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爆卦]中央法規標準法第3條是什麼?優點缺點精華區懶人包

雖然這篇中央法規標準法第3條鄉民發文沒有被收入到精華區:在中央法規標準法第3條這個話題中,我們另外找到其它相關的精選爆讚文章

在 中央法規標準法第3條產品中有17篇Facebook貼文,粉絲數超過7萬的網紅行政法林清老師,也在其Facebook貼文中提到, 我國行政命令體系,由行政機關所訂定者,乃採二分法;由法律授權行政主管機關訂定者為法規命令,由行政機關依職權訂定者為行政規則。 一、具有法條形式,行政機關對於「抽象」事件的規範。 1、法律授權行政機關訂定:法規命令(行政程序法第150條、中央法規標準法第7條)。大法官解釋367號又將其分為: (1)、...

 同時也有7部Youtube影片,追蹤數超過12萬的網紅朱學恒的阿宅萬事通事務所,也在其Youtube影片中提到,Twitch傳送門: https://www.twitch.tv/otakuarmy2 募集【小民心聲】 本人/親屬 &國內/外 皆可 1. 施打疫苗後的狀況? 2. 染疫後的情形? 3. 第三級警戒,小商家怎麼辦? 請簡述個人經歷 並將可供聯繫的方式傳送至 [email protected]...

中央法規標準法第3條 在 立法院·修憲白話文 Instagram 的最佳解答

2021-04-04 15:34:33

【修憲委員會,當然要修憲啊】 蔡英文總統 520 就職演說中提到「立法院即將成立修憲委員會」。 隨後立法院朝野協商同意成立修憲委員會,那修憲委員會到底要做什麼? - ■ 修憲與修法,很不一樣 修改憲法的方式跟修改法律的方式,很不一樣。 按照中央法規標準法第 10 條的規定,廢止法條得保留所...

  • 中央法規標準法第3條 在 行政法林清老師 Facebook 的最佳貼文

    2021-06-01 06:53:10
    有 950 人按讚

    我國行政命令體系,由行政機關所訂定者,乃採二分法;由法律授權行政主管機關訂定者為法規命令,由行政機關依職權訂定者為行政規則。
    一、具有法條形式,行政機關對於「抽象」事件的規範。
    1、法律授權行政機關訂定:法規命令(行政程序法第150條、中央法規標準法第7條)。大法官解釋367號又將其分為:
    (1)、得到法律具體明確授權之法規命令(得涉及人民憲法上一般自由、權利之規定)。
    (2)、得到法律概括授權之法規命令(僅得就執行法律之細節性、技術性次要事項之規定)。
    2、行政規則(又稱為訓令):行政機關依權限或職權,訂定行政機關内部秩序和運作規定之一般性、抽象性規定(行政程序法第159條)。又可分為:
    (1)、組織性行政規則
    (2)、解釋性行政規則(又稱行政釋示、行政函釋)
    (3)、裁量性行政規則
    (4)、認定事實準則
    二、職務命命(又稱指令),乃上級機關對於下級機關或長官對屬官,就「具體」事件,不具有法條形式的個案指示(公務員服務法第2、3條,釋字243號)。
    三、地方自治法規(地方制度法)
    1、自治條例(地方制度法第26條):地方立法機關(直轄市議會、縣市議會、鄉鎮市民代表會),對地方自治事項,三讀程序通過,由地方行政機關公布者。
    2、自治規則(地方制度法第27條):地方行政機關(直轄市政府、縣市政府、鄉鎮市公所)依職權或法律授權、自治條例授權,就地方自治事項所訂定之規範。
    3、委辦規則(地方制度法第29條):地方行政機關(直轄市政府、縣市政府、鄉鎮市公所)依職權或中央法令,就上級政府委辦事項所訂定之規範。
    4、自律規則(地方制度法第31條):地方立法機關(直轄市議會、縣市議會、鄉鎮市民代表會),就地方議會代表會內部議事運作之規範。
    四、緊急命令:總統依據憲法授權,經行政院會議通過,對於國家或人民避免緊急危難,或財政經濟重大變故所發布,並經立法院追認之命命(憲法增修條文第2條、釋字543號)。

