看中了談洋這塊地方,準備作身後之墓地,只是由於談洋的百姓不同意,所以才希望朝廷在那兒設立機構,以此驅逐百姓。中書省準備借此興起大獄,這時的劉伯溫雖然患病,但仍然不得不扶疾入朝,向皇帝和朝廷說個明白。

    劉伯溫面對朱元璋,「惟引疚自責而已」,意思是什麼辯解的話都不說,只承認「我錯了我錯了」,朱元璋沒有再窮追下去。但不久,在一件小事上,朱元璋還是給了劉伯溫一個下馬威。朝廷祭奠孔子,儀式結束後,祭祀用的肉分給重臣算是一種榮譽。劉伯溫沒有參加祭奠儀式,卻接受了肉。朱元璋說:劉伯溫是學聖人之道的嘛,怎能不參加祭奠卻享受祭品?學禮學到哪裡去了?下令停發其一個月俸祿。是否接受祭品是小事,停發一個月俸祿也是小事,關鍵是皇帝行動中透露的信息是意味深長的:他就是想讓劉伯溫沒面子。由此可見最後一次入朝的劉伯溫,其處境之尷尬。

    處境和心情都惡劣,劉伯溫的病情加重了,洪武七年,朱元璋知其病重,賜歸田裡,這一年的四月十六日,劉伯溫卒於家中。

    劉伯溫的死因,歷來有三種不同的說法:一說被丞相胡惟庸毒死;二說朱元璋是毒死劉伯溫的主謀;三說是病死。其實從情理上思考,劉伯溫當時已經患病,而且又不是當權派,朱元璋和胡惟庸又何必要多此一舉?胡惟庸毒死了劉伯溫的傳聞之所以流行,完全是後來朱元璋為除掉胡惟庸,有意給其羅織了一條新罪名。但他沒有想到,後世同情劉伯溫遭遇的人,不以揪出胡惟庸為滿足,又懷疑到他自己頭上,這真是一種諷刺。

    與劉伯溫的死因相比,朱元璋在劉伯溫死的前後表現出來的態度,更耐人尋味。

    劉伯溫還在朝的時候,朱元璋的文集刻成,他賜給了李善長、胡惟庸、宋濂三人,卻偏偏沒有給劉伯溫,這反映出朱、劉君臣關係在劉伯溫死前,已比較冷淡。劉伯溫病重被賜歸,朱元璋頒發了一紙詔書,對二人君臣一場進行了一次總結,其中既責備劉伯溫當年不早早歸附,也稱揚其功績,最重要的,是表示自己當皇帝後,對劉伯溫的安排和處置都是符合「國之大體」的。對劉伯溫來說,得到這樣一份詔書,肯定不是一件愉快的事情。

    朱元璋和劉伯溫君臣二人,在身份認識上大概是有一些偏差的。劉伯溫雖被人們看成「謀臣」甚至「術士」,但他更自居為「儒者」,然而讓他沮喪的是,朱元璋也更多願意把他當成「謀臣」和「術士」。在一次誰是當今大儒的討論中,朱元璋就曾經輕蔑地說,像宋濂、劉伯溫這樣的人哪配稱「大儒」?

    朱元璋為什麼不願意承認劉伯溫為「儒者」?原因很簡單,儒者都有「導君於正」的使命,真正的大儒,在傳統觀念中,應該是帝王師。做「帝王師」,這堪稱千百年來中國文人的最高理想,劉伯溫也不會例外。問題是,這種理想很多時候只是文人的一廂情願。自信心太強的雄主們是不承認有什麼「帝王師」的,否則那豈非意味著這個世界上還有什麼人比他更高明嗎?朱元璋是這樣,清朝的乾隆皇帝也是這樣。一個迂腐的讀書人尹嘉銓寫了篇文章,其中引用了《漢書·張良傳》中的一句話:「學此則為帝者師矣。」雖然他一再說明「不敢以此自居」,卻在一場文字獄中被乾隆抓住了把柄,乾隆憤憤地責問:「你要做帝王師,那把我往哪兒擺?」這就是雄主們從心底裡討厭帝王師的關鍵要害了。乾隆還有一句痛斥紀曉嵐時脫口而出的名言:「朕以汝文學尚優,故使領四庫書館,實不過倡優畜之,汝何敢妄談國事!」意思更為透徹,原來在帝王眼裡,所謂國事其實不過是他家事、是他一人之事,文人之流,哪怕是名義上的老師,都不過是他養著好玩罷了。至此,「帝王師」這頂紙糊的桂冠被乾隆輕蔑地吹了口氣便破碎了。

    在現實的無情打擊下,劉伯溫的「儒者」、「帝王師」之夢最後破滅了沒有?不知道。我們清楚的是,他臨終前留下遺命,告誡子孫不得為官。

    本文原載於《百家講壇》2009年第8期藍版,原題為「在雄主手下討生活不易——真實的劉伯溫與朱元璋」

    (本文由「歷史春秋網」授權「知史」轉載繁體字版,特此鳴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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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今田惟吹年齡 在 許榮哲 × 小說課 Facebook 的精選貼文

    2020-09-13 19:0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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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燒倉房的怪癖】
     
