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爆卦]一般旅館業管理規則是什麼?優點缺點精華區懶人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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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 一般旅館業管理規則產品中有9篇Facebook貼文,粉絲數超過40萬的網紅報導者 The Reporter,也在其Facebook貼文中提到, #後續追蹤 【笑氣管理地方動起來!台北市制定行政規則,加強舞廳、酒吧、夜店等營業場所稽查;桃園市笑氣管理草案預告明年上路】 《報導者》今(2020)年3月推出專題報導《1年26萬公斤的工業笑氣,如何毒害年輕人?》(http://bit.ly/38BVL4S), 披露原是半導體與食品加工產業的重要...

  • 一般旅館業管理規則 在 報導者 The Reporter Facebook 的最佳貼文

    2020-11-24 13:14: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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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後續追蹤 【笑氣管理地方動起來!台北市制定行政規則,加強舞廳、酒吧、夜店等營業場所稽查;桃園市笑氣管理草案預告明年上路】
     
    《報導者》今(2020)年3月推出專題報導《1年26萬公斤的工業笑氣,如何毒害年輕人?》(http://bit.ly/38BVL4S), 披露原是半導體與食品加工產業的重要原料一氧化二氮(N2O,俗稱笑氣),因為缺乏流向管理,卻成為年輕人最容易取得的「合法」毒物,更有不少因吸食笑氣而癱瘓的案例。
     
    報導推出後獲得中央重視。歷經3個月預告,環保署在今年10月30日,將笑氣正式納入《毒性及關注化學物質管理法 》(後稱《毒管法》)規範。法規包括氣體業者須按月申報笑氣交易紀錄;若笑氣分裝廠難以清楚表列用途,須在笑氣裡加入有臭味的二氧化硫;工業用笑氣鋼瓶須加上「關注化學物質」、「限工業用、禁吸食」的標示;笑氣禁止網購、郵購,違者處平台業者按次最高30萬元等。
     
    ■台北市推動笑氣管理行政規則,加強稽查營業場所
     
    行政院環保署毒物及化學物質局長謝燕儒表示,根據《毒管法》,使用、儲存笑氣者,須向主管機關申請登記許可證。因此當警方在任何場所,包括夜店、旅館等,查緝非法持有或吸食,可處3萬~30萬罰鍰。若致人於死、重傷或危害健康,則加處刑事責任,最高處無期徒刑或7年以上有期徒刑,併科罰金最高1,000萬元。
     
    由於中央法規未針對特定營業場所多加規範,為了更落實法規、加強取締笑氣,地方政府紛紛動起來配合執行。
     
    其中,台北市政府首推《台北市政府防制營業場所一氧化二氮不當使用要點》。此行政規則中明定,一般觀光旅館業、民宿、視聽歌唱、舞廳、酒吧、酒家、夜店等營業場所業者,若發現民眾使用笑氣,應主動向警局通報。
     
    負責毒性化學物質管理的台北市環保局水質病媒管制科科長彭富科接受《報導者》專訪時表示,過去這些營業場所,業者就算看到民眾持有吸食笑氣,擔心民眾吸食後會有問題,也礙於沒有法規無法處理。如今中央有了《毒管法》可處罰吸食者,而台北市再透過行政規則,要求業者主動通報。
     
    但業者若知情不報,行政規則並沒有制定罰則。彭富科說,若業者知道有人在吸食笑氣卻不通報,後續發生更嚴重的狀況,如有人吸食後死亡,「他們(業者)可能就會受到《毒管法》更嚴重的裁罰跟認定,相信他們不會以身試法。」
     
    ■透過稽查壓力,督促業者通報、降低青少年吸食風氣
     
    彭富科說,這些場所過去隸屬台北市各單位管理,例如旅館、民宿歸觀光傳播局管理,舞廳、酒吧、夜店由商業處管。各單位本來就有例行的稽查機制,現在只是多增加對笑氣的稽查。
     
    未來台北市的執行方式會如何?彭富科指出,當警方接獲通報到場後,一旦業者不願配合執法,未來會加強該單位稽查頻率;此外,台北市跨部門也會組成聯合稽查小組到營業場所,針對笑氣、消防、稅務等共同稽核,此舉會對業者形成壓力。
     