  • 中央法規標準法第3條 在 行政法林清老師 Facebook 的最佳貼文

    2020-12-13 17:34:15
    有 1,260 人按讚

    我國行政命令體系,由行政機關所訂定者,乃採二分法;由法律授權行政主管機關訂定者為法規命令,由行政機關依職權訂定者為行政規則。
    一、具有法條形式,行政機關對於「抽象」事件的規範。
    1、法律授權行政機關訂定:法規命令(行政程序法第150條、中央法規標準法第7條)。大法官解釋367號又將其分為:
    (1)、得到法律具體明確授權之法規命令(得涉及人民憲法上一般自由、權利之規定)。
    (2)、得到法律概括授權之法規命令(僅得就執行法律之細節性、技術性次要事項之規定)。
    2、行政規則(又稱為訓令):行政機關依權限或職權,訂定行政機關内部秩序和運作規定之一般性、抽象性規定(行政程序法第159條)。又可分為:
    (1)、組織性行政規則
    (2)、解釋性行政規則(又稱行政釋示、行政函釋)
    (3)、裁量性行政規則
    (4)、認定事實準則
    二、職務命命(又稱指令),乃上級機關對於下級機關或長官對屬官,就「具體」事件,不具有法條形式的個案指示(公務員服務法第2、3條,釋字243號)。
    三、地方自治法規(地方制度法)
    1、自治條例(地方制度法第26條):地方立法機關(直轄市議會、縣市議會、鄉鎮市民代表會),對地方自治事項,三讀程序通過,由地方行政機關公布者。
    2、自治規則(地方制度法第27條):地方行政機關(直轄市政府、縣市政府、鄉鎮市公所)依職權或法律授權、自治條例授權,就地方自治事項所訂定之規範。
    3、委辦規則(地方制度法第29條):地方行政機關(直轄市政府、縣市政府、鄉鎮市公所)依職權或中央法令,就上級政府委辦事項所訂定之規範。
    4、自律規則(地方制度法第31條):地方立法機關(直轄市議會、縣市議會、鄉鎮市民代表會),就地方議會代表會內部議事運作之規範。
    四、緊急命令:總統依據憲法授權,經行政院會議通過,對於國家或人民避免緊急危難,或財政經濟重大變故所發布,並經立法院追認之命命(憲法增修條文第2條、釋字543號)。

  • 中央法規標準法第3條 在 陳學聖 Facebook 的精選貼文

    2020-11-12 10:27:00
    有 1,648 人按讚

    民進黨最喜歡半路換車!
    中天新聞昨晚間發新聞稿指NCC「製造不公平審換照條件」,強烈呼籲NCC「勿違法濫權開惡例,陷蔡政府於不義」,更指出,依據「中央法規標準法」第18條,換照程序進行中才公佈評分標準,不利中天,不能適用於此次換照。
    這像極了民進黨看待正在進行中的公視董監事審查機制,先是提案要修公視法,降低董監事同意門檻,後來不敵輿論壓力撤案。
    但本週一因國民黨審查委員認為名單有爭議、也有委員有事不克參加,因此集體未出席當日審查會,結果文化部長李永得就說這是「政治綁架」,立馬要求將原「全體委員」3/4同意,改為「出席委員」,一字之差,就讓民進黨今後可以為所欲為,反對黨連基本杯葛權力都不再有,這種鴨霸,真不知道是誰綁架了誰?
    法界有兩條金律,一則是「不溯及既往」,以免追殺。另一則是「日出條款」,以免自我圖利。在軍公教年改時,已破壞了不溯及既往原則。現不論是審公視董監事或中天換照,民進黨政府竟又可以邊審邊修規則,以利自己目標達成。這種無法無天,破壞法界基石的作為,有天一定會被民意反噬!
    我們等著看吧!

  • 中央法規標準法第3條 在 朱學恒的阿宅萬事通事務所 Youtube 的最佳貼文

    2021-06-24 21:41:17

    Twitch傳送門: https://www.twitch.tv/otakuarmy2

    募集【小民心聲】
    本人/親屬 &國內/外 皆可
    1. 施打疫苗後的狀況?
    2. 染疫後的情形?
    3. 第三級警戒,小商家怎麼辦?
    請簡述個人經歷
    並將可供聯繫的方式傳送至
    fantasy@fantasy.tw
    將有專人與您聯繫


    今天又是疫情變化的一天,讓我們來聽聽中華民國防疫學會理事長王任賢醫師怎麼看目前的疫情呢?

