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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1-04-17 2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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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秦始皇陵為什麼40來年不敢挖?

    歷史春秋網

    作者:銳峰作品團隊
        
    中國考古學家們1974年春季就已經發現了秦始皇陵,而且秦始皇的埋身之處也已經找到,但是幾乎整整40年過去了,國家卻從來沒有要開棺的意思,一直以陵墓中探測到水銀含量嚴重超標來唐塞民眾……按理說,幾千年前的墓葬處理技術在現今如此發達的科技面前應該只是小兒科,難道是有人在發掘過程中發現了有關秦始皇的驚天內幕?或者上面有人在刻意隱藏我們不為人知的真相?
      
    毫無疑問,如果不是1974年被發現,這座考古遺址上的成千件陶俑將依舊沉睡於地下。秦始皇,這個第一個統一中國的皇帝,歿於公元前210年,葬於陵墓的中心,在他陵墓的周圍環繞著那些著名的陶俑。
      
    結構復雜的秦始皇陵是仿照其生前的都城——咸陽的格局而設計建造的。那些略小於人形的陶俑形態各異,連同他們的戰馬、戰車和武器,成為現實主義的完美傑作,同時也保留了極高的歷史價值。
     
    謎團一:幽幽地宮深幾許?
      
    據最新考古勘探資料表明:秦陵地宮東西實際長260米,南北實際長160米,總面積41,600平方米。秦陵地宮是秦漢時期規模最大的地宮,其規模相當於5個國際足球場。
      
    通過考古鑽探進一步證實,幽深而宏大的地宮為豎穴式。司馬遷說「穿三泉」,《漢舊儀》則言「已深已極」。說明深度挖至不能再挖的地步,至深至極的地宮究竟有多深呢?
      
    盡管這一推斷懸殊太大,但卻首開了利用現代科技手段探索秦始皇陵奧秘的先河。國內文物考古、地質學界專家學者對秦陵地宮深度也作了多方面的研究探索。
      
    根據最新鑽探資料,秦陵地宮並沒有人們想像的那麼深。實際深度應與芷陽一號秦公陵園墓室深度接近。
      
    這樣推算下來,地宮坑口至底部實際深度約為26米,至秦代地表最深約為37米。這個數據應當說不會有大的失誤,這是依據目前勘探結果推算的。但是否如此尚有賴於考古勘探進一步驗證。
      
    謎團二:地宮設有幾道門?
      
    秦陵地宮門道數量問題,其實《史記》中似乎早有答案。只是未引起學者們的重視罷了。《史記》清楚的記載:「大事畢,已藏,閉中羨,下外羨門,盡閉工匠藏,無復出者。」棺槨及隨葬品全部安置放在中門以內。
      
    工匠正在中門以內忙活,突然間「閉中羨門,下外羨門。」工匠「無復出者」,也成了陪葬品。
      
    這裡涉及既有中羨門,又有外羨門,其中內羨門不言自明。地宮三道門似乎無可辨駁。
      
    值得注意的是司馬遷中羨門用了個「閉」字,外羨門則有了個「下」字,說明中羨門是可以開合的活動門,外羨門則是由上向下放置的。
      
    中羨門可能是橫向鑲嵌在兩壁的夾槽中,是一道無法開啟的大石門。內羨門可能與中羨門相似。三道羨門很可能在一條直線上。
    謎團五:地宮珍寶知多少?
      
    「奇器珍怪徙藏滿之」一語出自司馬遷筆下。早於司馬遷的大學者劉向也曾發出過這樣的深切感嘆:「自古至今,葬未有如始皇者也。」那麼,這座神奇的地宮珍藏了哪些迷人的珍寶呢?都有種有料有趣文章加微信 AMAMCHENG1976
      
    《史記》明文記載的有「金雁」、「珠玉」、「翡翠」等。其它還有什麼稀世之寶誰也不清楚。不過80 年代末考古工作者在地宮西側發掘出土了一組大型彩繪銅車馬。車馬造型之準確,裝飾之精美舉世罕見。
      
    之前,考古工作者還發掘出土了一組木車馬,除車馬、御官俑為木質外,其餘車馬飾件均為金、銀、銅鑄造而成。地宮外側居然珍藏了如此之精美的隨葬品,那麼,地宮內隨葬品之豐富、藏品之精緻是可想而知的。
      
    謎團六:秦陵地宮有無飛雁之謎
      
    據《三輔故事》記載,楚霸王項羽入關後,曾以三十萬人盜掘秦陵。在他們挖掘過程中,突然有一隻金雁從墓中飛出,一直朝南飛去。斗轉星移過了幾百年,有一位三國太守張善還見到了這只金雁。
      
    瀏覽史書,我們發現司馬遷和班固都留下「黃金為鳧雁」之說。至於說金雁製作精巧,而且還能飛,這也是有可能的。因為在春秋時期,魯班已經能製造出木雁,能飛到天空,一直飛到宋國城牆上。
      
    不過一個金屬物體在空中飛翔要像風箏和輕氣球那樣簡單易行,如果沒有機械動力單靠自然界風力,不要說空中飛行,恐怕連起飛都成問題。
      
    再進一步分析,假設秦代有能力製作會飛的金雁,那麼金雁埋入地宮之後將會不停地自動飛翔,一直在地宮內飛行了近一千個日日夜夜。如果這個奇聞不是傳說,那麼金雁的控制與指揮系統恐怕連今天的電腦也望塵莫及了。
      
    謎團七:秦始皇使用銅棺還是木槨?
      
    秦始皇使用什麼樣的棺槨?《史記》、《漢書》均未明確記載。司馬遷只留下一句「下銅而致槨」的含糊記錄。於是有學者據此得出秦始皇使用的是銅棺。
      
    但從文獻記載而言,秦始皇未必使用的是銅棺。《史記》、《漢書》明文記載:「冶銅錮其內,漆涂其外。」「披以珠玉,飾以翡翠」,「棺槨之麗,不可勝原。」這裡「漆涂其外」、「飾以翡翠」的棺槨恐怕只能是木質的了。
      
    如果是銅棺或石棺肯定用不著土漆涂其外,而只有木棺才可能使用土漆。
      
    從先秦及西漢的棺槨制度考察,使用「黃腸題湊」的大型木槨是當時天子的特權。自命功勞大過三皇五帝的秦始皇不可能放棄「黃腸題湊」的木槨而改用其它棺槨。
    謎團八:地宮有沒有空間?
      
