雖然這篇人身保險商品審查應注意事項第3點鄉民發文沒有被收入到精華區:在人身保險商品審查應注意事項第3點這個話題中,我們另外找到其它相關的精選爆讚文章
在 人身保險商品審查應注意事項第3點產品中有1篇Facebook貼文,粉絲數超過2萬的網紅呂翊榮的財經讀書會,也在其Facebook貼文中提到, 為何說是福音? 對於【不慎】失效,經復效後突然出現體況的保戶,確實有重大幫助!至於【不慎】的原因很多,可能是故意,可能是無意,也可能是業務員轉換或忘卻提醒! 保險局站在消費者的立場,就出發點是好的! 壽險業者並非全然被動要承擔全部道德風險! 1) 醫療總歸戶系統掌握病況 2) 保費精算...
人身保險商品審查應注意事項第3點 在 呂翊榮的財經讀書會 Facebook 的最佳貼文
為何說是福音? 對於【不慎】失效,經復效後突然出現體況的保戶,確實有重大幫助!至於【不慎】的原因很多,可能是故意,可能是無意,也可能是業務員轉換或忘卻提醒!
保險局站在消費者的立場,就出發點是好的!
壽險業者並非全然被動要承擔全部道德風險!
1) 醫療總歸戶系統掌握病況
2) 保費精算與費率調整
3) 生調與核保....
=============================================
由於消費者保護意識抬頭,保險局決定更進一步,最快自今年九月起,將癌症險及重疾險的復效等待期也取消,亦即,未來台灣所有醫療險商品都不會再有「復效等待期」。
保險局所持理由是,
1) 客戶在投保之初,體況已經壽險公司核定,儘管保單可能因為沒繳費停效,但客戶在申請保單復效後,理論上保戶體況不應再被重新檢視。
2) 保險局已要求壽險公會修改人身保險商品審查應注意事項第七十八條,基於法規不回溯既往原則,將限於修正公告實施後的新契約適用。
● 但有壽險業者擔心,
1) 癌症險和重疾險也取消【復效等待期,可能會有道德風險狀況】;
2) 即保戶【a.投保後】【b.身體若出現不適】,【c.可能故意不繳保費,讓保單停效】,【d.但在期限截止前申請復效,因為不須再等待九十天,即使體況已變化也可獲得理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