    根據聯合報的報導:【台北農產運銷公司從6月21日至今,已經做了4933人快篩,其中偽陽性有15人,PCR檢測後4人確診。台北市長柯文哲認為「北農沒有你們想像得那麼可怕」,指出確診率不到0.1%。副市長黃珊珊表示,目前已經打了1700多劑疫苗,預計周五前造冊的4000多人都會打完,也強調公司造冊後就要負責任。】其實北農的老闆是農委會,所以看到好久不見的陳吉仲出來害我嚇了一跳,怎麼忽然跳出來,北農的群聚開始在五月中,難道這一個月之間中央都不覺得北農有可能產生嚴重後果嗎?不過目前北農要保持運作,一邊還要進行疫情管制,真的做得到嗎?我們請王任賢醫師來分享一下他的看法,到底北農應該要怎麼處置呢?

    另外,北農的人流量一天可能高達兩萬人,又有各種來自各縣市的蔬菜水果,中南部真的都沒有受到更嚴重的影響嗎?

    另外,王理事長在中國時報的投書中也寫了這次廣州的篩查十分有效率,目前這次DELTA病毒在廣州的狀況,和整體封鎖篩查的狀況到底如何,台灣能夠預先抄作業做好準備嗎?但這種強勁快速封城的狀況還是造成了國際航運的嚴重問題:【全球陷入塞港夢魘,全球第四大、中國大陸第三大深圳鹽田港的港區已正式通知所有的客戶,作業量逐漸恢復當中,最快要到6月底有望全部碼頭恢復作業。貨攬業者表示,原本要進鹽回港的貨大部分都還在排隊等進場,現在手上的貨都「滿出來」,到月底才能全面恢復,急單還是要拉到別港口出貨。】難道篩查沒有甚麼更容易的替代方案嗎?

    另外,根據德國之聲今年五月的報導:【德國聯邦政府和各州政府週三經過馬拉松式的磋商後,制定了德國如何逐步解封的策略。其中一項重要內容是提供民眾免費快速篩檢的機會。預計自下周開始,聯邦政府將會承擔快速篩檢的費用。每人每週可以獲得一次免費檢測的機會,地點可能位於檢測中心、診所或工作場所,由受過訓練的人員執行。其中幼兒園保育員、兒童、學生和教師都是快篩措施的重點討論對象,以確保學校及幼兒園能保持開放。

    德國衛生部長施潘(Jens Spahn)週四表示,德國已訂購至少2億份自我檢測試劑以及8億份快篩試劑,供應商目前有1.5億份存貨。自我檢測試劑的使用原理與快篩試劑相同,由鼻子或咽喉取樣,使用者可自行檢測,無需專業人員協助。】另外,今年五月開始,德國也修正了相關的逐漸開放的規定,【根據最新法規,疫苗接種者和痊癒者將無需提交陰性檢測結果,就可以出門購物、理髮或參觀植物園等等。除此之外,接種者和痊癒者還可以在私人空間不受限制地訪友會客。不過,完成兩劑疫苗接種14天後,上述取消限制的措施方可生效。】

    另外,根據geneonline的報導,原先大受期待一堆人投資的CureVac竟然三期臨床實驗結果令人失望,連百分之五十都沒達到:【Pfizer/BioNTech 與 Moderna 的 mRNA 新冠疫苗是各國施打的熱門疫苗,德國藥廠 CureVac 同為 mRNA 新冠疫苗的開發商,雖研發速度偏慢,但因其疫苗儲存條件較佳與量產成本較低,仍具有與 2 大 mRNA 疫苗開發商競爭的潛力。然而,CureVac 最新出爐的第 2b/3 期期中臨床數據卻讓它失去了入場競爭的門票,抗輕度至重度的 COVID-19 有效性僅 47%,未達到預期標準。

    臨床試驗 HERALD 招募了來自歐洲與拉丁美洲的 4 萬位受試者,並在共 13 種以上新冠變種病毒遍及的環境中試驗。結果指出,134 位感染 COVID-19 的受試者中,有 124 個案例源自變種病毒,其中 57% 受試者是受到高關注變異株(VOC)感染,也就是那些已有文獻證實能降低新冠疫苗與療法功效的病毒株;其它變種則包含 Lambda 變種病毒(C.37,祕魯)與於哥倫比亞發現的 B.1.621。】可是我們高端的疫苗感覺信心滿滿的ㄟ,都不會覺得自己三期有可能出問題嗎?