    前陣子看了之前的一部韓國電影《燃燒烈愛》,後來在找相關討論時,才發現是由村上春樹的短篇小說〈燒倉房〉改編。
     
    以村上的風格來說,這部短篇小說的隱喻算是比較明顯的。雖然最後還是留下懸念,但讀者大都能猜到,故事的最後可能是發生了什麼事。
     
    所以發生了什麼呢?來看看這部〈燒倉房〉吧。
    -

    燒倉房 / 村上春樹
     
    三年前,我和她在一個熟人的婚禮上相遇,要好起來。年紀我和她幾乎相差一輪,她20,我31。但這不算什麼大問題。當時我傷腦筋的事除此之外多的是。老實說,也沒工夫一一考慮什麼年齡之類。她一開始就壓根兒沒把年齡放在心上。我已結婚,這也不在話下。什麼年齡、家庭、收入,在她看來,都和腳的尺寸聲音的高低指甲的形狀一樣,純屬先天產物。總之,不是考慮便能有對策那種性質的東西。
     
    她一邊跟一位有名的某某老師學默劇,一邊為了生計當廣告模特。不過,因她嫌麻煩,時常把代理人交待的工作一推了之,所以收入實在微乎其微。不足部分似乎主要靠幾個男人好意接濟。當然具體情況我不清楚,只是根據她的語氣猜想大概如此。
     
    話雖這麼說,可我並非暗示她為錢而同男人睡覺什麼的。偶爾或許有類似情況。即使真有,也不是本質性問題。本質上恐怕單純得多。也正是這種無遮無掩不拘一格的單純吸引了某一類型的人。在她的單純面前,他們不由想把自己心中盤根錯節的感情投放到她身上去。解釋固然解釋不好,總之我想是這麼回事。依她的說法,她是在這種單純的支撐下生活的。
     
    當然,如此效用不可能永遠持續下去。這同「剝橘皮」是同一道理。
    就講一下「剝橘皮」好了。
     
    最初認識她時,她告訴我她在學默劇。
     
    我「哦」了一聲,沒怎麼吃驚。最近的女孩都在搞什麼名堂。而且看上去她也不像是一心一意磨練自己才能的那種類型。
     
    而後她開始「剝橘皮」。如字面所示,「剝橘皮」就是剝橘子的皮。她左邊有個小山般滿滿裝著橘子的玻璃盆,右邊應該裝橘皮的盆—這是假設,其實什麼也沒有。她拿起一個想像中的橘子,慢慢剝皮,一瓣一瓣放入口中把渣吐出。吃罷一個,把渣歸攏一起用橘皮包好放入右邊的盆。如此反復不止。用語言說來,自然算不了什麼事。然而實際在眼前看十分、二十分鐘—我和她在酒吧高臺前閒聊時間裡她一直邊說邊幾乎下意識地如此「剝橘皮」—我漸漸覺得現實感被從自己周圍吮吸掉。這實在是一種莫名其妙的心情。過去艾科曼在被送上以色列法庭時,有人建議最合適的刑法是將其關進密封室後一點點將空氣抽去。究竟遭遇怎樣的死法,詳情我不清楚,只是驀然記起這麼回事。
     
    「你好像滿有才能嘛。」我說。
    「哎喲,這還不簡單,哪裡談得上才能!總之不是以為這裡有橘子,而只要忘掉這裡沒橘子就行了嘛,非常簡單。」
    「簡直是說禪。」
    我因此中意了她。
     
    我和她也不是常常見面。一般每月一回,頂多兩回。我打電話給她,約她出去玩。我們一起吃飯,或去酒吧喝酒,很起勁地說話。我聽她說,她聽我說。儘管兩人之間幾乎不存在共同話題,但這無所謂。可以說,我們已經算是朋友了。吃喝錢當然全由我付。有時她也打電話給我,基本是她沒錢餓肚子的時候。那時候她的確吃很多,多得叫人難以置信。
     
    和她一起,我得以徹底放鬆下來。什麼不情願幹的工作啦,什麼弄不出頭緒的雞毛蒜皮小事啦,什麼莫名其妙之人的莫名其妙的思想啦,得以統統忘卻腦後。她像是有這麼一種本事。她所說的話沒有什麼正正經經的含義,有時我甚至只是哼哈作答而幾乎沒聽。而每當側耳傾聽,便仿佛在望遠方的流雲,有一股悠悠然的溫馨。
     
    我有跟她說了不少。從私人事情到泛泛之論,都可以暢所欲言。或者她也可能同我一樣半聽不聽而僅僅隨口符合。果真如此我也不在乎。我希求的是某種心緒,至少不是理解和同情。
     
    兩年前的春天她父親心臟病死了,一筆稍微湊整的現金歸她所有。至少據她說來是這樣。她說想用這筆錢去北非一段時間。何苦去北非我不清楚,正好我認識一個在阿爾及利亞駐京使館工作的女孩,遂介紹給她。於是她去了阿爾及利亞。也是因勢之所趨,我到機場送她。她只拎一個塞有替換衣服的寒傖的波士頓旅行包。外表看去,覺得她與其說去北非,不如說是回北非。
     
    「真的返回日本?」我開玩笑問道。
    「當然返回呀!」她說。
     
    三個月後她返回日本。比走時還瘦了三公斤,曬得黑漆漆的,並領回一個新戀人,說兩人是在阿爾及利亞一家餐館相識的。阿爾及利亞日本人不多,兩人很快親密起來,不久成了戀人。據我所知,此人對她是第一個較為正規的戀人。
     
