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爆卦]乙級就業服務技術士工作是什麼?優點缺點精華區懶人包

雖然這篇乙級就業服務技術士工作鄉民發文沒有被收入到精華區:在乙級就業服務技術士工作這個話題中,我們另外找到其它相關的精選爆讚文章

在 乙級就業服務技術士工作產品中有17篇Facebook貼文,粉絲數超過10萬的網紅國發會,也在其Facebook貼文中提到, 【原住民族社福、健康、工作權利都照顧】 「原住民族社會安全發展第4期4年計畫(110-113年)」草案通過啦‼️ 國發會委員會議審議通過「 #原住民族社會安全發展第4期4年計畫(110-113年)」草案,預期將達成三項效益: 1️⃣ 促進原住民族社福權,建立家庭在地支持: 設置63處原住民族家庭...

  • 乙級就業服務技術士工作 在 國發會 Facebook 的精選貼文

    2021-02-22 17:38: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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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原住民族社福、健康、工作權利都照顧】
    「原住民族社會安全發展第4期4年計畫(110-113年)」草案通過啦‼️

    國發會委員會議審議通過「 #原住民族社會安全發展第4期4年計畫(110-113年)」草案,預期將達成三項效益:

    1️⃣ 促進原住民族社福權,建立家庭在地支持:
    設置63處原住民族家庭服務中心及聘僱原住民專業社工人力,建構原住民族家庭在地化支持服務,預計4年原住民急難救助之受益人數可達1萬4,000人次。

    2️⃣實踐原住民族健康權,消弭醫療資源不均:
    布建文化健康站至少433站,預計4年經濟弱勢原住民團體意外保險之受益人數達40萬至44萬人次。

    3️⃣保障原住民族工作權,累積長期就業資本:
    創造原住民族就業永續動能,預計4年鼓勵原住民取得乙級以上技術士證照可達1,860人,媒合就業人數達1萬人次。

    這項計畫期程自110年至113年,4年總經費約74億元,由公務預算、原住民族就業基金及長照服務發展基金共同編列經費推動,以公私部門協力方式,結合 原住民族委員會 、 教育部 、 勞動部 與 衛生福利部 等相關部會資源,與地方政府、在地民間團體及大專院校等共同推動,強化部落「互助支持文化」,持續建構完善的原住民族社會安全網絡。

