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爆卦]中國古代警世名言是什麼?優點缺點精華區懶人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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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 中國古代警世名言產品中有4篇Facebook貼文,粉絲數超過11萬的網紅Joe's investment,也在其Facebook貼文中提到, Joe:「我個人覺得,民主黨企圖用美國,跪下!的概念去渲染這波抗爭,其實不太適當,那已經有中國當年文化大革命的階級鬥爭初期的氣氛,只是用種族替代,撤資並解散警察我更不認為那是正確的作法。」 美國政治保守派Gary Gindler博士評論,針對美國政壇近幾年來發生的大事做了分析並得出結論:共產主義並...

  • 中國古代警世名言 在 Joe's investment Facebook 的最佳貼文

    2020-06-13 22:36: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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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Joe:「我個人覺得,民主黨企圖用美國,跪下!的概念去渲染這波抗爭,其實不太適當,那已經有中國當年文化大革命的階級鬥爭初期的氣氛,只是用種族替代,撤資並解散警察我更不認為那是正確的作法。」

    美國政治保守派Gary Gindler博士評論,針對美國政壇近幾年來發生的大事做了分析並得出結論:共產主義並未消亡,它已改頭換面,在美國重生,自從在2016年美國總統大選獲勝後,Trump總統經歷了「通俄門」調查、「電話門」彈劾、中國武漢肺炎疫情大批判以及目前有計劃、有組織的在美國各地同時出現的打砸搶燒暴亂。他認為所有這一系列的事件一個接一個的發生,全都並非偶然,其背後都有共產主義的因素。

    Gindler說:「為什麼提前計劃好的、同時發生的騷亂和搶劫突然就出現了?那是因為中國武漢肺炎疫情帶來的歇斯底里大批判失敗了」,民主黨人目前已淪為共產主義代言人,所以調侃地稱他們為「民主黨同志」,民主黨將1918年的瘟疫、1929年的大蕭條和1968年的騷亂的效果同時帶回了美國,如果說1968年席捲美國和西方世界的騷亂是由蘇聯等外國勢力的涉入及國內流氓集團的支持才得以出現的話,今年的大騷亂幾乎完全是外國勢力深入滲透美國社會帶來的結果。

    而這次騷亂的幕後黑手就是共產主義在美總代表,民主黨和外部勢力與中共合力的結果,中國因為Trump總統的反共戰略而受到打擊,因此成為了此次暴亂最突出的『贊助者』之一,他們對Trump的攻擊已不是個人的行為,而是整個共產主義勢力對美國的攻擊,在共產主義者眼裡,失敗者只能被歷史所淘汰,因此,他們一定要成為贏家。所以,他們不僅要從經濟方面,更要從意識形態上著手來打擊美國。

    Gindler提到最近民主黨人熱衷的兩個口號,一個是「美國,跪下!」,另一個是「撤資並解散警察」。對於第一個口號,Gindler表示,美國從來沒有向任何勢力下跪過,以後也不會,「美國還是美國」。

    而對二個口號,Gindler則認為這是民主黨人送給Trump總統和共和黨人的一份「大禮」,因為很明確,這就是1917年蘇共領袖列寧的其中一個主張,要解散警察,讓工人暴力奪權。他認為民主黨提出該口號,會讓美國民眾明白他們的共產主義理念,從而不會在2020年的總統大選中投票給民主黨總統候選人,他引用了古代哲學家Pericles的一句名言「雖然你對政治不感興趣,但並不意味著政治對你不感興趣」,並以此類比說,這就好比「雖然你對全球共產主義陰謀不感興趣,但並不意味著共產主義者會放過你。」Gindler認為,人們應該仔細思考一下,這場騷亂背後的黑手到底是誰?

