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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 交通裁罰基準表產品中有28篇Facebook貼文,粉絲數超過5萬的網紅周春米 立委,也在其Facebook貼文中提到, 前幾天大法官作出釋字807號解釋,這是一號關於性別平權的憲法解釋,今天的春米法律教室,春米來跟大家分享這號解釋的始末,跟代表的意義。 勞動基準法規定,雇主如果要讓女性勞工在晚上10點到隔天早上6點這段時間工作,必須要先經過工會或勞資會議同意,而且還要提供必要的安全衛生措施、交通工具或宿舍。 如果...
同時也有1部Youtube影片,追蹤數超過0的網紅7Car小七車觀點,也在其Youtube影片中提到,立法院日前預告《違反道路交通管理事件統一裁罰基準及處理細則》修正,預計 7 月 1 日起,駕駛人不讓救護車及消防車優先通行而造成患者或受困人士死亡者,處新台幣 6 千至 9 萬元罰鍰並吊銷駕照。救護車來了第一時間該怎麼做?如果因為禮讓救護車吃罰單,該怎麼申訴?來聽聽本周的《主廚特餐》有哪些建議吧! ...
交通裁罰基準表 在 1分鐘法律教室 Instagram 的最佳解答
2021-09-10 22:09:53
上週五(110年8月20日),大法官做出一號關於性別平等的大法官解釋(807號),以下來簡單介紹這號解釋的內容。 一、案例事實 勞動基準法第49條第1項規定:「雇主不得使女工於午後10時至翌晨6時之時間內工作。但雇主經工會同意,如事業單位無工會者,經勞資會議同意後,且符合下列各款規定者,不在...
交通裁罰基準表 在 ??????(貳拾貳) Instagram 的最佳貼文
2021-07-11 10:01:08
驗車文-相關法規說明 壹、 依據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十六條第一項第二款之敘述:「除頭燈外之燈光、雨刷、喇叭、照後鏡、排氣管、消音器設備不全或損壞不予修復,或擅自增、減、變更原有規格『致影響行車安全者』。」即要符合以上敘述『設備不全或損壞不予修復』或是『擅自增、減、變更原有規格致影響行車安全』之情...
交通裁罰基準表 在 小世界新聞 Instagram 的最佳解答
2021-07-11 10:32:42
#20200408📰 保全人員指揮交通 交通部修法禁止 民眾行經住宅大樓與百貨公司停車場時,常常會看見警衛保全為了協助住戶與顧客的車輛進出,站到馬路上進行攔車指揮的景象,而這個景象正在逐漸消失之中。事實上,私人警衛保全並沒有交管的權利。 因此,交通部修訂法案,10月開始:除執行交通勤務警察、依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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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裁罰基準表 在 7Car小七車觀點 Youtube 的最佳貼文
2019-06-20 13:33:50立法院日前預告《違反道路交通管理事件統一裁罰基準及處理細則》修正,預計 7 月 1 日起,駕駛人不讓救護車及消防車優先通行而造成患者或受困人士死亡者,處新台幣 6 千至 9 萬元罰鍰並吊銷駕照。救護車來了第一時間該怎麼做?如果因為禮讓救護車吃罰單,該怎麼申訴?來聽聽本周的《主廚特餐》有哪些建議吧!