    他二十七八歲,高個子,衣著得體,說話斯斯文文。表情雖不夠豐富,但長相基本算是漂亮那類,給人的感覺也不壞。手大,指很長。
     
    所以瞭解這麼詳細,是因為我去機場接兩人來著。突然有電報從貝魯特打來,上面只有日期和飛機航班。意思像是要我接機。飛機一落地—其實由於天氣不好飛機誤點四小時之久,我在咖啡屋看了四本週刊—兩人便從艙門挽手走出,儼然一對和和美美的小夫妻。她將男方介紹給我。我們幾乎條件反射地握手。一如在外國長期生活之人,他握得很有力。之後我們走進餐館。她說她橫豎得吃蓋澆飯,我和他喝啤酒。
     
    他說他在搞貿易。什麼貿易卻沒說。至於是不大喜歡談自己的工作,還是怕談七來只能使我無聊故而客氣不談,情由我不得而知。不過老實說,對於貿易我也不是很想聽,就沒特意打聽。由於沒什麼好談的,他講起貝魯特治安情況和突尼斯的上水道。看來他對北非到中東的局勢相當熟悉。
     
    吃罷蓋澆飯,她大大打個哈欠,說困了,樣子簡直像當場就能睡著似的。忘說了,她的毛病就是不管什麼場所都困。她提出用計程車送我回家,我說電車快自己坐電車回去。搞不清自己是為什麼特意來的機場。
     
    「能見到你真高興。」他懷有歉意似的對我說。
    「幸會幸會。」我也回道。
     
    其後同他見了幾次。每當我在哪裡同她邂逅,旁邊肯定有他。我和她約會,他甚至開車把她送到約會地點。他開一輛通體閃光的銀色德國賽車。對車我幾乎一無所知,具體無法介紹,只覺得很像費裡尼黑白電影中的車,不是普通工薪人員所能擁有的。
     
    「肯定錢多得不得了。」一次我試探她。
    「是的。」她不大感興趣似的說,「肯定是的,或許。」
    「搞貿易能賺那麼多?」
    「搞貿易?」
    「他那麼說的,說是搞貿易工作。」
    「那麼就是那樣的吧。不過……我可不太清楚的。因為看上去他也不像怎麼做事的樣子,總是見人,打電話。」
     
    這簡直成了菲茨傑拉德的《了不起的蓋茨比》,我想。做什麼不知意,反正就是有錢,謎一樣的小夥子。
     
    十月間一個周日下午,她打來電話。妻一清早就去親戚家了,只我自己在家。那是個天氣晴好的愜意的周日,我邊望院子裡樟樹邊吃蘋果。僅那一天我就吃了七個蘋果。我不時有這種情況,想吃蘋果想得發瘋。也許是一種什麼預兆。
     
    「就在離你家不遠的地方,兩個人馬上去你那裡玩好麼?」她說。
    「兩個人?」我反問。
    「我和他呀。」
    「可以,當然可以。」我回答。
    「那好,30分鐘後到。」言畢,她掛斷電話。
     
    我在沙發上發了一會呆,去浴室沖淋浴刮鬍子。等身體風乾時間摳了摳耳朵。也思忖是不是該理一下房間,終於還是作罷。因為統統理好妥當時間不夠用,而若不能統統理好妥當就莫如乾脆不動為好。房間裡,書籍雜誌信件唱片鉛筆毛衣到處扔得亂七八糟,但並不覺得怎麼不乾淨。剛結束一件工作,沒心思做什麼。我坐在沙發上,又看著樟樹吃個蘋果。
     
    兩點多時兩人來了。房間傳來賽車刹車聲。出門一看,見那輛有印象的銀色賽車停在路上。她從車窗探出臉招手。我把車領到後院停車位那裡。
     
    「來了。」她笑吟吟地說。她穿一件薄得足已窺清楚乳峰形狀的短衫,下面一條橄欖綠超短裙。
     
    他穿一件藏青色輕便西服,覺得與以前見面時印象多少有所不同—至少是因為他長出兩天左右的鬍鬚。雖說沒刮鬍鬚,但在他全然沒有邋遢感,不過陰翳約略變濃一點罷了。下了車,他馬上摘下太陽鏡,塞進胸袋。
     
    「您正休息突然打擾,實在抱歉。」他說。「哪裡,無所謂。每天都算休息,再說正一個人閑得無聊呢。」我應道。
    「飯食帶來了。」說著,他從車座後面拿出一個大白紙袋。
    「飯食?」
    「也沒什麼東西。只是覺得星期天突然來訪,還是帶點吃的合適。」他說。
    「那太謝謝了。從早上起就光吃蘋果了。」
     
    進了門,我們把食物攤在桌子上。東西相當可觀:烤牛肉三明治、沙拉、熏鮭魚、藍漿果冰淇淋,而且量也足夠。她把東西移往盤子時間裡,我從冰箱取出白葡萄酒拔出軟塞。儼然小型宴會。
     
    「好了,好吧,肚子餓壞了。」以久饑腸轆轆的她說。
     
    我們嚼三明治,吃沙拉,抓熏鮭魚。葡萄酒喝光後,又從冰箱拿啤酒來喝。我家冰箱惟獨啤酒總是塞得滿滿的。一個朋友開一家小公司,應酬用的啤酒券剩下來就低價格分給我。
     
    他怎麼喝臉都毫不改色。我也算是相當能喝啤酒的。她也陪著喝了幾瓶。結果不到一個小時空啤酒罐就成排成行擺滿桌面。喝得相當可以。她從唱片架上挑出幾張,放在自動轉換唱片的唱機上。邁爾斯·迪巴思的《空氣精靈》傳到耳畔。
     
