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爆卦]中華人民共和國審查制度是什麼?優點缺點精華區懶人包

雖然這篇中華人民共和國審查制度鄉民發文沒有被收入到精華區: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審查制度這個話題中,我們另外找到其它相關的精選爆讚文章

在 中華人民共和國審查制度產品中有68篇Facebook貼文,粉絲數超過48萬的網紅PassionTimes 熱血時報,也在其Facebook貼文中提到, 【澳門選管會交代參選人準則 須全面貫徹「愛國者治澳」原則】 澳門立法會選舉管理委員會今日(7月12日)在記者會上重申,為審查有關人士是否無被選資格,選管會不僅要審查參選人簽署的有關聲明,亦須審查有關參選人是否曾作出不擁護《基本法》或不效忠中華人民共和國澳門特別行政區的行為,一旦發現其曾經作出有關行...

 同時也有1部Youtube影片,追蹤數超過2萬的網紅林昶佐 Freddy Lim,也在其Youtube影片中提到,20160309 外交國防委員會質詢 全文: 「陸委會讓歌手在中國孤立無援!」 今天教育及文化委員會的主題是請文化部、陸委會等相關單位就「兩岸影視流行音樂交流之困境與突破」進行報告,很遺憾的,如此重要涉及台灣與中國交流、談判的問題,權責單位的陸委會的夏主委竟然缺席,僅有文教處處長代表。 台灣...

中華人民共和國審查制度 在 Joshua Wong 黃之鋒 Instagram 的精選貼文

2020-09-07 17:36:09

【從速聲援!手足被捕送中處境未卜】 今日從報道得知,中國海警於微博宣佈拘捕至少十名香港示威者,涉嫌非法入境被捕。 自由亞洲電台報道,被捕人士目前正被廣東公安扣押;而根據中國刑法,公安局可判處偷渡者一年以下有期徒刑,之後才會遣返香港。 就着未來如何協助,以下有幾點觀察,歡迎各位指正補充: 一、...

中華人民共和國審查制度 在 BusinessFocus | 冷知識 Instagram 的精選貼文

2020-05-11 12:32:26

立即Follow @businessfocus_knowledge 【香港法律】什麼是《基本法》、條例、附屬法例? . 《基本法》 . 《基本法》(全名:《中華人民共和國香港特別行政區基本法》)為香港特別行政區憲制文件,自1997年起取代殖民地時期的《皇室訓令》,在香港擁有最高法律效力的法律。 . ...

中華人民共和國審查制度 在 BusinessFocus | 商業、投資、創科平台 Instagram 的最讚貼文

2020-05-11 10:20:49

立即Follow @businessfocus_knowledge 【香港法律】什麼是《基本法》、條例、附屬法例?⠀ .⠀ 《基本法》⠀ .⠀ 《基本法》(全名:《中華人民共和國香港特別行政區基本法》)為香港特別行政區憲制文件,自1997年起取代殖民地時期的《皇室訓令》,在香港擁有最高法律效力的法律...

  • 中華人民共和國審查制度 在 PassionTimes 熱血時報 Facebook 的最佳貼文

    2021-07-12 20:21: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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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澳門選管會交代參選人準則 須全面貫徹「愛國者治澳」原則】

    澳門立法會選舉管理委員會今日(7月12日)在記者會上重申,為審查有關人士是否無被選資格,選管會不僅要審查參選人簽署的有關聲明,亦須審查有關參選人是否曾作出不擁護《基本法》或不效忠中華人民共和國澳門特別行政區的行為,一旦發現其曾經作出有關行為,便沒有被選資格。同時,選舉法相關規定可反映出參選人必須是愛國者。

    選管會表示,參選人必須真誠擁護《基本法》、《憲法》及其確立的原則,必須為愛國者。作為愛國者,必然真心維護國家主權、安全、發展利益;必然尊重和維護國家的根本制度和特區的憲制秩序;不得從事任何危害國家主權安全、挑戰中央權力和澳門基本法權威、利用澳門對內地進行滲透破壞的活動等。

    選管會特別指出,2018年3月11日第十三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第一次會議表決通過的《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修正案》,在第一條第二款後增加了「中國共產黨領導是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最本質的特徵」,更加充分體現了中國共產黨的執政地位,因此擁護中國共產黨的領導亦成為今屆立法會選舉中決定參選人/候選人是否具備參選資格或喪失候選人資格的重要依據。

