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爆卦]九年一貫英文是什麼?優點缺點精華區懶人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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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年一貫英文 在 Lazy Sunday Instagram 的最佳解答

2020-04-29 01:14: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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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九年一貫英文 在 Facebook 的最佳貼文

    2021-06-23 14:46: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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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芒果佬總算肯公開痛批蔡英文對港人「口蜜腹劍」。
    食港人人血饅頭的燒山+喪寶+沈某人,食屎啦!

    //台灣當局去年「支持香港人的民主訴求並提供必要的協助」的「偉大宣示」,不但口惠而實不至,一年來更不斷收緊移民政策、提高申請居留定居的門檻。比起英美澳紐、加拿大等國聲援港人的言行一致,去年初大選因香港蒙難,升高反中姿態而獲人民的認同取得壓倒性勝利,再度完全執政的民進黨政府,可有絲毫歉然不足的自省呢?//

    《毓民橫議》台灣「聲援港人」竟成口蜜腹劍
    2021-06-16 07:00:00
    台灣當局去年「支持香港人的民主訴求並提供必要的協助」的「偉大宣示」,不但口惠而實不至,一年來更不斷收緊移民政策、提高申請居留定居的門檻。再度完全執政的民進黨政府,可有絲毫歉然不足的自省呢?(圖/取自網路)
    作者/黃毓民
    「道不行,乘桴浮於海。」
    曾幾何時與大陸咫尺之遙的香港,是中國人逃避惡政治的一塊乾淨土,如今卻因「黨國體制,極權統治」取代「一國兩制,高度自治」,暴政肆虐,萬馬齊喑,乃出現九七年主權移交後第二次移民潮。高舉民主人權大纛的西方國家言行一致,紛紛中門大開,歡迎港人避秦;一水之隔的台灣寶島,民進黨政府口蜜腹劍,過去兩年來曾不斷對面臨困境的「香港地區」居民表示伸出援手,實相卻是為港人申請居留定居設置重重路障。
    在國安惡法在香港出台之後一個半月,二〇二〇年八月十七日,依據《港澳關係條例》(第十一條第二項及第十二條第一項)規定之《香港澳門居民進入台灣地區及居留定居許可辦法》修正版本正式頒布施行。修正上述《辦法》旨在反滲透:第二十二條第一項「香港或澳門居民申請在台灣地區居留,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得不予許可」,其中第十款是「現(曾)任職於大陸地區行政、軍事、黨務或其他公務機構、具政治性機關(構)、團體或其於香港、澳門投資之機構或新聞媒體。」之後,港澳居民申請在台灣地區居留,必須在申報書「據實申報」,再經移民署聯同陸委會、國安局、調查局等政府機關「聯審」批准,才予許可居留定居。
    去年底香港情勢惡化,行政院陸委會曾表示「將跨部會朝三方向放寬港澳居民來台居留定居的制度及法規」。異哉,所謂「放寬」,原來與「收緊」同義!
    「共匪謀我之心未死」,二〇二〇年一月十五日頒布之《反滲透法》就是為了「防範境外敵對勢力之滲透干預,確保國家安全及社會安定,維護中華民國主權及自由民主憲政秩序」,香港已經淪為「匪區」,亦是滲透台灣的「前進基地」,豈可不防?
    對於蔡英文政府的「講一套做一套」,台港的「鐵粉」還是會以「國家安全」為其緩頰。不過,那些志切「投奔自由」及正在苦等居留定居許可審批結果的香港人,便會感到十分焦慮了。
    二、
    日前香港媒體報導,台灣駐港機構「台北經濟文化辦事處」網頁中的《香港澳門居民申請居留定居申報書》,六月一日有新修正版本,除必須「確實申報是否現(曾)任職於大陸地區行政、軍事、黨務或其他公務機構、具政治性機關(構)、團體或其於香港、澳門投資之機構或新聞媒體」,另新增第三項:「現(曾)於香港或澳門政府部門任職者,宣誓或簽署聲明擁護基本法,效忠港澳政府。」
    陸委會回覆媒體查詢時指出,依《香港澳門居民進入台灣地區及居留定居許可辦法》規定,香港或澳門居民申請在台灣居留,如有危害國家利益風險,申請不會獲批。
