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爆卦]二等親贈與稅是什麼?優點缺點精華區懶人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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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 二等親贈與稅產品中有21篇Facebook貼文,粉絲數超過2萬的網紅呂翊榮的財經讀書會,也在其Facebook貼文中提到, 財政部南區國稅局指出,若個人以未成年者名義購買財產、二等親財產交易、以無償或不對等代價幫他人購買財產,還有無償或不對等代價幫他人還債等,國稅局將列為「擬制贈與」計入贈與總額,若超出220萬元免稅門檻將適用贈與稅率10%~20%。...

  • 二等親贈與稅 在 呂翊榮的財經讀書會 Facebook 的最佳解答

    2021-09-04 07:13:17
    有 3 人按讚

    財政部南區國稅局指出,若個人以未成年者名義購買財產、二等親財產交易、以無償或不對等代價幫他人購買財產,還有無償或不對等代價幫他人還債等,國稅局將列為「擬制贈與」計入贈與總額,若超出220萬元免稅門檻將適用贈與稅率10%~20%。

  • 二等親贈與稅 在 理財hen好懂 Facebook 的精選貼文

    2021-07-04 12:00: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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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他們以為超過二等親的買賣,就不用申報贈與
    結果還是收到國稅局的公文了...
    律師告訴你,問題到底出在哪!

  • 二等親贈與稅 在 每天稅法5分鐘 Facebook 的最佳貼文

    2020-11-15 16:37: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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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房地合一未辦理申報常見類型

    財政部中區國稅局豐原分局表示,個人自105年1月1日以後取得之房屋、土地,除了依所得稅法第4條之5有免納所得稅情形之一者,不論有無應納稅額,應於房屋、土地完成所有權移轉登記日之次日起算30日內應向戶籍地國稅局辦理申報。
    該分局進一步表示,為使民眾正確辦理房地合一申報,以下歸納未辦理申報常見類型:

    1.因不熟悉房地合一申報規定,誤認該筆所得應併入綜合所得稅結算申報。
    2.因房屋、土地交易虧損,誤認無所得無須申報。
    3.誤認交換房屋、土地不屬房地合一課徵範圍。
    4.誤認僅出售土地不屬房地合一課徵範圍。
    5.誤認非自行交易(如法院拍賣)房屋、土地,無須申報。
    6.房地合一實施前後陸續取得同地號之土地持分,或取得不同地號之土地後合併,105年以後出售時僅出售部分土地持分,誤認不屬房地合一課徵範圍。
    7.自行認定交易之農地屬免申報範圍,卻無法檢附農地農用證明及不課徵土地增值稅證明,誤認不屬房地合一課徵範圍。
    8.二等親買賣案件有給付價金,誤認已申報贈與稅無須申報房地合一。

    該分局提醒,應辦理房地合一申報卻未依規定於期限內申報,若經稽徵機關調查後,納稅義務人將面臨漏稅罰與行為罰擇一從重處罰,縱無應納稅額無漏稅罰,仍會處3千元以上3萬元以下之行為罰。

    如有任何問題歡迎撥打免費服務電話:0800-000321洽詢,該分局將竭誠為您服務。
    新聞稿聯絡人:豐原分局綜所稅課張凌瑋
    連絡電話:(04)25291040轉2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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