    「自動轉換唱片的唱機—你還真有近來少見的東西。」他說。
     
    我解釋說自己是自動轉換唱機迷。告訴他物色好的這類唱機相當不易。他彬彬有禮儀地聽著,邊聽邊附和。
     
    談了一會唱機後,他沉默片刻。然後說:「有煙草葉,不吸點兒?」
     
    我有點猶豫。因為一個月前我剛戒煙,正是微妙時期,我不清楚這時吸大麻葉對戒煙有怎樣的作用。但終歸還是決定吸了。他從紙袋底部掏出包在錫紙裡的黑煙葉,放在捲煙紙上迅速卷起,邊角那兒用舌頭舔了舔。隨即用打火機點燃,深深吸幾口確認火著好後轉給我。大麻葉品質實在是好。好半天我們一聲不響,一人一口輪流吸著。邁爾斯·迪巴思終了,換上約翰·施特勞斯的圓舞曲集。搭配莫名其妙,不過不壞。
     
    吸罷一支,她說困了。原本睡眠不足,又喝了三瓶啤酒吸了大麻的緣故,她確實說困就困。我把她領上二樓,讓她在床上躺下。她說想借T恤。我把T恤遞給她。她三兩下脫去衣服只剩內衣,從頭頂一下子套進T恤躺下。我問冷不冷時,她已經噝噝睡了過去。我搖頭下樓。
     
    客廳裡她的戀人已卷好第二支大麻。小子真是厲害。說起來我也很想鑽到她旁邊猛猛睡上一覺。卻又不能。我們吸第二支大麻。約翰·施特勞斯的圓舞曲仍在繼續。不知為何,我竟想起小學文藝匯演上演的劇來。我演得是手套店裡的老伯,小狐狸來店找老伯買手套。但小狐狸帶來的錢不夠。
     
    「那可不夠買手套噢。」我說。角色有店不地道。
    「可我媽媽冷得不得了,都紅紅的凍裂了。求求您了。」小狐狸說。
    「不成,不行啊。攢夠錢再來。那樣……」
    「……時常燒倉房。」他說。
    「失禮?」我正有點心不在焉,恍惚自己聽錯了。
    「時常燒倉房。」他重複道。
     
    我看著他。他用指尖摩挲打火機花紋,爾後將大麻狠狠吸入肺裡憋10秒鐘,再徐徐吐出。煙圈宛如actoplasm(心靈科學上假設由靈媒釋放出的一種物質)從他口這飄散出來。他把大麻轉遞給我。
     
    「東西很不錯吧?」他問。
    我點頭。
    「從印度帶來的,只選特別好的。吸這玩藝兒,會莫名其妙想起好些事來。而且都是光和氣味方面的。記憶的質……」說到這裡,他悠悠停了一會,尋找確切字眼似的輕打幾個響指。「好像整個變了。你不這麼認為?」
    「那麼認為。」我說。我也恰好想起文藝匯演時舞臺的嘈雜和做背景用的厚紙板上塗的顏料味兒。
    「想聽你講講倉房。」我說。
     
    他看我一眼。臉上依然是沒有堪稱表情的表情。
    「講可以麼?」他問。
    「當然。」
    「其實很簡單。澆上汽油,扔上擦燃的火柴,看它忽地起火—這就完事了。燒完15分鐘都花不上。」
    「那麼,」我銜住煙在口,竟找不出下一個詞來。「幹嗎燒倉房呢?」
    「反常?」
    「不明白。你燒倉房,我不燒倉房。可以說這裡有顯而易見的差別。作為我,較之是否反常,更想弄清這差別是怎麼個東西。再說,倉房是你先說出口的。」
    「是啊,」他說,「的確如你所說。對了,可有拉比·沙卡爾的唱片?」
    沒有,我說。
     
    他愣怔了一會。其意識仿佛拉不斷扯不開的橡膠泥。抑或拉不斷扯不開是我的意識也未可知。
     
    「大約兩個月燒一處倉房。」他說,繼而打個響指,「我覺得這個進度最合適不過。當然我指的是對我來說。」
    我不置可否地點下頭。進度?
    「燒自家倉房不成?」我問。
    他以費解的眼神看我的臉。「我何苦非燒自家倉房不可呢?你為什麼以為我會有幾處倉房?」
    「那麼就是說,」我說,「是燒別人的倉房嘍?」
    「是的,」他應道,「當然是的,別人的倉房。所以一句話,這是犯罪行為。如你我在這裡吸大門,同屬犯罪行為。」
    我臂肘拄在椅子扶手上不做聲。
     
    「就是說,我是擅自放火燒所以的別人的倉房。當然選擇不至於發展成嚴重火災 來燒。畢竟我並非存心捅出一場火災。作為我,僅僅是想燒倉房。」
    我點下頭,碾死吸短的大麻。「可一旦給逮住就是問題喲。到底是放火,弄不好可能吃刑罰的。」
     
    「哪裡逮得住!」他很自若地說,「潑上汽油,擦燃火柴,轉身就跑,從遠處用望遠鏡慢慢欣賞。根本逮不住。何況燒的不過是小得不成樣子的倉房,員警沒那麼輕易出動。」
     
    其言或許不差,我想。再說,任何人都不至於想道如此衣冠楚楚的開外國車的小夥子會到處燒人家倉房。
     
    「這事她可知道?」我指著二樓問。
    「一無所知。說實話,這事除你,沒對任何人講過。畢竟不是可以對誰都講的那類事。」
    「為什麼講給我聽呢?」
     
    他筆直伸出左手指,蹭了蹭自己的臉頰,發出長鬍鬚沙沙作響那種乾澀的聲音,如小蟲子爬在繃得緊緊的薄紙上。「你是寫小說的,可能對人的行動模式之類懷有興趣,我想。並且猜想小說家那種人在對某一事物做出判斷之前能夠先原封不動地加以賞玩。如果賞玩措辭不合適,說全盤接受也未嘗不可。所以講給了你。也很想講的,作為我。」
    我點頭。但坦率地說,我還真不曉得如何算是全盤接受。
     
