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爆卦]中國人壽手術理賠是什麼?優點缺點精華區懶人包

雖然這篇中國人壽手術理賠鄉民發文沒有被收入到精華區:在中國人壽手術理賠這個話題中,我們另外找到其它相關的精選爆讚文章

在 中國人壽手術理賠產品中有4篇Facebook貼文,粉絲數超過7,478的網紅李雪雯的健康財富百寶箱,也在其Facebook貼文中提到, 「在保單條款中『並沒有要求』一定要正本醫療收據的,目前有台灣人壽、全球人壽、元大人壽以及遠雄人壽。另外,部分保險公司條款已經明列要求正本收據,雖然在理賠實務上仍通融實支實付接受副本收據的狀況,但若將來保險公司堅持保戶檢附正本,民眾無法以條款主張權益。 10家壽險都有將「門診手術」包含在保障範圍...

  • 中國人壽手術理賠 在 李雪雯的健康財富百寶箱 Facebook 的精選貼文

    2018-11-10 11:27: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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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保單條款中『並沒有要求』一定要正本醫療收據的,目前有台灣人壽、全球人壽、元大人壽以及遠雄人壽。另外,部分保險公司條款已經明列要求正本收據,雖然在理賠實務上仍通融實支實付接受副本收據的狀況,但若將來保險公司堅持保戶檢附正本,民眾無法以條款主張權益。

    10家壽險都有將「門診手術」包含在保障範圍中,然而理賠上限額度的差異相當大。國泰人壽、新光人壽、中國人壽、南山人壽、三商美邦人壽的門診手術額度上限落在1萬至1.5萬之間,部分公司還有一年理賠六次的上限;富邦人壽、台灣人壽、全球人壽、元大人壽、遠雄人壽的門診手術上限落在12萬至20萬之間。」

  • 中國人壽手術理賠 在 李雪雯的健康財富百寶箱 Facebook 的最讚貼文

    2016-01-29 17:31: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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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法院判決書節錄:
    關於『經醫師診斷有住院之必要性』,實際治療之醫師認定『有住院必要』固應尊重,但仍須符合醫理,不得違背經驗法則或論理法則,以符合保險為最大善意及最大誠信契約之契約本旨。故容許保險人將顯然非以治療為目的之住院予以排除,或舉證證明診治醫師之住院處置不符一般醫療常規,而認該住院不具必要性者。」

    🔘 住院有必要醫師說的算? 法官這樣說(節錄)

    在保險契約中所謂的「住院」,據《醫療險示範條款》是指「被保險人經醫師診斷其疾病或傷害必須入住醫院,且正式辦理住院手續並確實在醫院接受診療者」,也就是說,只要保戶住院有「經醫師診斷」、「必須住院」、「辦理住院手續」、「確實接受診療」等4項要件,就符合住院的定義。

    而爭議就在於,對於住院到底是否必要,是該相信病患主治醫師的專業判斷,還是保險公司有權利質疑,並請第三方鑑定其必要性。

    林婦因脊椎、腰椎受傷,住院手術治療233日,事後以投保的醫療險每日3,000元住院保險金,向保險公司請求近70萬元理賠,但保險公司僅願意賠其中22日,林婦提告,近日台南高分院法官認為,只要保戶住院符合4項要件,就應該尊重醫師判斷,但為避免道德危險,若是有明顯違反醫療常規,保險公司仍可舉證證明拒賠,因此,依其他2家醫院的鑑定意見,林婦住院的233日中,有必要的僅92日,判保險公司須賠27萬元,全案定讞。
    --
    ❇ 全文:http://goo.gl/hSyTt7
    ❇ 判決字號:http://goo.gl/6JftzN(臺灣高等法院臺南分院104年度保險上易字第3號民事判決)⇤ 中國人壽

    ✰ 判決書節錄:

    關於「經醫師診斷有住院之必要性」,實際治療之醫師認定「有住院必要」固應尊重,但仍須符合醫理,不得違背經驗法則或論理法則,以符合保險為最大善意及最大誠信契約之契約本旨。故容許保險人將顯然非以治療為目的之住院予以排除,或舉證證明診治醫師之住院處置不符一般醫療常規,而認該住院不具必要性者。