    選管會強調,《選舉法》對審核參選人有較嚴格的規定,是考慮到特區政府對管治團隊有更高的要求,全面貫徹落實「愛國者治澳」的原則。

    全文︰http://www.passiontimes.hk/article/07-12-2021/74437

    #澳門立法會 #DQ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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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中華人民共和國審查制度 在 Facebook 的精選貼文

    2021-05-04 12:31: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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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ノ排程中晝發文 #國際法法理建國 Q&A

    Q115:中共要打過來還需要理由嗎?中共最會先射箭再畫靶,看看西藏簽了和平協議也是被揍(屬於中國所以不是條約)。新疆也是蓋了集中營再說伊斯蘭教如何不好要防止恐攻,先做了再隨便塞一個理由這就是中共經典套路。

    A115:

    嗯西藏(以下稱圖博)是簽協議,不是條約,條約才是國與國才能簽訂的。

    因為藏區始終是中國的領土沒有被割讓出去,所以與台澎領土狀況不同。

    圖博並沒有獨立建國,而是自治狀態,早先圖博就是大清帝國領土範圍,宣統皇帝退位詔書有說成一合漢滿蒙回藏的大中華民國。

    所以圖博是中國內政問題,因其領土主權屬於中國。

    圖博是「企圖獨立」的自治區,不會是已經獨立完成的主權獨立國家。重點仍舊在於圖博的政治領導者態度反反覆覆,沒有哪個獨立國家是這樣的,回顧歷史可以看到很多端倪。

    從大清帝國開始,藏傳佛教各大活佛的繼承人就需要透過「金瓶摯籤」制度,得到中國政府(大清、中華民國、中華人民共和國政權)的認可。

    雖然是高度自治,自稱國,但現實上並不是國際法上的主權獨立國家。

    1929年貢覺仲尼向蔣介石轉達了達賴喇嘛「不親英人,不背中央,願迎班禪回藏」的聲明。此後圖博還多次表示達賴喇嘛願意輸誠中央,圖博的行政、軍事、外交等事務歸中央管理,由中央派出駐藏長官,西姆拉問題達賴喇嘛聲明可由中央解決等。蔣介石分別致電達賴喇嘛和噶倫,表明了中央政府對藏區的態度。在致噶倫書中指出:「政府秉承遺教,一視同仁,藏衛雖遙,其地為中華民國之領土,其人為中華民國之國民,無不盡力扶植地方自治之基,以爭存於世界。」」

    中華民國政權的「喇嘛轉世辦法」,1936年制定,1973年暫停適用,2004年廢止:
    https://law.moj.gov.tw/LawClass/LawAll.aspx?pcode=D0100011

    1942 年圖博政府「外交局」,打算以這個單位跟中華民國政府往來,結果1943年打消這個念頭,還決議說:「西藏應與中央保持感情,不應與中央西藏辦事處斷絕關係。」這邊使用了「中央」一詞,看得出來圖博(西藏)並不是主權獨立的國家。

    二戰後,圖博為了推動圖博獨立,組織了一個「慰問同盟國代表團」,以祝賀同盟國二戰勝利名義赴英、中、美三國進行活動。蒙藏委員會駐藏辦事處通知西藏派代表出席制憲國民大會,並表示此次圖博(西藏)代表前往南京出席國民大會,可以提出各種要求,中央政府將盡力解決。

    藏人擬定了一份「西藏全體僧俗民眾會議報告書」準備提交國民大會,並蓋有噶廈和三大寺的印章。報告書的內容主要包括:中國與西藏的關係一直是「檀越關係(英語:Patron and priest relationship)」(施主與福田),盼能繼續維持;西藏是一個獨立的國家,日後也將獨立運作;過去中國以武力奪取明顯屬於西藏的領土,如青海、西康等地,違反國際規定,應交還西藏;西藏一直是獨立的國家,自己管理自身的內政、外交、軍事事務。」

    結果也沒照這個報告書做,當地政治領袖還派一堆代表去參加制憲國民大會,明白提到圖博(西藏)自治的憲法條文也是通過了。台澎人雖然也有被拐去開會,但至少憲法條文裡沒講到台灣。