    「這麼說也許奇怪,」他在我面前攤開雙手,又慢慢合在一起,「我覺得世上好像有很多很多倉房,都在等我點火去燒。海邊孤零零的倉房,田地中間的倉房……反正各種各樣的倉房。只消15分鐘就燒得一乾二淨,簡直像壓根兒不存在那玩藝兒。誰都不傷心。只是—消失而已,忽地。」
    「但倉房是不是已沒用,該由你判斷吧?」
    「我不做什麼判斷。那東西等人去燒,我只是接受下來罷了。明白?僅僅是接受那裡存在的東西。和下雨一樣。下雨,河水上漲,有什麼被沖跑—雨難道做什麼判斷?跟你說,我並非專門想幹有違道德的事。我也還是擁護道德規範的。那對人的存在乃是誒廠重要的力量。沒有道德規範,人就無法存在。而我覺得所謂道德規範,恐怕指的是同時存在的一種均衡。」

    「同時存在?」
    「就是說,我在這裡,又在這裡。我在東京,同時又在突尼斯。予以譴責的是我,加以寬恕的是我。打比方就是這樣,就是有這麼一種均衡。如果沒有這種均衡,我想我們就會散架,徹底七零八落。正因為有它,我們的同時存在才成為可能。」
    「那就是說,你燒倉房屬於符合道德規範的行為。不過,道德規範最好還是忘掉。在這裡它不是本質性的。我想說的是:世界上有許許多多那樣的倉房。我有我的倉房,你有你的倉房,不騙你。世界上大致所以地方我都去了,所以事都經歷了。好幾次差點兒沒命。非我自吹自擂。不過算了,不說了。平時我不怎麼開口,可一喝酒就喋喋不休。」
     
    我們像要要驅暑降溫似的,就那樣一動不動沉默良久。我不知說什麼好。感覺上就好像坐在列車上觀望窗外連連出現又連連消失的奇妙風景。身體鬆弛,把握不准細部動作。但可以作為觀念真切感覺出我身體的存在。的確未嘗不可以稱之為同時存在。一個我在思考,一個我在凝視思考的我。時間極為精確地燒錄著多重節奏。
     
    「喝啤酒?」稍頃,我問。
    「謝謝,那就不客氣了?」
     
    我從廚房拿來四罐啤酒,卡門貝乾酪也一起拿來。我們各喝兩罐啤酒,吃著乾酪。
     
    「上次燒倉房是什麼時候?」我試著問。
    「是啊,」他輕輕握著空啤酒罐略一沉吟,「夏天,八月末。」
    「下次什麼時候燒呢?」
    「不知道,又不是排了日程表往日曆上做記號等著。心血來潮就去燒。」
    「可並不是想燒的時候就正好有合適的倉房吧?」
    「那當然。」他沉靜地說,「所以,要事先選好適合燒的才行。」
    「做庫存記錄嘍?」
    「是那麼回事。」
    「再問一點好麼?」
    「請。」
    「下次燒的倉房已經定了?」
    他眉間聚起皺紋,然後「噝」一聲從鼻孔深吸口氣。「是啊,已經定了。」
     
    我再沒說什麼,一小口一小口啜著剩下的啤酒。
    「那倉房好得很,好久沒碰上這麼值得燒的倉房了。其實今天也是來做事先調查的。」
    「那就是說離這兒不遠嘍?」
    「就在附近。」他說。
    於是倉房談道此為止。
     
    五點,他叫起戀人,就突然來訪表示歉意。雖然啤酒喝得相當夠量,臉色卻絲毫沒變。他從後院開出賽車。
     
    「倉房的事當心點!」分手時我說。
    「是啊。」他說,「反正就這附近。」
    「倉房?什麼倉房?」她問。
    「男人間的話。」他說。
    「得得。」她道。
    隨即兩人消失。
     
    我返回客廳,倒在沙發上。茶几上所以東西都零亂不堪。我拾起掉第的雙排扣風衣,蒙在頭上沉沉睡了過去。
     
    醒來時房間一片漆黑。七點。
     
    藍幽幽的夜色和大麻嗆人的煙味壅蔽著房間。夜色黑得很不均勻,不均勻得出奇。我倒在沙發上不動,試圖接著回想文藝匯演時那場戲,卻已記不真切。小狐狸莫非把手套弄到手了?
     
