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爆卦]下水道用戶排水設備是什麼?優點缺點精華區懶人包

雖然這篇下水道用戶排水設備鄉民發文沒有被收入到精華區:在下水道用戶排水設備這個話題中,我們另外找到其它相關的精選爆讚文章

在 下水道用戶排水設備產品中有8篇Facebook貼文,粉絲數超過8,795的網紅陳建名,也在其Facebook貼文中提到, 大家知道「橘紅色」的管材是什麼用途嗎? 依據《下水道用戶排水設備標準》規範: 第 32 條 污水管渠管材為塑化類管者,應為橘紅色,其他管材應有橘紅色之顯著標示。 因此,大家常見的橘色管材多是作為污水納管排放使用。 圖片所示是大鵬新城環社區圍牆的生活污水專管,規模範圍相當巨大,加上管材位於戶外,...

 同時也有2部Youtube影片,追蹤數超過60的網紅宋國鼎律師苗栗縣議員,也在其Youtube影片中提到,這是第一次定期會總質詢,關於「水與環境」質詢的重要部分。 一、 竹南地區的「公共污水下水道」,基本上在104年間即已建置完成。而中央在75年間就制定《下水道法施行細則》,當時就已經規範,「污水下水道」係專供處理「家庭污水」及「事業廢水」之下水道。 有趣的是,我們苗栗縣也在95年間制定《苗栗縣污水下...

下水道用戶排水設備 在 林禹佑 Instagram 的最佳貼文

2021-08-18 08:50:46

【新竹縣議會提案全數通過! 不停歇地打了一仗💪】 - 因為疫情的關係,最後移至本周7/19 (一)-7/23 (五)的新竹縣議會第19屆第15次臨時會在今天傍晚畫下了句點。 - 禹佑在這邊向竹縣的各位鄉親朋友報告,這次提案的內容都在今天通過了縣議會的審查🎉🎉🎉 內容包含以下: - ✅縣級所屬各鄉、...

  • 下水道用戶排水設備 在 陳建名 Facebook 的精選貼文

    2021-04-09 12:05:04
    有 224 人按讚

    大家知道「橘紅色」的管材是什麼用途嗎?

    依據《下水道用戶排水設備標準》規範:
    第 32 條
    污水管渠管材為塑化類管者,應為橘紅色,其他管材應有橘紅色之顯著標示。

    因此,大家常見的橘色管材多是作為污水納管排放使用。

    圖片所示是大鵬新城環社區圍牆的生活污水專管,規模範圍相當巨大,加上管材位於戶外,風吹雨淋加上熱脹冷縮,時日一長不是破管,就是接環脫落,常需耗費資源維修。

    感謝得洲營造張老闆,雖然私人社區內部管線並非市府污水用戶接管工程責任範圍,仍到場提供專業諮詢並予以協助。

    果然還是得讓專業的來!

  • 下水道用戶排水設備 在 理財周刊 Facebook 的精選貼文

    2020-12-17 19:00:35
    有 6 人按讚

    #2020來認識9科水meet桃
    總是盡力辦理水處理保留水資源的污水設施管理工程科~
    污設科的業務職掌包含:污水下水道設施營運、操作、維修及管理、專用下水道之核准及查驗、污水下水道用戶排水設備之審核、使用管理及稽查、污水下水道各項資訊系統之建立、分析及管理等。
    只要和污水下水道有關的一切都屬於我們污設科的管轄範圍!
    包含桃園7座水資源回收中心、朝陽水語教育園區、礫間及溼地也是唷~
    這裡要幫污設科的同仁們再次向大家呼籲:為了更妥善的運用稀有的水資源,7座水資源回收中心都有提供免費的放流水供大家取用!
    只要是不會接觸到人體的用水需求,如:公共環境清潔、澆花、洗車等,都可以使用放流水唷~
    有去取用過放流水的民眾們,快來留言跟水編說說你們是怎麼使用的呀~

    https://business.facebook.com/491852580863440/posts/3501603823221619/

  • 下水道用戶排水設備 在 劉美芳 Facebook 的最佳解答

    2020-02-10 11:53:58
    有 235 人按讚

    困擾著 #湳興里 居民的事,美芳終於協助溝通協調完成!!!