    雖然憲法不具備國際法效力,但是圖博領土主權仍舊是屬於中國的。

    這就是圖博(西藏)與台澎的差別。

    圖博想獨立,但一直沒完成獨立,然後藏人把自治的狀態誤認為已經完成獨立。藏人會主張圖博是主權獨立的國家,恐怕是對國際法的瞭解不夠,而且搞不好country/nation/sovereign state的用語差異一樣造成誤解。

    -

    那我來講一下東突厥斯坦(以下稱新疆)

    大家的以為新疆是中華民國邊疆地區,秋海棠嘛~

    現在大部分的人以為中華民國是我們的國家,不知道中華民國不等於台灣,(👉🏻台澎人做著夢中夢中夢: https://reurl.cc/8yqAdj)
    好ㄅ那我就以中華民國當時作為中國代表時的立場來談。

    1947年時,中華民國憲法剛頒布,其中第64條第1項規定,立法院立法委員以左列規定選出,第一款很簡單就是各省三百萬人以下5人,超過三百萬人以上,每一百萬人增加1人;再來第二款蒙古各盟旗選出者;第三款西藏選出者;第四款各民族在邊疆地區選出者....

    你有沒有發現一件事情?
    西藏是一款、蒙古是一款、邊疆地區是一款,然後沒有新疆?

    新疆當時在中華民國憲法下是一省,新疆省,不是邊疆地區。
    蒙古跟西藏也不是邊疆地區。

    在憲法裡面規定是這樣子,以前在立法委員選舉罷免法有規定,各民族在邊疆地區總共要選出6人。
    以前還有個法律叫做立法院立法委員選舉罷免法施行條例,裡面說邊疆地區是指六個邊疆民族,哪六個呢?
    四川、西康、雲南、貴州、廣西、湖南六省之西南邊疆民族。
    所以你有發現很有趣的嗎?

    邊疆地區指的是上面這些,不是新疆蒙古西藏喔!

    為什麼呢?1947年中華民國憲法立憲,後來選出第一屆立法委員,然後第二屆在台灣選的哈
    (先不討論中華民國台灣化的問題)
    當時會這樣是因為西藏蒙古有他的問題存在,所以中華民國憲法把他們單獨拉出來,保障名額。

    那所謂的邊疆地區其實是少數民族的地方,所以啊當時立憲是要保障當時中華民國的少數族群。

    有點像是對目前台灣原住民的保障名額也是六名,一樣的概念。

    美麗的巧合,醜陋的誤會,事實上原住民也不喜歡被特別對待,這個先不談。

    問題來了
    新疆不是邊疆地區,也不是在憲法中與蒙古西藏放在一起?
    記得 蒙藏委員會嗎?為什麼沒有新疆?

    追本溯源,其實新疆是1884年左宗棠就把它納入大清帝國一部分了。
    所以比起我們理解的西藏蒙古還要更早進入中華秩序底下。

    所以新疆並不是邊疆地區的存在。
    你打開維基百科上面寫「新疆維吾爾自治區」對吧?!

    重點來了,1947年新疆是中華民國的一省,然後1949.12.7中華民國流亡到台澎領土(當時屬於日本合法領土)。
    所以新疆維吾爾自治區並不是中華民國憲法下立的喔!是中華人民共和國政權立的新疆維吾爾自治區。

    在中華民國秩序下新疆是一省。
    在中華人民共和國秩序下1955年把新疆改成自治區。

    無論一個中國國家法人格底下兩政權如何定義新疆,它都是中國的領土,領土主權屬於中國主權國家,從未被割讓出去。
    ⚠️領土主權只能由國家來主張。

    蒙藏委員會沒有新疆,這跟中華民國當時延續大清帝國的制度有關。(國際法角度來看,國家法人格都沒有改變,大清帝國的statehood 等於中國statehood;大清帝國與大明帝國是不同statehood,是國與國的關係不是朝代,好這個先不談)

    深入探討一下,更之前啊,大明帝國時以漢族為中心時,湖南那邊就是少數族群。邊疆地區要從更早大明帝國時來看待。

    新疆跟蒙古西藏不同等級,1884年新疆早就變成中國一省。

    也有人認為新疆本來就有獨立性、自主性,但大家都不了解領土主權的定義是什麼,領土主權的取得在二十世紀以前就是允許武力擴張、戰爭征服領土。把人民控制起來就當作控制當地了。

