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爆卦]上訴狀範本是什麼?優點缺點精華區懶人包

雖然這篇上訴狀範本鄉民發文沒有被收入到精華區:在上訴狀範本這個話題中,我們另外找到其它相關的精選爆讚文章

在 上訴狀範本產品中有8篇Facebook貼文,粉絲數超過17萬的網紅做作的Daphne,也在其Facebook貼文中提到, 今天不談寫字,和大家分享我被盜圖經驗,預防重於治療,希望有在接案的創作者們不會跟我一樣被那些妖魔鬼怪氣死。 約一年前,我的教材被一個只上過兩三堂課的學生盜用,拿去開課賺錢,不僅如此,對方還反過來要告我,甚至還要連評論的網友一起告。 這件事讓我焦慮難眠了好一陣子,最後我找上博盛智權的呂聿雙律師。當...

上訴狀範本 在 做作的Daphne Instagram 的最佳解答

2021-02-02 11:01:00

今天不談寫字,和大家分享我被盜圖經驗,預防重於治療,希望有在接案的創作者們不會跟我一樣被那些妖魔鬼怪氣死。 約一年前,我的教材被一個只上過兩三堂課的學生盜用,拿去開課賺錢,不僅如此,對方還反過來要告我,甚至還要連評論的網友一起告。 這件事讓我焦慮難眠了好一陣子,最後我找上博盛智權的呂聿雙律師。當...

  • 上訴狀範本 在 做作的Daphne Facebook 的最佳貼文

    2021-01-29 19:38:52
    有 3,009 人按讚

    今天不談寫字,和大家分享我被盜圖經驗,預防重於治療,希望有在接案的創作者們不會跟我一樣被那些妖魔鬼怪氣死。

    約一年前,我的教材被一個只上過兩三堂課的學生盜用,拿去開課賺錢,不僅如此,對方還反過來要告我,甚至還要連評論的網友一起告。

    這件事讓我焦慮難眠了好一陣子,最後我找上博盛智權的呂聿雙律師。當時律師看過我的案件之後請我放寬心不用憂慮:「她真的有諮詢過律師嗎?這怎麼看都不可能有機會告贏妳呀?」。

    如今已過半年,盜圖人說要告至今沒有下文,還真的就嘴上說說而已。

    碰到這種事情,藝術家多半預算不多,你想的可能會跟我一樣:
    「律師費是不是很貴?我大概負擔不起吧....還是算了。」
    「咕狗一下,自己DIY應該也可以?」

    實際上律師的諮詢費並沒有那麼誇張,幾千元能搞定,不只是事情發生了才需要找律師,事前避險也需要。

    當時我為了讓學生方便,多送一份教材給學生影印,想說這樣對方在家練習就不用多花錢買講義,沒想到對方會拿我的心血去影印賺錢,還理直氣壯的覺得沒有錯。

    律師當時建議我,就算是贈品,自己的創作也應該加註警語,不只是保護自己的權益,也能讓想投機取巧的人知難而退,省去無謂的爭端。

    如果有在接案的創作者,可以三五好友揪一揪,每個人把想問律師的問題或文件準備好,問題問一問、文件審一審,諮詢費大家一起分攤,就負擔得起。當然如果要打官司、談和解、寫訴狀...根據你的案子的不同,你個人要多付的金額會不一樣。

    外行人DIY風險多,專業的事要交給專家來,提一下我還是菜鳥時的兩次失敗經驗。

    我剛出社會時接了一個設計案,接案總要先簽約,當時的合約是我自己在網路上Google的範本。沒想到案子完成後,廠商鑽了合約的漏洞,藉口不付錢。

    還有另一個經驗,有間廠商盜用我的圖印成產品,我想也許對方是無心之過,所以自己去找對方談,盜圖的廠商很不客氣的表示:
    「我那些產品沒賣多少,利潤加起來也就幾百塊,你要告就來。」

