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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 一般警察特考四等產品中有23篇Facebook貼文,粉絲數超過7萬的網紅行政法林清老師,也在其Facebook貼文中提到, 有關疫情的行政法近期相關考題,提供各位參考: 一、法律性質:行政上事實行為 1、主管機關公布確診者足跡,被公布足跡者不服之救濟,得提起一般給付訴訟(110年身心特考四等)。 2、主管機關為防止新冠肺炎疫情,呼籲民眾外出公共場所應戴口罩😷,法律性質為「機關警示」為行政上事實行為。 (110身心特考四等...
同時也有2部Youtube影片,追蹤數超過15萬的網紅黃國昌,也在其Youtube影片中提到,1.針對過去「黨職併公職」不法溢領退休金之追討,今年8月銓敘部下達最後通牒。然而,團體應追繳金額1億8482萬元,僅追繳3成金額;政務人員應繳金額3405萬元,僅追回4成。 報載多名黨國高官欠錢不還。日前我質疑銓敘部未依法公告「黨職併公職」不法溢領退休金之追討情形,雖然銓敘部事後在網站成立專區,仍...
一般警察特考四等 在 當過警察的查克律師 ????? ????? ???. Instagram 的最佳解答
2021-04-04 18:19:32
【#查克心得文】 - 既然目標設定好了,那就提早出發吧。 - - 大家好,我是查克。 - - - 我原是一個警專畢業生的基層員警。 就法律而言,不是科班出身,沒有大學四年的法律基礎,沒有讀書會,也沒有太多前人可以討論;有的只是一般人對於警察的既定印象,以及應有的發展——考上警特三等,成為一名警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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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警察特考四等 在 黃國昌 Youtube 的最佳貼文
2018-12-27 16:28:071.針對過去「黨職併公職」不法溢領退休金之追討,今年8月銓敘部下達最後通牒。然而,團體應追繳金額1億8482萬元,僅追繳3成金額;政務人員應繳金額3405萬元,僅追回4成。
報載多名黨國高官欠錢不還。日前我質疑銓敘部未依法公告「黨職併公職」不法溢領退休金之追討情形,雖然銓敘部事後在網站成立專區,仍然看不出究竟是那些黨國高官欠錢不還,根本是在敷衍了事。
2.警察人力不足,因此也透過一般警察四等考試招考,雖然年年補額,但過勞警察的人力缺口仍在。然而,日前有許多考生向我反映,明年四等行政警察考試錄取人數從1900人大幅驟降為214人,讓已經準備許久的考生錯愕。
考選部許舒翔次長表示,今年7月已多次提醒內政部警政署及早進行人力規劃;然而,警政署卻拖到年底才匆忙表示將巨幅下降人數,非常不負責任。對此,我要求考選部和內政部重新審慎研議,避免讓考生遭受突襲。此外,針對警政署拖延的責任,我會繼續追究。
附註:
2018-11-28 司法及法制委員會:報告抄襲被抓包 銓敘部根本懶得改
https://ppt.cc/fF0nJx
2018-11-22 司法及法制委員會:台電違反行政中立、聘僱人員保障
https://ppt.cc/fm2hex -
一般警察特考四等 在 林佳龍 Youtube 的最佳解答
2012-10-22 17:31:19立法委員林佳龍今天於內政委員會質詢內政部部長李鴻源及警政署署長王卓鈞,針對刑事局前主秘許瑞山涉嫌插股經營且包庇賭場一案,雖已進入司法程序,但警政署內部的督察系統卻未做內部調查,局長至今仍未調離現職,另外,2010年訂定的「警察人員與特定對象接觸交往規定」,使得刑警文化蕩然無存,當兇嫌犯案的跡證不足時,根本無能力辦案,王卓鈞要負起全責!
