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爆卦]中華民國憲法統一條文是什麼?優點缺點精華區懶人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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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華民國憲法統一條文 在 立法院·修憲白話文 Instagram 的最讚貼文

2021-08-03 13:32:13

【憲法為何會被凍結,不用刪除的?】 在中華民國裡面,其實我們有兩部憲法。 一部叫做《中華民國憲法》,另一部叫做《中華民國憲法增修條文》。 為什麼還要立另外一部憲法?為什麼不直接更改《中華民國憲法》就好了? 而且你知道,在我們的《中華民國憲法》裡頭,有 ⅕ 都被《中華民國憲法增修條文》給凍結...

中華民國憲法統一條文 在 法律白話文運動 Plain Law Movement Instagram 的最佳解答

2021-08-03 14:47:52

#我也是看法白才知道:西台灣是中華民國神聖不可分割的一部分嗎 昨天我們提到,「中華民國應該在台灣嗎?」的台灣主權未定論。 就像我們一直講的,中華民國之於台灣,是一個莫名其妙的曖昧關係。而這個問題如果放大,就是「中華民國到底要在哪裡」。 憲哥去年曾經開示「中華民國憲法明明白白寫出,中國大陸是台灣...

中華民國憲法統一條文 在 法律白話文運動 Plain Law Movement Instagram 的最佳貼文

2021-08-03 14:47:52

#我也是看法白才知道:中國人是不是外國人 1992 年的今天,立法院三讀通過俗稱「兩岸人民關係條例」的《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處理開放探親後臺灣與中國雙方人民往來之間所衍生的法律問題。 - 🇹🇼🇨🇳 兩岸條例 1990 年代以後,台灣和中國的交流越來越頻繁,但在憲法架構下,中國是不是...

  • 中華民國憲法統一條文 在 Facebook 的精選貼文

    2021-09-27 09:52: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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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只有一個人曾經當面在中國大陸的土地上對著習近平當面講出「中華民國」四個字,那個人是 朱立倫。

    2015年北京朱習會,我有幸隨團躬逢其盛。在北京人民大會堂內,當時朱立倫主席面對習近平總書記,藉由闡述國父孫中山領導革命、推翻帝制建立共和事蹟的方式,親口說出「#中華民國」四個字,媒體都有紀錄可查。

    2018年3月22日,時任新北市長的朱立倫訪問大陸,在南京中山陵拜謁國父,也讓司儀大聲喊出「中華民國107年」(請看下方影片)。

    2021年的今天,兩岸陷入冷和僵局已久,朱立倫回任國民黨主席,再度收到中共方面的賀電,也依照過往二十年的慣例回電,不料(或該說不意外?)綠營黨公職傾巢而出圍剿、抹紅,圖什麼?



    他們害怕國民黨重新在朱立倫的領導下團結起來、恢復兩岸關係正常對話,讓台灣人發現,國民黨可以有尊嚴地與對岸互動、追求兩岸共存與和平,真正維護台灣人的安全與生活方式。

    馬英九 總統帶領國民黨執政的八年,兩岸交流成果豐碩,達成多項攸關民生經濟與文化交流的協議,任內達成的「兩岸經濟合作架構協議」(ECFA),曾被民進黨稱為糖衣毒藥,至今卻不敢毀棄。

    不必依靠挑釁、不必煽動戰爭風險,台灣其實可以與大陸透過正常民間往來交流、累積善意,追求尊重彼此的分歧、共存共榮,進而重新平衡美中台關係,維護區域和平。



    如果國民黨的對話成功,民進黨的「芒果乾」,又怎麼賣得下去?



    國民黨絕對反對中共的一國兩制,朱立倫回任主席,這個立場也從未改變。民進黨說邀請國民黨一起回到台灣的主流民意,那也請民進黨看清楚,台灣的主流民意、邱義仁前秘書長的談話、美國白宮印太事務協調官坎貝爾近期的公開談話,都表明「#不支持台獨」、「#反對台獨」,民進黨是否願意跟上?


    民進黨身為中華民國的執政黨,又可曾尊重過中華民國?在護照、在國慶圖案、在蔡總統對外事務的簽名上,不都在矮化中華民國、讓中華民國變不見?

    

反觀朱立倫敢到大陸在習近平面前當面講中華民國,民進黨只敢抓打了很多年、變不出新招的賀電慣例當小辮子追打,民進黨的海基會董事長張小月,致函給對岸海協會,連西元年份都不敢加、民國年份數也不敢加,這又算什麼?

    雙方處理兩岸關係的格局氣度與能力,實在差太多。



    偶然想起,民進黨英系的蔡易餘委員,去年五月原本擬提案修正「兩岸人民關係條例」與「憲法增修條文」,擬刪除「國家統一前」等文字,卻又突然宣布撤案,理由是「#現在太危險」、「避免台海局失穩」。

    所以民進黨人還是會怕?其實還是了解兩岸的真實狀況?那到底在恐嚇、欺騙台灣人什麼?抹紅國民黨什麼?

不要一面莫須有地指責國民黨,自己卻什麼也做不到。

    我們了解民進黨無力處理兩岸關係、見不得國民黨好的焦慮感。如果民進黨做不到維護台灣人的權益又有尊嚴地與對岸互動、捍衛中華民國⋯⋯

    

