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也是看法白才知道:為什麼美國人可以合法擁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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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 3 月中,美國喬治亞州亞特蘭大發生槍擊案,造成八人死亡,其中包括六位亞裔女性,警方評判本次事件是出於種族仇恨,而美國擁槍政策問題再次浮上檯面。
那到底為什麼美國憲法要保障民眾合法擁有槍枝的權利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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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美 13 州從英國獨立之後,開...
#我也是看法白才知道:為什麼美國人可以合法擁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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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 3 月中,美國喬治亞州亞特蘭大發生槍擊案,造成八人死亡,其中包括六位亞裔女性,警方評判本次事件是出於種族仇恨,而美國擁槍政策問題再次浮上檯面。
那到底為什麼美國憲法要保障民眾合法擁有槍枝的權利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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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美 13 州從英國獨立之後,開國元勳們不斷思考如何避免軍事獨裁者產生,因此初步認為只有在外國作戰的時候,才允許政府提高軍隊戰力。
且為了應付突如其來的入侵者,或在其他緊急狀況下能及時做出反應,政府平時可以藉由普通平民組成的「民兵」,讓他們擁有武器,並接受一些非全職的無償軍事訓練。
但回歸現實,一旦真的發生戰爭,不可能有多餘的時間好好訓練一支軍隊,也不可能只單靠民兵來捍衛國防。1787 年,制憲會議決定,允許聯邦政府擁有幾乎不受限制的權力,以建立和平時期的常設軍隊,並規範民兵。
1789 年,美國國會接續通過了 10 條憲法增修條文,也是當今重要的美國人權依據。
其中第 2 條規定:「紀律良好的民兵隊伍,對於一個自由國家的安全實屬必要;故人民持有和攜帶武器的權利,不得予以侵犯。」
換句話說,美國憲法確認,聯邦政府不得侵犯人民擁有和攜帶武器的權利
然而,增修條文通過後,美國卻逐漸不再仰賴民兵來捍衛國防,聯邦軍隊則慢慢取代州的民兵,兩百年來也幾乎沒有適用第 2 條的機會。
條文限制了聯邦政府管制槍支的權力,但也沒有直接賦予民兵以外的個人在憲法上擁有槍枝的權利,所以各州政府仍有空間,自行制定槍枝管理的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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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法官的意見
1934 年,國會通過了《國家槍枝法》(National Firearms Act,簡稱 NFA),這是美國的第一部聯邦槍枝管制的立法,該法律要求持有某些槍枝應進行註冊,政府並可以對槍枝的銷售和製造徵稅,也限制人民持有和銷售機槍、削短型散彈槍等高風險的武器。
1939 年的 United States v. Miller 案中,叫作 Miller 的當事人在州際貿易中運送一枝未註冊的削短型散彈槍,被法院認為違反 NFA,但 Miller 認為 NFA 違反第 2 條。
聯邦最高法院指出,NFA 規範削短型散彈槍在州際銷售和運輸並未違反第 2 條,因為該條之所以允許擁槍,是出於「紀律良好的民兵」的考量,「持有削短型散彈槍」一事與前面考量之間並沒有合理關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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擁槍是美國人權
2000 年後,華盛頓 DC 特區有以下的法律規定:禁止攜帶未經登記的槍枝,並禁止註冊手槍(handguns);此外,該等法律還規定合法註冊的槍枝持有人必須讓槍枝保持在未上膛、未組裝或上扳機鎖的狀態,除非槍枝用於營業場所或合法娛樂活動中。
有位名叫 Heller 的人,因幫自己家中的手槍申請執照被拒絕,所以主張相關法律違反第 2 條。
2008 年,聯邦最高法院這次則認定(District of Columbia v. Heller),禁止註冊手槍以及規定留在家中的槍枝需拆解或上扳機鎖,違反了第 2 條的精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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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法官們態度一轉又是為了什麼?
