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yaiam (COCO)
看板e-shopping
標題[閒聊] 被假韓貨賣家盜圖 事發經過 & 事後處理
時間Fri Mar 20 22:01:21 2015
哈囉 大家好我是Coco
被盜圖的事情已經是3個月前了!
謝謝當時大家的鼓勵,讓我提起勇氣處理
也謝謝版友寄信告知我被賣家盜圖的事情:)
當時淘寶的大容量方包發文後,被MB charming盜圖
謊稱包包是正韓貨、謊稱包包是賣場親自拍攝
(文章是這篇:
http://yaiamhaha99.pixnet.net/blog/post/401903989) 後續經歷了一連串的溝通協調
最後和解賠償金一萬元,全數捐出給扶幼基金會
過程中我學習到很多
賣家當時要求我不要再PO文,當時聽到想說你憑什麼管我XDD
但還是忍著沒有發文
不過前幾天看到有版友發文說她被盜圖
我還是忍不住想跟大家分享我的經驗!
(包含事發經過 & 遇到盜圖該怎麼處理)
盜圖是有法律責任的!有刑事責任的!
不是道歉後把圖撤掉就可以一筆勾銷
被盜圖後如果要告人也沒有想像中複雜,
如果真的遇到態度很差的賣家,不要怕事
就去提告吧!
我想要盡量整理的周全完善,所以文章很長(事發和事後都很長XDD)
如果想要了解處理方式的話,直接拉到文章後面就有了:)
如果文章中的建議處理方式有誤的話,也麻煩大家指正噢!!!!!
我會再更新內文的~~~~~
:::::圖文網誌版::::::
http://yaiamhaha99.pixnet.net/blog/post/413540038 :::::複製純文字版::::::
請大家注重、正視自己的智慧財產權
請大家注重、正視自己的智慧財產權
請大家注重、正視自己的智慧財產權
若是著作權被侵犯卻噤聲、姑息侵犯者
就是變相支持他們的行為
不可以哪!!!!!!
也提醒大家要注重別人的智慧財產權
網路下載的照片, 用的時候要小心噢
避免誤觸法律、侵犯著作權
我一直希望部落格文章是很正面快樂的氣氛
想要散播歡樂散播愛 (因為生活上煩人的事情已經太多了XDDD)
本來覺得這件事情算是有點負面情緒><
所以發文之前想了很久!
不過我認為其實這種經驗分享也有意義,很值得跟大家互相學習!
(剛發生的時候上網查,參考資料不算多,這次也算順利解決了,所以希望把經驗分享給
大家)
其實也是很正面的啦!!!!!<3
以下是去年底被盜圖的親身經歷,分享給大家
【事件經過】
12/12發購物分享文
12/15(三天後) MB. Charming截淘寶圖&盜圖於粉絲團PO文新上架
(未告知、未說明來源出處、用於商業用途)
12/17網友告知下得知此事
以下是賣家當天的PO文
實穿照全部都是我的照片, 商品單拍都是淘寶賣場照片
被盜圖的文章是這篇可愛大包包>>>[購物] 淘寶 大容量質感棕色方包
淘寶賣場連結點此
賣家態度很不可思議!
我貼部落格截圖給她後,她說「我們不是淘寶貨……….」、「買家您是不是擔心我們賣
淘寶貨呢?」
我說先討論盜圖,她才發現圖是我的,到那時只承認盜圖,還解釋說自己真的是正韓
到最後我真的受不了,直接說其實包包上面的壓字是漢字拼音(感謝網友提醒!!!)
她才肯承認並非正韓,是由五分埔批貨來 (我猜賣家沒看過包包實體XDD)
但五分埔批貨上架的時間點實在太巧合了吧!
發文後第三天賣家就剛好上架了,五分埔很大耶!
我認為賣家是不花任何人力成本、時間成本,看到發文後也看到大家對於包包的喜愛程度
後才盜圖上架的,並非五分埔批貨而來
所以她依然沒打算誠實以對
在後續的對話中才承認賣場都是由五分埔批貨來,且一再強調MB. charming其實是個資本
額非常小的賣家(以下灰底皆為賣家回覆)
所以如果是這樣的話,賣場中的韓國連線其實是五分埔連線…….