那請閃開,讓專業的來。

  • 中華民國憲法統一條文 在 蔣月惠縣議員服務專區 Facebook 的最佳解答

    2021-08-18 21:46:25
    有 7 人按讚

    蔣月惠縣議員辦公室
    主旨:有關台灣農林公司屏東老埤農場,「屏東縣內埔鄉農場段554地號等110筆(龍泉段46地號等105筆)土地農地水土保持計畫(第二期)」已完工之永久水土保持工程,現場會勘日期110年9月23日星期四下午2點,會勘地點:台灣農林屏東分公司屏東縣內埔鄉龍泉村中勝路1號,敬請派員相關權責單位學者專家參加,請查照見復。
    說明:
    1. 村民認為葉科長書面意見提及台農公司水保計畫第二期
    工程於今年7月8日縣府已發完工證明書,但此次豪大雨中林村主要三條道路比以往積淹水更嚴重,村民無法出入,尤其聯通街靠近台糖舊廢棄道路附近住宅及農田淹水相當嚴重,附近居民飽受淹水困擾,是否請葉科長安排9月23日(星期四)下午2點邀請農委會水保局李局長、台農公司吳董事長、受台農公司委託水保工程規劃監造技師机技師、台農公司林主任、縣府水利處江處長、水工科科長、水保科科長、委外完工檢查教授及高雄市技師公會代表、屏科大退休水保系謝教授(專長植生工程)、蔣議員、內埔鄉代黃代表、中林村來村長、中林村簡易自來水潘主委、中林村社區發展協會潘總幹事、台灣基督長老教會中林教會邱牧師、村民代表謝先生、潘小姐母女、陳情人許小姐等村民約10人共同會勘已完工台農公司第二期水保工程現場(請葉科長同時攜帶委外教授暨高雄市技師公會技師已檢查完成完工檢查紀錄表及完工證明公函)及中林大排第二期已完工工程現場,共同找出淹水解決之道。
    2. 會勘有關台灣農林屏東分公司農場段554地號等110筆
    (龍泉段46地號等10 筆)土地農地水土保持計畫(第二
    期) 已完工之永久水土保持工程,請屏東縣政府水保科葉
    科長屆時攜帶委外教授暨高雄市技師公會技師已檢查完
    成完工檢查紀錄表暨已核發完工證明書公函至會勘現
    場。
    3.附上8/15.4/12日會議記錄

    正本:台灣農林總公司.屏東縣政府.台灣農林公司屏東老埤農場.
    .中林村辦公室.

    副本:蔣月惠縣議員辦公室.

    中華民國110年8月19日

    台灣農林敦親睦鄰第七次說明會會議紀錄
    一、 時間:中華民國110年8月15日下午2時
    二、 地點:中林村活動中心
    三、 主席:屏東縣議員蔣月惠
    四、 出席人員:如簽到簿
    五、 紀錄:許00
    六、 主席與與會人員報告:縣府水保科葉科長未出席,有傳簡訊給蔣議員內容為有關8月15日中林協調會一案,因家裡有急事,不克前往,提供書面意見一份。
    七、 4月12日共同會勘中林段施工中水保工程共14項會勘結論綜合討論:台農公司代表林主任表示針對14項會勘結論討論不便代表公司發言,一切交由總公司統一發言處理,陳情人許小姐感謝林主任向公司反應已將環保流動廁所移往灌溉機房後方,另第一次敦親睦鄰說明會訴求之一,中林村主要道路聯通街逾百年既成道路被鐵皮圍籬阻隔致垃圾車無法迴轉,垃圾不便清運,經林主任向公司反應後已做退縮帶,垃圾車已能迴轉清運垃圾,陳情人許小姐希望台農公司尊重中林村另一主要道路觀山街逾百年既成道路事實,是消防車、救護車、垃圾車行經路線,本敦親睦鄰精神勿作路障阻隔,以維護村民就醫、救護、公共安全衛生等基本需求,來村長則表示將提供二次淹水受災農民清冊希望台農公司本敦親睦鄰精神善意回應發給受災農民慰問金並請林主任代為轉達4月12日共同會勘村民共14項會勘意見反映給總公司處理,簡易自來水潘主委及黃鄉代則希望以後說明會台農總公司請指派具裁決權能做決策主管出席會議才能解決問題,潘主委並鄭重強調台農水保工程不能引水入庄,不可造成村莊水氾,請縣府水利處督導暨行政指導台灣農林儘快處理中林村最後一個沉沙滯洪池溢流口溢流水90度作箱涵經截流溝引排至中林大排工程,潘主委鄭重強調聯通街500號附近約20多位地主水溝屬私人灌溉溝,非公家排水溝,上週豪大雨來襲,中林教會潘長老表示,8月7日中林教會電梯線路遭雷擊損壞(預計維修費用約10幾萬)及雷擊教會牧師舘2台電腦造成故障,村長也表示村辦公處廣播系統遭雷擊故障,等待修復中,今日下午1點多開宣傳車以克難方式廣播通知村民開會,陳情人許小姐希望台農公司就上次會勘時林主任曾允諾反映總公司儘速處理遷移3根電線桿並請做好避免遭雷擊裝置以保護園區員工及村莊村民生命財產安全,此次雷擊幸好未造成村民傷亡,潘主委表示歷經多次說明會暨會勘,村民各項建議意見,台農公司僅改善聯通街拆除鐵皮圍籬改作錏管圍籬並做退縮帶讓垃圾車迴轉清運垃圾暨將正對369巷12之1號許宅流動廁所遷移至灌溉機房後方,台農公司溝通誠意明顯不足,蔣議員發覺台農公司有善意改善智慧茶園揚塵問題(揚塵有減少現象),希望台農總公司注重在地民眾意見,做好中林段永久水保工程,社區發展協會潘總幹事希望台農公司做好製茶廠污廢水處理暨請縣府繼續向中央爭取中林大排第四期經費,以解決地方長期淹水困擾,中林教會邱牧師則希望台農公司注重在地偏鄉弱勢村民心聲,善盡企業社會責任,企業與村莊、村民共同創造雙贏,一起做好鄰居,潘主委認為歷經多次說明會及會勘,台農公司若一直誠意不足未積極改善永久水保設施,將繼續在教會公報呼籲全國台灣基督長老教會教友拒買台農公司茶葉及飲料及訴諸新聞媒體輿論公評並前往屏東縣政府及台農屏東分公司暨台農總公司陳情抗議以爭取村莊教友、居民世世代代生存權。

    散會:下午4時
    紀錄:許00
    主席:蔣月惠

    備註:詳細內容請見蔣月惠議員服務專區110年8月15日直播影音檔(本紀錄內容如有爭議,以直播影音檔為準)

    屏東縣政府水利處水保科安排「台灣農林開發案中林段施工中永久水土保持工程」現場會勘紀錄
    壹、 時間:中華民國110年4月12日(星期一)下午2點
    貳、 地點:台灣農林屏東分公司及開發案中林段現場
    參、 出席人員:如簽到簿
    肆、 主持人:縣議員蔣月惠紀錄:許00
    伍、 現場會勘結論:
    一、 台農辦公室及警衛室間新設排水溝排水設施將水流引向中林村設計,龍潭村、龍泉村不會有淹水情形發生,村民質疑台農開發案水土保持工程應確保開發案最下游中林村村民生命財產安全不受到危害,中林村位居開發案最下游,也最危險,為何不採將水往東老埤溪(牛角灣溪)排放(日治時期設計,村莊不曾有淹水情形發生),中林段約8條縱向(東西向)加蓋狹長排水溝,每逢豪大雨洪水易直衝入庄致氾濫成災,中林村村民生命財產將受到嚴重威脅,無法安居樂業,中林村簡易自來水潘主委鄭重強調水絕對不能入庄,不能影響到村庄村民生存權,水保工程攸關民眾生命財產安全,請做好智慧茶園排水系統暨聯外排水設施(聯外排水如何銜接排放,是否有檢討區外排水系統之承受能力?),面對即將到來的汛期(5月1日至11月30日),中林村民更是備感不安,請積極改善排水系統等永久水保設施工程。

