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爆卦]上允耳鼻喉科醫師是什麼?優點缺點精華區懶人包

雖然這篇上允耳鼻喉科醫師鄉民發文沒有被收入到精華區:在上允耳鼻喉科醫師這個話題中,我們另外找到其它相關的精選爆讚文章

在 上允耳鼻喉科醫師產品中有7篇Facebook貼文,粉絲數超過20萬的網紅苗博雅 MiaoPoya,也在其Facebook貼文中提到, 我問政就事論事。平常也秉持開放討論、以直報怨的原則,容忍一切對我個人的攻擊。 但,如果為了對我做政治攻擊,發明一些不識字兼沒衛生的爛論點,帶風向誤導大眾、拉低國民素質,我就無法忍受。 前天講過,按照傳染病防治法,若有「疫調後認為該篩檢的接觸者」不配合篩檢,地方政府有權依法裁罰。 (7/2貼文👉...

上允耳鼻喉科醫師 在 ??? Instagram 的精選貼文

2021-09-16 06:14:07

限時動態被私訊淹沒的蛋糕來了 今年疫情不能出國就對自己好點😆 訂了這間米白蛋糕 這一年 從台北搬來竹北 每次我跟E在新竹吃飯 常懷疑是我們要求太高 還是新竹這裡吃飯真的很不挑… 體會到很多人說新竹是美食沙漠🙃 但是 米白客製蛋糕水準很高 以前吃過一些…內層塗果醬的 我真的不行😂拍謝 我們對蛋糕要求...

  • 上允耳鼻喉科醫師 在 苗博雅 MiaoPoya Facebook 的最佳貼文

    2021-07-04 16:17:36
    有 20,931 人按讚

    我問政就事論事。平常也秉持開放討論、以直報怨的原則,容忍一切對我個人的攻擊。

    但,如果為了對我做政治攻擊,發明一些不識字兼沒衛生的爛論點,帶風向誤導大眾、拉低國民素質,我就無法忍受。

    前天講過,按照傳染病防治法,若有「疫調後認為該篩檢的接觸者」不配合篩檢,地方政府有權依法裁罰。

    (7/2貼文👉 https://tinyurl.com/4j4999j7

    昨天,柯文哲市長終於後知後覺,表示大安區某耳鼻喉科案,不願篩檢者應該依法開罰

    為了讓市長了解狀況,我繼續把相關的法條都貼出來:傳染病防治法第36、48、67、70、71條,說明地方政府可以自行調查裁罰,不需再請示中央。

    (7/3貼文👉 https://tinyurl.com/3e9v9sh6

    竟有不知從哪裡來的一群人,口徑一致說「中央指揮中心成立期間,只有中央能開罰」

    他們的主要論點是:

    第71條說「但有下列情事之一者,中央主管機關得處罰之:二、於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成立期間,違反本法規定。」

    所以「只能由中央處罰」

    這種說法,一看就知道有法盲症候群。

    為提升公民素養,我就做個免費教學:

    1⃣️ 法律條文裡,「得」字的讀音是「ㄉㄜˊ」意思是「可以」。

    這是中學公民課的基本常識。

    法條寫「中央主管機關『得』處罰之」的意思是,中央可以罰,並不排除地方自行裁罰的權力。

    也就是說,違反傳染病防治法的罰鍰,原則上由地方政府開罰,但在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成立期間,「也可以」由中央處罰。

    地方政府還是可以自行裁罰。

    指揮中心成立防疫一年半以來,發生違反傳染病防治法的事件,例如之前在台北市,從居家檢疫偷跑的案件,還是由台北市自行開罰,不用請示中央。

    各縣市遇到疫調不實、隱瞞足跡、拒絕配合檢疫、拒絕篩檢的個案,也都是由各地方政府直接開罰。

    2⃣️ 有一些素質更低的,直接忽略「得」字,只說「由中央主管機關處罰」。

    最誇張的,還自己改法條,把「得」講成「應」。唉。

    我國國民都有接受國民教育,為什麼會有這麼多人,同時陷入低級錯誤?是接受指示故意忽略?還是根本不識字?

    連「得」和「應」都分不清楚的人,會自己對法條刪字、改字的人,有什麼資格嗆聲我考試和學歷的事?????

