雖然這篇交通裁罰基準鄉民發文沒有被收入到精華區:在交通裁罰基準這個話題中,我們另外找到其它相關的精選爆讚文章
在 交通裁罰基準產品中有90篇Facebook貼文,粉絲數超過5萬的網紅周春米 立委,也在其Facebook貼文中提到, 前幾天大法官作出釋字807號解釋,這是一號關於性別平權的憲法解釋,今天的春米法律教室,春米來跟大家分享這號解釋的始末,跟代表的意義。 勞動基準法規定,雇主如果要讓女性勞工在晚上10點到隔天早上6點這段時間工作,必須要先經過工會或勞資會議同意,而且還要提供必要的安全衛生措施、交通工具或宿舍。 如果...
同時也有2部Youtube影片,追蹤數超過0的網紅7Car小七車觀點,也在其Youtube影片中提到,立法院日前預告《違反道路交通管理事件統一裁罰基準及處理細則》修正,預計 7 月 1 日起,駕駛人不讓救護車及消防車優先通行而造成患者或受困人士死亡者,處新台幣 6 千至 9 萬元罰鍰並吊銷駕照。救護車來了第一時間該怎麼做?如果因為禮讓救護車吃罰單,該怎麼申訴?來聽聽本周的《主廚特餐》有哪些建議吧! ...
交通裁罰基準 在 1分鐘法律教室 Instagram 的精選貼文
2021-09-10 22:09:53
上週五(110年8月20日),大法官做出一號關於性別平等的大法官解釋(807號),以下來簡單介紹這號解釋的內容。 一、案例事實 勞動基準法第49條第1項規定:「雇主不得使女工於午後10時至翌晨6時之時間內工作。但雇主經工會同意,如事業單位無工會者,經勞資會議同意後,且符合下列各款規定者,不在...
交通裁罰基準 在 ??????(貳拾貳) Instagram 的最佳貼文
2021-07-11 10:01:08
驗車文-相關法規說明 壹、 依據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十六條第一項第二款之敘述:「除頭燈外之燈光、雨刷、喇叭、照後鏡、排氣管、消音器設備不全或損壞不予修復,或擅自增、減、變更原有規格『致影響行車安全者』。」即要符合以上敘述『設備不全或損壞不予修復』或是『擅自增、減、變更原有規格致影響行車安全』之情...
交通裁罰基準 在 Teddy Lin Instagram 的精選貼文
2020-12-04 16:15:16
有卸貨格,貨車司機會停嗎?影片告訴你真相。 【馬上連署】https://pse.is/RJ8GY 這台貨車,2020年4月18日並排卸貨,完全無感前一天4月17日新竹才有一死。新聞標題是:恩愛夫妻機車雙載撞「違停外車道」貨車夫慘死妻重傷(新竹北大路仁德街口) 台北市的街道,已經無政府狀態。完全無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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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裁罰基準 在 7Car小七車觀點 Youtube 的最讚貼文
2019-06-20 13:33:50立法院日前預告《違反道路交通管理事件統一裁罰基準及處理細則》修正,預計 7 月 1 日起,駕駛人不讓救護車及消防車優先通行而造成患者或受困人士死亡者,處新台幣 6 千至 9 萬元罰鍰並吊銷駕照。救護車來了第一時間該怎麼做?如果因為禮讓救護車吃罰單,該怎麼申訴?來聽聽本周的《主廚特餐》有哪些建議吧!
中廣主播張慶玲:https://reurl.cc/lpmrl
更多資訊都在「小七車觀點」:https://www.7car.tw/ -
交通裁罰基準 在 黃國昌 Youtube 的最佳貼文
2018-05-30 17:24:181.目前政府部門運用派遣勞工人數小幅降低,運用勞務承攬人力竟大幅增加。形同由「派遣」遁入「承攬」,勞工保障更為不周。
2.勞動部繼續延續馬政府時期決議,拒絕公開違法雇主裁罰金額,公眾難以監督。
以景山交通集團為例,經不斷索取資料發現,過去三年勞動部對於盧廷景名下20家公司,勞檢裁罰金額都是「重罰2萬」、「累犯仍然重罰2萬」甚至有「累犯卻越罰越少」離譜情形,裁罰原則和基準形同虛設。
附註:
公部門非典型勞動相關質詢:
2018-5-14 從「派遣」遁入「承攬」的掩耳盜鈴
https://goo.gl/Kshdmh
2018-3-26 司法及法制委員會質詢:人事改革的基礎:透明、真實、公平
https://goo.gl/W6uPGh
景山交通集團相關質詢:
2018-5-28 交通委員會質詢
https://goo.gl/r9kAK3
2018-5-22 交通部對景山集團的包庇縱容
https://goo.gl/t9AibX
2018-5-14 交通委員會質詢:交通部長期包庇景山交通集團
https://goo.gl/GDi3vT
2018-5-7 社福及衛環委員會質詢:雇主罰不怕 根本罰假的
https://goo.gl/Td7NBU
2018-5-1 對公路殺手集團毫無嚇阻的處罰
https://goo.gl/o6WjEh
2018-4-24 誰讓景山交通集團可以如此橫行?
