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bearturtle (JC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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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題[請益] 關於三七五減租業務
時間Mon Jul 26 19:02:08 2021
鄙人在某公所任職,近期內部有業務輪調的機會,
故想了解一下三七五減租業務的概況。
請問:
(1)三七五減租承辦人容易有業務疏失。
(2)一有業務疏失,必須面臨賠償責任,或必須纏訟甚久。
請問以上兩個陳述,真否?
建議以站內信回覆,感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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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14.137.79.38 (臺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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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 wands: 否 否 07/26 19:02
推 kissung: 耕者有其田 07/26 19:10
推 kkb512sk: 375?現在民國幾年? 07/26 19:52
推 qaz77889961: 有些地方還是有375,不過我不是承辦!!, 07/26 19:59
推 tomopo: 公地放領 07/26 20:30
→ OhmoriHarumi: 現在真的還有375。 07/26 20:33
推 cowfire: 先把手冊看熟,最近換約後就繼承和終止登記兩次例行業務 07/26 20:50
→ cowfire: ,但換約後可能很多訴訟。 07/26 20:50
請問訴訟是開庭時承辦人都要到庭嗎?
訴訟似乎是租佃雙方的爭議,承辦人是按照判決結果來辦即可,還是承辦人
也必須常常要跑法院呢?
不好意思請問一下喔~
※ 編輯: bearturtle (114.137.79.38 臺灣), 07/26/2021 21:08:00
推 pk0943: 這算很單純的業務了。三七五本質是私權,租賃關係之有無 07/26 21:07
→ pk0943: 不以書面登記為準據。簡言之,雙方有私權爭執,就是民事途 07/26 21:07
→ pk0943: 徑解決阿,有什麼好怕? 07/26 21:07
推 pk0943: 你又不是租賃關係之當事人,是要怕什麼? 07/26 21:09
嗯嗯,我的初步的想像也是這樣。
但實在是對這塊很不了解,所以會怕 哈哈 XD
※ 編輯: bearturtle (114.137.79.38 臺灣), 07/26/2021 21:12:55
推 pk0943: 開庭要看民事(減租26)還行政(減租19),民事就是我上 07/26 21:12
→ pk0943: 面所述的租佃爭議,那是雙方的私權爭執,跟你無關,法院也 07/26 21:12
→ pk0943: 不太會傳你。 07/26 21:12
→ pk0943: 若是行政訴訟,就跟你有關了,但也沒什麼好怕。 07/26 21:13
→ pk0943: 不管民事還行政,都是依法院確定判決登記,真的很簡單啦。 07/26 21:14
推 pk0943: 行政訴訟,就是看你們要不要請律師,若老大不同意請律師 07/26 21:17
→ pk0943: 或機關沒經費,那就是承辦親自上場。 07/26 21:17
了解了。我知道有些機關,在某些案件涉及行政訴訟時,也有由承辦人上法院的情況。
嗯嗯。感謝!
※ 編輯: bearturtle (114.137.79.38 臺灣), 07/26/2021 21:34:08
※ 編輯: bearturtle (114.137.79.38 臺灣), 07/26/2021 21:37:20
推 an123456781: 看到這篇才知道原來現在還有 07/27 00:09
→ AndoliniV: 這法律沒民代敢廢啊…超扯 07/27 00:49
推 pk0943: 從判決來看,法院近幾年較挺地主,租約持續減少,沒必要靠 07/27 07:29
→ pk0943: 法令去落日廢除。 07/27 07:29
推 justeat: 三七五的法規 很多都是自己一套 問別人不準 07/27 09:48
→ nolag: 真的還有喔,我家祖宅的土地一直被375到現在都幾代人了, 07/27 11:00
→ nolag: 土地子孫共有到根本管理不了 07/27 11:00
→ nouptt: 這項業務是標準的夕陽業務,業務量只會減不會增,若有爭 07/27 11:25
