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爆卦]交通事故處理細則是什麼?優點缺點精華區懶人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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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 交通事故處理細則產品中有18篇Facebook貼文,粉絲數超過3,992的網紅台灣物聯網實驗室 IOT Labs,也在其Facebook貼文中提到, 離自動駕駛只差一步 誰還需要DMS? 作者 : Colin Barnden,EE Times專欄作者 2021-01-27 特斯拉都已經進入「全自動駕駛」的最後衝刺階段了,誰還需要DMS來監控駕駛呢? 人們普遍認為特斯拉(Telsa)離自動駕駛烏托邦只差簡單的OTA (over-the-...

  • 交通事故處理細則 在 台灣物聯網實驗室 IOT Labs Facebook 的精選貼文

    2021-01-27 16:42: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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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離自動駕駛只差一步 誰還需要DMS?

    作者 : Colin Barnden,EE Times專欄作者
    2021-01-27

    特斯拉都已經進入「全自動駕駛」的最後衝刺階段了,誰還需要DMS來監控駕駛呢?

    人們普遍認為特斯拉(Telsa)離自動駕駛烏托邦只差簡單的OTA (over-the-air)這一步了,而忽略了基於視覺的駕駛監控系統(DMS)技術的發展。特斯拉都已經進入「全自動駕駛」(Full Self-Driving)的最後衝刺階段了,誰還需要DMS來監控駕駛呢?

    沒這麼快!《消費者報告》(Consumer Reports)的一項最新研究結果顯示,特斯拉可能吹噓過頭了。這篇題為「Cadillac’s Super Cruise Outperforms Other Driving Assistance Systems」的報告總結,「在《消費者報告》對17個系統的最新評級中,凱迪拉克(Cadillac)的Super Cruise遙遙領先於排在第二位的特斯拉Autopilot,其他汽車製造商則緊隨其後。」

    《消費者報告》連網和自動駕駛車(AV)測試部門負責人Kelly Funkhouser評論:「儘管很多不同的汽車製造商都提供了新系統,但Super Cruise仍然名列前茅,因為其紅外線攝影機可確保駕駛的眼睛始終看向車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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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歐盟新車安全評鑑協會(NCAP)和英國保險集團Thatcham Research最近聯合發表了「輔助駕駛等級」(Assisted Driving Grading)評估,結論與《消費者報告》一致。美國杜克大學(Duke University)人類與自主實驗室主任Missy Cummings也發表了一份評估報告,名為「Assessing Tesla Model 3s’ Autopilot Interactions with the Driver Monitoring System」。

    來自《消費者報告》、歐盟NCAP、Thatcham Research、美國國家運輸安全委員會(NTSB)和Missy Cummings的資訊都清楚不過地表示:快回去找說大話的Elon Musk安裝合適的DMS吧!

    雖然目前這個市場還沒有發展起來,但汽車視覺DMS已經擁有非凡的技術創新和產品發展。這些成就幾乎沒有被報導過,因為其主要供應商都是些名不見經傳的小公司,例如Eyesight Technologies (以色列Herzliya)、Jungo Connectivity (以色列Netanya)、Seeing Machines (澳大利亞Canberra)、Smart Eye (瑞典Gothenburg)和Xperi (美國加州San Jose)。

    儘管DMS的安全優勢在很大程度上被主流媒體忽視,但在全球許多區域,特別是在中國、歐洲和美國,諮詢和監管機構卻並未忽視它,以下總結了DMS在這些地區的發展。

    中國

    筆者所關注的2020年所有汽車DMS設計競賽活動幾乎都與中國有關。作為每年交通事故死亡人數全球第二的國家(WHO的統計資料約為每年255,000人),中國已制定了立法計畫,準備部署DMS對駕駛使用手機、飲食和吸煙等情況進行檢測,同時強制駕駛和所有乘客必須使用安全帶。

    Eyesight Technologies展示了將視覺DMS與電腦視覺處理和概率人工智慧(AI)結合,以顯著提高中國道路使用安全性的實際應用(圖1)。

    歐洲

    歐洲視覺DMS法規落後中國好幾年,但我認為,歐洲DMS的複雜度和完善程度遠超中國。

    歐洲似乎更傾向於「駕駛狀態監測」。歐洲研究人員將人因工程學與行為研究結合,開發高階DMS訊號來辨識駕駛注意力、注意力分散、嗜睡、參與度和受傷等狀態,即時瞭解駕駛認知狀態,以評估事故風險。

    有一種說法是,只要駕駛專心駕駛並時刻對道路狀況保持警覺,幾乎就可以完全不需要先進駕駛輔助系統(ADAS)來發出警報、蜂鳴音和提示音了。Thatcham Research發佈的「Defining Safe Automated Driving」是一份很有價值的報告,清楚地呈現了歐洲駕駛狀態監測政策的走向。

