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爆卦]中華教育平台證書是什麼?優點缺點精華區懶人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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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 中華教育平台證書產品中有12篇Facebook貼文,粉絲數超過8萬的網紅City News 城市新聞,也在其Facebook貼文中提到, 【#城市教育】區塊鏈畢業證書來了!20間教育聯盟 共組「台灣學習履歷聯盟」 2020年受到疫情影響,台灣出國留學人數銳減,但因教育部推動108課綱、將學習歷程設定為全國高中生升學規則,台灣開始重視學習履歷。由新創團隊「圖靈鏈」發想、資策會輔導、中華民國全國商業總會與AI金融科技協會協助下,台灣學習...

 同時也有1部Youtube影片,追蹤數超過2萬的網紅hulan,也在其Youtube影片中提到,政治大學化南新村位於北市文山區新光路一段65巷1至93號,興建於1960年代,曾住過多名政大教授,保留初期政大復校的教育文化記憶;建築群分為甲、乙兩區,住宅為二層樓加強紅色磚造雙拼建築,建物內部空間精簡,反映1960年代經建條件,而區間留設小公園,形成極富特色的鄰里景況。 不過,由於政大學院空間不...

  • 中華教育平台證書 在 City News 城市新聞 Facebook 的最佳貼文

    2020-11-26 20:37: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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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城市教育】區塊鏈畢業證書來了!20間教育聯盟 共組「台灣學習履歷聯盟」

    2020年受到疫情影響,台灣出國留學人數銳減,但因教育部推動108課綱、將學習歷程設定為全國高中生升學規則,台灣開始重視學習履歷。由新創團隊「圖靈鏈」發想、資策會輔導、中華民國全國商業總會與AI金融科技協會協助下,台灣學習履歷聯盟成立,要讓所有學齡人士履歷能夠串連,預計明年第二季整合全台大專院校到幼兒園,以及所有制度外學習平台的個人資訊。

    「台灣學習履歷聯盟」不止串連所有學齡人士的履歷,更能達到安全防偽、跨境即時查驗、數位實體並行、個資隱私保護等重要國際系統指標。

    聯盟共同發起人、圖靈鏈執行長胡耀傑,今年因疫情提早結束,從美國加州柏克萊大學返台,研擬數位認證在家鄉台灣的技術落地,並計畫於明年第二季串連全台 150 間教育機構。

    「區塊鏈技術一直沒有在台灣妥善落地,除了純金融,也能透過教育界被台灣認識。」圖靈鏈是今年科技部創新創業激勵競賽的最高獎項得主,也曾在微軟創夢盃與阿里巴巴創業者基金為台灣爭取到兩次難得的美國區賽總冠軍,這次希望為台灣深入到各鄉鎮做些更落地的數位發展。

    「能想像我們現實虛擬只用一個身份,不再填十幾頁申請表,所有背景查驗只要15秒且資訊零偽造的那天嗎?」胡耀傑執行長以自身求學申請經歷出發,並藉聯盟與各院校之力,誓將台灣改造成零用紙與零造假的科技都市。

    數位學歷從2015年美國麻省理工學院研究團隊,開始著手「防偽學歷」後,就在美國東岸逐漸被各校接受與採用。研擬數位認證在家鄉台灣的技術落地,並計畫於明年第二季串連全台 150 間教育機構。

    2017年開始,法國企業 BCDiploma與新加坡企業OpenCerts開始於當地佈局,並各自陸續獲得歐盟與新加坡政府的支持,目前已廣佈超過 50 餘間院校,成為當地學歷的主要參考指標與查驗通道,也為數位教育推廣帶來長足的進步。

    跟隨全球學歷數位化之趨勢,台灣許多大專院校以防偽及傳遞便利性為兩大考量規劃數位學歷。今年因疫情影響加速推動並達成多方共識,以聯盟為起點帶領台灣教育體系加入數位學歷領頭羊行列。

    在聯盟創始之初,就收到國立清華大學學習科學與科技研究所、東吳大學教學資源中心、國立臺中教育大學、銘傳大學金融科技學院、中華大學、世新大學企業管理學系、中原大學創新創業發展中心的認可與加入,並同步開始於校內證書發放以及校外跨域查驗等兩大路線進行推動。