    目前考古勘探表明,秦陵地宮為豎穴式。墓內可能有「黃腸題湊」的大型木槨。如果是豎穴木槨墓,墓道及木槨上部都以夯土密封。這樣一來,墓室內外嚴嚴實實,不會再有空間。
      
    然而,陵墓主持者之一李斯則說:「鑿之不入,燒之不燃,叩之空空,如下無狀。」李斯這段話如果記載無誤,那地宮明顯有個外殼。
      
    按理這段話不會有假。因為李斯曾以左丞相身份親自主持過陵墓工程,對地宮的構造瞭如指掌。加之這段話是當面向聖上匯報的,應該說不會有摻假嫌疑。
      
    如果按李斯所言可以推斷秦陵當是一座密封的、真空的大地堡式地宮。不然,怎麼會「叩之空空」?又怎麼會「燒之不燃」?
      
    按文獻記載推理地宮是空的,且有較大的空間,但由於考古勘探尚未深入到地宮的主要部位,所以地宮內部究竟是虛是實目前還是個謎。
      
    謎團九:秦始皇遺體完好嗎?
      
    20世紀70年代中期長沙馬王堆漢墓「女屍」的發現震驚中外。其屍骨保存之完好舉世罕見。由此,有人推測秦始皇的遺體也會完好地保存下來。雖然客觀上具備保護遺體條件,但秦始皇遺體是否完好地保存下來呢?
      
    如果單從遺體保護技術而言,相距秦代不足百年的西漢女屍能很好地保護下來,秦代也應具備保護遺體的防腐技術。
      問題是秦始皇死在出巡途中,而且更糟的是正值酷暑時節,「屍體」未運多遠,便發出了熏人的腥味,經過50餘天的長途顛簸,屍骨才運回咸陽發喪。
      根據當代遺體保護經驗,一般遺體保護須在死者死後即刻著手處理。如若稍有延誤,屍體本身已開始變化,恐怕再先進的技術也無能為力。秦始皇遺體途中就開始腐敗,屍體運回咸陽等不到處理恐怕早已面目全非了。據此推測秦始皇遺體保存完好的可能性很小。
      
    謎團十:自動發射器?
      
    早在兩千多年以前,人們就開始在墓穴中設置一些主動防衛的設施,既起到射殺盜墓者的目的,又能殺一儆百,嚇唬有盜墓企圖的人。而秦始皇在防止盜墓方面也苦費心機。
      
    《史記》記載:秦陵地宮「令匠作機弩矢,有所穿進者輒射之。」指的是這裡安裝著一套自動發射的暗弩。如果記載屬實的話乃是中國古代最早的自動防盜器。
      
    秦代曾生產過連發三箭的弓弩。但是安放在地宮的暗弩當是一套自動發射的弓弩。
      
    當外界物體碰到弓便會自動發射。2200多年前的秦代何以生產如此高超的自動發射器也是一大謎。
      
    謎團十一:兵馬俑伉被焚之謎
      
    考古人員在清理兵馬俑坑時發現,一、二號坑中有很多火燒的痕跡,陵區有大面積的火燒土分佈,同樣考古人員在對秦陵陪葬坑的挖掘中也發現了大量火燒土和殘余焦木,坑中的棚木基本上都被化為灰燼。究竟是誰對兵馬俑坑進行了如此巨大的破壞?
      
    從文獻資料推測,破壞兵馬俑的人應當是項羽。由於項羽的祖父項燕在秦滅楚時被秦將王翦所殺,叔父項梁亦死於秦將手下,因此與秦始皇結下深仇大恨。
      
    但如果是項羽火燒了秦陵,陪葬坑裡完好保存著精美的銅鶴、銅鵝、銅鴨子等珍寶一件都沒有被運走卻讓人覺得不可思議。
      
    謎團十二:兵馬俑詛咒之謎
      
    在秦末亂世,秦始皇兵馬俑軍團原型的秦京師軍下落不明,至今無從解答。
      
    另據野史記載,曾經擊垮了秦帝國的楚霸王項羽,最後卻死於「兵馬俑」之手。最後在烏江邊斬殺項羽的5位騎兵將士,都是關中地區出身的秦人,也都是舊秦軍將士,都是秦兵馬俑的原型。
      
    垓下之戰,漢軍60萬,楊喜、楊武、呂勝、王翳、呂馬童這5名騎士能夠留下名字,已經是奇跡了。在十二萬分之一的幾率中脫穎而出的5人,卻是百分之百的舊秦軍的將士,而且官職都合於秦京師軍,更是決非偶然了。
      
    所謂史事鎖鏈一環緊扣一環,最後竟然在項羽之死和兵馬俑之間找到歷史鏈接點,引出「兵馬俑」殺死了項羽一事來,使人感到了歷史的深沉和神奇。
    謎團十三:秦陵暗藏「九層妖塔」?
      
    坐在飛機俯視秦陵封土,可以清清楚楚地看見一個正方形錐體,所以美國人叫它「黃土金字塔」。
      
    其實美國人錯了,秦始皇陵不是三層台階式「覆斗形封土」,而是建造在九層夯土之上的中華土木大金字塔,甚至比埃及胡夫金字塔更大。
      
    還不僅如此,秦陵地宮也是一個同等規模的「倒金字塔」。更讓人難解的是,封土台九層夯土似乎暗合了「九層妖塔」之說,這在世界上是絕無僅有的。
      
    「九層妖塔」 雖是小說之言,但是空穴來風。《老子》講哲學以建築作比喻,有「九層之台,始於壘土」之說,可見在春秋就有「九層之台」建築了,可惜還沒有發現東周「九層之台」遺跡。
      
    秦始皇是個怪人,他在地宮修建30米高樓,僅僅是供靈魂出遊地宮的,至於地表造「九層妖塔」之謎,看來要求救考古發現了。
      
    謎團十四:秦陵封土取自何處?
      
    眾所周知,皇陵的封土,是用方夯白灰、砂土、黃土摻合成的三合土,又用糯米湯澆固,加了鐵釘。不怕風吹雨打,十分的堅固。當時盜墓,一鑿子下去就一白點,用炸藥都炸不開。
      
    體積龐大的秦始皇陵封土堆堪稱國內之最,封土堆呈覆斗形,高76米,長和寬各約350米,如此大規模的封土堆在國內堪稱之最。但它的土究竟是取自秦始皇墓中,還是挖自魚池一帶?
      