    移民署這項有關「港澳居民申請在台灣居留」必須「確實申報」的新規定語焉不詳,而且並非「事實陳述」。
    在這裡,我要稍為說明香港公職人員宣誓或簽署聲明「擁護及效忠」的事實背景 :
    香港《基本法第一百零四條規定;香港區行政長官、主要官員、行政會議成員、立法會議員、各级法院法官和其他司法人員,在就職時必須依法宣誓擁護《基本法》、效忠香港特別行政區。二0一六年十月第六屆立法會議員宣誓就職,多名反對派議員因修改誓詞內容及在宣誓期間的言語和行為遭到質疑,北京「全國人大常委會」同年十一月七日通過的對《基本法第一百零四條的「解釋」,說明宣誓是出任《基本法第一百零四條所列公職的法定條件和必經程序,並必須符合法定的形式和内容要求。「解釋」也明確宣誓人如作虚假宣誓或者在宣誓之後從事違反誓言行為,須依法承擔法律責任。高等法院於是根據「人大釋法」,褫奪六名立法會議員資格。
    除《基本法》第一百零四條涵蓋的五類公職人員外,二〇二〇年七月頒布施行的《港區國安法》第六條也要求,香港特別行政區居民在參選或者就任公職時應當依法簽署文件確認或者宣誓擁護《基本法》、效忠中華人民共和國香港特別行政區。香港行政區政府據此制定《2021年公職(參選及任職)(雜項修訂)條例草案》,二〇二一年三月十七提交立法會首讀和二讀,並於五月十二日在立法會三讀通過。條例翌(廿一)日刊憲公布,正式生效。特首林鄭月娥在法例通過後說:「明確規定擁護香港基本法、效忠中華人民共和國香港特別行政區是對特區公職人員的法定要求和條件,也是參選或出任該公職人士的根本義務和責任。條例為公職人員的宣誓首次訂立非常明確的法定標准,為維護『愛國者治港』原則踏出重要一步。」
    於是,「區議員就職必須作出宣誓的規定,明確宣誓要求,統一監誓人的安排,完善處理違反誓言情況的機制,以及就相關情況在公共選舉中加入參選限制。」在此之前,區議會作為諮詢機構,議員就職不須宣誓「擁護及效忠」。二〇一九年十一月區議會選舉,民主派大勝,控制全港十八個區議會的其中十七個,在惡法卵翼底下,特區專權政府「輸打贏要」,除在「新選舉法」取消區議會推選特首的「選舉委員會」一百一十七個席位,及立法會功能組別「區議會二」五個席位,更要通過宣誓「擁護及效忠」,把部分本土派年輕議員掃地出門。
    至於政府公務員必須簽署聲明或宣誓「擁護基本法、效忠特區」,今年一月十五日特區政府公務員事務局已向各政策局及部門發出通告,公布為二〇二〇年七月一日之前受聘的公務員訂立簽署聲明或宣誓的要求。聲明或誓言的內容是:「我謹此聲明,本人為中華人民共和國香港特別行政區政府公務員定當擁護《中華人民共和國香港特別行政區基本法》,效忠中華人民共和國香港特別行政區。」
    移民署在《香港澳門居民申請居留定居申報書》新增必須確實申報「現(曾)於香港或澳門政府部門任職者,宣誓或簽署聲明擁護基本法,效忠港澳政府」的規定,顯然是「因應」港府最近對公務員必須簽署聲明或宣誓「擁護基本法及效忠特區」的要求,但為什麼把「效忠特區」變成「效忠政府」?申請居留定居的港人如曾簽署聲明或宣誓擁護基本法及效忠特區」,是不是可以填「否」?抑或在移民署眼中「效忠特區」等於「效忠政府」?
    《香港澳門居民申請居留定居申報書》特別註明: 「如未據實填寫,應自負虛偽陳述或隱瞞重要事實責任」,然而,移民署在申報書上的「效忠港澳政府」的指涉不就正是「虛偽陳述或隱瞞重要事實」嗎?
    三、
    二〇二〇年六月三十日上午北京「全國人大」全票通過《港區國安法》,台北行政院大陸委員會隨即發布新聞稿指出:「北京背棄對港承諾,香港的核心價值漸失,國際地位也受到衝擊,台灣依『香港人道援助關懷行動專案』,所設置的『台港服務交流辦公室』明天(七月一日)正式營運,提供港人來台就學、就業、投資創業、移民定居等專案諮詢與協處服務。」陸委會又強調,「民主自由與人權法治為台港共享的普世價值,台灣朝野均非常關注及支持香港人民的民主訴求,政府也持續密切關注香港的情勢發展,並提供國人及港人必要的協助。在兼顧國家安全前提下,依據既有法律規範及公私協力的方式,務實處理港人的人道援助及關懷事宜。」
    台灣當局去年「支持香港人的民主訴求並提供必要的協助」的「偉大宣示」,不但口惠而實不至,一年來更不斷收緊移民政策、提高申請居留定居的門檻。比起英美澳紐、加拿大等國聲援港人的言行一致,去年初大選因香港蒙難,升高反中姿態而獲人民的認同取得壓倒性勝利,再度完全執政的民進黨政府,可有絲毫歉然不足的自省呢?
    根據《香港澳門關係條例》」,台灣當局將香港定位為有別於中國其他地區之「特別區域」,而上述條例第十八條清楚規定:「對於因政治因素而致安全及自由受有緊急危害之香港或澳門居民,得提供必要之援助。」如今卻是,《港澳關係條例》仍在,但不再把香港視為「特別區域」,「十八條」當然也就「備而不用」了!
    令人感慨的是,台港兩地同樣面對中共的打壓,前者倘若朝野一心,尚可抗衡一時,後者卻是肉隨砧板上,任由宰割;二者「地異心同,精神一貫」,互相奧援,本是應有之義,奈何政治是「勢傾則絕,利窮則散」的權力遊戲,形勢比人強,真的是沒有什麼是非可言!