    著名的喜劇演員李秉穎還在自由時報的訪問裡面表示:【李秉穎指出,這種攻擊就是「雞蛋裏挑骨頭」,先攻擊沒有三期、再攻擊審查委員,什麼東西都可以拿出來批評,但這真的對台灣民眾是好的嗎?國產疫苗如果不能如期上市,最高興的會是誰?他認為台灣防疫受挫,最高興的絕對不是台灣人民。】那全世界到底除了台灣之外有哪一個國家已經使用免疫橋接代替第三期認證疫苗,沒有的國家是不是都不認同台灣獨創的政策,對台灣不好?

    另外,根據ettoday的報導:【國內從5月11日確認社區本土病例,疫情爆發以來已經累計超過1.3萬名本土,且有超過500例死亡。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今日公布最新重症統計,有2444人屬於重症,當中大部分是60歲以上有1639例。60歲以上重症率達到35.8%。】根據中央社的報導,巴黎的研究數字:【這項刊登在刺胳針呼吸道醫學(Lancet Respiratory Medicine)期刊、使用全法國數據的研究強調,感染2019冠狀病毒疾病更為嚴重。研究人員將今年3月與4月8萬9530名因感染新型冠狀病毒住院病患的資料,與2018年12月至2019年2月底間4萬5819名因季節性流感住院病患的數據作比較。】在這份法國研究中,進入加護病房的比例是16.3%,而死亡率是16.9%,如果照這個數據來看,法國的死亡率比我們高,但我國的重症比例也還是比較高,到底有甚麼原因呢?

    【call out新竹Justin】分享故事:
    1. 帶爺爺奶奶和外公都施打過AZ疫苗了。爺爺和奶奶是我帶他們去打疫苗的,新竹市搞了一個大型戶外疫苗接種站;當天報到量體溫消毒、查驗證件(會特別對健保卡跟身分證以上都會過卡)、醫生問診打疫苗、休息30分鐘,其實過程還算順利。

    打完疫苗後長輩其實都沒什麼狀況,但打疫苗前有請他們帶平常在吃的藥給醫生看確認沒問題才打,也有現場等30分鐘才離開但其實真的很多長輩根本不想等30分鐘打完就想走。

    但是當問到第二劑疫苗何時能打時,護理人員則表示要看疫苗何時會到…

    2. 三級警戒下身為一個碩士應屆畢業生說實在感覺我們被政府拋棄,疫苗沒我們的份、紓困沒我們的份、因為疫情有些職缺沒有再開了,但我們又能怎樣罵了政府會聽嗎?只會找專家學者來定紓困方案,但那完全不符合真實民間狀況啊。社會上20-40歲年輕人誰關心過我們?只有選舉喊出一堆打高空政策,實際上有哪個政治人物關心過我們。

    20-40是台灣勞動力生產主要一群我們可能稅繳的沒有大老闆多,但付出勞力對國家貢獻總有吧?每個行業都說要優先打疫苗官員也跟民眾搶,我真的很希望國家沒有拋棄我們。



    #王任賢 #北農 #疫苗

    阿宅萬事通語錄貼圖上架囉 https://reurl.cc/dV7bmD​

    【加入YT會員按鈕】 https://reurl.cc/raleRb​
    【訂閱YT頻道按鈕】 https://reurl.cc/Q3k0g9​
    購買朱大衣服傳送門: https://shop.lucifer.tw/

  • 中央法規標準法第3條 在 3Q陳柏惟 Youtube 的最佳貼文

    2020-10-19 01:16:40

    本週質詢教育文化委員會兩件要事。
    道具槍枝與槍砲彈藥刀械管制條例
    辦公室近來接到多起影視創作業者們陳情有關《槍砲彈藥刀械管制條例》,拍片時的道具槍枝問題需要協助,團隊也積極向文化部與警政署了解狀況。
    其中文化部影視局了解後發函,請警政署在維護社會治安的前提下,研議讓劇組能合法作業的方法,辦公室也找影視局、警政署共同討論並研議。我也特別提醒李永得部長,要關心台灣影視創作業者的辛苦,並與警政署保持聯繫,也謝謝部長承諾會再研究和評估。