    資策會聯手全國商業總會、AI金融科技協會與新創圖靈鏈,為智慧市民體系做鋪路資策會數位教育研究所在數位學歷領域深耕已久,今年恰逢矽谷新創公司圖靈鏈返台,便開啟由資策會做政策指導,圖靈鏈研發之圖靈證書做技術核心的合作模式。

    後續聯盟邀請到全國商業總會區塊鏈應用及發展研究所協助其在商會、工會、協會網絡中的數位轉型與普及,也在AI金融科技協會的支持下開拓數位證書入主金融與人工智慧產業相關應用與證照的趨勢。

    永續學習在台灣逐日成為熱門議題,學習不再只局限於傳統教育機構。聯盟成立之初也邀請到VoiceTube 看影片學英語、AIAA 中華民國台灣人工智慧應用發展協會、猿創力程式設計學校、WillStudy 留學計畫、台灣瑞科教育、stanCode-標準程式等教育機構成為創始成員,除垂直外也水平整合所有自學平台的歷程資訊,讓數位學經歷成為台灣所有學生生活習慣的一環。「你不再會忘記人生光輝的每一刻,因為有區塊鏈,他幫你永恆記著。」

    #台灣學習履歷聯盟 #區塊鏈

  • 中華教育平台證書 在 Koobii鬧大學 Facebook 的最佳貼文

    2020-10-30 21: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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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昨天的喵鳳報報大家看了嗎?
    還沒看的記得把握最後的iphone12mini抽獎機會!
    影片連結:https://youtu.be/rV-oIg6UO34

    鬧編也整理出五個精選問題
    無論你是在還在找實習的大學生
    或是剛畢業要進入職場的新鮮人
    都趕快來認識T大使計劃吧!

    Q:「T大使計畫」是什麼?
    A:這是一個為期26週的數位轉型人才培育計畫,在培訓期中,會有專業業師的帶領,進行職能培育與企業實作,協助青年人才接軌未來多變的就業市場與數位趨勢。

    Q:要在哪裡報名T大使?
    A:點此連結👉🏻https://reurl.cc/zzKE06,可依照自己所在的地區和興趣,可以多重申請成為T大使,至多不超過三次唷!

    Q:報名費用是多少?
    A:免費!結業後可拿到T大使證書,且通過考核還可申請學習獎勵金。

    Q:T大使的報名資格是什麼?
    A:只要符合中華民國國籍,具備教育部立案之公私立大專校院以上學歷,且為「2017年1月1日後畢業之求職者」或是「2021年6月即將離校畢業的在學學生,就可以申請唷!

    Q:T大使報名日與截止日是什麼時候?
    A:已經開放報名囉,即日起收件至12/27!
    錄取公告時間-第一梯次:12/03(四);第二梯次:12/16(三);第三梯次:01/06(三)。

    還想知道更多?趕快追蹤T大使相關平台!
    🌐 T大使官網:https://3t.org.t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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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T大使IG:https://www.instagram.com/future3t20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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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中華教育平台證書 在 黃中岳談吉他 Facebook 的精選貼文

    2020-09-28 20:30: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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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柒. 高流副執週記 }}_04

    我 …… 當然已經距離學生時代很久遠了;然而,這一週在『高流』營運中心籌備『樂團興奮波』這個音樂競賽,從洽談評審、排定賽程日期,制定遊戲規則、設定宣傳期程等等,所有召開的會議、確認同仁的工作細節種種,我突然有重新回到學校社團的那種感覺 – 那時候,覺得自己在搞的活動,真是要『像個大人』那般有模有樣的;而現在,真的已經是大人了,辦起活動來,卻又渴望還能保有學生時代的那些單純、衝勁!

    如果可以不要有外界那些奇怪的干擾,而讓我們本於職責、專心地把事情做好,我們的城市、我們的國家,一定會是很好的!

