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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 中和分局良民證產品中有3篇Facebook貼文,粉絲數超過3萬的網紅我的紫袍夢-3年9月的檢察官日誌,也在其Facebook貼文中提到, 【「中和踹頭」事件一年回顧】 舊文重貼: 〈中和警「踹頭」事件:警方的私刑,法治國的死刑?〉 https://bit.ly/2RyyECV 去年「4月7日晚間,一名16歲少年駕車載三名友人出遊,遇新北市政府警察局中和分局國光派出所員警執行一般路檢,駕駛少年疑似因無照駕駛而心虛,未聽從員警指揮停車...
中和分局良民證 在 我的紫袍夢-3年9月的檢察官日誌 Facebook 的最讚貼文
【「中和踹頭」事件一年回顧】
舊文重貼:
〈中和警「踹頭」事件:警方的私刑,法治國的死刑?〉
https://bit.ly/2RyyECV
去年「4月7日晚間,一名16歲少年駕車載三名友人出遊,遇新北市政府警察局中和分局國光派出所員警執行一般路檢,駕駛少年疑似因無照駕駛而心虛,未聽從員警指揮停車而閃過路檢點,並有越過雙黃線逆向行駛與闖紅燈之交通違規行為。
該派出所員警進行攔截圍捕沿路尾隨,於兩分鐘後攔下少年,依照警方的說詞,少年四人拒絕下車,因此警方將四人強行拖下車。然而,警方後續動作與吵鬧聲引起該處居民議論,有居民看到警方抓起少年丟在地上用腳狠踹,出聲阻止,卻遭警方回罵;亦有居民認為執法過當,將過程全程錄影並向媒體投訴,進而引發立法委員向警政署了解事件的過程。」
一年之後呢?
也恰好是今年的4月,發生了中壢分局「很蠢」之亂:
一名音樂老師「表示日前她到中壢準備上課排練,路上邊走邊吃早餐,突然被警員攔下要她出示證件接受盤查,音樂老師不服問為什麼要盤查,警員只表示「之前沒看過妳」、「因為妳一直看我,憑我的經驗……」要求A出示證件。
A不滿自己無端遭警員攔下,與警員發生爭執,持續質疑警員憑什麼懷疑自己,而警員始終沒有說出盤查的依據與事由,只是反覆強調自己是警察所以有權要求提出證件,最後A出口「你真的很蠢」,於是被按壓在地、上銬逮捕。」
詳情與法律分析請見鳴人堂作者專欄最新文章:
〈中壢分局「很蠢」之爭:談警察盤查發動要件與妨害公務罪〉
https://bit.ly/3gMiqDg
這故事告訴我們:#台灣人有多健忘
只要體制文化不改、法治觀念不進步、事件背後因素不好好反省,那麼我們就只能反覆重蹈覆轍,歷史不斷重演。
▍追伸:
《#扭曲的正義:檢察官面對的殘酷真相,走向崩潰的檢警與媒體》
https://linkingunitas.com/B184634
•第二部 崩潰中的警察體系
高層為鞏固民意、做形象、做政績,設立諸多額外要達到的績效標準,壓迫著基層員警,使得多數人疲於奔命,部分人則為了交出漂亮的數字、達標、要功獎而選擇性辦案,甚至無中生有「製造」假案件、向檢察官騙取拘票與搜索票。
犧牲合法程序與警察尊嚴,換取治安「良好」的統計數字和一支支嘉獎、超標的達成率,這一切,值得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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圖片來源:
鳴人堂
聯經出版
中和分局良民證 在 我的紫袍夢-3年9月的檢察官日誌 Facebook 的最佳解答
來訊照刊:#大寶分局開始實行文字獄了!
大寶分局高層通傳指令:「勿再有類似情形引起記者新聞性討論」(?)
好窩~不用記者來討論,我們特別發一篇文幫你們好好討論!
〔21世紀法治國警職人員的工作,何時包含專門蒐報反對意見、整肅異議份子的「東西廠廠公、廠衛」了?〕
(—引自〈解決提出問題的人?警界「醬缸式團結」下的意見整肅〉:https://bit.ly/2ZGF4Vo )
就在這篇文章刊出後沒多久,我們馬上收到警職人員(已經查證真實身分為現任員警)檢附照片等證據投訴大寶分局高層荒謬的言論整肅行動。
事件背景介紹:當初大寶分局把警察的工作當成廣告行銷,要求所屬各單位成立臉書專頁進行各種「大外宣」,還要要求按讚數。但是派出所並沒有提供「廣告資源」、基層警員本身不是廣告專業,所以只好「自己找新聞稿發、自己辦帳號」,還有非常多員警表示:大家只能創很多帳號洗版、像老鼠會一樣拉親朋好友來按讚。
有些派出所名稱的帳號不是公家機關成立的帳號,而是在這樣的被逼無奈下產生的。
請問這是警察的工作嗎?台灣警界還真的是全球警界奇蹟!