五分
埔連線…….
五分埔連線…….
對話中我說我傾向於和解,賠償金我會全數捐出,「捐款後我會把捐款收據公開,您放心
」,她回說「您是說您要公開………」
所以我的感覺是第一天她只想要殺價(律師建議五萬,她說六千比較合理)花小錢息事寧人
不打算向賣家坦承道歉,也不覺得盜圖是什麼了不起的事
感覺極差!!!!!
中間的對話過程幾次讓我更火大,賣家的語氣一直都算禮貌,沒有惱羞成怒,但是處理方
式很消極。
對話過程中超多超多次已讀不回或是突然中途消失!!!!!!
超過五天之後,耐性真的要被磨到光溜溜QQ
我詢問過律師、看過法條後,律師建議合理的賠償金額是5萬元
因為賣家剛開始急於解釋與辯駁,花了太多時間討論,我認為對於事情處理沒幫助
所以在對話前期我就講明:
「我目前不打算提告,侵害著作權是有刑事責任的,但我不希望您承受刑事,
我希望的處理方式是請賣家公開致歉並賠償和解,我將會把賠償金額全數捐給公益團體,
期望是以一個有意義的處理方式劃下句點。」
希望先有個明確的解決方式,再針對解決方式討論
我還貼了法條給她看,證明我不是在亂講話嚇唬她,希望她可以知道事情嚴重性
(比例原則是我誤打的,法律上比例原則不是這樣用的XDDDD 不要學)
結果賣家聽到5萬元之後,馬上殺價成6000元!!!! (據律師說,若走上法庭,盜一張圖是5
萬起跳)
她說「我跟我的家人討論過後,認為6000是合理且我可以負荷的金額」(為什麼金額是家
人說了算阿阿阿.....)
在這之前我已經貼法條給她看過
若走上法律的話是1萬~100萬的賠償金,情況嚴重則高達500萬,並且有刑事責任。
說明金額是經過合理評估由律師建議
但我不知道6000元的想法是怎麼來的,我超級傻眼XDDD
我說沒辦法,她就開始說她有很大的經濟壓力 (漸漸的我就心軟了阿阿阿)
雖然我認為賣家的誠信不好,都等到被拆穿走投無路才要承認,態度又不是很好
但賣家表明有經濟上的個人顧慮,而且我想說她是第一次,真的不想讓她負刑事責任
而且刑事賠償費會充公,不管是五萬、十萬會全部充公
但如果賠償我可以捐款給需要的小朋友(覺得政府應該不缺錢,但是小孩缺錢)
所以最後還是心軟了XDDD
(事後朋友聽到都說根本兩碼子事 ,為何要心軟QQ)
其實盜圖和她個人經濟壓力無關,很多朋友都叫我不可以心軟
但我還是心軟了阿阿阿阿阿,所以最後的處理方式如下:
1.賠償金壹萬元和解
後續見面簽和解書,賣家捐款後提供收據給我,我也已經向基金會查證此筆捐款屬實(本
來有點擔心她偽造><)
是我要求這次捐款以賣場名稱和部落格名稱的名義,想要當作一個小小紀念,做為雙方學
習的經驗!
捐款收據.jpg
2.捐給兒扶基金會 (捐款項目:兒童保護,但賣家捐錯項目了!XD)
兒扶愛心捐款網址
http://www.ccf.org.tw/?action=donation_project_detail&did=4 如果也想要捐款的人可以直接看這裡噢<3
3.賣家於粉絲團公開致歉並將該篇貼文置頂一個月
置頂期間賣家就刪除所有貼文,致歉置頂結束後已關閉粉絲團
- - - - - - -
[番外篇]
12/18(事發第七天)時
她的親友團寄站內信給我,假裝是網友關心我事情進度 (不知道是親友還是本人)
但因為我12/18當天未上站,她太緊張竟然連寄了三封信給我XDDDDD
此地無銀三百兩的內容,讓我太太太傻眼了!
而且這是分身帳號,只有上站六次
如果真的是熱心到寄信三次的鄉民,應該不會只上站六次!
