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爆卦]中華民國整復師證書是什麼?優點缺點精華區懶人包

雖然這篇中華民國整復師證書鄉民發文沒有被收入到精華區:在中華民國整復師證書這個話題中,我們另外找到其它相關的精選爆讚文章

在 中華民國整復師證書產品中有38篇Facebook貼文,粉絲數超過0的網紅,也在其Facebook貼文中提到, #神父的鹽 . 事情大致明朗了. . 教育部體育署原本發函要求中華奧會,安排教練及選手搭商務艙,而且發了兩次,但是碰到了疫情,2021年3月9日,中華奧會依據「奧運組團工作小組會議」決議,去程採用全團包機的形式,用意在避免接觸. . 2021年6月15日,體育署和中華奧會簽訂契約變更議定書,內容為去...

 同時也有1部Youtube影片,追蹤數超過2萬的網紅hulan,也在其Youtube影片中提到,政治大學化南新村位於北市文山區新光路一段65巷1至93號,興建於1960年代,曾住過多名政大教授,保留初期政大復校的教育文化記憶;建築群分為甲、乙兩區,住宅為二層樓加強紅色磚造雙拼建築,建物內部空間精簡,反映1960年代經建條件,而區間留設小公園,形成極富特色的鄰里景況。 不過,由於政大學院空間不...

中華民國整復師證書 在 蔡奇儒 | MedEx 醫適能 Instagram 的最佳解答

2021-05-10 16:30:22

「很高興上週末有機會跟大家學習,身為實證學會的運動醫學科醫師,對蔡奇儒教練的內容覺得實用又不會有誇張未經求證的內容,在這個產業中是很難得的。」 非常感謝上一梯次4月份參與「醫適能 - 懷孕及產後訓練專家 (PPES)」研習的運動醫學醫師給予的課後回饋。透過科學實證研究整理歸納與實務經驗累積所研發出...