    二、新設老埤製茶工廠排水溝出水口太靠近養雞場及村莊,排水溝規格目測不到1米深1米寬,排水系統設計朝向中林村,每逢汛期、豪大雨或颱風季節若排水系統不足、不順暢,恐造成養雞場及村莊水氾,將影響養雞場及民宅和村民農作物損失等生命財產權益(生存權),請台農公司平時須注意製茶廠排放汙、廢水避免入庄,汛期、豪大雨、颱風季節尤須加強處理與維護,避免影響養雞場及民宅和農田農作物生命財產安全。

    三、十三公墓附近排水系統,排水溝目測不到1米寬及1米深(約45公分排水溝)排水會有很大問題?請更改設計擴大至4米寬4米深並請做好聯外排水設施?又14公墓附近沉沙滯洪池設施是否符合水土保持技術規範規定?(技規第91~97、165~166條),永久性沉沙滯洪池之量體是否足夠?流入口、排放口及溢流口之設置是否得當?滯洪池出口是否得以安全排放及是否有迴水情形?沉沙滯洪池主要的功能是調節暴雨所產生逕流與減少土石下移,中林村位居開發案最下游,也最危險,若逢豪大雨,洪水氾濫,來村長家首當其衝,又村中主要道路嚴重淹水致交通中斷,居民無法上班、上課、就醫,恐危及村民生命財產安全,請積極改善永久水保設施工程。

    四、107年8月23日第一次淹水,中林村民農田及農作物遭受損害,受災農民皆未獲肥料賠償,109年5月22日第二次淹水迄今,台農公司尚未決定賠償標準,對受災農民形同在傷口撒鹽(農作物收成不易,靠天吃飯)又台農公司於開發期間因開挖整地至今所形成施工噪音、空污、揚塵、無人機噴灑農藥等對村民身心健康影響很大,尤其無人機最近每逢週四夜間6點至9點飛行高空噴灑農藥是否符合相關法律規定(交通部民用航空局民用航空法搖控無人機專章第99條之9至第99條之19及第118條之1至第118條之3規定,自109年3月31日施行)?中林村東邊樹木群大多被剷除僅餘少數樹木(來村長、社區發展協會陳理事長、潘總幹事向屏東縣政府陳情淹水案,於107年9月18日上午10點假中林村活動中心召開「中林庄後背脊被割流血公聽會」,會議中村民主要訴求:停止過度開發山坡地、保留山坡山溝現有雜項林木、村莊後面(東邊)保有綠帶,列為公共設施)少了樹林屏障,村民擔心高空農藥噴灑飄散至村庄(茶園離民宅區約10公尺,太靠近民宅區)整個中林村庄聞到濃厚農藥味,之前說明會林主任表示農業用藥成份屬公司商業機密,不能對外披露,僅說明係短期性接觸性用藥,7天就失效,但居民擔心每隔7天就噴灑農藥,村莊東邊綠帶又大都被剷除僅留聯通街447巷沉沙滯洪池後方小樹林及觀山街尾端小樹林,無人機高空噴灑農藥飄散至村莊,中林村因地下水源豐沛,村民飲用豐沛純淨的地下水,台農公司噴灑農藥是否會汙染中林村地下水源?村民憂慮居住生活品質大受影響及會不會有致癌危機?村民擔心被廢村,台鳳時期種植鳳梨不需使用農藥,村民長期處於心理恐懼下如何安居生活?是否違反憲法及憲法增修條文保障人民基本人權(生存權、居住權、環境權)暨「公民與政治權利國際公約」及「經濟社會文化權利國際公約」二公約相關規定?請台農公司做好無人機噴灑農藥管理,開發案至今,台農公司是否有提供敦親睦鄰經費睦鄰社區?是否有舉辦敦親睦鄰社區公益活動?是否有關懷社區獨居老人及中低收入戶、偏鄉弱勢兒童、青少年?對中林村民淹水受災農民是否有表示主動關懷?中林村二次嚴重淹水(107年8月23日、109年5月22日)受災農民皆未獲補償損失,村民現場一致決議希望台農公司本敦親睦鄰企業社會精神,發給受災農民慰問金,目前二次淹水受災農民資料正由村長及村幹事幫忙受理統一造冊登記後將清冊送往農林公司,希望農林公司有誠意發給受災農民災害慰問金及撥款300~500萬災害補償金(之前107年9月18日第一次說明會主要訴求為再造成災害時1、前往農林公司(農場抗議)2、要求災害補償3、設立專戶委員會處理)給中林村運用於災害損失、檢驗簡易自來水費用、村民健康檢查費用等,由中林村設立專戶委員會處理,村長召開村民大會(村中大事),村幹事做成會議記錄,由村長及村民共同決定成立委員會組織章程辦法管理,選舉理、監事等委員及決定各項賠償標準及項目用途,中林村專戶委員會,每月於中林村村辦公處公告欄張貼每月財務收支月報表,各項會議資料、憑證列為永久保存檔案,於每任村長卸任時,列入移交項目。