    《史記·秦始皇本紀》:「復土驪山」。《正義》曰:「謂出土為陵,即成,還復其土,故言復土。」意思是說把原來從墓穴中挖出來的土,再回填到墓上去。
      
    而在臨潼地區長期流傳著一種說法,認為封土堆的土是從咸陽運來的,因經過燒炒,所以陵上寸草不生。現在在秦始皇陵也看到,封土堆上石榴樹密佈,灌木叢生。
      
    秦始皇陵封土堆的土究竟來自何方?這個謎團還有待考古學家們進一步查證。

    (本文由「歷史春秋網」授權「知史」轉載繁體字版,特此鳴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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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0-10-17 12:17: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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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Zodiac 索命黃道帶的12個病態執念】#葉郎電影徵信社

    《Zodiac 索命黃道帶》是導演 David Fincher 在犯罪片這個類型上從《Se7en 火線追緝令》過渡到 Netflix 影集《Mindhunter 破案神探》的一個重要轉折。

    作為一個從未被偵破的真實犯罪事件,《索命黃道帶》因而不像《火線追緝令》有真兇揭露的結局,Fincher 將觀眾的注意力轉向記者和警察的犯罪調查運作經歷。為了確保觀眾絕對不會從電影細節中得到「誰就是真兇」的先入為主印象,Fincher 甚至刻意在重現黃道帶涉嫌的每一起兇案時讓不同的演員扮演兇手。

    故事的重點從來無關真兇是誰,而是關於一種病態的執念。這種執念不僅存在於兇手身上,也存在於犯罪調查過程中、甚至電影拍攝過程中的每個人。甚至是銀幕前方那些熱衷真實犯罪故事的我們。

    從執念到自我毀滅,只在一線之隔.......


    執念1:18個月的偵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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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大部分電影籌拍過程,多半涉及了寫劇本、畫分鏡、找卡司和找資金之類的煩人事務。《索命黃道帶》的籌拍過程本身就是一場貨真價實的犯罪偵查。

    雖然改編自 Robert Graysmith (即電影中 Jake Gyllenhaal 飾演的報社漫畫家)所寫的私人調查專書,但導演 David Fincher 仍然要求組了一個調查小組,不僅由他和編劇 James Vanderbilt、製片 Bradley J Fischer 三人一起親自訪談書中涉及到的每個還在世的當事人,甚至還聘僱私家偵探追查失聯關鍵證人的下落,並找來語言學家專家、筆跡鑑識專家、犯罪心理專家來分析書裡書外各種線索。

    《索命黃道帶》的3年籌拍過程中,實際上有整整18個月是在花在導演本人扮演偵探親自調查案情上頭。


    執念2:2800個犯罪 podcast 節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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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命黃道帶》上映以來,真實犯罪事件的衍生娛樂產品已經快速長成一個難以想像的巨大產業。

    串流產業一方之霸 Netflix 根本就是以賣犯罪故事竄起,一路以來已經製作過《Makeing A Murderer 謀殺犯的形成》、《Tiger King 虎王》、《Don't F**k With Cats: Hunting an Internet Killer 別惹喵皇:肉搜網際殺手》、當然還有 David Fincher 的《破案神探》等罪犯節目。Netflix 這幾天還宣佈要跟《American Horror Story 美國恐怖故事》的超級製作人 Ryan Murphy 合作改編另一個著名的美國連續殺人魔 Jeffrey Dahmer 的故事成為電視影集。

    另一個真實犯罪節目蔚為風行的領域是近年快速崛起的 podcast 市場,據統計全美 podcast 市場上有高達 2800 個真實犯罪節目。美國甚至已經有一個大型展會叫做 CrimeCon 犯罪展,每年吸引數千名對犯罪事件狂熱的人與會。


    執念3:24棵橡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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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除了透過調查還原案情之外,導演 David Fincher 還堅持一定要在兇案的真實現場取景,藉真正重現歷史。所以電影中除了發生在舊金山市市中心的一起兇案因為封街難度過高而不得不改採搭景之外,其餘每一場兇案都在黃道帶殺手行兇的精確地點拍攝。

    1969年9月27日,離舊金山不遠的 Berryessa 湖邊有兩名大學生Bryan Hartnell 和 Cecelia Shepard 遭黃道帶殺手以利刃攻擊,後者傷重身亡。事發的地點是雨季時會變成湖中小島的一個湖邊半島(稍後被當地人暱稱做黃道帶島)。半島上頭原先長滿了橡樹,事實上兇手就是靠著樹的掩護慢慢靠近在湖邊野餐的兩名大學生。然而等到 David Fincher 到現場勘查時,上頭的樹早已不存在(無法確定是自然死亡還是被人為移除)。

    於是 Fincher 執拗地用直升機運來24顆活生生的橡樹重新種在半島上,並另外種滿1600塊草皮,來完全恢復1969年兇案發生當天的原有地貌。


    執念4:0犯罪動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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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犯罪學家 Scott A. Bonn 將黃道帶殺手歸類為比較少見的「Thrill Killers 快感殺手」,認為他追求的是獵殺和折磨被害者過程中產生的心理快感。

    其中一個證據是殺手曾在挑釁信件中引用《The Most Dangerous Game 最危險的獵物》一書的句子。這部惡名昭彰的小說中以描繪的是把人當成獵物集中在一個小島上供人獵殺取樂的遊戲。今年初在美國引發爭議的電影《The Hunt 惡獵遊戲》正是改編自同一部小說。

    快感殺手的犯案特徵是經常遍尋不著犯罪動機,兇手經常既和被害當者沒有任何恩怨,也欠缺性慾或憤怒等激發他殺人的因素。美國歷史上最早的快感殺手案例是1924年綁架謀殺14歲男童的兩名美國大學生 Nathan Leopold 和 Richard Loeb 。家境富裕的倆人毫無來由地計畫謀害男童,唯一的理由是尋求刺激,希望藉由成功犯案並跳過追緝來展現自己高人一等的犯罪智慧。

    其中一名行兇者甚至還是死者的堂哥。


    執念5:70個 tak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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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命黃道帶》是第一部完全用數位攝影機拍攝的好萊塢電影,也使偏執細節狂 David Fincher 得以完全不在乎底片成本地瘋狂追求更多細節。

