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爆卦]云云用法是什麼?優點缺點精華區懶人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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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 云云用法產品中有46篇Facebook貼文,粉絲數超過0的網紅,也在其Facebook貼文中提到, 各位!!!! 再忍耐2小時不到就要迎接4天連假了! 開心嗎? 先㊗️大家中秋快樂 記得烤肉、月餅不要吃太多 所有活動聚會請務必遵照疫情防治中心的規範唷 😂我很醜可是我很好吃! 今天收到這盒很醜但是很讓人驚艷的奶油堅果月餅 是 #方云云麵包店 每年只賣一次的月餅🥮 外皮真的好香又濕潤,奶味很醇香...

云云用法 在 台南好Food遊 Instagram 的最佳貼文

2021-08-03 10:12:30

|台南.中西區| #方云云麵包店 #中秋節月餅禮盒 開放預購囉! 就是那家台南很有名的秒殺麵包店,不是孫芸芸,是 #方云云 唷! (孫芸芸是我,我是台南孫芸芸)😂😂😂 吃過好幾次他們的麵包,雖然價格比較高一點,但他們都使用進口原料、好的食材來做,吃起來也自然安心! 🔺今年的月餅禮盒🈶️兩種...

云云用法 在 花露露?台南美食/高雄/台中/嘉義 旅遊? Instagram 的最佳解答

2020-05-09 02:25:35

小巷裡的雲朵吐司!方方正正~外酥嫩柔軟的手感吐司 🍞 老闆娘莫非就是叫方云云😂 不是啦~其實店裡頭就是主打手感的方正吐司。 口感像綿綿細緻的雲朵般!因此才有「方云云吐司」的名稱由來。 🔺奶露麵包/芋頭奶露$60 方云云吐司的麵包中,相當熱賣的麵包之一。 口感柔軟,裡頭夾上大溪地香草莢的奶露餡。 芋頭...

云云用法 在 台南啵妮の吃貨日常? Instagram 的最佳貼文

2020-05-10 06:08:28

📍台南美食#方云云麵包店 藏身在中山路巷弄內新開的麵包店🍞 店內充滿麵包香,門口還有個漂浮的麵包板❤️很吸睛 - 招牌#方云云吐司 🍞方方正正的吐司,好可愛!使用100%法國發酵牛奶奶油、石安牧場雞蛋、大溪地香草莢。切開吐司後濃濃的奶香味,鬆軟的口感加分不少😋自製加了波霸挺美味的! - #巧克力奶酥...

  • 云云用法 在 Facebook 的最佳解答

    2021-09-17 15:24: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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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各位!!!!
    再忍耐2小時不到就要迎接4天連假了!
    開心嗎?

    先㊗️大家中秋快樂
    記得烤肉、月餅不要吃太多
    所有活動聚會請務必遵照疫情防治中心的規範唷

    😂我很醜可是我很好吃!
    今天收到這盒很醜但是很讓人驚艷的奶油堅果月餅
    是 #方云云麵包店 每年只賣一次的月餅🥮

    外皮真的好香又濕潤,奶味很醇香!

    是蛋奶素,裡面只有100% 使用法國諾曼第發酵奶油、台灣純天然蜂蜜、優質冷藏堅果,光是這些原料就知道等級有多強了,咀嚼香氣滿滿,口感也豐富。

    吃膩蛋黃酥,這個我覺得很可以(除了不怎麼漂亮而已)😅

    🔺聽說還有少量可以訂購,想吃的今明兩天把握唷,不然就等明年了。

    🔸蜂蜜月餅420元(8入)
    🔸奶油堅果月餅450元(8入)

    🔺想嚐鮮的私訊 方云云麵包店

  • 云云用法 在 江魔的魔界(Kong Keen Yung 江健勇) Facebook 的最佳貼文

    2021-07-07 16:34: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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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目前社會中有一個崇尚無爭世外桃源的思想,認為人應該要追求平靜、喜悅,放下了競爭人類才能真正的快樂。我們目前看到最真實心靈層面的群體,包括瑜伽班、靜坐班、身心靈界、靈修團、宗教集團等等,他們教義中宣揚的無爭一回事,信徒們有沒有爭是另一回事。

