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爆卦]人頭帳戶罪是什麼?優點缺點精華區懶人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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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 人頭帳戶罪產品中有135篇Facebook貼文,粉絲數超過1萬的網紅反蔡英文粉絲團,也在其Facebook貼文中提到, 光電餅大家搶/綠能產業油水多 鄉、鎮長涉貪全被逮 雲林口湖鄉長林哲凌(民進黨)涉嫌利用黑道勢力夥同土地開發商,向綠能專案廠商收取回扣,還透過黃金、人頭帳戶洗錢。被依貪汙、財產來源不明等罪嫌提起公訴,移審法院後裁定100萬元交保,限制出境出海。...

 同時也有3部Youtube影片,追蹤數超過1,590的網紅陳泰源-房仲/主持人/歌手/作家/演講師,也在其Youtube影片中提到,210724三立 劣!找人頭詐屋主騙900萬元 無良房仲遭判刑 影片→https://youtu.be/4ZuMg2cwZ7U 建案林立,桃園青埔特區近年來房市炒得火熱,四處都是預售屋大型看板,卻有房仲利用賣家信任騙取鉅款。 記者/洪儀廷、張昱傑 採訪報導……↓ 實際來到該名房仲網路上登記的公...

人頭帳戶罪 在 余木木 ?| 自我成長 | 語錄 | 心靈雞湯 Instagram 的最佳解答

2021-08-03 14:41:43

🌻 故事請看內文 🌻 我們從小就被教育要力爭上游、要出人頭地。學生時期要考取好成績,再年長一點,要找到實習機會、要拓展人脈,到投身社會了,又要找到好的工作,成為人上人。彷彿在人生的每一個階段,我們都被教導要成為最好的自己,那誰又有曾教過我們,要成為真正的自己? 大學畢業後,我有幸進了一間大公司,...

人頭帳戶罪 在 HK Foodies?and Always More❣窮遊 Instagram 的最讚貼文

2021-02-02 10:20:17

11/1-17/1 新聞概要 11/1 -理大圍城衝突被指向警掟汽油彈,哈薩克籍浸大生罪名不成立 -法官練錦鴻要求黃口罩律師及旁聽者離庭 -輕度智力障礙男藏鐳射筆襲警罪成,母庭上嚎哭;官指智力低下亦應懂分辨對錯 -三青年被指「裝修」滙豐,22歲學生刑毀及抗拒警員罪成;另二人脫罪 -張舉能接任終院首...

人頭帳戶罪 在 張庭律師《法律庭看聽》 Instagram 的最佳解答

2020-05-01 11:40:28

【當心詐騙,歡迎分享】 切勿聽信他人指示提供「#帳戶、#提款卡、#提款卡密碼」 否則會淪為詐騙集團的 #人頭帳戶, 而有背負 #幫助詐欺 刑責的風險。 . . ▲詐騙集團是如何把帳戶騙到手的? 以提供 #打工機會,假稱帳戶是供公司作帳之用,或 #協助申辦借款,需要做資料評估等等名義,誘騙提供帳戶、...

  • 人頭帳戶罪 在 反蔡英文粉絲團 Facebook 的精選貼文

    2021-09-29 09:32: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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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光電餅大家搶/綠能產業油水多 鄉、鎮長涉貪全被逮
    雲林口湖鄉長林哲凌(民進黨)涉嫌利用黑道勢力夥同土地開發商,向綠能專案廠商收取回扣,還透過黃金、人頭帳戶洗錢。被依貪汙、財產來源不明等罪嫌提起公訴,移審法院後裁定100萬元交保,限制出境出海。

  • 人頭帳戶罪 在 Facebook 的精選貼文

    2021-08-21 12:07: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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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國官媒《人民日報》的微博帳戶周一(16日)轉發央視宣傳片《60秒了解塔利班是甚麼組織》,並附上文字說明,迅速登上熱搜榜排行的第五位;然而其簡介卻隻字不提塔利班這廿多年來從事的恐怖主義活動,連中國網民都質疑,為何隻字不提「剝奪女性權利」、「割人頭斬首」以至「炸掉巴米揚大佛」的「宗教極端主義」云云,結果引來中國網民的不滿,指官媒為「國際恐怖組織」洗白,最終令其不足24小時內自行刪文。