而且上站六次就剛好FOLLOW到ES版的這件事,也太剛好了
這種處理方式讓我超傻眼阿阿阿!
我沒有拆穿,還是禮貌回信。(右邊是我的回覆)
但還是覺得太荒唐了!
之後有客氣的跟賣家說,請賣家問問是誰,請朋友不要做這種事
然後把信件截圖給她
但是她假裝沒看到 沒有針對這件事回我XDD
另外,左邊畫面中畫紅字的部分想跟大家說一下
律師跟我說不是依照盜圖獲利罰,也不會依照企業規模罰
是運用在商業行為的盜圖張數罰
不管是盜圖沒賺錢,還是盜圖賺了200元等等
都是依照一張圖幾萬元這樣罰的噢!
不是賺了多少吐出來就好
所以當時賣家跟我說:
「我是個人名義買賣,規模很小」
「我沒有因為這個包包賺多少錢」
都是ㄧ樣的噢!
- - - - - - -
最後,事盜圖事件的處理方式整理給大家
(若有誤的話,請大家協助提供正確資訊,我會再修正更新)
【被盜圖處理建議】
這是我第一次遇到被盜圖的事情,剛開始完全不知道怎麼處理
查遍網路相關事件文章,諮詢了高律師、陳律師,再加上自己這次事件的處理經驗,歸納
出以下建議,希望對有需要的人有幫助!
如果被盜圖、著作權被侵犯的話,怎麼辦呢?
記得要先把資料全部準備好,才有辦法提告
(不一定會提告啦,但要先準備好)
準備資料:
1. 照片原始檔 或 前後連續照片 (證明這張圖的原著是我,不是她)
2. 賣家盜圖截圖 (看到的當下就要截圖,事後賣家一定會先撤照片,認不認帳看個人良
心)
3. 事發過程 (時間、日期、事件細節)
剛開始可以先談和解賠償,若不賠的話,著作權是有刑事責任的!
而且告刑事不用繳裁判費
刑事不需要律師,因為會有檢察官進行公訴,因為這是非告訴乃論之罪,所以只要是刑事
,都是檢察官出庭,我只是告訴人身分出庭
相關法條:
「擅自以重製之方法侵害他人之著作財產權者,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或併科
新臺幣七十五萬元以下罰金。意圖銷售或出租而擅自以重製之方法侵害他人之著作財產權
者,處六月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新臺幣二十萬元以上二百萬元以下罰金。」
處理程序:
去警察局報案說,我要報案侵害著作權 (案件後續會由智財大隊承接)
警察局會做筆錄(可以提供上面的準備資料 )>>> 跟警察說我要提起刑事告訴 >>> 他們會
幫我送到地檢,之後檢察官可能會找我們調解
若調解不成,檢察官可能會起訴,後續就等法院傳喚就好
處理程序完全不麻煩喔!!!!!!
如果對方很可惡,怕麻煩就姑息就錯了!!!
另外,如果和解順利的話
記得要簽署和解書以確保雙方權益。
最後,最重要的
「不要心軟,就事論事」
這是我自己極需學習的一部分,當時因為考量賣家有經濟壓力,所以心軟
也是因為心軟才周璇了整整一周,弄得自己好累好累
但和解當天,如果沒看錯的話,她用的是IPHONE6
而且穿著打扮真的完全看不出有經濟壓力
簽和解時她還微笑著用怪罪的口氣說我發文就是等於關閉她的賣場,她之後也沒辦法再經
營了
她說話的口氣,讓我感覺不出她有悔意和歉意
和解後其實有點生氣有點後悔,氣自己心軟 (當時身邊朋友都叫我不要因此心軟,但我沒
堅持)
所以我告訴自己,
未來如果遇到一樣的事情,我絕對不會心軟!!!
因為我是第一次發生被盜圖的情況,也是第一次遇到態度這麼不好的賣家,用如此消極的
態度面對!
事後想起來才態度應該要再強硬一點!