    五、觀山街369巷12之1號民宅後方於日治時期、台鳳及台灣金聯時期並無露天蓄水池、灌溉機房(泵站)、縱向(東西向)路寬4米狹長碎石路、加蓋狹長水溝、出水口處及約30多根直立電線桿直衝民宅,机技師基於何理由做如此設計?又委外審查屏科大水保教授群及高雄市技師公會技師代表及核定縣府水利處官員為何都未察覺水保計畫設施不合理性?(廣達717公頃土地面積,計畫種植500公頃茶葉,邊坡約200公頃,水保設施離民宅約5公尺,與鄰地、鄰宅、鄰村是否符合安全距離?),將心比心,若是机技師自家房屋後方會做這樣不合理(很奇特)設計?此不合理設計嚴重影響許宅憲法保障人民生存權(土地正義、環境正義、景觀正義),又中林段二出水口處附近,待設置紐澤西護欄以保護園區車輛行進安全及附近民宅區生命財產安全,另約30多根直立電線桿離369巷民宅區太近,為何不沿用台鳳時期電線桿沿村路設計?電線桿一般皆採沿村路設置,很少幾乎沒有設在民宅後方,而老埤農場是有名高危險「落雷區」(每逢5、6、7、8、9、10月間是雷雨季節),以往電線桿設在路旁時,就常因雷擊損壞居民電腦網路及造成電器用品故障甚至雷電擊中村民及農場工人致傷亡,與老埤農場一溝之隔全國最大校地屏科大校園與老埤農場同屬落雷密集區,為防雷擊,整個校區架設約113支避雷針(全台避雷針密度最高學校),學生間流傳著屏科大最著名的特產就是「午後落雷」,學生考取屏科大要先學會「避雷」,有一年全國大露營在屏科大舉行,露營學生遭到午後雷擊,都被「電」的手腳酥麻,現約30多根電線桿離民宅區又更近(約5公尺),將強烈電流引至民宅區,造成居民內心很大恐慌,生命財產遭受嚴重威脅,林主任當場簽名保證將向台電申請遷移3根電線桿(費用台農公司全額負擔)遠離民宅區並將電流引至路邊,以減輕居民內心恐懼(之前說明會林主任曾允諾遷移4根電線桿,費用由公司全額負擔),請台灣農林公司做好茶園安全系統建置如避雷設施等以保護員工安全及民宅區居民生命財產不遭受損害又環保流動廁所直接面對369巷12之1號住家,影響民宅區景觀視線,是否遷移至灌溉機房後方?林主任當場簽名保證一週內(下星期一)完成遷移至灌溉機房後方,陳情人許小姐希望台農公司做好中林段永久水保工程設施,不要影響到村莊生存權。

    六、村民希望台農公司儘快將目前中林段全段約1米深1米寬排水溝變更設計為4米深4米寬規格才能應付豪雨時候的龐大雨量及設置中林段全段安全距離緩衝綠帶(緩衝綠帶具水土保持功能、防火、防風、防災、遮蔽、綠蔭、隔離、防噪音、防揚塵、防農藥汙染等)及來村長提及之前會勘時屏科大教授曾建議中林段全段建造擋土牆以保護下游居民安全(目前中林段僅在二出水口處設置二小截約1公尺高擋土牆,村民希望建照2公尺高擋土牆,擋土牆需有良好排水減壓設計,擋土牆高度、厚度及洩水孔須符合規定)及做植生工程綠美化,又中林段全段邊坡護坡工程(邊坡安全性設施)及中林段全段植生工程(水土保持技術規範第57~63條規定)等永久水保設施也請儘速施工,另緊鄰村庄東邊待設置水平距離10公尺以上緩衝綠帶(以往屏93線鄉道,老埤農場~大埔8.972公里,104年9月22日經屏東縣政府公告廢止,以前村莊與屏93線鄉道至少有20~30公尺以上安全距離),原屏93線道路附近有原始林植生隔離綠帶,現山坡地已被開挖整地成平地智慧茶園,原始地形、地貌大為改變,智慧茶園與中林村需有多少安全距離(多少公尺緩衝綠帶)才能保護中林村居民生命財產安全,緩衝綠帶並請台農公司本敦親睦鄰精神列為村莊公共設施(第一次說明會主要訴求)

    七、觀山街尾端台農土地50年以上樹木群於日治時期、台鳳、台灣金聯時期時,即做為與村莊緩衝綠帶,請繼續保留樹木群,樹木具水土保持功能,陪伴中林村民一起成長珍貴感情、兒時記憶並請尊重觀山街百年既成道路事實,是公眾通行及救護車、消防車、垃圾車出入路線,村民希望勿作路障阻隔,以保障村民通行及救護、救災、公共安全衛生等基本需求。

    八、中林村村尾(南邊)最後一個沉沙滯洪池設計是否符合水土保持技術規範規定?(技規第91~97、165~166條),永久性沉沙滯洪池之量體是否足夠?流入口、排放口及溢流口之設置是否得當?滯洪池出口是否得以安全排放及是否有迴水情形,又沉沙滯洪池距離民宅太近,住戶擔心長期沖刷將導致地基掏空、影響居住安全,又滯洪池附近三戶民宅後方被整地挖成約4層樓高高度,謝先生及潘小姐及村民質疑是否屬水土保持計畫書開挖整地施工範圍?是否有作臨房鑑定?會不會影響房屋結構?危及三戶住戶生命財產安全?謝先生希望台灣農林公司當務之急,儘速建造50~100公尺安全工法擋土牆(90公分厚度)及邊坡護坡工程,以保護3戶民宅生命財產安全,汛期將近,謝先生希望台農公司一個月內施工完成,又滯洪池附近,土地有3米落差,也請台農公司90度作箱涵將水引排(沉沙滯洪池溢流口溢流水引入截流溝至中林大排排出),大致可減輕109年5月22日朝元禪寺附近淹水惡夢歷史重演問題,謝先生希望台農公司加強中林段下游永久水保設施修護及每年汛期前至少清理排水溝及沉沙滯洪池一次以維持排水溝及沉沙滯洪池順暢不淤積,避免造成下游淹水,中林大排已完工第一、二期約二億六千萬工程及進入土地徵收協議價購第三期約一億多工程大多徵收中林村民農地,中林村民為配合政府治水公益而犧牲祖先傳承下來農地暨辛苦貸款所取得農地,請水土保持義務人及監造技師確實做好智慧茶園園區排水系統及聯外排水設施等永久水保工程,村民希望中林大排第三期工程(縣府水利處水利工程科負責)能一次到位,避免二次大排截流溝選址欠周詳致未能發揮有效截水功能,需另施作約700萬元截流溝應急工程(全國人民辛苦納稅錢)補救改善情形發生,簡易自來水潘主委希望縣府水利處將已完工中林大排第二期截水溝挖深並督導、行政指導台農公司於中林村最後一個沉沙滯洪池溢流口溢流水90度作箱涵引入截流溝至中林大排,大致可避免109年5月22日淹水情形產生。

    九、朝元禪寺附近台農公司土地靠近屏科大野生動物所旁排水溝之前被封住,排水會有很大問題,縣府葉科長於去年12月對農林公司依水保法開罰6萬元行政罰單並限期改正,台農公司已改善完成(被封住排水溝已打通),另朝元禪寺南、北邊至村莊南邊臨道路原排水溝被台農公司填平,之後經村民要求改善,但新設離地約45公分「懸空」排水溝與地勢不符,無法發揮排水功能,請積極改善「懸空」排水溝工程。

