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什麼這篇不孝有三鄉民發文收入到精華區:因為在不孝有三這個討論話題中,有許多相關的文章在討論,這篇最有參考價值!作者salami (史萊姆)看板Confucianism標題[心得] 不孝有三無後為大-孟子時間Tu...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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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07-05 14:15:06
我有個朋友,今年35歲,同老婆生咗2個細路:大果個2歲,細果個6個月大。佢尋日話我知,佢啱啱做咗輸精管結紮手術。吓😳 我知道美國已婚男人好興做呢個手術。佢地貪方便,覺得咁可以一勞永逸,以後都唔駛戴安全套。而如果出去滾,就更加冇後顧之憂添。 但35歲就「紮」咗,好似有啲衝動。美國離婚率咁高,佢地話唔埋...
《孟子.離婁上》
「孟子曰:『不孝有三,無後為大。舜不告而娶,為無後也。君子以為猶告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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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告而娶」=「無後」=(最大的)不孝
這邏輯明明超清楚的啊
為什麼會被曲解成「沒有後代」?
漢代趙岐寫了【十三經注疏】
應該就是從這裡開始曲解的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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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孝有三,無後為大」- 被曲解千年的儒家思想
http://www.newsancai.com/b5/traditional/136-culture/19733-2009-12-02-08-54-19.html
「不孝的表現很多,但以不盡做後輩的本分為最。舜在取妻的時候沒有稟告健在的父母,
是沒有盡做後輩的本分。但君子認為舜雖然沒有稟告但與稟告了是沒有多大的區別(因為
舜取妻是在堯考察了舜的德行后決定把女兒嫁給他的,而此時,舜的父母對舜還有偏見,
稟告他們並沒有什麼好處)。」
那麼孟子的話為什麼會被斷章取義到這種程度!我個人以為這是後世道學家的故意。很明
顯,《孟子》的文字不是隨便一個人可以看得明白的,能看《孟子》的人文字的理解里應
該不會差到把這麼簡單的文字都誤解的地步。所以這種誤解是一種故意,或者說是曲解。
曲解的目的自然是為了闡述朱熹學派「存天理,滅人慾」的道學要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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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孝有三,無後為大?
http://myblog-amigo.blogspot.tw/2015/07/blog-post_30.html
所謂“不孝有三無後為大”,個人以為比較中肯的註解應該是:「不孝的表現涵括在三個
原則中,其中以不盡做後輩的本分為最」。趙岐把孟子的“無後為大”曲解成斷絕後代為
最大不孝;讓孟子無端背了黑鍋誤傳了兩千多年,造成世家與庶民為了不斷後,無所不用
其極,或休妻另娶,或納妾,或過繼等系列特殊的社會現象。影響迄今,餘威猶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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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Confucianism/M.1450157884.A.69C.html
原文邏輯 明顯是 「不告而娶」=「無後」=(最大的)不孝
但是 孟子認為(基於舜的親人的特殊情況)
即使「不告」也可以當成(如同)「有告」了 (君子以為猶告)
如同有告 => 不算「不告」=> 不算「不告而娶」=> 不算「無後」=> 不算「不孝」
孟子認為「不告是不孝」(的一種)
所以才會幫舜說話 去解釋「這樣不算不告」這樣也可以當成有告了
他的重點在解釋 告與不告
就表示 告與不告 在此是 孝與不孝 的關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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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著 反過來推
如果孟子認為 無後 => 就是"沒有後代" => 就是"不孝"
他應該說「君子以為"猶有後"也」 這樣才能幫舜說話
否則 舜告不告 根本沒差 => 都是無後 => 都是不孝
又何必在最後說"君子以為猶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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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補充 網路上有類似的翻案文
但是也沒有什麼證據 (就是把後翻譯成後輩/後輩的本分 而已)
我看到一篇反翻案的
他提出這一篇反駁
https://www.ptt.cc/bbs/Gossiping/M.1444992006.A.44B.html
(下面是他文字)
---(引用)
《萬章上》:「萬章問曰:「《詩》云:『娶妻如之何?必告父母。』
信斯言也,宜莫如舜。舜之不告而娶,何也?」
孟子曰:「告則不得娶。男女居室,人之大倫也。
如告,則廢人之大倫,以懟父母,是以不告也。」
白話:
萬章問孟子「根據《詩》上的紀載,娶老婆一定要先稟告父母才行」,
如果這句話是對的,那舜為什麼可以「不告而娶」呢?
孟子回答:「如果稟告父母的話,就不能娶了。男女夫妻這種事情是人倫中最大的,
如果稟告了父母,那麼就會廢棄了人倫,反而會怨懟父母,所以才不稟告的。」
---(引用)
可是在裡面根本找不到 任何的「後代/沒有後代」的語意在裡面
作者也只能把"男女居室" 翻譯成"男女夫妻"
那頂多就是-> 結婚最大 並沒有提到任何後代或子嗣的問題
實際上 我們直接看萬章上的原文 引用更多前後文出來
萬章問曰:「《詩》云:『娶妻如之何?必告父母。』
信斯言也,宜莫如舜。舜之不告而娶,何也?」
孟子曰:「告則不得娶。男女居室,人之大倫也。
如告,則廢人之大倫,以懟父母,是以不告也。」
萬章曰:「舜之不告而娶,則吾既得聞命矣;帝之妻舜而不告,何也?」
曰:「帝亦知告焉則不得妻也。」
之後轉去討論舜的弟弟象 就不轉了
整段文字 就是在討論 「告與不告」的問題 而非「有無後代」 的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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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出現矛盾的關鍵(所謂的仁與禮的矛盾)
在於 「告則不娶」 「娶則不告」
根據習俗(或當代禮)
娶(仁)且告(禮) 當然是最好的情況 (寫完以後又覺得 仁可以改成義 但也沒差)
但是 當娶(仁)、告(禮) 衝突時
選擇娶(仁) 放棄告(禮)
這表示娶(仁)比告(禮)優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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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以整段 (或說這兩段) 其實在討論的
就是 「娶與告衝突的時候 何者優先 如何選擇」
比方說 這個案例
淳于髡曰:「男女授受不親,禮與?」
孟子曰:「禮也。」
曰:「嫂溺則援之以手乎?」
曰:「嫂溺不援,是豺狼也。男女授受不親,禮也;嫂溺援之以手者,權也。」
曰:「今天下溺矣,夫子之不援,何也?」
曰:「天下溺,援之以道;嫂溺,援之以手。子欲手援天下乎?」
當仁(救人)與禮(男女不親)衝突時
仁優先於禮
盡心上:
桃應問曰:「舜為天子,皋陶為士,瞽瞍殺人,則如之何?」
孟子曰:「執之而已矣。」
「然則舜不禁與?」
曰:「夫舜惡得而禁之?夫有所受之也。」
「然則舜如之何?」
曰:「舜視棄天下,猶棄敝蹝也。竊負而逃,遵海濱而處,終身訢然,樂而忘天下。」
這個案例也很有名 就不解釋了
孟子的重點就在於 當兩者衝突的時候
有某個東西 是「優先於禮」的 (那個東西應該是仁、義、四端之心 等等)
這種時候 禮(告訴父母)就不應該被遵從
而應該遵從這個「優先於禮的東西」
這是孟子很常見的比較方式
※ 編輯: salami (140.112.121.118), 12/16/2015 12:17:5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