(我是一個就算沒犯錯也不敢跟人爭辯或吵架的膽小鬼,所以當時很想要溫和處理QQ)
據我所知,有很多圖文創作者,甚至單純是喜歡分享圖文到社群的人,都曾經有被盜圖的
經驗
第一次被盜圖都會手足無措,如果再遇到對方態度強硬一點可能就怕了,想要息事寧人
這篇文章就是希望可以幫助到有需要的人,在必要的時候堅持立場、站住腳
除了保護自己也可以捍衛同是圖文創作者的夥伴們:)
以上
把我學習到的、經歷到的分享給大家
當然希望大家不要遇到
但如果遇到的話,也可以當作參考喔
如果以上資訊有誤的話,也請大家留言告知,我會再修正噢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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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e-shopping/M.1426860093.A.CE1.html
推 esista413: 謝謝分享 覺得此篇該M!!180.177.112.160 03/20 22:07
推 pandagiao: 原po辛苦了 1.170.72.91 03/20 22:08
推 kaedeyuki: 推推推!感謝你的經驗分享 114.43.165.151 03/20 22:08
推 yakuhime: 推該M 盜圖真的可恥 一堆賣家愛盜圖 36.228.132.153 03/20 22:09
→ sukidase: 這樣他是不是可以抵稅阿@@ 賣場名稱的話140.129.136.215 03/20 22:12
咦 完全沒想到耶!
不過她是以個人名義買賣,不是以公司行號買賣
這樣也可以抵稅嗎?
推 silomin: 作得好^^ 犯錯就該罰 36.239.128.91 03/20 22:13
推 lznus: 天啊 親友團那招真的太誇張 140.112.193.75 03/20 22:13
收到信氣到快吐血!!!XDDDD
推 viaa: 推一個! 49.159.59.40 03/20 22:14
推 alicelee1218: 推 118.168.4.95 03/20 22:15
推 ringlin: 推~ 59.115.140.174 03/20 22:18
推 karenhung: 推原po啊 1.174.185.144 03/20 22:19
推 viaa: 他名聲臭了 49.159.59.40 03/20 22:19
推 lilychichi: 親友團也太扯了 盜圖真的很可恥 61.228.167.228 03/20 22:19
推 summerqu4: 推 42.69.10.178 03/20 22:20
推 eugena: 推! 223.137.16.117 03/20 22:20
推 kasey60730: 想知道和解是私下自己和解還是要跑什 59.115.48.187 03/20 22:20
→ kasey60730: 麼流程,辛苦妳了 59.115.48.187 03/20 22:20
這部份因為是私下和解,所以我們就自己私下簽耶!
約在麥當勞見面簽和解書
(和解書由賣家提供,電子檔有事先給我看過,當天印出紙本雙方簽名)
推 Mg0722: 推! 118.233.92.42 03/20 22:22
推 churryrain: 推 124.8.234.123 03/20 22:23
推 cching1021: 親友團也太離譜...原po人真好 122.116.91.210 03/20 22:23
推 luch1003: 盜圖賣家真過分,不過我之前也發生過類 27.242.145.106 03/20 22:24
→ luch1003: 似事件,也發現真的不能對這些人心軟! 27.242.145.106 03/20 22:24
真的!!!!!
我和解當天看到她本人狀況還有聽到說話口氣
其實就有點後悔 > <
以後會學乖了!!!
→ luch1003: !! 27.242.145.106 03/20 22:24
推 hcha21: 推原po!! 223.143.1.144 03/20 22:25
推 LazyPiggy: 推 36.234.147.136 03/20 22:26
推 s811561: 推!! 114.40.17.158 03/20 22:26
推 jamieQ: 推,文章應該M起來 220.143.2.143 03/20 22:28
推 mtv312: 推,你的勇氣可嘉!! 111.255.233.34 03/20 22:28
謝謝!!!>////<
推 okok4127: 推原po!! 114.46.221.126 03/20 22:31
推 chopper5566: 原po人也太好了吧 處理方式超過分的 111.82.7.225 03/20 22:31
→ chopper5566: 欸 111.82.7.225 03/20 22:31
推 puppy9630: 推推推 117.19.35.235 03/20 22:32
推 ChanChanBing: 推!175.182.142.153 03/20 22:33
推 nextstar: 會盜圖的人不可能是認真經營的誠實賣家 59.126.243.245 03/20 22:36
→ nextstar: 希望以後遇到類似狀況的版友不要心軟 59.126.243.245 03/20 22:36
收到! 認同!