    「現在做法有點類似對八大場所固定稽查的做法,因為青少年吸食笑氣的風氣實在太興盛了,希望我們能透過增加稽查的頻率,讓青少年不敢吸食,也降低使用風氣,」彭富科說。
     
    台北市針對笑氣推出的要點已在11月13日生效,彭富科說,當天晚上,商業處就有針對特定營業場所的例行稽查,環保局等單位則一起加入組成聯合稽查小組查笑氣,「當天並沒有抓到任何笑氣,但跟業者溝通才發現,他們根本不知道現在吸食笑氣違法,也沒聽過《毒管法》。」台北了將加強宣導,並在執行一段時間後,擴大稽查。
     
    ■《毒管法》、北市要點奏效,網路商家銳減、笑氣「變難買了」
     
    上個月底《毒管法》上路,北市要點本月13日生效,謝燕儒觀察,過往只要在社群網站搜尋笑氣、氣球,都能輕易找到賣家。「但現在,網路上幾乎是沒有看到了!」不過,謝燕儒也沒有完全放心,他表示還要觀察業者是否使用其他關鍵字在網上販售。
     
    謝燕儒指出,《毒管法》上路後,還沒有統整案件數,但各縣市都已經開始動作。例如有警察臨檢時查獲車內鋼瓶,也有經由業者通報有人在特定營業場所使用等等。
     
    一位曾用過笑氣的使用者表示,自從開始管制笑氣之後,笑氣價格已上漲,其中一賣家販售7公斤的笑氣,價格從2300元漲到2800元,而原本輕易就能透過電話聯繫的賣家,也常常聯絡不到人,取得明顯困難。
     
    由於笑氣都是用鋼瓶填裝,一般賣家都會向買家收取押金,藉此要求買家吸食完畢後,打電話歸還鋼瓶。這位使用者說,「近期會發生突然就聯絡不到送貨員的情況。」
     
    ■桃園市《自治條例》要求營業場所盡通報責任、違者將開罰,最快明年中通過
     
    不止台北,桃園市政府也正制定更完整的自治條例,並且帶有罰則。桃園市衛生局於10月30日預告《桃園市特定氣體不當使用防制自治條例》草案(後稱《自治條例》),最快於明年4、5月時議會通過後正式上路。
     
    桃園市衛生局心理健康科科長洪健翔表示,桃園的笑氣問題嚴重,衛生局早在前年底就曾發文法務部,建議將笑氣納入毒品未果;去(2019)年底,衛生局開始規劃自治條例,但當時沒有任何笑氣管理規範,衛生局得從無到有討論並修正,至今仍在預告階段。
     
    《自治條例》的內容,包括工業用笑氣須標示警語、業者需登錄名冊等,都跟中央高度重疊。「我們的觀念是,雖然知道當時中央也在研擬《毒管法》,我們也有參考他們內容。中央地方做的事情差不多,但只要有一方先過,就能趕快保護市民,因此我們也沒有停止條例流程,」洪健翔說。
     
    桃園的《自治條例》與台北要點相同,都是補強對營業場所的管理,但桃園還增加了罰則。其中草案第七條,規範特定營業場所業者若發現疑似施用、吸食笑氣者,應通報警察機關;知悉不報者,可處新台幣3~9萬元罰鍰;情節重大者,得處6個月~1年停業處分。(文/陳潔)
     
    #延伸閱讀
    【追蹤調查:每年26萬公斤笑氣,如何非法流竄民間?】http://bit.ly/2xqbxmB
    【podcast|從ㄎㄧㄤ掉到癱掉:中小學生的「吸氣球危機」,追蹤消失的26萬公斤笑氣】https://bit.ly/2DY1PuS
     
    #報導者 #笑氣 #毒管法 #自治條例 #罰則 #吸氣球 #管制

  • 一般旅館業管理規則 在 西卡大叔的青年旅館 Facebook 的最佳貼文

    2017-11-16 15:56: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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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時隔16年,一個字都沒動過的『民宿管理辦法』終於修法了 . .
    醞釀了這麼久,到底修了哪些東西呢?

    外行看熱鬧,內行看門道
    就讓大叔我這個假內行,來個 "不負責點評" 吧!
     