    歐洲議會已經更新了歐洲通用安全法規(GSR),要求在所有四輪或更多車輪的車輛(包括轎車、卡車、貨車、公共汽車和長途汽車)中安裝視覺DMS。

    這份完整的法規足足106頁,乏味至極,是治療失眠的良方。法規提到,與視覺DMS有關的立法(附件II第13頁)將分兩個階段導入:

    2022年6月到2024年6月,駕駛參與度監控(適用於Level 2+和Level 3自主車輛的視覺DMS)

    2024年6月至2026年6月,駕駛注意力分散高階預警系統(適用於Level 0~2車輛的視覺DMS)

    歐盟NCAP獨立於歐洲議會和最新的GSR,計畫將視覺DMS測試納入其五星碰撞評級計畫。該計畫原定於2022年啟動,由於新冠肺炎疫情將推延至2024年開始。

    儘管歐盟NCAP尚未公佈其視覺DMS的測試規範細則,但根據產品在市場上的發展情況來看,裝有紅外線元件的後視鏡將是一個重點,車艙人員監控系統(OMS)也是一個趨勢,以促進安全帶的使用。

    Thatcham Research和歐盟NCAP為制定視覺DMS測試規範細則所進行的許多工作,很快將被其他地區的諮詢機構採納。

    美國

    我之前曾寫過文章討論美國對DMS的立法態度。此事並沒什麼進展,除了「Moving Forward Act (H.R.2)」通過了眾議院表決,送交到參議院。

    正如我在「Lack of ADAS Benchmarks Is Haunting Car Industry」這篇文章中所強調的,在美國,國家公路交通安全管理局(NHTSA)可以透過改變NCAP評估等級來改善道路安全,最好透過與Thatcham Research和歐盟NCAP合作來實現。

    根據《華爾街日報》(Wall Street Journal) 2018年5月的一份報告,特斯拉拒絕在Autopilot中整合視覺DMS,因為他們認為這項技術沒什麼用,但歐洲立法者和監管者完全不同意特斯拉的斷言。

    本文想表達的重點是,無論Autopilot和「全自動駕駛」功能如何,到2026年6月之後,如果沒有安裝合適的視覺DMS,特斯拉將被禁止在歐洲銷售。因此,即使自動駕駛已經在最後衝刺了,誰還需要DMS?答案很簡單:任何想在歐洲銷售汽車的汽車製造商。

    《消費者報告》安全政策經理William Wallace總結:「安全功能的作用是驗證駕駛是否專心,並隨時準備採取行動,因而對於自動駕駛輔助系統而言至關重要。否則,自動駕駛系統潛在的安全風險可能最終掩蓋其帶來的好處。」

    附圖:圖1:將視覺DMS與電腦視覺處理和概率AI相結合可顯著提高道路使用的安全性。

    資料來源:https://www.eettaiwan.com/20210127nt51-with-self-driving-on-the-home-stretch-who-needs-dms/

  • 交通事故處理細則 在 幹小事 林柏勛 Facebook 的最佳貼文

    2020-05-24 18:00: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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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為什麼對新立委如此嚴格?因為委員修同一條法的提案,比當年羅淑蕾的提案還要狠,對交通環境影響極大,直接閹割法律規範。

    【第八屆立委】任期,2014年「七條之一」的90天的檢舉期被羅淑蕾連署改3天。就是任何犯行超過3天就不可以檢舉。最後被交通部官員擋下來,最後七天通過,就是今日的七日限制。

    【第十屆立委】任期,2020的今時今日,立法委員又要動「七條之一」,這次不是改3天,是把舉發文字改成必須勸導。這比當年羅淑蕾還要狠,意外的是,在提案人之間驚見品妤的名字。

    #不解決問題而解決提出問題的人

    【地方政府最愛的法律】歷年來,2014到2020年,好幾度該法被提案修改,都是因應檢舉人的「針對性」修法。而另外一條法,其中的「12條第一項第五款」早就讓違規可以不被舉發。

    而且警員跟地方政府都很愛這條法,因為可以讓地方政府不用積極工作,例如地方道路規劃、停管處管理停車格、卸貨格位優化一般車不停、格位畫設…以上通通,不用,處理,因為上面沒做好而導致的部分違規,就讓12條交給紅線臨停就好。再加上另一部分的因為方便而違規者,同樣也不用負擔成本。

    有「12條第一項第五款」的放任,讓行政裁量權極大,最後不舉,道路自然成為狀態狀態,傷亡不斷。但地方居民為了自救,逼上梁山檢舉,才會有警民對立,才會有交通事故頻傳,才會有違規者半夜追打檢舉人,因為相對剝奪感,直到天明。