    115天的拍攝日程中,最高紀錄曾有一個鏡頭反覆重拍了70次之多。男主角 Jake Gyllenhaal 曾目睹導演看著機器,然後豪邁地宣布「來!把剛剛十個 take 的畫面通通刪掉」,讓幾個小時的拍攝通通放水流。

    另外一名主角 Robert Downey Jr. 更加不適應數位拍攝。數位拍攝不像傳統底片攝影機需要很多時間準備才能重拍同一個鏡頭或是下一個鏡頭,所以演員原本的休息時間就被壓縮了。鏡頭跟鏡頭之間再也不能回休息室複習劇本,必須馬不停蹄地演出再演出。David Ficher 多年後在訪談中透露,當年片場經常發現裝著尿的玻璃罐藏在各個角落。正是 Robert Downey Jr. 大人藉以向導演抗議「老子連撒尿時間都沒有了」的藝術裝置。


    執念6:私人追兇13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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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一個兇案最終沒有被破解的故事當中,Jake Gyllenhaal 飾演的故事主人翁 Robert Graysmith 對調查真相的病態執念變成真正的故事重心。編劇 James Vanderbilt 在劇本中將作者本人放在舞台正中央,反而把調查兇案的警探和記者變成配角,藉以形成一個對兇案執念程度的光譜,以及墜入自毀和懸崖勒馬的兩個不同下場,藉以作為主角的借鏡。

    據說原作者 Robert Graysmith 看過電影的劇本之後,第一個反應是:「天!我現在終於知道為什麼我太太會離開我了。」

    投注整整13年的人生在調查一個跟他完全無關的故事上,他付出的代價是妻子帶著小孩離開他。Graysmith 在另一個訪問被問到人生如果可以重來他會怎麼選擇:「我想我會再做一次同樣的事。於是所有事很可能會都會再發生一次。因為它還是會將你緊緊勒住,它會完全征服你的生活。」


    執念7:18封挑釁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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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黃道帶殺手以寄發挑釁信件給媒體甚至個人(比如 Robert Downey Jr. 飾演的記者 Paul Avery )而著稱。1969年到1974年的最後一封信之間,至少有18封信件被認定出自黃道帶殺手之手。這個行為模式也符合「Thrill Killers 快感殺手」想要博取公眾注意力的心理特徵。

    值得注意的是1974年之前,黃道帶殺手其實已經銷聲匿跡了整整三年,而激發他重出江湖的動機居然是為了發表他個人對於《The Exorcist 大法師》的影評。

    當年舊金山紀事報記者 Paul Avery 在大法師上映兩週後在報上撰寫了一篇關於每天都有觀眾在大廳嘔吐甚至昏倒的新聞。一直把 Avery 當成鬥智對象的黃道帶殺手很可能為了回應 Avery 的該篇報導,忍不住發出這封復出信來闡述自己對電影的感想:

    「我看了《大法師》並覺得該片可說是我看過最好的諷刺喜劇(I saw + think "The Exorcist" was the best saterical comidy that I have ever seen.)」黃道帶殺手說。


    執念8:1.3萬份報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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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媒體記者一直都是連續殺人狂熱潮的原罪。我們永遠無法推知誰是史上第一個連續殺人狂,卻可以明確知道誰是第一個被大幅報導而廣為人知的連續殺人狂——那就是1888年7月開始在倫敦犯案的開膛手傑克。

    開膛手傑克熱其實和英國對報紙課徵長達150年的各種知識稅制度息息相關。經過多年的知識稅抗爭,1853年到1861年之間英國報紙的廣告稅、印花稅和紙張稅陸續取消,致使二十多年後的開膛手傑克案正好和英國報業的爆炸性發展撞個滿懷。各種狂熱的追蹤報導和缺少事實根據的大膽臆測,甚至使某些人相信連續殺手狂是報社為了賣報紙捏造出來的。

    1888年英國各家報紙報導開膛手傑克案的規格和方法後來幾乎成為全球媒體面對重大犯罪事件的標準SOP,並間接影響到近百年後黃道帶殺手的報導規格。整個20世紀美國報紙的數量一直穩定維持在1.3萬份~到1.5萬份之間,僱用數萬名記者每天撰寫新聞。這些針對真實犯罪鉅細靡遺甚至天馬行空的報導,正是我們對於重大犯罪事件的病態迷戀的真正源頭。


    執念9:第2篇影評
     ̄ ̄ ̄ ̄ ̄ ̄ ̄ ̄
    在《大法師》影評之後,報社仍收到不少署名為黃道帶的信,但多半被認定可能難以證明出自黃道帶之手,而可能是仿效者或是沒事找事的鬧事者所為。

    可信度較高的是1974年5月的另一封同樣涉及了電影評論的信件。黃道帶殺手這一次的評論對象是《The Thin Red Line 紅色警戒》導演 Terrence Malick 1973年的犯罪電影《Badlands 窮山惡水》。不尋常的是黃道帶殺手在信中展現了一絲同理心,對於該片的行銷用語表達憂心。電影廣告的這句宣傳與「1959年多數人都在殺時間,但 Kit 和 Holly 則在殺人」,被黃道帶殺手指控有美化殺人兇手的嫌疑,並呼籲社會關注以要求撤除該片廣告。

    如果這封信真的出自黃道帶殺手之手,那他可能已經不小心揭露了自己的心理狀態。

    David Fincher 請來的犯罪心理學家 Sharon Pagaling-Hagan 認為這封信意味著黃道帶殺手的人格自我認知已經進入下一個階段:完成他的犯罪「成就」之後,開始重新融入社會的過程。他史無前例地在該信件中改屬名 「A Citizen 一個公民」也是這個推論的佐證。


    執念10:66歲英年早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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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命黃道帶》中最常被批評偏離事實的部分,不是關於兇案或是黃道帶殺手的描繪,而是關於 Robert Downey Jr. 飾演的記者 Paul Avery 的下場。

    電影中的 Avery 因為過度沉溺案情而開始酗酒。記者事業也因此走下坡,從全國知名記者變成轉到小報工作,成為一個人獨居在拖車中的過氣記者。這段戲劇性的描繪或許是為了凸顯電影主題「病態執念」,也或許是讓曾長期沉溺毒品的 Robert Downey Jr. 的表演能有投射之處。

    然而實際上Paul Avery 在黃道帶殺手後的人生仍然精采。他曾為了近距離報導越戰而搬到越南三年,在越南和香港等地活動。日後的記者生涯也還因為報導轟動全球的報業大亨孫女 Patty Hearst 的綁架案而名噪一時。稍後 Avery 則與著名的妓女人權運動者 Margo St. James 者結婚,但因為後者連續多年在法國工作,使 Avery 必須一個人留在舊金山面對孤獨和酒精的誘惑。

    酒精、毒品或是對黃道帶案的上癮都沒有真正讓他走向自我毀滅的命運。魔鬼藏在另一個生活小道具裡。2000年 Paul Avery 因為另外一個病態執念——吸菸導致的肺氣腫病逝,享年 66 歲。


    執念11:八成女粉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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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當我們著迷於真實犯罪事件時,我們在迷的是什麼?

