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爆卦]人頭帳戶判刑是什麼?優點缺點精華區懶人包

為什麼這篇人頭帳戶判刑鄉民發文收入到精華區:因為在人頭帳戶判刑這個討論話題中,有許多相關的文章在討論,這篇最有參考價值!作者iamhsg (我最愛布丁了~)看板Bank_Service標題[新聞] 不景氣 人頭戶 管不住...



http://udn.com/NEWS/FINANCE/FIN4/3929744.shtml

不景氣 人頭戶 管不住

【聯合報╱記者孫中英/台北報導】 2007.07.16 06:12 pm

詐騙集團誘騙遊民等社會底層民眾出賣帳戶,其中郵局帳戶行情最好,一個帳戶價格

高達一萬二千元。

出賣個人金融帳戶有錢可賺,不少遊民、單親媽媽需金孔急,將帳戶以區區數千元賣

給詐騙集團,詐騙集團透過這些人頭戶吸金,每月犯罪金額以新增四億元的速度成長。

根據警政署刑事警察局的資料,台灣每個月,詐騙集團透過人頭帳戶「詐騙所得」超

過四億元。銀行業者承認,嚴格管理新開戶,只讓「好人」開戶更麻煩,管不住民眾

販賣人頭戶,就看不到管理成效。

刑事局警官說,遊民、單親媽媽最容易出賣帳戶,這兩種社會底層人缺錢,有些詐騙

集團會直接到低收入戶或貧民社區向住民集體收購。這些人就賣自己過去在銀行或郵

局開設、但很久沒動用的「靜止戶」,郵局超過五年沒有提存紀錄的靜止戶將近五百

萬戶,占郵局開戶總數一成二。

各銀行平均總開戶數的一成是靜止戶,若將全體金融業的靜止戶加總,保守估計超過

一千萬戶,若出賣戶頭始終無法控管,這些靜止戶變成人頭戶的機率相當高。

詐騙集團會登分類廣告,或在網上收購人頭戶。只要不是問題金融機構,一個帳戶可

賣三到六千元,郵局帳戶,一個更高達一萬二千元,「行情」最佳。主要是郵局據點

最多,又有許多ATM,詐騙集團可行騙全台各角落。帳戶除了賣,還可租,網路廣告

徵出租帳戶,十天給一萬元。

個人出賣帳戶幫助詐騙集團恐嚇取財,是犯法行為。刑法已重新修正,針對民眾出售

這種「自願性人頭帳戶」,可判刑三到六個月有期徒刑、得易科罰金。法院通常雖會

判緩起訴,但要當事人繳處分金,這些處分金都是上萬元。

經濟不景氣,過去長年不動的靜止戶,最起碼還有個三、五千元在帳戶中,但現在郵

局近五百萬戶靜止戶,平均一戶餘額才一百七十七元。

【2007/07/16 聯合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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