    然而,香港特區警察卻於同日宣布拘捕四個香港大學的學生會領袖,指其早前在會議上通過一項動議,對一名刺傷警察後自殺的男子默哀,是犯了《國安法》下「宣揚恐怖主義」的罪名──為死者默哀就已經是「宣揚恐怖主義」,而反之國際知名,殺死殺傷無數的頭號國際恐怖主義組織,卻可以得到官媒的宣揚,而不會違反同一條中國《國安法》,這種雙重標準,當然令市民大開眼界。

    得到官方認證,與官方合照的塔利班,就是國際友人;反之為個別人士默哀,就變成「宣揚恐怖主義」,這就是今日香港特區邏輯下的現實──凡事的道理,就是看官方的取態如何;官方認為是友人,恐怖份子也可以變成國賓;官方認為是敵人,就是發言也會變成恐怖份子,這就是香港今日的現實。

  • 人頭帳戶罪 在 鏡週刊 Facebook 的最佳解答

    2021-08-20 13:13:51
    有 5 人按讚

    自己兒子和媽媽的帳戶都被他拿來利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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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人頭帳戶罪 在 陳泰源-房仲/主持人/歌手/作家/演講師 Youtube 的精選貼文

    2021-07-27 13:55:05

    210724三立 劣!找人頭詐屋主騙900萬元 無良房仲遭判刑
    影片→https://youtu.be/4ZuMg2cwZ7U

    建案林立,桃園青埔特區近年來房市炒得火熱,四處都是預售屋大型看板,卻有房仲利用賣家信任騙取鉅款。

    記者/洪儀廷、張昱傑 採訪報導……↓

    實際來到該名房仲網路上登記的公司地址已經人去樓空,這名房仲捲款潛逃後來落網、判決出爐,不法獲利全都被沒收。

    2016年陳姓屋主委託潘姓房仲賣一棟公寓二三四層樓,房仲嫌卻偽造假買賣契約自行簽下屋主的姓名,再找來彭姓女友人當買方的人頭,房仲接著找來羅姓下屬裝成買家帶去屋主簽約買四樓,拿到屋主的身份證跟印章之後就跟彭姓女子在假契約上蓋章,再去辦過戶,成功貸得900萬元。

    房仲業者/陳泰源 表示:潘姓房仲不單單只是欺騙陳姓屋主,他連朋友彭姓女子也都一併地欺騙。

    不過900萬元匯到彭姓女子帳戶,為了把錢拿到手,潘姓房仲再跟屋主謊稱有人想要買二樓但是款項還沒有下來,他請朋友先把900萬元先匯到屋主的帳戶,騙他確信房屋的價值之後再請屋主把錢匯回來潘姓房仲的帳戶,最後害得屋主900萬元跟房子兩頭空。

    房仲業者/陳泰源 表示:(買房建議)採用的是銀行的價金信託或建經公司的履約保證。

    因為積欠百萬債務,房仲動起歪腦筋、故佈疑陣,在朋友、屋主面前當起雙面人,目的為的就是讓錢轉入他的口袋,涉犯詐欺、偽造文書等罪被判1年10個月徒刑,還連累朋友跟同事通通吃上官司。

    部落格→https://taiyuanchen1223.blogspot.com/2021/07/210724-900.html

  • 人頭帳戶罪 在 公視新聞網 Youtube 的精選貼文

    2021-05-10 14:18:44

    近年來,不知情的民眾成為詐騙集團人頭帳戶的詐欺案層出不窮,但司改會指出,在司法實務上,法院對於故意的認定標準不一、非常寬鬆,可能導致弱勢的受害者無力辯護,而被判有罪,造成許多冤案產生。因此今天到國家人權委員會陳訴,希望改正司法界系統性的問題。

