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爆卦]中壢臨檢時間是什麼?優點缺點精華區懶人包

雖然這篇中壢臨檢時間鄉民發文沒有被收入到精華區:在中壢臨檢時間這個話題中,我們另外找到其它相關的精選爆讚文章

在 中壢臨檢時間產品中有16篇Facebook貼文,粉絲數超過8萬的網紅邱顯智,也在其Facebook貼文中提到, 警察濫權違法盤查就像月經文,時不時要出來幫大家複習一下警察職權行使法。不然走過路過好大的官威,一不小心人民就會被上銬帶走。 前天下午又發生一件警察盤查人民的爭議案件,據網友網友描述( https://reurl.cc/kZzK1x ),故事是這樣的: 「今天下午4點45左右,在新北三重擔任家...

  • 中壢臨檢時間 在 邱顯智 Facebook 的最佳解答

    2021-08-18 14:52: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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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警察濫權違法盤查就像月經文,時不時要出來幫大家複習一下警察職權行使法。不然走過路過好大的官威,一不小心人民就會被上銬帶走。
     
    前天下午又發生一件警察盤查人民的爭議案件,據網友網友描述( https://reurl.cc/kZzK1x ),故事是這樣的:
     
    「今天下午4點45左右,在新北三重擔任家庭看護的一位移工,只是去樓下倒垃圾,然後站在路邊跟朋友講電話,就有個員警衝著她吼叫,要她拿出居留證(誰倒垃圾會帶身份證?!)。
     
    這名移工急著用手機要找自己的居留證照片,警察卻不斷對她大吼大叫,電話另一邊的朋友用英文叫警察不要吼她,但警察反而奪走她的手機,甚至把她當成逃跑外勞,先是把她用手銬銬在路邊7-11的椅子上,然後塞進警車帶回警局(三重警察局中興橋派出所),到了警局甚至腳鐐伺候!
     
    當警察發現這位姐妹是合法的家庭看護工,卻連一個道歉都沒有,就把她載離警局,而且也不載她回家,就把她丟包在路邊。這位看護只是出來倒垃圾,根本不認得被丟包的地方是哪裡,身上連叫計程車回家的錢都沒有!最後用google map才找到路,一個人哭著回家,而且還很擔心,她被警察帶走的時候,雇主家樓下的門來不及鎖,一直想著要是阿嬤怎麼了,無法跟雇主交代…」
     
    三重分局於當晚連夜調查,確認該員警確有執法違失,並依刑法妨害自由等罪嫌,移請新北地檢署偵辦。
     
    關於違法盤查,在幾個月前中壢女老師的案件中( https://reurl.cc/eEr54L ),我就質詢過關於 #盤查、以及 #身份查驗 的相關問題。
     
    🔴什麼時候警察可以查驗身分?
     
    請記住,#人民沒有接受違法盤查的義務。
     
    司法院釋字第535號說:
    「上開條例有關臨檢之規定, #並無授權警察人員得不顧時間、 #地點及對象任意臨檢、 #取締或隨機檢查、 #盤查之立法本意。除法律另有規定外,警察人員執行場所之臨檢勤務,應限於已發生危害或依客觀、合理判斷易生危害之處所、交通工具或公共場所為之,其中處所為私人居住之空間者,並應受住宅相同之保障;對人實施之臨檢則須以有相當理由足認其行為已構成或即將發生危害者為限,且均應遵守比例原則,不得逾越必要程度。」
     
    警察職權行使法第6條第1項,也把「什麼情況下才可以查證身分」的條件說得很清楚:犯罪嫌疑或知情、防止生命身體危害、預謀重大犯罪、無停居留許可、行經指定公共場所路段管制站。
     
    很顯然,下樓倒垃圾和朋友講電話,不符合以上任何要件。
     
    🔴查驗身分有需要現場上銬、帶回警局上腳銬嗎?
     
