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爆卦]交通工程規範修正是什麼?優點缺點精華區懶人包

雖然這篇交通工程規範修正鄉民發文沒有被收入到精華區:在交通工程規範修正這個話題中,我們另外找到其它相關的精選爆讚文章

在 交通工程規範修正產品中有72篇Facebook貼文,粉絲數超過4萬的網紅立法委員葉毓蘭,也在其Facebook貼文中提到, #戰鬥蘭的交通安全改革之戰 #交通安全不是夢 今天(9月9日)在【戰鬥藍】的記者會上,我正式宣告: 我是葉毓蘭,更是戰鬥蘭! 要成為戰鬥藍,我不怕苦、不怕難、不怕死,要為公平正義而戰,要為中華民國的未來而戰。橫眉冷對千夫指,不怕塔綠班的出征打壓,但我更是俯首甘為孺子牛,矢志要為弱勢族群發聲。 除...

 同時也有8部Youtube影片,追蹤數超過14的網紅新竹市議員林彥甫,也在其Youtube影片中提到,市府近期改善了不少市區人行道,舊城區也出現在轉角處的路口行人等候區,然而實際考察卻發現不少問題,有些 #完全不符合無障礙設計。 像是三民國小對面自由路人行道無障礙坡道離建築出入口過遠,全長約一百公尺僅頭尾有斜坡,其餘都是階梯,甚至階梯前還劃機車格,不只身障者及嬰幼兒家庭進出不便,甚至連一般人行走都有...

  • 交通工程規範修正 在 立法委員葉毓蘭 Facebook 的最佳解答

    2021-09-09 20:09: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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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戰鬥蘭的交通安全改革之戰
    #交通安全不是夢

    今天(9月9日)在【戰鬥藍】的記者會上,我正式宣告: 我是葉毓蘭,更是戰鬥蘭! 要成為戰鬥藍,我不怕苦、不怕難、不怕死,要為公平正義而戰,要為中華民國的未來而戰。橫眉冷對千夫指,不怕塔綠班的出征打壓,但我更是俯首甘為孺子牛,矢志要為弱勢族群發聲。

    除了我長期努力的婦幼人權、被害人保護之外,最近,因為推動酒駕防制與交通安全,弱勢用路人,不論是火車乘客、機車族、行人,他們在我心中佔了重要的角色,我也在此宣告,他們的權益,我會來捍衛、守護、爭取。

    昨天我在立法院召開了交通安全公聽會,除了 第四維度 Photography 火花羅、 台灣交通安全協會 、 台灣機車路權促進會 都有代表參與,在將近三個小時的直播,還有數百位朋友在線上熱烈參與,公聽會上因為時間關係,未能讓大家暢所欲言,對所提出的問題官員也無法立即回應處理,以下是會中各位提出的重點:

    1. 保障行人與身障者用路安全的交通工程:路幅寬度、車道使用分配、人行道設置合理性
    2. 既有之道路標準規範的積極檢討入法。
    3. 交通執法應以保護交通弱勢為主,避免針對性或隱匿突然執法,執法機關應加強相關規範教育。
    4. 應儘速完善交通安全之相關法令,如交通教育法,並落實從小到大的交通安全教育。
    5. 應檢討駕照管理與考訓制度,改革「一照終身」。
    6. 汽車機車平等路權。
    7. 推動車速分流、車向分流;檢討不合理的速限。
    8. 警察機關及交通機關應積極建立與民間團體溝通措施、平台,共同推動交通改革。
    9. 檢討重機上國道的法規無法實踐的原因
    10. 行政院層級的交通會報,統合破碎化的交通管理權責。

    以上的意見,我會發揮我的戰鬥力,在有限的任期內努力推動。我準備逐一透過召開協調會、提出質詢、提預算案、提法律修正案儘快爭取改革推動。我的辦公室也已經成立交通改革工作群組,邀請民間團體加入,隨時針對各種議題線上討論,各協會長期進行的專業研究與修法建議,我也會儘速協助送案。

  • 交通工程規範修正 在 邱顯智 Facebook 的最佳貼文

    2021-08-28 16:28:40
    有 656 人按讚

    昨天下午,為了進一步釐清檸檬車法案的議題,我邀集馬自達SOS自救會、Volvo PS車輛安全關懷促進會、Toyota Rav4自救會、輔仁大學劉清耿老師、台灣科技大學林瑞珠老師、台北教育大學郭麗珍老師、台北市汽車代理商業同業公會、台灣區車輛工業同業公會、台北市美國商會、歐洲在臺商務協會、中華民國汽車商業同業公會全國聯合會與交通部路政司、國家運輸安全調查委員會、財團法人車輛安全審驗中心、行政院消費者保護處及經濟部商業司,一同召開檸檬車法案公聽會,進行相關意見的交流。
     
    以下,針對今天公聽會中與會人員的寶貴意見,和大家報告。
     
    一、「標的物經中央公路主管機關或目的事業主管機關責令召回改正者」中,主管機關責令召回之內涵為何,是否有明確化之必要性?
     