    詳細新聞內容請見【公視新聞網】 https://news.pts.org.tw/article/5253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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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人頭帳戶罪 在 王炳忠 Youtube 的最佳貼文

    2018-01-10 11:38:45

    今天(9日)下午正式控告周玉蔻女士,刑事自訴周女涉犯洩密及加重誹謗罪,民事具體求償新台幣1487000元。

    我在提告前發表宣言,提告不只為了我和全家人的清白,也為台灣的輿論環境掃除空污,為台灣的新聞工作者爭回被敗壞的尊嚴!

    很遺憾有網友到現在還在扭曲,說什麼我提告「洩密」等同承認周女士的指控是真的?!我講得明明白白,「洩密」指的是周女士在地檢署公布前,就已多次洩漏「戰時管用」這四個和後來新聞稿上相同的字。連我被問訊時都沒看到的資料,周女士從何得知?她說不是檢調,而是被問訊的軍人?那事情就更嚴重,周女士可以直通「軍事機密」?

    至於周女士所謂「有500萬台幣等值的外幣匯入王炳忠父親帳戶,用來為中共發展組織、訓練軍隊」的不實指控,在我揚言提告後,周女士回應「北檢起訴書可茲佐證」。但且不論1月2日北檢發布的是「偵結新聞稿」而非「起訴書」,該新聞稿從頭到尾都沒有周女士所說500萬等值外匯的內容,周女士憑空捏造,無中生有,已是不爭的事實。

    早就不記者多年的周女士,頂著「資深媒體人」頭銜胡謅亂咬,已是法院認證的誹謗慣犯。就在我提告後兩小時,法院判決周女士污衊馬前總統收受頂新獻金案,周女士須賠償百萬並登報道歉。這位周女士可說是一犯再犯,法官諄諄訓勉可見並無效果,請求法院從重量刑。

    -----------------------------------
    本人並發表宣言如下:

    所謂「資深媒體人」周玉蔻周女士,早已不是記者多年,卻沉迷不實爆料不思悔改,一旦被告就以採訪自由推託責任,不僅信口雌黃傷害他人,更敗壞全體新聞工作者名聲,踐踏台灣媒體人尊嚴。

    周玉蔻周女士,是中華民國法院認證的誹謗慣犯。從郭台銘先生的「三億男案」,到馬總統新台灣人基金會遭受到的不實指控,法院都已判決周女士敗訴賠償,公開道歉。周女士汙衊馬總統收受頂新二億元案,更經法院判決定讞,誹謗有罪,周女士沒有以坐牢自證清白的氣魄,低調易科罰金,飛奔英國,閃避媒體。

    法官說,希望她爾後記取教訓,謹慎處理,本於專業給予民眾正確的事實認知,量刑不必從重。很遺憾的,周女士顯然仍無悔意,更不願改頭換面、重新做人,直到今天,依然如馬總統所言,「口沒遮攔、恣意汙衊、從不查證、毫無責任」,故請求法官從重量刑,並准許本人之具體求償新台幣1487,000元,作為本人家人之精神撫慰,以及捐助公益回饋社會,購買弱勢團體產品與大眾分享。

    周女士總以對方是財團或總統為由,塑造自己被打壓形象,但本人在她面前絕對是小人物,因為早在我還在讀小學時,周女士就已是驚動社會的話題人物,掌握媒體顛倒眾生。身為大人物的周女士,有資格可憐我這個小小政黨工作者,但我不敢可憐周女士,只敢努力透過我的提告,為所有可敬的新聞工作者爭回尊嚴,為台灣被汙染的輿論環境掃除空汙,為我個人及全家人的清白討回公道!

    王炳忠
    中華民國107年1月9日

    (感謝陳麗玲律師一路相挺!並感謝到場關心的民眾及媒體朋友們!)


    王炳忠認證粉專:https://www.facebook.com/bingzhong.wang/
    王炳忠微博:http://weibo.com/16118641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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