https://goo.gl/rgv2eD
交通裁罰基準 在 周春米 立委 Facebook 的精選貼文
前幾天大法官作出釋字807號解釋,這是一號關於性別平權的憲法解釋,今天的春米法律教室,春米來跟大家分享這號解釋的始末,跟代表的意義。
勞動基準法規定,雇主如果要讓女性勞工在晚上10點到隔天早上6點這段時間工作,必須要先經過工會或勞資會議同意,而且還要提供必要的安全衛生措施、交通工具或宿舍。
如果雇主讓女性勞工夜間工作,沒有符合上面的要求,主管機關可以對雇主裁罰。
這樣的規定看起來是對女性員工的保護,但實際上造成女性很難爭取夜班的工作,對女性夜間工作的權利產生了限制。設想雇主如果有夜班工作的徵才需求,面對同樣條件的男性跟女性,可能就會因為法律對女性勞工的設限,而傾向選擇男性勞工。
這個條文在舊時代中,或許有其考量,立法初衷也是為了保護女性,但現在的社會生活型態,已經跟過去差別很大,24小時的便利商店、量販店、夜間大眾運輸工具,都成為我們日常生活中,不可或缺的重要服務。
更重要的是,絕大多數的工作,都沒有區分性別的必要,無論男女一樣都可以勝任。對女性夜間工作的限制,違反了憲法對性別平等的要求,因此經大法官宣告違憲,勞動基準法對女性夜間工作的規定,從昨天開始失效。
春米肯定大法官做出符合憲法保障平等權的解釋,淘汰已經不合時宜的法規。而夜間工作對於各性別的勞動者,都是一種身體上的負擔,也要承擔額外的風險。未來,如何強化夜間工作者的權益與保障,則是我們需要來努力的方向,讓台灣的勞動環境也能更加友善。
#春米法律教室
交通裁罰基準 在 綠黨 Facebook 的最佳貼文
【女生可不可以上夜班?性別平權與勞權保障有衝突嗎?】
華航與家樂福都曾因未經工會同意,讓女性員工上班超過晚上10點,被依違反《勞動基準法》第49條多次裁罰,2間公司提起行政訴訟敗訴後,向司法院大法官聲請釋憲。
大法官上週做出807號解釋,宣告《勞基法》第49條違反《憲法》保障性別平等的原則,即日失效。
#限制女性夜間工作形成不當差別待遇
《勞基法》第49條禁止雇主要求女性勞工在晚上10點到早上6點間工作,原先是考慮女性要帶小孩,身心負擔比較重,以及社會治安等公共利益的衡量下,所做出的差別待遇。
然而大法官認為國家如果要保護女性夜間工作時的人身安全,應該積極採取各種安全保護措施,例如要求雇主提供交通工具或宿舍,而非禁止女性夜間工作。
另外大法官強調身心健康是所有勞工的需求,帶小孩等家務也是全體家庭成員要分擔的責任,「因為要帶小孩」而禁止女性夜間工作的說法,是在加深社會對女性的不當刻板印象。
#後續可能的隱憂
在以上這些考量之下,大法官宣告《勞基法》第49條違憲,女性夜間工作的限制鬆綁,我國性別平權又向前邁進1步。
但對於沒有意願在夜間工作的女性勞工來說,形同失去法律的保護傘,未來如何建立防止雇主強制女性勞工夜間工作的機制,或許將是修法時的重要配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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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捐款綠黨可以抵稅
交通裁罰基準 在 Facebook 的最佳解答
昨天那篇意外的跑出一堆路隊長我真的快笑死,龜在內線不讓車一點也沒合法啊XDD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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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www.freeway.gov.tw/Publish.aspx?cnid=516&p=1090
問題三: 車輛行駛於高速公路,未依規定使用車道之罰則為何?
依據「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33條第1、2項」及「違反道路交通管理事件統一裁罰基準表」,未依規定車道行駛之相關罰則如下:
慢速小型車及大型車違規行駛內側車道以外之車道,處汽車駕駛人新臺幣4,000元以上6,000元以下罰鍰。
慢速小型車及大型車違規行駛內側車道,未堵塞超車道行車者,處汽車駕駛人新臺幣5,000元以上6,000元以下罰鍰。
行駛高、快速公路利用內側車道超車,超車後,如有安全距離未駛回原車道,且未以最高速限行駛,致堵塞超車道者,處汽車駕駛人新臺幣6,000元以上12,000元以下罰鍰。
小型車未以規定之最高速度行駛內側車道,處汽車駕駛人新臺幣3,000元以上6,000元以下罰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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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以怎麼定義『堵塞超車道』?我的理解是,只有內線後面有車比你快就算堵塞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