以前覺得要有同理心,要留退路給對方
經過這次事件覺得同理心要用對地方,不然很浪費!!!><
推 Crauser: 推 114.26.177.214 03/20 22:36
推 juicyjuicy: 推! 124.155.181.61 03/20 22:37
推 EllyChang: 推! 27.243.128.201 03/20 22:37
推 zoeptt: 推 112.105.148.15 03/20 22:37
推 lsw826: 推! 59.127.173.173 03/20 22:38
推 whitejustin: 推! 111.240.111.4 03/20 22:39
推 innightmare: 見微知著 同意樓上n大的看法 140.112.228.31 03/20 22:39
推 envyflower: 推 101.12.251.208 03/20 22:41
推 papabearche: 推! 114.38.253.228 03/20 22:41
推 wei1106: 推!!!這篇真的要M起來~118.170.165.218 03/20 22:43
→ iamweal: 推 42.79.246.180 03/20 22:45
推 nn8321: 超實用文!要學起來! 220.137.112.65 03/20 22:49
推 rubeinlove: 推 也推n大! 123.193.90.37 03/20 22:49
推 dobe: 推原po認真!!! 27.52.32.207 03/20 22:51
推 yakuhime: 板主m了再推一次 36.228.132.153 03/20 22:53
哇第一次被M文章耶!
謝謝大家的肯定!!!
希望對大家有幫助:)
推 aragonite: 推!真是扯~ 111.253.4.222 03/20 22:55
我想起來也覺得好扯XDDDDD
推 dancinglight: 我之前有過BBS圖被盜,對方也說她只223.136.160.138 03/20 22:57
→ dancinglight: 是個在住院的病人,有沒有做錯事的223.136.160.138 03/20 22:57
→ dancinglight: 人都身體不好的八卦…223.136.160.138 03/20 22:57
噢! 突然想到好多事,真的有那麼點感覺
裝病裝可憐對我好有用嗚嗚嗚
推 aimify: 推!謝謝分享~ 1.173.212.87 03/20 22:57
推 fallish: 推~ 59.115.149.144 03/20 22:59
推 winni353: 推!!! 盜圖的理由一堆,感覺要強硬一點!123.241.209.167 03/20 23:01
真的!
學到最多的就是以後要在適當時刻強硬!
推 QQme: 推~ 211.72.69.236 03/20 23:04
推 OwO1103: 推 27.52.154.237 03/20 23:06
推 cshuhsuan: 推123.192.120.230 03/20 23:07
※ 編輯: yaiam (114.34.202.55), 03/20/2015 23:17:18
推 xueran: 推 36.224.75.198 03/20 23:10
推 wujafternoon: 推~謝謝分享,受益良多^^b 101.14.24.250 03/20 23:12
推 ufomu: 辛苦原po了 36.232.189.253 03/20 23:15
推 Secretdate: google賣家看到第一筆推薦是小口欠 123.192.165.85 03/20 23:16
→ Secretdate: 就覺得還真不意外... 123.192.165.85 03/20 23:16
推 bibibib: 推!!! 42.77.177.24 03/20 23:16
推 minicc: 推 58.114.162.212 03/20 23:25
推 Nokogirigaru: 推!!! 175.183.81.65 03/20 23:29
推 TESong: 推 118.160.31.248 03/20 23:31
推 kilala3322: 推妳的勇敢 180.217.29.237 03/20 23:32
推 irene1723: 推!118.166.113.130 03/20 23:34
推 aileen5522: 推~希望不要再有類似事件了 111.82.233.71 03/20 23:34
推 fishwithwing: 推!!辛苦了!!!真的要讓盜圖賣家們 223.136.115.3 03/20 23:36
→ fishwithwing: 知道這行為真的很不可取!!! 223.136.115.3 03/20 23:36
推 awind0526: 1推 27.240.34.126 03/20 23:36
推 A1825: 推!花了半小時仔細看完整篇文章!!謝謝分享! 122.116.71.88 03/20 23:38
推 leafblack: 推!!! 36.238.214.211 03/20 23:42
推 shpoun: 這篇要置頂!!! 111.253.47.216 03/20 23:43
推 papa820: 關於侵害智慧財產權的賠償金額差距很懸 118.167.58.172 03/20 23:48
→ papa820: 殊,就照片來說涉及到的是花費的心力時間 118.167.58.172 03/20 23:48
→ papa820: 、器材等等……付出的越多,可請求的金額 118.167.58.172 03/20 23:49
→ papa820: 越大,並不是當然的一張照片就萬元起跳的 118.167.58.172 03/20 23:49
→ papa820: 。 118.167.58.172 03/20 23:49
謝謝你的解釋:)
但可以請你再解釋清楚一點嗎 我其實不太懂XDDD
因為法律需要舉證,如果賠償金額是依據花費心力,那該如何舉證呢?