中廣主播張慶玲:https://reurl.cc/lpmrl
更多資訊都在「小七車觀點」:https://www.7car.tw/
交通裁罰基準表 在 周春米 立委 Facebook 的最讚貼文
前幾天大法官作出釋字807號解釋,這是一號關於性別平權的憲法解釋,今天的春米法律教室,春米來跟大家分享這號解釋的始末,跟代表的意義。
勞動基準法規定,雇主如果要讓女性勞工在晚上10點到隔天早上6點這段時間工作,必須要先經過工會或勞資會議同意,而且還要提供必要的安全衛生措施、交通工具或宿舍。
如果雇主讓女性勞工夜間工作,沒有符合上面的要求,主管機關可以對雇主裁罰。
這樣的規定看起來是對女性員工的保護,但實際上造成女性很難爭取夜班的工作,對女性夜間工作的權利產生了限制。設想雇主如果有夜班工作的徵才需求,面對同樣條件的男性跟女性,可能就會因為法律對女性勞工的設限,而傾向選擇男性勞工。
這個條文在舊時代中,或許有其考量,立法初衷也是為了保護女性,但現在的社會生活型態,已經跟過去差別很大,24小時的便利商店、量販店、夜間大眾運輸工具,都成為我們日常生活中,不可或缺的重要服務。
更重要的是,絕大多數的工作,都沒有區分性別的必要,無論男女一樣都可以勝任。對女性夜間工作的限制,違反了憲法對性別平等的要求,因此經大法官宣告違憲,勞動基準法對女性夜間工作的規定,從昨天開始失效。
春米肯定大法官做出符合憲法保障平等權的解釋,淘汰已經不合時宜的法規。而夜間工作對於各性別的勞動者,都是一種身體上的負擔,也要承擔額外的風險。未來,如何強化夜間工作者的權益與保障,則是我們需要來努力的方向,讓台灣的勞動環境也能更加友善。
#春米法律教室
交通裁罰基準表 在 Facebook 的精選貼文
昨天那篇意外的跑出一堆路隊長我真的快笑死,龜在內線不讓車一點也沒合法啊XDD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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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www.freeway.gov.tw/Publish.aspx?cnid=516&p=1090
問題三: 車輛行駛於高速公路,未依規定使用車道之罰則為何?
依據「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33條第1、2項」及「違反道路交通管理事件統一裁罰基準表」,未依規定車道行駛之相關罰則如下:
慢速小型車及大型車違規行駛內側車道以外之車道,處汽車駕駛人新臺幣4,000元以上6,000元以下罰鍰。
慢速小型車及大型車違規行駛內側車道,未堵塞超車道行車者,處汽車駕駛人新臺幣5,000元以上6,000元以下罰鍰。
行駛高、快速公路利用內側車道超車,超車後,如有安全距離未駛回原車道,且未以最高速限行駛,致堵塞超車道者,處汽車駕駛人新臺幣6,000元以上12,000元以下罰鍰。
小型車未以規定之最高速度行駛內側車道,處汽車駕駛人新臺幣3,000元以上6,000元以下罰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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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以怎麼定義『堵塞超車道』?我的理解是,只有內線後面有車比你快就算堵塞啦!
交通裁罰基準表 在 王婉諭 Facebook 的最佳貼文
「讓爸爸成為神隊友吧!」
這個週末就是父親節了,大家有想好要怎麼幫爸爸們慶祝了嗎?
在父親節前夕,我和邱顯智、立法委員 陳椒華,先召開了「讓爸爸成為神隊友」記者會,希望能夠提出更廣範的 #親職與家庭照顧制度改革,以及 #兒童道路交通安全的訴求,除此之外,也希望能儘速 #強化育嬰留停津貼、#陪產檢假、#有薪家庭照顧假等等。
從懷孕開始,照顧孩子就不該只是媽媽一個人的事,先前曾提過的爸爸手冊,我就非常的認同!因此,今天提出的種種改善措施,就是希望能從懷孕開始,一直到孩子的養育、就學,甚至是交通安全,都全盤照顧到。
滿滿的「大禮包」,不只希望能讓爸爸成為神隊友,也改善當前育兒家長們的職場環境與養育困境,我想,這應該是相當不錯的父親節禮物了🤣
#提高產檢假至7天
我們都理解,照顧孩子並非媽媽一人的責任,但是在過去當爸爸想要參與時,卻往往會碰到許多困難,像是在太太懷孕期間的產檢過程中,因為目前《性別工作平等法》只給予產婦 5 天的有薪產檢假,配偶若想參與,就必須請無薪事假或特休假。
因此,我們除了將修法提高產檢假日數提升為 7 天外,也一併增訂配偶的陪產檢假 7 日,讓每一個父親、配偶們,都能在沒有後顧之憂下陪伴產檢!