    Gindler談到,在全球左翼主義的活動中,目前有三股勢力在美國起作用,其中有:中共,主要通過滲透美國媒體起作用;索羅斯( George Soros),主要通過資助「黑人命貴」等極左翼團體起作用;以及民主黨,主要通過華盛頓精英政客和Antifa等組織起作用。「不過,最重要的是,這三股力量之間並不團結,不僅不團結,而且互相較勁,因此他們的失敗是註定的。」Gindler認為,這也就是為什麼當今美國雖然公然出現了共產主義者恐怖活動,但支撐這些活動的背後理念卻是前後矛盾的。

    「第五國際」是左派對Trump的回應,該組織將民主黨人對Trump、共和黨人和美國的仇恨「具體化了」,Antifa、黑人命貴、民主黨人、民主社會主義者、共產主義者,雖然這些共產勢力名目繁多,支離破碎,互相衝突,但是所有這些人都在反對Trump...他們目前正在對美國發動最後的決定性戰爭,這些共產主義勢力一邊打著「和平抗議」的旗號,一邊卻支持打砸搶燒的暴力活動。

    https://www.soundofhope.org/post/389362?lang=b5

  • 中國古代警世名言 在 知史 Facebook 的最讚貼文

    2020-05-21 14: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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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鄭和下西洋的迷霧:誰銷毀了龐大「特混艦隊」? | 知史百家

    歷史春秋網

    2005年7月,是鄭和七下西洋的首航600年紀念。西洋,是沿用當時的舊稱,指中南半島、南洋群島、孟加拉灣、印度洋、阿拉伯海、紅海以及非洲東岸的海域。這是一個非常值得紀念的日子。我們這個海洋大國,在歷史上也曾有過自己的輝煌,也曾是世界歷史上頭等的海洋強國。600年前,從1405年至1433年,鄭和先後統率威武龐大的船隊七下西洋,橫跨印度洋,遍訪亞非三十餘國。這一航海壯舉,想起來就令人感到鼓舞,感到自豪。

    可惜自鄭和以後,中國的海洋開拓精神消失了。鄭和這一壯舉,也被執政當局視為弊政,連有關檔案資料也被視為廢物,遭到銷毀。鄭和和他開拓的偉大事業,也被人遺忘一空。幸好在1905年,梁啟超先生發表了《祖國大航海家鄭和傳》,吸引了人們對鄭和航海壯舉的注意,揭開了鄭和研究的序幕。由梁啟超先生開創的「鄭和研究」距今正好一百年,這也是個值得紀念的日子。
      
    由於鄭和遠洋航行的檔案資料被銷毀一空,許多基本問題至今仍是一團迷霧,甚至是什麼人出於什麼動機銷毀了這批檔案,也說不清楚。正史中沒有記載,幾種明人筆記上提到是劉大夏銷毀了這批檔案,但似乎還是證據不足,「事出有因,查無實據」,還不能定案。
      
    顧起元的《客座贅語》卷一說,劉大夏「取而焚之,意所載必多恢詭譎怪」,燒毀的動機難以服人。陸樹聲《長水日抄》卻是另一種說法,說劉大夏「已先檢得,匿其籍」。只說是「匿」,未說是「毀」。再晚些時候,焦竑在《玉堂叢語》卷五中說:「劉先檢得之,匿他處。」也是只說是藏匿,沒有說是銷毀。後來有人詰問:「庫中案卷,安得失去?」劉大夏微笑說:「三保下西洋時,所費錢糧數十萬,軍民死者亦以萬計,縱得珍寶,於國何益?此大臣所當切諫。舊案雖在,亦當毀之,以拔其根,尚足追究有無邪?」如果這個記載是可信的,充其量只能說明劉大夏知道這批檔案的去處,還不能肯定是他銷毀的。也可以據此說他敵視、藐視這批檔案,有銷毀的動機,但也不能肯定是他銷毀的。而銷毀的動機與顧起元所說的這些檔案內容詭譎怪誕又完全不同。
      
    如果說鄭和遠航的檔案被銷毀,畢竟找到了一個嫌疑人劉大夏,但鄭和的那支龐大的「特混艦隊」的下落呢?是誰藏匿起來了,還是被誰銷毀了?是焚燒,鑿沉還是拆解?那麼多的龐然大物,藏匿或銷毀都比檔案資料更難掩人耳目。可是至今還沒有找到嫌疑人。
     