怎麼區分照片所費心力這部分我不太理解~
Papa大如果有看到的話,再麻煩您補充說明喔!謝謝:)
另外,我對賠償金額的理解
除了律師提供的案件經驗外,還有來自於法條
「請求侵害人因侵害行為所得之利益。但侵害人不能證明其成本或必要
費用時,以其侵害行為所得之全部收入,為其所得利益。
依前項規定,如被害人不易證明其實際損害額,得請求法院依侵害情節,
在新台幣一萬元以上五十萬元以下酌定賠償額。如損害行為屬故意且情節
重大者,賠償額得增至新台幣一百萬元。」
來源:
http://goo.gl/7Lgte9 因為這個法條,
當時我對賣家說,我不希望她負刑事責任,但是根據法條最低金額是ㄧ萬元
所以我降低賠償金額的時候,給自己的底限是不能低於一萬元
我也有把這個法條貼給賣家看,但她依然殺價到六千元.....XDD
所以再麻煩您補充噢!!!!謝謝>/////<
推 eden0302: 這一定要推 49.159.167.216 03/20 23:50
推 papa820: 在原po所提到的這個賣家的情形,可能更嚴 118.167.58.172 03/20 23:52
→ papa820: 重的是有詐欺的嫌疑,因為謊稱物品是韓貨 118.167.58.172 03/20 23:52
→ papa820: 以高價賣出,買方信賴,卻沒有得到韓貨的品 118.167.58.172 03/20 23:52
→ papa820: 質。 118.167.58.172 03/20 23:52
對呀!!!!!!
所以當時我回信給她奇怪的親友團(還是本人?)的時候
就有說謊稱韓貨犯法!
但是她好像還是不覺得這怎麼樣 ><
推 e18: 推~辛苦你了~!111.248.211.102 03/21 00:05
推 bkrabbit: 大推 220.141.235.84 03/21 00:05
推 zoe99657: 推 42.77.207.182 03/21 00:13
推 sherry51626: 推! 49.159.17.113 03/21 00:22
推 nnnvy: 推!! 61.228.177.107 03/21 00:26
推 befly10015: 推 辛苦了(!!! 36.238.230.37 03/21 00:38
推 carasu: 推! 220.132.87.77 03/21 00:42
推 bloodfish: 也謝謝你給那些被盜圖的人提供一個經驗 1.173.52.67 03/21 00:44
推 theNBHD: 推 114.38.38.213 03/21 00:48
推 ververia: 推! 111.249.54.194 03/21 00:55
推 jane21555: 專業推!根本可以收精華區了! 61.58.96.56 03/21 01:01
推 Qhappylife: 推專業~這種人好過分! 61.231.38.150 03/21 01:06
推 justblueblue: 推推!! 辛苦了~ 118.160.26.130 03/21 01:15
推 tina0903920: 敢盜圖就不要怕被罰!!! 27.246.26.156 03/21 01:19
推 doris0123: 推原PO!!一定要讓賣家知道盜圖嚴重性!! 61.223.246.225 03/21 01:24
推 Fame: 推!!! 1.170.13.30 03/21 01:24
推 codo: 這是告訴乃論之罪喔! 1.162.122.140 03/21 01:56
→ codo: 意思是被害人發現後要在六個月內提告 1.162.122.140 03/21 01:56
→ codo: 檢察官才有辦法訴追刑事責任 起訴到法院判刑 1.162.122.140 03/21 01:56
→ codo: 至於所有的刑事犯罪 一般是由檢察官提起公訴 1.162.122.140 03/21 01:57
→ codo: 這與告訴乃論與否無關,原po可能有點誤解了 1.162.122.140 03/21 01:57
謝謝你的修正!