    第二條
    本辦法所稱民宿,指利用自用住宅空閒房間,結合當地人文、自然景觀、
    生態、環境資源及農林漁牧生產活動,以家庭副業方式經營,提供旅客鄉
    野生活之住宿處所

    → 所以修法後民宿依然是 "家庭副業",而非 "正式的產業"
    民宿的所有權依舊必須是 "自然人" (就是個人),不能用公司法人去持有
     
     
    第三條
    民宿之設置,以下列地區為限,並須符合各該相關土地使用管制法令之規
    定:
    一、非都市土地。
    二、都市計畫範圍內,且位於下列地區者:
    (一)風景特定區。
    (二)觀光地區。
    (三)原住民族地區。
    (四)偏遠地區。
    (五)離島地區。
    (六)經農業主管機關核發許可登記證之休閒農場或經農業主管機關劃
    定之休閒農業區。
    (七)依文化資產保存法指定或登錄之古蹟、歷史建築、紀念建築、聚
    落建築群、史蹟及文化景觀,已擬具相關管理維護或保存計畫之
    區域。
    (八)具人文或歷史風貌之相關區域。
    三、國家公園區。

    → 原則上民宿的設立還是以『非都市土地』為主,不過修法後把都市內可以申請設立民宿的地區表列出來 ..
     
    但老實說,有部分看不太懂在寫什麼 . .
    例如都已經是古蹟、歷史建物了,所以還需要整個區域有管理維護計畫才能設立民宿嗎?那這個『管理維護或保存計畫』又是什麼?誰來制定?好像沒講清楚 . . (或是故意不講清楚?)
     
     
    第四條
    民宿之經營規模,應為客房數八間以下,且客房總樓地板面積二百四十平
    方公尺以下。但位於原住民族地區、經農業主管機關核發許可登記證之休
    閒農場、經農業主管機關劃定之休閒農業區、觀光地區、偏遠地區及離島
    地區之民宿,得以客房數十五間以下,且客房總樓地板面積四百平方公尺
    以下之規模經營之。
    . .
    . . .

    → 一般民宿規模限制,由五間房/150平方米,提高到八間房/240平方米,特色民宿的面積限制也增加了一倍

    不過除了擴大規模外,他好像有個但書:
    『客房數六間(含)以上之民宿建築物使用類組為H1,其建築物公共安全檢查簽證事宜,仍應依內政部所定建築物公共安全檢查簽證及申報辦法規定辦理。』

    所以如果是沒有使照的老房子,基本上還是很可能會卡關吧!
    另外,如果是 "家庭副業",一個家庭裡有8間空房,總覺得好像哪裡怪怪的? ^^"
     
     
    第五條
    民宿建築物設施,應符合地方主管機關基於地區及建築物特性,會商當地
    建築主管機關,依地方制度法相關規定制定之自治法規。
    . .
    . . .

    → 民宿在建管上的要求,觀光局絕的各地方政府應該由當地的建管機關來制定 . . 所以之後的民宿申請,不在只是地方觀光主管機關的事了,而是得把建管納進來

    如果地方政府還沒有制定相關規定,那這次像樓梯寬度、走廊寬度、耐燃級數 . . 等規範,都直接在民宿管理規則中加進去了!
     
     
    第六條
    民宿消防安全設備應符合地方主管機關基於地區及建築物特性,依地方制
    度法相關規定制定之自治法規。
    . .
    . . .

    → 同樣的,民宿的申請要把地方的消防主管機關拉進來
    如果地方政府還沒有制定相關的規範,民宿管理辦法中有公版的規範可以先用,包含消防與指示設備的設計、防焰布料的使用等
     
    若用更白話就是:
    『建管、消防這些你們地方政府自己去訂定、自己去管理
    如果你們沒訂,那我觀光局這邊修訂的,你們地方政府將就拿去用吧!』
     
     
    第八條
    民宿之申請登記應符合下列規定:
    一、建築物使用用途以住宅為限。但第四條第一項但書規定地區,其經營
    者為農舍及其座落用地之所有權人者,得以農舍供作民宿使用。
    二、由建築物實際使用人自行經營。但離島地區經當地政府或中央相關管
    理機關委託經營,且同一人之經營客房總數十五間以下者,不在此限