    作者簡介

    黃毓民,1951年出生於香港。以新聞傳播及新聞教育工作為終身志業,歷任報社採訪主任、編輯、主筆、社長及各大報社專欄作者;八十年代初曾任《美洲中國時報》港聞版編輯;九十年代中創辦《癲狗日報》、《癲狗周刊》及《癲狗馬經》。八十年代中曾任珠海學院新聞及傳播學系教授兼系主任。九十年代末,投身資訊科技領域,建立互聯網內容供應平台Hong Kong Cyber,二千年在創業版上市。

    黃毓民亦是香港著名時事評論員,歷任各大電台、電視台節目主持人,以評論尖銳、敢言著稱,深受歡迎。

    二〇〇六年開始從政,是「社會民主連線」創黨主席,曾任兩屆立法會議員,八年議會生涯,堅持「沒有抗爭,哪有改變」的政治理念,不畏權貴,批判中共及港共政權,政治抗爭形象深入人心。

    二〇一七年四月宣告退出政壇,回歸文化傳訊及教育工作,現任普羅政治學苑主席、網台MyRadio創辦人及《癲狗日報》電子版社長。
    http://www.umedia.world/news_details.php?n=202106160630018875&fbclid=IwAR3cLy-kTUIfwaZp4cjA3go47AsiUBUmZ5xOHfCpAyyuTHk1oUm-7zQiwO4#202106160630018875

  • 九年一貫英文 在 我是小布 Hi,I'm Kelsey. Facebook 的最佳貼文

    2020-10-14 06:56: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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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自學生在學科方面會落後在校生?
    .
    就小布來說,
    好像有一點耶🤣,
    尤其是中文(但中文就代表全部了嘛🤣🤣)。
    .
    本來以為是我們的問題,
    結果發現朋友的孩子也是,
    中文越來越爛,
    英文越來越好這樣,
    聽到有同好,
    媽媽完全鬆了一口氣🤣🤣🤣。
    .
    當孩子知道自己的興趣後,
    慢慢的,會朝著那條路走,
    而不再是搞不清狀況的全盤接受。
    .
    自學是一條漫長的路,
    目前,
    媽媽還在爆青筋的打底階段🙄🙄。
    .
    .