    【法條名稱】
    *《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7條之1
    *《違反道路交通管理事件統一裁罰基準及處理細則》第12條第一項第五款

  • 交通事故處理細則 在 Dolly's Leben in Deutschland 朵莉德國生活愛分享 Facebook 的最佳解答

    2020-04-23 19:58: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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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台德的社會觀察現象
    #文長慎入

    下周一4月27日開始,全德國實施口罩義務責任,舉凡大眾交通運輸工具、超市、賣場都須配戴口罩。

    其實簡單來說就是強制人民在公眾場合須配戴口罩,雖然我還不太清楚罰款細則,似乎是若超市放行未戴口罩者入內購物,被查到者,超市可能就不得營業。無佩戴口罩不能搭乘大眾交通工具等,這部分政府尚未全盤說明。

    事實上,就是開始用法律來規範人民,畢竟有些人還是非常不聽話的。

    從德國的社會觀察看來,這幾天我們去採買物資,從商場、超市的實際觀察,多數都是老人,而且還沒配戴口罩,並且還跟老伴相伴而行,這讓我們真的是有點擔心。

    不只如此,公園、街道上除了小朋友出來放電之外,幾乎都是老人出來趴趴走,有時還跟鄰居聊一會天,然後沒配戴口罩........................

    從這些社會觀察得出一個結論,多數老人完全不介意病毒,報導已經一直在呼籲請老人待在家裡,盡量不要外出,並且採買以一個人為佳,減少染病風險,但他們完全不聽,也不在意他們是高危險群,就是egal(隨便、管他的)。

    連我們參與的志工團體,也是希望老人待在家裡,如果需要採買物資,可是有好多位志工都隨時準備好要幫助他們。

    社福團體有寄給地緣區老人們一封email,信上也說明: 可否請你們待在家裡,給我們一點工作做,許多志工都在等著派遣社會服務工作,給我們機會為你們服務吧!這其實是有點揶揄說法。其實是要請他們不要再擅自出門了!!

    不過多數人完全忽略,他們可能覺得自己還可以出門,為什麼要別人幫?!簡單來說,就是要出門.......

    不過他們有想過嗎?!老人是高風險群呀!!你自己不在意(不怕死),但別人在意啊!!! 醫護人員也已經好久沒休息了!如果因此傳染病菌給別人,然後這個別人有可能也會傳給自己的家人(例如家中老人),別人的家人乖乖居家隔離,為什麼要因為你的自私而無辜染病或是增加醫療人員壓力。

    其實德國一些社會觀察報導也曾說過,多數老人是最不聽話的、很硬,或許他們認為,我經歷過大山大海,也經歷戰爭後困苦的時代,這傳染病就是如此罷了!!(這是猜測原因)

    不過不管如何,還是要多替別人著想,一起合作抗疫才是,請你們待在家裡好嗎?!別再給社會增添風險了。

    在德國若開始依法強制,大家是會非常努力遵守的,就算沒警察在旁邊,多數人是不會有僥倖心態。(例如:交通規則多數人都很嚴謹的遵守,才能施行無限速等等)這跟台灣又有些不太一樣。

    說說台灣我觀察到的現象,以酒駕、配戴安全帶(包含前後座)、配戴安全帽、超載、腳踏車騎人行道等等來說,這些在台灣已用法律規範很久了,但是有些人還是有僥倖心態。

    大城市因為壯年人口比例高,多數人會比較容易遵守社會規範,但一到老年人口比例較高的城市,或是小城鄉,那又是不同風景。

    在台灣小城鄉基本上我不太敢開車出門,因為我不習慣有人違規右轉或是突然竄出,有一次我們停個紅綠燈,慢慢前進時,被一位阿婆攔腰撞,然後她安全帽還沒扣,最重要的是她無照駕駛,但她年紀大了,我還是報警處理。

    不過,令人不解的是,交通罰則非常不明確,警察跟我說:先把老人送至醫院檢查,以免她會用民事索賠,所以年紀大不用遵守交通規則???

    警察跟我說明:刑事上是會開罰單給她,但民事上最好的方法是互相用金錢及保險和解,但和解之後,她其實沒有拿到無照的罰單,等於這個案件全以和解辦理,我因為不想浪費時間在我美好的台灣行,也不可能留下來跟她打官司,最後和解是:她把繳罰單的錢,給我當修車費用。而我不想為了錢浪費時間,只好自認倒楣。

    所以和解的意思是雖然有警察在場,筆錄上有說明老人經檢查健康無虞(情緒索賠真的很要不得,尤其是自己違規),但就當我們私下和解,而她的違反交通規則也當沒發生過。

    因為警察跟我說,交通罰則有一條是:應注意而未注意(就是我的罰則,太不合理了,我怎知道有人會竄出,如此只要是行進中的車,發生事故,都有可能是應注意而未注意)警察礙於身分,有責任歸屬問題,一般不會有明確的建議雙方該如何做,所以這樣法律模糊地帶,會造成很多交通糾紛,法律之前人人平等,對我而言,自此之後,在台灣開車上路都很沒安全感。

    以上是我的親身經歷,更遑論有些人看到警察才配戴安全帶、或是看到警察才戴安全帽,有好幾次丹尼問我:為什麼他們不扣安全帽的帶子,這樣一撞帽子就飛了!