我馬上來去改文章<3
我之前完全誤會律師意思了XDDD
剛剛查了相關的解釋,也補充給大家:)
「法務部認為違反著作權法之罪,除了常業犯之外,其他均應採告訴乃論。」
來源:
http://goo.gl/nqAfpU 「侵害著作財產權的刑事責任,原則上是告訴乃論,只有在意圖銷售或出租目的之下,製造
盜版「光碟」,或者散布盜版「光碟」,這二種情形下,不待著作權人主張權利,檢察官
就可以提起公訴。也就是一般所稱的公訴罪。換句話說,除了上面所說的這二種情形以外
的侵害行為,都是不告不理,只要著作權人不追究,也不告,雖然行為違反了著作權法的
規定,不致發生犯罪被處罰的問題。 」
來源:
http://goo.gl/BlWw3e 推 aoquan: 推 1.163.187.236 03/21 01:58
推 musicya: 推! 36.234.32.220 03/21 02:03
推 mm951357: 推! 36.231.47.11 03/21 02:21
推 kinokko: 推! 受益良多! 原PO已經很勇敢了!!! 114.35.82.185 03/21 02:22
推 penelope: 原來賣家都在裝可憐 真可惡 推原po 115.43.64.177 03/21 02:44
推 pingu10: 推! 61.228.241.126 03/21 02:44
推 papa820: 告訴乃論之罪相對於非告訴乃論之罪,差別 118.167.58.172 03/21 02:56
→ papa820: 在前者欠缺被害人告訴,檢察官就不能訴追 118.167.58.172 03/21 02:56
→ papa820: ;公訴相對於自訴,前者由檢察官介入,後 118.167.58.172 03/21 02:56
→ papa820: 者原則上無。 118.167.58.172 03/21 02:56
推 phoebe727: 推!真正見面才看到本性QQ 1.162.124.59 03/21 03:29
推 papa820: 抱歉,前面c版友已經說了,我沒看到,多 118.167.58.172 03/21 03:59
→ papa820: 此一舉了,不好意思。 118.167.58.172 03/21 03:59
不會!!!!!謝謝你提供專業呀:)
就是需要專業的力量才可以提供大家正確的資訊
我會回去修改文章!
感恩~~~~~~
推 hildak: 超認真看完文章,推原PO勇敢!!! 140.112.218.10 03/21 07:42
推 star250241: 推~ 36.224.128.126 03/21 07:55
推 kikitcc: 推~ 223.138.46.203 03/21 08:04
推 anils: 推 36.236.209.231 03/21 08:25
推 MEOWUI: 推 61.228.127.145 03/21 09:13
推 darkcindy: 推 36.225.119.126 03/21 09:22
推 rebercca17: 推!! 1.172.101.183 03/21 09:31
推 detrols: 推推推 49.215.18.43 03/21 09:52
推 gsu6294: 推,原PO辛苦了!! 61.63.227.98 03/21 10:09
推 Piaok: 推 220.129.194.25 03/21 10:11
推 minalove: 這種態度...1萬元太便宜他了 39.8.52.205 03/21 10:15
推 annoh: 推 219.84.133.91 03/21 10:32
推 hy88077: 推 101.14.86.44 03/21 10:42
推 gwgaga: 推!111.240.136.156 03/21 10:53
推 wcbear: 推原po的愛心180.217.206.186 03/21 11:02
推 shinichang: 推 盜圖還騙是韓貨真的是太可惡220.135.249.205 03/21 11:10
推 alice2005102: 推 59.148.30.7 03/21 11:10
推 maiiam: 推 42.78.139.10 03/21 11:11
推 slim1206: 推 118.171.34.164 03/21 11:59
推 ert230: 推! 111.83.26.132 03/21 12:00