在今年大寶分局國光所 #踹頭案 (又稱 #中和FIFA案)後,大寶分局內部非常多自己人、調職至其他單位的警官與警員看不下去,甚至也有前往 「中和警好讚(註釋:大寶警好爛)」粉專留言批評的。
據稱,如今大寶分局高層不但封鎖批評警員的留言,主管還在群組裡發出警告,這是什麼意思呢?
大寶分局高層表示:「勿再有類似情形引起記者新聞性討論」。
沒問題,知道你們常常跟記者飲宴,「警媒關係良好」,我們特別發一篇貼文好好幫你們好好討論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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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為民主國家的官員,看到人民與基層同事提出反對意見,而且還附有大量活生生、血淋淋的慘痛真實案例,這時候,他們應該做的是感謝人民與基層針砭時弊,虛心地反躬自省,並進行具體的務實改革作為。」
「警察身為執法人員,本不應盲目服從、人云亦云,而是以守護憲法與法律價值、人權保障作為工作核心。所謂的「警察團結」,唯一的意義,就是團隊合作把案件辦好,而不是要求所有的執法人員一起加入掩蓋或維護積非成是、臭氣熏天的醬缸文化的行列。」
—〈解決提出問題的人?警界「醬缸式團結」下的意見整肅〉全文看這裡➡️ https://bit.ly/2ZGF4Vo
中和分局良民證 在 我的紫袍夢-3年9月的檢察官日誌 Facebook 的最佳解答
【中和分局國光派出所 #踹頭案 神奇獎懲 】#兩段獎懲法
這是立委助理分享來的質詢影片:https://bit.ly/2Vo5dUZ
我們覺得有意義的質詢以及官員擺爛回答,應該分享。
請大家看一下邱委員摘選的錄影片段以及質詢內容,再看看內政部長和警政署副署長的瞎話與官話。
內政部長和警政署副署長根本就是鬼扯一通,什麼叫分兩段:有追上要嘉獎、後面違法另一回事?
難道不知道,#一個盤查程序從攔停到身分查證程序都是一體的 嗎?拜託,去翻一下《執行路檢攔檢身分查證作業程序》好嗎?整個都規定在同一個SOP裡,還可以分段處罰、表揚喔?
後面大錯特錯了,前面追上有什麼用?
舉例來講,檢警辦一件案件,前面偵查計畫做得辛苦很好,但急功心切跑去突然刑求人、導致證據取得違法被排除了,也可以先送去監察院彈劾後再由機關內部嘉獎是不是啦?
照你們這邏輯,偵訊庭30分鐘也可以分成2段,前段15分鐘刑求,後段15分鐘好好訊問,這樣也不算刑求、也合法了是不是啦?分段?分你XX啦!
你們可以矇過立法委員,但 #矇得過你們的良心嗎?
再說,這個版上那麼多的讀者都是警職人員,大家自己評評理,每天路檢一大堆、狀況一大堆,抓到闖紅燈、超速、逆向等交通違規的,全部都有局長來頒獎喔?
根本就是搶在質詢前褒揚嘛!
騙人不懂喔!
這不是獎懲不公,還有什麼才是獎懲不公?
警政體系最大的弊端,就是 #瞎搞績效、#獎懲不公、#不學無術的混帳高官太多 啦!
你們要騙立法委員可以啦!但你們不知道人家問政會把影片上傳網路, #讓全民恥笑你們 喔?
【預算不足是問題,高官無能更是問題!】
還有,只會喊寬列預算,請問高官無能、預算濫用的情況,錢沒花在刀口的問題,帳怎麼算?
新北警有錢和記者飲宴、搞警媒關係、做秀……這些錢省下來,還會沒錢嗎?
先別管員額不足了,防彈衣到了嗎?
騙立法委員不懂是不是!
【踹頭案法理分析】
美中不足的是,或許是因為時間的關係,所以質詢到後面有點趕,不是很完整,也沒有空對於違法情節詳細而逐一分析。
📣關於路檢的程序以及這件案件步步錯的分析,請見:
〈中和警「踹頭」事件:警方的私刑,法治國的死刑?〉全文看這裡➡️ https://bit.ly/2RyyECV
❗️【新北市政府警察局中和分局國光派出所違法執法完整影片公開】:https://bit.ly/34sG0Nx
❗️大違法的執法:https://bit.ly/2RrDSQ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