    但如果不是!我還是要很驕傲地告訴你:我們已經開始行動了!這個震央起自高雄、專屬於臺灣大南方領域的『樂團興奮波』 ---

    開幹了!

    https://www.facebook.com/Kaohsiungmusiccenter/posts/3225030977565385

    http://bit.ly/活動報名簡章

    [二. 高雄行動紀實_02] - {01_高流系} 之『樂團興奮波』_02

    看起來是個音樂競賽,實則是一種『音樂人才培育』的這個活動,當你決定要參加時,你一定要很冷靜地分析以下幾件事:

    1. 首先,這個賽程會先要寄交三首帶有編曲意涵的原創詞曲,你特別要注意在這個階段,『詞曲』的評分佔比其實是比較高的,這意味著:評審在這階段對於『創作核心』是比較在意的;我並不是說因此音樂呈現的外包裝 - 『編曲』就不重要,但如果在有限的時間內,要選擇強化『作品』的哪個區塊來得分,我會強烈地建議你,一定是要讓評審覺得你『言之有物』。

    2. 由於這三首曲目是『錄音』成果,我覺得你千萬不要拿個手機就直接錄掉交件 --- 章程裡特別說了『2Tracks』,那就絕對不是手機錄下來的那種『Mono』形式。我想建議你趁這個機會,開始認識一些簡單的錄音概念,又或者選擇一個可以協助錄音的排練室,把作品錄得乾淨清楚些再交件,這樣,不論後來的結果如何,你都至少留下了一個樂團的音樂紀錄 --- 相信我!二、三十年後,你會感謝我現在的這個嘮叨。

    3. 你應該也注意到在『演唱及演奏技巧』的佔比其實也不小,這時候你就要想想:這整個比賽的真正意涵究竟是什麼 --- 評審在這個階段不會是要看『個人英雄主義』式的技巧展現,反而是整個『樂團』的平衡感才是關鍵,也因此,請不要掉進『技巧』這兩個字的表面陷阱,對這些樂團出身的評審來說,能讓所有器樂參與者呈現出『一起呼吸』的抑揚頓挫,才會是真正的『技巧』。另外,也要注意一下樂器與人聲的音量平衡喔~

    4. 關於另外要繳交的『樂團影像資料』,很明顯,評審就是要看到樂手、人聲實際的『一次性、連續性』操作,才能判斷你的樂團真正的實力如何;我的看法是:這時候不必刻意去練習什麼驚人的招數,或什麼奇巧的拍攝手法,相反的,選擇一種可以讓評審清楚看到所有人在『音樂時間軸』上操作的拍攝角度才是重點。當然,如果你的錄影器材還可以把很好的樂器/人聲音量平衡『直接輸入』,我認為,那真的會幫你的樂團加分許多!

    5. 你應該已經發現,在這個『網路初選』階段,我其實都是建議你把『音樂內容』表現得乾淨、清楚,那是因為:大多數的參賽者都不會注意到這些小細節;但你可以想像:評審聽了一堆不是很清楚的錄音作品,突然聽到你乾淨、清楚的音樂,我可以告訴你:那真是一種天堂的感覺。如果你很希望晉級得獎,你就一定要在網路初選讓評審『耳目一新』啊!

    6. 如果後來你很厲害地進入了複賽,別擔心!你還會有兩個星期來好好準備那兩首歌,你還會有下一次、再下一次好好修正的機會;你還會有我在這裏偷偷先告訴你下一個階段你又該注意什麼。

    然後,你就變強了!

    只是~ 你得先來報名啊!

    -----------------------------------

    後記 1.

    我在這個專頁寫過十幾篇關於『現場演出』時可以注意的一些具體事項,如果你想超前部署你的下一階段複賽,不妨回頭去翻找一下,也許可以有『溫故知新』的功效。

    後記 2.

    因為太重要了,所以我把報名與資料上傳的網域空間再貼一次:
    http://bit.ly/樂團興奮波

    後記 3.

    既然如此,就直接把整個報名簡章也張貼出來吧!