    瑜伽班裡面,不管你的動作有多難,都會有人對自己能夠達到最難動作、或手腰頭腳扭曲打結的多久而引以自豪。

    喜歡靜坐的人看起來好像與世無爭,但同門之間依然是有比較:誰的姿態最完美、誰坐得最久、誰的靜坐境界最高等等。

    身心靈界也一樣;誰比誰更屬靈、誰的前世來頭更有料、誰能夠接通哪個宇宙高靈等等。

    宗教界一樣都有虔誠度、道德度、放下度的潛規則比賽。

    所以老子道德經裡面有一句話「不尚賢,使民不爭」,這些表面上看起來最唾棄競爭的團體,他們只要有推崇某一種能力、人格、想法,其實就已經會推動了競爭。

    你的教團推崇卑微和放下,大家就會比賽誰更卑微,誰最能放得下。

    如果你不推崇任何東西呢?

    沒有任何一們學問、思想學說、宗教是不推崇任何東西的。

    這些那麼追求心靈喜悅的,都有競爭,他們競爭誰能夠身體更柔韌、靜坐得更久更喜悅、更虔誠。一旦某個人做到了,會引來其他人的認同、讚美、眼紅或發奮圖強。

    發奮圖強看起來好像很正面,其實就是競爭,你要變得更強,就是要跟弱對比,沒有了對比,你怎麼知道自己變強了呢?

    我知道有些人會說,我不是要跟人家對比,我只是要跟自己對比,要精益求精。但,你就必須問自己一個很坦白的問題:你要越來越強來達到甚麼目的呢?

    那些不求名利、不斷深究一門學問的人,雖然不是為了向大家證明甚麼,但實際上是間接的跟競爭掛鉤。

    例如李民傑老師對儒家和紅樓夢研究到入迷了,這種入迷不就是純粹的興趣,沒有競爭嗎?

    其實不只是李民傑老師,包括博學和尚,如果你們有機會看到他們侃侃而談他們的學識,你看表面的話,好像看到他們也是沒有競爭。但,談得多的時候,一種間接式的競爭就會出現:鄙視鏈 —— 那些被你看不起的言論,你會排出一個階級榜。

    李老師的例子,有時候你有機會會在他看到其他研究儒家、周易和紅樓夢學者的一些有漏洞的言論時,就看到他露出了鄙視鏈。

    我針對我自己很有興趣的修行方法課題,我雖然不是為了要超越某個人而研究,確實也是為了自己興趣。我可以告訴你,一旦我發現一些人也研究我同樣的領域,但他們有些地方沒有我所看的資訊深入,我可能善意提醒他、可能談笑間揶揄他的資訊、可能欲拒還迎的賣關子,但隱藏在這些提醒、揶揄和關子之下的,是有極其微乎其微的快意。(例如一些佛教徒告訴我靜坐要見禪相,或說修靜坐修得好,所得的快感比性高潮更強,所以就能放下性慾)

    這個微乎其微的快意,不一定代表自己就是要打壓他人,而是有實際的證據告訴你你懂的東西是更深入了。

    如果你連這一絲的快意都沒有,你是不可能在一門學問裡面肯下幾十年的功夫。這一絲的快意,其實就是人類競爭之樂。

    其實競爭不是問題,整個社會的進步、科學的昌明,都是有競爭而來的。

    你去訪問那些發明甚麼藥物的科學家,他們會說要幫助人類云云,但如果你是和他們一起工作的,你就知道他們是要比自己的同行更快的破解現象、更快的發明出解藥。

    你是第一個破解那現象的科學家,你是對那現象有命名權的,往後的科學家論文中如果是基於你這個研究而進行其他更深入的研究,他們都會採用你所命名的。

    競爭會導致一些科學家、商家鋌而走險的犯法嗎?

    會。

    但有人會拿刀來殺人,我們就要用法律來禁止人們買刀,或強制所有買刀切菜的人要考用刀執照嗎?