    我從沙發起身,開窗調換房間空氣。之後去廚房煮咖啡喝了。
     
    翌日我去書店買一本我所在街區的地圖回來。兩萬分之一的白色地圖,連小胡同都標在上面。我手拿地圖在我家周圍一帶繞來轉去,用鉛筆往有倉庫的位置打X。三天走了方圓四公里,無一遺漏。我家位於郊區,四周還有很多農舍,所以倉房也不在少數:一共16處。
     
    他要燒的倉房必是其中一處。根據他說「就在附近」時的語氣,我堅信不至於離我家遠出多少。
     
    我對16處倉房的現狀一一仔細查看一遍。首先把離住宅太近或緊挨塑膠棚的除外。其次把裡邊堆放農具以至農藥等物尚可充分利用的也去掉。因我想他決不想燒什麼農具農藥。
     
    結果只剩五處,五處該燒的倉房,或者是說五處燒也無妨的倉房—15分鐘即可燒垮也無人為之遺憾的倉房。至於他要燒其中哪一處我則難以確定。因為再往下只是喜好問題。但作為我仍想知道五處之中他選何處。
     
    我攤開地圖,留下五處倉房,其餘把X號擦掉。準備好直角規、曲線規和分線規,出門圍五處倉房轉一圈,設定折身回家的最短路線。道路爬坡沿河,曲曲彎彎,因此這項作業頗費工夫。最後測定路線距離為7.2公里。反復測量了幾次,可以說幾乎沒有誤差。
     
    翌晨六時,我穿上運動服,登上輕便鞋,沿此路線跑去。反正每天早晨都跑6公里,增加1公里也沒什麼痛苦。風景不壞。雖說途中有兩個鐵路道口,但很少停下等車。
     
    出門首先繞著附近的大學運動場兜了一圈,接著沿河邊沒人走動的土路跑3公里。中途遇第一處倉房。然後穿過樹林,爬徐緩的坡路。又遇一處倉房。稍往前有一座賽馬用的馬廄。馬看見火也許多少會嘶鬧。但如此而已,別無實際損害。
     
    第三處倉房和第四處倉房酷似又老又醜的雙胞胎,相距也不過200米。哪個都那麼陳舊那麼髒汙,甚至叫人覺得要燒索性一起燒掉算了。
     
    最後一處倉房在鐵道口旁邊,位於6公里處。已完全被棄置不管。朝鐵路那邊釘已塊百事可樂鐵皮招牌。建築物—我不知能否稱其為建築物—幾乎已開始解體。的確如他所說,看上去果真像在靜等誰來點上一把火。
     
    我在最後一處倉房前稍站一會,做幾次深呼吸,之後穿過鐵道口回家。跑步所需時間為31分30秒。跑完沖淋浴吃早餐。吃完歪在沙發聽一張唱片,聽完開始工作。
     
    一個月時間裡每天早上我都跑這同一路線。然後倉房沒燒。
     
    我不時掠過一念:他會不會叫我燒倉房呢?就是說,他往我腦袋裡輸入燒倉房這一圖像,之後像往自行車打氣一樣使之迅速膨脹。不錯,有時我的確心想,與其靜等他燒,莫如自己擦火柴燒乾淨來得痛快。畢竟只是個破破爛爛的小倉房。
     
    但這恐怕還是我想過頭了。作為實際問題,我並沒有燒什麼倉房。無論我腦袋裡火燒倉房圖像如何擴張,我都不是實際給倉房放火那一類型的人。燒倉房的不是我,是他。也可能他換了該燒的倉房。或者過於繁忙而找不出燒倉房時間亦未可知。她那邊也杳無音信。
     
    十二月來臨,秋天完結,早晨的空氣開始砭人肌膚了。倉房依然故我。白色的霜落在倉房頂上。冬季的鳥們在冰冷的樹林裡啪啦啪啦傳出很大的振翅聲。世界照舊運轉不休。
     
    再次見到他,已是去年的十二月中旬了,耶誕節前夕。到處都在放聖誕讚歌。我上街給各種各樣的人買各種各樣的聖誕禮物。在乃木阪一帶走時,發現了他的車。無疑是他那輛銀色賽車。品川編號,左車頭燈旁邊有道輕傷。車停在一家咖啡館停車場內。當然車沒以前見過那麼神氣活現閃閃發光。也許我神經過敏,銀色看上去多少有些黯然。不過很可能是我的錯覺。我有一種把自己記憶篡改得于子有利的傾向。我果斷走入咖啡館。
     
    咖啡館裡黑麻麻的,一股濃郁的咖啡味兒。幾乎停不到人語,巴羅克音樂靜靜流淌。我很快找到了他。他一個人靠窗邊坐著喝牛奶咖啡。儘管房間熱得足以使眼鏡完全變白,但他仍穿開司米斜紋呢大衣,圍巾也沒解下。
     
    我略一遲疑,決定還是打招呼。但沒有說在外面發現他的車—無論如何我是偶然進入這家咖啡館,偶然見到他的。
     
    「坐坐可以?」我問。
    「當然。請。」他說。
     
    隨後我們不鹹不淡聊起閒話。聊不起來。原本就沒什麼共同話題,加之他好像在考慮別但是們。雖說如此,又不像對我和他同坐覺得不便。他提起突尼斯的港口,講在那裡如何捉蝦。不是出於應酬地講,講得滿認真。然而話如此細涓滲入沙地倏然中止,再無下文。
     
    他揚手叫來男侍,要了第二杯奶油咖啡。
    「對了,倉房的事怎麼樣了?」我一咬牙問道。
     
    他唇角泌出一絲笑意,「啊,你倒還記得,」說著,他從衣袋掏出手帕,擦下嘴角又裝回去,「當然燒了,燒得一乾二淨,一如講定的那樣。」
     
    「就在我家附近?」
    「是的,真就在附近。」
    「什麼時候?」
    「上次去你家大約10天後。」
     
    我告訴他自己把倉房位置標進地圖,每天都在那前面轉圈跑步。「所以不可能看漏。」我說。
    「真夠周密的。」他一副開心的樣子,「周密,合乎邏輯,但肯定看漏了。那種情況是一定。由於過於切近而疏忽看漏。」
    「不大明白。」
    他重新打好領帶,覷了眼表。「太近了。」他說,「可我這就得走了。這個下次再慢慢談好麼?對不起,叫人等著呢。」
    我沒理由勸阻他。他站起身,把煙和打火機放進衣袋。
     