    「廣泛的大眾之所以被這些故事吸引,是因為這些故事激發了我們每個人身上都有的一種基本卻強而有力的情緒:恐懼」犯罪學家 Scott Bonn 說。就像兒童著迷於怪物故事一樣,連續殺人狂就是成年人的怪物故事,讓他們在安全、受到控制的環境中不斷體驗到恐懼情緒的刺激。

    另一位心理學專家 Emily Mendez 則說這種恐懼體驗有助益於另外一個求生的本能,讓我們在過程中發展出保護自己的策略。這就是為什麼真實犯罪節目的的觀眾中女性有壓倒性的數量優勢,因為在現實世界中他們比男性有更強烈的保護自己的需求。

    根據統計真實犯罪類型 podcast 中有75%聽眾是女性。而在美國 CrimeCon 犯罪展活動中,更有八成參與者是女性。


    執念12:554本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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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7年《索命黃道帶》上映之後黃道帶案雖然被警方重啟,但沒有新線索,進度仍是一灘死水。最新技術的DNA比對甚至排除了電影中的第一嫌疑人Arthur Leigh Allen的可能性。

    真相這塊大畫布上越保留空白,就越吸引更多人在上面著墨。在Amazon上搜尋黃道帶殺手的關鍵字,可以找到554筆出版資料,包含實體書、電子書和有聲書(許多都來自 podcast 市場上的真實犯罪節目)等各種各樣出版品。《索命黃道帶》作者 Robert Graysmith 的幾本書當然排在最前面。而緊跟在後的則是2014年出版的一本名為《The Most Dangerous Animal of All》的暢銷書。從小被父母遺棄的作者 Gary L. Stewart 在追查生父真實身份的過程中,找到了種種證據指向當年遺棄他的生父很可能就是黃道帶殺手本人。

    今年初串流平台 Hulu 依據該書製作了一部真實犯罪調查的同名紀錄片節目。他們和 David Fincher 一樣重新訪談相關當事人、檢視書中條列的種種證據。和《索命黃道帶》不同的是,他們發現許多鐵證來自作者一廂情願的錯誤解讀。

    這本暢銷書被紀錄片一一破解之後,作者 Gary L. Stewart 本人似乎沒有動搖他的信念。當年協助他完成該書的記者評論道:「他的終極願望就是找到自己的身份,而這些線索就是他身份的一部分。如果這些線索再度瓦解,他就再也無法確定自己是什麼了」。

    當他沉迷於追求真實犯罪事件時,他其實是在找尋自己。


    《索命黃道帶》myVideo線上看:
    https://www.myvideo.net.tw/details/0/2260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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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不死者之王小說線上看 在 Dr. A-bau Facebook 的最佳貼文

    2020-05-10 22:02: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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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關於殺警案,還是決定說點什麼。我並沒有要給一個什麼明確的答案,只是提出個人看法,與大家公開討論。先聲明,我一定有我的立場和先入為主的想法,可是我盡可能地用溫和的語氣在闡述,所以,如果你是那種一言不合就一定要謾罵,嘲諷,開酸的人,為了你我都好,麻煩你別看吧,感恩。

    老實說,無論是認為精障者犯罪應該獲判無罪,或是認為應該一視同仁地關監禁甚至死刑,兩派都多少有些過激的言論讓人不舒服:認為應該無罪的,會一直喊著人權人權,好似相反立場的人就是沒人性,認為死刑只是為了『報復』。另一派的人,則常夾雜類似詛咒的話,「等哪天你家人被人殺死了,你再來說你不支持他判死刑。」甚至更激進的人會認為,不論大罪小罪,反正只要犯罪,就希望司法判處極刑。

    廢死和精障者犯罪無罪,雖然是兩個不同議題,可是支持者時常有著極大的交集,反對者亦是(支持A也通常支持B,反對A也常跟著反對B),所以先都歸在一起去討論。而這是不是一個單純的人權議題呢?以人權議題來說,婚姻平權絕對是,畢竟婚姻說到底是關乎兩個人的事而已。但廢死或精障者犯罪呢?這不僅僅是關於(兇手的)人權,還是一樁犯罪,更有受害者的人權(如果還活著)以及其家屬要追求的正義。

    以王婉諭來說,第一時間,她的立場是反對死刑的,也因此招來許多嗜血的人批評她不夠愛小燈泡,可是隨著時間過去,她轉為希望兇手被判處死刑。我相信以前的她一定也曾是個廢死派的理想主義者,她大概也沒想到有一天自己會這麼希望兇手被槍決。難道她從廢死轉為支持死刑,她就成了不懂人權的人嗎?

    我們往往會對自己支持和信仰的事情,找到很好的理由和理論,說服自己也說服他人,可是對相反立場者,卻會用一種過於簡單,而去脈絡化的方式來解讀,甚至以偏概全,認為反對者『都是』怎樣的人。然而,一個人會產生怎樣的立場,一定跟他的生命經歷等等是息息相關的,就像上述的王婉諭的例子。但這去脈絡化的解讀方式,也造成兩邊立場的人無法產生對話。

    講究人權是一個世界的大趨勢,但並非所有打著人權旗幟的人,都真的了解其內涵。例如在婚姻平權上,有些人喊著支持,卻又會說那些扮裝皇后,或是女性化(娘娘腔)的男生『噁心』,又或是說,他們支持女同,但反對男同,因為肛交很髒云云。雖然同婚的推動他們還是幫忙推了一把,但說到底,那或許只是在吃人權自助餐,因為喊人權似乎是件很『潮』的事(我指的是部分的人)。而我也有些疑惑,雖然「精障者犯罪應判無罪」的想法是良善的,但其中是否夾雜著一絲歧視的味道?例如原住民考試的加分,我也始終不懂這是否是漢人某種優越感,認為「你不如我」所特立的,即使,那政策是出於良善。