    -----------------------------------

    「高流系」樂團大賽 : 『樂團興奮波』

    培訓計畫徵選辦法

    一. 辦理目的

    鼓勵來自「大南方地區」(雲林、嘉義、台南、高雄、屏東、澎湖)音樂創作樂團,透過不同於一般形式的音樂競賽培訓教育計畫,培育在地音樂人才與提升其實質能力。

    二. 報名資格

    1. 限以三人以上 (含) 組成,由樂團成員自行演奏樂器,呈現整體效果之創作樂團報名, 曲風及年齡不限。

    2. 「大南方地區」(雲林、嘉義、台南、高雄、屏東、澎湖)音樂創作樂團優先錄取網路 初賽(請於報名表詳述與大南方地區之關聯)。

    3. 樂團成員須至少半數以上為中華⺠國國籍。

    三. 徵選辦法

    1. 徵選作品需為樂團成員原創之詞曲及編曲,單以詞或曲參選者,不予受理。

    2. 於網路報名截止期限前,提交上傳三首原創曲目的錄音檔、以及不少於一首的樂團實況錄影影像。

    i. 三首原創曲目需提供 24/48 WAVE(取樣率 48 kHz,位元深度 24 bit,檔案格式
    WAVE) 之格式檔案,最低要求應為 Two-Tracks(兩軌)收音。

    ii. 實況錄影影像需提供 MPEG4 之格式檔案,不限定收音方式。

    iii. 三首原創曲目之 24/48 WAVE 格式檔案及實況錄影影像之 MPEG 4 格式檔案,可由樂團決定是否進行後製處理,評審團將以實況錄影影像作為樂團實際技術水平之評審依據。 實況錄影影像包括但不限於樂團團練之紀錄或樂團實際演出之影像紀錄。

    iv. 上傳曲目音檔時,檔案名稱請標示「樂團名稱」及「曲名」。

    v. 上傳實況錄影影像時,檔案名稱請標示「樂團名稱」。

    四. 獎項、名額、獎金及獎勵

    1. 首獎一組:獎金新台幣十萬元整、得獎證書一紙。 佳作四組:佳作證書一紙。

    2. 獎金應由得獎者自行分配。

    3. 首獎樂團將可擔任「麋先生」樂團台灣巡演之暖場嘉賓(至少三場)。

    4. 首獎樂團將獲得於「大港開唱」或同等級音樂活動演出之機會。

    五. 徵選活動期程

    1. 報名期間:2020.09.28(一)晚上 8 時至 2020.10.27(二) 晚上 8 時止

    最終五強公布日期:2020.11.2(一)於高雄流行音樂中心官方網站及臉書粉絲專 頁同時公布。

    2. 各賽程辦理日期及地點:

    時間/日期/地點

    複賽 (1)
    晚上6時
    2020.11.16(一)
    高流 LIVE WAREHOUSE

    複賽 (2)
    晚上6時
    2020.11.23(一)
    高流 LIVE WAREHOUSE

    決賽
    下午6時
    2020.11.26(四)
    高流 LIVE WAREHOUSE



    六. 評選方式

    1. 網路初賽 : 由兩組金曲獎得獎樂團及來自流行音樂業界的企劃、宣傳與行銷專業人士所 組成的專業評審團,針對參加樂團提供的三首原創曲目及實況錄影影像,以線上評分的 方式,選出綜合評分最高的前五團晉級下一階段,成為「最終五強」。

    ※ 為確保複賽順利辦理,網路初賽評選五組正取樂團、三組備取樂團。

    「網路初賽」評分項目:詞曲創作(40%)、演唱及演奏技巧(40%)、編曲創意 (20%)

    2.複賽及決賽 : 最終五強自網路初賽徵選作品中挑選兩首,進行三回合的「重複式競 賽」。

    i. 第一回合 - 複賽(1):抽籤決定出場順序,各以兩首曲目進行競賽式呈現,評審 團針對整體表現及呈現的各種面向,對最終五強進行講評並評分。 「複賽(1)」評分項目:演出節目設計整體性(40%)、演唱及演奏技巧 (60%)

    ii. 第二回合 - 複賽(2):最終五強在「複賽(1)」接受評審團的相關建議後,於 「複賽(2)」以同樣的曲目,進行第二輪競賽式呈現,並依「複賽(1)」方式 完成第二輪講評並評分。

    iii. 第三回合 ‒ 決賽 : 最終五強以相同曲目進行最後一輪競賽式呈現,評審團以三次 評分加總、並考量樂團對於「評審建議」的實際表現修正,評選出首獎一組。 「複賽(2)」及「決賽」評分項目:演出節目設計整體性(30%)、演唱及演 奏技巧(50%)、修正表現(20%)