    「對了,那以後可見她了?」他問。
    「沒有,沒見。你呢?」
    「也沒見。聯繫不上。宿舍房間沒有,電話打不通,默劇班她也一直沒去。」
    「說不定一忽兒去了哪裡,以前有過幾次的。」
     
    他雙手插衣袋站著,定定注視桌面。「身無分文,又一個半月之久!在維持生存這方面她腦袋可是不太夠用的喲!」他在衣袋裡打幾個響指。「我十分清楚,她的的確確身無分文。像樣的朋友也沒有。通訊錄上倒是排得滿滿的,那只不過是人名罷了。那孩子沒有靠得住的朋友。不過她信賴你來著。這不是什麼社交辭令。我想你對她屬於特殊存在。我都有點嫉妒,真的。以前我這人幾乎沒嫉妒過誰。」他輕嘆口氣,再次覷了眼表,「我得走了,在哪裡再見面吧!」
     
    我點下頭,話竟未順利出口。總是這樣。在這小子面前語句難以道出。
     
    其後我給她打了好多次電話。電話因未付電話費已被切斷。我不由擔心起來,去宿舍找她。她房間的門關得嚴嚴的,直達郵件成捆插在信箱裡。哪裡也不見到管理人,連她是否仍住在這裡都無從確認。我從手冊撕下一頁,寫個留言條:「請跟我聯繫」,寫下名字投進信箱。但沒有聯繫。
     
    第二次去那宿舍時,門已掛上別的入居者名牌。敲門也沒人出來。管理人依然不見影。
    於是我放棄努力。事情差不多過去一年了。
     
    她消失了。
     
    每天早上我仍在五處倉房前跑步。我家周圍的倉房依然一個也沒被燒掉。也沒聽說哪裡倉房給燒了。又一個十二月轉來,冬鳥從頭頂掠過。我的年齡繼續遞增。
     
    夜色昏黑中,我不時考慮將被燒毀的倉房。

  • 今田惟吹年齡 在 朱成志的華山論劍 Facebook 的精選貼文

    2019-10-08 08: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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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人生下半場,最大的敵人只剩自己。

    公元714年。這一年,李白還在青城山練劍,杜甫還只是洛水邊的一個頑童。

    一個15歲少年,背著一把琴,提著一支筆走進了盛世下的長安。

    兩年後他以一首《九月九日憶山東兄弟》震撼整個文壇,在盛唐伊始的時候以少年才子之姿,獨步天下。他就是王維。

    當白居易24歲登臨大雁塔,寫下“慈恩寺下題名處,十七人中最少年”的時候,王維21歲就已經狀元及第,名耀整個大唐。

    這是一個開局華麗,風生水起的人生上半場。但是,王維的下半場一開端,就是他人生的滑鐵盧。

    本來作為新科狀元王維有可預見的大好未來,但是卻在無意中犯了唐玄宗的忌諱,一怒之下將他打發去了地方。

    去地方就去地方,年少氣盛的王維雖然滿肚子怨憤,可還真沒太拿得罪了皇帝當一回事。

    他處理起政務也有聲有色,覺得自己在外鍛煉一下也沒什麼不好的。

    好友孟浩然科舉落地,他還安慰道:

    “杜門不欲出,久與世情疏。以此為長策,勸君歸舊廬。”

    老哥,科舉當官太辛苦了,哪有在這青山綠水間待著快活?

    但是,讓王維沒想到的是,他這一次被貶卻足足在地方熬了十多年,直到過了而立之年才忽然發覺:狗日的,你們真得把我忘記了啊。

    王維在《偶然作》中稱:

    “小妹日長成,兄弟未有娶。家貧祿既薄,儲蓄非有素。”

    王維父親早亡,長兄如父,人到中年,作為一家之主的他,自然要挑起照顧整個家族的重擔。

    “新豐美酒鬥十千,咸陽遊俠多少年。”從這一刻開始,那個“孰知不向邊庭苦,縱死猶聞俠骨香”的少年從王維的心底褪去了鋒芒。

    他放下狀元郎的架子,也不再恃才傲物。

    回到長安,王維求見丞相張說(yuè)獻詩,詩中他自比賈誼,懇請張說提攜,“嘗從大夫後,何惜隸人餘。”意思是如果張說能看中他,他甘願做任何工作。

    開元二十三年,三十四歲的王維得知恩師張九齡重任宰相,立刻寫信道:

    “側聞大君子,安問黨與仇。所不賣公器,動為蒼生謀。賤子跪自陳,可為帳下不?”

    一顆急切之心,毫不掩飾。不久後,他便被提拔為八品上的右拾遺。

    作家煙羅說過:“人生下半場,最大的敵人只剩自己。”

    人這一生,前半程年少氣盛,大多數人活得是心氣,覺得自己不可一世;後半程才發現人活的是心態,是自己與自己較勁。

    所以說,人生下半場,千萬別矯情。你越是矯情,失去的越多。

    王維中年的時候,還發生了一件大事。和他患難與共的妻子難產而死,與此同時還有胎死腹中的骨肉。中年喪妻又喪子,人生恐怕很難有比這還要悲慘的經歷了。

    王維這一生留下無數詩篇,流傳至今的就有400多首,但是細細翻閱,你會發現,其中竟然沒有一首是寫給妻子的。

    他難道不愛自己的妻子嗎?

