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爆卦]人事獎懲系統是什麼?優點缺點精華區懶人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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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事獎懲系統 在 Workforce 勞動力量 Instagram 的最佳解答

2021-08-02 18:58: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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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事獎懲系統 在 三歲看世界 Instagram 的最讚貼文

2021-07-11 09:57: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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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人事獎懲系統 在 Workforce勞動力量 Facebook 的最佳解答

    2021-07-21 11:46: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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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嗨嗨大家,今天的貼文是跟 法律百科 Legispedia 合作的最後一篇貼文了,嗚嗚嗚時間過得好快,不曉得先前的合作貼文有無帶給大家一些幫助呢?最後一篇貼文,想要來分享有關於勞動檢查的議題,對於許多雇主而言,維持公司營運與人事管理需要耗費相當心力,若此時又遇到勞動檢查,無疑是雪上加霜,今天Workforce勞動力量為大家整理了,若遇到勞檢應該要準備的資料。如果有興趣的讀者,就跟著一起往下看看吧

    ❶勞工名卡(勞基法第7條)
    無論是取名為人事資料表、員工檔案或甚至履歷表,只要有記載員工的姓名、性別、出生年月日、本籍、教育程度、住址、身分證統一號碼、到職年月日、工資、勞工保險投保日期、獎懲、傷病及其他必要事項,都可作為法定的勞工名卡。另外也應注意,勞工名卡要保存到員工離職後五年,違者處2萬元以上30萬元以下罰鍰。

    ❷員工名冊
    老闆們除了要幫個別員工準備勞工名卡外,也應準備好員工名冊,讓主管機關可以快速地知道你的公司總共有多少員工,雖然法令是規定其內容應包括勞工「到職、離職、出勤工作紀錄、工資、每月提繳紀錄及相關資料」,不過實務上也有許多公司是將員工名冊與勞工名卡合而為一,以系統來管理與調閱這些資訊,而就算是沒有出勤管理系統的公司,至少也能以excel表單來記錄,也才不會在有需要時又得花時間東翻西找。(勞保條例第10條規定,受檢時拒不出示名冊者可處6千元以上1萬8千元以下罰鍰;勞工退休金條例第21條規定,未置備名冊可處2萬元以上10萬元以下罰鍰。)

    ❸勞動契約(勞基法施行細則第7條)
    雖然法令並未強制規定勞動契約應以書面方式簽署,這也意味著勞資雙方以「口頭」方式約定也會成立(精確一點的說法是勞動契約屬於諾成契約,不以書面為必要),但如果沒有白紙黑字寫下約定的細節的話,未來雙方就很有可能會因為沒有明確約定勞動條件而產生爭議,所以最好還是能在員工到職時以白紙黑字講清楚權利義務,必要時也才有依據可循。

    ❹出勤紀錄(勞基法第30條第5項、第6項)
    不管是用傳統打卡、簽到、電子刷卡、指紋或虹膜辨識,出勤紀錄最重要的是記錄下員工上下班的時間,發生爭議時就可用該紀錄作為認定工時的依據。如果沒有依法置備出勤紀錄並至少保存5年以上,就可能會面臨到9萬元以上45萬元以下罰鍰,請雇主們要特別留意。

    ❺工資清冊(勞基法第23條)
    除了工作時間要有出勤紀錄作為依據外,雇主發給員工的薪資中有哪些項目,減掉了哪些法令規定可扣除的項目,實際上又發給了多少的薪資,這些細節都應在工資清冊中呈現,並應能詳細說明各項金額是如何計算而得,例如加班費、全勤獎金或勞保費自付額,如果都能讓員工清楚地知道這些項目的計算過程,對公司的信賴程度也會隨之提升。

    ❻工作規則(勞基法第70條)
    雖然依照法規是聘僱滿30人以上的事業單位才需要製作,並將其送交給勞政機關核備,不過工作規則是整個單位將人事管理制度書面化的最佳實現方式,並能將法令中並未明確規範的考勤規則、請假程序、獎懲制度及升遷方式明定出來,成為屬於自己公司的一部「法律」(當然,還是不能與國家的法令抵觸),當今天有勞資爭議發生時,備好相關證據便能依規定辦理,即使要走到調解或訴訟也都不必擔心站不住腳。