    就算警察有符合警職法第6條第1項的要件,也要遵守第7條的規定:
    警察依前條規定,為查證人民身分,得採取下列之必要措施:
    一、攔停人、車、船及其他交通工具。
    二、詢問姓名、出生年月日、出生地、國籍、住居所及身分證統一編號等。
    三、令出示身分證明文件。
    四、若有明顯事實足認其有攜帶足以自殺、自傷或傷害他人生命或身體之物者,得檢查其身體及所攜帶之物。
     
    重點來了:「依前項第二款、第三款之方法 #顯然無法查證身分時,警察得將該人民帶往勤務處所查證;帶往時非遇抗拒不得使用強制力,且其時間自攔停起,不得逾三小時,並應即向該管警察勤務指揮中心報告及通知其指定之親友或律師。」
    簡單來說,除非無法現場完成身分查驗,才能帶回警局。
     
    另外,大家有沒有想過,為什麼警察要「將該人民帶往勤務處所查證」?其實這很簡單,在上古時代沒辦法在路邊即時查詢人民個人資料。
     
    然而,現在警察早就配有警用行動電腦,並可查詢包括「查捕逃犯、失蹤人口、應受尿液採驗人、遺失身分證、逃逸外勞、中輟學生、治安顧慮人口、大陸人士行方不明、失竊汽機車、戶籍、車、駕籍、統號變更、典當紀錄、前科、國人相片、治安顧慮人口相片、大陸行方不明相片、逃逸外勞相片、脫離兒少、緊急求救、治安資訊頻道、刑案紀錄、失蹤人口影像」等等各種資料。
     
    也就是說,早就有比動輒帶人回派出所三小時還侵害更小的方法。在現場事實上就能查證身分的狀況下,動輒限制人民的行動自由,很難說是符合比例原則中「必要性原則」的措施。
     
    🔴最後還是談談移工
     
    依據《入出國及移民法》第28條規定:
    「十四歲以上之外國人,入國停留、居留或永久居留,應隨身攜帶護照、外僑居留證或外僑永久居留證。
    入出國及移民署或其他依法令賦予權責之公務員,得於執行公務時,要求出示前項證件。其相關要件與程序,準用警察職權行使法第二章之規定。」
     
    咦?外國人要隨身攜帶證件。所以移工出門倒垃圾,一定要帶居留證嗎?沒帶就能帶走「查驗身分」嗎?
     
    當然不是。舉個最直接的例子,大家隨時都把身分證帶在身上嗎?
     
    就算戶籍法第56條規定:「國民身分證應隨身攜帶,非依法律不得扣留。」但這不代表沒帶身分證,就活該被違法盤查甚至限制人身自由。
     
    一樣的道理。外籍移工也不能任意盤查,要符合我們前面提到的警察職權行使法要件,才可以進行身分查驗,
     
    過往,也有不少警察看到外國面孔,就動輒進行盤查所引起的爭議。這就回到前面談的警執法第6條要件的問題。
     
    不過,單純長得像外國人就可以身分查驗的規定,我是從來沒有看到啦。
     
    🔴為什麼警察會被移送?
     
    不是執法人員做什麼都可以。刑法第21條第1項規定得很清楚:「依法令之行為,不罰。」也就是要依法行事,才能阻卻違法。事實上,有不少執法人員違法限制人身自由,而涉嫌違反刑法302條之妨礙自由罪的案件(還會適用刑法134條加重)。
     
    三重分局在案發後馬上調查移送,至於個案作為是否構成刑事責任,就有待檢察官深入調查。
     
    然而,還有更深層的問題值得討論:是不是因為績效壓力,讓員警看到移工就想查?
     
    類似的違法盤查案件一再發生,更讓人民質疑,是不是執法文化出了問題?
     
    又或者說,這次的案件,是不是因為被踢爆才有被調查的機會?
     
    又有多少違法盤查的案件,因為人民不想追究最後成為黑數?而移工在台灣受到的系統性歧視,是不是也讓這些弱勢中的弱勢,更容易成為不當執法的被害者?
     
