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爆卦]中央研究院組織法是什麼?優點缺點精華區懶人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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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 中央研究院組織法產品中有7篇Facebook貼文,粉絲數超過17萬的網紅賴品妤,也在其Facebook貼文中提到, 中研院從1958 年開始院士選舉,負責規劃台灣的教育制度、教學內容,並帶領學術研究,且中央研究院組織法第四條也明訂院士要從「全國學術界成績卓著人士選舉之」。但是,長期以來,都有不具有我國籍的學者當選院士。這次遭美方逮捕的中研院院士陳剛,就是出生在中國,後來才取得美國公民身分,並在2014年獲選為第3...

  • 中央研究院組織法 在 賴品妤 Facebook 的最讚貼文

    2021-01-21 19:01:14
    有 2,158 人按讚

    中研院從1958 年開始院士選舉,負責規劃台灣的教育制度、教學內容,並帶領學術研究,且中央研究院組織法第四條也明訂院士要從「全國學術界成績卓著人士選舉之」。但是,長期以來,都有不具有我國籍的學者當選院士。這次遭美方逮捕的中研院院士陳剛,就是出生在中國,後來才取得美國公民身分,並在2014年獲選為第30屆工程科學組院士。
     
    去年4/24 范雲 FAN, Yun委員、 伍麗華|Saidai / Reseres委員和我就已經提案,而中研院也在10/17正式決議,未來中研院士的選舉,候選人必須具有台灣國籍,同時也將擴大延攬外籍專家學者擔任名譽院士,新規定會在2022年的第34屆院士選舉開始實施。
     
    中研院也向我說明,陳剛沒有任職於中研院,而中研院院士是終身的名譽職,性質較近於「獎項」,而非「正式職位」,且院士的榮銜變動,必須在院士會議討論才能確定後續的處理程序,中研院也會將本案和退場機制列為下次會議的討論範疇。
     
    美國聯邦調查局(FBI)已經對美國企業及各大學院校、研究機構發出多次警訊,認為中國訪問學者、華裔學者,可能存在替中國政府竊取美國智慧財產的危機。我也要求中研院,既然身為台灣學術研究的最高殿堂,就該上緊發條,盡快研議相關對策,如不適任院士必須有退場機制、相關資安管制也需有明確規範,才能保障台灣自由的研究環境以及珍貴的研發成果!
     
    #中研院 #院士 #資安管理 #保護臺灣研究成果

  • 中央研究院組織法 在 公民聯盟 Facebook 的最佳貼文

    2020-10-23 01:20:25
    有 2 人按讚


    #國會成果報告 #中研院院士候選人明定台灣國籍
    #擴大延攬外籍名譽院士

    上週六(10/17)下午中研院正式決議,未來中研院士的選舉,將會落實 #候選人應具有台灣國籍,同時也 #擴大延攬外籍專家學者擔任名譽院士!

    #中央研究院組織法 第四條雖然明訂院士要從 #全國學術界成績卓著人士選舉之,但長期以來都有 #不具有我國籍、甚至有 #中國籍 的學者當選院士!

    今年4/24我在立法院質詢這件事,才知道院士選舉流程中根本沒有詢問、查核院士的國籍。

    中研院院士不只是學術榮譽職,更依法有權參與院務治理、院長選舉,法律明定院士國籍,是讓本國優秀學者參與治理,國籍問題不能這麼馬虎。

    優秀的外籍學者應該是依法延攬為 #名譽院士,成為我國學術界的友人,但不必參與院務治理。美國國家科學院同樣區分了本國院士(members)與外籍非正式院士(foreign associates),英國皇家學會也有區分。

    4/24當天我就提出臨時提案,要求 #中研院七個月內完成相關檢討、依法落實國籍查核,感謝 賴品妤 委員、 伍麗華|Saidai / Reseres 委員共同提案,當場中研院也接受提案內容。這幾個月來,我也持續跟中研院廖院長關心檢討進度。

    很高興聽到中研院內的朋友分享這個好消息給我:上週六下午中研院召開 #院士會議召集人暨院士選舉籌備委員聯席會,確定未來提名院士候選人時,會在提名表中明列國籍欄,納入提名資格審查的項目,依國籍法規定認定國籍,落實法律規定。

    新規定將從2022年的第34屆院士選舉起實施。

    據我了解,因爲院士是終身職,這並不影響已當選者的資格;未來落實新規定後, 還會 #擴大延攬外籍名譽院士, #不逐客也不鎖國!

    國家正常化,讓我們一起繼續努力!

    #實質監督
    #提出解方

  • 中央研究院組織法 在 范雲 FAN, Yun Facebook 的精選貼文

    2020-10-19 13:18:29
    有 8,683 人按讚

    #國會成果報告 #中研院院士候選人明定台灣國籍
    #擴大延攬外籍名譽院士

    上週六(10/17)下午中研院正式決議,未來中研院士的選舉,將會落實 #候選人應具有台灣國籍,同時也 #擴大延攬外籍專家學者擔任名譽院士!

    #中央研究院組織法 第四條雖然明訂院士要從 #全國學術界成績卓著人士選舉之,但長期以來都有 #不具有我國籍、甚至有 #中國籍 的學者當選院士!

    今年4/24我在立法院質詢這件事,才知道院士選舉流程中根本沒有詢問、查核院士的國籍。

    中研院院士不只是學術榮譽職,更依法有權參與院務治理、院長選舉,法律明定院士國籍,是讓本國優秀學者參與治理,國籍問題不能這麼馬虎。

    優秀的外籍學者應該是依法延攬為 #名譽院士,成為我國學術界的友人,但不必參與院務治理。美國國家科學院同樣區分了本國院士(members)與外籍非正式院士(foreign associates),英國皇家學會也有區分。

    4/24當天我就提出臨時提案,要求 #中研院七個月內完成相關檢討、依法落實國籍查核,感謝 賴品妤 委員、 伍麗華|Saidai / Reseres 委員共同提案,當場中研院也接受提案內容。這幾個月來,我也持續跟中研院廖院長關心檢討進度。

    很高興聽到中研院內的朋友分享這個好消息給我:上週六下午中研院召開 #院士會議召集人暨院士選舉籌備委員聯席會,確定未來提名院士候選人時,會在提名表中明列國籍欄,納入提名資格審查的項目,依國籍法規定認定國籍,落實法律規定。

    新規定將從2022年的第34屆院士選舉起實施。

    據我了解,因爲院士是終身職,這並不影響已當選者的資格;未來落實新規定後, 還會 #擴大延攬外籍名譽院士, #不逐客也不鎖國!

    國家正常化,讓我們一起繼續努力!

    #實質監督
    #提出解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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