    三、不得設於集合住宅。但以集合住宅社區內整棟建築物申請,且申請人
    取得區分所有權人會議同意者,地方主管機關得為保留民宿登記廢止
    權之附款,核准其申請。
    四、客房不得設於地下樓層。但有下列情形之一,經地方主管機關會同當
    地建築主管機關認定不違反建築相關法令規定者,不在此限:
    (一)當地原住民族主管機關認定具有原住民族傳統建築特色者。
    (二)因周邊地形高低差造成之地下樓層且有對外窗者。
    五、不得與其他民宿或營業之住宿場所,共同使用直通樓梯、走道及出入
    口。

    → 民宿的申請,在集合住宅、地下室 的使用都有條件的放寬了些
    然後限制了不得與其他住宿場所共用樓梯、走道、出入口,藉此避開一棟建築物裡面請很多民宿牌照的可能

    不過,在 "農地農用" 這個議題上,似乎把問題丟回去給農委會了
     
     
    第十二條
    古蹟、歷史建築、紀念建築、聚落建築群、史蹟及文化景觀範圍內建造物
    或設施,經依文化資產保存法第二十六條或第六十四條及其授權之法規命
    令規定辦理完竣後,供作民宿使用者,其建築物設施及消防安全設備,不
    受第五條及第六條規定之限制。
    符合前項規定者,依前條規定申請登記時,得免附同條第一項第五款規定
    文件。

    → 利用文資法的排他條款,讓古蹟、歷史建物、聚落 . . 等房屋,在申請民宿經營時可以繞過防火、消防 .. 等限制的可能
     
     
    第十條
    民宿之名稱,不得使用與同一直轄市、縣(市)內其他民宿、觀光旅館業
    或旅館業相同之名稱。

    → 怕民宿取跟旅館差不多的名字,去吃旅館的豆腐吧~ ^^"
    (例如『Choya 梅酒』跟『秋雅果醋』?)
     
     
    這些是此次修法,變動比較大的部分 (個人觀感)

    研讀後的感想 . . 感覺觀光局一直試著要把一些他們管不太動、不太知道如何管理的部分丟出去 (例如建管、消防,權責就丟給了地方政府 & 地方建管、消防主管機關)

    但每個地區的地方政府編制、權責區分、都不相同,這樣的發展,未來會不會造成民宿在各地的發展差異越來越大呢?

    另一方面,民宿一直說是 "家庭副業",修法後實務上似乎更不像家庭副業了?
     
    總結來說,有不少讓人疑惑的、之後還得看到底如何運作的部分,而關於產業發展、甚至總量管制、民宿如何發展,幾乎還是沒有著墨 . .

    可以感覺到這個版本是多方腳色的角力下,妥協再妥協的折衷四不像吧!
    但不論如何,至少開始動了 . .
     
    至於對台灣觀光的發展? 我個人覺得吉凶參半囉!

    完整條文:
    http://www.rootlaw.com.tw/LawArticle.aspx?LawID=A040110120001200-1061114
    (官方的網頁一直還沒更新,目前看到最完整的是這邊~)

  • 一般旅館業管理規則 在 金妮 Facebook 的最讚貼文

    2016-10-10 22:37: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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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華航時多年不解的一個謎,終於看到了一種可能的答案。

    過往在華航,幾乎每一個組員都遇到過客人對自己要求不屬於自己艙等的東西。

    「小姐,我要商務艙的綠茶。」
    「小姐,我要你們頭等的那種紅酒。」

    幾乎百分之百的時刻,不管座艙長是誰,都會讓我們滿足客人的需求,哪怕多數的時候,在接到這種要求,總是感到非常不開心。

    年輕的組員,正義感重的,會拒絕客人,然後,十之八九會遭遇客訴,尤其對方是卡客的時候。

    他們總說:「我是你們華航XX卡的會員耶!」

    然後,公司會處罰,因為客人永遠可以說,這個空姐服務態度不好,但他不見得有說,因為我搭經濟艙但是我要商務艙的綠茶、香檳跟拖鞋還有毛毯。

    公司總說,滿足客人需求,這樣就會留住他們,華航以客為尊。

    我也安慰自己,一定是這樣的,再覺得對其他客人不公平,沒辦法,我忍!