  • 中華民國整復師證書 在 Facebook 的最佳解答

    2021-07-21 09:34:34
    有 3,587 人按讚

    #神父的鹽
    .
    事情大致明朗了.
    .
    教育部體育署原本發函要求中華奧會,安排教練及選手搭商務艙,而且發了兩次,但是碰到了疫情,2021年3月9日,中華奧會依據「奧運組團工作小組會議」決議,去程採用全團包機的形式,用意在避免接觸.
    .
    2021年6月15日,體育署和中華奧會簽訂契約變更議定書,內容為去程包機,非搭乘包機人員搭乘商務艙,回程則安排搭乘一般航班商務艙返國.
    .
    換言之,蔡政府是有想要安排選手搭乘商務艙的,但是包機的方式是不可能每個人都坐上商務艙的,但可以看見,至少沒包機的選手大都搭乘商務艙,說蔡政府違背承諾,實在有待商榷.
    .
    接下來,就是包機內的座位安排問題,7月6日防疫協調官張煥禎召開行前防疫會議,此會議為線上會議,沒有會議記錄,參與者包括體育署、國訓中心、中華奧會等人,「考量防疫安全,建議選手安排在空間較大的經濟艙區域,採嚴格區隔分散安排,以避免傳染.嗣於7月7日中華奧會召開『我國參加第32屆2020東京奧林匹克運動會組團專案小組第5次會議』討論通過,為確保選手健康安全,以空間較大的區域,分散座位,降低代表團間近距離接觸的風險」.
    .
    7月7日的會議紀錄內容為「機上座位共計商務艙36個、經濟艙267個,依據防疫協調官建議將採取菁英選手乘坐經濟艙第一排、彼此間隔兩個位置,且後兩排淨空方式辦理.其他代表團員以運動項目別區分座位區,防護員、物理治療師、國訓人員、奧會人員亦皆分區域分開乘坐.」
    .
    對此,張煥禎受訪表示,「他的確是此次東奧代表團的防疫協調官,但只有參加過一場防疫會議,時間是不是7月6日要再確認.他說,自從擔任防疫協調官以來,從頭到尾都沒有提過經濟艙或商務艙的問題,只談過如何避免選手被隔離,後來體育署怎麼決定他也無法得知.」
    .
    「按照規定,若機上有確診者,前後兩排乘客都必須隔離,因此這次讓選手安排坐在經濟艙前艙,且旁邊無人、前後排無人是國際慣例,跟是不是經濟艙或商務艙沒有關係.」
    .
    這是否和會議記錄上相違背呢?答案可能是不相違背,他可能話說一半,當提出「避免選手被隔離」,避免被隔離就是前後左右要保持沒有人的梅花座,理所當然就會導致「只有經濟艙能達成此需求」的結果.
    .
    張煥禎雖然曾涉逃漏稅,但仍是醫師身分,而參與線上會議還有國訓中心、體育署其他專業人才在,至少我們可以知道,體育署長說的「36個商務艙是隔一起坐,因為防疫協調官建議,選手旁邊若坐其他人,一旦染疫會整個受影響,當時才接受協調官的建議,把選手前面後面左右安排全部沒人,不會影響選手,也不會影響別人,當時是以安全為最大考量」並非無稽之談,而且他是認真考慮防疫官的意見產生的共同討論結果.
    .
    因為道理很簡單,周圍的一名選手確診,其他選手必須被隔離,最好的方式,就是確保選手周圍都沒人,這樣安排還間隔2個位置,分的更開,至少在會議紀錄上是認真討論這件事.
    .
    然後選手和非選手又要分區,「防護員、物理治療師、國訓人員、奧會人員亦皆分區域分開乘坐.」人少的一方自然分到商務艙,人多的一方又要梅花座,自然分到經濟艙,商務艙緊鄰,沒有梅花座的問題,防疫的角度來看,自然是風險高的坐一起,與風險低的分散坐區隔比較洽當.
    .
    我不認為,這個張煥禎醫師,為了想坐商務艙,或者,想讓6個官員坐商務艙,所以編出了這麼一套把戲,然後防疫只是藉口,故意犧牲運動員,這也太超乎常理,壞人做壞事也要考慮代價,如果只為了一架班次商務艙的利益,動輒召開會議,修改辦法,然後還要背著冒犯一干運動員的風險,又要精心計算,設想一個不一定能成功的梗,迂迴婉轉地達到目的,這若不是太蠢,就是太壞,其他人若要懷疑,應該查查參與決策者是否有其他醫療人員.
    .
    而神父覺得最誇張的是,總統居然要因為這件事道歉,只為了選手坐到經濟艙,依此邏輯,敗燈不知道要道歉幾次,不管其他寫手名家怎麼凹,正例變成反例,美國奧委會也是提供一張經濟艙機票,然後要升級就是自己出錢,或者依靠民間或協會贊助.
    .
    「This particular ERA (Equality in Row Assignment) appears to be a nation-by-nation battle. USOC communications chief Patrick Sandusky said U.S. teams, regardless of sport or gender, are given one economy-class ticket per athlete, coach and official. (U.S. teams fly on official sponsor United Airlines.) Individuals can choose to upgrade on their own dime if they wish, he said.」
    .
                     from Espn
    .
    因此,金牌選手會不會坐到經濟艙?答案是會的,美國拿下金牌的男子冰壺隊選手,回程時,想升等,被拒絕,過往,你也會看到一些奧運花絮,例如有許多選手在經濟艙上面載歌載舞,在旅途上苦中作樂.
    .
    至於有人說難道LbJ會去坐經濟艙嗎?這我不知道,不過至少,美國男子籃球隊,在前幾年前往西班牙的班機上,坐的也是一般的座位,你會看到一眉道人把自己塞在一個小位子上,然後Kyrie Irving摸著陽春的把手,還有其他人因為腳太長,位子不夠寬,所以乾脆腳擱著扶手,直接踩在前面的牆壁上,留下大大的腳印.
    .
    當然,你會找到更多選手搭商務艙的例子,但是他們就是一般飛機成功升等,這一點,台灣如果不是包機的情況,其他人也可以做到,而且還是政府出資.
    .
    政府有沒有讓包機以外的選手坐商務艙?有,一開始的規劃也是坐商務艙,包括戴資穎,但是遇到包機的情況,就沒有辦法,我認為包機模式選手坐經濟艙是完全沒有問題可言的,教練和其他人員分區坐商務艙,也沒有問題,唯一有問題的就是6個官員,也許他們不應該上包機,去坐另一班,這樣這個莫比烏斯之環就可以解決了,但我不確定選手和教練下機以後,不用一個官員還是奧會代表去跟當地組織接洽,或者,隊醫們會懂這個事情.