    ※ 演出節目設計整體性:最終五強可依演出節目做視訊設計、燈光設計及其他可 讓演出節目更完整之規劃。

    七. 徵選須知

    1. 報名徵選應於報名期間內至報名網站 (http://bit.ly/樂團興奮波),輸入相關資料,且於確認報名資料無誤後,連同三首原創曲目音檔及樂團實況錄影影像提交上傳。

    2. 報名徵選應於報名頁面檢附下列資料:

    i. 團員身分證正反面可清晰辨識之掃描檔或圖檔(非中華⺠國國籍須附有效居留證
    之正反面掃描或圖檔)。

    ii. 樂團簡歷(300 字內)及樂團照片一張(圖檔)。

    3. 徵選作品限 24/48 WAVE 之格式檔案,需附歌詞、作曲人及作詞人姓名。

    4. 原創曲目限以三首為限,超過三首取消網路初賽資格。

    5. 報名徵選請確實填寫報名資料,如有資料不實、資料不完整、資料不正確及所留資料無法聯絡徵選樂團之情事,將被取消網路初選資格。

    6. 報名徵選送出報名申請相關資料前應詳加檢查,主辦單位收件後,發現資料不齊或其他情事者,得通知報名徵選樂團限期補正,並以一次為限;屆期不補正或補正不完全者,取消網路初賽資格。

    7. 樂團成員如有樂手跨團參加徵選計畫,請於報名表上註明。

    8. 報名徵選之作品需於報名期間內上傳,惟因不可抗拒因素而未於期限內完成上傳,主辦單位恕不負責。

    9. 報名徵選之作品及報名相關資料恕不退件。

    10. 晉級最終五強之樂團團員應親自參加三回合的「重複式競賽」,違反者取消「重複式競賽」資格。

    11. 晉級最終五強之樂團團員於培訓過程中不得任意更換,如遇不可抗拒之因素,須經由主辦單位同意。

    12. 晉級最終五強之樂團禁止採用 KALA 或 Program 預錄播放模式參加三回合的「重複式競賽」。



    八. 注意事項

    1. 同一件報名徵選作品不得由不同樂團重複報名。

    2. 報名徵選之作品應為參賽者原創作品,報名徵選作品之音樂著作權歸屬原創人所有。如報名徵選作品涉及著作權糾紛,由報名徵選樂團自負法律責任。

    3. 報名徵選之作品不得為改作之作品(例如翻譯、改編作品),如有引用他人著作,應自行取得權利人之授權同意,且引用之橋段、伴奏或取樣,不得多於四小節。

    4. 報名徵選之作品有違反前述規定之一者,不予受理;最終五強名單公布後、決賽頒獎前 發現者,撤銷晉級者資格;頒獎後發現者,主辦單位撤銷得獎者資格,並得對得獎者求償後續演出安排之相關費用;得獎者應無條件繳回已受領之獎金及證書。

    5. 本培訓計畫頒發之獎金依所得稅法規定事項辦理。

    九. 權利與義務

    1. 一旦報名徵選,則視同同意本報名簡章之相關規定及主辦單位另行公布之附屬 規定。若報名徵選樂團及其作品不符合本報名簡章之規定,主辦單位有權取消 其徵選資格。

    2. 報名徵選之作品及演出內容,若已簽署著作權代理及音樂經紀、唱片發行合約,其相關 著作權利應由報名徵選之樂團自行取得。

    3. 最終五強名單公布後,最終五強樂團應配合主辦單位規劃,協助有關本活動重要 相關訊息之揭露與宣傳(包括但不限於運用新媒體作訊息發布、訊息轉貼 / 轉知、接受 媒體訪問等)。

    4. 為達到活動宣傳效果之完整性,晉級最終五強之樂團需同意主辦單位授權於本活動之相 關合作媒體或平台,使用包括但不限於表演者之姓名、肖像、錄音著作及音樂著作,於 各相關活動宣傳、報導刊登及廣播、電視、網路等媒體之重製、散布、公開播送、公開 演出及公開傳輸,同時提供後續年度本計畫及相關同性質活動宣傳使用。