    輔仁大學劉清耿老師表示,現行對於召回、重大危害行車安全之虞的描述性定義,並無太大的問題。但是,之所以美國有這樣的基礎,可以採取描述性定義,是因為他們有一群技術專家,專責判定是否有安全性危害。
     
    然而,#台灣目前欠缺這樣的量能和基礎。
     
    交通部路政司趙晉緯科長說明,通案上,不管是品質還是安全,#要有一定的數量,就可能落入通案處理。路政司依程序會蒐集通報的個案,經過程序去彙整,如果認為有通案問題,將依據監督管理辦法,要求車廠召回改正,對通案問題進行處理。如果業者不處理,就會依法要求車廠有改正作為。
     
    二、12,000公里及180日之保障條件及期限,是否能有效保障消費者?延長對於業者營運成本之影響?
     
    輔仁大學劉清耿老師表示,年平均行駛公里的標準,美國運輸部監理單位有完整統計資料,是21,600公里,如果按照除以二的邏輯,美國的標準應該要更嚴苛,其標準卻普遍是24個月和38,400公里。
     
    對比台灣和美國,美國年平均行駛里程少於台灣,但保障條件比台灣寬鬆。
     
    以氣候條件和台灣相近的佛羅里達為例,檸檬車條件是2年內三次維修,或故障15天無法修復的。再以德州為例,德州對於瑕疵有四次修復的機會,但有潛在安全風險的只有二次:從購買日起兩年或24000英里,或是交付後有30日是故障的。如果滿足條件,就可以主張車子是檸檬車。
     
    在德州,消費者在相關程序中必須完整蒐證,同時給車商足夠合理的修復機會,如果程序完備而車子沒有辦法被維修,德州監理部門會指派技術專家,調解消費者和車廠的爭議。如果爭議無法調解,就會進入仲裁的程序,由監理單位召開類似於聽證會的場合,讓消費者說明如何給車廠合理地維修並舉證,接著就是等仲裁員針對問題做最後裁決。
     
    在美國負責裁決的部門,有些州是監理部門,有的在消費者保護機構。在這個全球車的時代,為什麼一樣日本TOYOTA的車,在美國有這樣的條件,營運上可以接受,在台灣卻不行?從這個角度來看,標準是可以調整的。
     
    交通部路政司趙晉緯科長表示,目前定型化契約,對重大瑕疵的效果,有12000公里和180天的標準,是綜整了消費者和車廠的意見,並經過行政院通過,#標準不是交通部訂的。
     
    這個答案,當然無法令人滿意。
     
    三、如雙方未能同意選定鑑定之機構,應如何處理?得否由主管機關指定或其他方式決定?如鑑定後一方或雙方不接受鑑定結果,有無其他機制協助處理爭議?
     
    中華民國汽車商業同業公會全國聯合會劉錦村理事長表示,原廠給各國經銷商理賠的條件不一,導致台灣消費者受到很大的損失。不是台灣的總代理故意不理賠,而是原廠不給這樣的權利,因此,台灣的總代理應該向原廠爭取和世界各國一樣的保固條件,
     
    至於如何舉證個案的瑕疵?如果是通案的瑕疵,原廠會召回。個案的瑕疵,基本上難以舉證。但是在美國,相關條文為了適用個案,不會制定細節,由一個公正的技術部門來做仲裁,原廠也很配合。所以,在外國檸檬車要得到理賠,並不會太困難。
     
    台北教育大學郭麗珍老師進一步說明,即使已經到了訴訟階段上法院,很多問題還是很難解決,因為涉及科技專業。消保法的規定是符合當時科技水準可合理期待的安全性。什麼是通案什麼是個案的問題?通案是設計上有瑕疵,所以一整批都有問題;個案是製造上的問題,但是實務上很難區分。
     
    國家運輸安全調查委員會謝家慧調查官則分享相關經驗,事故發生時,運安會會邀請相關單位,如車廠如果涉及事故,就會邀請參與調查,因為對車輛最熟悉的是車廠,運安會很難對車輛結構有透徹的了解。
     