→ nouptt: 議也屬民事性質,注意行政程序合法有效就好了! 07/27 11:25
推 wcw2121: 如果黔首沒亂搞你就輕鬆,訴訟雙方如果有請律師你就輕鬆 07/27 11:56
推 chungrew: 否。否 07/27 12:15
→ chungrew: 這業務法律性質單純,但牽涉到的人可能很多 07/27 12:16
→ chungrew: 然後你要記得這本質上是對地主私權的侵害 07/27 12:17
→ chungrew: 是國家權力的濫用 07/27 12:17
→ chungrew: 近幾年法院判決與實務見解都偏向土地所有權人 07/27 12:17
→ AndoliniV: 我倒覺得是現在的地主手法變多了…XD 07/27 12:57
推 Carmelo3: 現在很多佃農都比地主大 不過內政部跟立法院還是不廢 07/27 14:02
→ Carmelo3: 這業務其實還不錯 做熟了蠻涼的 07/27 14:03
推 maniaque: 傻了才不接,375 政府機關擔任的是第三方,根本不會去管 07/27 14:47
→ maniaque: 地被怎樣利用,換約也是書審,租方不出來就是公告後換約 07/27 14:47
→ maniaque: 租佃爭議就是朝開爭議協調會,不解就是雙方走法院解決 07/27 14:48
→ maniaque: 政府也早就幫租佃畫出合議終止租約 1/3 的門檻 07/27 14:49
→ maniaque: 自己不會去裁判書查詢,看375 國家有賠過什麼碗糕 07/27 14:50
→ maniaque: 會炸鍋的是祭祀公業跟神明會 07/27 14:51
→ maniaque: 375沒有新案,終止一份就是少一份 07/27 14:51
→ maniaque: 續約一次六年,每年就是查約將滿的去函通知來辦續約 07/27 14:52
→ maniaque: 375就是只要佃方沒違規,就有權利續租,租方不想也不行 07/27 14:53
→ maniaque: 租方與其告到翻還不一定拿得回來,還不如 1/3 付一付兩清 07/27 14:54
推 e446582284: 我反而意外有人不知道375,這個爛攤子一直都在 07/27 15:10
推 wcw2121: 很多地方已經沒有375了不知道粉正常 07/27 16:31
推 pk0943: 偏向地主很正常。佃農真的因為沒375土地耕作而失其生活依 07/27 18:43
→ pk0943: 據嗎?法院一調國稅銀行資料就一清二楚了。 07/27 18:43
推 pk0943: 如果1份租約地主已經一大票,像50人,100人,那就只能放 07/27 18:56
→ pk0943: 著讓他爛了。 07/27 18:56
推 pk0943: 375不像土地登記有絕對效力,沒國賠問題。 07/27 19:03
推 jeaning: 375號稱6年做一次的業務,換約那年比較忙,其他5年都容易 07/27 19:49
推 PlayStation: 在公所怎麼可能讓你只接375,你要擔心的是除了375外 07/27 22:26
→ PlayStation: 的業務吧 07/27 22:26
推 majongson: 現在這個時間點接很好,6年一換,該做的前手也做得差不 07/28 10:45
→ majongson: 多了,我當初是98年7月接的,就是這個時間點 07/28 10:46
推 celine0114: 在下任職國營單位,就是負責管理一大堆的375租約..... 07/28 20:10
推 maniaque: 樓上是可憐的375甲方,跟375公所的丙方業務量差很多的 07/28 20:18
推 chouwang68: 甲方苦主現身了,幫QQ。 07/28 21:47
推 pk0943: 管公有耕地的 還要寄繳費單收租 定期會勘看有沒有違規使用 07/28 23:29
推 jolin311145: 台南某幾區的375租約件數超多 07/29 16:49
推 pk0943: 單一租約出租人太多真的是無解,發生繼承時人數會倍數成 07/30 06:41
→ pk0943: 長,光是內部要把人找齊蓋章就很難(類似祭祀公業派下員已 07/30 06:41
→ pk0943: 上千人,很多人在國外或行蹤不明,根本就很難清理。) 07/30 06:41
→ pk0943: 很多出租人可能彼此之間都不認識了。 07/30 06:41
→ maniaque: 公業租方是管理員具名,況且管理員就算不出面也是可續租 07/30 08:53
→ maniaque: 公業放租的375, 從來都不是問題 07/30 08:53
→ maniaque: 那種375 好處是沒人管,壞處也是沒人管 07/30 08:53
→ maniaque: 只是若稅金沒繳,這塊土地可能會被拍賣抵稅 07/30 08:54
→ maniaque: 但農地現在免收田賦...... 07/30 08:54
→ timidwei: 一般都是再多接重劃業務 重劃區若多就不好做 08/01 00: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