  • 九年一貫英文 在 肯腦濕的人生相談室 Facebook 的最讚貼文

    2020-09-28 22:06: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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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土語言Q&A|第三話:本土語言有字嗎?台語篇】
     
     
    「台/客語有字嗎?」
    「原住民族語為什麼寫成英文的樣子?」
     
    想必許多剛接觸本土語言議題的人會有這樣的疑惑,畢竟目前的義務教育絕大多數強調華語教學、將華語當作教學媒介傳授知識,本土語言則是長久以來遭到漠視,造成傳承困難。
     
    然而,所有的本土語言皆有自己的文字,台語、客語向來有漢字傳統,西方傳教士來台時帶來教會羅馬字,在教會中也有使用上百年的歷史。近年來愈來愈知名的台羅、客羅則是於2000年後由教育部制定而成。原住民族歷經荷治、日治到現代都歷經過文字化,使用過羅馬字、假名字等不同文字系統,現在普遍使用的是2005年公告的教育部「公告版」羅馬字。
     
    本土語言的文字發展歷史十分豐富,也曾經歷過百家爭鳴的時期,以下將依語種分類,著重介紹目前仍然流行,抑或由政府整合推動文字系統,本篇將先從台語起鼓。
     
     
    ▎漢字書寫
     
    古代中國文人學習官話、以文言文行書,極少用本身的母語進行白話創作,但是也出現各地方語言的白話文學。台語的白話漢字傳統最早可追溯至明朝的傳奇作品《荔鏡記》,內容詞語係由潮州話及泉州話混合寫成,其漢字選用除了有本字之外,也使用許多借音字、訓讀字、自創俗字等不同的方法來書寫泉/潮州話。《荔鏡記》版本眾多,用字不甚統一,卻也是閩南地區以白話漢字書寫的濫觴。
     
    清代以降,閩南地區開始出現以通俗漢字記錄閩南民間歌謠的小冊子,也就是「歌仔冊」,歌仔冊隨著漳泉移民傳到台灣,到了日治時期達到盛行巔峰。歌仔冊的目標受眾是一般沒有接受教育的普羅大眾,因此用字相當簡單淺白,較少使用艱澀漢字,而偏重借音字,許多俗用字的使用即是源自歌仔冊。
     
    1930年代日治時期,台灣文壇對於鄉土文學該使用中國白話文或台語文而引發台灣話文論爭,支持台灣話文派的黃石輝撰文主張台灣文人必須貼近一般大眾,寫台灣的文學,創作語言、文字應使用台語,達成言文一致。此論點得到郭秋生、賴和等人支持,也有後續創造新字等討論,賴和更是嘗試用台語寫小說的第一人。1930年代後期日本政府實施皇民化政策,加強日文教育、禁止漢文書寫,這波台灣話文運動也隨之戛然而止。然而,其中以台語書寫白話新文學的想像及嘗試,對後世台語文影響甚鉅。
     
    2000 年後,政府實施九年一貫課程,並推動鄉土語文教育。此時教育部國語推行委員會開始編纂《臺灣閩南語常用詞辭典》,提供前線教師參考資料,同時試圖使台語文用字統一。編纂的過程中有十幾位語文專家組成編輯委員會,共同研商選字原則,數年後分批公告「臺灣閩南語推薦用字」。2007年公告第一批 300 字,至2009年總共公告700個常用推薦漢字。
     
    教育部的推薦漢字原則上尊重傳統,考據傳統上的本字、訓用字、借音字等等,以訂出易教易學、兼顧音字系統的適合漢字。推薦漢字的出現是台語文字化的一個重要里程碑,使得不只增加台語漢字的固定性,更使體制內的台語教學更有依據。
     