法院認為:第 2 條提到「民兵」只是宣示性的用詞,不應該過分限縮在軍隊中服役的人,立法當時之所以使用「民兵」一詞,只是要強調所有能夠被徵召服役的健全人。
到此,第 2 條應該被理解為「保障個人擁有和攜帶武器的權利,以利隨時的防禦需求」。所以,禁止使用手槍(一種通常用於保護目的的武器),並禁止槍枝在家庭(傳統上需要保護的區域)內保持功能正常的規定,違反了第 2 條。
不過,持不同意見的大法官卻認為,第 2 條是出於「軍事」使用目的,未涉及自衛狀態下使用槍枝的權利。
即使增修條文保護了個人擁有武器自衛的權利,也應允許政府禁止在高犯罪率城市地區使用手槍。
2010 年,伊利諾伊州芝加哥市的禁槍令,又再次被聯邦最高法院以五比四否決(McDonald v. Chicago)。最高法院仍然認為,自衛權是一項基本且根深蒂固的權利,藉此保護個人免受侵害。
即便近年槍擊案頻傳,許多聲浪檢討美國的擁槍政策,仍有許多美國民眾根深蒂固地擔憂如果政府禁止擁有槍枝,那某天發生危險要怎麼保護自己。就像死刑在許多台灣人心中的地位不能動搖般,該如何適度管制槍枝,在美國還有好長一段對話的路途要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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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白話文運動 #美國 #TheSecondAmendment
人民自衛槍枝申請 在 Unlock Iceland 島語覓密 Facebook 的最佳貼文
【近三分之一的冰島人擁有槍枝,但槍枝犯罪率是零,冰島如何做到的?】
近日美國拉斯維加斯再傳出撼動全球的槍擊慘案,槍枝管制的問題又再一次被提出討論。
美國近代歷史上發生了許多駭人聽聞的槍枝犯罪,你以為這是因為美國槍枝氾濫所導致的嗎? 其實在冰島,民眾擁有槍枝的比例可能會高到讓你無法置信!
在冰島,槍枝的數量約有9萬,在一個人口只有34萬的小國,換算下來,持槍率將近30%,但是多年以來,與槍枝相關的犯罪卻是零。在冰島,警察執勤時都不配槍,冰島也一直都是全球最安全、犯罪率最低的國家之一。冰島究竟是如何辦到的呢?
首先,在冰島要能夠合法擁有槍枝,是一件不簡單的事:申請的程序複雜且嚴苛。
為了要合法擁有槍枝並取得狩獵執照,冰島人必須先繳交書面資料至不同的機構:警察局、地方法院、環保署等。申請人必須要證明他們沒有任何犯罪前科、並需由醫生診斷評估,證明他們的心智健全,且擁有良好的視力。他們還必須購買和閱讀兩本書,參加為期三天的課程,並在槍枝安全、槍枝管理,與哪些動物可以獵殺、何時可以狩獵等相關考試試題,答對題數75%以上,才能獲得執照。一旦冰島人終於取得執照了,他們還必須證明他們擁有槍枝保管箱,可以把持有的槍枝放置在內並上鎖。除此之外,還要有一個遠離槍枝保管箱的獨立空間,專門用來放置彈藥。這些檢查都會由相關單位執行,一點都馬虎不得。
其次,是「槍」在各國文化上的意義大不同。
在美國,槍枝被視為是一種自我防衛的工具,因此通常槍枝持有者會將其放置在輕易可得之處,卻也因此導致更多槍枝擦槍走火或是意外殺人事件。反觀在冰島,持槍的目的絕對不是為了要自衛或是拿來瞄準別人的腦袋,而是完完全全僅為了狩獵。非狩獵的情況下,槍枝都是乖乖躺在上了鎖的保管箱內。在冰島人民的觀念裡,他們不需要擁有槍枝來保護自己與家人,他們認為「保國衛民」是警察的工作。
最後,UNLOCK ICELAND 認為,是冰島社會的緊密連結,造就了冰島極低的槍枝犯罪率。
在這個人口只有34萬的小島國,消息流通迅速,小社會也拉近了人與人彼此之間的關係。長久以來,冰島人為了能在凜冽漫長的寒冬環境中獲得依靠,居民之間會互相依賴,依賴感逐漸養成了冰島社會互相信任、互相幫助的生活模式。在冰島,人情味是濃厚的、人性是善良美好的,而因此,犯罪是罕見的。
人民自衛槍枝申請 在 元照出版 Facebook 的最佳解答
📌保護規範理論與公法上請求權 http://qr.angle.tw/wl2
✔概念:行政法、保護規範理論
✔關鍵字:公法上權益、撤銷訴訟、課予義務訴訟、給付訴訟、保護、規範理論、訴訟權能
乃人民及機關團體得否依自衛槍枝管理條例第3條規定申請持有槍枝,此涉及保護規範理論之操作。
🔎詳細內容 http://qr.angle.tw/wl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