    十、台農公司老埤農場土地面積廣達717公頃,台灣首座最大平地智慧茶園開發案,農林公司送經營利用計畫書給屏東縣政府農業課農業經營科,經核轉農委會審查,農委會104年3月3日核發開發許可函,屏縣府核定在案(農企字第1040203617號函),農委會審查許可農地農用,如未依計畫執行,政府馬上可廢止許可,將原最大坡度小於百分之15山坡地(山坡高度約海拔65至150公尺之間)開挖整地為平地智慧茶園,台農公司委託机00水保技師規劃,經屏東縣政府水利處委外學術單位屏科大水保教授群及高雄市技師公會代表審查通過(屏科大校內設水土保持技術教育中心及複合土砂災害防治研究中心、有鑑於屏科大防止土石流有一套,農委會水土保持局為因應極端氣候災害於屏科大建水土保持國際示範場域,技術並已輸出至泰國),經縣政府水利處核定,廣達717公頃土地竟免環境影響評估(環境影響評估係指基於國家長期發展利益,環境保護與經濟發展應兼籌並顧,於一九九四年公布環境影響評估法,規定各種開發行為,在規劃階段應同時考量環境因素,不合乎規定者,不得開發,以達永續發展之目標)免環評易導致開發過當或不當開發問題,下游居民生命財產恐將受到嚴重侵害,台農平地智慧茶園717公頃大開發案關鍵在於為何主管機關認定免環評?又水保計畫未資訊公開及公民參與,開發前未至村莊開說明會(開發案受影響周遭地區保全對象居民知情權),計劃書未提到中林村三字,對村莊很不尊重,請台農公司依計畫書確實做好水保工程及机技師做好監造水保工程,屏科大水保教授群及高雄市水保技師公會技師暨水利處(嚴格把關)落實施工中監督檢查會勘,以預防各項坡地災害之威脅,避免下游居民無辜受害,葉科長表示台農公司二期二新水保計畫已核定目前施工中,村民則希望已核定二期二計畫書是否能讓蔣議員及來村長、簡易自來水潘主委、社區發展協會潘總幹事及村民代表閱覽,確實做好永久水保工程,財團大開發案可促進地方發展,但也應兼顧環境生態,避免損鄰、擾鄰情形發生並做好睦鄰設施,財團與村民理性溝通協調,創造雙贏(台農公司平地種茶成功,中林村民安居樂業),逾百年老字號台農公司(創立於1899年)及近百年歷史屏科大(創立於1924年),78年遷校至目前的內埔校區及144年歷史中林教會(創立於1875年)、逾百年世代居住於中林村居民應該有很深緣分,期待大家一起結善緣,做伙做好鄰居,共存共榮。

    十一、請水土保持義務人(台農公司)及負責承辦監造技師(机技師)及屏科大水保教授群(審查委員群)和最近一次約3月19日縣府水保科安排水土保持施工中監督檢查屏科大退休黃教授,專長水土保持及高雄市水保技師公會技師一名暨縣府水利處長、水利工程科科長、水土保持科科長依水利法、水土保持法、水土保持法施行細則、水土保持技術規範、水土保持審核監督辦法、山坡地保育利用條例等確實做好、督導各項檢查項目(一)水土保持施工告示牌;(二)開發範圍界樁;(三)開挖整地範圍界樁;(四)臨時性防災設施;(五)永久性防災設施(排水設施、沉砂設施、滯洪設施、聯外排水、擋土設施、植生工程、邊坡穩定設施、其他等);(六)改正事項是否完成;(七)承辦監造技師是否在場;(八)是否備妥監造紀錄(內含颱風豪雨水土保持設施自主檢查表);(九)災害搶救小組是否成立及中林大排工程,以保障開發案中林段下游(中林村)600戶1775人居民生命財產安全。

    十二、請縣府水利處官員及委外施工中水保工程檢查教授及高雄市技師公會技師代表依水土保持技術規範及水土保持技術審核監督辦法等確實做好台農智慧茶園開發案中林段施工各項檢查(檢查係屬行政監督檢查,屬未抽驗、隱蔽或工程品質部分,應由水土保持義務人及承辦監造技師負責),以保障中林村下游居民生命財產安全(檢查下游排水設施是否完善?督促開發單位及監造技師加強水保設施維護管理,保護下游居民安全)。

    十三、行政院農委會水保局訂定每年5月為「水土保持月」,農委會水保局密集舉辦各項宣導活動,宣導民眾水土資源保育觀念,並以「水土保持做好沒煩惱,農村幸福樣樣好」為宣導標語,是否請縣府水利處葉科長安排農委會水保局李局長、台農公司吳董事長(新竹市地重劃天王,最注重在地居民意見及改良排水系統)、蔣議員、來村長、潘主委、潘總幹事、屏科大退休黃教授(專長水土保持)、屏科大退休謝教授(專長植生工程)共同會勘中林段永久水保工程,相信在李局長和吳董事長及專家學者官員診斷下,中林村民應可遠離逢大雨必淹水噩夢困擾,村民能安居樂業。

    十四、預訂7月4日(星期日)下午2點假中林村活動中心召開第七次敦親睦鄰說明會,請台農公司代表林主任向屏東分公司及台農總公司反映村民會勘意見,台農公司有二個多月時間好好改善各項永久水保設施工程及遷移電線桿暨公司高層討論決定二次淹水受災農民災害慰問金及中林村災害補償金金額,期許台農公司做好敦親睦鄰企業社會責任,簡易自來水潘主委表示歷經多次說明會及會勘,台農公司若一直誠意不足未積極改善水保設施,將在教會公報呼籲全國台灣基督長老教會教友拒買台農公司茶葉及飲料並前往屏東縣政府及台農屏東分公司暨台農總公司陳情抗議以爭取村莊教友、居民世世代代生存權。

    備註:詳細內容請見蔣月惠縣議員服務專區4月12日直播影音檔(本紀錄內容如有爭議,以直播影音檔為準)

  • 中華民國憲法統一條文 在 Facebook 的最佳貼文

    2021-08-08 15:00: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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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剛看到一篇報導標題是:馬英九嘆兩岸仇視沒前途 呼籲蔡總統回到「九二共識」。