本月19日,涉嫌插股經營且包庇賭場的刑事局前主任秘書許瑞山、偵四隊組長鄭富禎分別以70萬元及30萬元交保,林佳龍今天質詢王卓鈞時表示,目前主嫌已經交保,全案雖已進入司法調查,但警政的督察體系未完成內部調查,刑事局局長或署長也未負起應有之連帶責任,令基層同仁心寒。
林佳龍強調,刑事局主秘涉嫌包庇賭場案,打擊刑事犯罪的龍頭-刑事警察局,一次就有5名中高階警官遭調查,根本是「前所未見」,以往發生包庇賭場案件的警察單位,不是地方分局就是派出所,本身無轄區的刑事局,無法給予賭場業者「保障」,按照傳統,業者並不會找上刑事局人員,警政署需要給社會大眾一個交代,也必須還給基層努力的同仁一個清白。
林佳龍表示,就任警政署署長四年餘的王卓鈞,不應該還把自己定位為台北市的警察局局長,整本102年度施政計畫及收支預算報告顯示出,王卓鈞依循官僚體系下,只重視「穩定」,了無新意,問題是,身為一個署長,王卓鈞必須全國6萬名員警的表率,讓基層員警看到願景,除了設法讓人民對警察更有好感,也要讓員警樂於工作,重拾熱情,願意工作。基層,是很多員警在認真做事的,而整個警政署,卻做一堆疊床架屋之事,舉例而言,從去年10月起,為了防止個資洩密,警政署要求員警登入戶役政系統查詢民眾個資時,須填寫「用途」欄位,但系統設計不良,不論偵辦刑案、急難救助或人口協尋,警方都需登入戶役政系統,查詢戶籍時,規定只要有一個欄位漏填,就記一支申誡,一按下輸入就沒有補救機會,更誇張的是,多年前已廢止的紙本登記簿,去年10月又恢復,員警每查一筆,都須在紙本上「手寫」一次資料,根本是多此一舉,分局偵察隊員向林佳龍反映,常一天要查數十筆資料,但系統不穩定,遇上需要查詢緊急確認可疑對象身分,不小心就面臨處分,嚴重打擊辦案士氣。
另外,2010年台中市翁姓角頭遭槍殺引爆警察與黑道互動爭議,在總統馬英九要求下,時任內政部長的江宜樺批示「警察人員與特定對象接觸交往規定」,並要求警政署長王卓鈞確實執行,林佳龍強調,儘管員警與黑道之間應該要有一條清楚的紅線,然而,現行的制度卻是因噎廢食,刑警監控黑幫偵防能力,不若以往,和幫派份子碰面,規定事先報備、寫報告,還要被督察室貼上「交往複雜」標籤,試問有誰願意?乾脆一句「我都不認識」,演變至今,每個月基層分局要求偵查隊各小隊繳交「名單」,一個人至交出一個特定交往對象,儼然國小交功課,刑警文化褪色,能用之兵已不多,監聽、調監視器等手法成為主力,但當跡證不足時,根本無能為力,刑警文化蕩然無存,王卓鈞要負起全責!
林佳龍強調,要讓基層員警有士氣,必須從制度面通盤檢討,台灣目前的警察學校,計有警大及警專兩所,警官由中央警察大學教育,直接隸屬內政部;員警由台灣警察專科學校負責,但隸屬內政部警政署。
林佳龍建議,修改相關法律規章,將警大及警專合併,並將擔任警察管道變為真正的「雙軌」,除了一般大學畢業後考取的「特考班」,就是及就讀合併後「警察學校」正期生,經考試及格者,一律從1線3的基層員警做起,將升遷巡佐及巡官的升遷仕途透明化,才會讓基層有真正的動力,也能增加員警來源的多樣性,符合員警必須「包山包海」的社會潮流,徹底打破「官警」迷思。
一般警察特考四等 在 行政法林清老師 Facebook 的最讚貼文
有關疫情的行政法近期相關考題,提供各位參考:
一、法律性質:行政上事實行為
1、主管機關公布確診者足跡,被公布足跡者不服之救濟,得提起一般給付訴訟(110年身心特考四等)。
2、主管機關為防止新冠肺炎疫情,呼籲民眾外出公共場所應戴口罩😷,法律性質為「機關警示」為行政上事實行為。
(110身心特考四等)
3、疫情指揮中心每日公布疫情統計資料,告知民眾相關疫情資訊:法律性質為「行政上事實行為」,乃提供不特定民眾資訊行為,並不對外發生法律效果。
4、臺北市政府配合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由臺北市公共運輸處 發布新聞稿,宣布 109 年 4 月 7 日起未戴口罩不得搭乘公車或進入捷運匣 門,請民眾搭乘大眾運輸工具務必遵守規定全程佩戴口罩,以保障自己與 他人健康。
其法律性質為行政上事實行為之「機關警示」(110年關務四等申論)。