    由於檔案被銷毀一空,鄭和下「西洋」最大的船有多大也是一個謎。顧起元的《客座贅語》卷一中有《寶船廠》一條,內載:「今城之西北有寶船廠。永樂三年三月,命太監鄭和等行賞賜古里、滿剌諸國,通計官校、旗軍、勇士、士民、買辦、水手共二萬七千八百七十餘員名。寶船共六十三號,大船長四十四丈四尺,闊一十八丈;中船長三十七丈,闊一十五丈。」《明史·鄭和傳》中記載與此大致相同:「永樂三年六月,命和及其儕王景弘等通使西洋。將士卒二萬七千八百餘人,多齎金幣。造大舶,修四十四丈、廣十八丈者六十二。」成書最早的《瀛涯勝覽》也有同樣記載,而作者是隨船的翻譯,應該是可信的。但是折算成今天的公制,最大的船長約150米,寬約61米,排水量約在2萬噸以上,相當於一艘航空母艦。寶船的主桅杆高達72米,相當於24層樓房那麼高(按每層高3米計算)。這些數位實在令人難以置信,木材能否製造成這麼大的帆船?木質帆船能否承受洋面上的狂風巨浪?僅以風帆為動力能否推進這樣的龐然大物?這需要多大的風帆?9桅12帆需要多少人來操作?這樣大的船如何入港靠岸?據雍正《崇明縣誌》記載,永樂二十二年(1424年),鄭和遠航歸來,由於船大吃水深,竟進不了浩蕩的長江。有的學者則用他們的船舶專業知識結合歷史文獻肯定地說,9桅萬噸級木質帆船,不僅在明代,即使在當今高科技的時代都是建造不出來的。以當時中國的科技水準和綜合國力造不出來,要完成下西洋的各項任務也不需要這麼大的船舶,古今中外也沒有過那麼大的木帆船。另一部分學者則用船舶專業知識結合歷史文獻記載和水下考古資料肯定地說,考古出土船舶文物、大量的文獻資料以及木帆船建造工藝的調查研究可以證明,肯定可以造出44丈長、18丈寬的鄭和寶船,並預言水下考古還會進一步給以直接的確證。
      
    由於鄭和遠洋航行的檔案資料被銷毀一空,不僅寶船的大小成了一道待解的難題,甚至連鄭和最遠究竟到哪裡也說不清楚,於是又引發了一團又一團的迷霧,而這些迷霧又化合成了一個接一個的「世界第一」。比如:鄭和最早發現了南極大陸,鄭和比哥倫布早72年發現美洲大陸,鄭和是環遊世界的第一人,「唐人街」是鄭和七下西洋形成的,鄭和七下西洋之前還曾下過東洋。這些說法雖然足以令人興奮,引為自豪。但冷靜考察一下,究竟有多少可信的論據支撐這些說法?
      
    由於鄭和遠航的檔案被銷毀,鄭和留給我們最有價值的是他的極具遠見卓識的名言:「欲國家富強,不可置海洋於不顧。財富取之海,危險亦來自海上。……一旦他國之君奪得南洋,華夏危矣。我國船隊戰無不勝,可用之擴大經商,制服異域,使其不敢覬覦南洋也……」據說這是鄭和向明仁宗朱高熾說的一段話。這麼精闢的言論,對我們這個具有遼闊海疆和漫長海岸線的國家,是最寶貴的精神財富。就憑他說出了這句至理名言,他就是我國睜開眼睛看世界的第一人。比「師夷之長技以制夷」說得更富有進取精神,更具有積極意義。這句話只出現在法國學者費朗索瓦 · 德勃雷的《海外華人》一書中。此書由趙喜鵬譯,1982年新華出版社出版。這一段至理名言,不知為什麼在中國典籍中至今還沒有找到蹤影。由於此書發行範圍很小,不易找到,有的學者只能從鄭一鈞先生《論鄭和下西洋》一文中轉引,大多數文章乾脆不注出處。如果當年鄭和對海洋力量確有如此深刻的認識,並且還說得那麼透徹那麼明確,此後歷朝歷代治國平天下的帝王將相們都應該受到批評。我們的國家落後挨打,不就是自鄭和以後不重視海上力量,「置海洋於不顧」嗎?
      