    .
    而包機本身就是優越的待遇,不只包機,醫生還建議行李箱準備一堆防疫物品,酒精、肥皂、N95口罩、濕紙巾、體溫計,其他還有指紋式的鎖、吹風機、集流器、水壺、帽子、太陽眼鏡、扇子、迷你真空壓縮器、旅行壁櫥,我不認為有多少國家可以做到這個程度,至於你包機又要坐商務艙進行梅花座,這根本強人所難也不切實際,沒包機的商務艙會勝過有梅花座隔絕一般旅客的經濟艙嗎?我可不這麼認為.
    .
    這起事件,你可以說體育署溝通不足,雖有行前說明會說明,請教練轉達給選手,但仍然有選手不知道,你也可以說中華奧會和體育協會過於惡名昭彰,所以導致這個事情被不當歸因,但是搞到總統得出來道歉,官員要下台,這就有點太過了,而至於群眾開始用有色眼光來檢視所有選手居住地、便當盒,這根本就是大家來找碴的遊戲,心中有定見,看什麼都有問題,連大倉東京酒店的便當,都能貶低的一文不值,說是便利商店的便當,又稱什麼不營養,不符合選手需求,實在莫名其妙,到時候送的是低卡路里的便當,會不會又正中他們下懷,稱這是窮人吃窮酸貨?
    .
    乃或是拿選手的居住地做文章,說住的地方只有三星,價格只有三千塊,更有勝著,拿著PTT搜出來的烏干達、中國隊住海景飯店,多豪華,台灣選手只能住骯髒破爛的飯店,把三星經過東奧防疫認證的房間,貶得一文不值,中國人喜好奢華,認為住房間越大越爽就好,那樣的地方離場館的距離,開車要一小時半,這會比只要8分鐘就能到場館練習的旅館好嗎?如果是對於一名立志要奪牌的選手而言.
    .
    只能說,台灣有些人的觀念和中國人挺像的,而這樣捧中貶台的風潮,跟蘇啟誠大阪事件挺像的,一群瘋狂究責大阪辦事處,說中國有派車到關西機場,台灣沒有,然後因為現場民眾自我中心的解讀「聽到辦事處一聲冷笑」,又有PTT上的人傳了一堆中國的假訊息,拿中國派15量巴士對照大阪辦事處的公告相對比,結果,被證實是假的,中國根本沒巴士,害的官員自殺.
    .
    乃至於有名嘴說,難道不能找又近又豪華的飯店嗎?神父必須說,這還真的不簡單,你去搜尋東奧場館附近的旅館,就多是3000元左右的價格,而合格的認證的防疫旅館,並不多,更別提還會有其他國家去搶,拿幾張照片對比估狗來的商業照,中國海景新聞照根本是一種混淆視聽的做法,就跟昔日拿中國辦事處的公告,來比較大阪處的公告一樣,牛頭不對馬嘴,挑起人心的相對剝奪感而已.
    .
    對於泛本土派或者台派來說,有不少人是義憤填膺的,可以理解他們對於體協的沉痾,與對運動員的憐憫,然而,如果不考量「謠言的沃土」,終究只會讓問題失去焦點,清不到體制內的毒瘤,反而看到本土政權被清算,外頭的人眾口鑠金,是一回事,如果裏頭的人全盤接受,而沒有一點反駁的聲音,那就只剩下單方面的說法而已,事情好像無可挽回,只因為一群人決定了「就是那樣」,曾參殺人,就算三個人說他殺,依舊不會有信度,就算一群中姦選民說他殺,他依舊無法構成真實的一點邊,但若曾母相信了,那曾參大概就跳到黃河也洗不清了,這屬於被命定的真實,是「造真」而非「求真」,而,事實是如此嗎?我不這麼認為.
    .
    我只看到台灣政府,顯得如此脆弱而且卑微,如果這就是要改變體制的力量,我只看到這股力量被稀釋而已.
    .
    此次決策,由中華奧會提出,體育署以防疫角度考量處理,高規格的防疫導致包機座位分配的問題,溝通不足造成選手誤解,又,中華奧會和體協過往的事蹟,使人們印象惡劣,這使得一個防疫的安排,被解讀成惡意.
    .
    我想,只要政界和商界的裙帶關係,取代專業任命,這樣的事會層出不窮,因為這些人本身沒有信度,到哪都無法取信於人,又依靠裙帶關係添居大位,平時不正常的事做多了,導致連正常的事都會因他們參與而被視為不正常.
    .
    而這些人的惡名,卻由執政黨來背負.
    .
    奧會協會乃民間團體,政府就算不能直接介入,但就算是協會,仍然必須服膺人民團體法相關法規,日前修出國體法,第二十七條開宗明義就指出「中華奧林匹克委員會(以下簡稱中華奧會)為法人,係經國際奧林匹克委員會(以下簡稱國際奧會)承認之我國奧會代表。中華奧會之組織、任務及成立宗旨,應符合奧林匹克憲章,並受中華民國法律之規範。本法中華民國一百零六年八月三十一日修正之條文施行後三個月內,中華奧會應檢具會章、委員名冊及年會會議紀錄,報中央主管機關許可登記,發給法人登記證書;其解散,應報中央主管機關許可.」
    .
    而第三十九條則針對體協明訂,「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擔任特定體育團體之理事長(會長)、秘書長:
    一、經判處有期徒刑以上之刑確定,尚未執行或執行未畢.但受緩刑宣告者,不在此限.
    二、受保安處分之裁判確定,尚未執行或執行未畢.
    三、受破產之宣告,尚未復權.
    四、受監護或輔助宣告,尚未撤銷.」
    .
    這些依靠政商關係擔任的奧委會長、協會理事長,顯然,現行仍不足以切斷政商任命,既然如此,立委諸公不如修得更嚴格些,針對各協會理事長排黑條款,加更高的門檻,例如不用加什麼但書「但受緩刑宣告者不在此限」,也不用「尚未執行或執行未畢」,凡有案底者,一律不得擔任理事長、秘書長,乃至於延伸至奧會會長,畢竟奧會會長,代表國家和國際進行對外聯繫,更應該要有使命感以及有更高的道德標準檢驗,而奧會會長只有一位,這樣的改革影響範圍小,對於本次事件的因素之一-社會觀感和主席信度問題,也較為契合.
    .
    而政客和商人與一般人的區別,也就差別在有沒有案底了.
    .
    我相信對於奧會會長以及協會理事長,最基本的沒有犯罪經歷的要求,應該是最基本的.
    .
    名譽問題,名譽解決,觀感問題,觀感解決,政治問題,政治解決.
    .
    盧梭說,「天生萬物是美好的,一經人手就變壞.」
    .
    這話,不只適用在人們怎麼看這個防疫安排下的經濟艙中,也適用隨同上機的官員和會長們給人的觀感,brother.
    .
    .
    本篇文章的完成 感謝 #變態小松鼠 #名為變態的紳士 TOMOYO的贊助
    .
    【贊助神父的菸 敲開認知的枷鎖】
    https://g6m3kimo.blogspot.com/p/blog-page.html