    另外,關於精神鑑定,前陣子大家才在說,普篩會有偽陽性偽陰性。再先進的科學分析,都會有謬誤,再精密的程式,也免不了出現bug,可是這時精神鑑定又變成不能被質疑了?倒也不是我不認同那位專業醫師的鑑定,我想,任何精神科醫師去,大概都會判定殺警案的犯人,當時確實處在發病狀態(所以,這案子打一開始就不可能求處死刑就是了)。

    而我比較想詬病的是司法程序。我跟一位擔任過法官和律師的朋友聊到此案,他認為應該第一時間送交三組不同的醫事人員做鑑定,並且在不讓他們知道同時間還有別人做鑑定的情況,以自己的專業來做判斷。縱使出來的結果可能一樣,但至少比較能讓人信服,畢竟這是這麼重大的刑案,多花些錢和人力,本是應該,而且也才不會讓單一一位醫師承受所有壓力。

    然而現在已經不可能了,時間已久,現在的鑑定都已無法還原犯人當時的身心狀況,而且,鑑定的醫師都已被大眾知道,鑑定結果也半公開,那接下來的鑑定,也就不可能是自由心證,不可能不被影響了。「要推翻前一位醫師的診斷,重新下一個診斷,是遠比你立一個新的診斷,來得困難許多。」

    而診斷這件事情,總是一翻兩瞪眼的。即使你的病歷和報告有密密麻麻一大疊,但最後出現「你有/無 高血壓」,就是會影響你能不能申請到保險。然而所有的病症都是一條軸線發展的,今天高血壓的定義是140/90,難道139/89的人就不用擔心,而多了1mmHg就會馬上腦溢血嗎?可是報告上頭寫著「病患犯案時處於心神喪失狀態」或「未達到心神喪失狀態」,就多少會影響我們心中的天平。不過,雖然我認同犯人在當時處於發病狀態,有嚴重被害妄想,但他被捕後說「我知道再這樣下去他會死」這類的話(大致語意是這樣,詳細內容我忘了),所以他是否完全地心神喪失?這有待商榷,不過我當然不是專業。

    然而,真正有裁決權的還是法官。過去也是有很多案例,法官不採納鑑定的報告,例如某個醫療糾紛,三位醫事人員鑑定結果,不是沒有疏失,就是疏失本身不足以影響病人結果(死亡),但法官還是對醫師判了刑。而不論是醫師或法官,只要是人就有自己的立場,一位廢死派的法官,大概無論如何都不可能求處犯人死刑。這也是為什麼關於同婚釋憲,憲法擺在那幾十年了,明明大家看到的文字內容都一樣,不同的大法官卻對婚姻平權的解讀南轅北轍,說到底,還是每個人的立場根本性的不同啊。

    不論這個案子將來如何發展,最該注意的是,將來出現『模仿者』。這模仿者指的是,沒有精神疾病的人,謊稱自己有,或是曾經有精神病史的人,在犯案當下並非發病狀態,卻還是犯案,並宣稱自己發病了,例如王景玉就是這樣。即便他殺害小燈泡時,『可能』有些症狀,但那些症狀不足以影響到他的認知,就不該構成減刑要件。而一旦越來越多人聲稱自己有精神疾病,其中有真有假,然後去犯案,就是更加造成精障者的污名化,讓真正弱勢而應該受到照顧的人,被剝奪資源,甚至讓他們不願出來,也會形成大眾對醫師的鑑定和司法體系更加不信任。

    精神疾病有那麼容易判斷嗎?如果今天『與惡』的應思聰出現在你面前,你該如何判定他是有思覺失調症的應思聰,還是演技很好的演員林哲熹?甚至是曾經有應思聰病史,但此刻正在演戲的林哲熹?或許專業的醫師比我們懂得判斷,但有沒有可能出現演技更厲害的模仿者呢?

    記得我高中時讀了『24個比利』這本訪談小說,即便採訪者(本書作者)在一開始就告訴讀者,他相信比利確實是有人格分裂(解離型人格),然而這本小說我從頭讀到尾,我都無法說服自己比利是真的有病,我始終認為他是個模仿高手。除了他的每個人格都太完整太立體,更重要的是,那24個人格多是男性,且多掌握權勢,而佔少數的女性人格,則較為懦弱且邊緣。可是他聲稱犯下多起性侵案的,竟是其中一個邊緣的女同志人格。把責任推給了一個女同志的他,是個完全的生理男性,此舉就像是要淡化自己的罪行。

    或許有人會說,一般人不會想被當精神病患,所以不可能假裝精障者去犯案。但同樣地,一般人也不會想去殺人或性侵,一般人也不會想去坐牢呀,因此我們只是用著自身想法,去套用在犯罪者身上,而實際上我以前也遇過一個中國籍人士,希望能以被害妄想症(他認為自己遭中共監控)的名義,讓我們收治住院,可是被老師拒絕了。也遇過幾個在急診喊著希望精神科收他住院的病人,所以這世上真的是各種想法的人都存在啊。大眾期待醫師去拆穿謊言,但說穿了,沒有任何科學方法是能夠完全讓一個人了解另一個人的想法,這實在太為難了。

    誤導醫師,影響診斷,實務上有沒有可能呢?我自己曾經幹過一件事。三年前我有一個故事入圍文化的優良劇本獎,後來拿到台北市影委會的劇本獎,還得到兩個文學獎,講的就是一個思覺失調症患者如何『偽裝』成正常人,最後逃出醫院。先說,那個時候的我狀況很糟,媽媽過世,失戀,決定不從醫,並從研究所休學等種種事情接踵而來。為了完成這個劇本,我希望能真實的體會被當成病人的感受,於是我去了身心科。

    我先為自己塑造了一個形象,在我闡述自己的狀況後,醫師也做了些回饋和建議,然後我發現,那些回饋跟建議跟我過去在精神科實習所學到的一模一樣,也就是,當我說我有A的症狀,我知道醫生會給我a這建議,當我說我有B的問題,醫生一定會用b這答案來回答我。因為所有建議和答案幾乎都在我預期之內,所以醫生給予的口語方面的治療,是無效的,然而我並沒有表現出來,而是乖乖領了藥,那些我預期他會開的藥。