    母語 國家語言發展中心
    依據《國家語言發展法(以下稱語發法)》第六條規定:「中央主管機關及中央目的事業主管機關得指定專責單位,推動國家語言相關事務。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得指定專責單位,推動國家語言相關事務。」
    向文化部詢問,身為《語發法》的中央主管機關,自2019年經總統公布施行至今,諸多權責劃分尚待釐清,既然暫時已無法規畫專責單位,該如何整合現有資源?處理原本語發中心應有的業務及功能?
    另,按現況如果不設立「國家語言發展中心(以下稱語發中心)」,原住民語已有各自的語言發展中心,客語由於有客家基本法的規定,短時間內也勢必成立客語的語言發展中心,那所謂較強勢的台語和相對更弱勢的馬祖語以及台灣手語,現況來看無法有語發中心的支持。這樣是否造成國家語言之間不平等的狀況?台灣的國家語言權責分配、以及如何保障各語言都有足夠而相應的資源來支持,這些都需要文化部更積極處理。

    專業術語研究與採集 翻譯專有名詞
    之前收到民眾陳情,提到交通部台鐵發出公文說:「在行車調度使用無線電通話時,一律使用國語,不可使用方言。」可以理解為了安全,使用所有人都聽得懂的語言,但像台鐵自日治時期發展至今的鐵道文化,保留諸多從日語融入台語的專業術語,我認為文化部及相關部會在推動業務時,也必須考量到專業用語的統合,也應留意專業用語的研究與採集。這些用語,都是台灣歷史推演上的珍寶和痕跡。
    文化部在本次質詢提到,標準化的書寫系統,目前是由教育部主責。然而我深入探詢教育部,目前新詞收集及訂定的確是由教育部負責,但「專業術語的研究與採集」,與「專有名詞的翻譯」在業務分工執掌仍十分模糊,還有許多地方仍需再釐清。事實上,目前教育部並未有專責單位負責制訂新詞的翻譯規則。原本教育部也期盼語發中心負起相關責任,但若語發中心未能於短時間內成立,新詞制定的業務該由哪個單位負責?這有待文化部與教育部盡速會商決定。

    此外,我們也另外提出書面向文化部深入了解並要求:
    1. 文化部應投注資源,以鼓勵並促進母語在各場合的使用,而非僅止於日常生活中的基本運用。
    2. 文化部應持續爭取成立「國家語言發展中心」。
    3. 在國家語言發展中心未成立前,應先儘速規劃相關業務的暫時執行單位。
    4. 文化部應偕同教育部,針對相關國家語言的「語言名稱」,照「尊重母語使用者」的原則,盡速訂定合宜的解決方案,以免各族群爭論虛耗。 
    5. 文化部應表達對《國家語言發展法》的重視,偕同教育部積極爭取在國高中課綱中,依照國家語言發展法的精神,把本土語文列為各學期的必修課程。
    台灣有豐富多元的語言文化,文化部應對《語發法》有所堅持,勿忘立法精神。我期望文化部能繼續積極推動國家語言相關事務,並更全面的檢討改善現況不足的部分,我也會持續關心。
    ===============================
    【烏日服務處】
    地址|臺中市烏日區中山路一段525號
    電話|(04)2337-7383
    服務時間|週一至週五 9:00-18:00
    【沙鹿服務處】
    地址|台中市沙鹿區中山路537號
    電話|(04)2662-0913
    服務時間|週一至週五 9:00-18:00
    【霧峰服務處】
    地址|台中市霧峰區文化巷57號
    電話|(04)2330-5663
    服務時間|週一至週五 9:00-18:00
    【大肚服務處】
    地址|台中市大肚區自由路148號
    電話|(04)2699-8903
    服務時間|週一至週五 9:00-18:00
    【龍井服務處】
    地址|台中市龍井區中央路三段169號
    電話|(04)2639-1163
    服務時間|週一至週五 9:00-18:00
    【龍井新庄聯絡處】
    地址|434-006 台中市龍井區新庄街一段138號
    電話|0917-191-058

    【免費法律諮詢服務】 (需事前預約)
    烏日─每周四 19:00-21:00
    沙鹿─每週三 09:30-12:00、每周五 19:00-21:00
    大肚─每週二 19:00-21:00
    龍井─每週三 19:00-21:00
    霧峰─每週五 19:00-21:00

    【免費長照 2.0 諮詢服務】 (需事前預約)
    烏日─每週三 16:00-18:00
    沙鹿─每週二 16:00-18:00
    大肚─每週二 19:00-21:00