     
    ▎白話字書寫
     
    白話字(Pe̍h-oē-jī,POJ)是一種以羅馬字母拼寫的閩南語正字法,為基督教傳教士於福建廈門創設並推行的拼音文字,因此也被稱或「教會羅馬字」。
     
    白話字的雛形可追溯至十九世紀初期,當時歐美基督教會積極向海外拓展,傳教士通常會先學習當地語言以利宣教。1810年代,英國倫敦宣道會的宣教師在東南亞麻六甲開辦「英華學院」,因當地大多為閩系華僑,通曉官話者為少數,宣教師遂開始研究福建話。
     
    因當時大多數中國平民不識字,難以閱讀譯作漢字的基督教經典,傳教士於是另尋他法。1850年代左右,廈門地區的傳教士以拉丁字母及符號為基礎,發展出可以準確拼寫廈門話拼音文字系統,稱作「白話字」。傳教士發現,使用這套文字系統可有效降低信徒學習識字的時間,遂在閩南地區大力推廣,也用白話字編纂字典、翻譯聖經、聖詩。
     
    自1865年開始,英國長老教會宣教師馬雅各、甘為霖、巴克禮先後等人來台宣教,將白話字傳入台灣。1885年,巴克禮牧師甚至在台南創辦台灣第一份報紙——《台南府城教會報》(Tâi-oân Kàu-hōe Kong-pò,今《台灣教會公報》),內容皆以白話字作為文字媒介,記載教會事項、各地新聞、文學創作等等,至今仍持續發行,累積大量豐富文獻。白話字在台灣的台語教會內發展悠久,也曾向外觸及非教會族群,如日治時期蔡培火著名的社論《十項管見》(Cha̍p hāng koán kiàn)即是用白話字寫成,台灣文化協會也曾短暫開辦羅馬字講習會。
     
    然而,日本政府、國民政府先後推行國語運動,白話字受到不小的壓迫,也造成目前社會上多數人不曉得或不曾聽過白話字,但是至今台語教會系統內仍然是堅持使用白話字佈道。
     
     
    ▎台羅書寫
     
    台羅為「臺灣閩南語羅馬字拼音方案」的簡稱,與白話字同樣屬於拉丁化的台語文字系統,為中華民國政府制定,且正在推動的羅馬字方案。
     
    雖然白話字歷史悠久,但是近代部分學者認為白話字有其缺點,紛紛提出修改方案。有人認為要改為更符合音韻學的音標;有人主張應改為與英語相近的通用拼音,方便大眾學習;當然也有堅持回歸白話字傳統的聲音。從1990年代起,各派之間便多有討論、爭執,最終各家在2005年達成共識,整合彼此論點。教育部遂於2006年公告整合的拼音方案,也就是台羅。
     
    台羅是以白話字為基礎做出小幅度的改革,修改部分聲母、韻母及標調方式,具有類似國際音標(IPA)的特質,不過基本上與白話字屬於一脈相承的關係,兩者間的轉換並不困難。然而最大的不同在於,台羅為目前受官方支持的台語羅馬字,體制內的教育資源皆由台羅寫成,如《台灣閩南語常用詞辭典》、官方競賽、認證考試或者學校台語課的內容皆是以台羅為羅馬字的標準。也因為如此,台羅較為人所知,漸漸往台語羅馬字的正書法發展。
     
     
    以上為三種最通行的台語文字系統,而目前台文界主流的書寫方式的是將漢字、羅馬字(白話字或台羅)混用,稱之「漢羅濫寫」(hàn-lô lām siá),以解決部分字詞仍沒有漢字,或者漢字過於冷僻而不利閱讀的問題。
     