    5. 晉級最終五強之樂團需同意無條件授權主辦單位重製、散布、公開播送及公開傳輸或轉 授權其徵選作品及「重複式競賽」之現場錄音錄影之相關著作權利於主辦單位相關活動 及宣傳,包括但不限於:廣播、電視、電信平台、網路平台等。

    6. 晉級最終五強之樂團同意主辦單位得就本活動進行錄音、錄影及攝影等行為,本活動所產生之錄音著作、視聽著作、攝影著作等著作之著作權(含著作人格權與著作 財產權)皆歸屬主辦單位。前開於活動中所產生之相關著作,將使用於比賽紀錄影片及 本中心形象廣告影片剪輯等非營利目的,且非經最終五強之樂團事前書面同意,不得利 用於任何以營利為目的之行為。

    7. 晉級最終五強之樂團需同意主辦單位於上述使用方式中使用徵選者之姓名及肖像且不對 主辦單位行使著作人格權。

    8. 首獎樂團有義務配合參加「麋先生」樂團台灣巡演之暖場嘉賓(至少三場)及「大港開 唱」或同等級音樂活動之演出,演出時間及相關細節於本活動結束後另議簽約。

    9. 首獎樂團違反本報名簡章各項規定,獎金將扣除二分之一後發給。

    十. 本報名簡章如有疑義或其他未盡事宜,主辦單位保留隨時修改本報名簡章及解釋之權利。

  • 中華教育平台證書 在 hulan Youtube 的最佳解答

    2019-06-02 17:14:43

    政治大學化南新村位於北市文山區新光路一段65巷1至93號,興建於1960年代,曾住過多名政大教授,保留初期政大復校的教育文化記憶;建築群分為甲、乙兩區,住宅為二層樓加強紅色磚造雙拼建築,建物內部空間精簡,反映1960年代經建條件,而區間留設小公園,形成極富特色的鄰里景況。

    不過,由於政大學院空間不足,校方擬在化南新村興建法學院大樓,當地居民反對,向文化局提報文資,訴求全區保留,文資委員也多次前往會勘
    聚落建築群修復及再利用辦法


    中華民國106年7月27日文化部文授資局綜字第10630079121號令訂定
    第一條本辦法依文化資產保存法第二十五條第二項規定訂定之。

    第二條聚落建築群之修復及再利用,應基於文化資產價值優先保存之原則,並保存主要紋理、原有建築式樣、風格與外在形貌或重要之開放空間、環境與景觀。

    第三條聚落建築群修復及再利用,應符合其聚落建築群保存及再發展計畫之規範,優先保存聚落建築群原有生活形態與無形文化。

    第四條聚落建築群修復及再利用,包括下列標的:

    一、聚落建築群之建築、構造物。

    二、聚落建築群整體空間紋理。

    三、聚落建築群保存再利用之必要公用設備、公共設施。

    第五條聚落建築群修復及再利用,其辦理事項如下:

    一、修復或再利用計畫。

    二、規劃設計。

    三、施工。

    四、監造。

    五、工作紀錄。

    六、其他相關事項。

    第六條前條第一款修復或再利用計畫,應包括下列事項:

    一、依據保存及再發展計畫之保存強度分區、分級設定,擬定修復或再利用範圍及內容。

    二、現況調查,包括擬修復或再利用範圍內建築物群之環境、景觀、結構、構造與設備、損壞狀況及其他相關事項之調查。

    三、文化資產價值與再利用適宜性之評估,原有建築形式工法之調查。

    四、景觀維護方針、修復或再利用原則、方法之研擬。

    五、必要之現況測繪或圖說。

    六、修復或再利用所涉建築、土地、消防與其他相關法令之檢討及建議。

    七、依古蹟歷史建築紀念建築及聚落建築群建築管理土地使用消防安全處理辦法第四條所定因應計畫研擬之建議。

    八、修景、環境設施整建整備、防災系統設施之設置建議。

    九、修復或再利用實施期程及經費概估。

    辦理修復或再利用計畫,應置執行主持人一人,並應具開業建築師、相關執業技師或經依法審定之相關系、所助理教授以上資格。

    第七條第五條第二款規劃設計,應依前條修復或再利用計畫為之;其內容應包括下列事項:

    一、必要調查之資料整理分析。

    二、規劃及設計方案之研擬。

    三、現況之測繪、圖說繪製及必要差異分析。

    四、必要景觀與設施保存之設計。

    五、必要之結構安全檢測及補強設計。

    六、施工說明書之製作。

    七、工程預算之編列。

    八、依區域計畫法、都市計畫法、國家公園法、建築法、消防法及其他相關法規適用之檢討。

    九、依前條第一項第七款之建議研提之因應計畫。

    辦理規劃設計,應置執行主持人一人,並具開業建築師或相關執業技師資格。

    前項所定之開業建築師或相關技師,其參與執業之範圍,應依建築法、建築師法及技師法之規定辦理。

    第八條第五條第三款施工,應包括下列事項:

    一、原有構件、文物種類及數量之統計。

    二、各項現況之清理、清點、核對及設計書圖與現況不符事項之記載。

    三、依修復原則及設計書圖執行各項保存、修復及仿作等工作。

    四、有關施工之傳統匠師或專業技術人員、重要分包廠商與設備商資格文件及名冊之備置。

    五、修復構件之量測及彙整。

    六、原用材料之保存、修復或更新及品質之管理。

    七、原有文物、重要風貌、設備保護措施之執行。

    八、施工中因重大之發現所為對業主之通報。

    九、依古蹟歷史建築紀念建築及聚落建築群建築管理土地使用消防安全處理辦法第六條第二項規定,將竣工書圖及因應計畫送土地使用、建築及消防主管機關建檔。

    施工廠商於第五條第三款施工中,應置工地負責人,並依其他法令或契約規定置相關人員。

    第九條聚落建築群修復及再利用之施工工地負責人,應具備下列資格之一:

    一、具一年以上古蹟、歷史建築、紀念建築或聚落建築群修復或再利用相關工程經驗。

    二、參加中央主管機關自行或委託其他機關(構)、學校或團體辦理之古蹟修復工程工地負責人訓練,並取得結業證書。

    前項修復或再利用工程經費達新臺幣五千萬元以上者,並應領有營造業法所定工地主任執業證。

    工地負責人於施工期間,應確實到場執行業務。

    第十條聚落建築群修復或再利用工程內容中,其保存強度分級高者,原有建築與景觀形貌,應由具備傳統匠師資格者施作。

    第十一條第五條第四款監造,應包括下列事項:

    一、施工廠商辦理之原有構件及文物種類、數量統計之監督。

    二、清理、清點、核對各項現況之督導,並查對設計書圖與現況不符事項及其後續之建議。

    三、傳統匠師或專業技術人員、重要分包廠商及設備廠商相關資格文件之查對。

    四、對施工廠商執行修復構件量測成果之校驗。

    五、施工廠商辦理原用材料保存、修復或更新與品質管理工作之督導及查驗。

    六、施工廠商執行原有文物保護措施之監督。

    七、施工廠商依修復原則及設計書圖,執行各項保存、修復及仿作等工作之監督。

    八、施工廠商現況施工中重大發現提報之查對及建議處理。

    九、施工廠商依第八條第九款規定,辦理竣工書圖與因應計畫建檔之協助及督導。

    第十二條第五條第五款工作紀錄,應包括下列事項:

    一、修復或再利用範圍之建築物群之環境、景觀、構造與設備、損壞狀況施工前後修復狀況之紀錄。

    二、參與施工人員與匠師施工過程、技術、流派紀錄及其資格文件。

    三、採用科技工法之實驗、施工過程及檢測報告紀錄。

    四、修復工程歷次會議紀錄、重要公文書、工程日誌、工程決算、驗收紀錄及其他必要文件之收列。

    五、修復成果綜合檢討與建議。

    第十三條聚落建築群修復或再利用工程之進行,應受主管機關之指導監督。

    前項指導監督,主管機關得邀集機關、專家或學者召開工程諮詢或審查會議。

    前項諮詢或審查會議,得為規劃設計之審查、協助審查廠商書件、指導修復工程進行、審查各項計畫書圖及其他必要之諮詢。

    第十四條因應聚落建築群之特殊性或非屬聚落建築群整體性之修復或再利用者,經主管機關審查核定後,其修復及再利用得依實際情形簡化,不受第五條至第十二條規定之限制。

    第十五條本辦法自發布日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