推 wantfly1718: 推!原po好棒! 42.66.192.97 03/21 12:12
推 annie2929: 推!原po太棒了 49.216.39.45 03/21 12:29
推 she81221: 辛苦了!!111.249.229.205 03/21 13:01
推 flyinsky12: 推! 59.127.87.159 03/21 13:21
推 bukkieT: 推 1.171.108.165 03/21 13:37
推 hanju5: 推,辛苦了!!!111.251.180.146 03/21 14:43
推 amor675: 原po做得好!感謝分享讓更多人知道~~~ 114.32.98.233 03/21 16:48
→ amor675: (賣家見面後的態度好可惡~"~) 114.32.98.233 03/21 16:49
推 jeana502: 推!!真的不該心軟便宜她了! 111.83.219.30 03/21 17:02
推 jeana502: 不該用她名義幫她捐錢啊 說不定會被拿 111.83.219.30 03/21 17:04
→ jeana502: 去抵稅或假慈悲做文章 111.83.219.30 03/21 17:04
其實我當時也有想說...
她這麼壞,感覺要做點好事才可以!!XDDDDD
一方面是想要當作我們成長的紀念
一方面是覺得他很應該要做好事
但見面才發現她比我想像的更壞><
現在很後悔,還被爸爸媽媽嗚嗚QQ
而且完全有被你猜中耶
她捐款後要貼在粉絲團至頂的道歉文中
就有說她因為這件事情深感抱歉,所以決定捐款給家扶基金會
(講的是她主動,但她壓根不想捐款,完全是被迫XD)
之後我有請她修正為賠償和解金一萬元捐出
這種比較客觀的言詞
她一定會對身邊的人大做文章,這我就管不了了
但至少對外希望大家可以接收到正確的資訊
(突然覺得整理發文是對的!!YA)
推 zoejaim: 這樣看來,發現盜圖就直接搜集證據提告啦 1.169.203.68 03/21 17:19
→ zoejaim: 不用跟對方囉唆這麼多氣死自己又浪費時間 1.169.203.68 03/21 17:20
真的!!!!!!
當時第一次什麼都不懂
也不知道這種人真的這麼可惡!
但我想還是有人會有悔意的啦!(如果不是長期盜圖販售的話)
不過是不用周璇這麼久,交涉第一天就可以有結論了!
我當時太心軟了QQ
推 ronale: 推 不該心軟125.230.113.245 03/21 17:41
真的!!!!!!
奉勸大家真的不要心軟 > <
※ 編輯: yaiam (114.34.202.55), 03/21/2015 18:13:42
※ 編輯: yaiam (114.34.202.55), 03/21/2015 18:14:50
推 grisgris: 謝謝分享,辛苦了。111.254.102.139 03/21 20:53
推 kimjejung: 推 60.244.243.130 03/21 20:59
推 cherry24: 推 140.113.47.103 03/21 21:08
推 rainwi: 推 59.115.196.19 03/21 22:18
推 Mmg: 推~~ 27.242.137.183 03/22 01:17
推 iamcrystal: 推 60.250.73.121 03/22 10:05
推 ab50326: 做錯事本來就要承擔後果,看起來賣家只是 61.230.204.239 03/22 13:41
→ ab50326: 個慣性說謊犯... 61.230.204.239 03/22 13:41
推 kjlikedon: 推! 39.8.152.177 03/22 16:36
推 rmjs911: 推推推!!!!!! 123.193.96.169 03/22 16:37
推 ToTakeWing: 為什麼被告的人都有醫藥費的問題呀? 223.143.243.47 03/22 21:31
推 AbyssCube: 推 110.168.232.50 03/22 21:32
推 unan: 推! 223.138.53.95 03/23 10:02
推 f20262002: 推!! 辛苦原po 119.77.207.150 03/23 16:41
推 kakumei712: 此女又另起爐灶了~~!!! 61.57.134.64 03/24 00: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