  • 中華民國整復師證書 在 陳薇仲 基隆市議員 Facebook 的精選貼文

    2021-05-29 11:48:41
    有 79 人按讚

    【5月29日防疫資訊整理】#基隆防疫資訊
    *15:00基隆疫情記者會發布*
    ⚠️5/29日CDC公布基隆14例確診個案初步資料⚠️
    (新增在本文附圖第6張中)
    案7415(成功市場攤商案3519
    之太太,原本PCR陰性,5/27再次就醫、採檢才確診)、案7416(快樂城小吃店員工)、案7417(友人案5573一起去小姑娘小吃店)、案7418(快樂城小吃部員工)、案7419(自述女兒確診、為外縣市個案)、案7420(洗腎患者)、案7421(快樂城小吃店工作者)、案7422(萬華上班)、案7598(小姑娘小吃店消費者)、案7599(身體不適去看醫生確診)、案7600(小姑娘小吃店工作人員)、案7601(還在聯繫中)、案7602(計程車司機)、案7603(洗腎診所清潔人員)
    以上14名個案皆還在疫調中。
         ·
    💪退離職醫護人員防疫照護徵召令💪
    工作內容|基隆集中檢疫所、篩檢站、醫療院所等防疫照顧工作
    進用期間|甄試合格報導後,致防疫任務截止
    報名條件|中華民國國籍,並具醫護人員證書
    工作待遇|醫師,每日補償津貼10,000元/護理人員,每日補償津貼5,000元(輪班制,每日8小時)
    報名方式|(二選一)1⃣️QR code線上報名 2⃣️撥打報名專線 02-2423-0181 分機 1507(服務時間:一~五,8:00-17:00)
         ·
    〔報告各專案進度〕
    ♦成功市場專案進度 ♦
    新增確診案例案7415(成功市場攤商案3519之太太),目前僅三攤商,維持在家庭感染的狀態,會持續追蹤。

    ♦小姑娘小吃店專案進度♦
    ◼小姑娘小吃店:5/28新增確診個案6869(30多歲女性、小姑娘小吃店工作人員)該個案自述五月中旬跟3835(小姑娘小吃店第一名確診者)聚餐,主動就醫採檢。5/29新增加三例:案7417(該店消費者案3573之朋友,一起消費)、案 7598(小姑娘小吃店消費者)、案7600(小姑娘小吃店工作人員)。該店工作人員共18人,目前已全部聯繫上,當中有11人完成篩檢、其中有3人確診(案5772、案3910、案6216),其餘7人正在採檢中。
    ◼金水灣小吃店:5/28日匡列共47人工作人員,已連繫了43人(名單中有9人說他們並沒有在此上班)聯繫到者已安排採檢10人,陰性有2人,持續安排中。
    ◼鑫水灣小吃店:匡列29人,15人篩檢完皆為陰性,7人預約篩檢,7人還在聯繫中。

    ♦快樂城小吃部專案進度♦
    新增專案,進一步疫調和小姑娘小吃店為不同群聚專案,匡列16名工作人員正在聯繫中,篩檢13人,其中3人陽性(案7416、案7418、案7421),加上案5981,共四人確診。正在追蹤中

    ♦果菜市場專案進度♦
    匡列35商行共84人,5/28新增12人,共96人,全數完成篩檢,都是陰性,持續監測到6/3日,若無新增個案會結案。
         ·
    *10:30基隆疫情記者會發布*
    ⚠️5/29日疫情簡報⚠️
    5/27CDC公布基隆確診3個案具風險公共場所足跡(見本文附圖第2、3張)
    🔸案6171是20多歲女性,是某金融機構員工,同辦公室主管確診而確診,多是台北通勤足跡。
    🔸案6217是40多歲女性、家管,是案2566(萬華活動史)友人,因聚會而確診
    🔸案6630是50多歲女性,為台北五分埔成衣店員工。(案6630和案6629、案6631、案6632是一家人,總共四人確診,案6631於5/28日過世)
         ·
    ❗確診案例解除隔離與死亡個案❗
    [解除隔離追蹤狀況](見本文附圖第4張)
    ◾解除隔離15人、13人是本土案例而2人是境外。
    ◾基隆市共有案1217、案1554、案1825、案1826、案1946、案2089、案2201、案2202、案2304、案2446、案2565、案2566、案3688,共13名出院,目前正在進行自主健康管理與居家隔離。

    [5/28日基隆有2例死亡](見本文附圖第5張)
    ◾案4092為70多歲男性,是洗腎患者,5/22因腹瀉入院確診,於5/28過世
    ◾案6631是70多歲男性,為案6629之先生、案6630與案6632之父),5/26入院、5/28過世。

    🔥5月29日基隆市場營業狀況🔥(見本文附圖第7張)
    七賭南興市場將於5月30日復市
    八斗子觀光魚市將於6月1日復市
    安樂將於6月3日復市
    成功將於6月4日復市

    🚨傳統市場嚴格管控🚨
    1.提供實聯制(QR code)、由攤商提醒消費者做實聯制
    2.維持人流動線,路中一率禁止設攤
    3.禁止試吃,食品類一率外帶,禁止內用
    4.專案稽查不戴口罩
    5.未戴口罩者,不提供消費
    6.遇高風險確診足跡,關閉市場,全面清消

    逛市場請遵守:不要吃不要摸、不要擠、買好趕快回家
    ➡莫食(mài tsia̍h)、莫摸(mài bong)
    ➡毋通[甲夾]燒(m̄-thang kheh-sio)
    ➡買好緊來轉(bué hó kín lâi-tńg)
         ·
    🚗第三級警戒期間基隆路邊停車格例假日免費🚗
    5/29(六)零時起,第三級疫情警戒期間基隆市所有977格的路邊收費停車格在例假日全面免收停車費!
         ·
    🏫私立幼兒園6月停止到園收費資訊🏫
    私立幼兒園6月停止到園期間,不向家長收取代收代辦費用,復課後再依實際上課日數比例計算收費。私幼停課期間的營運短收,將納入紓困4.0,教育部將爭取特別預算。(教育部2021年5月28日 14:10公告)
         ·