    接著我想了解,吃藥會引起哪些副作用?為什麼精障者很多不願配合治療?於是我吃了幾天醫生開的藥,直到某天,我頭痛欲裂的起床,卻還要搭高鐵到台中去接案拍照,不僅遲到了,還把行李箱忘在高鐵站櫃檯,我就不敢再服用了。後來我要求醫師為我做檢測,他找了心理師來。看著那一份密密麻麻,有幾百題的測驗,即便題目看似亂數排列,可是我卻能清楚分辨出,「這一題在問我是否有思覺失調症症狀」,「這一題在測試我是否有躁鬱症」等等,也就是,藉由答題,和我在醫師面前形塑的形象,我可以有一定的程度去影響醫師對我的診斷。在那一刻我其實覺得有點可怕,精障的『模仿者』如果可以做到這樣(但實際如何操作,我想還是別說得太細)。

    後來我還是跟醫生坦承,我有醫學的背景,目前正在創作劇本(我沒有說我是為了寫劇本才來看診的啦,那太不給醫生面子了,不過我有說他給的建議我自己都聽過,所以沒什麼效果)。在那一刻我才感覺鬆了一口氣,也才終於建立起我跟醫師之間的信任感,不過那次之後我就沒再回診了,沒有後續,當然也沒利用這些去犯罪啥的,申請保險什麼的(題外話,後來接觸很多線上編劇,才知道滿多人都滿瘋狂的啊,為了瞭解酒店文化,去當一日小姐,或是跟著法醫去命案現場之類的)。

    雖然我們期待醫生做出正確診斷,也沒有醫生想犯錯,但每個醫生執業生涯中,大概不可能沒出現過判斷錯誤的時候吧。我有一個親戚二十幾年前被診斷為憂鬱症,他的學歷家庭等等都很好,可是他就是發病了,最嚴重的時候,被強制住院治療一個多月。或許大家身邊多少有接觸到憂鬱症確診的親友,可是有因此住過院的應該很少,所以可想而知他當時情況有多嚴重。

    往後的十幾二十年,他時不時的會發病,並且一發病就要花很長的時間來恢復。直到幾年前,他才正式被確診為是躁鬱症,不是單純憂鬱症。由於他天生性格就很溫和,情緒的起伏不明顯,以致於他在躁鬱症的『躁期』,看起來也不顯著。而人在躁期時,往往自我感覺良好,很不容易有病識感,因此他永遠在『鬱期』才會去求醫,導致每次醫生看到他,都是在鬱期,也就被診斷為憂鬱症。而如同我前述,「要推翻前一位醫師的診斷,重新下一個診斷,是遠比你立一個新的診斷,來得困難許多。」即便他不斷換醫生,但每位醫生翻開他的病史,密密麻麻都是其他精神科醫生下給他『憂鬱症』的診斷,使得他這麼長時間都被當作是單純憂鬱症在治療。

    而實際上不管是哪種疾病,一旦進入長期的慢性病,病人與自己的病『共處』了許久,也就產生『共生』關係,有的時候他們比醫生更能掌握自己的狀況。我有一個朋友,有先天性的心臟異常,導致他心跳始終維持在兩百以上。一般人心跳數如此,早就昏過去了,可是因為他一出生就是200bpm,就像一般人爬山可能會有高山症,但長期居住在高山上的人,身體已發展出一套自我調節機制,所以他可以打球熬夜樣樣來,他甚至是我遇過運動神經最協調的人之一。當然他幾年一次,還是會發生類似休克的瀕死狀況。而在兵役體檢前,他刻意熬夜多天讓自己疲憊,當醫生看到他的數據,想當然爾是判免役了(普通人不要學,他是真的有心臟異常,而且這很危險)。

    我也認識一位編劇,曾拿過兩大劇本獎首獎,是個創意無限的創作者,但他本身有躁鬱症。躁鬱症的躁期其實是個自信滿滿,且創意噴發的狀態(並不是大吼大叫就叫躁鬱症。如果有不熟悉躁鬱症表現的人,可以看看電影『LUCY』,裡頭Lucy說自己「腦袋速度跑得很快」就是典型躁鬱症表癥),生病十幾年下來,他其實知道如何調配藥物,讓自己處在輕躁狀態,不會過於失控,卻又能展現創意。

    我舉這些例子,不是要大家不信任醫師診斷,而是醫生的判斷確實有許多變因在其中,而這變因中,又有很大一部分仰賴病人本身給的資訊。坦白說,要醫生從短短三五分鐘(台灣一般門診時間,精神科會再長一些),去下正確診斷,這未免也太強人所難。所以,或許假扮成應思聰的林哲熹不會有,但卻可能存在著不少,有應思聰病史,可是此刻正在演戲的林哲熹,例如王景玉,或是前陣子新店路上隨機砍死人的現行犯,他們確實有精神病病史,可是他們犯案當下真的沒有判斷能力了嗎?

    我們一定都有過生氣的經驗,也有過『模仿』自己生氣的經驗,假裝對某人發脾氣,所以就像我前面舉的例子,生病久了的人,對自己疾病越熟悉,有些人甚至可能具有一定掌握能力,導致醫生的精神鑑定也更加困難,他們在犯案後又一再地在媒體面前強調自己的精神病史,讓大眾對精障者敵意更深,讓弱勢的病患更躲到角落,這些『模仿者』,才是真正與惡的距離很近。

    對於精神疾病患者的無助和對身邊的人造成的影響,我其實滿熟悉的。除了上述那個躁鬱症被診斷為憂鬱症的長輩是我三等親,我外婆在糖尿病導致失明後的幾年後,也開始精神錯亂,被診斷為思覺失調(不過她情況特殊,可能是高血壓和糖尿病引起的腦部病變,而有了幻覺),我母親在神經退化性疾病MSA的過程中,也時不時有「我已經死了,心臟沒在跳了」這類妄想的言語,後來也有了憂鬱症,主要照顧者我爸也一樣得了憂鬱症,而我哥則有輕微亞斯伯格(亞斯伯格在2013年以前都屬精神疾病)。也因為這樣,我滿痛恨明明不是在發病狀態下犯案,卻以精神病史來為自己脫罪的人,因為他們造成社會更多的誤解與對立。