    有人類學家發現一個社會開始有交易上的競爭時,經濟自然會成長,而且暴力兇殺是會減低的。

    很多認為競爭是萬惡之源的人,都沒有看清楚歷史的真相,他們認為那些沒有商業競爭的部落,暴力是少的。但從考古學家挖掘古代部落埋葬地的證據,和人類學家研究近代沒有競爭的部落,發現這個沒有暴力完全是迷信。

    實際上的記錄是,有了商業競爭後,人們才開始比較和平。

    遠古沒有競爭的時代,是一個很危險的時代,你出門找吃的,獵到了一隻狐狸後,另一些陌生人可能會幹掉你來吃你獵到的狐狸。

    (這圖在藏傳佛教講座皈依樹,你可以看到畫家會把不同階位的佛菩薩金剛空行母護法神擺不同階級)

    #江魔設教
    #廣渡魔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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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云云用法 在 吳青峰 Facebook 的精選貼文

    2021-05-11 22:26: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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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4年,我創作〈小情歌〉,寫下這句歌詞:「我想我很適合/當一個歌頌者」,2019年,我引申創作了〈歌頌者〉這首歌,「歌頌者」三個字我自引〈小情歌〉歌詞。今天,他卻表達「歌頌者」三個字,是他給的建議,讓我不可置信。

    從兩年前這件事發生以來,除了法庭上,我從未公開談過此事。我一直不懂為何會發生這樣的事,一直希望是一場誤會,也一直覺得或許不談論,是對心中那位曾視為父親的人,最後的尊重、寬容與一點保護。但事實上,這樣的盼望落空了,一次又一次,我終究心死了,也覺得必須好好對關心我的你們交代一次這些事。
     
     
    【事件經過】

    我和林先生在2008年有簽署一份詞曲授權合約,原訂2014年底結束,而因我信任對方,一直自動延續到2018年底。

    2018年的9月20日,我跟林先生約在他家開會,我向他表示,覺得自己快40歲了,一直以來感受到人生無常,我擔心自己要是突然死掉,家人什麼都沒有,希望詞曲版權拿回來自己處理,他也同意。

    我認為依照我們十多年來互相信賴的關係,當面口頭講是比較尊重的方式。我10月26日寄發存證信函提及此事,怕嚇到他,我也先用LINE知會他,他也表示沒問題。

    接著在12月6日,我們簽署「合約終止協議書」在雙方律師見證下,確認詞曲合作終止,也將10月26日的存證信函寫進終止書,以「全部遂其所願」表示同意。林先生也親自在電話裡跟環球版權總經理確認以後我會自己處理版權,也發訊息給我「12月31日前這些轉移的對象都會知道你即將自己做」。

    原先我想讓一切靜靜落幕,而林先生要求我擬稿,必須在12月31日公開聲明,對外表示以後我將自己處理自己的工作。我記得他一直告訴我要「妥善處理、好聚好散」,並且希望我們能「樹立典範」,告訴大家,不是每一個藝人跟經紀公司結束都要撕破臉。後來也公開聲明結束合作,沒有一點點讓我懷疑我們還有存續任何合約的可能。

    一直到2019年4月,我突然收到他的存證信函,我非常錯愕,何況中間我多次在節目上演唱自己創作,他從未有任何反應。收到存函後我不斷跟他聯絡,好幾天他不接電話、我用各種通訊軟體訊息他也不回,最後用email,他才回覆宣稱詞曲授權還在他身上。

    沒多久,林先生開始對我提起假處分、民事訴訟、甚至到刑事,還把我所創作的歌名搶註商標。我的律師苦笑地說:「他送給你全餐耶」。

    10月,在被告後第一次見到林先生,記得檢察官希望能促成和解而問他「如果要和解,你的條件是什麼?」我記得他表示「我希望他把寫給蘇打綠的所有詞曲都給我,我想keep住我跟蘇打綠的美好回憶!」我記得檢察官當場回應他「這要求已經超出案件範圍,你告『吳青峰』,現在卻要求『蘇打綠』,連我都覺得強人所難,你怎麼能要求他接受,不要講得很漂亮說是美好的回憶,但其實你是想要某些東西。況且現在都告了,也不美好了。」後來我嘗試庭外再約他和解,他提出的條件依然是「繼續授權所有蘇打綠發表過的詞曲,要使用不需經我同意」,並告訴我「只有他知道我的歌怎麼用最好」。當時訴訟的開端是〈歌頌者〉這首歌,和解條件卻是「蘇打綠過去和未來的歌」,過去近百首歌曲,甚至未來我還沒寫的歌?難道不令人懷疑這才是目的嗎?
     