    新北市政府原規劃在湳興里南雅西路一段39巷後巷,進行污水下水道用戶排水設備施作工程,惟因過去老舊巷弄產權問題,導致引發當地鄉親之不滿,美芳與洪登賢里長進一步建議重新鑑界,釐清相關爭議之事項。

    而美芳更認為,政府公共工程的施作,因以便民及利民為最大考量,如有相關之爭議,也應該本持著法令範圍之內尋求最好的方式,讓民眾以最方便的原則,完成政府公共工程之案件,也促進當地的進步及發展,達成雙贏。

    在美芳與洪登賢里長多次的現場會勘及協調會以後,也使新北市政府及湳興里鄉親達成施作工程之共識以及配合事項,美芳更一步的要求新北市政府,在這一次的工程施作同時,也邀集天然氣公司同時進行埋管作業,讓當地民眾未來除了擁有污水下水道用戶排水設備之外,更能直接接管天然氣,讓生活品質能更升級。

    每一個建設背後都有故事,美芳願意與所有板橋的鄉親一同為大家來奮鬥。

    #板橋的女兒
    #持續建設持續便民
    #因為在地所以在意

  • 下水道用戶排水設備 在 宋國鼎律師苗栗縣議員 Youtube 的最佳貼文

    2019-06-18 08:16:24

    這是第一次定期會總質詢,關於「水與環境」質詢的重要部分。

    一、 竹南地區的「公共污水下水道」,基本上在104年間即已建置完成。而中央在75年間就制定《下水道法施行細則》,當時就已經規範,「污水下水道」係專供處理「家庭污水」及「事業廢水」之下水道。
    有趣的是,我們苗栗縣也在95年間制定《苗栗縣污水下水道使用費徵收自治條例》,裡面規定了「污水下水道」的接管用戶,是包含「事業用戶」的。但是直到今天,竹南地區的「公共污水下水道」號稱已完成建置,卻不收「事業廢水」?在中央的規範於70年間就制定,特別是我們的地方政府也已經制定相關自治條例後,都已經過了幾十年,為何我們的「公共污水下水道」還是處於一種類似「半殘」的狀態?針對這樣的問題,水利處也特別在本次質詢公開承諾,「事業廢水」將於明年接管納入「污水下水道」處理,且相關收費機制已訂立。對此,我們一定會持續追蹤。

    二、 目前「事業廢水」還是必須排入「地面水體」(例如河川、渠道等)。
    這個部分其實還有另一個問題,就是直接對水利會所管轄的灌溉(排)水路「搭排」的問題,將「直接衝擊」農民的灌溉用水,由於農委會的「農業灌溉水質保護方案」已擬於近年實施「禁止灌溉溝搭排」(能不能落實其實還是令人憂心...),且水利會目前非縣府管轄單位,暫而不論。目前《水污法》所規範的事業達到一定排放規模以上者,會依《水污法》加以「列管」。而依縣內環保局的函覆,截至108年3月22日止,中港溪流域達到「列管規模」之排放許可事業共60家次、後龍溪有61家次,房裡溪有1家次。但房裡溪卻是縣內目前「唯一」作「總量管制」的河川?

    三、 所謂總量管制,依《水污法》第9條,如果因為「事業密集等,以放流水標準管制,仍未能達到該水體之水質標準」或是「經主管機關認定需特予保護者」,應就「廢 (污)水排放總量實施總量管制」。
    (一) 縣內目前願意就房裡溪之排放實施總量管制,當然很好!但依環保局的函覆資料,房裡溪僅有1家次達到列管規模的事業,但中港溪、後龍溪,皆有60幾家次達到列管規模的事業,卻沒有實施總量管制?
    (二) 再來就是依縣府的公告,房裡溪實施總量管制的理由大概是:附近農田的灌溉水來源、避免工業廢水引灌造成重金屬蓄積於農地土壤中。但是,如果來看看竹南地區的灌溉溝渠,也是會引自中港溪流域的水源,加上目前污染的「整治場址」、「控制場址」、「地下水汙染限制區」,全縣有超過1/2的地點集中在竹南。環保局長在質詢中也承認,早期竹南、頭份是全國很大的石化工業區。事實上,迄今確實仍有工業區或工廠等等,就存在於中港溪流域附近,環保單位對這些問題實在不能視而不見。

    四、 另外依環保局的資料,光是竹南地區在今年1到3月份,水污染的陳情稽查案件就有20次,但僅有稽查出2次違反法令。
    事實上,除了關於苗北增加稽查人力或增設稽查大隊以爭取時效性外,另一個是《水污法》第7條加嚴排放標準的問題。以竹南地區的「灌溉溝渠」為例,即使不是事業廢水直接排入「灌排溝渠」的搭排問題,其他諸如灰寮溝等等受排放的地面水體,也可能會與灌溉溝渠相通。但問題是,環保局對於水質的檢驗標準就是依「放流水」標準,此一「放流水標準」如果相較於「灌溉水」的標準,以重金屬為例,往往是「寬鬆」數倍到數十倍之多。
    在放流水標準相對寬鬆、又無總量管制下,就是我們的農田的灌溉水源?

