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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角貿易營所稅 在 Facebook 的最佳解答
https://bit.ly/3ss9mHQ
CFC制度最快為2022年上路,換句話說,投資架構可能盡快趁這一年調整。
未來CFC上路後,只要境外控股公司獲配股利或收益,個人股東就等於有海外所得,而且其股利扣繳稅款無法扣抵個人最低稅負,等於可抵稅額度減少,不如改為個人直接持有該實體公司較適當。
至於台商將低稅率地區公司做三角貿易情況,原本免稅的盈餘因CFC穿透課稅轉為個人海外所得,等於失去免稅效果,而且未來還可能被視為實質管理處所、比照國內企業課徵營所稅20%,有重複課稅風險,若改為由境內企業或個人直接持有較有利。
台商以低稅率地區公司轉投資台灣公司或購買境內房地,未來可能會有重複課稅問題,境外控股公司獲配股利僅需比照外資就源扣繳21%,房地合一所得則適用35%以上重稅,等到收入分配給個人時,因CFC上路,所以該筆股利、房地合一所得也會視為個人海外所得計入基本稅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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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角貿易營所稅 在 余宛如 Facebook 的精選貼文
【資金匯回專法不是租稅特赦 引導投資不炒房地】
明天,財政委員會將針對行政院「境外資金匯回管理與課稅條例草案」進行實質審查,過去一直有誤解或是因果模糊的臆測,讓民眾在資訊不對稱的情況下,產生誤會。像是有立委抨擊財政部拿不出草案的稅式支出評估報告,就是一個很可笑的例子。
「稅式支出」,是指稅法或其他法令針對特定個人、團體或事項給予之租稅減免,一經立法通過,則造成稅基之侵蝕與稅收之損失。境外資金匯回管理與課稅條例草案,是針對台灣海外資金課稅,本來就沒有的稅基,是哪裡來的侵蝕?本來沒有的稅收,是哪裡來的損失?
台商海外的資金,本來就不在國內,台商可以選擇不匯回台灣,不投資台灣,因為這個世界不會繞著台灣轉,許多國家在搶台商海外的錢跟投資。這也是為什麼條例希望能提供台商海外資金一條快速回家的道路。
這個懶人包裡,我針對誤認條例是租稅特赦(?)與資金回台會炒房炒地(?)做個說明,進行了一些資訊的整理,希望讓各位能更清楚現行制度跟草案的差異,而把關的方式也已經在那。
我還是要強調,我所提出的版本前2年稅率分別為4%與5%,是目前最符合台商需求、也是稅率最低的法案版本,稅率優於香港、新加坡等地,且管制期限為3年,屆滿後得分2年提取。同時設計完整的配套,敦促資金投入實體經濟,防止資金流向房市炒作。
美中貿易大戰白熱化,引發台商攜帶金流返回台灣設廠,加上各國政府實施CRS追稅令,台商為節省資金停泊海外的成本,將資金匯回台灣的意願越來越強,這將是近20年來最大一筆資金遷移潮,估計約10兆新台幣,台灣應該把握難得的歷史性機遇。
資金匯回台灣至少可以創造兩大效益。其一,透過專法引導資金回台投入實體產業投資,結合蔡總統宣示將產業升級的「台灣製造」直接出口美國,取代過去三角貿易的「中國製造」,預料再創新一波台灣經濟的榮景。
其二,過去海外資金政府無法課稅,若匯回台灣設立稅籍,政府後續至少有3筆稅收(匯回時課稅、投入實體產業後的營所稅等、遺產稅),挹注國庫收入改善國債。
今年台灣GDP成長率僅能「保二」,但有境外資金匯回挹注「台灣製造」的產業投資,每投資1000億元GDP成長率可增加0.4個百分點,明、後年台灣GDP成長率預料將有跳躍式成長,揮別低利率時代。這部專法看似讓利,實則不然,將創造下一波台灣經濟起飛的利基。
三角貿易營所稅 在 余宛如 Facebook 的最佳解答
【Time for Taiwan, Time for Money 】
台灣要發大財,不用聽嘴砲騙來騙去,只要一紙法案「境外資金匯回管理運用及課稅條例」三讀通過,台灣就可以迎接兆元資金大潮。
「境外資金匯回管理運用及課稅條例」草案(以下簡稱草案),行政院版、我的版本及國民黨委員的版本,明日委員會將展開逐條審查。
作為第一位提出境外資金匯回專法的立法委員,從兩年前我就努力推動修法,後來更加入了劉世芳等委員一起大力奔走。
我所提出的版本前2年稅率分別為4%與5%,是目前最符合台商需求、也是稅率最低的法案版本,稅率優於香港、新加坡等地,且管制期限為3年,屆滿後得分2年提取。同時設計完整的配套,敦促資金投入實體經濟,防止資金流向房市炒作。
為了讓草案在「稅率」與「資金用途」更符合台商的需求並盡速三讀,我今天特別與劉世芳-高雄芳城市委員、 蔡易餘委員共同召開記者會,盼 蔡英文 Tsai Ing-wen總統、與 蘇貞昌 院長聽到台商的聲音。
四位具代表性的海外台商團體「世界台灣商會聯合總會」朋友,包括第19屆名譽總會長拿督李芳信博士、第26屆總會長當選人施至隆、第25屆監事長許世憑、青商會名譽會長邱臣遠,以及資誠聯合會計師事務所稅務法律營運長許祺昌,今天也來到記者會,與財政部政務次長吳自心、賦稅署長李慶華交換意見。
美中貿易大戰白熱化,引發台商攜帶金流返回台灣設廠,加上各國政府實施CRS追稅令,台商為節省資金停泊海外的成本,將資金匯回台灣的意願越來越強,這將是近20年來最大一筆資金遷移潮,估計約10兆新台幣,政府應該把握難得的歷史性機遇。
資金匯回台灣至少可以創造兩大效益。其一,透過專法引導資金回台投入實體產業投資,結合蔡總統宣示將產業升級的「台灣製造」直接出口美國,取代過去三角貿易的「中國製造」,預料再創新一波台灣經濟的榮景。
其二,過去海外資金政府無法課稅,若匯回台灣設立稅籍,政府後續至少有3筆稅收(匯回時課稅、投入實體產業後的營所稅等、遺產稅),挹注國庫收入改善國債。
今年台灣GDP成長率僅能「保二」,但有境外資金匯回挹注「台灣製造」的產業投資,每投資1000億元GDP成長率可增加0.4個百分點,明、後年台灣GDP成長率預料將有跳躍式成長,揮別低利率時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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