    林◯◯以自己為要保人、被保險人與中國壽險公司簽訂系爭保險附約之保險,約定保險事故係被保險人因同一傷害或疾病及其因此產生之其他併發症必須住院治療,林◯◯可向中國壽險公司請求保險金額每日3,000元;林◯◯於保險有效期間,因意外而腰椎脊椎受傷,經新樓醫院於100年9月27日行腰椎手術後神經疼痛等疾病,於附表所示之時間及醫院住院治療共233日,中國壽險公司僅理賠其中22日,其餘211日之住院保險金拒付等情,固據被上訴人提出上開保險單、系爭保險附約、診斷證明書、病歷摘要、理賠審核給付通知書等在卷足稽。然查,·····(中略)·····,

    中國壽險公司抗辯:林◯◯於101年1月間至9月間之病狀已痊癒,無須住院云云,尚屬遽斷,無可憑採。

    林◯◯是否於附表編號1至11所示住院期間有住院治療之必要性,須審視實際治療醫師之判斷是否符合醫理,不得違背經驗法則或論理法則。準此,本院依上開醫院診斷證明書、住院病歷摘要、護理紀錄單等資料,以了解林◯◯傷病情形、實際診療經過及復原狀況,並參以上開醫院回函、成大醫院及高雄榮民醫院之鑑定結果,作綜合判斷認定如下:

    ·····(中略)·····

    綜上,本院認定林◯◯於附表編號1、3、8所示期間之其中58日、編號2之21日、編號7之13日,共計92日(58+21+13=92)有住院治療之必要。

  • 中國人壽手術理賠 在 Coco享天下 Facebook 的最佳解答

    2015-09-03 13:46: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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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壽二張防癌險獲優質保單獎~
    從25家保險公司88張防癌險中,選出7張優質防癌險,中國人壽就有2張,可見中壽對保戶在癌症防護上的用心,而我覺的獲獎是肯定,但獲獎的原因是我們最想和大家分享的。
    在台灣,癌症連續33年名列十大死因之首,去年死亡人數16萬2千人中,就有4萬6千人死於癌症。
    →等於每3.5就有1個人因癌症死亡。
    →平均5分26秒就有1個人罹患癌症。
    →平均11分24秒就有1個人因癌症而離世。
    →癌症患者的醫療費用是一般患者的5.7倍。
    →平均一個癌症未期病患,一個月的費用為27萬 元。
    這些數據都只是在提醒我們,我們真實面對的數字,而保險教授最愛買的保險,第一名,也是防癌險。
    常有客戶問該買防癌險嗎?如果該,那怎麼選一張好的防癌險?
    第一個問題,我想沒有人會覺的不需要。
    第二個問題,就應該從需要的程度及要面對的過程來判斷。
    想想當面對癌症時,會歷經那些階段,就會清楚該如何選一張好的防癌險。
    例:一個人的身體自己最清楚,當覺的不對勁時,第一件事,一定是去看門診,問醫師:我怎麼了?檢查過後,報告說:你罹患了癌症,而且是男性或女性的特定癌症,罹患後,當然是積極的想要儘快治療復原,因而辦了住院,開始進行一連串的療程,包含了『門診手術→住院手術→化療→放射線→義肢→義齒→骨髓移植→乳房重建』等,出院後,身體尚虛弱,必須在家療養一段時間,進而康復,若反之,則再回醫院治療,最壞的情況是身故離開。
    上述的這個例子,是否是一個人罹患癌症時,可能經過的14個過程,如果是,那你的防癌險就該給付這14個費用,中壽之所以能得到全面防護的優質獎,正是因為給付的全面性。
    親愛的好朋友,有空一定要檢視一下你的保單,或是請一位你信任專業的業務員協助你檢視~
    →你的保單裡有防險保障嗎?
    →你的防癌險住院包含了『始日與終日』嗎?
    →你的防癌險裡有包含『癌症併發症』的理賠嗎?
    →你的防癌險,本身有罹患癌症後的保費豁免機制嗎?
    →你的防癌險手術『限制了你一年能接受的手術次數』嗎?
    →你的防癌險裡給付的項目裡,有上述14個必要過程的幾項?
    →你的防癌險治療中的『化學治療及放射線治療』有限定你必須是住院或是門診擇一嗎?
    →你的防癌險是否限制了『癌症三、四期後,不想再積極治癒,而尋求紓解性治療(安寧)』嗎?
    保險規劃的目的,並不能預防疾病的發生,但能讓發生時,家人的生活不致改變,家庭經濟不致崩解~
    祝福每一個好朋友、快樂又健康~

    PS。內容取自“景杰處經理”分享資訊。感恩分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