    (現代國際法,領土主權擁有者不及於土地上的人民,人民享有選擇跟放棄國籍的自由。這個就先不談)

    總之,客觀史實1884年,新疆是中國的領土延續至今。

    新疆的例子都與台澎無關。

    因為中華民國不是台澎的國家,中華民國沒有台澎領土主權,中華民國是中國流亡政權,不是主權國家。

    中華民國憲法沒辦法實效控制中華人民共和國政權治下的地區,雖然都是中國的領土,但中國國家法人格底下兩個政權,主要的中國領土是被中華人民共和國政權治理中,中華民國政權只有控制金馬東沙而已。

    目前中華民國憲法你搜尋邊疆地區就變成以「台灣省」角度來看待,例如國民大會提案審查委員會組織規程中提到的,相關判例法官會以台灣省內原住民啊高山森林來看待邊疆地區了~是不是很有趣?

    追根究底邊疆地區根本跟台澎無關,現在的中華民國憲法硬拗到要跟台灣省有關哈哈

    -
    最後,台灣人擔心的和平協議,Q&A95:中共是國際法資深玩家嗎?和平協議是什麼?https://www.facebook.com/100047156705396/posts/290251225890099/?d=n

    (關鍵字搜尋🔍國際法法理建國,敬請期待明天的問與答)

    延伸閱讀❣️
    👉🏻方格子文章 https://vocus.cc/user/@redlover770305
    👉🏻部落格 https://journeyshin.wordpress.com
    👉🏻[英語繁中字]台灣在國際上不被承認的原因與解決方法:https://youtu.be/lss2OdMhi90
    👉🏻聖峰演講影片Youtube :
    https://youtu.be/-a_qHXh_URM
    👉🏻聖峰演講實錄Podcast:
    https://anchor.fm/rotpnetwork-shin-hong-ng/episodes/2019-03-29-ep8kln
    👉🏻Apple podcast:https://reurl.cc/a5qZjQ
    👉🏻 《台澎法理建國指南》電子書:
    https://drive.google.com/file/d/1yFXTxYOtkqrwEyV11w0kQyKujxEZsU8N/view?usp=sharing

  • 中華人民共和國審查制度 在 Facebook 的精選貼文

    2021-04-09 19:32: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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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今天聽到 法律白話文運動 Plain Law Movement 法客電台這集~
    #貴智聲音真好聽

    來做個心得整理跟補充法理建國派者觀點💕

    #新疆

    大家以為新疆是中華民國邊疆地區,秋海棠嘛~(笑)
    而且大部分的人以為中華民國是我們的國家,不知道中華民國不等於台灣,(👉🏻台澎人做著夢中夢中夢: https://reurl.cc/8yqAdj)

    好ㄅ那就以中華民國當時作為中國代表時的立場來談。

    1947年時,中華民國憲法剛頒布,其中第64條第1項規定,立法院立法委員以左列規定選出,第一款很簡單就是各省三百萬人以下5人,超過三百萬人以上,每一百萬人增加1人;再來第二款蒙古各盟旗選出者;第三款西藏選出者;第四款各民族在邊疆地區選出者....

    你們有沒有發現一件事情?
    西藏是一款、蒙古是一款、邊疆地區是一款,然後沒有新疆?

    新疆當時在中華民國憲法下是一省,新疆省,不是邊疆地區。蒙古跟西藏也不是邊疆地區。

    在憲法裡面規定是這樣子,以前在立法委員選舉罷免法有規定,各民族在邊疆地區總共要選出6人。
    以前還有個法律叫做立法院立法委員選舉罷免法施行條例,裡面說邊疆地區是指六個邊疆民族,哪六個呢?
    四川、西康、雲南、貴州、廣西、湖南六省之西南邊疆民族。

    這裡很有趣的地方是~邊疆地區指的是上面這些,不是新疆蒙古西藏喔!