    我不敢吹牛說我最聰明,但你很明顯比我笨啊。

    3⃣️ 還有一些人說「中央沒有定裁罰基準,台北市不能開罰」。

    要講行政罰法的常識,需要一點篇幅。為了避免有些閱讀能力不夠的人,讀不完又要自己歪解,我簡單講好了。

    所謂的裁罰基準,就是價目表。

    在法定罰鍰金額上下限範圍很大時,有價目表比較不會出現各地標準不一的亂象。

    但中央價目表不是必須的。

    中央沒有定價目表,地方可以自己定,也可以就由開罰的機關依照法律規定的上下限做裁量。

    例如,中央沒有制定好心肝亂打疫苗的裁罰價目表,沒有規定違規幾支要罰多少錢,台北市還是可以在調查後直接開罰,不用請示中央。

    傳染病防治法賦予地方裁罰權,除有特別規定外,不管有沒有價目表,若地方主管機關認定違法,可自行裁罰,不用中央允許。

    像振興醫院特權疫苗案,台北市政府還說要請示中央,中央疾管署就說得很明確:由地方自行調查裁罰。

    4⃣️ 另,有人以傳染病防治法第37條第3項來說嘴,更是「問東答西」

    我在講的爭點是「確診者的接觸者被通知卻拒絕篩檢」。

    (大安區某耳鼻喉科案,市長在記者會上表示,疫調後通知200餘位接觸過醫師的患者,卻只有60人來篩,其他不願意)。

    處理這個問題,相關條文是傳染病防治法第36、48條(人的檢疫,疑似可能感染者的檢疫)。

    而第37條規範的是管制、撤離、限制出入或相類措施(空間的管理、人流的管制)。為了不要造成空間管理的一國多制,第3項才會要求依照中央指揮官指示辦理。

    引用第37條來講拒絕篩檢如何處理,就是用錯法條,竹蒿湊菜刀。

    金門機場篩檢的案例,設置篩檢站屬於空間人流管制,是第37條的問題,需要依照中央指引。

    但設置機場篩檢站後,不配合篩檢的人,屬於人的檢疫,是第36條的問題,地方可以自己開罰,不用先請示中央。

    這樣懂了嗎?

    柯文哲市長常指控批評他的人口徑一致論點相同,就是有中央廚房

    現在竟然有這麼多人「得」「應」分不清,口徑一致提出如此愚蠢的論點。我想請問,按照柯市長的邏輯,是哪裡的中央廚房出的餿主意?

    中央廚房要出菜圍攻我,沒關係,但再怎樣至少也要出食物,不能出餿水給支持者吃啊。

    亂出菜害支持者在外面亂講話丟臉,太壞了吧。

    要讀書,才能成為有知識的人。

    言論自由,就要為自己的公開言論負責。

    如果還有人繼續亂鬧,我會在留言公布這些口徑一致的公開謬論,讓大家看看哪些人的人文知識水準極低落,也讓每個人為自己的言論負責。

    「得」「應」分不清
    天兵天將留言傳送門
    👉 https://tinyurl.com/3e9v9sh6
    👉 https://tinyurl.com/uhthx87w

  • 上允耳鼻喉科醫師 在 立法委員葉毓蘭 Facebook 的最讚貼文

    2020-11-12 07:43:21
    有 825 人按讚

    校園偷拍案警吃案? 專業進場比懲處調職有用!

    台南市長榮大學女生被隨機擄殺,衍生出轄區派出所未能在九月底的擄人未遂案未開立三聯單,致分局長遭撤換;不料嘉義華南大學也傳出偷拍案,後續派出所是否吃案,引發爭議。

    我國性騷擾防治法制針對不同場合與情境,建立了不同的法律和專門處理機制,先有性別工作平等法處理職場性騷擾,性別平等教育法處理校園性騷擾,因此最後制定的性騷擾防治法,主要處理排除職場與校園的其他性騷擾案,易言之,性別工作平等法與性別平等教育法有優先適用的原則。

    這些眉角,別說派出所員警不懂,恐怕連局長、分局長、所長都不會精確了解,一但面對外界質疑,自反而縮,找個倒楣鬼處分,記過、調職、撤換,還揹個吃案匿報的冷漠罵名。

    其實,警察中有一群婦幼專業人員:各縣市警察局的婦幼警察隊,各分局的防治組家防官,他們在處理家暴、性侵、性騷擾案件時,已經習慣於網絡合作,要與法官、檢察官、社政、醫療、學校建立綿密的的合作。然而,第一線受理窗口的警察,在未有完善跨機關通案性的協調聯繫下,去處理後續流程時難免糾結於適用法令,恐怕不是第一件也不會是最後一件。太過放大開立三聯單、吃案疑雲,恐無助問題解決。另外,若是能善用資訊科技,第一線員警能馬上讓專業支援單位進場,更能鼓勵弟兄勇於任事。

