雖然這篇交通裁決事件訴訟程序鄉民發文沒有被收入到精華區:在交通裁決事件訴訟程序這個話題中,我們另外找到其它相關的精選爆讚文章
在 交通裁決事件訴訟程序產品中有2篇Facebook貼文,粉絲數超過7萬的網紅行政法林清老師,也在其Facebook貼文中提到, 109年關務特考行政法四等申論題擬答: 一、對學生甲之記大過,其法律性質,並非行政罰之行為: (一)行政罰對於一般統治關係,行政機關為維持行政秩序,達到行政目的,對於違反行政法規定義務之行為人的一種處罰行為。(課本4-190~4-191) (二)學校對於學生的記大過處分行為,並非行政秩序罰 1、大法...
交通裁決事件訴訟程序 在 行政法林清老師 Facebook 的最佳貼文
109年關務特考行政法四等申論題擬答:
一、對學生甲之記大過,其法律性質,並非行政罰之行為:
(一)行政罰對於一般統治關係,行政機關為維持行政秩序,達到行政目的,對於違反行政法規定義務之行為人的一種處罰行為。(課本4-190~4-191)
(二)學校對於學生的記大過處分行為,並非行政秩序罰
1、大法官釋字第382、684號
2、大法官釋字第784號,記大過乃學校「達成教育及管理措施」之措施。
二、監理機關將車輛檢驗業務依法委託私人辦理之行為,係「委託行使公權力」
(一)乙汽車修護廠之法律地位:公權力受託人(課本2-23頁)
(二)乙汽車修護廠判定檢驗不合格之法律性質為行政處分(課本2-27頁)。
(三)甲不服訴願決定欲提起行政訴訟,甲得依行政訢訟法第25條規定,得以公權力受託人為被告提起行政訴訟(課本2-28頁)。
三、集遊法第14條規定「關於妨害身分辨識之化裝方式」規定
(一)此規定究為「行政判斷」(法律構成要件的判斷、解釋)或是法律效果的行政裁量
1、不確定法律概念(課本1-162頁)
2、集遊法第14條之規定,係法律就構成要件部分以抽象概念加以規範,並賦予適用之行政機關對該構成要件加以判斷、解釋。
(二)此規定與「禁止命令」規範之區分
1、禁止命令,係符合法律構成要件後,乃就其法律效果所作的禁止命令(即不得或應)之規定。
2、立法上「禁止命令」規定,係法律構成要件實現後,立法者賦予行政機關為符合個案正義分配,乃行政機關對於「法律效果的選擇」之「行政裁量」。(課本1-169頁)
3、二者區分:
(1)行政判斷乃行政機關就不確定法律概念,「法律構成要件」的判斷解釋。
(2)行政裁量則為行政機關對於「法律效果的選擇」。
四、警察機關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12條規定之所為「扣空車」行為之性質與行政爭訟
(一)「扣空車」之法律性質乃違反道交條例規定義務,係警察機關為「移置保管」所作成命相對人作為或不作為義務之下命處分。「扣空車」之行為性質:
1、實務及學者見解:採行政處分的行為,乃行政機關依法單方就具體特定事件的決定或公權力措施(台中高等行政法院、警察大學林素鳳敎授)
2、亦有採行政執行「即時強制」之見解者,但是此見解不符行政執行法第36條之規定。
(二)該人民不服扣空車之行政爭訟,依行政訴訟法第237-1以下規定,依交通裁決事件訴訟程序,向地方法院行政訴訟庭,直接提起撤銷訴訟,並合併請求返還已扣查之車輛。(課本5-131頁)
交通裁決事件訴訟程序 在 元照出版 Facebook 的精選貼文
🔆新版上架🔆
▍行政訴訟法
【作 者】陳清秀|東吳大學法學院教授
完整介紹➔http://qr.angle.tw/rmf
📚法學院基礎及相關課程最新圖書介紹➔http://qr.angle.tw/19t
✔本書特色主要參考德國及日本行政訴訟法學說及實務見解,並參酌國內學說見解,兼以我國實務見解舉例說明。鑑於行政訴訟理論發展較晚,而民事訴訟法理論則發展更為完備,故本書某些章節之說明,也借重日本乃至德國之民事訴訟法之理論進行說明。
✔本書屬於行政訴訟法教科書性質,可供大學講授訴願法及行政訴訟法使用。
✔本書主要探討訴願法、行政訴訟法各項訴訟種類以及行政訴訟程序進行之各項法理。
【章節簡介】
第一章 緒 論
第一節 行政訴訟之沿革與基本理念
第二節 公法上爭議
第二章 行政訴訟之前置程序
第一節 概 說
第二節 訴願行政救濟
第三節 特別法律關係(特別權力關係)的行政救濟
第三章 行政訴訟之類型
第一節 概 說
第二節 撤銷訴訟
第三節 課予義務之訴
第四節 公法上給付訴訟
第五節 公法上確認訴訟
第四章 訴之利益
第一節 意 義
第二節 當事人適格(訴訟實施權)
第三節 訴訟權能
第四節 權利保護必要
第五章 行政法院
第一節 行政法院之組織
第二節 審判權與管轄權
第三節 智慧財產法院
第六章 行政訴訟程序
第一節 行政訴訟之當事人
第二節 行政訴訟上之訴訟參加
第三節 起 訴
第四節 行政訴訟之程序標的
第五節 行政處分之可分性及部分爭訟
第六節 行政訴訟之訴訟標的
第七節 行政訴訟上之審理原則
第八節 事實及證據之調查
第九節 行政訴訟上之舉證責任
第十節 行政爭訟上處分理由之替換(追補)
第十一節 訴之變更、追加、合併、撤回及反訴
第十二節 行政訴訟上之和解
第十三節 行政訴訟上之捨棄、認諾
第十四節 訴訟程序之停止
第十五節 簡易訴訟程序
第十六節 交通裁決事件訴訟程序
第十七節 收容聲請事件程序
第七章 裁 判
第一節 實體判決要件
第二節 判決之種類
第三節 裁 定
第四節 事實及法律狀態之判斷基準時
第五節 行政訴訟判決之效力
第六節 無效裁判
第八章 法律救濟方法
第一節 上訴程序
第二節 抗告程序
第三節 再審程序
第四節 重新審理
第五節 聲請釋憲
第九章 行政訴訟上之暫時權利保護
第一節 前 言
第二節 行政處分之停止執行
第三節 公法上假處分
第四節 公法上假扣押
第十章 強制執行
第一節 概 說
第二節 執行名義
第三節 執行機關
第四節 執行程序
第五節 救 濟
完整介紹➔http://qr.angle.tw/rmf
試讀➔http://qr.angle.tw/hn6
📚法學院基礎及相關課程最新圖書介紹➔http://qr.angle.tw/19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