    🏦基隆市政府紓困方案🏦
    (詳細資訊請見:https://tinyurl.com/yawchpuj,或至
    1. 中小企業紓困單一窗口(專線電話2422-4897)
    2. 一億元中小企業防疫喘息貸款
    3. 提供100萬青創融資及5年利息補貼
    4. 青創貸款利息補貼延長12月
    5. 安心及時上工補助
    6. 勞工充電再出發訓練津貼
    7.失業勞工子女就學補助
    8. 防疫旅館員工薪資及市民入住補助
    9. 市有房地出租店鋪租金減免
    10. 公有零售市場攤位使用費減免
    11. 促參場館土地租金及權利金減免
    12. 稅捐緩繳及減免
         ·
    💉💉疫苗相關:#疫苗數量有限,5/27(四)防疫第一線人員疫苗施打
    41萬劑第三批AZ疫苗中央已先撥發15萬劑到各地方,5/27(四)中午會有3000劑(300瓶)疫苗撥發到基隆市,已擬定施打計畫。另外5/28也將有莫德納疫苗15劑抵達台灣。
    基隆市3000劑AZ疫苗市長已宣布要在三天內盡速進行三千劑疫苗施打:
    1. 醫療院所醫護及相關人員2000劑(長庚、部基、三總基隆、礦工)
    2. 地區醫院醫事人員及診所醫事人員430劑
    3. 消防救護、警察、防疫旅館第一線人員、民政防疫關懷人員570劑
    💉💉第一線人員疫苗施打狀況
    1.四大責任醫院:長庚醫院最快於5/29施打完畢、部基施打比率84%(A1、A2類施打率100%,剩下100多位三天內會打完)、三總A1與A2類共66位醫護全數打完。
    2.基隆市醫師公會基層診所醫師施打率已到90%、牙醫師公會也達到90%
    3.1000劑正在施打當中
    基層醫療人員如護理人員、助理人員、行政人員等,衛生局會彙整名單,積極爭取新一批疫苗來擴大施打範圍。

         ·
    🔥快篩資訊🔥
    ➡️篩檢對象:已出現疑似症狀,且與公告確診個案的基隆或萬華地區足跡活動史重疊
    ➡️申請方式:請於一至五8:00-17:00進行網路預約 https://reurl.cc/4ykAZv 或撥打電話(02-2428-3844,有篩檢資格疑問亦可撥打此專線)
    ➡️快篩流程:預約完成,經審核接獲衛生局通知後,於指定時段前往站點採檢,採檢到結果出爐順利約10分鐘
    ➡️快篩地點:三軍總醫院基隆(正榮院區)、礦工醫院(八堵院區)、市立醫院(院本部)
    ❗️為避免增加染疫風險,如果沒有接獲衛生局通知,請勿自行前往快篩站點要求篩檢❗️
    👉每一個篩檢站快篩能量約200人/天,目前預約量低於每天快篩量能。
      ·
    ⚠️目前基隆市進行中的防疫措施
    【全市】基隆市室內、戶外都要戴口罩,違者依《傳染病防治法》開罰
    ◼查緝八大場所假停業,加強巡查力道
    ◼將至計程車排班處定點宣導「戴口罩,有乘客上下車時,務必落實清潔消毒。」
    ◼鄰里公園避免群聚(可以運動,但必須保持社交距離、全程戴口罩)
    ◼倒垃圾沒戴口罩,立即開罰並且拒收垃圾(民眾等待垃圾車時,請保持社交距離)
    ◼進入營業場所,不戴口罩,商家可以拒絕(勸導不聽,可以打110)
    ◼外出全程戴口罩(警察將進行定期巡邏,一經查獲有違反情事,不再勸導,逕予開罰)
    ◼必須休業場所嚴格執行查察,若查到假關門真營業,立即斷水斷電,一律重罰
    ◼全國餐飲業一律外帶(5/26 14:00 CDC記者會公告)
    ◼基隆市各人民團體及合作社所有大型集會活動如理事長(理事主席)交接典禮、會(社)員(代表)大會、參訪活動、各類頒獎典禮、年度定期盛會等,皆停辦至6月14日(隨疫情發展修正)
    ◼環保局本日(5/29)消毒行程: https://tinyurl.com/sbyxvz58
          ·
    🏥醫療服務🏥
    ➡️長庚醫院|長庚各院區(含基隆)暫停(延遲)非急迫性醫療服務。於5月24日起啟動戶外醫療服務,於戶外開設取藥門診,地點在原院前停車埸,供定期領藥需求民眾領藥。
          ·
    【學校、托育】
    ➡️高中以下停課|5/19(三)~6/14(ㄧ)|包含公私立高中職、國中小、幼兒園、補習班、安親班、課後照顧中心
    ➡️禁止校外人士進入校園、照顧者符合要件可請「防疫照顧假」
    ➡️基隆市公私立托嬰中心、社區公共托育家園、居家托育(保母)|5/20(四)~6/14(一)|停托不停班(家長可選擇是否送托)
          ·
    ⚠️高中以下學校&幼兒園相關措施
    ➡️畢業典禮|配合停辦,或採線上轉播方式
    ➡️畢業考(國小六年級、國中九年級、高中三年級)|各校可採多元方式評量
    ⚠️國中教育會考|補考6/5(六)~6/6(日)及分發作業|維持辦理