    【3Q聽你說 委員服務時間】 (需事前預約)
    大肚─週二 19:00-21:00(每月二、四週委員時間)
    龍井─週三 19:00-21:00(每月一、三週委員時間)
    烏日─週四 19:00-21:00(每週委員時間)
    沙鹿─週五 19:00-21:00(每月一、三週委員時間)
    霧峰─週五 19:00-21:00(每月二、四週委員時間)

    #3Q陳柏惟 #中二立委 #台灣基進
    ===============================
    ◆ 訂閱3Q的Youtube → https://www.youtube.com/c/3QChen
    ◆ 追蹤3Q的FB → https://www.facebook.com/3Q.PehUi/
    ◆ 訂閱3Q的Podcast → 3Q陳柏惟
    ◆ 追蹤3Q的IG → wondachen
    ◆ 追蹤3Q的噗浪 → wondachen
    ◆ 追蹤3Q的推特 → @3QTan
    ===============================
    ◆ 台灣基進官網 → https://statebuilding.tw/
    ◆ 訂閱台灣基進官方Youtube → https://pros.is/L8GNN
    ◆ 追蹤台灣基進官方臉書 → https://www.facebook.com/Statebuilding.tw/
    ◆ 捐款支持台灣基進 → https://statebuilding.tw/#support

  • 中央法規標準法第3條 在 台南市議員林易瑩 Youtube 的最佳貼文

    2020-05-28 18:41:56

    02:05
    #品格教育可能是宗教入校破口?
    今日市議員林易瑩針對國小校園晨光時間志工入校教導品格教育的課程內容提出疑慮,根據中央品格教育網內容指出,品格教育具體推動內容結合了三好校園、靜思語、彩虹品格教育、弟子規及讀經教育等,其中三好校園的前身為1998年星雲大師與時任國民黨副總統連戰共同推動的三好運動,其他項目亦帶有強烈宗教色彩,若循此教學內容所言,難保成為志工入校傳教的破口。
     
    市議員林易瑩再三強調,此次質詢非針對特定宗教,而是教育基本法明確指出教育本應中立,不得為特定宗教宣傳,林易瑩更要求教育局應隨時掌握現況,以預防心態嚴謹審查所有志工團體入校使用的教材,保障學童的受教權。
     
    06:25
    #強制講習,勞權教育超前部署
    對今年台南勞檢員正職員工比例在市政團隊和勞工局的努力下即將提升一事,我予以肯定,但台南勞權現狀仍有不少待改進的部分,從去年勞檢清冊,可知仍有許多雇主因不同原因被多次開罰。因此,我提議市長和勞工局在台南勞權教育部分超前部署,比照現行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的道安講習模式,訂定地方自治條例,強制台南雇主於違反勞基法等相關法規時除現有裁罰外必須另參與勞權講習,這樣的做法除使中小企業和新創產業雇主可獲得完整的勞基法基本認知,避免再犯外,更可讓知法犯法的大企業付出額外的時間成本,相較於目前動輒重罰兩萬的勞基法,更能對其達成警戒目的。
     
    依照目前地方制度法,勞資關係及工商輔導本為地方自治事項,且台北和台中都對此有比中央更嚴格的自治條例,在已有前例的情形下,我要求市政府研議於地方自治法規中,在不變動現行勞基法罰則前提下,增加強制勞權教育的可能性。
     
    11:05
    #社會住宅,越蓋越多還越少?
    興建社會住宅部分,台南市政府都發局於2019年11月22日「台南市社會住宅包租代管第二期計畫記者會」指出公辦都更部分將可提供210戶的社會住宅,但根據2020年5月20日報導,台南市公辦都更完成招商簽約可提供戶數為180戶。黃偉哲市長表示,會在今年內達成210戶的目標,並努力爭取更多的興建戶數。都發局長指出,180戶社會住宅僅是第一期的部分,將在暑假前後開始第二期招商,預期總戶數可以超過210戶,並在3年內完成興建。我再三強調社會住宅的滾動式檢討,總是越滾越少、越滾越慢,台南在社會住宅議題上本就發展較慢,請都發局加緊腳步,迎頭趕上其他城市,另外滾動式檢討應該是隨時現下狀況做策進,而不是當成果未達期許就將未來尚未發生的事物納入現下的政績。
     