    『與惡』讓我們開始重新省思,但我認為,或許是題材的關係,『與惡』揭示了一種面向,可是卻不是全部面向。在『與惡』裡,受害家屬的喬安是個社經地位高的女強人,非常跋扈,看似她的憤怒大過於喪子的悲傷,甚至利用職權,一路追殺到兇手家屬。而兇手的父母,憨厚,低薪,縱使隱姓埋名,還是想默默還債。影集對於曉明屠殺的過程,用很快速的方式的帶過,不讓人感受過多可怕或悲傷的氛圍,但卻重複著曉明父母在眾人面前下跪的畫面。觀眾當然在不知不覺中,『沒有那麼同情』喬安,而同情應思聰和李曉明及其家屬。這不見得代表編劇本人的觀點,就像我上述那個寫思覺失調症的得獎劇本,很多人也認為我在為精障者犯罪脫罪,可是那真的就是取材問題,我也許下個案子就是另一種觀點。而相對的,韓國電影『素媛』則是以另一種完全不同的角度切入,「某些人,就是全然的邪惡,帶給你永久的傷痛」。

    回到『與惡』,確實有時候新聞畫面會出現兇手或其家屬在媒體面前下跪的悲慘鏡頭,例如殺警案的兇手妻子就是,但這個社會上也有很多時候,受害者家屬拿不到賠償(雖然那幾百萬根本無法與人命相比,可是對一些低薪家庭,那卻是救命錢,尤其如果死的是經濟支柱),而那在『與惡』中是沒有被呈現的(例如前陣子有一個受害者媽媽跟兇手下跪,請求他賠償,還被兇手踢的)。坦白說,『與惡』為了戲劇效果,確實用了比較極端的方式呈現,但現實生活中,除了事件剛發生時,記者會去採訪兇手家人,可是當時間過去了,有人知道鄭捷或王景玉的家人的現況嗎?

    我們先撇除精障者犯罪,或是自我防衛時不慎將加害人誤殺,或是威權時代政府亂抓人亂殺人等情況,先聚焦在一般的殺人案件,以下是我自己私人的一些想法:在一場悲劇之後,最該被照顧的,是受害者(如果還活著)以及受害者家屬的心情,其次才考量兇手以及其家屬。如果家屬選擇原諒,其他人也不用在那邊鼓吹一定要上訴,如果家屬無法原諒兇手,那麼國家是不是有什麼能幫助家屬的?包括精神上的,和物質上的,畢竟,這種兇殺案,死者家屬可能連保險都領不到多少。

    我外公在我國中時過世的。當天晚上九點多,他獨自在附近公園運動,在台中英才路過斑馬線時,被一輛由剛滿18歲就有車的爸寶,以時速九十幾公里撞過來,拖行了五十幾公尺,我外公頭蓋骨碎裂,當場死亡。在那之前,我外公什麼糖尿病,高血壓,痛風都沒有。家族裡的大人其實都準備好了,在第一時間就調閱監視器,找專人來量煞車痕,而媽媽家族裡有法院書記官也有記者,肇事者滿18歲就有車,家境肯定不差,所以決定提告。

    但我外婆卻說「算了」。倒不是她多體諒肇事者或是她為人和善,事實上外婆是我見過最具威嚴的長輩,所有的兒子媳婦孫子都怕她,所以她只是不想頻繁地跑法院,因此肇事者連一毛都沒賠,那個肇事者我也只看過一次,就這樣結束了。因為兒孫們都尊重(怕)外婆,因此再沒有人提出要繼續提告(雖然外婆曾有一說,是外公死後,她獨居,她怕一提告,對方會來私下報復。所以明明是受害者家屬還要擔心被報復,唉)。

    然而那畢竟是外婆自己的意願,沒有人強迫,或給她出主意。倘若這時候有人跳出來,「妳一定要告死他」或是說「算了啦,人都過世了,你再告他也於事無補」,我大概都會覺得「干你屁事?」。所以,如果我是受害者家屬,有人說「你支持廢死,你不愛你的家人」或是一直喊著要廢除死刑,然後搖著人權的旗幟時,我大概心裡也會想「所以你在說我沒在care兇手人權?你認為希望兇手被判死的我,是個壞人嗎?」。對於受害家屬來說,他的家人就是無緣無故被人殺了(先不提那種行竊失風被屋主殺了,或是要強暴人反被殺這類的例子),在那悲痛的情緒中,大概沒辦法去想那個兇手是不是精障者,是不是低收入戶。也因此當其他無關緊要的人一直喊著人權人權,或告死他關死他之類的言論,是否有站在受傷最深的,被害家屬去想?我們都只是局外人而已。

    對我來說,廢死並不是我們宣布1月1號開始不執行死刑,社會就太平了,而是在各種機制下,不論是犯罪的預防,假釋犯的管理,精障者的社會支持系統,讓我們真的不再需要動用到死刑,那才有廢死的意義。否則,那就像是把期末考門檻降低,讓大家all pass,只是表面上的數字好看。是的,死刑有其『不可恢復性』,一旦死了,生命再也不可恢復,既然如此,那兇手在殘殺被害者時,又怎能輕易地奪去他人生命呢(一樣地,先撇除精障者等等特殊情況)?

    我自己也是常常在天秤的兩邊搖擺,然而,當我看到了印度公車上,一個醫學院女生被人輪暴,然後腸子被從肛門中拉出慘死的新聞,看到台灣一群男生因為聽信謠言,而輪暴一個弱智女學生,棄屍在焚屍的新聞,我很難相信會在犯案後說出「她應該乖乖讓我們強暴,這樣她就不會死了」或是將人棄屍在草叢後,跑去夜唱,再回來焚屍的人,是有教化的可能。或許,這個世界真的有所謂純粹的邪惡吧,才能這樣無視他人的生命。

    最後,聊到死刑在我心中的意義。死刑的存在,不是為了要我們用它,而是希望有一天我們不再需要它,就像保險一樣,我們買保險不是為了發生意外,而是希望永遠不會使用到它。是,這或許是近乎不切實際的理想,但其實廢死派有一部分人不也是理想主義者?某一部分人認為人都有教化的可能,任何生命都有被拯救的價值。

    以上,我只分享自己的想法,沒有要影響誰,每個人心中都有著自己的信念,而沒必要因為想法的不同,就去將對方妖魔化,畢竟,每個人的成長和背景都是不一樣的,那我也確實每過一段時間,就會有不同的想法。(能看完的人,也是很厲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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