    🔥也請家長們注意防疫照顧假,只要符合相關規定雇主應予以准假(請見勞動部懶人包):https://npptw.org/SwUIB0

           ·
    🧾停課時期安親班與公私幼兒園退費事項🧾
    依據《短期補習班設立管理準則》與《基隆市私立短期補習班設立及管理規則》規定:因天災等不可抗力或不可歸責於補習班的事由,補習班應自事實發生日之次日起十日內,按事由發生後賸餘課程時數比例退還當期開班已繳之費用。但經學生同意以補課、提供授課錄影資料或其他適當方式處理者,不在此限。
    5月份公私立幼兒園部分,按《基隆市教保服務機構收退費辦法》規定:按比例退還當月點心費 、午餐費、交通費,退費金額依各園收費金額而定。
    ➡考量到家長負擔,基隆市政府也向中央反映,國教署也會召集各縣市政府來商討後統一發布。
    🔥🔥另外!教育部也於5月28日宣布,6月份私立幼兒園停止到園期間,不向家長收取代收代辦費用,復課後再依實際上課日數比例計算收費。私幼停課期間的營運短收,將納入紓困4.0,教育部將爭取特別預算。

          ·
    【社會福利場館】
    ➡️親子館、祖孫館、青少年福利服務中心暫停至6/14(一)
    ➡️身心障礙中心日間照顧、輔具資源中心暫停至6/14(一)
    ➡️關懷據點、日照中心暫停至6/14(一)
           ·
    【夜市、市場停業資訊】
    ➡️基隆廟口夜市|延長至6/1(二)16:00|自主停業
    ➡️基隆流動夜市|5/15(六)起停業一個月
    ➡️基隆七堵南興市場|5/18(二)~5/30(日)|停業
    ➡️基隆成功市場|延長至6/3(四)24:00|自主停業
    ➡️八斗子觀光漁港漁貨直銷中心|5/21(五)~5/31(一)|停業
    ➡️安樂市場|5/25(二)~6/3(四)|停業
          ·
    【觀光、營業場所、場館】
    ➡️基隆全市風景區、娃娃機店|至6/8(二)|停業 
    ➡️基隆戶外籃球場|5/19(三)下午起|停止開放
    ➡️基隆潮境公園內水域活動|5/19(三)起|暫停
    ➡️各家餐飲業者以外帶為主、若無法做到相關防疫措施則停止提供內用
    ➡️釣蝦場採實聯制,並做好入場者防疫管控
          ·
    🤳場所、店家簡訊實聯制免費申請:https://emask.taiwan.gov.tw/real/
          ·
    🏨基隆市防疫旅館防疫補助計畫🏨
    1⃣️補助對象(一):基隆市防疫旅館第一線防疫人員(防務部門主管、櫃檯接待人員、房務人員及防疫清潔人員),每月津貼3000元,獎助時間自5月22日起算3個月(得視疫情需要延長)
    2⃣️補助對象(二):市民防疫住宿補貼只要設籍基隆市、因疫情影響需入住本市防疫旅館旅館進行居家檢疫或居家隔離者,每人每晚補助500元防疫津貼(一人上限7000元),獎助時間自5月22日起算3個月(得視疫情需要延長)
             ·
    【公共服務】
    ➡️基隆市殯儀館內外治喪|5/17(一)~614/(一)|取消公祭
    ➡️基隆市政府「免費法律諮詢服務」|5/17(一)~6/14(一)|暫停
    可多家利用臺灣基隆地方法院為民服務中心之訴訟輔導服務,僅受理電話諮詢(電話:02-24652171轉1101或1102或1168)。
          ・
    以上資訊來源:CDC、基隆市長記者會、基隆市長臉書、基隆市政府各局處公開資訊
    *若有錯漏請不吝指教 *請勿傳播未證實訊息
          ·
    ⚠️防疫資訊
    🖥疾管署COVID-19防治專區
    https://reurl.cc/qmMy50
    👣各縣市確診個案公共場所活動史
    https://reurl.cc/a5661G
    🖥基隆市Covid-19(新冠肺炎)專區:https://www.klcg.gov.tw/tw/Default/eoc/000013
    ❗提醒❗請不要傳播未證實的疫情資訊!
    推薦使用「Cofacts」LINE機器人:https://cofacts.tw
          ·
    --
    ⚡⚡市議員陳薇仲服務處即日起因應疫情嚴峻暫停開放,若有市政建議或陳情請於週一到週五上班時間(9:30-12:30 / 13:30-18:30)採用以下方式零接觸聯繫!
    ☎電話:02-2434-6817
    🗂線上陳情表單:https://forms.gle/sCo7q2LZdzR4iQdt5
    📱line@ 請搜尋 @weichung(要記得加@唷!)或是點 https://lin.ee/B4mtDkA