    當然,破解這些謎的希望還是有的。雖然鄭和下西洋的檔案被銷毀了,但隨鄭和出航的幕僚、譯員留下了許多重要的親歷記錄,如《星槎勝覽》、《瀛涯勝覽》、《西洋番國志》等書,還有當時一些文人的筆記和近年出土的水下考古資料。現存資料使我們有充分理由相信,橫渡印度洋實現洲際航海的鄭和,率領的船隊規模之大,造船技術之精巧,航海經驗之豐富,航程之遠,結交國家之多,在世界航海史上都是空前的,遠非幾十年後稱霸海上的葡萄牙以及其他歐洲國家所能相比。
      
    可惜自鄭和以後,中國的造船技術和航海事業,不但沒有發展,反而停滯甚至倒退了。
      
    明清兩代政府為了對付東南海疆的敵人,採取了消極的禁海政策。以封鎖敵人為目的的「遷界」、「禁海」,實行的結果卻是封鎖了自己。這種消極防禦戰略延續了幾百年。這幾百年,正是歐洲各國獎勵航海的時代。歐洲資產階級掀起了以掠奪殖民財富為目的的航海探險高潮,各國競相擴展海外貿易,爭奪海上霸權,尋找新航線,形成一股持久不衰的航海熱。而這一時期的中國,明清兩代政府,扼殺了曾在世界上遙遙領先的造船和航海事業。造船和航海事業衰落,海軍建設無從談起,萬里海疆實際上是有海無防。執政者長期不重視海洋,缺乏海洋意識,沒有認識到海上力量關乎國家富強。兩次鴉片戰爭接連慘敗,才驚醒了清朝統治者,感到海防落後的危險性,部分督撫大員在自己權力範圍內,辦洋務以求自強。從「天朝無所不有」到「師夷之長技」,這個認識過程用了一百多年的時間。而這個認識主要是從戰敗中得出來的,對戰敗的認識又主要歸結為武器不如人,因而「自強運動」又是從購買洋槍洋炮開始的。明末清初從外國引進了紅衣炮,兩百年後仍然要從外國引進新一代的槍炮。像我們這樣一個大國,要靠購買那些居心叵測的侵略者的武器來鞏固國防,那國防還能鞏固得了嗎?

    一個擁有近二萬公里海岸線的國家,竟然沒有一支由中央統領的遠洋艦隊。一個曾經擁有海上優勢的國家,曾幾何時竟然淪落成只有幾支互不統屬的類似近代海岸員警的外洋水師,甚至是不合格的海岸員警。對付海盜,對付走私分子都難以勝任,如何守衛祖國的海疆?(原載《歷史學家茶座》第2輯,王兆成主編,山東人民出版社)

    (本文由「歷史春秋網」授權「知史」轉載繁體字版,特此鳴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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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歷史春秋網(www.lishichunqiu.com)成立於2010年6月,是一個以歷史為核心的文化資訊門戶網站,提供中國古代歷史、政治軍事、經濟文化、中醫養生、書畫藝術、古董收藏、宗教哲學等內容。致力於傳承國學經典,弘揚中華優秀傳統文化。

  • 中國古代警世名言 在 邱顯智 Facebook 的最佳解答

    2019-04-20 17:30: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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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看到韓國瑜批評國軍,因為沒有軍法、是「太監穿西裝」,深感韓國瑜的無知,也令人憤怒!
     
    首先,台灣有陸海空軍刑法、軍事審判法,並非沒有軍法。2013年洪案爆發後的修法,是將軍事審判制度限縮範圍,改為戰時才適用,平時(非戰時),由司法管轄,但實體法上的陸海空軍刑法依然適用。所以韓的說法完全錯誤。
     
    其次,韓市長的說法,也可以明顯看到,他對過去幾十年來,許多人辛苦推動的軍法改革,完全無知。
     
    軍法審判造成的傷痕,可謂血跡斑斑,除了過去白色恐怖、戒嚴時期的軍法案件,解嚴後,也導致諸如江國慶案錯殺的遺憾。
     
    在2013年修法前,我國軍法審判制度乃是以行政體系(國防部)來斷人生死,如果我們進一步觀察軍事審判制度,我們可以知道,這種誤判誤殺會發生,絕對不是個案,而是這套制度就是導致誤判的最關鍵因素。
     
    從法國大革命以來,法官獨立、檢審分立就是訴訟法上的基本原則,職掌檢察系統的法務部也自然必須與法院系統分開,讓檢察官與法官分立並互相制衡。這種制度比起過去包公問案式的訴訟制度,對被告的保障要好的多,自然也可以減少在法官一人專斷下所發生的誤判、誤殺。
     
    然而,我們的軍事審判制度卻非常復古地保留了中國古代及歐洲中世紀的審判模式,有軍事檢察官、軍事審判官,但是他們隸屬同一個上司:國防部軍法司。
     
    這樣的結果導致在行政體系(國防部)下,竟然可以擁有軍事審判官,這是法官嗎?假設國防部長下令要被告死,在軍令如山、上命下從的軍事體系下,身為一個校級或尉級軍官的軍事審判官,也不敢令其生。法官獨立性在此制度下蕩然無存,怎麼可能不發生誤判呢?
     