    很多時候創作者要的只是尊重和道歉,無奈總有人用完別人的心血,不只沒感激,還回過頭罵幾句。

    對方有請法律顧問,所以各種推託迴避責任,調皮得要死。但律師幫我寫封律師函過去,沒三天對方立刻道歉,律師幫我爭取到的補償的金額,付完律師費還有剩,不是外行人自己想像的幾百元。

    智財律師的專業不只是解讀條文,包括溝通的手段,還給創作者應有的尊重。自己DIY也沒什麼不好,當然要自己上網做功課,但很多時候外行人解讀法律可能會出錯、或是漏看了什麼會給人鑽漏洞的風險,先諮詢律師事前預防,總比事後補救好。

    當時呂律師開給我的書單,也分享給在接案的創作者們:

    《著作權一本就通》
    國內著作權法權威,章忠信教授著。
    https://reurl.cc/R6jbDr

    《著作權法實務問題Q&A》
    https://reurl.cc/ynQeXO

    《輕鬆看著作權法》
    https://reurl.cc/YW9jQn

    感謝智由博集 詹豐隆經理,呂聿雙律師。

    當時被盜教材還反被告的事情經過
    https://reurl.cc/raQY7b

  • 上訴狀範本 在 台中立委候選人黃朝淵 Facebook 的最佳解答

    2020-12-11 19:24:58
    有 40 人按讚

    #揭發廟東berji泊姿化妝品強迫推銷後續5
    ♦️面對強迫推銷之教戰守則:
    1️⃣遇到推銷,不予理會,直接走過。
    2️⃣未經同意而擋住去路,當場報警提告刑法第304條強制罪。
    3️⃣未經同意而強抹乳液,當場報警提告刑法第304條強制罪。
    4️⃣強抹乳液因而造成皮膚過敏,持診斷證明,報警提告刑法第284條過失傷害罪。
    5️⃣警方到場後,業者如否認擋住去路、強抹乳液、強迫推銷,則請業者提供監視器,如業者拒不提供,則書狀向地檢署「聲請保全證據」,由檢察官指揮警方查扣監視器影片,作為提告證據。
    6️⃣萬一不慎當場付現、刷卡、簽本票或簽署分期貸款契約,務必依照消保法訪問買賣規定,在「七日內」,「寄存證信函」通知業者「無條件解約退款」,副知分期貸款公司、刷卡銀行、消保官,同時向消保官申訴。
    7️⃣如上述報警,警方不受理,請找我,我「義務」協助陪同報案並製作筆錄。
    8️⃣如不慎購買,不知如何處理,請找我,我「義務」協助撰寫存證信函、向消保官申訴、陪同出席消費爭議調解、撰寫民事起訴狀及陪同出庭。
    9️⃣如受害人是國小、國中、高中、大學等未滿二十歲學生即未成年人,因屬於民法上無行為能力人(未滿七歲)或限制行為能力人(七歲以上未滿二十歲),其所為法律行為(購買、簽約、刷卡、簽本票、簽署分期貸款契約),分別是「無效」或「效力未定」。如為無效,則自始無效,「無庸理會」;如為效力未定,則須法定代理人事後承認始生效,如法定代理人即家長,「事後拒絕承認」,則「自始不生效力」。再者,此類型並不受消保法訪問買賣七日內書面通知業者之限制,「超過七日」,亦可。
    講人話就是,如果是「未滿七歲」,屬於「無行為能力人」,其法律行為「無效」,完全無庸理會;如果是「七歲以上未滿二十歲」,屬於「限制行為能力人」,其法律行為「效力未定」,須法定代理人事後承認始生效,如「法定代理人事後拒絕承認」,則「自始不生效力」,此時,法定代理人應向業者表示(口頭、書面均可,只要能舉證即可),拒絕承認未成年子女之購買行為,則購買行為自始不生效力。
    1️⃣0️⃣因為無能力討公道或討公道需要成本(請律師寫存證信函、委任律師提告、裁判費等),許多受害人因此自認倒楣,而默默背負龐大債務,造成業者有恃無恐,長久以來無法杜絕。因此,為降低受害人討公道成本,提高受害人追究意願,我願意出面,「義務」協助受害人向業者追究一切責任,討回公道,這是「事後救濟」。更重要的,是「事前防範」,因而我不厭其煩發文,提醒更多人辛苦錢學生零用錢不要被騙,希望大家一起努力,讓豐原更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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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揭發廟東berji泊姿化妝品強迫推銷後續4
    剛才鄉親留言,前幾天還是被男店長強抹乳液,業者完全不收斂,我只好到總公司粉絲專頁給負評,並公開留言提醒所有造訪該公司粉絲專頁的人,如果還是不反省收斂,我會再有後續動作,為了保護大家尤其是學生們辛苦錢零用錢不要被騙,我全力以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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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揭發廟東berji泊姿化妝品強迫推銷後續3
    鄉親一千多則留言,均認為是強迫推銷,但仍有兩位護航不是強迫推銷,並表示我是被網友誤導,為了實事求是,我特別大老遠親自前往,假裝路人,欲錄下我完整被強迫推銷過程,孰料本日店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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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揭發廟東berji泊姿化妝品強迫推銷後續2