    社會住宅包租代管部分,由台南市政府提供資料中顯示,第二期包住代管計畫截至109年3月31日共媒合146件、達成率約12.1%,我能理解在武漢肺炎疫情影響下,業者在開發新房源及媒合房客勢必更加困難,但達成率不佳仍舊是現實狀況,都發局應審慎思考策進方法。都發局長表示,第二期包租代管媒合數量截至今日已有242件,會再繼續努力讓媒合數量提升。
    過去我在業務部門報告及總質詢皆多次提起社會住宅相關議題,希望台南市政府可以將好的政策持續推廣、普及,落實居住正義,也感謝在基層共同努力的夥伴,期待未來可以看見更好的達成率。台南的社會住宅或許是剛開車、開慢車,但只要目標不變,終究可以抵達終點,大家一起努力。
     
    17:35
    #消防員勸募住警器也要算評核?
    針對住警器預算,在108年消防局共編列100萬元以及中央補助暨地方自籌29萬6000元購置5115顆住警器;109年消防局無編列任何預算,中央補助暨地方自籌21萬6千元購置857顆住警器,消防局長指出,目前住警器裝設率已達百分之七十幾,裝設次序第一優先的部分也幾乎完成,由於在庫存還有民間捐贈的2萬6千顆住警器,因此尚不需要編列預算購置。
     
    我非常感謝民間團體捐贈物資、協助市府推動市政所需,我也曾在疫情期間媒合民間力量捐贈C級防護衣予消防局,然而根據「台南市政府消防局109年度防火宣導執行計畫」,消防局將勸募住警器做為消防人員業務評核標準。民間團體的付出我深表感謝,但不該以要求或記功嘉獎的方式促使基層消防夥伴必須負擔勸募的業務。消防局長指出,該份評核表是在過去裝設率較低的時空背景下訂立,目前已經沒有需求,會在總質詢後迅速將該部分廢止。
     
    此外針對住警器裝設部分,我認為消防局在裝設住警器過程中最常接觸的三大族群,過去多由其他局處如民政局、社會局等辦理相關業務及清冊製作,消防局相對不熟悉,民眾也較為陌生,消防員登門輔導裝設住警器被當成詐騙集團或因恐懼拒絕裝設者時有所聞。希望其他局處可以更主動協助消防局,訂立明確執行計畫、建立制度,避免因各區域消防同仁與當地里長或區公所熟識程度不一,造成裝設情況出現區域差異。
     
    透過區公所社會課通報需求、里辦公處開放民眾申請回家自行裝設、里長里幹事陪同消防員到府安裝、社會局社工與消防員聯合到府併行訪視三大族群業務等方式,在不過度增加基層業務的前提下促進各局處的互助協力,形成良性循環,才讓台南市政府的市政推動更加順暢。
     
    27:34
    #公園違停怎麼辦?
    目前台南公園綠地中常有駕駛或違停汽機車之情事發生,儘管公園管理上有負責巡查之人員,但無法24小時都在原地守候,因此常需要倚賴民眾通報或檢舉,來協助取締。
     
    我接獲陳情,陳情人以清楚拍到機車及行為人的照片向工務局檢舉,但卻獲得工務局以「《臺南市公園綠地管理自治條例》內規定違停的罰則對象是行為人,而照片只拍到機車,難以認定機車持有者是否等同行為人。」為由拒絕開罰;但就去年的開罰記錄來看,只要檢舉人提供拍攝到機車的照片就可開罰,並未要求將行為人入鏡,這樣的結果,很明顯有標準不一的狀況,因此我要求工務局對此情形徹查檢討,讓檢舉成案的標準一致,同時也應檢討台南各公園周遭的停車空間,並加強對公園內違停和駕駛的取締,把公園還給使用公園運動、休憩的市民。
     
    34:43
    #T-bike站點怎麼架?
    上述公園違停外,其實台南的人行道也面臨著同樣的問題,汽車、機車、攤商違停嚴重,民眾無法安心行走在人行道上,常必須冒著危險走至車道外,造成諸多不便及意外險象環生。另外,人行道數量不足也是一項困擾台南很久的大問題,這兩個問題也間接導致T-bike站點的架設無法普及,因為公共自行車站點依規定須設站於公有土地,其中最為常見的公有土地便是人行道,自行車站體的設置要求最少要長度22米、寬度3.5米以上,若人行道長寬不足,便會影響到設站,同時,越少的人行道也就代表越沒有空間可供公共自行車設站,那我們的站數當然也就長不起來了。
     