    ❼勞資會議紀錄
    依照勞基法第83條規定,事業單位應定期召開勞資會議,當面臨勞檢時,便可提出該會議紀錄作為有依法開會的證據。雖然目前未依法召開勞資會議並無罰則,但是有一些制度例如延長工作時間、變形工時、女性夜間工作、彈性調整加班時數上限等都需要經過勞資會議同意才可以施行(沒有組織企業工會的話),因此如果受檢時拿不出這些資料,很可能會被認定這些彈性措施是無效的而被處分。

    其實看完上面的敘述,應該不難發現這些都是依照相關法令規定,雇主應置備的文件,平常若有準備好,遇到勞動檢查其實也不必太心慌(人資也不必臨時加班加到想哭)。那如果你想知道準備假資料會有什麼風險的,請再去 @法律百科 那邊看看貼文,他們有做了詳細的說明唷:)

    最後想好好的感謝法律百科,從前置溝通到後來的貼文呈現,都花了許多的心思:)也要謝謝讀者的陪伴與支持,如果有什麼其他想了解的議題,也都歡迎私訊Workforce勞動力量唷!祝大家一切安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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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人事獎懲系統 在 Facebook 的精選貼文

    2021-06-07 10:40: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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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徵才機關:屏東縣東港戶政事務所
    人員區分:一般人員
    官職等:委任第4職等至第5職等或薦任第6職等
    職系:綜合行政
    名額:1
    性別:不拘
    工作地點:90-屏東縣
    有效期間:110/06/07~110/06/09
    資格條件:
    一、國內(外)大專以上學校畢業。
    二、公務人員考試及格,具備綜合行政職系法定任用資格之公務人員,銓敘審定合格實授委任第4職等(含)以上資格人員,無特考特用限制調任情事者。
    三、有服務熱忱,須熟諳電腦操作,具戶政工作經驗者尤佳。
    四、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8條第1項第1款至第8款及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第21條第1項所定不得任用之情事及無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各款情事之一者;且品操優良,無不良紀錄者。
    工作項目:
    戶政相關業務。
    工作地址:
    92844屏東縣東港鎮新生三路175號(屏東縣東港戶政事務所)
    電子地圖
    聯絡E-Mail:a150316@oa2.pthg.gov.tw
    聯絡方式:
    一、意者請公告期限內於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事求人網站線上應徵本職缺,並同意開放履歷供徵才機關調閱功能,另將下列資料掃描上傳:
    (一) 公務人員履歷表:請確認履歷資料完整性並更新個人簡要自述(附照片並詳填聯絡電話、個人簡要自述頁不可空白且填表人欄請親自簽名)。
    (二)現職派令及最近一次銓審函。
    (三)考試及格證書及最高學歷證件。
    (四)最近3年考績通知書。
    二、未完整上傳前述附件資料者,將以資料不齊全,無法參加甄選處理。檔案超過系統要求,請將證明文件email至a150316@oa2.pthg.gov.tw,信件主旨請註明「應徵屏東縣東港戶政事務所戶籍員職缺」。
    三、本次甄選正取1名,備取1名,未錄取者恕不另行通知,亦不退還證件。應徵人員均不適當時,從缺。
    四、請務必填寫正確電子郵件及手機號碼,俾利本所聯繫報名人員。
    聯絡資訊:
    1. 聯絡人:人事管理員邱小姐。
    2. 地 址:92844屏東縣東港鎮新生三路175號
    3. 電 話:08-8322871轉22
    職缺類別:
    須具公務人員任用資格職缺
    履歷調閱資料:
    訓練日期區間:
    獎懲日期區間:
    考績年度區間:
    個人全部資料
    * 請注意:本職缺啟用應徵人員調閱履歷功能,應徵者需同意開放履歷給徵才機關調閱 公務人員應徵作業說明