    因此,在邀請車廠調查的過程中,會邀請第三方學者專家參與調查,也避免車廠對涉及自己利益的部分隱藏,若有第三方的鑑定單位來協助民眾,會有很大的幫助。
     
    交通部路政司趙晉緯科長表示,召回和瑕疵的部分,到底是安全問題還是品質問題,涉及專業,汽車原廠最需要了解。
     
    關於 #公正的瑕疵鑑定機構,交通部已協助經濟部,彙整可提供鑑定機構的名單;去年路政司也透過車安中心蒐集國外的做法,研議如何配合定型化契約的施行,保障消費者的權益。後續在行政院的會議,將報告如何優化相關機制,並邀請自救會等參與討論。
     
    四、「經四次以上維修仍無法回復正常機能」部分,於第三次維修後,短期間內再發生相同瑕疵,而已逾180日之期間,消費者是否得請求更換新車或解除契約?定型化契約宜否調整?
     
    台灣科技大學林瑞珠老師說明,在契約內分二種類型得以換車或解約,一是重大瑕疵,像自救會提出的暴衝;第二是屢修不復。在整個規範設計內,這兩種情形下可以要求更換新車或解約,就是在民法契約內做相應的補充規定,定型化契約可以滾動檢討修正不足之處。
     
    行政院消費者保護處陳星宏簡任秘書表示,在部會的會議中,消保處一直在思考是不是要在國內建立基於雙方衡平地位的鑑定中心。其實國內消費爭議不只汽車,例如旅遊就有一個協會的機制。所有定型化契約有滾動式檢討的存在,當然里程數或日數要隨時檢討調整,最後要有一個機制存在。
     
    五、「已提供消費者代步車或補貼相當代步費用之合理期間」,是否宜一律不予累計期間?
     
    馬自達自救會林松郁先生說明,自救會的車主有豐富的修車經驗。至今已經換了500多台車。除了保養維修,相信車廠還有很多服務在進行。代步期間只是讓修車現場有喘息空間,但是消費者還是要用車,在這些期間給代步車補償,對消費者而言本來就是應該的,因為車子有問題要排除,所以消費者忍受,重新叫料的維修時間也不該轉嫁在消費者身上。
     
    經濟部商業司李怡靜科長表示,當初有業者提出缺料待料狀況,必須等待船期,因此允許消費者可以使用或接受代步車,在合理期間內不計入維修期間。合理期間每輛車有各自的狀況,可能難以在契約內具體規定,建議回到個案判斷。
     
    總結來說,今天公聽會的兩個重點,一是建立公正的官方鑑定機構的可行性,交通部路政司已在研議;二是檸檬車保障範圍太小,也就是180日及12,000公里的限制,可以適用的案例可能有限,然而相關單位未有明確回應。
     
    #瑕疵鑑定 牽涉到事實認定上的問題,而非法律上的爭議。國內各項的消費糾紛之所以有各式爭議,是因為法官也沒有醫學或工程的相關知識,因此,建立一個公正有效的鑑定機構勢在必行。作為主管機關的交通部,應該積極研議。
     
    #保障範圍 180日和12,000公里的限制,考慮到車安中心鑑定作業的時間遠超過檸檬車條款的180日,可見這樣的設計並非「合理期間」。同時,和台灣有相似氣候條件的佛羅里達州,保障和相關制度遠比台灣健全。因此,經濟部應該進行滾動性的檢討,以利解決糾紛,維護道路安全。
     
    為了廣大汽車消費者的權益,我們會持續緊盯檸檬車法案的修正,讓台灣的汽車消費者,不再飽受檸檬車維修召回求助無門、來回奔波的困境!

  • 交通工程規範修正 在 立法委員葉毓蘭 Facebook 的最佳解答

    2021-08-13 10:18:55
    有 162 人按讚

    不管使用什麼交通工具,都會回歸到行人,加上我國預計於2025年將邁入超高齡社會,換言之超過20.1%,470萬的高齡人口,因此,道路人行及無障礙環境格外重要,我在今年4月22日、29日在交通委員會也針對行人環境問題向交通部提出詢質,也在去年預算會期,與 鄭天財 Sra Kacaw委員及 陳玉珍 珍愛金門 委員,提出預算提案,強烈要求營建署應重視我國高齡化以及無障礙環境需求,改變過去「以車為主」道路設計觀念,要建造「 #以人為本」的 #用路環境, #提供方便又安全的友善人行空間。