    近日因嚴重的耳鳴併發右耳聽力衰減,才發現是梅尼爾氏症,會造成失聰、嘔吐和暈眩,沒辦法堅守立院為警消與弱勢權益奮戰。許多好友捎來關心,但無論是保健的建議,還是推薦替代方案,都不如我的耳鼻喉科醫師能夠馬上對症下藥。治療貴在專精不在數量,儘速轉接到正確的科別,才能找到原因、解決問題。

    警政也是一樣,民眾固然很在意受理員警的態度,但是若能明確告知法律與主管機關不同,並代為協調轉介,就像我們因病到醫院看病,醫生問診後告訴病人轉掛正確科別,病人可能會動怒掀桌嗎?我國性騷擾防治法律針對校園、職場、一般場合形式上有不同的法源,機制處理和重點也不盡相同。南華大學圖書館的偷拍案,行為人是學校的學生,如性別平等委員會機制調查認定屬實,除了記過等懲罰外,也可能要求心理治療、對被害人道歉等,這是警察機關沒有的教育功能。本案員警當下沒有受理報案,推給學校性平會,不能說完全沒有道理;畢竟加害人教育措施的部分,只有學校能夠處理,派出所無從代勞。

    然而根據報導,受理員警其實有反覆與報案女學生確認被偷拍的部位,有沒有可能構成妨礙秘密,也確認並非性騷擾防治法第25條的隱私部位,吃案指控其實並不公允。何況性別平等教育法第23條也規定「學校或主管機關於調查處理校園性侵害、性騷擾或性霸凌事件期間,得採取必要之處置,以保障當事人之受教權或工作權。」,學校有沒有義務主動關懷女學生,在警察報案或學校性騷擾申訴,給予程序協助?更進一步來說,有無什麼背後因素,讓第一線員警處理性別事件反覆拿捏?專業支援是否充足?

    警政體系中婦幼警察隊是性別犯罪防治專業團隊,對詢問受害人時有性別敏感度、避免二度傷害的專門訪談技巧,也對相關調查處理程序如何轉接,非常熟稔。如果所有的家暴、性侵、性騷擾等案件,皆由婦幼警察隊專責受理,因為並不是每個員警都懂得婦幼安全案件的特殊性,也並非每個人都懂得怎麼安撫被害人, 再詢問出正確有用的資訊!

    如果所有的婦幼性別案件報案,皆由婦幼警察隊專責受理再派案或做後續的協調其他單位接手,就不致發生像長榮大學、南華大學轄區派出所員警受理報案時,有努力偵查未開單,或是告訴學生直接向學校性平會遭質疑吃案。但是目前的困境在於各縣市警察局雖設有婦幼隊,但是除了幅員較小、人口較少的基隆市,由婦幼隊專責受理所有的性別案件外,其餘縣市並無法跟進,因為不可能讓報案人全部都要跑到警察局婦幼警察隊報案。

    針對這個問題,其實並非沒有辦法解決,以台灣的資訊科技發展在全球名列前茅,仿效1999、1955、1922其他客服專線,由婦幼警察提供線上專家諮詢,並以視訊受理在各地派出所的報案,在依其性質交警察,或協調其他單位續辦。

    警政署與刑事局有頂尖的資訊專家,在資安打詐屢創佳績;各縣市婦幼警察隊,則是處理性騷擾事件的專家。中央應該提供地方專業的支援,供受理員警可立即以視訊轉接給輪值的縣市警局婦幼隊同仁,透過科技面對面瞭解案情,判讀應該進入刑事偵查,或是將初步調查的紀錄轉知給業管的性平會。若外界太過放大所為員警吃案,就容易忽略性別事件在第一線報案後續,處理機制上仍需要許多對被害人友善的思考。,

    警察是街頭的公務員,是政府的門面,與民眾的第一線互動影響人民對政府信賴甚鉅。但性侵性騷事件,需要性別敏感度,不同的環境也要有不同的處理,難免需要專門訓練的單位、人員。在每次治安新聞後,就有行禮如儀的警察懲處調職後,我們還是要呼籲,有真正的專業支援進場,才能讓第一線員警無所瞻顧、也讓被害人得到最立即精準的協助。