     

    【一次又一次的死心】

    經過幾次出庭與報導,很多人漸漸發現這件事,但你們不知道的是,你們看到的只是冰山一角。兩年多來,我不斷收到無數書狀,幾週一次,一次動輒數十頁。應該談法律的書狀,卻成為一次比一次荒謬且攻擊性、情緒性的字眼。你們偶然看到報導覺得氣憤的,卻是我的日常心碎。

    合意不續約,安分守己唱自己的歌,卻被形容成「無視法紀,不斷膨脹放大自身之權利。」;

    為了承接他瞞著我簽的合約,卻被說成「違約在先,企圖霸王硬上弓」;

    一個創作者、著作權人反被「被授權人」稱為「不潔之手」;開庭被往事勾動而難過,卻被描述為「其妄尊自大、不可一世的霸道心態與作法,與其前次開庭時的楚楚可憐形象,根本南轅北轍、判若兩人。」;

    在高雄演唱會前被觀眾質疑我不能唱自己的歌,卻說我是「利用『創作者不得演唱自己的作品』之悲情訴求,企圖博取大眾之同情,以炒作演唱會熱度之宣傳手法」;

    說一個中文系畢業生「曲解電子郵件文字到這種程度」;

    連林先生當時委任的律師,都出庭作證所有人都很清楚三份合約皆已結束。對方卻可以寫成是林先生「隱忍退讓,百般之退讓與成全」,說我「令人瞠目結舌」;

    當對方提出假處分,要求法院令我四年四個月內不能使用自己作品,他們說凍結我的作品「影響不大」。為了抗辯,我們提出《太空人》的銷售,以及過往歌曲紀錄,這時對方回應「辯稱因為銷售量大所以就應該容忍其侵權云云⋯⋯然還以此沾沾自喜⋯⋯豈非財大氣粗者就可以任意侵權而可以不負法律責任」、「小情歌歌曲並非著名,亦未與『吳青峰』有密不可分的連結。小情歌歌曲僅有1619萬次之觀看次數⋯⋯實難謂其非過於膨脹自身之評價」、「無與倫比的美麗僅有1019萬次之觀看次數」等等辯稱凍結我的作品,對一個創作歌手影響不大。

    這樣的言語已歷時兩年,在此所提也只是冰山一角,我真的分不清,到底是寫書狀的林佳瑩律師、張志朋律師的言語,還是林先生本人的意思,但無論如何,就算是律師的意思,肯定也經過林先生同意;就算是林先生的意思,也是律師下筆的。

    一次又一次,我真的不敢相信,這些話是從一個,我曾視為父親的人口中說出。一直以來盲目相信他、永遠感恩報答的我,為什麼要這樣被對待?就因為不合作,十幾年的情誼都不重要了嗎?那些他曾說是家人、是partner,口口聲聲的好聚好散,都是假的嗎?

    網路上看到許多擷取片段發表意見的法律人說「青峰犯的錯是沒有在三個月前以書面表明不續約」,但他們不知道我的經紀合約包含了著作權條文,2018年12月我與林先生新簽署的〈合約終止協議書〉終止了「詞曲版權、經紀、唱片三份合約,終止書的副本公開聲明即是不續約的書面文件,這點民事判決書也說:「以後約修正或取代前約,致無須在該年12月31日前3個月為之」。

    上一次開庭,林先生當時的委任律師有一段證言讓我很驚訝,她說2018年終止合約時,她詢問林先生三份合約,林先生回答她:「版權早就談好了,是沒有爭議的部分,其他兩份因為有工作需要交接,所以要特別寫清楚。」林先生給了她經紀合約與唱片合約,並表示「詞曲合約找不到。」我驚訝的是,我知道林先生全部合約都交給會計張小姐保管,他告訴律師找不到合約的同一禮拜,我也曾向會計張小姐要過詞曲合約來看,不可能找不到。這句話讓我不免驚嚇地懷疑,難道一開始就別有用心?