    問題的面向很多很廣,但從今天分局的處理方式到輿論的關注重點,可以看到台灣社會還是往一個更為強調法治的方向發展。
     
    在接下來的會期,我也會努力透過相關提案,努力監督警察職權行使的合法和合理性。

  • 中壢臨檢時間 在 黃世杰 Facebook 的最佳解答

    2021-07-23 22:57: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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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0723統整桃園市與衛福部資訊】
    資料來源:鄭文燦市長臉書/衛生福利部臉書

    今日公佈之桃園確診者足跡分布於桃園、蘆竹、龜山、中壢、平鎮、八德,詳細資訊請見圖卡。

    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今(23)日公布國內新增24例COVID-19確定病例,分別為23例本土及1例境外移入;另確診個案中新增2例死亡。今天桃園新增4例本土確診個案,因為前一個接觸者確診,連帶傳染給家人,也傳染給同事,居家隔離人數411人。

    昨天公布在同公司、同部門上班的案15610、案15596,昨天緊急擴大採檢2公司744位員工,檢驗結果2人確診。分別是案15621與案15623,2人因業務或同部門關係,接觸而確診,再匡15位親友隔離採檢。

    另外,新增的案15622以及15640都與15543有關係,這兩人發病前都曾接觸,在7/7至7/15,9天內連續住了5家旅館的案15543,針對2人活動範圍,共匡列17位親友。

    這一段時間,特殊交友圈群聚案,需要有很多的對策,其中一部分就是 #加強旅宿業的防疫稽查:
    首先,業者須通報違反防疫規定房客(疑似吸毒、開派對等),第二,若是旅館業者未盡通報義務,最高可罰15萬元罰鍰。第三,若民眾檢舉旅館內有相關違規群聚,最高可獲2萬2,500元獎金,最後,我們也會加強旅館臨檢。

    從上週開始,桃園動用214位員警,查緝138間汽車旅館,從公共衛生防疫來講,防疫期間還是避免不必要、過度親密的社交行為,尤其有一些社交行為還涉及違法,我們會嚴加取締。

    為了阻斷特殊交友圈群聚案,這10天內我們擴大匡列、採檢4個職場,共採檢1345人,匡列居家隔離131人、自主健康管理142人。其中桃園機關、中壢工廠、蘆竹車站採檢結果皆為陰性。而桃園某公司在這次的篩檢中,則驗出2位確診者(今日公告的15621與15623),目前已收治且再次擴大匡列。

    任何一個傳播鏈,都有可能在家庭、職場、交友圈這三個方面,形成二度傳播,我們必須從源頭,特殊交友圈裡來圍堵、截斷。所以這段時間除了精準疫調,把確診者足跡找出來外,擴大匡列、擴大採檢、加強稽查,都是我們會徹底執行的重要政策。

    病毒傳播很快,市府會給確診者最好的照顧,讓患者在最短時間內找回健康,一起合作、清楚交代足跡,相信就能迅速阻斷傳播鏈,若是拒絕調查,甚至故意隱瞞足跡不說,我們也會依法重罰6萬至30萬。由於特殊交友圈群聚案,部分個案是從網路交友軟體延伸,疫調人員與警察單位會持續追蹤,務必把每一個個案找出來。

    ✏今日新增之23例本土病例(其中11例為居家隔離期間或期滿檢驗陽性者),為19例男性、4例女性,年齡介於20多歲至50多歲,發病日介於今(2021)年7月10日至7月22日。個案分布以新北市13例為最多,其次為臺北市及桃園市各4例、宜蘭縣及高雄市各1例;其中18例為已知感染源,餘5例關聯不明,將持續進行疫情調查,以釐清感染源。

    ✏今日新增2例死亡個案中,案7734為80多歲女性,具慢性病史及其他確診者接觸史;5月26日因出現發燒、咳嗽及喉嚨痛症狀前往就醫採檢,同日返家後死亡,並於5月29日確診。案14617為60多歲男性,具慢性病史及其他確診者接觸史;個案於6月24日出現發燒、呼吸喘及全身無力症狀,同日就醫採檢並住院治療,6月26日確診,7月20日死亡。