    終於在今年8月11日行政院公報中看到內政部「市區道路及附屬工程設計標準」部分條文修正草案,回應我們的訴求,重視人本交通的觀念值得肯定,尤其是第五條與第七條修正,要求都市內主要道路、次要道路,以及社區人車出入或至次要道路之聯絡道路 #都需要設置人行道。此外第十六條修正則將12公尺以下道路 #人行道寬度 從0.9公尺以上 #加寬至 1.2公尺以上,以足供一輪椅使用者與一名行人雙向通行,保障無障礙通行空間。

    但是,本次修正的人行道設置規範只規範未來新增的道路,我認為應該就現有道路限一定期間內都要改善符合規範。另外,要能回歸到人本交通,還要定期檢討「市區道路及附屬工程設計標準」與「公路路線設計規範」。所以應成立審議委員會,並且 #至少有二分之一專家學者與民間團體參與。最重要的,行政院需要正視交通安全改革,將交通安全提升至行政院層級,並訂定交通安全根本法。

    落實交通安全必須全民持續關注與推動的,這些我也會在之後的法案修正、預算提案及議案提出持續推動,也希望大家能與我們共同持續關注,如果各位朋友有建議也都歡迎留言,交流討論。

  • 交通工程規範修正 在 新竹市議員林彥甫 Youtube 的最讚貼文

    2020-11-26 11:22:59

    市府近期改善了不少市區人行道,舊城區也出現在轉角處的路口行人等候區,然而實際考察卻發現不少問題,有些 #完全不符合無障礙設計。
    像是三民國小對面自由路人行道無障礙坡道離建築出入口過遠,全長約一百公尺僅頭尾有斜坡,其餘都是階梯,甚至階梯前還劃機車格,不只身障者及嬰幼兒家庭進出不便,甚至連一般人行走都有困難,且有一側坡道被電箱阻擋,淨寬度僅 60 公分,根本不符合相關設置規範。
    位於東門街及中央路新設之路口行人等候區,同樣有號誌燈桿及電箱阻礙通行問題,且坡面傾斜多達約 5 度,彷彿在測試行人的平衡感。
    我認為市府應全面審視、修正人行設施工程設計,最優先考量身障者、嬰幼兒家庭的無障礙需求,並確保人行淨空達 1.5 公尺。騎樓順平都要求市民保持騎樓 2 公尺淨空給行人通行,沒理由政府自己蓋的人行道寬度更窄。
    另外,如路口設置高差屏障設施會產生其他問題(例如上述的詭異斜坡),應選擇其他方式來保障行人,如護欄、車阻、緣石等,才不會讓原本的美意,最後卻造成行人的不便。
    既然稱作人行設施,就應該以行人權益為優先,其他的需求次之才對。
    #第十屆第四次定期會單位業務質詢
    #人本交通 #無障礙設計 #人行道改善

  • 交通工程規範修正 在 黃國昌 Youtube 的最佳解答

    2019-10-10 21:52:09

    ⛔南方澳大橋由亞新工程公司設計、監造,結構資料記載為「鋼結構」、「橫桿(無)」、「吊材材質為鋼纜」之斜張橋。

    ➡️然而, 南方澳大橋「根本沒有橫桿」,為何宜蘭縣政府委託陳明正團隊的檢測報告卻記載「橫桿檢測結果D=1」(即檢測結果良好)?這與之前應進行鋼纜檢測未做,還在檢測報告上進行「良好」的虛偽記載如出一轍。

    ➡️本週財政委員會上,我出示陳明正團隊所做其他縣市的橋梁檢測報告,檢測員欄位上,出現男性照片登載女性姓名、相同照片不同姓名、不同照片卻相同姓名,簡直離譜至極。

    ➡️上述嚴重的情形,使得宜蘭縣2016年南方澳大橋實際是由誰檢測更加引人質疑。我希望交通部能展現態度,貫徹「徹查到底、究責無上限」的決心。

    ⛔從斷橋現場拍攝的實際情形,清楚呈現目測檢視法,根本無法針對南方澳大橋的鋼結構檢測做出判讀。現行交通部頒布「公路橋梁及補強規範 」去年進行修正,作出虛偽不實橋梁檢測報告的陳明正,竟是草案編定研究人員。

    令人憂心的是,按現行的規範,仍舊無法核實進行橋樑檢測。我具體建議交通部應嚴肅面對,重新檢討現行規範。

    ⛔上週四交通委員會上,我質詢現任航港局局長郭添貴,為何南方澳大橋並未於時限屆滿後再次檢測?沒想到郭局長義正嚴辭地說應由港務公司回應,但在未如實進行檢測期間,郭局長正是擔任港務公司總經理一職,公然在國會裝傻、推卸責任!