    #我是法理建國派的皮筋兒♡
    我想跟大家討論幾個重點:
    1. 九二共識的本質
    2. 九二共識的歷史脈絡
    3. 兩岸的岸不是台灣海峽

    #九二共識 #中華民國政權

    1️⃣ 九二共識的本質
    之前直播有花一集聊「九二共識」,文章連結在這🔗 九二共識 https://wp.me/pd1HGm-5w

    九二共識的本質就是一個中國國家底下兩個政權對當前狀況形成的共識,是一中兩政權的共同認知的部分。
    並不是兩個政黨中國國民黨與中國共產黨之間的事情,也不是中華民國跟中華人民共和國兩個國家的事情,就只是兩個政權對於現在當前這個「中國主權國家」的共同認知。
    如果只連結到中國國民黨的話,若換執政黨就不承認九二共識存在,其實就會違背目前籠罩在台澎領土上的一中兩政權框架的現實。 這不是某個政黨可以主張的。
    ➖➖➖➖➖➖➖➖➖➖➖➖➖➖

    2️⃣九二共識的歷史脈絡

    九二共識這個說法其實是從1992年香港會談出來的。
    香港會談就是由ROC海基會與PRC海協會,這兩個民間機構來會談,之所以需要透過這民間團體的原因是因為這兩個政權從1945第二次中國內戰爆發後,一直到1991.5.1 ROC片面宣布動員戡亂時期終止,都處於敵對的狀態。
    (ROC片面宣布動員戡亂時期終止,PRC不承認的話就表示中國內戰還未結束;如果已經結束了那就不需要提什麼和平協議了。戰爭無法片面結束,而且中華民國政權軍隊到現在還是把中華人民共和國政權認定為敵人呀٩◔̯◔۶)

    當時蔣經國時期「三不政策」主因為1979年美國轉承認PRC政權為中國主權國家代表政府,因此中華民國政權用這個方式阻止兩岸人民往來,但實際上雙方政權私底下還是有「密使」往來。

    但人民若有互動就會違反動員戡亂條款,被冠上匪諜罪名,即便完全沒互動,也可能被羅織罪名。隨著蔣經國逐步推動「#中華民國台灣化」轉型,並提名台灣人李登輝為副總統,1984.3.21李登輝被選為第七任副總統;1987.7.15蔣經國頒布總統令解除「臺灣省戒嚴令」;1987.11.2蔣經國開放兩岸探親,到1988.1.13蔣經國逝世;李登輝以副總統身分繼任總統,之後1990年由國民大會選出擔任總統。

    (依據中華民國憲法第 27 條國民大會之職權選舉總統、副總統;第 47 條總統、副總統之任期為六年,連選得連任一次。)

    當時面臨到中華民國來台灣很久,不能只停留在「反攻大陸」的目標,所以才宣布終止動員戡亂時期,但是也不能違背中華民國憲法跟本質,在1990.10.7成立隸屬於中華民國總統府的「國家統一委員會」,成立主旨是:主導臺灣海峽兩岸關係的發展,依據「民主、自由、均富」,力促中國統一。該單位後來在1991年通過《國家統一綱領》,針對「中國」的統一制定了基本原則。

    國統會、國統綱領是李登輝任內出現的,將中華民國政權定位在中國國家分裂需要統一,臺灣是中國的一部分。 中華民國政權第一次修憲1991.5.1增修條文為「依國家統一之需要」而制定憲法增修條文,裡面就把中華民國領土區分為自由地區跟大陸地區。

    ⚠️ 詳細時間序為:
    #陸委會
    出現 1991.1.18,中華民國立法院通過行政院大陸委員會組織條例,並於1月28日由總統李登輝公布施行。同年1月30日,陸委會正式成立,專門負責中華民國領土不屬於自由地區的部分。 (而香港澳門於1997年領土主權移轉給中國PRC,在這之前基本上中華民國領土裡面是沒有香港的,澳門是租出去,所以是中國領土但沒辦法管。)

    #ROC海基會
    出現 1991.2.8「財團法人海峽交流基金會」在台北成立。

    #國統綱領
    仔細看一下1991.2.23國家統一綱領提到幾個目標「建立自由均富的中國」跟四大原則:
    1.大陸與臺灣均是中國的領土,促成國家的統一,應是中國人共同的責任。
    2.中國的統一,應以全民的福祉為依歸,而不是黨派之爭。
    3.中國的統一,應以發揚中華文化,維護人性尊嚴,保障基本人權,實踐民主法治為宗旨。
    4.中國的統一,其時機與方式,首應尊重臺灣地區人民的權益並維護其安全與福祉,在理性、和平、對等、互惠的原則下,分階段逐步達成。
    當李登輝擔任中華民國政權的總統時所成立的單位、所做的事情與立場就是「臺灣就是中國的一部分」。

    #PRC海協會
    出現 1991.12.16,中國PRC的「海峽兩岸關係協會」在北京成立。

    #一個中國原則
    出現 1992.8.1 中華民國國家統一委員會第八次會議通過關於「一個中國」的涵義:
    一、海峽兩岸均堅持「一個中國」之原則,但雙方所賦予之涵義有所不同。 中共當局認為「一個中國」即為「中華人民共和國」,將來統一以後,臺灣將成為其轄下的一個「特別行政區」。台灣方面則認為「一個中國」應指1912年成立迄今之中華民國,其主權及於整個中國,但目前之治權,則僅及於臺澎金馬。臺灣固為中國之一部分,但大陸亦為中國之一部分。

    二、1949年起,中國處於暫時分裂之狀態,由兩個政治實體,分治海峽兩岸,乃為客觀之事實,任何謀求統一之主張,不能忽視此一事實之存在。
    三、中華民國政府為求民族之發展、國家之富強與人民之福祉,已訂定「國家統一綱領」,積極謀取共識;深盼雙方均以務實的態度捐棄成見,共同合作,為建立自由民主均富的一個中國而貢獻智慧與力量。

    #1992香港會談
    因為兩政權雙方有越來越多事務要處理,所以後來就有了1992.10.26香港會談。

    PRC海協會 認為「一個中國的定義」要說清楚,而ROC海基會 說: 「對一個中國的認知各有不同,不用說得太明確」。雙方都認為一個中國且台灣是中國的一部分,這是有共識的部分;雙方沒有達成共識的部分是:中國是指誰?