    為什麼呢?1947年中華民國憲法立憲,後來選出第一屆立法委員,然後第二屆在台灣選的哈
    (先不討論中華民國台灣化的問題)
    當時會這樣是因為西藏蒙古有他的問題存在,所以中華民國憲法把他們單獨拉出來,保障名額。

    那所謂的邊疆地區其實是少數民族的地方,所以啊當時立憲是要保障當時中華民國的少數族群。

    有點像是對目前台灣原住民的保障名額也是六名,一樣的概念。美麗的巧合,醜陋的誤會,事實上原住民也不喜歡被特別對待,這個先不談。

    問題來了~
    新疆不是邊疆地區,也不是在憲法中與蒙古西藏放在一起?
    記得 蒙藏委員會嗎?為什麼沒有新疆?

    追本溯源,其實新疆是1884年左宗棠就把它納入大清帝國一部分了。
    所以比起我們理解的西藏蒙古還要更早進入中華秩序底下。

    所以新疆並不是邊疆地區的存在。

    打開維基百科上面寫「新疆維吾爾自治區」對吧?!
    重點來了,1947年新疆是中華民國的一省,然後1949.12.7中華民國流亡到日屬台澎領土。
    所以新疆維吾爾自治區並不是中華民國憲法下立的喔!是中華人民共和國政權立的新疆維吾爾自治區。

    在中華民國秩序下新疆是一省。
    在中華人民共和國秩序下1955年把新疆改成自治區。

    無論一個中國國家法人格底下兩政權如何定義新疆,它都是中國的領土,領土主權屬於中國,從未被割讓出去。

    蒙藏委員會沒有新疆,這跟中華民國當時延續大清帝國的制度有關。

    (國際法角度來看,國家法人格都沒有改變,大清帝國的statehood 等於中國statehood;大清帝國與大明帝國是不同statehood,是國與國的關係不是朝代,好這個先不談)

    深入探討一下,更之前啊,大明帝國時以漢族為中心時,湖南那邊就是少數族群。邊疆地區要從更早大明帝國時來看待。

    新疆跟蒙古西藏不同等級,1884年新疆早就變成中國一省。

    也有人認為新疆本來就有獨立性、自主性,但大家都不了解領土主權的定義是什麼,領土主權的取得在二十世紀以前就是允許武力擴張、戰爭征服領土。把人民控制起來就當作控制當地了。

    (現代國際法,領土主權擁有者不及於土地上的人民,人民享有選擇跟放棄國籍的自由。這個就先不談)

    總之,客觀史實1884年新疆是中國的領土延續至今。

    ⚠️這些都與台澎無關。因為中華民國不是台澎的國家,中華民國沒有台澎領土主權,中華民國是中國流亡政權,不是主權國家。

    中華民國憲法沒辦法實效控制中華人民共和國政權治下的地區,雖然都是中國的領土,但中國國家法人格底下兩個政權,主要的中國領土都是被中華人民共和國政權治理中,中華民國政權只有控制金馬東沙而已。

    目前中華民國憲法你搜尋邊疆地區就變成以「台灣省」角度來看待,例如國民大會提案審查委員會組織規程中提到的,相關判例法官會以台灣省內原住民啊高山森林來看待邊疆地區了~是不是很有趣?
    追根究底邊疆地區根本跟台澎無關,現在的中華民國憲法硬拗到要跟台灣省有關哈哈

    #延伸閱讀

    Q&A20有憲法就是國家嗎?:https://reurl.cc/7yD6bd

    Q&A25台灣的地理範圍有哪些?哪個是領土主權未定?:https://reurl.cc/V3R5gA

    Q&A39: 中華民國台灣化不好嗎?https://reurl.cc/qmLbqg

    👉🏻[英語繁中字]台灣在國際上不被承認的原因與解決方法:https://youtu.be/lss2OdMhi90

  • 中華人民共和國審查制度 在 林昶佐 Freddy Lim Youtube 的最佳貼文

    2016-03-17 15:25:59

    20160309 外交國防委員會質詢
    全文:

    「陸委會讓歌手在中國孤立無援!」

    今天教育及文化委員會的主題是請文化部、陸委會等相關單位就「兩岸影視流行音樂交流之困境與突破」進行報告,很遺憾的,如此重要涉及台灣與中國交流、談判的問題,權責單位的陸委會的夏主委竟然缺席,僅有文教處處長代表。