    新聞連結: 性騷案眉角多 讓專業接手吧
    https://udn.com/news/story/7339/5008471

    ps. 病中有很多時間可以做一些。過去沒有辦法。靜下來沒有辦法整理的想法。
    最近因為長榮大學馬來西亞女生命案和嘉義南華的性騷擾吃案疑雲,為了平息外界的質疑,上級迅速懲處撤換基層,整個警察團隊的士氣差點被打趴了。

    看在我這個婦幼老兵的眼裡,實在是很不然。因為,恐怕沒有人比我更瞭解,過去二十幾年來臺灣的警察在安全保護上工作進步多大,做得多好,即便如此,當然還有許多進步的空間。但是我對中央不思從制度改良上著手,遇事即以鋸箭法抓一兩個倒楣鬼處分應付了事,深深不以為然。

    因此昨天我整理了一些想法,想辦法警察找出路。文章很長,精簡版今天刊在聯合報的民意論壇,全文借臉書與同道們分享。

  • 上允耳鼻喉科醫師 在 日本自助旅遊中毒者 Facebook 的最佳貼文

    2020-04-23 10:24:57
    有 7,662 人按讚

    #敦睦艦隊的就診次數:
    磐石艦337人中:
    就診148人(43.9%),就診次數226人次(發燒5、上呼吸道10、頭痛2、腸胃不適18、暈船62、外科41、皮膚23、口腔10、眼科11、其他健康諮詢44)。

    康定艦+岳飛艦407人中:
    就診37人(9.1%),就診次數41人次(發燒3、上呼吸道2、頭痛2、腸胃不適7、暈船1、外科13、皮膚10、其它3)。

    我問了一些當過醫官的老司機。綜合大家解讀如下:
    1.磐石艦就診人數明顯多很多,是有不尋常。只看發燒加上呼吸道,15:5,高到三倍。看百分比則是4.5%和1.2%。
    (這可能要比較之前歷年在磐石艦上的就醫紀錄比例,便可有更公允的比較。這是感染控制判斷感染有沒有不正常增加時很基本的觀念)

    2.磐石有多個醫官,康定岳飛各只有一位,也有可能康定岳飛的紀錄較不完整?

    3.磐石多學生,也許可以解釋暈船多。不過海軍老司機和我說另外兩艘也有海軍的學生,陸戰隊,政戰學生會在磐石艦上。可能需要學生的比例才能判斷。

    4.健康諮詢滿妙的,磐石艦比例高出許多。通常醫官是不知道要安什麼診斷才會歸類到這裡,比方說心理輔導什麼的。不過我會擔心嗅味覺異常這種平常不會很重視的症狀會不會被放在這裡。(這診斷應該原本只有耳鼻喉科醫師會重視)

    5.不管老鳥醫官還是年輕醫官,如同張P昨天說的新冠在臨床上幾乎無法和一般感冒或是流感區分。船上有X光也沒用呀,這個病多半是輕症,照X光也多半看不出來有肺炎。至於現在大家都知道的嗅味覺異常,真的可惜了,難得有這個症狀似乎比較有鑑別度,可是因為官兵們在海上無法即時接到訊息更新,導致沒辦法在這次事件中即時發揮診斷的作用,殊為可惜。不夠即時的資訊傳遞絕對需要檢討。最後上船的聯檢小組也沒有主動提及此點。真的是可惜呀。我們原本可以擋下這波的。

    沒有人願意得病,基層的官兵都是無辜的,最前線的醫官在診斷工具有限又有執行任務的壓力之下,實在也很難做。

    這幾天的討論越演越烈,如同阿中呼籲的,希望民眾多關懷少責難,最怕自亂陣腳。尋求真相和究責當然重要,但其實防疫更重要,不要變成獵巫還有無限上綱的政治口水。#病毒在嘲笑我們了....

    不要標籤化妖魔化病毒還有得病的人。在你恐懼且轉為指責的時候,可否回頭問 #你對這個病毒的了解都是正確的嗎?我們可能要學著和這個病毒共存一陣子,你確定你接收到的資訊都是對的嗎?

    面對他,了解他,處理他。#不要不明就裡的恐懼他。

    我們絕不能喪失信心。希望趕快用三振把這第四局解決,第五局快來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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