    新聞稿連結➤ https://www.ndc.gov.tw/nc_27_34786

    #原住民族家庭服務中心 #整合社福服務 #文化健康站 #完善長者照顧服務 #文化內涵健康照顧 #原民就業服務

  • 乙級就業服務技術士工作 在 李世淦-屏東縣議員 Facebook 的最佳解答

    2020-07-20 13:13: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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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徵才機關:勞動部勞動力發展署高屏澎東分署
    人員區分:其他人員
    官職等:無
    職系:無
    名額:1
    性別:不拘
    工作地點:90-屏東縣
    有效期間:109/07/17~109/07/24
    資格條件:
    應具備全職工作年資至少1年。
    (一)資格條件:應符合下列條件之一(需檢附證明文件影本)。
    1、領有社會工作師、職能治療師、物理治療師、心理師或特殊教育教師
    證書。
    2、取得就業服務乙級技術士證。
    3、大專校院復健諮商、社會工作、職能治療、物理治療、特殊教育、勞 工關係、人力資源、心理或輔導之相關科、系、所或學位學程畢業。
    4、非屬前款所定相關科、系、所或學位學程畢業,完成身心障礙者就業
    服務相關專業訓練八十小時以上或取得身心障礙者職業重建服務學分
    學程證明。
    5、高中(職)畢業,從事就業服務或身心障礙者福利服務相關工作四年
    以上,且完成身心障礙者就業服務相關專業訓練八十小時以上。
    工作項目:
    (一)工作內容:身心障礙者相關服務、職涯諮詢、職業心理測驗評量、個案管理業務、就業機會開發、失業給付申辦及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二)薪資標準:261薪點(依行政院核定酬金薪點折合率124.7元計算,每月薪資為新臺幣32,546元起),並享有勞、健保等。
    工作地址:
    工作地點:本分署屏東就業中心(屏東縣屏東市復興路446號)。
    電子地圖
    聯絡E-Mail: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報名日期:自即日起至109年7月24日止。
    八、報名方式:徵才公告及報名書表請由勞動部勞動力發展署高屏澎東分署網站(網址:http://kpptr.wda.gov.tw/點選「訊息中心」/「分署徵才」)下載,意者請檢附下列資料【(一)至(四)為應附資料、(五)至(六)無則免附;請依序用長尾夾夾妥,切勿裝訂】,郵寄至本分署(郵寄地址:80670高雄市前鎮區凱旋四路105號,聯絡電話:07-8210171分機2814承辦人許小姐;工作內容洽:08-7559955分機107廖先生),並請於信封上註明「報考高屏澎東分署業務輔導員(屏東)」 (報名表電子檔併同傳送至wlhsu@wda.gov.tw信箱),凡報名表件不全、證件不足或報名資料填寫不明者,一律視為資格不符,不另行通知補件。郵寄以郵戳為憑(如親自送件至本分署者,以收發室收件章戳為憑),逾時報名不予受理。
    (一) 報名表及自傳表(請以A4紙張列印、附二吋正面脫帽相片1張,粘貼於報名表照片欄內,自傳以500至1000字為限,須電腦打字,請以A4橫式橫寫書打,內文字體為14級字)。
    (二) 國民身分證正反面影本(正反面請影印於一張A4紙張內)。
    (三) 符合資格條件之最高學歷畢業證書影本(持外國學歷證書者,應檢附經我國駐外機構認證之中譯本證明文件,否則恕不受理),及符合本公告六、(一)資格條件之證明文件。
    (四) 工作經驗證明文件影本【原服務機關(構)開具之工作經驗年資證明文件影本,如無法取得服務證明書時,始得以勞工保險投保明細替代,並請「簽名切結屬全職工作年資」,若未切結者,則由本分署審酌投保金額等因素據以判斷】。
    (五) 相關證照或語文能力證照影本。
    (六) 符合就業服務法第24條規定之特定對象報名,需檢附證明文件。
    (七) 資歷審查合格者,另以電子郵件及電話(或簡訊)通知參加甄試。
    九、甄試方式:
    第1試-電腦測試:
    (一)電腦測試:未達標準者,不得參加口試,按身分别區分如下:
    1、一般身分人員:中文輸入每分鐘15字以上且錯誤率10%以下。
    2、就業服務法第24條規定人員:中文輸入每分鐘10字以上且錯誤率10%以下。特定對象報名者,需檢附資料如下:
    (1)獨力負擔家計者:請攜帶全戶戶籍謄本影本,及受撫養親屬為年滿十五歲至六十五歲者之在學或無工作能力證明文件影本。
    (2)中高齡者:年齡在45歲(含)以上者(以戶籍登記為準,實足年齡核計至109年7月24止)。
    (3)身心障礙者:請攜帶身心障礙者手冊影本。
    (4)原住民身分者:請攜帶註記原住民身分之戶籍謄本影本或戶口名簿影本。
    (5)低收入戶或中低收入戶中有工作能力者:請攜帶證明文件影本。
    (6)長期失業者:請攜帶勞保年資證明、公立就業服務機構求職登記文件及失業證明文件影本。
    (7)二度就業婦女:請攜帶證明文件影本。
    (8)家庭暴力被害人:請攜帶證明文件影本。
    (9)更生受保護人:請攜帶地方檢察署(或更生保護會分會)辦理更生受保護人就業服務(職業訓練)之證明文件影本。
    第2試-口試(占總成績100%)。
    十一、備註:
    (一) 報名人員經資格審查符合者通知擇優參加甄試,惟如均不適合本職缺,本分署得予從缺。
    (二) 為免浪費行政資源,本職缺以符合報名資格人數2名以上始辦理甄試為原則,未達2人符合資格條件者,本分署得逕行延長公告7個工作天。
    (三) 報名應考人參加本次甄選如有冒名頂替、偽造或變造應考所繳交各項證件影本或資料等不實情事、以詐術或其他不當方法,使甄選發生不正確之結果者,除應負法律責任外,於甄選期間發現時,除扣留其所繳交各類證明文件及資料外,並拒絕其進場應試;於錄取公告前發現者,不予錄取;於錄取公告後發現者,撤銷錄取資格;於報到進用後發現者,立即終止勞動契約。
    (四) 報名者應確保提供之電子郵件及行動電話等通訊資料及設備正確且可正常使用,並適時查閱本分署全球資訊網相關資訊。
    (五) 如甄試當日因颱風、豪雨或其他不可抗拒之天災、巨變,以本分署全球資訊網公告為準,並請隨時注意並自行查詢本分署全球資訊網發布之相關訊息,以確認是否延期。
    (六) 本分署臨時人員自97年1月1日起適用勞動基準法,當事人之權利與義務,依「勞動部勞動力發展署高屏澎東分署勞工工作規則」及相關法令規定辦理。
    (七) 未獲通知甄試或錄取之應徵者如需返還書面應徵資料,可附貼足郵資之回郵信封,以利退還。