    上週,港務公司董事長負起政治責任辭職,但當初2017年到2018年間,未落實檢測的港務公司高層至今仍安然無事(例如吳宏謀董事長)。我要求交通部應徹查所有失職的人員,並提醒交通部應就南方澳大橋從設計、監造、施作及驗收進行全盤檢視。

    ⛔️附註:

    2019-10-7 財政委員會:當橋樑檢測成為斂財工具
    https://reurl.cc/nVOvln

    2019-10-7 離譜到難以想像
    https://reurl.cc/ZnbybA

    2019-10-7 橋梁檢測報告造假,這是哪門子專業?
    https://reurl.cc/31YeaL

    2019-10-6 為何要追究下去?
    https://reurl.cc/md3GA7

    2019-10-5 橋梁檢測如何成為斂財工具。
    https://reurl.cc/zyNM7N

    2019-10-5 請林姿妙縣長做好一個縣長該做的工作
    https://reurl.cc/L1mkQy

    2019-10-4 南方澳斷橋弊案,檢察官發動搜索了。
    https://reurl.cc/b62OmM

    2019-10-4 「草菅人命的南方澳大橋檢測報告」記者會
    https://reurl.cc/K6baOg

    2019-10-4 草菅人命的橋梁檢測報告
    https://reurl.cc/qD5lKN

    2019-10-3 如何用橋梁檢測斂財?還要繼續說謊嗎?
    https://reurl.cc/qD5lKN

    2019-10-3 為何沒有檢測鋼纜呢?
    https://reurl.cc/8loo6j

    2019-10-2 離譜的橋梁檢測標案
    https://reurl.cc/0zpj8K

    2019-10-2 交通委員會:南方澳大橋斷裂、誠實面對徹查到底
    https://reurl.cc/qDO9XN

    2019-10-2 這樣的維修,如何能讓橋梁安全?
    https://reurl.cc/ObpOx9

    2019-10-2 請港務公司誠實面對,別再遮掩隱瞞,公開所有資料,接受公共監督。
    https://reurl.cc/Yl9xZO

  • 交通工程規範修正 在 鍾佳濱。沖咖啡【給你不一樣的屏東】 Youtube 的精選貼文

    2017-12-12 10:58:40

    【如何化解設置軌道技術研究暨驗證中心的疑慮20171018】

    交通部將仿效軌道先進國家設置軌道研究專責組織之作法,規劃建置國家級軌道技術研究暨驗證中心,卻面對各種質疑聲浪,立委鍾佳濱要求交通部提供國外相關效益分析,並評估海外潛力市場規模,以化解疑慮與爭取支持。

    鍾佳濱說,交通部在前瞻基礎建設計畫中規劃建置國家級軌道技術研究暨驗證中心所面對的質疑,包括能否有效有效配合帶動軌道產業發展、應由既有組織如交通運輸研究所辦理、政府捐助興建資產之歸屬及相關管理規範待釐清、未來營運仍須政府挹注相關經費及修正相關法令等,因此被質疑是否有成立的必要性及迫切性,甚至被批評將成為高官的退休場所。

    鍾佳濱指出,日本鐵道綜合技術研究所成立的目的是為強化研發能力、安全、技術和營運水準,讓日本鐵路開創尖端技術,成為世界領先企業而成立;韓國則為扶植中小企業、活化鐵道產業、發展符合市場需求的創新技術而設置鐵道研究機構;而我們現在要設置所面對的各種質疑,交通部應提出具體的效益分析向外界清楚說明設立的目的、時機及市場規模是否值得設置。

    交通部長賀陳旦說明,前瞻基礎建設有許多的軌道工程,設置軌道技術研究暨驗證中心可讓工程與產業結合,增進本土化商機,並整合高鐵、台鐵、捷運等軌道系統,對外增加競爭力,以目前的國內市場規模及時機是適合的;至於海外市場方面,目前全世界的人口、產業快速往東亞移動,公共運輸需求大,我們台灣軌道運輸的成就備受肯定,有利於我們對外爭取商機。

    鍾佳濱要求交通部提出國外設立軌道投術研究機構當時該國國內軌道市場規模及其對開拓海外市場的效益;評估我國成立軌道技術研究暨驗證中心後未來可能拓展的海外潛力市場規模。賀陳旦同意在一個月內提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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