    我要求市府,末端運輸網路的規劃要盡快完成,行人的路權當然也不能忽視,透過人行道跟公共自行車站的建設以及違規取締,才是快速建置完善大眾運輸系統的捷徑。
     
    38:41
    #永康親子館咧?
    永康的新生兒數量,近幾年都是台南市行政區裡數一數二多的,卻一直無法設立在地的親子館,在上次我的總質詢當中,市長也提到目前的方向之一,是針對現有閒置空間進行盤點,從中尋找適合的場地,而我在這次大會期間也督請財稅局盤點永康地區的低度利用空間,我們若有閒置的空間,就應該要有效率的運用。
     
    在總質詢當中,我也質詢社會局長,目前永康設立親子館的規劃進度到哪裡了,局長提到在未來可能會朝向搭配社會住宅新建的空間,規劃設立親子館。我理解目前永康寸土寸金,在找尋適合設立親子館場地的方向上,不管是搭配新建社會住宅,還是閒置空間再利用,都希望市府可以加緊腳步找到適合的空間進行規劃,讓永康的小朋友能夠早日擁有自己的親子館。
     
    40:11
    #無障礙廁所空間有障礙!
    永康探索公園內的無障礙廁所長久沒有維護,廁所內堆積雜物、欄杆鏽蝕嚴重,根本幾乎無法供身障者使用,且緊急按鈕離馬桶過遠,若如廁發生意外,身障者也難以觸碰求援,我認為這些缺失如果是台南各地區公園的常態,那是對身障者的需求極不尊重,因此要求工務局針對全台南所有無障礙廁所進行盤點,務必將失修的設備改善,讓身障者的生理需求也能受到保障。
     
    41:30
    #祥合公園景觀做半套!?
    公七公園在今年二月風光地啟用,但近期有民眾和我反映,公園周遭的排水渠道環境仍然處於未完工狀態,今天在總質詢確認該區的負責單位為水利局,我希望市府盡快解決,應將公園裡進入排水渠道的入口圍籬設置齊全,以免有民眾或孩子誤入發生事故;接下來是登革熱好發的季節,未完成的疏濬工程導致水流阻塞易孳生蚊蟲,應盡速處理,莫讓渠道環境成為病媒蚊繁衍的溫床。水利局長則承諾,會責請相關廠商進行改善。
     
    42:57
    #公車站整修,公車停不停要說啦!
    我接獲民眾陳情,近日永康區內因為有道路工程施作導致公車暫停靠站的狀況,民眾早起出門工作才發現公車不會經過,必須步行到下一站才可以搭乘,並且該路公車行經奇美及成大醫院是許多需要看診的長輩時常搭乘的路線,公車管理處卻沒有在站牌有任何標示告訴大家暫停停靠的預計時間,也沒有任何臨時停靠站的設置,造成許多民眾的生活受影響。
     
    我一直希望台南能夠逐步培養民眾搭乘大眾運輸工具的觀念,但倘若政府不將大眾運輸的品質提升,我們如何讓市民產生對大眾運輸的信賴感,我相信許多人都有因為公車誤點或班次過少造成時間安排延誤的經驗,這也是我一直提出要檢討的問題,希望交通局好好努力。
     
    45:08
    #工策會,若亂來不違法?
    工策會長年爭議不斷,我已經在之前的會期中指出工策會的諸多疑問,但至今仍沒有改善的跡象。於是,我於今日質詢時提出幾個疑問,針對工策會成員是否為公務員及兼職是否違法一事,詢問南市府人事處、法制處及政風處,並得到三個局處回應,表明工策會並非市府法定機關,因此也不具有公務員身分,在該情況下若兼職經營其他生意,無違法問題。
     
    這樣的狀況非常荒謬,工策會請領市府數千萬經費補助,其成員卻不像公務員受法規規範,若利用職務之便經營自己的事業也無法可罰、完全無法監督,這些結果的出現都係因於:目前台南沒有針對工策會的法源依據,對此我也一再要求市府,盡快完善工策會的相關法源,同時也要納入日落條款,讓工策會業務逐步回歸經發局。若經發局因為業務回歸而導致工作量增加無法負擔,也應該盡快研擬增加員額編制,以補齊空缺。請黃市長拿出道德勇氣,解決工策會長年爭議!

你可能也想看看

搜尋相關網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