    仔細回想中華民國國統會的一個中國原則,是最早就出現的喔!所以先把臺灣當作中國的一部分的是中華民國政權,在往前推更早於1945年騙臺灣人光復,騙說中華民國已取得臺灣主權😒

    在香港會談時PRC海協會提出五項表述方案,其中最有代表性的方案是:「在海峽兩岸共同努力謀求國家統一的過程中,雙方均堅持一個中國的原則,對兩岸公證文書使用(或其他商談事務)加以妥善解決」。

    而ROC海基會亦提出五項文字表述方案其中最有代表性的方案是:「鑑於海峽兩岸長期處於分裂狀態,在兩岸共同謀求國家統一的過程中,雙方咸認為必須就文書查證(或其他商談事項)加以妥善解決。」

    但是PRC海協會不接受,為此ROC海基會隨後又提出三項口頭表述方案,最有代表性的為:「在海峽兩岸共同努力謀求國家統一的過程中,雙方雖均堅持一個中國的原則,但對於一個中國的涵義,認知各有不同。惟鑑於兩岸民間交流日益頻繁,為保障兩岸人民權益,對於文書查證,應加以妥善解決。」

    總而言之,PRC海協會要的是「說清楚一個中國主權國家由誰做代表政府」,ROC海基會要的是「一中各表」,這就與PRC海協會要的是「一中」不同!所以雙方差別在於「各表」的部分。

    #九二共識
    大家要了解清楚,ROC政權現在說九二共識不存在,是因為ROC政權要「各表」。 PRC政權則是說九二共識存在,因為認同「一中」,這個一中是指PRC政權作為「代表政府」。(意即中國主權國家由PRC政權當合法代表政府)
    有趣的地方在於,九二共識中,真正「沒有共識」的地方是「對『共識』的定義」。

    所以雙方的認知有共通點的地方是「一個中國,臺灣是中國的一部分」,唯一沒有共識的地方是「一中」是哪個代表?
    PRC政權堅持是PRC是中國代表,ROC政權認知是沒有否認一中,只是對於這個「一中」則認為雙方各說各話.彼此看法不同。
    BUT!!! ‼️BUT!!!‼️ BUT!!! ‼️

    臺灣人聽到九二共識會生氣的地方不是「一中」,而是「臺灣是中國的一部分」這一句。 臺灣人根本不在意幾個中國,我們只在意臺灣不屬於中國這個事實,所以否認臺灣是中國的一部分。
    可是這一句卻是ROC政權+PRC政權 他們的共識阿😩 而ROC政權+PRC政權 他們沒有共識的部分只有「一中」是誰。

    所以啊!臺灣人跟中華民國政權不承認「九二共識」的理由不一樣。臺灣人不認為臺灣是中國的一部分,而中華民國政權是認為對方PRC說的九二共識沒有一中各表。

    //臺灣人根本不清楚中華民國政權要說什麼,真的是至今最荒謬的事情。//

    #中華民國在台灣
    1995年李登輝時任中華民國政權總統時訪問美國康乃爾大學母校時,對中華民國現況的政治論述就是「中華民國在台灣」(Republic of China on Taiwan)。將一中各表與中華民國作為政治主體與自身現實的認識做出表述,算是一大突破。
    (題外話,美國國內法《台灣關係法》也是用 “on Taiwan" 這樣的描述方式: TAIWAN RELATIONS ACT Section. 2. The President- having terminated governmental relations between the United States and the governing authorities on Taiwan recognized by the United States as the Republic of China prior to January 1, 1979.)

    #1996年直選總統
    1994年第三次修憲後改為總統直選、任期四年。 1995 年中華民國還「在台灣」,1996年在台灣辦個總統直選(而且裡面一堆中國難民及其後代、海外『華』僑的票)就變成台灣了嗎?
    👉🏻Q&A56:台灣透過1996年直選總統建國了嗎?https://reurl.cc/xgpqOV

    #寧靜革命 (1987年解嚴至2000年民選總統)
    從建國的角度來看,李登輝所謂的「寧靜革命」的確是幫了不少忙,給予肯定是應該的。 只是臺灣人不要把過程當終點,誤把中華民國這個流亡政權當自己國家了。
    李登輝於2005年在「群策會李登輝學校」授課時說,第二次世界大戰結束時,太平洋戰區盟軍統帥麥克阿瑟指示蔣中正派軍暫時佔領台灣,後來的《舊金山和約》和《中日和約》都沒有明白規定日本放棄台灣主權給誰,形成台灣法定地位未定,因此他主政時才說「中華民國在台灣」。
    ➖➖➖➖➖➖➖➖➖➖➖➖➖➖

    3️⃣ 兩岸的岸不是台灣海峽

    中華民國政權在打迷糊仗!並沒有說清楚內容,只說反對九二共識、反對一國兩制。 跟著臺灣同仇敵愾這樣,不知道在裝什麼?講的好像承認九二共識等於承認一國兩制、等於承認臺灣是中國的一部分。
    可是你各位啊!
    看清楚剛剛說的歷史脈絡啊! 臺灣人與中華民國政權反對的理由不一樣,怎麼可以因為一起「反對」就產生了情感連結呢?
    殊不知 中華民國政權跟PRC政權有共識的地方是「把臺灣出賣給中國」的這個部分喔!

    這讓我想到中華民國政權總是說不同意「一國兩制」,可是仍舊把臺灣算在中國的一國之內。你們想想國統會跟國統綱領的內容(攤手)
    更精準一點來說,中華民國政權很早就開始實施「一國、兩岸、三區(嚴格說起來有三區:自由地區、大陸地區、港澳地區)、三制」。

    現在中華民國政權避而不談中華民國政權的本質就是中國流亡政權,都會說中華民國是主權獨立的國家,臺灣是中華民國主權國家的領土,這真的很荒謬,因為領土主權只能由國家來主張,中華民國政權從未建國只有建立政權,而且台澎領土主權歸屬未定,不屬於任何主權國家(包含PRC/ROC想代表的中國)。

    中華民國總是說1912年開始就是主權國家,搞清楚喔!這時候台澎領土主權還是屬於日本喔!所以也不要說中華民國就是臺灣。

    1945年中華民國至少還是控制大部份中國領土,來台代管騙臺灣人光復時,把臺灣編入中國的一省,中華民國是遠遠大過於臺灣,所以中華民國也不等於臺灣啊!

    所以到底中華民國怎麼變成臺灣?這種說法絕對與「1912年中華民國是主權國家」搭~不起來。

    口嫌體正直,中華民國始終說「臺灣是中國的一部分」,然後不否認自己是「一中」,反而反對的是PRC政權的版本沒有「各表」。為什麼反對?

    因為中華民國認為中國分裂中,兩岸分治為兩個政治實體。中華民國政權自始至終都在實踐自己版本的「九二共識」,所以稱呼PRC政權為北京當局,這就是「各表」,要求對方承認中華民國的存在。然後跟臺灣人說:「你們看中國有多可惡,老是想統一我們!臺灣不等於中國!」 ……欸中華民國難道沒有嗎?先把臺灣當作中國的一省是中華民國!中華民國就是中國政權啊!