    王維和妻子相遇時,彼此不過十三四歲的年紀,8年後他金榜題名,連公主都有意招為駙馬,可他卻絲毫沒有留戀,大登科後便迫不及待地迎娶了自己的青梅竹馬,迎來小登科。

    他難道不擅長寫情詩嗎?“紅豆生南國,春來發幾枝。願君多采擷,此物最相思。”

    這首詩是王維寫給朋友李龜年的,但是後世之人早已將其看做愛情詩的代表作。

    既然友情都描摹的如此情真意切,一首愛情詩怎能難倒王維這樣一個絕世天才?

    有人說:“沉默的人,愛的最深;沉默的心,傷的最重。”

    回望詩人的世界,寫出“十年生死兩茫茫,不思量,自難忘”的蘇東坡身邊可曾缺少過紅袖添香?

    為妻子寫下“生為同室親,死為同穴塵”的白居易也不乏“櫻桃樊素口,楊柳小蠻腰”的風流。

    唯有王維沒有用文字祭奠自己的愛與悲傷,可史書卻為他這段感情留下一句力重千鈞的批註:“孤居三十年,終生不娶。”要知道,那可是男人三妻四妾皆屬平常的古代。

    王維沒有給妻子留下只言片語,但是他卻用他的餘生證明了自己愛的深沉,傷的刻骨。

    紅塵過往,沒有人握得住地久天長,感情之事豈能盡如人意?尤其是進入人生下半場,生離死別總要走一場。

    有些話,無須多言;有些事,只須去做。最深的愛,最真的情,從來不是表演,也不會矯情。

    公元750年。十五歲出遊,五十歲依然鬱鬱不得志的王維趕回家中探親,然而子欲養而親不待。

    王維的母親臨終前曾問過他一個問題:“知道你的名字為什麼叫王維字摩詰嗎?”

    王維自然明白,“維摩詰”是印度高僧,母親把他的名字拆開來為自己命名,還教他從小就背誦《維摩詰經》。

    “維摩詰”這個名字翻譯過來就是沒有污垢,即“淨”。

    母親學佛幾十年,彷若就是為開導眼前歷遭悲厄打擊的兒子,讓其解脫身心的桎梏。

    要他看開苦樂兩境,淡看是非成敗。人生不如意之事十之八九,有些東西,你越是在乎,越是失去。

    奔波的人生,我們已經用力,盡心,何必還去耿耿於懷。人生下半場,千萬別矯情,經歷的越多,你越會明白,這世上沒有不帶傷的人。

    晚年,王維重新回到政治權力的中心,但是看過了人生無常之後,他不再關心官場上的種種是非。

    晚年惟好靜,萬事不關心。

    自顧無長策,空知返舊林。

    松風吹解帶,山月照彈琴。

    君問窮通理,漁歌入浦深。

    從此後,他有事上朝,無事還家,抽空作作畫兒,鑽研鑽研佛學,悉心經營他在終南山的輞川。

    有心栽花花不開,無心插柳柳成蔭。

    這時的王維官反而做得越來越大,當了太子中允後不久,他又加集賢殿學士,遷太子中庶子、中書舍人,一路扶搖直上,最後官尚書右丞。

    王維的才華毋庸置疑,但這“遲來的輝煌”,有一個重要原因是唐肅宗李亨和他的父親唐玄宗李隆基在賭氣,只要李隆基不喜歡的人,李亨偏偏要重用。

    對此王維心知肚明,可他看破不說破,一邊做好自己的本職工作,一邊過著“明月松間照,清泉石上流”的田園生活。

    朝堂上的爾虞我詐他管不了,也不想管。人生下半場,不糾結,不糾纏,不矯情。捧得越高,摔得越慘。這樣的事情,王維年少的時候早就經歷了一遍。

    滄桑世事,負累幾許,只要緊守住自己的本心就好。

    公元761年,王維在“行到水窮處,坐看雲起時”之中,平靜地告別了這個世界。

    “臨終無病,遺親故書數幅,停筆而化。”

    去世前兩年,王維上表將輞川別墅改為寺院,又將自己職田中的糧食用來為災民舍粥。無論先前的職場生涯如何,王維死的時候確實像一個得道高僧。

    正如陳貽焮先生所說,“他採取了圓通混世的人生態度,半官半隱地生活起來了。”

    王維在魚龍混雜、朝不保夕的官場中,從小吏修煉成詩佛。“我心素已閒,清川澹如此。”

    比起李白的驕傲,杜甫的深沉,王維活得更加灑脫,他就是這樣一個溫柔淡然的模樣,過著普通人的生活。
    人過中年,能讓你揮霍的時間少之又少。不矯情、不做作、不畏懼別人的目光,想要的東西就去爭取,得不到的東西就斷捨離。

    人生下半場,活的就是一份豁達,一份明白:不亂於心,不困於情,不畏將來,不念過往。如是,安好。

    (1)曾國藩說:“天下古今之庸人,皆以一惰字致敗;天下古今之才人,皆以一傲字致敗。”不管在哪個年齡階段,都不要放棄管理身體,不停止學習;哪怕才幹出眾,也要懂得謙遜有禮,心懷敬畏。

    (2)人生下半場,拼的是心態從容,要有“任憑泰山崩於前我自巋然不動”的淡然,努力修煉內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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