    ✏近期確診個案解隔離情形,5月11日至7月21日累計公布 14,280位確診個案中,已有12,501人解除隔離,解隔離人數達確診人數87.5%。

    ✏今日新增1例境外移入(案15641),為克羅埃西亞籍未滿10歲男童,6月28日與家人自瑞士返臺探親,持有搭機前3日內檢驗陰性證明,入境後至防疫旅館居家檢疫,7月10日檢疫期滿前採檢結果為陰性,但因同行家人確診(案15370),故由衛生單位安排至其他住所進行居家隔離,7月22日居家隔離期滿前採檢,於今日確診(Ct值29);個案在臺期間並無症狀,已匡列接觸者2人,均列居家隔離。

    ✏截至目前國內累計15,535例確診,分別為1,254例境外移入,14,228例本土病例,36例敦睦艦隊、2例航空器感染、1例不明及14例調查中;另累計106例移除為空號。2020年起累計784例COVID-19死亡病例,其中776例本土,個案居住縣市分布為新北市391例、臺北市294例、基隆市27例、桃園市24例、彰化縣14例、新竹縣10例、臺中市4例、苗栗縣3例、宜蘭縣及花蓮縣各2例,臺東縣、雲林縣、南投縣、高雄市及屏東縣各1例;另8例為境外移入。

    #全民防疫
    #COVID19
    #防疫好隊友
    #防疫大作戰
    #立法委員黃世杰

  • 中壢臨檢時間 在 Facebook 的最佳貼文

    2021-07-23 18:54:04
    有 5,752 人按讚

    防破口!檢舉旅館內違規群聚
    通報屬實最高可獲2萬2500元獎金

    今天桃園新增4例本土確診個案,因為前一個接觸者確診,連帶傳染給家人,也傳染給同事,居家隔離人數411人。

    昨天公布在同公司、同部門上班的案15610、案15596,昨天緊急擴大採檢2公司744位員工,檢驗結果2人確診。分別是案15621與案15623,2人因業務或同部門關係,接觸而確診,再匡15位親友隔離採檢。

    另外,新增的案15622以及15640都與15543有關係,這兩人發病前都曾接觸,在7/7至7/15,9天內連續住了5家旅館的案15543,針對2人活動範圍,共匡列17位親友。

    這一段時間,特殊交友圈群聚案,需要有很多的對策,其中一部分就是加強旅宿業的防疫稽查:

    首先,業者須通報違反防疫規定房客(疑似吸毒、開派對等),第二,若是旅館業者未盡通報義務,最高可罰15萬元罰鍰。第三,若民眾檢舉旅館內有相關違規群聚,最高可獲2萬2,500元獎金,最後,我們也會加強旅館臨檢。

    從上週開始,桃園動用214位員警,查緝138間汽車旅館,從公共衛生防疫來講,防疫期間還是避免不必要、過度親密的社交行為,尤其有一些社交行為還涉及違法,我們會嚴加取締。

    為了阻斷特殊交友圈群聚案,這10天內我們擴大匡列、採檢4個職場,共採檢1345人,匡列居家隔離131人、自主健康管理142人。其中桃園機關、中壢工廠、蘆竹車站採檢結果皆為陰性。而桃園某公司在這次的篩檢中,則驗出2位確診者(今日公告的15621與15623),目前已收治且再次擴大匡列。

    我想,任何一個傳播鏈,都有可能在家庭、職場、交友圈這三個方面,形成二度傳播,我們必須從源頭,特殊交友圈裡來圍堵、截斷。所以這段時間除了精準疫調,把確診者足跡找出來外,擴大匡列、擴大採檢、加強稽查,都是我們會徹底執行的重要政策。

    病毒傳播很快,市府會給確診者最好的照顧,讓患者在最短時間內找回健康,一起合作、清楚交代足跡,相信就能迅速阻斷傳播鏈,若是拒絕調查,甚至故意隱瞞足跡不說,我們也會依法重罰6萬至30萬。由於特殊交友圈群聚案,部分個案是從網路交友軟體延伸,疫調人員與警察單位會持續追蹤,務必把每一個個案找出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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