    業者及自稱客人留言護航,均辯稱:
    這不是強迫推銷,這是「體驗式行銷」!
    鄉親們,您服氣嗎?
    ♦️歡迎鄉親留言表達意見:
    認為是「強迫推銷」,請留言1
    認為是「體驗式行銷」,請留言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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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揭發廟東berji泊姿化妝品強迫推銷後續1

    上周揭發廟東berji泊姿化妝品強迫推銷後:
    ♦️業者前往警局,請警方協助請我刪文
    ➡️警方以個人言論自由為由拒絕業者

    ♦️業者致電本人,要求不公開該公司名稱、品牌及商標,否則涉及侵害商標權
    ➡️本人回覆:我就是要提醒大家,路過廟東,務必小心「berji泊姿」化妝品推銷,如果不公開公司名稱、品牌及商標,那我何必po文?再者,我不是假帳號,我的個人資料完全真實公開,我為我的言論負責,如果認為我侵害公司商譽商標權,歡迎提告!

    ♦️業者要求我移除涉及該公司人員之照片
    ➡️本人回覆:你們都跑到店外騎樓拋頭露面拉客了,公開場合毫無隱私權期待可能性。再者,我不是假帳號,我的個人資料完全真實公開,我為我的言論負責,如果認為我侵害隱私肖像權,歡迎提告!

    ♦️業者要求我刪文,因為我的文章影響他們生意及員工生計,請我高抬貴手,給他們生路
    ➡️本人回覆:你們的強迫推銷手法,才真正影響許多受害人之生計,換我請你們高抬貴手,放過所有路過你們店面的路人,尤其是國小國中高中生。如果你們承諾不再強拉路人、強迫推銷,我立即刪文!

    ♦️業者澄清,許多受害人是自願購買,並非他們強迫,不符合消保法訪問買賣條款
    ➡️本人回覆:這是你的片面說詞,一切由法官認定,屆時,我會上網公開法院判決書,揭發法院認證之事實真相及法律規定。再者,這麼多被害人親身經歷留言,都是假的嗎?

    ♦️業者最後,一再要求我刪文
    ➡️本人回覆:只要你們一日不停止強迫推銷行為,我就每隔一段時間po文提醒大家注意,事前預防被騙,而且,我還會提供存證信函範本以及法院判決書,讓不幸受害者,能夠免費輕易自力救濟,在沒有成本或低成本下,才能提高被害人追究之意願!
    最後,我再次重申,我不是假帳號,我的個人資料完全真實公開,我為我的言論負責,如有任何違法,歡迎提告!