二、以下之法律性質為「對人的一般處分」
1、主管機關公告全國中小學教職員工生,至109年7月15日止,除有專案許可外,一律禁止出國(出境)。
(109年地特三等法制申論)
2、主管機關對於違反傳染病防治法室內外聚會或違反防疫規定之行為人裁處罰鍰,法律性質為裁罰之行政處分。
3、衛生主要機關為防疫需要,公告對於國內廠商所生產之口罩加以「徵用」,並禁止出口及自行販售,法律性質為「對人的一般處分」。(109年警察升等)
三、居家檢疫隔離
1、對於疑似之病例或入境者之隔離措施,其法律性質為「行政處分」,該不利之行政處分有限制人民之居住遷徙自由,應有法律保留原則之適用,即法律之依據或法律之「具體明確授權」始具有合法性。(109年檢事官調查局申論)
2、因應新冠肺炎疫情,主管機關對全國民眾發放「三倍券」,其性質為涉及「公共利益重大事項給付行政」,仍須法律之依據或授權始為合法。(109年檢事官、調查局申論)
3、至於主管機關訂定相關標準,對於新冠疫情期間,符合一定資格標準的民眾發放補助,其性質上雖亦為給付行政措施,但其對象並非全國民眾,而是特定對象的民眾及暫時性之給付,此種給付行政主管機關依「行政規則」為依據,乃滿足法律保留原則之意旨。
一般警察特考四等 在 立法委員葉毓蘭 Facebook 的最佳解答
#你們一定要成為人民心中的好警察
#孩子們歡迎加入
今天下午到台灣警察專科學校對剛入學的109年特考四等學生演講,主題內容是【人權保障與執法禁忌】。
我先從台灣已經完成內國法化的國際人權公約開始,提醒這群剛剛通過警察特考的年輕孩子們,在踏入警專大門的那一刻起,都要體認自己的這身制服賦予自己的公權力與責任,更要對於現實生活中的權力不對等敏感而謹慎,我更以許多發生在警察群體中的新聞事件為例,與孩子們進行討論互動,令人驚喜的是,有不少人勇於發抒己見,很有見地!
這次的四特錄取人數只有不到三百人,其中一半是女生,四特招進一般大專畢業生再進警專受一年訓練,屬於先考後訓,亦即所謂的外軌,他們的加入,促進新陳代謝與多元,是過去幾年來警察組織進步的動力。在年改之前,警力不足日益嚴重,過去一年可以招考兩千名外軌的青年,甚至最多時一年外軌招進四千多人,109年班的人數不到300人,就是因為年改後,退休金驟減,退休警消的子女教育補助費也停發,許多現職警察迫於現實不敢退休所致,導致警察組織無法新陳代謝。我在立法院,不論是總質詢、委員會質詢等,不斷地要求內政部、警政署、人事總處、銓敘部等單位,希望能夠協助解決並正視這個問題。
期盼政府對於警消制度能更多重視與關心,別讓這個組織無法活化,因為他們都是守護國家治安的棟樑,也希望我持續在立法院中為警消法制作努力,讓這群孩子在30年、40年後,也會不悔今天所作的選擇!
#謝謝葉同學和87號同學課後來跟我握手擁抱,告訴我你們會努力做個好警察
#和這群孩子們的相處時光很開心
一般警察特考四等 在 立法委員葉毓蘭 Facebook 的最讚貼文
760執行進度(109年10月16日-10/31)
ㄧ、10月份的上半個月,我利用內政、司法法制委員會的質詢以及審查預算的機會,質詢、提案凍結警政署預算,要求警政署針對760案訂定巡官分發規則、警察消防退休金應與一般公務員脫鉤處理、要求銓敘部周志宏部長協助警政署儘速修正「依法考試及格人員類科適用職系對照表」讓警察特考及格人員能像其他類特考一樣在服務一段時間後就可以轉任其他行政機關。
二、10月份下半月,我們重點都關注萊豬議題守護國人健康。也持續要求警政署要針對我的要求有所回應。
三、警政署預定明天(11月2日)召開巡官派補第三次會議,佐1~4、研究所、二技都有代表與會,我也會第一時間掌握會議結論,持續要求警政署儘速辦理分發。
四、明天立法院審查內政部預算,我同樣會藉凍結預算要求內政部針對760的問題一定要面對、協助警政署處理。
也會另利用立法院院會時間,臨時提案要求行政院針對巡官分發、轉任其他行政機關、退休金脫鉤處理等方案督導內政部、警政署儘速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