    昨天,我在網上跟人大戰,起因是一位先生是某集團旅館卡客,出發前寫信給旅館,想用最低房價「免費」升等較好房間,對方旅館做不到,請他加一點錢到superior房型可是給他更好的Deluxe房間。

    他到了,旅館因為客人多,沒有Deluxe房間了,只能給他Superior房間,他不滿,他說他「有禮」而「堅定」的要到了Deluxe房間。

    但,他到旅館時發現,旅館竟然沒有酒廊,於是他認為因此破壞他的用餐計畫,隔天繼續「有禮」且「堅定」地繼續要求補償。

    一般旅行常客都知道,酒廊裡面的東西都是小食,如果攜家帶眷,不太可能全家在這酒廊用餐,因為它是酒廊不是餐廳,不然就直接叫行政餐廳就好了。

    他的「有禮」而「堅定」的連續要求了兩天,竟然在第二天升等到了總統套房。

    他大喜,於是上網發表文章跟照片,快樂的建議大家這個很棒的小技巧,與飯店人員「談心」。

    他說,你可以用「這是我的生日」「這是我求婚的地方」,這是「我結婚紀念日」等理由去要求免費升等。

    我看了覺得此風不可長,回了他文章之後,造成他怒不可抑,截圖無數他的郵件上來,不斷地說這是旅館答應他的,是旅館毀約沒有契約精神。

    然後,其他人為了緩頰,帶開話題問他,那你以後還會住這家旅館嗎?

    他說:不會,因為兩百歐元太貴了。

    看到這邊,我多年的猜測終於得到證實!

    一直以來,我都覺得這種人不一定有忠誠度,哪怕是金卡會員都是。

    我一直覺得,有一些東西⋯真的不適合去討,我不願意談心就是因為我對於不屬於我自己的東西不感興趣,尊重遊戲規則有時候還是很重要的。

    無論是航空業、旅館業,有時候一句服務被無限上綱,久了,反而大家都拿到次等的服務。

    我上個月中在日本,在御殿場的富士賽道附近住了一個小小飯店,早上有提供早餐,雖然是有付費才能吃,但旅館給有早餐的人一張小卡,可是門口卻沒有任何控管。

    早餐採自助式,挺豐富的,同時可以容納20-30人。

    大家吃完了,抹抹桌子,歸還餐盤,一個早上只看到一個老婆婆在早餐餐廳裡面幫忙。

    我看了,深深覺得國民素質的重要。

    只要沒有自私、貪婪的人,一個可以容納20-30人的餐廳,只需要一個人就可以管理運作了。

    但只要一個早晨,出現一個自私的人,其實這種運作就不可能,因為人力會全部花在這個自私的人身上,為了趕快解決這個客訴。

    表面上看起來,是旅館跟這個個人的問題,但事實上是,當天早上同一時段的人都必須要共同包容這個人佔據了人力跟物力。

    這一點,那些談心族或是需要高關懷卡客從來沒想過,更認為服務是應該為自己的,關其他人屁事。

    回到那串討論文章。

    在討論中,有一位跟我一樣不談心的先生說到他的經驗,他說他是喜達屋的常客也是瑞吉的白金,瑞吉很貴,跟麗池都是差不多一個檔次價位的,自然維持白金不易。

    但他說,有一件事情讓他決定繼續維持下去。
    因為他常出差,在亞洲的下午就是美國的用餐時間他常常覺得餓,卻沒有東西吃,於是,後來他到不同的瑞吉,在下午的時候,酒店都會自動送來一盤三明治,他覺得很納悶,一問之下才知道有一次跟飯店經理聊過之後,就被註記在他的檔案中,於是之後常得到這個待遇。

    看到這邊,身為服務人員的我其實明白一件事,所謂的顧客忠誠度,必須來自我自己的主動性以及觀察,而驚喜的出奇不意跟貼心才能真正打動人心。

    而談心類的客人,更多的是認為自己的機智與手段起了作用,並不會認為服務人員有多用心,可是這種人一多,除了對人力物力都是額外開銷,第一個衝擊到的就是跟他一樣的卡客但卻從不要求的客人。

    我離職後現在總飛國泰,老實說我覺得國泰的服務其實很勢利眼,當我在商務艙跟經濟艙時,感受差很多。

    對於卡客,也因為卡別有很明顯的差異。

    但是,我倒是覺得很放心,因為我知道,國泰不會縱容那些自私的人去用最便宜的價格要求不屬於自己的東西,而當我付出相對應的票價,國泰也不會虧待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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