    行政體系,不應有拘束人身自由的權力。
     
    現今民主憲政國家,我們實在找不出有那一個像這樣的制度,即便在我國《憲法》下,這種制度也絕無可能有存在的空間。只要我們看看《憲法》第8條的規定,拘束人身自由之處分都只能保留給法院裁決(法官保留原則)。因此,大法官於1980年做出釋字第166號解釋,表明警察官署並無拘束人身自由的裁決權,應由法院為之;1990年,釋字第251號解釋再度重申本旨,因此也使得《社會秩序維護法》修正,根據目前社維法之規定,就算拘留一天也必須送法官裁決。
     
    大法官釋字第392號解釋也表明,《刑事訴訟法》規定檢察官擁有羈押權違憲,只有法官有權決定是否羈押被告,檢警應於24小時內將因犯罪嫌疑被逮捕拘禁之人民移送法院提審。
     
    因此,行政體系下,不管是警察、檢察官,依據憲法及大法官解釋之意旨,均沒有拘束人身自由的權力,荒謬的是,同樣是屬於行政體系的國防部,居然可以擁有判人生死、剝奪生命、自由的權力?如果國防部軍法司的法官可以判人生死,那麼與普通法院法官通過一樣的考試、一樣的訓練所的法務部檢察官們,為甚麼連擁有一天的羈押權都不行?
     
    不管是依據我國憲法或大法官相關解釋,行政體系剝奪人民自由已沒有合憲的空間,遑論生命!也因此大法官釋字第436號解釋,明白要求軍事審判制度必須審檢分立、法官獨立,絕非審檢一家親,通通置於國防部掌管之下。
     
    德法經驗:軍刑法案件由普通法院審理。
     
    在參考外國法制上,德國並無軍事審判制度,所有犯軍刑法案件均由普通法院的軍事法庭審理。而在法國,對阿兵哥的人權保障自拿破崙以來就非常周到,全法國只有一個軍事法庭,負責審理法國軍人在外國之犯罪,其餘均由普通法院審理。
     
    歐洲人權法院對軍中人權的保障更為周到,在1995年的The UK v.Findlay這個案子裡更明白指出,英國國防部對Findlay這個阿兵哥所為懲罰處分違反《歐洲人權公約》第6條之規定,即受處分人最低限度受公平聽審的權利。
     
    該案中Findlay受處分之聽證程序所組成人員,均由Findlay的長官所指派,「從一個理性的人的角度來看,這樣的聽證構造並沒有獨立於部隊指揮」,也因此導致英國通過軍隊訓練法修正案 (the Armed Forces Discipline Act 2000),將懲罰處分之程序獨立於部隊之外,對於禁閉處分,部隊須於48小時內將受處分人送交法院裁決。因此,軍方連禁閉處分都必須受法院審查。
     
    「你首先是個公民 其次才是士兵。」
     
    由上述德國、法國軍事審判制度及歐洲人權法院案例可知,我國法治國的無漏洞法律保障在軍事審判這裡,著實的破了一個大洞,這也是導致江國慶案的決定性因素。
     
    士兵只是穿著制服的公民,不表示軍方可以任意槍斃他的生命、拘束他的人身自由或其他自由權。在此,不禁讓人想起拿破崙於200年前的名言:「在法國只有一種正義,你首先是一個公民,其次才是一個士兵。」
     
    世界最偉大的將領之一、橫掃歐洲的拿破崙了解,只有徹底的關心士兵人權的人,才是真正的英雄;只有貫徹軍中人權的國家,才值得士兵犧牲生命,為其奮戰。
     
    這正是2013年修法的理由!有強大的國防,才有安全的台灣,但強大的國防,絕對是建立在,徹底保障每一個軍人弟兄的人權之上,這點,韓市長真的錯得離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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