    台灣影視、音樂產業在國際上的交流與發展,是我長期以來一直參與和關注的議題。我與許多台灣影音業者都長期投入全球市場的經營,也有些人覺得應該著重歐美日等先進國家,何必去像中國這樣的獨裁國家找罪受。但既然委員會所訂的主題是「兩岸影視流行音樂交流之困境與突破」,政府負責跟中國談判的機關是陸委會,由陸委會備詢,我也還是要就台灣的業者在中國市場遇到的問題來質詢,就如同外交部相關部門有責任保護台灣業者在其他國家市場的安全與自由。

    台灣的文化作品或者是歌手、演出者要進入中國,必須通過「審批」、「報批」的制度,不僅針對作品的題材內容進行審查,也對歌手個人的思想進行審查,包括過去參與的活動或是涉及政治、宗教議題,就予以封殺,造成箝制言論自由的問題。而即便沒有被封殺,在之前中國某大型音樂節中,當台灣表演者上台演出時,台下赫然出現許多鎮暴武警。當場的中國音樂人表示,當天其他國家的表演者,並沒有出現這些武警。鎮暴武警監控表演者的演出,簡直就是世界奇景!中國許多集會活動充滿武警,又常發生類似像確薩爾、格白等歌手們突然被警察抓走、被失蹤的事情,國際人權團體也因此常批判中國是監控人民的警察國家。

    在國際談判慣例中,不自由不民主的國家常常會被要求,必須改善國內人權現況,才會繼續進行談判及交流。例如近年來,先進民主國家對古巴、緬甸、越南等國進行經貿談判時,都會要求對方針對人權議題、新聞自由等等必須具體改善,才會進行談判、交換利益。過去八年來陸委會卻從來沒有在談判中要求中國必須保障言論自由、改善人權狀況。尤其,在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第35條,就有明文保障「言論自由」「出版自由」,要求對方依照他們憲法來保障歌手演出的自由、唱片出版的自由,是非常合理正常的,但陸委會是否曾經具體去為台灣歌手爭取、要求這些權益?陸委會含糊其詞無法回答,因為實情就是,沒有,八年來完全沒有!

    中國的審批制度,除了言論自由的問題以外,還程序複雜繁瑣、時間曠日廢時,要需要經過中國中央和地方文 化部門、公安部門等大大小小至少十多個機關的審查,短則幾週,長則數月。台灣歌手面對中國審查制度時常遇到刁難而且很可能不會過關,因此許多台灣演藝人員去中國演出,有時會被迫選擇偷偷來,跳過報批制度,甚至連中國當地演唱會主辦單位、展演場館也建議台灣歌手不要報批,走「黑工」的方式去中國演出,比較「方便」。然而卻又衍生沒有表演許可,台灣表演者動輒被約談、被非法拘留、還有公安恐嚇等狀況,甚至就算有報批核準的,也一樣隨時面臨各種官商勾結的脅迫。我質問陸委會,當台灣的歌手在中國遭遇到這些麻煩時,陸委會怎麼幫他們?結果陸委會的代表又是含混其詞,因為事實上,他們從來都沒有研擬辦法去協助!在台灣演藝圈的通例就是,各自想辦法透過特殊管道、花大筆錢疏通,才能息事寧人。

    馬政府不斷強調「兩岸關係空前良好」,但事實上根本就是放任台灣演藝人員在中國孤立無援,只能自救!馬政府單方面的去宣傳台灣人要前進中國市場,增進兩岸交流,卻從來沒有去提醒這些實務上各種人身安全的風險,也從來沒有擬定政府可以協助的因應之道!

    有傳言說,夏立言處長可能在新政府留任,我希望這只是傳言。但如果真的留任,我也提醒陸委會未來一定要拋棄馬政府這種視國人安全於無物、推諉卸責、放棄普世價值的談判模式,重新審慎思考台灣在與中國談判上,如何能夠最保障台灣人民的權益。尤其在文化產業上,台灣自由開放的創作環境,是中國所沒有的。如何保有自己的優勢,希望陸委會能從現在就開始去檢討、改善,並且思考要怎麼幫助在中國受到不對等對待的台灣人!

    https://www.facebook.com/ivotefreddy/photos/a.365325910345313.1073741828.365320250345879/458137857730784/?type=3&theate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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