    大家記住兩岸不是台灣海峽,是廈門灣~因為始終是中國的領土是金馬,從未被割讓出去,中國內戰戰場延伸最遠就只能到那邊啦!

    而且陸委會出來說開羅宣言、臺灣光復的時候,就會讓人覺得匪夷所思啊!難道開羅宣言說的是臺灣光復給臺灣(若ROC等於台灣的話)嗎?所以中華民國就是中國無誤。

    中華民國憲法增修條文就寫得很清楚,一個中國兩政權。目前的15個邦交國建交時間點,有的是流亡之前,有的是流亡後還在聯合國代表中國時,這些都不是台灣邦交國。
    所以不要以為建交是跟臺灣建交!

    ❤️延伸閱讀:

    👉🏻一中兩政權的困境:九二共識+ ROC政權不等於KMT+ROC不等於台澎+兩岸衝突的岸+PRC/ROC政權的防空識別區 https://www.facebook.com/100047156705396/posts/331482435100311/?d=n

    👉🏻台灣有邦交國嗎?https://wp.me/pd1HGm-7H

    👉🏻台澎在國際組織的參與(WHO、UN等)、台澎人在海外的身分問題(國籍、出身等):https://wp.me/pd1HGm-cJ

    👉🏻台澎建國是否必定「終將一戰」?台海中線的意義、防空識別區與「『共』機擾『台』」 https://wp.me/pd1HGm-k2

    💢台灣光復的騙局 https://wp.me/pd1HGm-10

    👉🏻談台灣共識 https://www.facebook.com/100047156705396/posts/354561149459106/?d=n

    🙌🏻[英語繁中字]為什麼台灣在國際上無法加入WHO?原因與解決方法:https://youtu.be/lss2OdMhi90

    #終止代管自決建國

  • 中華民國憲法統一條文 在 王炳忠 Youtube 的最佳解答

    2020-03-18 00:02: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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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上週上公視台語台,談國民黨路線問題,是否要放棄九二共識?我公開質疑,民進黨高舉「抗中保台」,先不管是否真抗得了「中」、保得了台,但路線確實明確,國民黨又是如何?現在稱不「親中」但「和中」,那源自國共內戰的兩岸要和平發展,能夠不要「共識」嗎?

    結果當天代表國民黨年輕一代的台中市議員羅廷瑋,口口聲聲「台灣優先」、「要去中國賺錢的就不要來中國國民黨」,又說自己從來不知道「九二共識」的前提是「共同謀求統一」,被我直指中華民國憲法增修條文就擺著要統一,當年國民黨政府就是這樣主張,如果不認自己是中國,那叫「中國國民黨」幹嘛?

    羅廷瑋又稱,應該叫「中華民國國民黨」,要「和中」不「親中」,要「台灣優先」。我聽來聽去,這套過去「草協幫」幫眾、後已被開除國民黨籍的李正皓最愛講的「台灣優先」,在他們口中其實就是去「中國」之意。否定自己的中國身分,又要拿「中華民國」作掩護,完完全全就是民進黨務實「台獨」的路線,別忘了蔡英文也經常自稱「和中」咧!

    羅廷瑋其實也算老實人,後來乾脆直接說「我出身地方里長,我不懂政治」、「政治就是要當選,我也不是存心騙人」。但既然不懂政治,真的就別亂談「九二共識」,也少鬼扯什麼「吳斯懷少說話,才能緩解罷韓壓力」的話。更別用所謂「青壯派」、「世代交替」這種冠冕堂皇的名號,來當作你們實為「投降派」的遮羞布。

    所謂「台灣優先」,就是些給自己喊爽的鬼話。你說「台灣優先」,大陸也說「大陸優先」,海內外中國人會說「中國優先」,還有川普的「美國優先」,屆時到底誰優先?拳頭大的最優先!

  • 中華民國憲法統一條文 在 王炳忠 Youtube 的最佳貼文

    2018-02-26 10:55:49

    陳師孟拿「查辦舞台劇」作起手式,難道只是這麼做漂不漂亮,或者這場「鬧劇」好不好笑嗎?

    如果我們對此事的評論,仍停留在插科打諢的笑料,那麼就休怪台灣的政治難脫無止境的惡鬥,因為我們視凌駕法治的公報私仇為理所當然,視吞噬公眾利益的權謀鬥爭如好戲登場,難怪我們養出的政治人物只要一朝得勢,都個個要把異己割喉割到斷,就像阿扁當年那句名言,「算我好運不然安怎」,這種惡性循環下的「民主法治」,當然就是既無民主亦無法治,只剩爾虞我詐以暴制暴,內鬥鬥到山窮水盡。

    我經常懷念國中時第一次上公民課接觸政治及法律課程的時光,從那時起我便憑藉對民主法治的基本認知,對時政定期在網上發表評論。你可以說那時的我青澀單純,不解政治的陰險黑暗,但也因此而能最純粹地看待一些是非黑白,而這不也是西方政治學者理想中的「無知之幕」(veil of ignorance)嗎?

    這些本來就應該要有的價值,在黃鐘毀棄的今日皆被遺忘,甚至還被當作愚蠢的笑話,結果堅持原則的人被嘲笑,自鳴得意的「主流」們卻也笑掉自己的前途!

    只要看看《中華民國憲法增修條文》對監察委員職權的規定:「監察委員須超出黨派以外,依據法律獨立行使職權。」一個公然宣稱就是要針對特定顏色「清算」的人,竟然能在如此表態後仍得到立法院投票通過當上監委,而投票的執政黨立委還標榜自己會「建議」他要保持中立,這不只是說一套做一套,更是詐騙!

    而在國會早已公開說過會追殺異己的陳師孟,上任後便先查辦九年前的司法節舞台劇,理由是該舞台劇蓄意影響社會輿論、傷害台灣國際形象、干預司法審判公正,這不就是大陸文革以《評新編歷史劇〈海瑞罷官〉》拉開序幕的翻版嗎?

    利用監委的身分,干預司法人員在餘興節目上戲劇表演的呈現,甚至想推翻扁案有罪的司法判決,早已違反憲法賦予監委查辦公務人員的職權,違逆了五權分立的原則,擺明了以公權力進行對思想的檢查及威嚇。這麼明目張膽的綠色恐怖,而且還只是「起手式」,大家難道只當作鬧劇笑一笑就好嗎?

    或許你會回說,又能怎辦,人家有權!那你是打算屈服,還是起身抗暴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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