    五、 在網路上稱為「藍色多瑙河」的灰寮溝變色事件後,我們也多次和環保局溝通、接觸,環保局也在灰寮溝流域裝設了自動監測的設備。但當我們將裝設地點套繪整個竹南地區的流域後,這樣自動監測點到底能不能發揮功能,實在令人質疑?我們也要求環保局未來應該要分段執行。

    我們的土地、河川,真的承受的太多了,終究,受害的會是人類自己。改變我們的家鄉,或許並非一蹴可及。但只有開始行動,才能改變!

  • 下水道用戶排水設備 在 宋國鼎律師苗栗縣議員 Youtube 的最讚貼文

    2019-06-17 19:48:06

    這是第一次定期會總質詢,關於「水與環境」質詢的重要部分。 一、 竹南地區的「公共污水下水道」,基本上在104年間即已建置完成。而中央在75年間就制定《下水道 法施行細則》,當時就已經規範,「污水下水道」係專供處理「家庭污水」及「事業廢水」之下水道。 有趣的是,我們苗栗縣也在95年間制定《苗栗縣污水下水道使用費徵收自治條例》,裡面規定了「污水下水道」的接管用戶,是包含「事業用戶」的。但是直到今天,竹南地區的「公共污水下水道」號稱已完成建置,卻是不收「事業廢水」?在中央的規範於70年間就制定,特別是我們的地方政府也已經制定相關自治條例後,都已經過了幾十年,為何我們的「公共污水下水道」還是處於一種類似「半殘」的狀態?針對這樣的問題,水利處也特別在本次質詢公開承諾,「事業廢水」將於明年接管納入「污水下水道」處理,且相關收費機制已訂立。對此,我們一定會持續追蹤。 二、 目前「事業廢水」還是必須排入「地面水體」(例如河川、渠道等)。 這個部分其實還有另一個問題,就是直接對水利會所管轄的灌溉(排)水路「搭排」的問題,將「直接衝擊」農民的灌溉用水,由於農委會的「農業灌溉水質保護方案」已擬於近年實施「禁止灌溉溝搭排」(能不能落實其實還是令人憂心...),且水利會目前非縣府管轄單位,暫而不論。目前《水污法》所規範的事業達到一定排放規模以上者,會依《水污法》加以「列管」。而依縣內環保局的函覆,截至108年3月22日止,中港溪流域達到「列管規模」之排放許可事業共60家次、後龍溪有61家次,房裡溪有1家次。但房裡溪卻是縣內目前「唯一」作「總量管制」的河川? 三、 所謂總量管制,依《水污法》第9條,如果因為「事業密集等,以放流水標準管制,仍未能達到該水體之水質標準」或是「經主管機關認定需特予保護者」,應就「廢 (污)水排放總量實施總量管制」。 (一) 縣內目前願意就房裡溪之排放實施總量管制,當然很好!但依環保局的函覆資料,房裡溪僅有1家次達到列管規模的事業,但中港溪、後龍溪,皆有60幾家次達到列管規模的事業,卻沒有實施總量管制? (二) 再來就是依縣府的公告,房裡溪實施總量管制的理由大概是:附近農田的灌溉水來源、避免工業廢水引灌造成重金屬蓄積於農地土壤中。但是,如果來看看竹南地區的灌溉溝渠,也是會引自中港溪流域的水源,加上目前污染的「整治場址」、「控制場址」、「地下水汙染限制區」,全縣有超過1/2的地點集中在竹南。環保局長在質詢中也承認,早期竹南、頭份是全國很大的石化工業區。事實上,迄今確實仍有工業區或工廠等等,就存在於中港溪流域附近,環保單位對這些問題實在不能視而不見。 四、 另外依環保局的資料,光是竹南地區在今年1到3月份,水污染的陳情稽查案件就有20次,但僅有稽查出2次違反法令。 事實上,除了關於苗北增加稽查人力或增設稽查大隊以爭取時效性外,另一個是《水污法》第7條加嚴排放標準的問題。以竹南地區的「灌溉溝渠」為例,即使不是事業廢水直接排入「灌排溝渠」的搭排問題,其他諸如灰寮溝等等受排放的地面水體,也可能會與灌溉溝渠相通。但問題是,環保局對於水質的檢驗標準就是依「放流水」標準,此一「放流水標準」如果相較於「灌溉水」的標準,以重金屬為例,往往是「寬鬆」數倍到數十倍之多。 在放流水標準相對寬鬆、又無總量管制下,就是我們的農田的灌溉水源? 五、 在網路上稱為「藍色多瑙河」的灰寮溝變色事件後,我們也多次和環保局溝通、接觸,環保局也在灰寮溝流域裝設了自動監測的設備。但當我們將裝設地點套繪整個竹南地區的流域後,這樣自動監測點到底能不能發揮功能,實在令人質疑?我們也要求環保局未來應該要分段執行。 我們的土地、河川,真的承受的太多了,終究,受害的會是人類自己。改變我們的家鄉,或許並非一蹴可及。但只有開始行動,才能改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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