  • 中華民國整復師證書 在 李世淦-屏東縣議員 Facebook 的最讚貼文

    2021-01-13 14:23:48
    有 2 人按讚

    徵才機關:國立恆春高級工商職業學校
    人員區分:其他人員
    官職等:無
    職系:無
    名額:1
    性別:不拘
    工作地點:90-屏東縣
    有效期間:110/01/13~110/01/19
    資格條件:
    一、基本資格:
    (一)中華民國國民(大陸地區人民經許可進入臺灣地區者,需在臺灣地區設籍10年以上)。
    (二)依據「各級學校專任運動教練資格審定辦法」審定合格,取得初級(含)以上田徑專任運動教練者(務必檢附)。
    二、具有「各級學校專任運動教練聘任管理辦法」第十二條情事者(如附則一、二)、曾參加全國各縣市教師甄選不遵守有關試場規定經查有案者及未取得各學校專任運動教練資格審定辦法審定合格教練證者,不得報名參加;事前未察覺而於報名後發覺者,亦應予無條件取消報名資格。
    三、針對「通過審定之申請人(即通過各級學校專任運動教練資格審定者)」,得准先持「教育部公文函」及「審定結果書(或複查結果查復表)」參加甄選。
    工作項目:
    工作內容
    (一)協助田徑隊學生訓練、生活管理、帶隊參賽及課業輔導。
    (二)協助學校運動器材、設備及場地維護管理。
    (三)協助體育組各項業務工作。
    (四)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工作地址:
    工作地點:屏東縣恆春鎮恆南路38號(國立恆春工商)。 薪資:月薪41765元。
    電子地圖
    聯絡E-Mail:hcvs280@hcvs.ptc.edu.tw
    聯絡方式:
    報名方式及繳交證件:
    一、報名:
    請自行至本校網站(wwww.hcvs.ptc.edu.tw)首頁「教職員甄選」處下載報名表,填妥後並列印紙本與其他應繳證(文)件,於110年01月19日(星期二)前於上班時間(08:00~16:00)親自或委託他人,至本校人事室報名,委託他人報名應填具委託書,逾時不予受理。不受理通訊報名。
    二、應繳證件:請以A4白色紙列印彙整成冊(影本請分別依序用長尾夾夾好,於報名時備妥審查,逾時不受理補件),甄選當天請攜帶正本查驗。(以下所繳證件,經查如有偽造或變造情事者,除撤銷甄選或錄取資格外,涉及刑事則由應考人自行負責)
    (一)教育部體育署(含前行政院體育委員會)頒發合格田徑專任運動教練證(初級)。
    (二)黏貼證件資料表。
    (三)「教練級別」及「擔任選手參賽成績」積分審查表。
    (四)擔任選手參賽成績參加田徑競賽成績之獎狀或證明。
    (五)「指導選手參賽成績」積分審查表。
    (六)指導選手參賽成績參加田徑競賽成績之獎狀或證明。
    (七)最高學歷畢業證書影本。
    (八)其他相關證明文件:
    具有軍職年資者請檢附有關證明(如大專集訓證明、退伍令或免役證明等);身心障礙者請檢附身心障礙手冊;具原住民族身分或大陸地區人民經許可來臺定居設籍者,請檢附最新之戶籍謄本查驗;更名者應附有更名記事之最新戶籍謄本正本查驗。
    (九)報考切結書。
    三、報名資料經書面審查合格者,於110年01月20日(星期三)下午5時前於本校網站公告參加應試名單,不另行通知。
    四、聯絡電話:人事室潘先生08-8892010#280。
    職缺類別:
    不須具公務人員任用資格職缺
    * 請注意:本職缺啟用應徵人員調閱履歷功能,應徵者需同意開放履歷給徵才機關調閱 公務人員應徵作業說明

  • 中華民國整復師證書 在 hulan Youtube 的最佳貼文

    2019-06-02 17:14:43

    政治大學化南新村位於北市文山區新光路一段65巷1至93號,興建於1960年代,曾住過多名政大教授,保留初期政大復校的教育文化記憶;建築群分為甲、乙兩區,住宅為二層樓加強紅色磚造雙拼建築,建物內部空間精簡,反映1960年代經建條件,而區間留設小公園,形成極富特色的鄰里景況。

    不過,由於政大學院空間不足,校方擬在化南新村興建法學院大樓,當地居民反對,向文化局提報文資,訴求全區保留,文資委員也多次前往會勘
    聚落建築群修復及再利用辦法


    中華民國106年7月27日文化部文授資局綜字第10630079121號令訂定
    第一條本辦法依文化資產保存法第二十五條第二項規定訂定之。

    第二條聚落建築群之修復及再利用,應基於文化資產價值優先保存之原則,並保存主要紋理、原有建築式樣、風格與外在形貌或重要之開放空間、環境與景觀。

    第三條聚落建築群修復及再利用,應符合其聚落建築群保存及再發展計畫之規範,優先保存聚落建築群原有生活形態與無形文化。

    第四條聚落建築群修復及再利用,包括下列標的:

    一、聚落建築群之建築、構造物。

    二、聚落建築群整體空間紋理。

    三、聚落建築群保存再利用之必要公用設備、公共設施。

    第五條聚落建築群修復及再利用,其辦理事項如下:

    一、修復或再利用計畫。

    二、規劃設計。

    三、施工。

    四、監造。

    五、工作紀錄。

    六、其他相關事項。

    第六條前條第一款修復或再利用計畫,應包括下列事項:

    一、依據保存及再發展計畫之保存強度分區、分級設定,擬定修復或再利用範圍及內容。

    二、現況調查,包括擬修復或再利用範圍內建築物群之環境、景觀、結構、構造與設備、損壞狀況及其他相關事項之調查。

    三、文化資產價值與再利用適宜性之評估,原有建築形式工法之調查。

    四、景觀維護方針、修復或再利用原則、方法之研擬。

    五、必要之現況測繪或圖說。

    六、修復或再利用所涉建築、土地、消防與其他相關法令之檢討及建議。

    七、依古蹟歷史建築紀念建築及聚落建築群建築管理土地使用消防安全處理辦法第四條所定因應計畫研擬之建議。

    八、修景、環境設施整建整備、防災系統設施之設置建議。

    九、修復或再利用實施期程及經費概估。

    辦理修復或再利用計畫,應置執行主持人一人,並應具開業建築師、相關執業技師或經依法審定之相關系、所助理教授以上資格。

    第七條第五條第二款規劃設計,應依前條修復或再利用計畫為之;其內容應包括下列事項:

    一、必要調查之資料整理分析。

    二、規劃及設計方案之研擬。

    三、現況之測繪、圖說繪製及必要差異分析。

    四、必要景觀與設施保存之設計。

    五、必要之結構安全檢測及補強設計。

    六、施工說明書之製作。

    七、工程預算之編列。

    八、依區域計畫法、都市計畫法、國家公園法、建築法、消防法及其他相關法規適用之檢討。

    九、依前條第一項第七款之建議研提之因應計畫。

    辦理規劃設計,應置執行主持人一人,並具開業建築師或相關執業技師資格。

    前項所定之開業建築師或相關技師,其參與執業之範圍,應依建築法、建築師法及技師法之規定辦理。

    第八條第五條第三款施工,應包括下列事項:

    一、原有構件、文物種類及數量之統計。

    二、各項現況之清理、清點、核對及設計書圖與現況不符事項之記載。

    三、依修復原則及設計書圖執行各項保存、修復及仿作等工作。

    四、有關施工之傳統匠師或專業技術人員、重要分包廠商與設備商資格文件及名冊之備置。

    五、修復構件之量測及彙整。

    六、原用材料之保存、修復或更新及品質之管理。

    七、原有文物、重要風貌、設備保護措施之執行。

    八、施工中因重大之發現所為對業主之通報。

    九、依古蹟歷史建築紀念建築及聚落建築群建築管理土地使用消防安全處理辦法第六條第二項規定,將竣工書圖及因應計畫送土地使用、建築及消防主管機關建檔。

    施工廠商於第五條第三款施工中,應置工地負責人,並依其他法令或契約規定置相關人員。

    第九條聚落建築群修復及再利用之施工工地負責人,應具備下列資格之一:

    一、具一年以上古蹟、歷史建築、紀念建築或聚落建築群修復或再利用相關工程經驗。

    二、參加中央主管機關自行或委託其他機關(構)、學校或團體辦理之古蹟修復工程工地負責人訓練,並取得結業證書。

    前項修復或再利用工程經費達新臺幣五千萬元以上者,並應領有營造業法所定工地主任執業證。

    工地負責人於施工期間,應確實到場執行業務。

    第十條聚落建築群修復或再利用工程內容中,其保存強度分級高者,原有建築與景觀形貌,應由具備傳統匠師資格者施作。

    第十一條第五條第四款監造,應包括下列事項:

    一、施工廠商辦理之原有構件及文物種類、數量統計之監督。

    二、清理、清點、核對各項現況之督導,並查對設計書圖與現況不符事項及其後續之建議。

    三、傳統匠師或專業技術人員、重要分包廠商及設備廠商相關資格文件之查對。

    四、對施工廠商執行修復構件量測成果之校驗。

    五、施工廠商辦理原用材料保存、修復或更新與品質管理工作之督導及查驗。

    六、施工廠商執行原有文物保護措施之監督。

    七、施工廠商依修復原則及設計書圖,執行各項保存、修復及仿作等工作之監督。

    八、施工廠商現況施工中重大發現提報之查對及建議處理。

    九、施工廠商依第八條第九款規定,辦理竣工書圖與因應計畫建檔之協助及督導。

    第十二條第五條第五款工作紀錄,應包括下列事項:

    一、修復或再利用範圍之建築物群之環境、景觀、構造與設備、損壞狀況施工前後修復狀況之紀錄。

    二、參與施工人員與匠師施工過程、技術、流派紀錄及其資格文件。

    三、採用科技工法之實驗、施工過程及檢測報告紀錄。

    四、修復工程歷次會議紀錄、重要公文書、工程日誌、工程決算、驗收紀錄及其他必要文件之收列。

    五、修復成果綜合檢討與建議。

    第十三條聚落建築群修復或再利用工程之進行,應受主管機關之指導監督。

    前項指導監督,主管機關得邀集機關、專家或學者召開工程諮詢或審查會議。

    前項諮詢或審查會議,得為規劃設計之審查、協助審查廠商書件、指導修復工程進行、審查各項計畫書圖及其他必要之諮詢。

    第十四條因應聚落建築群之特殊性或非屬聚落建築群整體性之修復或再利用者,經主管機關審查核定後,其修復及再利用得依實際情形簡化,不受第五條至第十二條規定之限制。

    第十五條本辦法自發布日施行。

你可能也想看看

搜尋相關網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