     
    參考資料:
    中島利郎(2003)(編)。1930年代台灣鄉土文學論戰資料彙編。春暉出版社,高雄市。
    洪惟仁(2010)。閩南語書寫法的理想與現實。臺灣語文研究,第5卷(1),頁81-108。
    施炳華《荔鏡記》的用字分析與詞句拾穗。
    姚榮松(2010)。台灣閩南語歌仔冊鄉土題材之押韻與用字分析。台灣學誌,第1期,頁143-204。
    陳慕真(2015)。白話字的起源與在台灣的發展。國立台灣師範大學,台北。
    蔣為文(2009)。蔡培火 kap 台灣文化協會 ê 羅馬字運動之研究。台灣風物,第59期 (2),頁41-65。
    台灣閩南語常用詞辭典。https://twblg.dict.edu.tw/holodict_new/
     
     
     
    【灣流音樂祭】
    ▎時間:2020.10.17
    ▎地點:台大舊體後草皮
    ▎票價:免!費!入!場!
    ▎主辦單位:台大學生會文化部、台大台語文社
    ▎協辦單位:台北藝埕扶輪社、台語正常化推動聯盟
    ▎贊助單位:行政院文化部
    ▎演出者:siàu-lú khah-lah少女卡拉、風籟坊、雅維茉芮Yaway·Mawring、百合花、春麵樂隊、林生祥。

  • 九年一貫英文 在 李基銘漢聲廣播電台-節目主持人-影音頻道 Youtube 的最佳貼文

    2019-10-25 21:00:11

    本集主題:「少年臺灣史」2019年增訂版介紹
           
    訪問:蔡明雲 副總編輯
       
    內容簡介:
    1.經典增訂再版:因應5年來臺灣歷史的急速進展,周婉窈教授特別增訂內容,補充戰後至今的重大歷史事件與觀點,並加上全書索引,讓讀者方便檢索詞彙與內容。
      
    2.注重觀念的釐清:從「地球和美麗島的誕生」、「臺灣給世界的禮物」,到「轉型正義和美麗新國家」,周婉窈教授秉持其一貫的優雅流暢文筆,簡明的主題,將歷史的視野拉長、拉廣,帶領讀者以思考和理解的態度,更加真切地感受這島嶼的獨特歷史。
      
    3.開學必備的簡明臺灣史:臺大歷史系教授周婉窈為臺灣的新世代與懷有少年心的國人所寫的簡明臺灣歷史,2014年出版至今已22刷,並榮獲2014年第66梯次「好書大家讀」知識性讀物組好書推薦、入圍2015年台北國際書展書展大獎。
      
    4.帶有繪本溫度的臺灣史:繪本作家許書寧為本書繪製了三十餘幅大大小小的歷史畫作,這是許書寧的第一次嘗試,也為本書增添了柔軟的溫度與趣味。
            
    作者介紹:周婉窈
      嘉義大林人。國立臺灣大學歷史學系學士、碩士,美國耶魯大學博士,現為國立臺灣大學歷史學系教授。
      
      作者專治臺灣史,著有《日據時代的臺灣議會設置請願運動》(自立晚報出版部,1989)、《臺灣歷史圖說》(中研院臺史所,1997;聯經:1998、增訂本1998、三版2016)、《海行兮的年代》(允晨,2002)、《海洋與殖民地臺灣論集》(聯經,2012)、《少年臺灣史》(玉山社,2014)等書。譯有《史家的技藝》(遠流,1989),主編《臺籍日本兵座談會記錄并相關資料》(中研院臺史所,1997)、《古典日文解讀法》(中研院臺史所,2006)等書。
      
       《臺灣歷史圖說》目前有韓文版(新丘文化,2003)、日文版『図說 台湾の歴史』(平凡社:2007、增補版2012),以及英文版 A New Illustrated History of Taiwan(南天書局,2015)。
      
      史學著作之外,出版散文集《面向過去而生》(允晨,2009)、《島嶼的愛和向望》(玉山社,2017),以及人物傳記《臺灣史開拓者王世慶先生的人生之路》(新北市政府文化局,2011)。2008年起,和臺灣史研究生一起經營「臺灣與海洋亞洲」部落格和同名臉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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