    上一次開庭時,我沒有想到我會哭出來,在證人的證詞中,勾起太多我早已不願回想的往事細節,包括「林先生很擔心我不願意承接騰訊這份合約,他會違約」;但連證人都很訝異我「全盤接受林先生要我承接的」;我曾詢問林先生「是否能聘請你當製作人」卻被林先生拒絕「要斷就斷得乾乾淨淨」;協議結束後我甚至「挽著林先生的手,告訴他:『你不願意一起工作沒關係,我們還可以是家人』」⋯⋯這種種,實在讓我一時沒忍住情緒。

    我哭,不是因為我想博取同情,是因為我有真感情。我哭,是因為我至此徹徹底底死心,如同第二次經歷「失去父親」的過程。我哭,是因為我一切都為他著想,但最後換來了什麼,而這一切,竟然是由當時的「對方律師」替我見證的,真是諷刺。
     
     
    【我對每一個創作者想說的話】

    事件開始時,我正面臨《歌手2019》決賽演唱〈歌頌者〉的掙扎,我沒有告訴周遭的人發生什麼事,自己每天回到飯店默默流淚。

    坦白說,最開始我問律師:「我們能不能乾脆認輸?他要錢,就照他說的賠,當花錢學教訓、認清一個人,也就不用浪費生命在他身上了。」我很心痛,但我實在不想花費心思在這件事上,依照我們對他以往與其他對象諸多訴訟的了解,他總是纏訟到底,而對我一個創作者而言,我一開始希望版權在自己身上,就是有感於人生無常,就是因為珍惜生命、珍惜時間,而現在我卻要浪費這麼多生命訴訟,這些時間如果我能拿來寫歌,該有多好?

    但律師說:「你是第一個唱自己寫的歌被告的,沒有前例。如果你不力爭到底,你會害到以後有一樣遭遇的創作者。」正因如此,我一直在為了未來我不認識,但可能面對一樣事情的創作者,拼命面對著。同時,一旦看清蘇打綠的歌曲是被搶奪的目標,我也必須為了蘇打綠六個人十多年的心血奮戰。

    我們從小的環境、教育,一直被教導要「尊師重道」、「忍耐是美德」,但就是這些教導,讓過猶不及的我,因為懷著感恩,所以一路以來從不懷疑、盲目相信,最後變成這樣。對於「尊師重道」、對於「感恩」,我自認我一直以來都是做到最好,絲毫無愧於心,於情感、於實際收益,我相信我已報恩百倍萬倍。但遇到錯的事,無止境「忍耐」並不是美德,只會縱容、寵壞他人,最終不但會反過來吞噬自己,更有可能害到他人,甚至親眼看著自己最愛的母親、家人陪你難過。

    我希望每一個年輕的創作者,記得一開始就要看清楚合約。常懷感恩、努力回報,這些都是理所當然,但一方面,保護自己更理所當然。如果你合作的「長輩」是正直的,就不會因為你「合理」地詢問自己的權益而惱羞成怒。我希望有所有創作者一定要保護好自己,不要像我一樣遭受這樣的打擊,讓生命如此虛擲。

    我從未想過會遭逢如此巨變,也驚覺有時法律保護的,並非對的人或善良的人,而是「懂得怎麼利用法律的人」。我沒想到,創作有時變成一種原罪,為了自己的作品不被奪走,需要浪費這麼多生命、花這麼多心力。我也從未想過,其實有時律師會力挺的,不是法律、不是真相,也不是正義,而是付錢給他的客戶,如此而已。
     
     
    【結論:我於理、於情都毫無虧欠,更是合理合法、仁至義盡】

    我相信我今天一番話,一定會再被對方以各種曲解和利用法律刁難,畢竟對方連我私人臉書的發文都要自行對號入座、要求我登報道歉。但我不怕,因為我沒有一句話是謊言。我也知道這件事還有一段很長的路得走,我相信對方會不斷想辦法繼續纏訟,而閉上眼睛寫寫書狀就有錢領的好差事,亦有很多律師趨之若鶩。我也希望每個要興訟的人多想想自己的家人、孩子,你怎麼忍心讓他們查詢自己的家人,都是這些新聞。

    面對這件事到後來,不只是我,書狀中的無端攻擊,從針對我,也變成針對六個個別團員,更沒想到,連馨儀也遭受這樣的對待。看著身懷六甲的馨儀接著被告,跟看到吳媽媽要面對一樣令我心痛不已。

    我是一個創作者,還在努力創作著,我深知,音樂一旦失去靈魂,就只剩下技巧;而法律一旦忽略人心,產生漏洞,就只是文字罷了。

    蘇格拉底曾言:「不只要活著,還要良善地活著。」活在這世界上,我相信我期許自己擁有的,不只是作品、名字,而是良善。我一向問心無愧,沒有一絲虧欠,於情,於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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