    ♦️警方對於業者也很無奈與頭痛
    ➡️本人有提醒警方,雖強迫推銷,不涉及犯罪,僅消保法消費爭議,但,如果已硬擋住去路且未經同意便強行塗抹身上,則已觸犯刑法強制罪,如因而造成皮膚過敏,則又觸犯刑法過失傷害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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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揭發廟東berji泊姿化妝品強迫推銷

    受理豐原鄉親陳情遭強迫推銷購買十多萬元化妝品,義務協助撰寫存證信函、向發卡銀行提出爭議款項處理、向消保官申訴及陪同出席消費爭議調解,主張消保法訪問買賣條款,七日內無條件解約退款。
    特別提醒,行經豐原鬧區豐源戲院至廟東騎樓,光南、屈臣氏、地球村隔壁時,如遇美容師或化妝品銷售人員上前推銷糾纏免費體驗時,請務必留意,儘速想辦法脫身離去,未經你同意而店家自行拆封產品、未事前告知產品價格,千萬不要付款或簽約或刷卡或簽署分期貸款契約!

    #上網搜尋阿蜜爾化妝品berji泊姿強迫推銷

    加上先前協助高雄友人遭其他化妝品業者強迫推銷購買十多萬元產品案例,台灣目前類似強迫推銷手法之化妝品業者,為數不少,大多全省連鎖,且選擇在鬧區、百貨公司、賣場、車站附近等人潮眾多處設櫃,並派多位美容師在店門或騎樓處,見人即上前主動推銷免費體驗並強拉入內,然後,逛個街,就莫名買了數萬至數十萬元化妝品。

    ♦️綜合友人受騙經驗、媒體報導及其他受害者網路控訴,類此店家手法大致如下:
    1️⃣、在市場、鬧區、賣場設化妝品專櫃,派多位美容師在路上,看到人就上前大喊你的毛細孔粗大,可以進來店裡體驗做臉;或是請路人幫忙填問卷,藉此留下個資;或是贈送贈品並留下個資;或是推銷做臉、按身體低價體驗課程等。
    2️⃣、當你進入店裡體驗課程後,她們就會趁你躺在美容床做臉或按身體衣衫不整時,未經你同意,便擅自拆封產品,並拿出合約,未詳細告知合約內容並讓你審閱,便急忙要你簽名,你如果不簽,她們便群起包圍翻臉宣稱,產品已經拆封,並已在產品上寫下你的姓名,你必須購買,而金額通常高達上萬元至數十萬元不等,此時,如你現金不足或未帶信用卡,她們就會立即打給配合之分期付款融資公司,並請你電話中回答你是本人,以完成照會,如此一來,你只是單純逛街或上街買菜,你就莫名背負上萬元甚至數十萬元分期付款債務,然後回家等著被家人責罵以及自責不已。
    3️⃣、店家通常鎖定年約二十歲至五十餘歲之女學生、OL上班族、菜籃族,或是青年學子、現役軍人或職業軍人(軍人受害者多是假日在火車站附近鬧區),經濟能力不寬裕,缺乏社會經驗與社會力,上街購物,遇到職業強迫推銷,毫無招架之力,莫名背負高額債務,無力負擔,也無力反擊。

    #親民黨台中市黃朝淵服務團隊
    #免費選民服務專線0928225530

    #強迫推銷
    #訪問買賣
    #消費者保護法

  • 上訴狀範本 在 小小法律人Melody Facebook 的最佳貼文

    2020-08-16 19:11:47
    有 261 人按讚

    -
    常常遇到有人私訊法律問題😆

    今天來分享一個日常生活常常碰到的車禍和解小常識☺️☺️

    ⚠️車禍和解書注意事項
    車禍雙方往往達成和解後和解書內容寫到雙方當事人放棄民、刑訴訴訟追訴權利。

    基本上告訴權是不能事先捨棄的,所以不會因為寫了這張和解書對方就發生不能告的權利

    比較保障的方式👇
    (1)簽預先撤回告訴狀(這個時候當對方再去法院提告,就可以把撤回告訴狀遞出,這時就會發生法律上撤回告訴的效果,可谷哥搜尋範本)

    (2)可以附註,如果事後違反和解條件內容再去提告,對方必須支付$XXXXX懲罰性賠償金

    第一次分享 表達上可能不夠好 請大家見諒☺️
    #法律常識 #law #hah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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