  • 乙級就業服務技術士工作 在 李世淦-屏東縣議員 Facebook 的最佳解答

    2020-05-25 15:41:37
    有 16 人按讚

    徵才機關:勞動部勞動力發展署高屏澎東分署

    人員區分:其他人員>

    官職等:無>

    職系:無>

    名額:1>

    性別:不拘>

    工作地點:90-屏東縣>

    有效期間:109/05/25~109/06/01>

    資格條件:

    (一)資格條件:應具備下列條件之一(需檢附證明文件影本)。
    1、領有社會工作師、職能治療師、物理治療師、心理師或特殊教育教師證書。
    2、取得就業服務乙級技術士證。
    3、大專校院復健諮商、社會工作、職能治療、物理治療、特殊教育、勞 工關係、人力資源、心理或輔導之相關科、系、所或學位學程畢業。
    4、非屬前款所定相關科、系、所或學位學程畢業,完成身心障礙者就業服務相關專業訓練八十小時以上或取得身心障礙者職業重建服務學分學程證明。
    5、高中(職)畢業,從事就業服務或身心障礙者福利服務相關工作四年以上,且完成身心障礙者就業服務相關專業訓練八十小時以上。
    (二)應試者應具中華民國國籍,並在臺灣地區設有戶籍者,具雙重國籍者,錄取後須依國籍法第20條規定放棄外國國籍,並檢附相關證明文件,始准予辦理報到進用;如於錄取後查覺未放棄外國國籍,一律取消錄取資格,考生不得有異議。
    (三)有下列情形之ㄧ者,不得報考:
    1、因刑事案件受有期徒刑以上刑之宣告,經判決確定者。
    2、曾服公務有貪污行為,經一審判決有罪者。
    3、因案通緝尚未結案或在追訴中者。
    4、依法停止任用或受休職處分尚未期滿,或因案停止職務,其原因尚未消滅者。
    5、禠奪公權尚未復權者。
    6、假釋出獄付保護管束之人,假釋未期滿前。
    7、受禁治產之宣告尚未撤銷者。
    8、曾因品德不良或工作不力而解職有案者。
    9、有精神異常,或其他無法治癒嚴重疾患致不堪勝任工作者。
    10、法定傳染病帶原者(未經治癒且須強制隔離治療者)。
    11、因毒品案件受觀察勒戒、強制戒治及刑之宣告者。

    工作項目:

    工作內容:身心障礙者相關服務、職涯諮詢、職業心理測驗評量、個案管理業務、就業機會開發、失業給付申辦及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薪資標準:261薪點(依行政院核定酬金薪點折合率124.7元計算,每月薪資為新臺幣32,546元起),並享有勞、健保等。

    工作地址:

    本分署屏東就業中心(屏東縣屏東市復興路446號)。
    電子地圖

    聯絡E-Mail:>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報名日期:自即日起至109年6月1日止。
    八、報名方式:徵才公告及報名書表請由勞動部勞動力發展署高屏澎東分署網站(網址:http://kpptr.wda.gov.tw/點選「訊息中心」/「分署徵才」)下載,意者請檢附下列資料【(一)至(四)為應附資料、(五)至(六)無則免附;請依序用長尾夾夾妥,切勿裝訂】,郵寄至本分署(郵寄地址:80670高雄市前鎮區凱旋四路105號,聯絡電話:07-8210171分機2814承辦人許小姐;工作內容洽:08-7559955分機107廖先生),並請於信封上註明「報考高屏澎東分署屏東就業中心業務輔導員」 (報名表電子檔併同傳送至wlhsu@wda.gov.tw信箱),凡報名表件不全、證件不足或報名資料填寫不明者,一律視為資格不符,不另行通知補件。郵寄以郵戳為憑(如親自送件至本分署者,以收發室收件章戳為憑),逾時報名不予受理。
    (一) 報名表及自傳表(請以A4紙張列印、附二吋正面脫帽相片1張,粘貼於報名表照片欄內,自傳以500至1000字為限,須電腦打字,請以A4橫式橫寫書打,內文字體為14級字)。
    (二) 國民身分證正反面影本(正反面請影印於一張A4紙張內)。
    (三) 符合資格條件之最高學歷畢業證書影本(持外國學歷證書者,應檢附經我國駐外機構認證之中譯本證明文件,否則恕不受理),及符合本公告六、(一)資格條件之證明文件。
    (四) 工作經驗證明文件影本【原服務機關(構)開具之工作經驗年資證明文件影本,如無法取得服務證明書時,始得以勞工保險投保明細替代,並請「簽名切結屬全職工作年資」,若未切結者,則由本分署審酌投保金額等因素據以判斷】。
    (五) 相關證照或語文能力證照影本。
    (六) 符合就業服務法第24條規定之特定對象報名,需檢附證明文件。
    (七) 資歷審查合格者,另以電子郵件及電話(或簡訊)通知參加甄試。
    九、甄試方式:
    第1試-電腦測試:
    (一)電腦測試:未達標準者,不得參加口試,按身分别區分如下:
    1、一般身分人員:中文輸入每分鐘15字以上且錯誤率10%以下。
    2、就業服務法第24條規定人員:中文輸入每分鐘10字以上且錯誤率10%以下。特定對象報名者,需檢附資料如下:
    (1)獨力負擔家計者:請攜帶全戶戶籍謄本影本,及受撫養親屬為年滿十五歲至六十五歲者之在學或無工作能力證明文件影本。
    (2)中高齡者:年齡在45歲(含)以上者(以戶籍登記為準,實足年齡核計至109年5月10止)。
    (3)身心障礙者:請攜帶身心障礙者手冊影本。
    (4)原住民身分者:請攜帶註記原住民身分之戶籍謄本影本或戶口名簿影本。
    (5)低收入戶或中低收入戶中有工作能力者:請攜帶證明文件影本。
    (6)長期失業者:請攜帶勞保年資證明、公立就業服務機構求職登記文件及失業證明文件影本。
    (7)二度就業婦女:請攜帶證明文件影本。
    (8)家庭暴力被害人:請攜帶證明文件影本。
    (9)更生受保護人:請攜帶地方檢察署(或更生保護會分會)辦理更生受保護人就業服務(職業訓練)之證明文件影本。
    第2試-口試(占總成績100%)。
    十一、備註:
    (一) 報名人員經資格審查符合者通知擇優參加甄試,惟如均不適合本職缺,本分署得予從缺。
    (二) 報名應考人參加本次甄選如有冒名頂替、偽造或變造應考所繳交各項證件影本或資料等不實情事、以詐術或其他不當方法,使甄選發生不正確之結果者,除應負法律責任外,於甄選期間發現時,除扣留其所繳交各類證明文件及資料外,並拒絕其進場應試;於錄取公告前發現者,不予錄取;於錄取公告後發現者,撤銷錄取資格;於報到進用後發現者,立即終止勞動契約。
    (三) 報名者應確保提供之電子郵件及行動電話等通訊資料及設備正確且可正常使用,並適時查閱本分署全球資訊網相關資訊。
    (四) 如甄試當日因颱風、豪雨或其他不可抗拒之天災、巨變,以本分署全球資訊網公告為準,並請隨時注意並自行查詢本分署全球資訊網發布之相關訊息,以確認是否延期。
    (五) 本分署臨時人員自97年1月1日起適用勞動基準法,當事人之權利與義務,依「勞動部勞動力發展署高屏澎東分署勞工工作規則」及相關法令規定辦理。
    (六) 未獲通知甄試或錄取之應徵者如需返還書面應徵資料,可附貼足郵資之回郵信封,以利退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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