#育嬰留職停薪津貼額度
#提升育嬰假額度為實質薪資90%
在育嬰留職停薪津貼方面,目前是以投保薪資的 60% 來計算,因此過去在經濟權衡下,現實往往還是會由媽媽來申請育嬰假照顧小孩;另外,爸爸也可能在傳統性別規範下,不認為自己應該請、或難以開口向雇主要求請育嬰假。
然而,我們也看到很多爸爸都希望能兼顧工作成就跟家庭生活,因此,我們也將提出育嬰假的修法版本,把育嬰留職停薪津貼的額度改為「實質薪資」級距為基準的 90%,並增訂獎勵措施,鼓勵雙方一起努力,讓爸爸能夠成為神隊友。
此外,我們也主張將申請育兒假的時間從孩子 3 歲前 #改為6歲前,以利孩子在進入國民教育前,能給予家長請育嬰假的權利方便照顧;其他修正還包含放寬勞工撫育小孩時,申請減少、調整工時的企業規模限制,改為全台灣的受雇者均能平等受惠,以及 14 天的有薪家庭照顧假等措施。
#教育產業資訊公開透明
幼兒園、托嬰中心、補習班都是主要的幼兒與課後照顧中心,理應要確保孩子安心成長、學習,但我們還是時有耳聞違規超收、虐童等事件;雖然經過我們的爭取,去年教育部在全國教保資訊網站上公布了相關資訊,但,仍不夠完備清楚。
經過我們的追查,其中幼兒園的資訊最不透明,包含負責人姓名、老師人數、實際就讀的孩童人數、立案證書相片、總面積室內室外面積、交通車牌、公共消防安全檢查等資訊,其實仍多有遺漏, 導致家長在選擇幼兒園時,仍處在資訊相當不透明的狀況。
除此之外,全國教保資訊網收錄了全國 6,814 所公私立幼兒園的資訊,其中,就有 1,121 所幼兒園存在違規記錄,但裁罰資訊或搜尋功能都非常欠缺!例如目前幼兒園裁罰資訊的搜尋功能十分不足,需要輸入行為人或負責人姓名,再加上縣市地區,才能精準搜尋出資訊,無法以單一姓名跨地區搜尋;我們認為,教育部應該要讓每項公布資訊的格式統一, 以及完備簡易的搜尋功能,才能讓家長更方便使用,並且也才能有充足的資訊做選擇。
因此,我們除了在去年提出的修法版本中,便要求應該要公布幼托機構的更名歷程,也要求政府應儘速將教育產業機構的基本資訊及裁罰等資訊,全面完整補足與公開,讓家長能夠從政府網站上資訊來排除不當機構,降低風險,保障孩子的權益!
#提升兒童交通安全
根據 @靖娟兒童安全文教基金會 的調查,台灣家長以機車接送學童的比例將近 5 成,幼兒園或國小門口上下學時段的機車潮,早已是民眾共同印象。我們理解,不同地區的大眾運輸普及率不同,也並非每個家庭都能購置小客車、開車接送學童,父母一方開車去上班、另一方騎機車送小孩上下學,往往是常態,儘管風險較高,機車接送卻也是為人父母的無奈。
因此,提升兒童乘坐機車的安全,刻不容緩!
首先,許多父母抱怨買不到檢驗合格的小頭圍安全帽,只能將就於尺寸稍大的安全帽然後再墊東西,反而犧牲了安全性;參考衛福部國健署推估,兒童頭圍約於 5 歲時固定,半數男童或女童此時頭圍此時不到 50 公分,但經濟部標檢局依據國家標準的最小量測尺寸,卻正是 50 公分。姑且不論安全帽本身重量是否影響幼兒生長,現行流通尺寸對半數兒童而言,根本不適合,乘坐機車時等同沒有保護力!
對此,我們呼籲標檢局應該盡速制定兒童安全帽的檢驗標準,讓生產小頭圍安全帽的業者能有所依歸,並回應市場需求,保障兒童乘坐機車安全。
另外,現行法規不允許機車踏板乘坐小孩,如果要使用後座接送小孩,靠背、座椅卻也缺乏相關規範,導致父母只能「自力救濟」,以背帶或仰賴機車行安裝形式不一的座椅或靠背替代;交通部過去多次表達將研議相關規範,至今仍「只聞樓梯響,不見人下來」,造成民眾無所適從。
無論是強化機車安全裝置、引進新型載具、提升公共運輸普及率或健全人行道建設,我們認為保障兒童有一條安全回家的路,是最起碼的要求,也是廣大父母的期盼。
今天,我們所提出的所有主張,都是希望從懷孕生產開始,到育兒階段,都能鼓勵爸爸參與過程,並且,透過整理環境的改善,來讓家長安心放心,也期盼透過制度面的改革,友善職場與家庭育兒環境,緩解我國當前少子女化的危機!
先來預祝各位爸爸們,父親節快樂!
也希望我們所做的努力,能讓每一位家長都能成為彼此的神隊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