    丹尼在台灣開車時,有幾次在鄉下,有些阿伯阿嬤還闖紅燈,不然就龜速、逆向行駛,這其實都非常危險,當我們搖下車窗跟他們說,他們還會見笑轉生氣,罵我們年輕人不懂禮讓???!!!

    然後後座繫安全帶,在台灣這個有時我都還要提醒我的朋友,不只前座要配戴,後座也得要配戴,然後腳踏車不能雙載、摩托車前面不能載孩子,這樣簡單的法律規則,雖施行多年,但依舊有人完全不遵守。

    其實我自己在台生活的經驗結論就是,麻煩到自己的,不會立即有生命危脅的,就算有法律規範,但仍有僥倖心態。

    不過像是戴口罩防病毒,因為我人不在台灣,只能從台灣的新聞看到,似乎多數人就非常聽話,乖乖的配戴,即使法律沒強制執行,利用勸導方式,還是很有成效,或許是會直接危及到自身安全及健康的,再怎麼麻煩,多數人就會乖乖遵守。

    大家有發現不同處嗎?!

    德國是法治國家,對與錯大致依法執行,不會參雜個人喜惡及情感或社會期待,比較不會產生許多灰色地帶,所以只要是法律強制規範的,多數人是不會有僥倖心態,而且努力遵守,怕自己是少數違法的人,因為有法依據,多數德國人會很直接的評判你的錯處。頒布下來就是遵守,通常沒有什麼過渡期。

    所以我住德國六年多,沒看過德國人開車闖紅燈、開車前後座未配戴安全帶、騎摩托車未配戴安全帽等等(有明確立法規定的,多數人都會遵守)甚至有交通事故,全權給保險公司處理,雙方也不需要見面,因為見面只會引來情緒衝突,有次丹尼擦撞上一台保時捷,車上是一對老夫婦,丹尼嚇壞,因為車轉了一圈,不過幸好這對老夫妻都沒事,還安慰丹尼說:別擔心,我們都沒事就好。(根本不會當場談賠償,保險公司該怎麼賠就怎麼賠,如此才不會有趁機訛錢的情況)。

    我有一次倒車也不小心撞到停在路邊的車,也是全權由警察通報給車主,然後委託我的保險公司處理,我連車主長甚麼樣都不知道。其實這會讓用路人非常有安全感。

    相反的,在德國法律若沒強制規範,有時就算一直勸導也沒用,很多人是不乖乖遵從的,因為他們在意的是自己,人偏好用自身感受去做事的,享受自由慣了,其實就是很自我,就像老人硬要出門然後不配戴口罩,年輕人想要聚在一起Party 等。

    而台灣呢?!一樣有法治,但要不要遵守看麻煩程度,如果沒立即威脅到自己的生命安全的,就有一搭沒一搭的遵守,像兩段式左轉也宣導好久,警察甚至要躲在某處抓,丹尼第一次看到這個,也有被衝擊到,難道大家不能乖乖守法,看到警察才守法?! 警察還要躲起來抓?!

    而我們的文化中也是有愛面子的成分在,我們會在意他人眼光較多,所以當全民多數人都在遵守規範時,自己也比較會跟進。不想當異類,所以當電視新聞一直宣導戴口罩時,民眾就會覺得應該要遵守,願意花時間排隊買。也因為民眾與政府的配合,反映出防疫的好成果。話說大家是否也能用一樣的態度,反映在生活上的各種規範呢?

    所以說對於新冠病毒,多數德國人不怕死?(沒法律不遵守?)多數台灣人比較怕死?(沒法律還是會遵守?)
    就留給大家思考空間了。

    以上是我的經驗談及台德社會感受與觀察,歡迎大家交流自身的經驗喔!!!

    #以上為個人經驗分享
    #令人想深度思考的社會觀察
    #婆婆已經做了將近200個手工布口罩捐贈
    #持續做愛心
    #聽說Bonn還有6千多個弱勢需要口罩
    #持續應援婆婆
    #我跟我的台灣家人已經因為小交通事故被訛過很多次錢
    #我心想這些人真悲哀自己違規連台幣1千2千也要訛
    #還有趁機換假牙的
    #我們真的都當做捐贈做善事
    #有這麼缺這幾千塊
    #打給我的電話費跟來拿錢的油資你都可以省一點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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