  • 人事獎懲系統 在 我的紫袍夢-3年9月的檢察官日誌 Facebook 的最佳解答

    2021-05-11 20:0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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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噹噹噹~各位《扭曲的正義》讀者:
    看完《扭曲的正義》最後一章節(第三部媒體幻象–第十章跨越倫理界線–媒體大秀場(二)—冒險衝鋒、按讚換嘉獎)後,依然意猶未盡嗎?
    續集來囉~
    〈松山分局之亂番外篇:警局社群操作,暴露公部門扭曲的「小編文化」〉全文看這裡 ➡ https://bit.ly/3hpkOAa

    如我們粉專日前預告的:
    在這篇文章中,作者將體系中幾乎是「公開的秘密」但多數人敢怒不敢言的「獎懲不公」現場,赤裸裸的癱在陽關之下:

    〔依照警界內部透露的資訊,臺北波麗士是由臺北市政府警察局公關室的警官擔任「小編」,並由長官「審核」貼文內容。真正的成立目標是以「行銷局長等長官」為主,而不是為市警局向市民進行正確的法治與政策宣導,觀看粉專大頭照以及貼文可見一斑。......

    ......我們的公部門......還制定「新媒體」敘獎辦法,發布貼文的獎勵還比在第一線腳踏實地的辦案還要豐厚,敘獎標準還是內部自己說了算,#一年可以記高達上百支的嘉獎。

    然而,2019年4月,難堪的事情發生了,該警局重用、專責製作影片的小編因為 #涉毒 而遭松山分局「自己人」查獲,從他身上搜出二級毒品,這位警官因此被記兩大過免職,經媒體報導,一時之間震驚警界。

    但這則醜聞並沒有讓警方開始檢討浮濫的「小編獎勵」以及不當拔擢、升遷與警紀問題,警局高層已經被粉絲數量迷得七暈八素,甚至想要更進一步製作「直播」宣傳,於是需要更多的警職人員加入「壯大小編」的行列。警局甚至每年統計與更新「#小編人才資料庫」,取才之道不是討論哪位警官或警員具有良好的學識素養、能夠向民眾進行法治宣導與溝通,反而著墨在攝影、剪接等業餘技能。

    除了以上提及臉書粉專貼文記嘉獎的「新媒體」敘獎辦法外,警局另外還針對IG與Youtube設置獎勵辦法,以觸及率、觀看數、按讚數等作為敘獎標準。更荒謬的是,連只出一張嘴、壓根沒有耗費心力剪接製作影片的長官,假借「督導」之名便可一起「#連帶敘獎」,這種浮濫獎勵方式,和在第一線勤勤懇懇辦案的員警相較之下,是非常明顯的獎懲不公,然而,在警界的醬缸文化之中,人人卻敢怒不敢言。〕

    ......

    〔......近年來,警界有一種莫名奇妙的勤務,叫做「幫粉專按讚」,而且「按讚可以記嘉獎」,......許多基層員警為了達到這種莫名其妙的目標,不得不一人申請好幾個帳號來滿足長官發派的「任務」。〕

    〈松山分局之亂番外篇:警局社群操作,暴露公部門扭曲的「小編文化」〉全文看這裡 ➡ https://bit.ly/3hpkOAa

    〔這些擔任小編的警官、製作「愛與鐵血」影片與圖片、經營「新媒體」的資源與時間,都是我們的公務資源,也是我們納稅人集體所貢獻的預算。當政府機關操縱著我們所貢獻的公務資源,將之作為造神、升官、甚至愚弄大眾的工具時,這還是一個健全的民主法治國家公務系統與民眾溝通的方式嗎?

    由衷希望我們的中央與地方民意代表,與其在地方上遊走在「為民服務」與「關說」之間,不如好好善盡監督行政體系的本業,在立法院與地方議會好好注意我國高階文官是如何濫用公務資源,而形成扭曲的「小編文化」吧!〕

    〈松山分局之亂番外篇:警局社群操作,暴露公部門扭曲的「小編文化」〉全文看這裡 ➡ https://bit.ly/3hpkOA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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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關於扭曲的「小編文化」、「按讚記嘉獎」等藏污納垢的問題,請見:
    《扭曲的正義:檢察官面對的殘酷真相,走向崩潰的檢警與媒體》,第251頁以下:https://bit.ly/3f7iOt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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